《消防承包合同(16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承包合同(16篇)(8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消防承包合同(16篇)消防承包合同(精选16篇) 消防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_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承包订立本合同,并在乙方完全同意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自愿平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_消防工程 。二、工程地点:三、承包方式和范围:1、发包方提供的_消防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不含图纸未涉及到位的内容)1)、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的全部设备、材料由承包方购置。2)、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由承包方
2、施工、安装、检测。3)、消防报审、验收手续由承包方负责办理。2、根据消防规范配备的碰口连接及整体控制系统的检测和调试。单体楼内的安装和质量问题以及调试中因质量问题需要返工和重新安装的问题均在本合同范围内。3、承包方对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的全部设备、材料、实施购置和安装检测并达到消防部门最终验收合格。四、合同总造价:大写: 元。(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图纸施工,工程造价非经发包方同意并签字确认变更,不得增减)。第二条 施工准备一、发包方:1.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供完整的消防工程施工图二份。提供施工水电。2.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天内提供
3、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二份。二、承包方:1.合同签定后,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承包方上述文件在合同签定 日内报发包方审核批准并由发包方备案。严格按照图纸和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3、承包方所用水、电费按实际发生量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施工配合费等费用承包方与总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第三条 工程期限一、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日历天数为 天。按发包方下发工程开工联系单 日内进场施工,全部工程合同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工程开工联系单为准。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
4、代表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1.重大设计变更,致使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2.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延误工期外,其它任何情况工期不得顺延。第四条 工程质量一、 本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经验收达到:合格 。二、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证,并经发包方或监理许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施工;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不得用于本工程。2.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发包方有权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由发包方提供费用。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一、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总造
5、价的 %的预付款二、发包方按承包方每月工程量的 %,每月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三、承包方每月25日向发包方上报工程量,发包方五日内核准并付款。四、工程总价款的5%,即 元整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发包方全额支付余款。六、承包范围以外变更项目的结算与支付 按照建设单位有效的变更通知单(变更通知单必须有建设单位的公章)进行变更结算。 执行20_年工程量清单计价。 不计算贷款利息、养老保险统筹、四项保险、安全文明定额补贴费。 变更项目结算经建设单位审定后并入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款支付。 有关工程联系、变更等文件,交予发包方或监理后,三日内必须答复,特殊情况除外。七、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取得
6、消防合格证并向发包人交付工程后 10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审查,发包方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在1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第六条 工程验收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消防主管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二、 承包方负责竣工验收全过程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其三、 竣工日期以取得消防局验收合格证书的签字日期为本项目竣工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承诺一、承包人承诺本工程必须保证质量按期交工。二、发包人承诺严格按时间付款。第八条、保修一、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指取得 消防局验收合格证之日)起算为以
7、年。保修金为结算造价的5%。二、保修金在保修期满无质量及其它问题后支付,保修金不记任何利息。三、在保修期内因承包人购置设备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维修的通知(含电话)后48小时内必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第九条、违约一、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无偿返工或维修。第十条、安全承包人应确保施工安全,因本工程施工导致的一切工伤、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等,承包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环保条约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和法规,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若因本合同导致的行政或司法处罚,均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第十二条、 物业操作人员培训条约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物业公司移交前,负责给物业公司培训2至5名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消防设备的操作,简单故障的检查排除,管道线路的检修等。第十三条、 纠纷解决办法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双方同意所在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十四条、 附 则一、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发包方执叁份,承包方执壹份。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合同终止,如因承包方质量问题合同自动复效。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发包方: 承包方:(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9、 (签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甲方将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9#楼的消防安装工程(劳务)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一、工程(工段)名称及地址1、工程名称:重庆市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消防安装工程中的9#楼的消防安装2、工程地址:重庆市南
10、川区3、承包工种工程名称:重庆市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消防安装工程中的9#楼的消防安装。二、承包形式和承包内容(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机具不包材料的承包形式(但要包局部辅材,局部辅材明确如下:焊条、氧气、乙炔、扎丝、钉子、扎带、焊锡、钢丝、元丝、膨胀螺丝、胶水、胶带、泡模、钻头、切割片)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单为准,实行固定综合单价,一次性大包干不变。(二)承包内容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单所明确的室内消火栓水系统、喷淋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公共通道的一般照明线路的管内穿线及照明灯具安装、管井、电井的一般照明
11、、消防弱电用桥架、风机配电箱出线下桩头-风机电机段的配管配线接线、管井的消防封堵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消火栓水系统、喷淋水系统、强电配电、电气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分部分项工程安装内容。埋地管沟的开挖、回填,甲方不另补贴费用;原土建施工单位漏埋及线路不通的孔洞凿打及处理不通的线管等发生的费用,按建设单位的签证单_85%系数补贴给乙方(但要扣除甲方代购的材料费用)。2、本工段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3、文明施工,施工垃圾、各种残余料做到工完场清,卫生整洁清理等均包括在内。三、合同价款及计算办法以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本工程建筑面积按9元/M2包干,中庭地下车库部分单价增加5元/每平米。此价
12、款包括竣工资料的办理、收集、整理、装订及竣工图的绘制(纸张及出图、晒图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办理月进度报表、工程竣工结算及核对等工作,甲方不再聘请施工员、预算员。四、劳务费用的支付办法每月按建设方审批的月报产值做为计算基础,按批准的月报产值金额的15%支付给乙方。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后,具备消防验收条件时,甲方支付劳务费至总额的80%。经检查验收合格一月内,甲方支付劳务费至总额的90%,竣工结算工作完成后支付至总额的95%,余下的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待整个工程质保期满后一个月之内付清。(如有甲方代维护费用的,先行扣除后,支付余额部分)。五、工期1、工期:乙方必须满足本工程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本工程土
13、建施工进度的要求,同时,乙方还必须满足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所制定的月、周进度计划的要求。2、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符合整个工程总工期要求的施工进度计划。该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乙方严格实施。3、工期顺延的条件。乙方在接到总工期进度计划和实施工程施工时,必须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点及其它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除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外,其余条件工期一律不予顺延。(1)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如发生战争、动乱、地震及大型严重地质灾害等;(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但工期顺延的具体时间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4、工期延误的处罚。乙方必须在本合同书约定的工期(含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内
14、完成施工承包内容,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承包内容的施工任务,工期每延误一天,由甲方给予乙方5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累计计算。甲方确定的月、周进度计划所要求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由甲方给乙方200元的经济处罚, 累计计算。当总工期延误或甲方确定的月、周进度计划所要求的工期累计延误达到10日时,乙方除须按上述规定接受经济处罚外,还须另行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只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结算乙方的工程款(劳务工资),其余的30%作为甲方重新组织施工班组的补偿。六、质量1、乙方必须认真熟悉施工设计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设计更改、甲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规范、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对所承包施工内容的质量负责,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2、乙方所承包施工内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必须无条件返工重做至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返工所需的所有费用;由此而延误工期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工期延误处罚的约定执行。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以重庆市南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鉴定的意见为准。重庆市南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乙方所承包内容的施工质量鉴定为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承担质量鉴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设计、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