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考教育培训机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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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公考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近日,随着多地2023年省考结束,“考公为什么会越来越卷”“行测”“申论”等话题登上微博热搜,而近年来在高校毕业生的逐渐增长,疫情、就业压力、宏观经济、国内外形势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公考成为应届毕业生及青壮年的重要选择甚至是首要选择,公考竞争日益激烈。2月25日,XX2023年度公务员考试笔试正式开考,据统计,此次考试计划招考3919人,相较于2022年的2815人,增加了1104人,同比扩招39.21%,最终超13万人报名交费,最高竞争比达381:1。公考的持续升温带来了公考培训机构的关注度上升,培训费用也水涨船高,动辄数万元,部分培训机构为吸引学员报考,承诺“不过

2、包退”,即学员最终未能被录取,机构承诺会退还一部分甚至全部费用,最终却难以兑现。2022年以来,我局陆续接到学员关于中公教育“未按照合同约定”退费问题的投诉举报,从中公教育XX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来看,截至目前共涉及XX学员212人,金额340万元。受疫情影响、营收下降、自身经营不善等因素影响,中公教育无法一次性足额完成所有退款,引起了大量学员及家长维权,但中公教育退费难问题并非个例,公考培训机构乱象也由来已久。一、公考教育培训机构存在问题(一)准入门槛低,质量难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且从事民办教育需

3、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但在实际经营中仅有少数公考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资质,部分公考培训机构并无相关办学资质,以咨询之名取得营业执照,行培训之实,以此规避监管。此外,培训机构并无稳定的师资力量和固定培训场所,机构宣称的所谓“名师”“讲师”,大多无考试命题经验无参考经历,实为培训机构招聘的在校学生、毕业生、考试人员等,仅仅简单集中培训后便匆匆上岗,场地也是根据招生情况临时租赁酒店会议室,产生纠纷后人去楼空,迅速“跑路”。(二)信息种类多,学员避坑难。培训机构善于抓住考生急于“想上岸”的心理,推出“保过班”“协议班”等,让不少学生信以为真,如中公教育XX分公司按北京总部规

4、定开设XX公务员面试考试(面试协议班)、XX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协议班)、教师考试(XX网校教师招聘OAO全日制勤学园丁半年协议班)等多种公务员考试与事业单位类考试的协议班。更有甚者以“官方渠道”“内部消息”“上岸率”等忽悠考生,五花八门、真假难辨的各类信息,考生主动或被动成功“入套”,迅速签订协议。而“不过包退”的承诺更是白纸黑字写在合同上,如中公教育在与学员签订协议上明确标注:“如乙方考试未通过,甲方向乙方退还培训费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退费手续材料,经核实材料真实,符合退费条件后304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退费至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让考生以为有了法律保障,并未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便签

5、字,等到退费时才发现自己提交退款资料被驳回、资料通过却迟迟不退钱等问题出现,维权不易。一些金融机构更是趁机介入,提出贷款培训,“上岸”后分期偿还,但考生并无能力偿还数万元的费用。(三)无行业规范,部门监管难。一是目前并无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约束公考培训行业,也无相关行业协会及标准,公考培训行业处在监管盲区,涉及教育、人社、金融、公安、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二是部分培训机构在当地设立分公司或联系点,以总部名义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中公教育北京总部以北京市海淀区中公培训学校的名义取得了民办学校办学资质,主管单位为北京市海淀区教育

6、委员会,中公教育XX分公司隶属于XX市江北区中公职业考试培训有限公司,因分公司非独立核算,不具备法人资格。中公教育与学员双方签订的协议是直接跟北京总部或XX市江北区中公职业考试培训有限公司签署的,其中约定了:“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方式解决:第一种方式: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种方式:依法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XX区存在管辖权问题,虽然我局联合区消委会多次约谈中公教育XX分公司负责人,督促其及时落实解决方案,坚决防止聚集性群体事件发生,但中公教育仍无法全额退款,只能书面承诺分期退款(截至目前已退费102万元),学员只能通过自行

7、起诉或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工作建议(一)落实主体责任。厘清各部门职能职责,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等相关规定明确教育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抓总,其他部门协同配合,避免各相关部门互相推诿。(二)加强部门协同。参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方式建立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机制,将公考培训机构纳入部门综合检查,改变依靠投诉举报检查的被动监管局面,对发现的违规办学、虚假宣传、侵害学员合法利益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培训市场的规范化运行。同时针对目前自行维权的部分考生及家长,建议由区法院牵头,指导学员及家长联系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网上立案,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三)强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传统纸媒及短视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论坛,加大对公考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考生防范意识及维权能力,同时提醒考生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仔细查看其合法资质,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投诉举报。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能力测试,需要依靠日常大量的知识积累,考生应端正考试态度,不可盲目轻信临时突击培训,科学、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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