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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食品卫生、疫病防治管理制度1. 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疫病防治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和疫病的发生。2. 每天组织学生检查员和值日教师对学生带进校园食品进行检查,严禁食用三无食品。3. 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饮用水的卫生标准。4. 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5. 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6. 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卫生防疫站、或卫生院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7. 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8. 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9. 加强疫情报告。学校出现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必须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学校如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要求立即向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对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及时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