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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生物源纳米硒植物营养液目次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产品类型15 成品要求16 抽样27 试验方法28 检验规则(判定规则)29 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3I 微生物源纳米硒植物营养液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微生物源纳米硒植物营养液的技术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微生物为主要发酵载体将无机硒(硒酸钠和亚硒酸钠等)转化为纳米硒,以纳米硒为主要成分的微生物源纳米硒植物营养液的生产与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
2、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GB/T 9724 化学试剂 pH值测定通则 GB/T 23349 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GB/T 29022 粒度分析 动态光散射法(DLS)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纳米硒 selenium nanoparticles (SeNPs)具有小于等于600 nm纳米尺寸的红色单质硒。3.2微生物源纳米硒植物营养液 microbial source SeNPs plant nutrient solution以微生物为主要发酵载体将无机硒转化为
3、纳米硒,以纳米硒为主要成分的纳米硒植物营养液。4 产品类型按菌种及肥料的作用特性明确为纳米硒微生物营养液。 使用本文件生产微生物源纳米硒植物营养液时,菌种必须经过鉴定,鉴定对动物和植物均无致病作用的非致病菌菌株。 5 成品要求5.1 菌种的有效性用于生产微生物源纳米硒植物营养液的菌种,应由具备CNAS或CMA资质或自行筛选后经鉴定对动物和植物均无致病作用的非致病菌菌株。5.2 产品技术指标微生物源纳米硒植物营养液的要求见表1。表1 微生物源纳米硒植物营养液的要求项目 指标 外观 黄色至红棕色的均匀液体 粒径,nm 600 5 项目 指标 总Se含量,g/L 5.0 纳米硒占总硒比,% 80.0
4、 pH值 59 有效期,月 6 有害元素 汞(Hg)含量,mg/kg 2.0 镉(Cd)含量,mg/kg 3.0 砷(As)含量,mg/kg 15.0 铅(Pb)含量,mg/kg 50.0 铬(Cr)含量,mg/kg 150.0 6 抽样6.1 抽样工具及用品抽样前预先准备好无菌塑料袋(或塑料瓶)、金属勺、剪刀、封口机、牛皮纸封样袋、标签、抽样封条和胶水。6.2 抽样数量和抽样方法6.2.1 在成品库抽样,可按“:”形分层设点抽取,抽样以件为单位,小包装产品以一包装箱为一件。大包装(500 mL1000 mL)产品以一瓶(或一桶)为一件。 6.2.2 抽样件数由样品基数的大小确定。10 件以内
5、全部抽样;11 件200 件抽样 10 件;201 件400 件抽取 20 件。样品基数大于 400 件者,按超过部分的 2%增加抽样件数。但总件数不要超过 40 件。 6.2.3 每件小包装产品抽取一小瓶,在无菌条件下每件取样 10 mL。然后将所有样品混匀,按四分法缩到 200 mL,分装 4 袋,然后封口。每 2 袋瓶为一份装人牛皮封样袋。最后贴上抽样标签和抽样封条(液体肥料小包装亦参照此法进行)。 6.2.4 所抽样品一份留存被抽样单位,一份交检测中心检测。 7 试验方法7.1 外观检查将微生物源纳米硒植物营养液包装打开,置于白色搪瓷盘中,摇匀,在明亮的光线下进行观察颜色。7.2 总硒
6、含量测定按GB 5009.93的第二法(荧光光度法)规定执行。 7.3 纳米硒含量测定取液体试样经多次摇动后,迅速取出1.00 mL10.00 mL,离心(12000 rpm)后倒掉上清液,剩余纳米硒沉淀加等量纯水重悬,按GB 5009.93的第二法(荧光光度法)规定执行。 7.4 纳米硒粒径测定按GB/T 29022的规定执行。 7.5 砷、镉、铬、铅、汞的测定按照GB/T 23349的规定执行。 7.6 pH 值的测定按GB/T 9724中的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判定规则)8.1 检验分类8.1.1 产品出厂检验产品交货时进行的检验。8.1.2 产品型式检验产品认证或新产品鉴定应在国家
7、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8.2 检验项目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按5.2要求进行。出厂检验不检有效期。 8.3 判定规则微生物源纳米硒植物营养液中硒含量是微生物肥料质量关键指标。所规定的纳米硒粒径大小作为微生物源纳米硒植物营养液质量检验参考指标。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不合格产品: a) 总硒含量及纳米硒占比不符合技术指标; b) 砷、镉、铅、铬、汞中任一含量不符合技术指标; c) 在 pH 值、纳米硒粒径、有效期检测项目中任意指标不符合要求。 9 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9.1 包装9.1.1 内包装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防潮。 9.1.2 外包装外包装宜采用
8、瓦楞纸包装箱,箱外用尼龙打包带加固。 9.1.3 使用说明书每箱(袋)产品中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在使用说明中标明使用方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9.2 标识在包装箱(袋)上印有产品名称、商标标准编号、肥料登记证号、生产单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并印有防晒、防潮、防冻等标记,若有必要还要加印易碎、防倒置等标记。内包装上有产品名称、商标、标准编号、肥料登记证号、有效菌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性能及生产单位、厂址、硒含量、纳米硒占比。 每箱(袋)产品中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在使用说明中标明使用方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9.3 运输适用于常用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有遮盖物,防止雨淋、日晒及35以上高温。气温低于0时采取保温措施,防止微生物源纳米硒植物营养液冻冰。运输过程中轻装轻卸,避免包装破损。 9.4 贮存产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最适温度为1025,不得露天堆放,以防雨淋和日晒,避免冻冰及长时间35以上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