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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贸企业液氨制氢(制氮)场所安全管理要求1 液氨制氢(制氮)装置、储氨间液氨储罐(区)之间及其与周边建(构)筑物、场地、装置和设备设施的间距应符合 GB55037、GB50016 等标准的规定。液氨钢瓶应放置在距工作场地至少 5m 以外的地方。 2 液氨制氢(制氮)装置的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设置时,应采用防火隔墙进行分隔。液氨制氢(制氮)装置专用变配电室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与车间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 GB50058 等标准的规定。 3 液氨制氢(制氮)场所应按 GB55037 的规定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4 液氨制氢(制氮)装置的氢气在冶金行业退
2、火炉中用于脱碳退火处理时,退火炉内的工作压力应保持微正压。 5 氨管道不得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居住的建筑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 6 液氨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安装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液氨储罐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7 液氨储罐周围应设置围堰,并在围堰的不同方位上设置不少于 2 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储罐应设置防晒设施和水喷淋保护系统。 8 液氨钢瓶应设置防晒设施,并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液氨钢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应留有余压。 9 液氨制氢(制氮)装置、液氨储罐及管道应按要求设安全阀、止回阀等安全设施;液氨制氢(制氮)装置区的压力容器、压
3、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合格。特种设备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0 液氨储罐的装卸应采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禁止使用软管接卸。 11 液氨制氢(制氮)装置温度、压力应与进氨管道实现调节联锁,装置生产的气体与使用设备的连接管道、氢气放空管道上应设置阻火器;放空管应引至室外,管口高出屋面 2m,并设防雷接地、防雨水进入措施。氮气不得直接在封闭或半封闭的厂房内排放,应接放空管并引至室外,管口不能朝有人通过的地方。12 涉氢、氨的设备、储罐应采取可靠的静电接地措施。氢、氨及混合气管道还应按标准规定进行静电跨接。 13 液氨制氢(制氮)场所、液氨储罐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爆
4、电气设施和冲淋器、洗眼器等的设置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液氨制氢(制氮)场所应按规定安装氢气检测报警装置。 14 液氨制氢(制氮)场所和储氨间液氨储罐(区)及周边显著位置应设置风向标,风向标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看的位置。15 液氨制氢(制氮)场所至少应配备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防毒面具、重型防护服和一定数量的橡胶手套、胶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等防护器具以及快速堵漏工具,并配备适量保质期内的酸性饮料或食醋、2%硼酸溶液、生理盐等 应急抢救物品。16 液氨制氢(制氮)场所和储氨间液氨储罐(区)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设置灭火器、堵漏工具等必要的应急器材和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资料来源于网络整理,更多高质量文档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