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区别和联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区别和联系(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思考思考:劳动法劳动法和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区别与联系的区别与联系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内容上的区别n n除关于试用期、签订合同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变更外,其他重大变除关于试用期、签订合同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变更外,其他重大变更事项如下:更事项如下: n n内容概要内容概要 劳动法劳动法及及相关法律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1.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时,终止的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劳动法劳动法第二十三第二十三条条 约定情形约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
2、之一时,劳动合同终止: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乙方享受基本养、劳动者开始乙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情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法定情形法定情形 2. 2.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
3、可以随可以随可以随可以随时解除时解除时解除时解除劳动合劳动合劳动合劳动合同的情同的情同的情同的情形形形形 1 1、在试用期内的;、在试用期内的;、在试用期内的;、在试用期内的; 2 2、用人单位以暴力、用人单位以暴力、用人单位以暴力、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威胁或者非法限制威胁或者非法限制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人身自由的手段强人身自由的手段强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迫劳动的;迫劳动的;迫劳动的; 3 3、用人单位未按照、用人单位未按照、用人单位未按照、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报酬或者提
4、供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条件的;劳动条件的;劳动条件的; 1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害的;害的;害的; 4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劳
5、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
6、同的;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利的;利的;利的; 7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试用期间内
7、,原在试用期间内,原在试用期间内,原在试用期间内,原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规定劳动者可以规定劳动者可以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规定劳规定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职员只有在能证规定,试用期职员只有在能证规定,
8、试用期职员只有在能证规定,试用期职员只有在能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同;同;同;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八条 3. 3.用用用用人单位人单位人单位人单位应当向应当向应当向应当向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支付经支付经支付经支付经济补偿济补偿济补偿济补偿金的情金的情金的情金的情形形形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2、劳动者患病或者
9、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裁减人员的;劳动法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
10、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是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使劳动无效的;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10、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11、1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4、法定情况下裁减人员的;1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16、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况下终止劳动
12、合同的;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原条款全部保留,新增加13项 4. 4.非全日制非全日制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 1、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不超过5小时小时累计每周工作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时间不超过30小时小时的用工的用工形式。形式。3、非全日制
13、用工的工资支、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月为单位结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同一个非全日制订立口头协议。同一个非全日制劳动者与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劳动者与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签订协议者,后订立的劳动合同签订协议者,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行;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
14、间不超过不超过4小时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二十四小时;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双方当事人可以随约定试用期,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用人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六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七十条、七十一条、七十九条、七十条、七十一条、七十二条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新增内容新增内容 4. 4.劳
15、务派遣的劳务派遣的劳务派遣的劳务派遣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有关规定有关规定 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里没有里没有里没有里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成关于劳务派遣的成关于劳务派遣的成关于劳务派遣的成型规定。型规定。型规定。型规定。 1、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2、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3、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4、用工单位应当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5、用工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
16、利待遇;6、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双方可以根据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劳动合同法新增内容劳动法劳动法和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法的联系的联系n n1. 1.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动合同法。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动合同法。n n 可以说是可以说是的完善版的完善版本本, ,但不是说但不是说已经废除已经废除, ,两部法律均具两部法律均具有法律效力有法律效力, ,但如有冲突之处以但如有冲突之处以为准为
17、准 n n劳动法劳动法是劳动领域基本法,是劳动领域基本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特别法;是特别法;劳动法劳动法是上位法,是上位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下位法;应优先适用是下位法;应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二者二者现行有效,并行实施,非旧法与新法的关系现行有效,并行实施,非旧法与新法的关系 。n n2.劳动合同法仅是劳动法的一个部分n n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有继承,更有发展。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摆在平等的合同相对方的地位;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更细致。n n3.劳动合同法和原来的劳动法的制定机关均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在处理劳动合同相关法律关系的时候,应当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
18、新法的施行,也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n n4. 4.法律是特殊和一般、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法律是特殊和一般、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劳劳动法动法是一般法,综合性地对包括劳动合同制度是一般法,综合性地对包括劳动合同制度在内的几乎所有劳动保障制度进行了概括或原则在内的几乎所有劳动保障制度进行了概括或原则的规定,在劳动关系方面规定的主要是基础性的的规定,在劳动关系方面规定的主要是基础性的问题;问题;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特别法,专门性地对劳是特别法,专门性地对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围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履行、变更、解除、绕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规范调整。同时,终止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规范调整。同时,劳动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在劳动合同制度上对在劳动合同制度上对劳动法劳动法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有新的突破,根进行了细化,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有新的突破,根据据“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的原则,在相同问题上的原则,在相同问题上有不一致的规定时,有不一致的规定时,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效力高于的效力高于劳动法劳动法而优先适用。而优先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