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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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拘传拘传第三节第三节 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第四节第四节 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第五节第五节 拘留拘留第六节第六节 逮捕逮捕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一一节节 概概述述一、一、概念、特征:概念、特征: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或者继续进行犯罪或其他破坏活动,以及为了保全证据和保证刑罚的执行,在刑事诉讼进行中,依法采取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主体是公安司法机关。强制措施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强制措施目的:强制措施具有临时性、可变性。强制措施只

2、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用。五种:湖南公捕公判大会公捕大会违法反法治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一一节节 概概述述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一一节节 概概述述受害人傅秋生在泉州展览城租三间店面从事批发汽车配件及电器产品,因人手不够,招聘其外甥女婿潘某前来帮工。后傅秋生与潘某发生经济纠纷,傅秋生持欠条潘某店载走货物。一个月后泉州警方全面抄查了傅秋生的住处和经营场所,以涉嫌抢劫罪对傅实施拘留,后通知其妻芦小鹏作为保证人将受害人取保候审。傅秋生受此打击,回家后大病不起,经抢救无效,半年后去世。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一一节节 概概述述芦小鹏、傅健生告泉州市

3、公安局违法限制人身自由。原告认为,受害人因直肠癌致死与泉州警方的滥用职权、越权办案的违法行为有关,故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泉州市公安局限制受害人傅秋生人身自由的行为系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滥用职权、越权办案的行为;并判令被告赔偿各种损失人民币893497.85元以及书面承认错误、赔礼道歉,为受害人恢复名誉。被告代理人答辩称:泉州市公安局限制傅秋生人身自由的行为是一种公安刑事司法行为而非原告言称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芦小鹏等人的行政诉讼请求。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一一节节 概概述述近日,某省某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某省某市公安局对王东华限制人身自由、

4、扣押财产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其赔偿王东华因被限制人身自由及其它财产损失共计86万余元。由王东华任总经理的连云港市华东电器批发有限公司为享受万家乐公司的大户优惠政策,在万家乐公司安徽片经理刘某的安排下,与吴江工业品有限公司和龙图公司进行拼盘销售,华东公司以龙图公司名义提货销售由刘某安排发货、退货、付款。后因万家乐公司没有按协议约定开具发票给华东公司,致使协议没有履行。华东公司欠万家乐公司货款,双方存有经济纠纷。此后,某市公安局以王东华涉嫌诈骗为由,以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并将王东华刑事拘留,限制人身自由39天。在王东华亲属被迫交出51万元后,对王东华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王东华亲属再次交出33万

5、元,某市公安局即解除了监视居住,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对王东华予以释放。审理此案的某市中级法院认为,某市公安局以刑事侦查为名,越权干预经济纠纷,违反了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违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精神,是超越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而非刑事司法行为,实施该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侵犯了王东华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应承担对王东华造成的损失的行政赔偿责任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一一节节 概概述述北京市某文化娱乐公司总经理高某受董事会委托,与某省某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了转包某块平地的承包经营合同。后双方因经营问题发生分歧,省某集团公司回到本省以诈骗为由向当地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

6、以高某涉嫌诈骗立案并将其带回某县公安局拘留,后监视居住。96年11月高某被批捕,后从被监视居住地逃走,12月某省公安厅对高某发布了通辑令,从此高某开始四处逃亡。-,经97、98、99年三次人大会议的代表质询监督,1999年3月,某县公安机关决定按刑诉法第十五条第6项规定撤销案件。-,2000年8月,更正为:“经侦查,高某涉嫌诈骗证据不足,决定撤销此案”。-,获国家赔偿1.98万元。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一一节节 概概述述二、二、强制措施的意义强制措施的意义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一一节节 概概述述三、三、几种认识:几种认识:1、要慎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7、。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等候审判的人受监禁不应作为一般原则,但是可以规定释放时应当保证在司法程序的其他任何阶段出席审判,并在必要时报到听候执行判决。对刘晓庆有必要羁押吗2、在符合采取拘、捕强制措施的条件时,只要依法就应当大胆采用。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二二节节 拘拘传传一、拘传的概念拘传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应接受讯问而又未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公安司法机关指定的场所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具有强制性拘传的适用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到案接受讯问 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二二节节 拘拘传传二、拘传

8、与传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二二节节 拘拘传传案例:犯罪嫌疑人刘某是某市汽配厂业务员,借推销货物之机,利用职便先后采用非法手段将另一汽配厂的货款5000元占为己有,有关人员向当地检举报,经调查确有其事,因此检察院依法传唤其到案讯问,但刘借口身体不适拒绝到案,经检察长签发拘传证,由该检察院工作人员执行,将嫌疑人刘某拘传到案。问:是否是拘传的对象身体不适是否传唤不到案的正当理由,若不是,如何理解“正当理由”?可

9、否不经传唤,直接拘传刘某?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二二节节 拘拘传传三、拘传的程序拘传的主要程序是: (一)案件承办人填写审批表、填写拘传证,并由领导审批。(二)拘传的执行。(三)拘传的时间与次数。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2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四)关于拘传的地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0条,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五)拘传的结果。拘传讯问释放/取保/拘留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二二节节 拘拘传传案例:被告人王某经人介绍与林某结婚,婚后,因林某生

10、了女儿,王某极其不满,经常打骂林某,一次殴打致使林某昏倒在地,头撞成轻伤,林不堪虐待,遂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并要求离婚。区法院受理刑事部份的起诉,并向王某发了起诉书副本,王收到起诉书副本后,恼羞成怒,又将林某一阵毒打,开庭当日,王某不顾法院传唤,拒不到庭,而且躲在家里,致使审理无法正常进行。承办此案的审判员,十分气愤,于是填写了一份拘传证,由法警吴某于当日下午将王某拘传到案,然后,关在法院的被告候审室里,第三天上午,审判员陈某对王某进行了讯问,在王某作出了不再殴打和按时出庭的保证后,将其放回。本案违反了哪些程序规定?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公安机关、

11、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二、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

12、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

13、件,不能在本法规第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第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第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

14、、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条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第六十条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第六十条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第六十条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

15、留后的二十四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公安部公安部规定规定第第6464条规定,:条规定,:“对累犯、犯对累犯

16、、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的方法逃避侦查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的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保候审。” ”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规则第第3838条规定:条规定:“对于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候审。”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三、取保候审的方

17、式: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1、人保(保证人制度)是指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由保证人出具保证书,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叫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2)保证人必须符合的条件: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

18、履行保证义务;(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律师能否作保人?律师能否作保人?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3 3)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保证人的权利义务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

19、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究刑事责任。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八条 罚款罚款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2、保证金 (1 1)财产保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财产保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0、近亲属向公安司法机关交纳指定金额的保证金作担保,近亲属向公安司法机关交纳指定金额的保证金作担保,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随传随到,不逃避或妨碍侦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随传随到,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一种强制办法。查、起诉和审判的一种强制办法。 (2 2)保证金的种类:)保证金的种类: (3 3)保证金的数额:)保证金的数额: (4 4)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6 68 8条)条) (5 5)保证金的没收和返还:)保证金的没收和返还: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第1111、12

21、12条)条) 被取保人重新犯罪的被取保人重新犯罪的, ,是否应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是否应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 .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四、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四、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三)不

22、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应当退还保证金

23、。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十一、十三条第十、十一、十三条 关于适用逮捕措施的有关规定关于适用逮捕措施的有关规定第二条第四款第二条第四款某年7月20日,徐明神秘失踪,在多日寻找没有音讯后,徐父到平鲁区公安分局报了案。12月23日,公安分局传徐明的好友乔鹏到局里询问。用测谎仪测试了乔鹏,根据测试中乔鹏反应异常的结果,该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乔鹏刑事拘留。1月27日通知乔鹏父亲拿钱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乔父认为公安分局刑拘乔鹏无法律依据,纯属冤案,拒绝取保乔鹏。27日中午,公安分局在无人保的情况下,将乔鹏“取保”放回。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

24、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五、取保候审的期限12个月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每个机关可适用一次每个机关可适用一次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六、取保候审的程序1、嫌疑人等申请取保候审/办案人员提出适用取保候审的意见。2、批准、决定。3、执行。4、取保候审的解除、撤销和变更P137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案情案情】某县人民法院法官某甲涉嫌受贿罪,某县人民法院法官某甲涉嫌受贿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县人民检察院决被某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5、。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某甲取保候审,由某乙担任保证人。在取定对某甲取保候审,由某乙担任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某甲试图与行贿人某丙订立攻守保候审期间,某甲试图与行贿人某丙订立攻守同盟,让某丙称自己没有行贿。某乙得知此事同盟,让某丙称自己没有行贿。某乙得知此事后,由于因公出差,后,由于因公出差,1 1个月之后才向某县人民个月之后才向某县人民检察院报告此事。县人民检察院以某甲违反取检察院报告此事。县人民检察院以某甲违反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的规定、某乙未及时报告为由,保候审应当遵守的规定、某乙未及时报告为由,决定对保证人某乙处以罚款,并逮捕某甲。决定对保证人某乙处以罚款,并逮捕某甲。问:对保证人罚款应当具

26、备哪些条件,遵守哪问:对保证人罚款应当具备哪些条件,遵守哪些程序些程序?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某乙罚款,是否符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某乙罚款,是否符合这些程序合这些程序? ?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应当具备什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应当具备什么条件么条件? ?本案是否符合这些条件本案是否符合这些条件? ?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 【案情案情】甲、乙轮奸丙,被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县甲、乙轮奸丙,被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甲的父亲通过行贿,买通某县公安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甲的父亲通过行贿,买通某县公安局副局长,该副局长指示看守所所长为某甲出具患有严

27、重局副局长,该副局长指示看守所所长为某甲出具患有严重疾病的证明,为某甲办理了取保候审。乙的父亲也想通过疾病的证明,为某甲办理了取保候审。乙的父亲也想通过开具假的疾病证明的方式为其儿子取保候审,但负责侦查开具假的疾病证明的方式为其儿子取保候审,但负责侦查本案的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说:本案的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说: 你必须交你必须交40004000元保元保证金,才能办理取保候审。证金,才能办理取保候审。 某乙的父亲将某乙的父亲将40004000元现金和元现金和疾病证明交给派出所所长后,派出所所长自己填写了一张疾病证明交给派出所所长后,派出所所长自己填写了一张取保候审呈批表取保候审呈批表,在未经

28、局长批准的情况下,自己开,在未经局长批准的情况下,自己开车到看守所把某乙接了出来。某乙的父亲所交纳的车到看守所把某乙接了出来。某乙的父亲所交纳的40004000元元保证金被派出所所长以私人的名义存人银行,并且该派出保证金被派出所所长以私人的名义存人银行,并且该派出所所长没有开具收据。甲、乙二人被取保候审后,派出所所所长没有开具收据。甲、乙二人被取保候审后,派出所停止了对案件的侦查,也没有监督、考察甲、乙二人遵守停止了对案件的侦查,也没有监督、考察甲、乙二人遵守有关规定,致使二人逍遥法外。有关规定,致使二人逍遥法外。 问: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遵守什问: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需

29、要符合哪些条件、遵守什么程序么程序? ?本案在决定和执行取保候审方面存在哪些问题本案在决定和执行取保候审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案例: 犯罪嫌疑人崔某为某市个体运输司机,某年犯罪嫌疑人崔某为某市个体运输司机,某年6 6月月1010日上午,日上午,崔某因酒后驾驶送货汽车,在途中将一名行人撞倒,造成崔某因酒后驾驶送货汽车,在途中将一名行人撞倒,造成颅脑损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颅脑损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崔某迅速将受害者送往医院,并主动向交通警察案发后,崔某迅速将受害者送往医院,并主动向交通警察陈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公安

30、机关根据案件性质,肇事者陈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性质,肇事者的态度等具体情况,决定对崔某适用取保候审。的态度等具体情况,决定对崔某适用取保候审。 崔某交纳了保证金,回家等候审判。崔某交纳了保证金,回家等候审判。7 7月月1515日崔某的表弟找日崔某的表弟找到崔某说有批货要马上送往外地,碍于情面崔某同意了他到崔某说有批货要马上送往外地,碍于情面崔某同意了他的要求,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于当天下午,前往外地送货。的要求,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于当天下午,前往外地送货。公安机关知悉后,到崔家了解情况,得知其三日后,才能公安机关知悉后,到崔家了解情况,得知其三日后,才能回来,回来,1818日刚从

31、外地返回的崔某被公安司法机关传讯到案日刚从外地返回的崔某被公安司法机关传讯到案接受讯问。公安机关在核实嫌疑人崔某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受讯问。公安机关在核实嫌疑人崔某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本市的事实确凿后,作出处理决定。本市的事实确凿后,作出处理决定。 问:对崔某取保对吗?问:对崔某取保对吗? 本案崔某违反了哪些规定?本案崔某违反了哪些规定? 你会如何处理?你会如何处理? 刑拘造假,为收放自如,以收取保证金。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三三节节 取取保保候候审审上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四四节节 监监视视居居住住返一、监视居住的概念一、监视居住的概念概念:概念:监视居住是

32、指公安机关、人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不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限制其人身自由离开指定的区域,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对其实行看管的强制措施。并对其实行看管的强制措施。 上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四四节节 监监视视居居住住返案例:某单位推销员被群众检举利用职务之便牟利,案例:某单位推销员被群众检举利用职务之便牟利,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对嫌疑人韩某进行了讯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对嫌疑人韩某进行了讯问,韩某被传讯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待问,韩某被传讯到案后,认罪态度较

33、好,主动交待了所犯罪行,并且还揭发了其他有关人员的犯罪事了所犯罪行,并且还揭发了其他有关人员的犯罪事实,鉴于其表现,县检察院决定对其监视居住。实,鉴于其表现,县检察院决定对其监视居住。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向韩某宣布了定规定,同进通知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向韩某宣布了定规定,同进通知其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韩某所在地的公安派其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韩某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委托其所在单位对其监居,某单位即将韩某关出所委托其所在单位对其监居,某单位即将韩某关在本单位一间约在本单位一间约4040平方米的房间内,由保卫科负责平方米的房间内,由保卫科负责监护。每日三餐由家人送。后又将韩某转而送到单监护。每日三餐由

34、家人送。后又将韩某转而送到单位食堂楼梯下高位食堂楼梯下高1 1米,面积约米,面积约3 3平米的楼梯间内,直平米的楼梯间内,直到法院一审判决韩某有期徒刑到法院一审判决韩某有期徒刑3 3年缓刑年缓刑3 3年以后,才年以后,才得以从楼梯间出来。得以从楼梯间出来。上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四四节节 监监视视居居住住返案例平某,男,平某,男,2525岁,高校讲师,因发表不岁,高校讲师,因发表不满政府言论,并且煽动学生闹事等过激满政府言论,并且煽动学生闹事等过激行为,被该市公安机关拘留于看守所,行为,被该市公安机关拘留于看守所,后因案情发展及平时的悔悟表现,将其后因案情发展及平时的悔悟表

35、现,将其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但唯恐其旧病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但唯恐其旧病复发,仍在看守所监居,些平时洗漱用复发,仍在看守所监居,些平时洗漱用品都通知家人送到看守所,但不让见面,品都通知家人送到看守所,但不让见面,这样持续了这样持续了8 8个月后,侦查认为其行为不个月后,侦查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但触犯了行政法规,给予劳构成犯罪,但触犯了行政法规,给予劳动教养。动教养。上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四四节节 监监视视居居住住返二、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与取保一致与取保一致上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四四节节 监监视视居居住住返【案情案情】某甲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

36、某县公安局某甲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某县公安局拘留。某甲的父亲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某县公安局拘留。某甲的父亲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某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决定对某甲取经审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决定对某甲取保候审,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某保候审,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某甲请求由其父亲担任保证人。某县公安局经审查,甲请求由其父亲担任保证人。某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某甲的父亲符合保证人的条件,同意其担任保认为某甲的父亲符合保证人的条件,同意其担任保证人。后来,某县公安局在侦查过程申发现,某甲证人。后来,某县公安局在侦查过程申发现,某甲的父亲是本案的教唆犯,于是

37、某县公安局责令某甲的父亲是本案的教唆犯,于是某县公安局责令某甲另行提出保证人。某甲请求由其母亲担任保证人。另行提出保证人。某甲请求由其母亲担任保证人。但某甲的母亲不愿意担任保证人。某县公安局责令但某甲的母亲不愿意担任保证人。某县公安局责令某甲交纳保证金,某甲称自己没钱。在这种情况下,某甲交纳保证金,某甲称自己没钱。在这种情况下,某县公安局决定对某甲采取监视居住。某县公安局决定对某甲采取监视居住。问:某县公安局责令某甲另行提出保证人、交纳保问:某县公安局责令某甲另行提出保证人、交纳保证金以及变更强制措施的做法是否正确证金以及变更强制措施的做法是否正确?上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

38、四四节节 监监视视居居住住返三、监视居住的区域范围。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

39、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犯罪嫌疑人指定的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犯罪嫌疑人指定的生活居所。生活居所。公安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公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安机关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上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四四节节 监监视视居居住住返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第五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第五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40、: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上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

41、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四四节节 监监视视居居住住返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九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有下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提请批准逮捕: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提请批准逮捕:(一)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一)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二)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二)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四)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四)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五)实施其他违反本规定第九十七

42、条规定的行(五)实施其他违反本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为,情节严重的。 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条第五款第五款上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四四节节 监监视视居居住住返五、监视居住的解除、撤销、变更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

43、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监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监视居住期满视居住期满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概述刑事强制措施概述第五节第五节 拘留拘留一、拘留的概念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

44、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拘留是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二)有权采用拘留的机关具有特定性。决定拘留权执行拘留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4条: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嫌疑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检察院送达的决定拘留的法律文书签发拘留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检察院协助。拘留后,应及时通知检察院进行讯问,并由检察院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和他的所在单位(三)拘留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先行拘留(四)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概述刑事强制措施概述第五节第五节 拘留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法律

45、依据不同适用对象不同法律性质不同采用目的不同有权机关不同羁押期限不同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概述刑事强制措施概述第五节第五节 拘留拘留二、拘留的适用对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概述刑事强制措施概述第五节第五

46、节 拘留拘留三、拘留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嫌疑人被拘留后,拒不交待其真实姓名、住址,拘留的时间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提请批捕。 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天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延长1至4日。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概述刑事强制措施概述第五

47、节第五节 拘留拘留某县公安局民警某甲怀疑某乙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赃物,经出示相应证件,对其进行当场盘问、检查。某乙不能说明物品的性质,某甲将其带回县公安局,经县公安局局长批准,对某乙继续进行盘问。次日,某甲因公出差,10日后才返回。某甲当天想起某乙被留置在县公安局,发觉超过了警察法规定的留置期间,但是认为需要拘留某乙,于是报请局长决定是否拘留他。局长作出了拘留决定。问:民警进行留置盘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遵守哪些程序?本案民警某甲和县公安局局长、县公安局的做法是否合法?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概述刑事强制措施概述第五节第五节 拘留拘留四、拘留的程序拘留的提请和审批。拘留的具体执行:要向被拘留人出示

48、拘留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六条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其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对符合本规定第一百零五条所列情形之一,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应当在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办理法律手续。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概述刑事强制措施概述第五节第五节 拘留拘留五、通知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第

49、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概述刑事强制措施概述第五节第五节 拘留拘留讯问后的处理A、经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则应释放。B、经讯问,认为有嫌疑,需要逮捕,但证据还充足,且拘留期限已到则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经讯问,认为有嫌疑,但采取取保、监视居住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监居。C、经讯问,认为确实应当逮捕,并已具备逮捕条件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概述刑事强制措施概述第

50、五节第五节 拘留拘留案例:张三外出打工,因盗窃被拘留,执行拘留时,由于匆忙,办案人员未携带拘留证,被拘留后,辖区又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肇事案,公安机关忙于处理该案,无暇顾及张三一案,张三在拘留所呆了7天,其家属一直不知其被拘留的情况。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概述刑事强制措施概述第五节第五节 拘留拘留案例:周某系某局局长,一日,有人到检举报周某贪污受贿行为,检决定立案侦查,当检察机关第一次传唤周某时,周某气焰嚣张,拒不承认。但当检察人员拿出部分证据给他看时,周害怕了,就让他回去好好想想。周某回去了,检察院接到举报电话,说周某在毁灭帐本,并且有出逃嫌疑。情况紧急,检察员来不及请示检察长,驱车赶往周

51、某家,将正在焚烧帐本的周某抓获,并在房内搜出美金500万,人民币1000多万,检当场宣布拘留周某,回到检察院后,检察人员命将其锁在审讯室,让他静思悔过,三天后,周某终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招供,又过了半个月,检察院认为有证据证明周某有贪污、受贿行为,便将其逮捕。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概述刑事强制措施概述第五节第五节 拘留拘留陈某,前进村农民,与一宗抢劫案有重大的犯罪嫌疑。县公安局经过立案侦查,掌握了大量证据,为防止陈某继续犯罪或者逃跑,公安局依法执行了逮捕措施。村民听到公安局要抓人,纷纷来到陈家围观。这时,村民甲说:公安局怎么动不动就抓人去坐牢啊?村民乙答道:这你就不懂了,公安机关只有行政处罚

52、权,他们肯定是把他抓起来拘留了。另一村民丙又说:我说他们是把陈某收容审查,抓回去慢慢审。早知他是抢劫犯,我第一个把他捆起来,送到公安机关。你怎能抓人呢?这是非法的。丁应道。【问题】评析村民的意见一、概念逮捕是公安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羁押在一定场所的一种强制措施。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第六节第六节 逮捕逮捕二、逮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六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

53、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2、可能判处有期徙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对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以及可能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予逮捕。 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第六节第六节 逮捕逮捕三、有逮捕权的机关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权执行逮捕的机关:公安机关几中逮捕的情况:人民检察院批准的逮捕人民检察院决定的逮捕: 人民法院决定的逮捕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第六节第六节 逮捕逮捕四、逮捕的程序人民检察院批准的逮捕的程序A、报捕:公安机关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

54、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由检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B、批捕/不批捕: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7天/15天、20天审查的内容:是否符合证据要求;侦查行为是否合法C、执行逮捕/复议、复核:不能执行逮捕或逮捕不到的,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原批准、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法院。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第六节第六节 逮捕逮捕五、通知和讯问与拘留一致。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

55、的所在单位。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第六节第六节 逮捕逮捕六、逮捕县以上人大代表必须履行的批准手续。拘留:先拘留后报人大常委会同意逮捕:先由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

56、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第六节第六节 逮捕逮捕七、逮捕后的羁押期限第十章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第六节第六节 逮捕逮捕关于扭送关于扭送第六十三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

57、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第第十十章章 刑刑事事强强制制措措施施第第六六节节 逮逮捕捕强制措施的综合运用我们能被关押多久?(易文) 某派出所依据卖淫女吴某在受审查期间的交待和一匿某派出所依据卖淫女吴某在受审查期间的交待和一匿名电话举报,认为王某有嫖娼及流氓嫌疑,决定以治名电话举报,认为王某有嫖娼及流氓嫌疑,决定以治安案件进行审查,并派人传王某到派出所谈话。期间,安案件进行审查,并派人传王某到派出所谈话。期间,王否认与吴某有不正当关系。该所又以王某流氓嫌疑王否认与吴某有不正当关系。该所又以王某流氓嫌疑未排除,需要继

58、续盘问为由,将王留置在派出所,后未排除,需要继续盘问为由,将王留置在派出所,后报县公安局批准延长留置盘问。因证据不足,对王留报县公安局批准延长留置盘问。因证据不足,对王留置置3838小时后让其回家。小时后让其回家。 王某认为公安关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向法院提起行王某认为公安关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赔偿。政诉讼并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仅根据卖淫女吴某的交待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仅根据卖淫女吴某的交待以及匿名电话举报,就认定原告王某有嫖娼和流氓嫌以及匿名电话举报,就认定原告王某有嫖娼和流氓嫌疑并对其留置盘问是错误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疑并对其留置盘问是错误的,限制

59、其人身自由3838小时小时是违法行为。判决某县公安局在县城范围内消除影响,是违法行为。判决某县公安局在县城范围内消除影响,支付原告赔偿金人民币支付原告赔偿金人民币64. 9264. 92元。元。 某日下午,孙某和妹妹到某市汽车站广场,向自行某日下午,孙某和妹妹到某市汽车站广场,向自行车看管员杨某索要寄存的自行车,与杨发生争吵、车看管员杨某索要寄存的自行车,与杨发生争吵、打架。杨被孙某殴打后头皮血肿、左膝皮肤擦伤,打架。杨被孙某殴打后头皮血肿、左膝皮肤擦伤,构成轻微伤害,次日住院治疗。孙、杨打架结束后,构成轻微伤害,次日住院治疗。孙、杨打架结束后,某公安分局接到举报,将孙姐妹及杨某带至分局谈某公

60、安分局接到举报,将孙姐妹及杨某带至分局谈话。谈话结束后,从当日话。谈话结束后,从当日1818点点3030分至次日分至次日1818点点3030分分对孙某采取了留置盘问措施,后又延长留置盘问至对孙某采取了留置盘问措施,后又延长留置盘问至第三日第三日1818点点3030分。事后,该分局以分。事后,该分局以“ “殴打他人,造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成轻微伤害” ”为由,对孙某裁决治安拘留十天。孙为由,对孙某裁决治安拘留十天。孙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局维持原裁决。孙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局维持原裁决。孙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原裁决,判令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原裁决,判令公安

61、机关赔偿其经济损失。公安机关赔偿其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对原告的处罚,事实清楚,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对原告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但对原告采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但对原告采取留置盘问措施,不符合取留置盘问措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察法第九条的规定,属适用法律不当,对孙某限第九条的规定,属适用法律不当,对孙某限制人身自由两天,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维持被告制人身自由两天,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维持被告对原告治安拘留十天的处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对原告治安拘留十天的处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失2828元。元。 第九条第九条

62、第九条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

63、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 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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