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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介入诊疗器材购入使用登记制度为加强介入耗材管理,保证耗材质量,对介入耗材的购、入、使用与管理规定如下:一、购入范围1.各类植入人体的介入医用材料(如起搏器、冠脉支架等)。2.一次性手术器械及介入手术包。3.介入治疗的导管、导丝、穿刺针等。二、购入程序1.设备科负责供应商产品的有关证明文本的审核(包括生产许可证、市卫健委或防疫站颁发的有效证件、报价单等),洽谈材料价格及售后服务承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统一负责采购。2.介入手术室根据业务需要制定购入计划。 三、使用登记规定1.介入手术室及导管室必须对设备科统一购入的耗材进行验收和登记。2.按需购进介入耗材,使用时进行详细登记,已用及未用器械进
2、行认真统计,对体内植入耗材(如支架)进行使用登记,并有跟踪记录。3.科室应当按照无菌器械存放要求,妥善保管无菌器械并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区储存。4.凡需进入介入手术室使用的医用材料由介入手术室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私自将介入材料带入介入手术室。5.使用前应将使用目的、材料类型、基本价格、手术风险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请患者或家属在知情同意单上签名认可。使用前按照操作规程检查无菌器械包装是否完好,如出现破损或者超过有效期等情形的应当停止使用。6.在使用植入人体内的人工材料,介入治疗等材料时必须将材料的有关厂名、生产材料批号等证明单粘贴在手术记录单上。7.没有批准的材料一律不能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