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旧交规对比课件

新**
实名认证
店铺
PPT
536KB
约50页
文档ID:593200971
旧交规对比课件_第1页
1/50

旧交规对比 大纲变化详细解读3. 车型分类调整初￿￿￿￿学增￿￿￿￿驾共10类:C1、C2、C3、C4、C5、B2、A3、DEF共3类: A1、B1、A2 大纲变化详细解读阶  段C1C2C3C4C5旧版新版旧版新版旧版新版旧版新版总学时8680868060568680第一阶段理论2612261224122412实操40404060小小计计3012301228123012第二阶段理论12121212实操2718271813102518小小计计2820282014122620第三阶段理论2182182142184. 学时调整学时学时C1C2C3C4DEFC5B2A3A1B1A2旧版868660538696988690新版787856487811812082   88变化趋势↓↓↓↓↓↓↓↓↓↓↑↑↑↑↓↓↓↓各车型总学时变化情况如下: 各部分的详细介绍2.第一阶段(12)((1 1)按照驾驶专业教学规律,学员首先学习机动车基本知识;)按照驾驶专业教学规律,学员首先学习机动车基本知识;((2 2)法律法规部分重点突出了驾驶行为和通行规则相关规定;)法律法规部分重点突出了驾驶行为和通行规则相关规定;((3 3)将道路交通信号的种类、识别和作用归类到道路通行规则;)将道路交通信号的种类、识别和作用归类到道路通行规则;((4 4)强调了本阶段理论知识应当采用课堂多媒体教学;)强调了本阶段理论知识应当采用课堂多媒体教学;((5 5)教学内容完全涵盖了考试要点。

教学内容完全涵盖了考试要点 各部分的详细介绍3 3..第二阶段(24)((1)增加了基础驾驶操作规范和场地驾驶知识理论教学内容;)增加了基础驾驶操作规范和场地驾驶知识理论教学内容;((2 2)实际操作项目基础驾驶应当采用驾驶模拟器教学;)实际操作项目基础驾驶应当采用驾驶模拟器教学;((3 3)场地驾驶前增加为)场地驾驶前增加为7 7个学时场内道路训练内容;个学时场内道路训练内容;((4 4)场地项目训练根据考试科目设置为)场地项目训练根据考试科目设置为5 5项内容;项内容;((5 5)新增)新增““模拟城市街道驾驶模拟城市街道驾驶”“”“跟车速度感知跟车速度感知””和和““独立驾驶独立驾驶””项目 各部分的详细介绍4.第三阶段(40)(1)分为实际驾驶操作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两部分; (2)实际道路驾驶按考试要求项目设置规定的训练内容;(3)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教训内容涵盖了考试要点;(4)实际驾驶训练和安全文明常识教学内容超出考点的内容;(5)新的内容有:“典型事故案例”、“常见交通信号辨识” 八、理论考试形式科目一考试:法律法规、交通信号科目一考试:法律法规、交通信号科目一考试:法律法规、交通信号科目一考试: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选择题:选择题:选择题:选择题:1.9.4 1.9.4 1.9.4 1.9.4 驾驶汽车在这段道路上行驶的最高速度是多少?驾驶汽车在这段道路上行驶的最高速度是多少?驾驶汽车在这段道路上行驶的最高速度是多少?驾驶汽车在这段道路上行驶的最高速度是多少?A.30A.30A.30A.30公里公里公里公里/ / / /每小时每小时每小时每小时 B.40B.40B.40B.40公里公里公里公里/ / / /每小时每小时每小时每小时 C.50C.50C.50C.50公里公里公里公里/ / / /每小时每小时每小时每小时 D.70D.70D.70D.70公里公里公里公里/ / / /每小时每小时每小时每小时答案:答案:答案:答案:A A A A 八、理论考试形式判断题:判断题:判断题:判断题: 这种说法或做法对吗?对选择这种说法或做法对吗?对选择这种说法或做法对吗?对选择这种说法或做法对吗?对选择A A,错选择,错选择,错选择,错选择B B 1.10.5 1.10.5 驾驶汽车遇到这种情况不能超红色轿车驾驶汽车遇到这种情况不能超红色轿车驾驶汽车遇到这种情况不能超红色轿车驾驶汽车遇到这种情况不能超红色轿车答案:答案:答案:答案:A A 八、理论考试形式科目三考试: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考试: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考试: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考试: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1.2.2.13 1.2.2.13 行至这种主干道驶近与支路交汇处怎样安全驾驶?行至这种主干道驶近与支路交汇处怎样安全驾驶?A.A.提前减速行驶提前减速行驶 B.B.观察交汇处车辆观察交汇处车辆C.C.提前加速通过提前加速通过 D.D.谨慎驾驶通过谨慎驾驶通过答案:答案:ABDABD 题库\25个动画_43924\25个视频\03.swf3.视频中驾驶人有哪些违法行为?视频3A.遮挡号牌B.占快速道行驶C.左侧车门未关好D.超速行驶答案:ACD八、理论考试形式八、理论考试形式 八、理论考试形式￿￿￿￿￿￿￿￿￿￿￿￿石某驾驶低速载货机动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行驶至314省道51公里加260米处,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

此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什么?￿￿￿￿￿￿￿￿￿￿￿￿A.货车超载￿￿￿￿￿￿￿￿￿￿￿￿B.货车违法超车￿￿￿￿￿￿￿￿￿￿￿￿C.客车超员￿￿￿￿￿￿￿￿￿￿￿￿D.客车驾驶人疲劳驾驶￿￿￿￿￿￿￿￿￿￿￿￿答案:ABC￿ 111号令123号令新旧对比全越悦旧交规对比 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第二节第二节 申请条件申请条件(老)(老)•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第二节第二节 申请条件申请条件(新)(新)•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旧交规对比 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条件条件第二节第二节 申请条件申请条件(老)(老)•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第二节第二节 申请条件申请条件(新)(新)•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旧交规对比 不得申请驾照情况变化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无变化旧交规对比 不得申请驾照情况变化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老老)•(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新新)•(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旧交规对比 不得申请驾照情况变化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老老)•(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新新)•(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旧交规对比 不得申请驾照情况变化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没变化旧交规对比 增加准驾车型申请条件变化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老)(老)•(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四)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大型货车(新)(新)•(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旧交规对比 考试要求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老)(老)•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第三十第三十一一条条(新)(新)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照预约日期安排考试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旧交规对比 考试要求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老)(老)•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二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新)(新)•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旧交规对比 考试科目内容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老)(老)•科目二: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新)(新)•科目二小型车: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大型车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小型车:十选四大型车:十选六小型车:五必考大型车:十六必考旧交规对比 考试科目内容第二十第二十六六条条(老)(老)•科目三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第二十第二十六六条条(新)(新)•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旧交规对比 123号令新增内容第二十六条新规第二十六条新规•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

•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旧交规对比 123号令新增内容第二十七条新规第二十七条新规•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旧交规对比 考试预约方式变化第三十一条新增内容第三十一条新增内容•车辆管理所应当提供互联网、等方式由申请人自助预约考试,并在车辆管理所和互联网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等情况旧交规对比 技能准考证明变化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老)(老)•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二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新)(新)•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旧交规对比 科目三预约时间变化第二十七条(老)第二十七条(老)•(四)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第三十四条(新)第三十四条(新)•(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旧交规对比 考试不合格的预约变化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老)(老)•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应当在二十日后预约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 第三十第三十七七条条(新)(新)•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旧交规对比 考试合格领证方式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新增环节新增环节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旧交规对比 换证、补征老老•3日新新•1日旧交规对比 A、B驾照的审验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第六十条第六十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旧交规对比 残疾人、60周岁以上老人•到期后15天•到期后30天旧交规对比 不予换发驾照变化第四十八条(老)第四十八条(老)•(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二)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第六十八条(新)第六十八条(新)•(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二)身体条件情况;•(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旧交规对比 实习期规定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老)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老)•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新)(新)•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旧交规对比 实习期新增规定第六十五条(新增内容)第六十五条(新增内容)•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旧交规对比 注销驾照的情况除了书上那除了书上那8种外新增种外新增•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2、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旧交规对比 新增的降级规定第六十八条新规第六十八条新规•(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实习)•(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只增对只增对A、、B驾照驾照•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旧交规对比 实习期的降级规定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新规新规•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增对所有车型增对所有车型旧交规对比 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旧交规对比 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一)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 •(三)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四)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七十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信息变更超过三十日未办理手续旧交规对比 第八十条第八十条•(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旧交规对比 校车驾驶人管理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无犯罪记录;•(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五日内审查完毕旧交规对比 校车驾驶人管理校车驾驶人的审验校车驾驶人的审验•第七十五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旧交规对比 校车驾驶人管理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情形情形•(一)提出注销申请的;•(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旧交规对比 记分变化记记12分(老)分(老)6项项记记12分(新)分(新)11项项旧交规对比 记分变化记记6分(老)分(老)9项项记记6分(新)分(新)14项项旧交规对比 记分变化记记3分(老)分(老)11项项记记3分(新)分(新)12项项旧交规对比 记分变化记记2分(老)分(老)8项项记记2分(新)分(新)11项项旧交规对比 记分变化记记1分(老)分(老)4项项记记1分(新)分(新)4项项旧交规对比 。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