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总论课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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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五、五、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效调制原则有效调制原则社会利益本位原则社会利益本位原则经济安全原则经济安全原则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一)有效调制原则(一)有效调制原则1.市场基础和优先原则市场基础和优先原则(1)优先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优先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2)国家调制要恪守谦抑(市场失灵领域);)国家调制要恪守谦抑(市场失灵领域);(3)无法判断领域假设市场未发生失灵。)无法判断领域假设市场未发生失灵。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2.调制三原则调制三原则(1)调制法定原则)调制法定原则在

2、宏观调控法领域,调制法定原则尤其要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调制法定原则尤其要求求“调控权法定调控权法定”。因为法律通过调控权。因为法律通过调控权的界定,就可以明确调控主体、调控手段、的界定,就可以明确调控主体、调控手段、调控力度等一系列问题。调控力度等一系列问题。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调制法定原则主要体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调制法定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法定”。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2)调制适度原则)调制适度原则要求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要求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与可能,保障各

3、类主体的基本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与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权利。(1)要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手段的选择等都要)要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手段的选择等都要适度。适度。(2)规制适度更强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以及)规制适度更强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以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3)调制绩效原则)调制绩效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目标,兼顾效率与公平,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目标,因而追求调制的效果或称绩效,追求总量的因而追求调制的效果或称绩效,追求总量的平衡和社会总福利的增长,在经济法领域也平衡和社会总福利的增长,在经济法领

4、域也会成为一种普遍的价值和原则。会成为一种普遍的价值和原则。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的特征,解决经济运行过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的特征,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是其主要目标,因而当然要程中的各类问题是其主要目标,因而当然要考虑经济效益。考虑经济效益。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二)社会利益本位原则(二)社会利益本位原则在尊重个体利益基础上把整体利益作为衡量在尊重个体利益基础上把整体利益作为衡量行为之标准;行为之标准;主体:社会或社会公众主体:社会或社会公众社会利益:社会利益:其一,为自由竞争秩序;其一,为自由竞争秩序;其二,特殊群体人格的限定与保护;其二,特殊群体人格的限定与保护;其三

5、,维护和发展和谐稳定关系。其三,维护和发展和谐稳定关系。设置栅栏:公权力设置栅栏:公权力私权利:划定边界。私权利:划定边界。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1.综合效益原则综合效益原则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统一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统一 短中长期利益结合,整体和个体利益兼顾短中长期利益结合,整体和个体利益兼顾2.实质公正原则实质公正原则资源:稀缺性与开发利用无限性的矛盾资源:稀缺性与开发利用无限性的矛盾地区发展:客服地区发展失衡问题地区发展:客服地区发展失衡问题产业结构:调结构和优结构产业结构:调结构和优结构竞争领域:良好的竞争氛围竞争领域:良好的竞争氛围石

6、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三)经济安全原则(三)经济安全原则政府依照既定的法律程序,履行一定的经济职能,政府依照既定的法律程序,履行一定的经济职能,实现克服经济危机、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增实现克服经济危机、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国民经济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一种过程或状态。强国民经济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一种过程或状态。1.宏观经济安全原则宏观经济安全原则调控方面:持续、健康、稳定增长调控方面:持续、健康、稳定增长市场规制:一般规制、外贸规制、特殊规制市场规制:一般规制、外贸规制、特殊规制2.经济发展原则经济发展原则基石:整体发展基石:整体发展核心:经济协调发展核心:经济协调发

7、展终极目标:可持续发展终极目标:可持续发展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六、主体架构与行为理论六、主体架构与行为理论(一)经济法的主体(一)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主体: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经济法主体: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个体。个体。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宏观调宏观调控主体控主体市场规市场规制主体制主体调控调控主体主体调控调控受体受体规制主体规制主体规制受体规制受体调制调制主体主体调调制制受受体体经济法经济法主体主体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二)经济法的行为(二

8、)经济法的行为调制行为:调制主体所从事的调控、规制行调制行为:调制主体所从事的调控、规制行为,即在宏观上通过调节来控制,在微观上为,即在宏观上通过调节来控制,在微观上通过规范来制约。从而在总体上通过协调来通过规范来制约。从而在总体上通过协调来制衡。制衡。对策行为:市场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经济法意对策行为:市场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经济法意义的博弈行为,分为横向对策行为和纵向对义的博弈行为,分为横向对策行为和纵向对策行为。策行为。横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在相互之间的市横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在相互之间的市场竞争中所从事的各类行为。场竞争中所从事的各类行为。纵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针对国家的调制纵向对策行为

9、,是市场主体针对国家的调制行为所实施的博弈行为。行为所实施的博弈行为。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经经济济法法行行为为调调制制行行为为对对策策行行为为宏观调宏观调控行为控行为市场规市场规制行为制行为横向对横向对策行为策行为纵向对纵向对策行为策行为财税调财税调控行为控行为金融调金融调控行为控行为计划调计划调控行为控行为一般市场一般市场规制行为规制行为特殊市场特殊市场规制行为规制行为预算、国债、预算、国债、税收税收银行、证券等银行、证券等产业、价格等产业、价格等垄断、不正垄断、不正当竞争等当竞争等金融、电信、金融、电信、电力、石油电力、石油市场等市场等遵从、合作遵从、合作不遵从、合

10、作不遵从、合作公平、正当行为公平、正当行为-保护保护的行为的行为垄断、不正垄断、不正当、侵害行当、侵害行为为-否定评否定评价的行为价的行为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七、权义结构与责任理论七、权义结构与责任理论(一)权义结构(一)权义结构各类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与组合各类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与组合经济法主体的职权,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制经济法主体的职权,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制主体依经济法所享有的调控或规制的权力,主体依经济法所享有的调控或规制的权力,是必须依法行使且不可放弃的。是必须依法行使且不可放弃的。经济法主体的权利,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制经济法主体的权利,是经济法主

11、体中的调制受体依经济法的规定而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受体依经济法的规定而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要求其他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为,或要求其他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这种权利是可以放弃的。能性,这种权利是可以放弃的。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1.职权的分类与职权的法定职权的分类与职权的法定调调制制权权宏观宏观调控调控权权市场市场规制规制权权财政财政金融金融计划计划财政收入(征税权、发财政收入(征税权、发债权)、财政支出(预债权)、财政支出(预算支出、转移支付)算支出、转移支付)发行货币权、利率调整发行货币权、利率调整权等权等产业调控权、价产业调控权、价格调控权格调控权一般市

12、场一般市场规制权规制权特殊市场规特殊市场规制权制权垄断、不正当竞争垄断、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消费者保护金融、房地产、金融、房地产、能源等能源等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2.调制权的分割与配置调制权的分割与配置调制立法权人大与国务院及部委分享调制立法权人大与国务院及部委分享调制执法权调制执法权宏观调控部门: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宏观调控部门: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民银行等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质检系统等国家质检系统等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3.调制主体的主要职责调制主体的主要职责调制法定原则调

13、制法定原则依法调制原则依法调制原则不得滥用和超越调制权不得滥用和超越调制权不得弃权不得弃权适当地行使调制权适当地行使调制权要履行职能,就必须有相应的权力,做到有要履行职能,就必须有相应的权力,做到有职有权,从而形成职权;同时,对于职权职有权,从而形成职权;同时,对于职权的行使也必须尽到相应的责任,即职责。的行使也必须尽到相应的责任,即职责。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二)调制受体的权义结构(二)调制受体的权义结构1.调制受体的权利调制受体的权利市场对市场对策权策权经济自由权经济自由权平等主体之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对策权(公平和对策权(公平和正当竞争权、消正当竞争权、消费者权利)

14、费者权利)市场主体对调市场主体对调制主体的的对制主体的的对策权(选择遵策权(选择遵守、接受或拒守、接受或拒绝权)绝权)公法公法上的上的请求请求权权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2.调制受体的义务调制受体的义务1)接受调制的义务(被动性和主动性结合)接受调制的义务(被动性和主动性结合)2)依法竞争的义务)依法竞争的义务垄断垄断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逃税、非法集资、虚假上市等逃税、非法集资、虚假上市等违反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违反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二)经济法责任(二)经济法责任1.经济法的特征看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

15、经济法的特征看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1)从经济性看经济法责任(趋利避害,引)从经济性看经济法责任(趋利避害,引导调整):主要是经济性的责任导调整):主要是经济性的责任(2)从规制性看经济法责任。问责与处罚;)从规制性看经济法责任。问责与处罚;褒奖。褒奖。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2.经济法责任的具体形态经济法责任的具体形态(1)赔偿性责任)赔偿性责任国家赔偿:立法赔偿国家赔偿:立法赔偿超额赔偿:惩罚性赔偿超额赔偿:惩罚性赔偿 如双倍赔偿、三倍赔偿制如双倍赔偿、三倍赔偿制 实际履行义务实际履行义务-提供公共产品(不作为提供公共产品(不作为-履行)履行) (2 2)惩罚性责任)惩罚性责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资格、能力、声望等方面的惩罚性责任资格、能力、声望等方面的惩罚性责任-信用减信用减等、资格减免等惩罚性措施等、资格减免等惩罚性措施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3.经济法的可诉性经济法的可诉性市场规制法领域市场规制法领域宏观调控法领域宏观调控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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