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第二节 收入总额收入总额v 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额v 收入总额包括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v 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v 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v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v 一、一般工商企业居民纳税人收入总额一、一般工商企业居民纳税人收入总额v 一般工商企业的居民纳税人,包括工业、商业、农业、服务业、房地产行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等v (一)销售(营业)收入(一)销售(营业)收入v 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v 销售(营业)收入是确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v 1.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v 主营业务收入是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交易所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v (1)销售货物收入。
是纳税人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企业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v 对各种经济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其他企业,开发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以获取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日、或移交产品所有权日、或合同约定收款日确定收入v (2)提供劳务收入是从事提供旅游饮食服务、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对外经济合作等劳务、开展其他服务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v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是纳税人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如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版权、专营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以租赁业务为基本业务的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取得的租金收入v (4)建造合同收入是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建造合同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年度内完工进度或完工工作量确认收入实现v (5)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v 2.2.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v 其他业务收入是纳税人非主营业务交易所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v (1)材料销售收入。
是纳税人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取得的收入v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是纳税人从事代购代销、受托代销商品取得的手续费收入v (3)包装物出租收入是纳税人出租、出借包装物取得的租金和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v (4)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业务收入v 3.3.视同销售确认的应税收入视同销售确认的应税收入v (1)视同销售的界定v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关于视同销售的确认,采用的是法人所得额的模式v 货物在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虽然该批货物的价值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但企业仍拥有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不能作为视同销售,不确认应纳税所得额;v 但将货物转移到统一法人实体外部,比如将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对外投资、分派股利、非货币性交易、捐赠等,企业失去了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作为视同销售,确认应纳所得税额v (2)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时限v 视同销售行为应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v (3)视同销售行为收入确认的方法和顺序v ①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v 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v ③按成本利润率确定。
其中,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 v (注意: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采用的成本利润率为10%) v 4.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销售款特别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销售款特别处理v 房地产企业在所开发的房地产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利润额,计入应纳所得预缴企业所得税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v 5.5.销售退回、折扣事项销售退回、折扣事项v 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销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企业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一律以净额冲减“主营业务收入”v (二)营业外收入(二)营业外收入v 营业外收入是纳税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v (1)固定资产盘盈是纳税人在资产清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v (2)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是纳税人因处置固定资产而取得的净收益v (3)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是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为损益的金额(其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v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是纳税人处置无形资产而取得净收益的金额v (5)罚款收入是纳税人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取得的罚款收入v (6)债务重组收益是纳税人发生的债务重组行为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v (7)政府补助收入是纳税人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的金额,包括补贴收入v (8)捐赠收入是纳税人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确认的收入v (9)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项目未列举的其他营业外收入v (三)投资损益(三)投资损益v 投资损益,是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v 1.债权性投资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v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税所得但纳税人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所获利息及转让未到期国债所获取的利息、国债二级市场的买卖收益应按规定纳税国债限指由财政部发行的金融债券,由财政部以外其他任何部门发行的债券,诸如由水电部、铁道部等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均不算国债v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v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v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v (四)利息收入(四)利息收入v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v (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v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v (六)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六)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v 不征税收入,是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v 免税收入,是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v 二、金融行业居民纳税人收入二、金融行业居民纳税人收入(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