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四章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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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合伙企业法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第二节 合伙企业的设立 第三节 合伙企业的变更第四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的概念二、合伙企业的分类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经济组织。营利性、自治性、人合性、非独立性 例 马某、李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马某出资100100万元、李某出资6060万元,丁某出资3030万,另以劳务形式出资,作价1010万元。合伙企业的盈利按照出资比例马某5050,李某3030,孙某2020分配,亏损由马某一人承担。二、合伙企业的分类方案一:三人共

2、同出资,共同经营管理,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方案二:三人共同出资,李军作为负责人,承担无限责任;王宏和吴玲分别以各自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方案三:三人共同出资,李军和吴玲承担无限责任; ;王宏承担有限责任, ,但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方案四:李军一人出资,聘王宏和吴玲为企业工作。 讨论 李军、王宏、吴玲三人欲合伙办企业:普通合伙企业 例 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赢利, ,分担亏损。当年6 6月,企业向银行贷款5 5万元,期限为一年。8 8月,甲提出退伙。第二年5 5月,企业严重亏损,乙丙决定解散,将企业的现有财产3 3万元予以分配,未通知银行。银行:偿

3、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早已退伙,不再负责企业债务乙:只按约定比例清偿相应的债务丙:以劳务出资,无还债义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练 某律师事务所登记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之一的董某在一次执业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A.对由此形成的事务所的债务,由董某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B.B.该损失应由董某一人独立承担 C.C.其他合伙人对由此形成的事务所的债务,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D.事务所对此承担责任以后,董某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CD ACD 有限合伙企业 例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 A有

4、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101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15万元。8 8月,丁退伙,从A 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1212万元。1111月,丙因不能清偿B B公司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 A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甲乙决定A 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C C公司要求A A企业偿还所欠款项5050万元。 第二节 合伙企业的设立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法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七十七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6、;(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六)有公司住所。 一、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人数2 2人以上2-502-50人责任均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由普通合伙

7、人和有限合伙人构成,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资格限制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二、出资(一)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二)评估作价的方式1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2 2、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三)财产份额的转让1 1、合伙人之间转让,应当通知

8、其他合伙人。 2 2、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 3、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三、名称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以下字样:“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四、合伙事务的执行(一)执行方式(二)决议规则(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一)执行方式普通合伙企业 1 1、共同执行2 2、委托执行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二)决议规则1 1、协议优先。

9、2 2、法律补充。(1 1)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2 2)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1 1、基本权利义务 例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以下正确的有( )A.A.丙、丁、戊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B.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

10、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 C.C.所有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帐簿等资料D.D.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答案:ABCD ABCD 2、合伙人的忠实义务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自我交易限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财产份额出质限制合伙人以其在合

11、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五、合伙协议(一)合伙协议的订立和修改 (二)合伙协议的内容(三)合伙协议纠纷(一)合伙协议的订立和修改1 1、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2 2、以书面形式订立。3 3、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4 4、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伙协议的内容普通合伙企业(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

12、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 (1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三)合伙协议纠纷1 1、合伙协议的效力2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

13、不明确的事项 例 一普通合伙企业:甲出资3 3万(实际出资2 2万)、乙出资2 2万,丙以劳务作价2 2万元出资,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20012001年4 4月,企业解散,此时负债9 9万元。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三节 合伙企业的变更一、入伙二、退伙三、合伙人及合伙的转变一、入伙(一)入伙的条件和程序1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 2、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3

14、3、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1 1、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 2、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二、退伙(一)退伙的原因(二)退伙的后果(一)退伙的原因1 1、自愿退伙2 2、法定退伙1 1、自愿退伙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

15、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当然退伙除名退伙2 2法定退伙1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有限合伙人例外3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6、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二)退伙的后果1 1、继承第八十条第八十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资格。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

17、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2、结算(1 1)财产少于债务,则分担亏损(2 2)财产多于债务,则退还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 3)债务承担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三、合伙人及合伙的转变(一)转变条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

18、一致同意。 (二)责任承担1 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一、解散事由二、解散程序一、解散事由(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解散程序1 1、成立清算组2 2、申报并登记债权3 3、清理企业财产4 4、制定清算方案5 5、分配企业财产6 6、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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