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酸有机磷酸酯类的毒理的毒理及胆碱及胆碱酯酶复活复活药第七章第七章 2006.3有机磷酸酯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第一节第一节 有机磷酸酯类的毒理有机磷酸酯类的毒理 有机磷酸酯类有机磷酸酯类(organophosphates) 主要用作农业及环境杀虫剂主要用作农业及环境杀虫剂 有机磷酸酯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分类分类 作为农业杀虫剂,可分为: 1.剧毒类 对硫磷(1605),内吸磷 (1059) 2.强毒类 敌敌畏(DDVP) 3.低毒类 敌百虫,乐果,马拉硫磷(4049) 战争毒剂:沙林、塔朋、梭曼 中毒途径:可经呼吸道可经呼吸道, ,消化道消化道, ,皮肤粘膜吸收引起中毒皮肤粘膜吸收引起中毒 有机磷酸酯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中毒机制 有机磷酸有机磷酸酯类为持久性持久性( (难逆性逆性) ) 胆碱胆碱酯酶抑制抑制剂, ,与胆碱与胆碱酯酶形成形成稳定定的的, ,难水解的磷水解的磷酰化胆碱化胆碱酯酶, ,使胆碱使胆碱酯酶失去水解失去水解AchAch能力能力,Ach,Ach大量堆大量堆积而引起一系列中毒症状。
而引起一系列中毒症状 若若抢救不及救不及时,,AchEAchE可在短可在短时间内内““老化老化””而失去重新恢复活性的能力而失去重新恢复活性的能力有机磷酸酯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有机磷酸酯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急性中毒症状 1.M样症状样症状 恶心,呕吐,腹痛;大汗淋漓,流涎,口腔及鼻孔常有泡沫样分泌物;缩瞳,视力模糊;大小便失禁,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肺水肿等. 2. N样症状样症状 主要激动N2受体, 表现为手指抖动,全身肌肉颤动. 3.中枢症状中枢症状 先兴奋后抑制,血压下降,呼吸抑制、昏迷有机磷酸酯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治疗原则 1.清除毒物: 按一般急性中毒急救原则处理,其中注意敌百虫中毒 不能用碱性液洗胃,对硫磷中毒 忌用高锰酸钾洗胃. 2.对症治疗 : 吸氧,人工呼吸,补液等. 3.应用特殊解毒药 :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活药有机磷酸酯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1)抗胆碱药:阿托品(对症治疗) a.a.阻断阻断M M受体受体, ,迅速消除迅速消除M M样症状症状 b. b.大大剂量量还可阻断神可阻断神经节的的N1N1体体, , 用用药原原则: :早期早期, ,足量足量, ,持持续用用药, , 直至阿托品化后逐直至阿托品化后逐渐减量并延减量并延长给药的的间隔隔时间, ,直至症状直至症状, ,体征消失体征消失2424小小时以上才能停以上才能停药. .有机磷酸酯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第二第二节 胆碱 胆碱酯酶复复活活药( (对因治因治疗) ) 氯磷定磷定, ,解磷定解磷定, ,双复磷双复磷, ,双解磷双解磷 等等能复活能复活AchEAchE。
解毒机制解毒机制: : a. a.解磷定与磷解磷定与磷酰化胆碱化胆碱酯酶形成磷形成磷酰化解磷定化解磷定, ,使使AchEAchE复活复活. . b. b.直接与游离毒物直接与游离毒物结合合, ,防止其防止其继续毒害毒害AchE.AchE.有机磷酸酯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有机磷酸酯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解毒解毒疗效效 主主要要用用于于中中、、重重度度有有机机磷磷酸酸酯类中中毒毒效效果果随随不不同同有有机机磷磷而而异异,,对内内吸吸磷磷、、马拉拉硫硫磷磷和和对硫硫磷磷中中毒毒的的疗效效较好好;;对敌百虫、百虫、敌敌畏中毒的畏中毒的疗效稍差;效稍差;对乐果中毒果中毒则无效 氯磷磷定定恢恢复复酶活活性性作作用用在在骨骨骼骼肌肌的的神神经肌肌肉肉接接头处最最为明明显,,可可使使肌肌束束颤动消消失失或或明明显减减轻;;因因不不易易透透过血血脑屏屏障障,,故故较大大剂量量才才对中中枢枢中中毒毒症症状状有有一一定定疗效效;;不不能能直直接接对抗抗体体内已内已积聚的聚的Ach,故必,故必须与阿托品合用与阿托品合用有机磷酸酯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有机磷酸酯类与胆碱酯酶复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