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及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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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及审查要点申报及审查要点1内容提要内容提要一、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程序一、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程序二、项目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二、项目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三、可行性研究应注意的事项三、可行性研究应注意的事项四、省级评估论证及入库审查四、省级评估论证及入库审查五、项目现场踏勘基本要求五、项目现场踏勘基本要求六、项目设计应注意的事项六、项目设计应注意的事项七、初步设计审查要点七、初步设计审查要点八、项目报件总体要求八、项目报件总体要求九、当前部中心正在开展的研究工作九、当前部中心正在开展的研究工作2一、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

2、项目管理程序一、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申报入库审查入库审查与批复规划设计与预算规划设计与预算、投资计划与预算建议的编报与审查编报与审查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预算下达项目实施与监督检查项目竣工验收项目成果管理与后评价编制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预算草案申报库申报库备选库备选库初审库初审库预算库预算库3(1)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选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建在省级。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按照部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对申报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入库审查。(2)改进项目库管理后,省级国

3、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措施,组织项目申报、入库审查和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负责。(3)部负责项目库建设有关规定的制定,项目备案与项目库的监督管理。部对项目库建设不定期进行检查。对项目库管理不善的,限期整改;备案项目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库资格。 (4)经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定入库的项目,原则上每年一次,于1 1月底前月底前集中报部备案,于5 5月底前月底前将入库项目的规划设计与预算报部审查。关于改进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管理的通知关于改进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国土资发20042004115115号号4如何理解入库备案如何理

4、解入库备案 报件受理备案审查:报件是否齐全、有效 监督检查(入库核查):u 省级建库工作是否符合要求u 备案项目是否符合入库条件 通报备案通知5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国土资发200520052929号号n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土地开发整理方向和重点:n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促进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者统一。n要落实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国土资发200369号),积极实施重大工程,促进项目布局的相对集中。n要建立项目指南发布制度,促进资金与资源合理配置,向重大工程和粮食主产区、粮食主产县、基本农田保护区

5、倾斜。n要进一步下放项目管理权限,促进合理确定项目管理权责,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水平。 n组织实施重大工程:n实施重大工程,要以项目建设为载体,通过科学评估论证,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n在规划期内,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将主要安排在重大工程内。地方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也要优先安排在重大工程内,提高重大工程实施的规模效益。 6n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突出土地开发整理重点 :n各地要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同时,加大对基本农田的投入,以建设促保护。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是今后一个时期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n通过基本农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

6、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n根据全国基本农田分布和资金状况,部将下达各省(区、市)年度基本农田整理任务。 n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新增耕地率可按不低于新增耕地率可按不低于3%3%掌握。 n重大工程区域内的基本农田整理,可结合实施重大工程开展。重大工程区域外的,应优先选择在粮食主产区开展。n基本农田整理应集中连片基本农田整理应集中连片,整理后基本农田的耕作条件和质量应达到当地基本农田的较高水平。n经过整理的基本农田要切实加以保护,不得违法占用。7n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n部将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发布制度项目指南发布制度,明确项目组织安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投资方向、投资重点和建设任务,指导

7、项目入库、项目审查和项目计划与预算编制工作。 n国家投资项目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机制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机制。部主要负责制定政策和技术规范,发布项目指南,受理入库项目备案,审查项审查项目初步设计与预算目初步设计与预算,下达项目计划,开展项目监督检查。 n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落实国家政策与任务,组织项目申报,负责项目入库审查和项目库建设,核准项目实施方案,监督指导项目实施,开展项目竣工验收。n对强化项目管理技术保障,要逐步完善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专家库,依靠专家力量依靠专家力量,对项目审查、实施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等提供咨询、评估、论证服务,提高项目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

8、水平。 n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要深入实地充分论证,确保经济、社会和生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要深入实地充分论证,确保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态效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严禁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和随意变更设计行为;项目选址、论证和设计,要吸收当地群众参与并尊重群众意见。 8二、项目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二、项目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1. 项目选址不合理2.项目基础设施条件不具备;3.项目区位于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不宜开垦为耕地的地区;4.项目区水资源无保障;5.项目将林地、草地规划为耕地;6.项目建设规模超出规定上限或者低于规定下限;7.项目新增耕地率低于规定下限;8.项目

9、建设区属于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已租赁经营的土地;9.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限制为其他用途的土地规划为农业用地;10.项目投资方向不合理,如工程内容主要为草场改良、矿区生态重建、建设大片经济林或生态林。 (一)全国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一)全国存在的普遍性问题9 2. 申报材料编制不规范 总的来说就是编制依据不足,深度不够,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项目区位置和范围不清项目区位置和范围不清。主要表现为:图上无项目区边界;现状图和规划图项目区边界不一致;项目区内含大片不动工林地、居民点等用地,但图件上未标注不动工范围。 二是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不清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不清。主

10、要表现为:未提供项目建设范围内土地利用分类面积;现状图上土地利用分类不清;土地利用现状文、图不符。 三是项目无法核定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等基本指标项目无法核定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等基本指标。主要表现为:土地利用分类面积统计有误,基本指标前后不一致,文、图、表不符。 四是项目建设目标不明确项目建设目标不明确。主要表现为:对项目区当前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不透彻,对项目拟解决的问题认识不清,项目建设目标不明确或依据不足。 10 五是工程技术方案不合理工程技术方案不合理。主要表现为:项目规划方案过于简单,无具体内容;项目规划图无工程布局;工程内容图、文严重不符;总体布局不合理,包括沟、渠、路布置不

11、合理,未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筑物布置不合理,灌溉方式不合理等问题;土方工程量计算不合理等。 六是图件不合规图件不合规。主要表现是不按相关办法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编制图件,上图要素不全,图面不清晰,图例不规范等。 七是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不清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不清。主要表现为:报告和图件上均未交代项目所涉及行政乡(镇)、村或文、图不符;项目申报材料关于项目区土地权属的描述相互矛盾等。 八是投资估算编制不符合要求投资估算编制不符合要求。主要表现为:项目投资估算依据不足,标准过高;未提供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过程;项目投资估算中所列示的建设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含超投资范围内容等。 11 不按规

12、定时间申报项目。项目申报不及时直接影响了项目入库审查工作,是导致入库通知不能及时下达、设计和预算编制时间不足从而影响项目申报质量、整个项目周期被拉长的主要原因。 项目报件不全。 项目报件无效。主要表现为报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等问题。 设计单位选择有问题。 项目设计方案不符合实际情况,等。 3. 申报工作组织问题12(二)入库审查权限下放以后出现的新问题(二)入库审查权限下放以后出现的新问题 不按部制定的入库审查要点进行入库审查 不按“115号”文要求报送材料 省文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报件不全、无效(不盖章缺省级评审论证意见缺电子文档等) 可行性研究阶段遗留的问题影响了设计的质量13(三)辽宁

13、省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三)辽宁省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本指标无法核定。如某项目文本P36中5.1.1和5.1.3新增耕地为87.8868ha,P32中新增耕地为109.5ha,前后不一致;某项目设计报告所附意见中土地整理总面积684.67ha,报告中P12、P19土地利用现状表中建设规模为784.05ha,项目建设规模无法核定。 基本方案不合理,主要表现为:u 土地平整方案不合理。如某项目田块布置不结合实际地形,土地平整工程费用占总投资的 80以上。u 机井布置缺乏依据。如某项目布置400余口机井,但缺少充分论证及依据。u 工程量计算不正确。如某项目将挖方和填方重复计算;某项目缺少土方量计算过

14、程。u 总体布局不合理。如某项目沟、路、田块布置不协调。 图件不合规。大多数项目制图不规范,上图要素不全,文、图不一致的情况较多。14(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1. 原因 对项目申报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组织力度不够。 参与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的单位和人员不具备相关能力(政策技术)。 2. 对策 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管理,避免粗制滥造,省级国土部门应切实发挥把关作用。 加强培训,提高技术咨询人员素质。(政策技术)15三、可行性研究应注意的事项三、可行性研究应注意的事项(一)项目选址的基本原则(一)项目选址的基本原则n完整性(系统性)原则u项目区应相对集中连片,发挥规

15、模效益。u应体现土地整理的综合性特点,注意项目区周边基础条件,如道路是否通达等,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 n先易后难原则u投资环境好u风险因素少u施工难度小n综合效益原则u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u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民生活条件。u改善生态环境16(二)项目选址的具体要求(二)项目选址的具体要求n位于国家重点支持区域n项目合法n以整理和复垦为主n基础设施条件具备n资源和环境条件具备n无权属问题n投资方向合理n基本控制指标符合规定171.1.位于国家重点支持区域位于国家重点支持区域n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n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n

16、国家确定的粮食主产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省份)和非粮食主产区内的粮食主产县n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上述区域相重叠的,原则上选择其中一种支持力度较大的区域予以支持。 18重点支持上述区域内符合以下六类条件的土地整理和复垦项目n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利用不充分,整理后新增耕地量较大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n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项目建成后新增生产能力幅度较大的土地整理项目n对责任人灭失的工矿废弃地恢复治理,新增耕地量大,改善生态环境效果明显的土地复垦项目n水资源总量不足地区的节水效果好、农田灌溉保证率高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17、n结合村庄治理开展土地整理,群众积极性高,当地政府大力支持的项目n公路、铁路建设后沿线农用地区域改善生产条件、效益明显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192.2.项目合法项目合法n项目“合法”的两层含义:一是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二是符合相关规划 n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n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规定:“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必须符合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审查、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都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n关

18、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禁止在大于度以上坡地和自然保护区内开垦耕地。” n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268号)规定:“国家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符合湿地保护、生态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03.3.以整理和复垦为主以整理和复垦为主n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的概念n土地整理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n土地复垦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

19、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破坏的土地和洪灾、滑坡崩塌、泥石流、风沙等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n土地开发土地开发是指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的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活动。n在选择项目区时,应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当选择开发项目。 n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214.4.基础设施条件具备基础设施条件具备n项目区基础设施,是指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水利、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必须具备的基础

20、条件,不属于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投资范围。n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报国家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所在区位需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需的主干道路、主干排灌渠系、堤坝、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或已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上述几项建设正在实施。 n“国土资厅发200396号”关于项目含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定:“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或需要地方资金投入的项目,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提请县级人民政府提供资金承诺函,并按不同资金来源渠道,分别列出所投资的工程建设内容。” n基础设施条件与农田基础设施的区别 225.5.资源和

21、环境条件具备资源和环境条件具备n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的选择还应考虑当地的资源条件及生态环境对农业生产活动的承载力。水资源无保障、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地区不宜开垦为耕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因资源或环境条件恶劣而曾经撂荒的土地不应纳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范围。n要坚持“以水定地”。n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规定:“坚决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围湖造地,对过度开垦、围垦的土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还林还草还湖,逐步将25度以上的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25度以下的坡地实现梯田化。” 236.6.无权属问题无权属问题n权属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n存在土地权属争议n项目受益主体不符合规定要求n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

22、见(国土资发2003287号)对权属争议处理方式的规定:“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及时调处;一时无法解决的,暂不将争议土地纳入土地开发整理的范围。” n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268号)对项目受益主体的规定:“企业或个人以盈利为目的、已租赁经营的土地,暂不申报国家投资项目。” 247.7.投资方向合理投资方向合理n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因此,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首要目

23、标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58.8.基本控制指标符合规定基本控制指标符合规定项目性质项目性质地貌地貌总规模(公顷)总规模(公顷)单片规模单片规模( (公顷公顷) )总片数总片数开发开发丘陵丘陵100-600100-60020201010平原平原400-2000400-200050501010整理整理丘陵丘陵100-1000100-100040401010平原平原400-2000400-200060601010复垦复垦丘陵丘陵60-40060-40020201010平原平原200-1000200-100060601010国家投资重点和示范项目建设规模要求2

24、6n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地区,项目区片块规模下限可以适当放宽。n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补助项目建设规模要求u丘陵地区不低于100公顷,平原地区不低于200公顷u规模不宜过大n“国土资厅发200396号”文规定:u“项目规模”是指项目建设规模,不动工的工矿用地、居民点用地、交通用地、成片水域、林地等不应计算在项目建设规模中。u所谓不动工面积,即不参与土地整理的面积,不仅在统计项目建设规模时应扣除,不动工范围还要在图件上明确标出,文、图、表应相符。n基本农田整理应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效益,发挥示范作用。在规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内,鼓励申报项目的建设规模尽量扩大。27n新增耕地率指的是新增耕地面积比例 计

25、算公式为: 新增耕地率 新增耕地面积项目建设规模n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净增耕地面积比例做了规定:“土地开发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规划设计面积的60%;土地复垦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规划设计面积的40%;土地整理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规划设计面积的10%。” n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率不低于3。28(三)项目区边界确定(三)项目区边界确定n项目区边界的确定不仅要考虑行政区界线,还应充分考虑实际地形情况,考虑自然地物的分布情况,如以沟、路、渠为边界。n项目区边界划定的随意性会给项目规划带来一定的盲目性,是导致规划设计阶段重新调整项目区范围的主要原因。n项目区位置u通过文字描

26、述项目区四至 u用地理坐标的方式表达。“国土资厅发200396号”对项目区坐标有明确规定:“项目区经纬度坐标是指项目建设范围的经纬度坐标,不是指项目区所在乡镇或县域范围的经纬度坐标。如果项目区分成几片,则应明确每一片块项目区范围的经纬度坐标。” u项目范围(建设地点),指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乡(镇)、村。如果项目区包括多个片块,则应明确每一片块的范围。项目范围应落实到图上,且文、图相符。 29(四)地貌类型确定(四)地貌类型确定n申报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需明确项目所在县自然地貌类型和项目区微地貌类型。n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微地貌类型分为三种:平原(平地)、丘陵(山地)和滩涂。项目区微地貌反映的

27、是项目区内的地形起伏变化情况。判别微地貌类型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如丘陵项目一般涉及坡改梯,土地平整土方量较大,滩涂开发项目一般需要大量的客土等。 n平原和丘陵也可以依据通常地貌类型的划分标准(测绘标准)进行区分,即:n平 地地面倾斜角在2以下的地区n丘陵地地面倾斜角在26之间的地区n山 地地面倾斜角在625之间的地区30(五)项目区现状分析(五)项目区现状分析n项目区现状包括:u土地利用现状u基础设施状况基础条件u农田基础设施现状u权属现状311.1.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n“土地利用现状”,是指项目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除不动工面积外,各利用现状面积之和应等于项目建设规模。n

28、土地利用现状调查u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本任务是:查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及分布,土地的权属状况和利用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按权属单位汇总土地分类面积。u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n查清项目区各权属主体权属界线和村以上各级行政辖区范围界线;n查清土地利用类型及分布,量算各地类面积;n按行政辖区范围汇总出项目区总面积和各地类面积;n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n调查、总结土地权属及土地利用的经验和教训,提出确权意见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建议。322.2.权属现状权属现状n权属现状调查与确认有关规定u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287号)规定:“准确摸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内土地权

29、属和土地利用现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土地登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以及土地变更调查、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等资料为依据,切实查清项目区的确切界线和项目区内每宗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标绘到大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形成土地权属和利用现状报告。地籍资料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补充调查和登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及时调处;一时无法解决的,暂不将争议土地纳入土地开发整理的范围。” u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规定:“土地开发整理前,搞好权属核实工作。要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有关资料,对所涉及土地的权权属、界限、地类、面积属、界限、地类、面积进行核实,并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333.3.土

30、地分类土地分类u试行土地分类为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u地类调整情况耕地中南方宽1.0米,北方宽2.0米的田坎(主要是梯田田坎)在原土地分类中属于未利用地,但在新的土地分类中属于“农用地”中的“其他农用地”。将原有水域一分为三,其中的沟渠改为农田水利用地,从坑塘水面中分离出一个水产养殖水面,以适应新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相应调整其含义,归入 “其它农用地”;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组成“水利建设用地”;其余水域都归入未利用地的“其它土地”。在住宅用地内增设空闲宅基地,作为三级地类。 u试行土地分类为三级分类体系。一级类设3个,二级类设15个,三级类设71个。u土地利用结构应根据最新调查结果,按新

31、的土地分类(试行)进行统计,要求统计到三级类。u土地利用结构统计数据应做到文、图、表相符。344.4.农业生产及农田基础设施现状农业生产及农田基础设施现状n农业生产状况u主要农作物种类及种植结构u主要耕作习惯u作物复种指数u主要农产品产量及生产成本u当地基本农田保护和利用情况 n农田基础设施现状u农田水利工程现状及可利用情况,包括蓄水灌溉工程、引水灌溉工程、提水灌溉工程、井灌工程、输电线路工程等 u田间道路及可利用情况u农田防护林布置情况及树种 u其他农田基础设施现状 35(六)新增耕地潜力分析(六)新增耕地潜力分析n耕地的含义 根据试行土地分类对耕地的定义,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

32、、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它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1.0米,北方宽2.0米的沟、渠、路和田埂。n田坎的含义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1.0米,北方宽2.0米的梯田田坎。 n新增耕地的含义u概念上的整理后耕地面积减去整理前耕地面积u新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即扣除田埂系数后的净增加耕地面积。36n新增耕地潜力分析是指在综合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限制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分析项目区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结构,对比开发整理前后各类用地面积,从而得出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 n做好新增耕地数

33、量潜力分析,首先要做好两方面的基础工作:u做好前期调查工作,切实摸清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地类面积统计要准确;u根据土地利用布局和工程布局,切实做好规划后沟、路、林、渠等各项工程占地面积的测算,规划后各类用地面积计算要准确。37n耕地整理系数:整理后净增耕地面积与待整理农用地区面积之比,即净增耕地率,以表示。土地整理净增耕地面积可依据下面的公式进行计算: Mz =Mz =(1-R21-R2)(M1-M2M1-M2)+ +(R1- R2R1- R2) M M 式中: MZ 整理后新增耕地面积; M 待整理农地区的原耕地面积; R1整理前的待整理农地区田埂系数; R2整理后的田埂系数(视

34、当地实际情况和整理区类型确定); M1待整理农地区非耕地地类的面积(含沟渠、道路、园地和林地等); M2 待整理农地区整理后必须保留的非耕地地类面积(含沟渠、道路、园地和林地等)。38(七)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七)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n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是指对项目区影响土地有效利用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进行的分析,目的是通过分析找出影响项目区土地有效利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n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的重点是对可以通过工程措施加以改善的自然限制因素进行分析。n可以通过工程措施加以改善的自然限制因素一般有以下几类:u干旱:改善措施为开发水源,包括开采地下水,兴建蓄水工程等。u涝灾:

35、改善措施一是布置防涝排水工程,二是调整种植结构。u大风、风沙、沙尘暴:改善措施为兴建防护林。u水土流失:改善措施一般包括坡改梯,横坡耕地,带状种植;实行带状、块状和穴状间隔造林,构筑生物篱,并辅以鱼磷坑、等高埂等田间工程。u土壤盐渍化:改善措施包括排水沟,合理灌溉,精平土地等。u土壤潜育化:改善措施为开沟排水,消除渍害,在稻田周围开沟,排灌分离,防止串灌。 39(八)国家投资项目名称规则(八)国家投资项目名称规则n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之前,首先要确定项目的名称。项目名称应体现项目建设地点和项目性质,具体应表述为“*县(市)*乡(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如果项目涉及多个乡(镇),项

36、目名称应为“*县(市)*等()个乡(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项目名称不应与此前入库项目雷同。如果同一个乡(镇)已有项目入库,为避免重复,项目建设地点应明确到村,填写“*等()个村”。n项目名称是一个项目的标志性符号,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在项目的后续阶段,如项目设计、两厅报文阶段,项目名称必须与入库项目名称保持一致,不能前后矛盾。除此之外,同一个项目的不同申报材料上的项目名称也要保持一致。40四、项目评估论证及入库审查四、项目评估论证及入库审查n“国土资耕函2005010号”明确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的评估论证意见是项目入库备案的必要报件之一。省级专家评估论证意

37、见应有专家本人签名,并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盖章确认。 n在评估论证中,如果省级专家评估论证意见认为原可行性研究方案不可行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所涉及到的问题做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提出是否需要重新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议。 n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要求: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评估论证,评估论证意见作为项目入库的重要依据,不得将项目的行政性审查代替专家评估论证。 (一)项目评估论证(一)项目评估论证41(二)入库审查要点(二)入库审查要点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通过耕地保护通讯公布了国家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审查

38、要点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审查要点。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估算审查基本要素及方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估算审查基本要素及方法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审查报告(格式)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审查报告(格式)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审查程序及人员职责分工示意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审查程序及人员职责分工示意图图42(三)关于入库审查工作的要求(三)关于入库审查工作的要求 严格按照项目入库审查内容和程序认真组织审查,对项目报件齐全性、项目合法性、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整性、有关图件合规性和项目基本控制指标、基础条件、土地适宜性评价、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项目技术方案、投资估算、权属

39、调整方案等严格审查把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入库。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评估论证,评估论证意见作为项目入库的重要依据,不得将项目的行政性审查代替专家评估论证。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评估论证和入库审查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2005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国土资发(国土资发200520057979号号 )43五、项目现场调查基本要求五、项目现场调查基本要求n现场调查与勘测、土地清查的区别u主体不同u客体不同u目的不同u时间不同n调查内容u地貌u地类u地物n调查方式u查阅资料u现场察看u座谈交流u走访农户44

40、六、项目设计应注意的事项六、项目设计应注意的事项(一)设计与可研的衔接(一)设计与可研的衔接n项目建设目标不能改变n项目区位置和范围不能改变 n项目建设规模和新增耕地率要符合批复要求 n项目区现状不能改变 n项目规划方案不能有大的调整 n项目预算与估算投资相差有一个浮动范围 45(二)设计要解决的问题(二)设计要解决的问题n定性。(项目建设目标,土地利用方向,工程的新建或修复,建设等级)n定位。(项目位置和范围的划定,土地利用布局,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布局)n定量。(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材料用量)n定时。(建设期限,施工进度)46(三)基础资料的准备(三)基础资料的准备n基础资料的分类:u可行

41、性研究成果u勘测成果u土地清查成果u能反映项目区自然、资源情况的资料,如气象资料、土壤资料、水文地质与工程地址资料等。u能反映项目区社会经济状况的资料u能反映当地农业耕作习惯的资料等。n对地形图的要求u必须实测u比例尺:不小于1:5000u等高距:1米47(四)工程量的计算(四)工程量的计算n工程量计算的基本要求u有方法u有过程u有结果u量准确u量合理n工程特性表内容u工程内容u工程规格u工程量48(五)图件编制要求现状图(五)图件编制要求现状图n现状图应以地形图为基础绘制,能够清晰表达项目区地形变化情况。 n现状图上应标注以下内容:n项目建设区边界、基本农田保护区界线、地类界及符号、土地权属

42、界限、所涉及行政乡镇和村庄的名称;n项目建设区边界上的主要控制点应有明确的经纬度坐标;n项目建设区土地利用分类面积统计表;n 项目区水源、现有的主干道路、主干排灌渠系、堤坝、电力等基础设施及其他主要地物;n 项目区与周边的相对关系,如项目区内的排灌沟渠、道路等与外界的联系;n 土地利用变更日期。现状图应能反映项目区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并和变更后的土地统计台帐对应。n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的制作要符合一般的制图要求,有图例、制图单位和制图日期等要素。 49(五)图件编制要求规划图(五)图件编制要求规划图n规划图应以现状图为基础进行编制,因此项目建设区边界必须完全一致,土地权属界限、所涉及行政乡镇和

43、村庄名称保留。n等高线应做淡化处理。n沟、路、林、渠、建(构)筑物、机井、输变电线路、田块布置等各项工程总体布局要明确,单项工程要有编号,工程内容要文、图相符。n灌排沟渠(管)布局应合理,不同级别渠系之间应能合理连接,所有沟渠都要标注水流方向。n项目区外附近的主要道路、沟渠、排水承泄区应在图上明确显示,并与区内相应道路、沟渠相连。n田间道、生产路布局应合理,不同级别道路之间应能合理连通。n主要渠系建筑物(如桥、涵、闸、渡槽、泵站等)、机井、小型蓄水工程布局及供水线路布置要合理。n规划田块大小、方向的布置要结合项目区地形条件,并符合土地利用要求。要清晰标注田块设计高程。n各级排灌沟渠和道路的相互

44、关系与配置要合理。n防护林的布置应考虑与主害风方向的关系,布局要合理。n图例应符合规范。(参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50(六)设计管理(六)设计管理n选好设计单位n重视部门配合n规范设计行为n省级切实把关n搞好论证评审51(七)倡导节约型设计理念(七)倡导节约型设计理念n节地。通过科学、合理布局,在能够实现土地整理建设目标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沟、渠、路、林等各项工程占地面积,尽可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n节水。应继续推进农业节水灌溉,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应用,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积极开展农业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在丘陵、山区和干旱地区积极开展雨水积蓄利用,支持农村水窖建设,推广旱作

45、农业技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要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n节量。通过优化规划设计,尽量减少工程量和建筑材料用量,节约成本。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开展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研究,减少原始材料的消耗。 52七、初步设计审查要点七、初步设计审查要点(一)如何理解(一)如何理解“初步设计初步设计”n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 )提出部 “审查项目初步设计与预算 ”。n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报件的函(国土资耕函2005010号 )要求:“在当前阶段,项目初步设计暂按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国土资发200

46、0215号)要求进行。如果本省(区、市)对某些规范要求有调整完善的,应说明理由,并附有关文件材料(复印件,有章)。”n初步设计审查不等于审查初步设计。n当前要求的“初步设计”应能满足编制预算、指导施工和招投标的需要。53(二)审查组织(二)审查组织n部土地整理中心受部委托组织初步设计审查,主要核查基本指标、审查项目设计内容、规划方案和设计图件、审查主要工程量。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土地利用现状、面积、土地权属、基础设施现状、复核规划情况以及水文地质、土壤、地貌等)负全部责任。n审查方式:主要有集中审查、分散送审等。u集中审查:集中时间、地点和人员召开审查会,按照上述流程和分工

47、集中进行审查。u分散送审:由部中心人员核查基本指标后,将审查材料分送到审查专家处进行全面审查。n审查流程:专人分配审查任务到各审查小组基本指标核查主要工程量审查设计内容、规划方案和设计图件审查合成建议结论对建议不合格项目进行集体讨论,对建议合格项目进行抽查形成处室建议结论报中心主任办公会审定,形成中心审查结论中心审查结论报部。54(三)审查制度(三)审查制度n审查责任人制度。指项目审查人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审查职责,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n保密制度。指在审查进行期间,不得将审查有关情况向外公布,审查过程中不允许调换、修改项目材料。 n回避制度。在审

48、查过程中实行交叉审查,杜绝自编自审。 n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指审查人参与踏勘、论证、设计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项目,应主动书面报告。如不报告,一经发现,取消审查资格。 55(四)审查要点(四)审查要点n基本指标核查u核查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划分是否正确,文、图是否一致。 u对初步设计报告中项目所涉及行政乡(镇)、村、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率)以及项目区地貌类型等基本指标进行前后对照,核查基本指标是否前后一致,文、图、表是否相符。 u通过核查道路、沟渠等线形工程用地和各类土地面积,核查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是否准确。 u在完成上述三方面核查的基础上确定项目基本指标。其中地貌类型、建设规模只从设计

49、报告中摘录,不做主观判断。 56n设计内容审查u项目选址审查。主要审查项目选址是否全面考虑了灌溉、排水、交通和行政区划等关系项目的完整性、可实施性和经济性等问题。u设计内容齐全性审查。主要根据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有关文件,审查设计报告规定的内容是否齐全。设计报告中必须有分类工程量。u基础分析审查。主要审查必要的设计依据资料是否充分、有效,项目区基本情况介绍是否全面、清楚,项目基础分析与采取的规划方案是否紧密相关。u基本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审查。如“三北”地区的土地整理工程是否考虑了冻害影响,并在设计中采取了应对措施;干旱缺水地区是否采取了节水灌溉措施;地下水超采地区是否考虑了控制打深井;原有工程设施

50、是否充分合理利用。如未利用,应充分说明理由。 57n工程总体平面布局方案审查u各项工程之间是否协调统一(如路渠协调布局、交叉建筑物的布置等)。 u布置田间水利工程是否考虑到灌溉水源与排水承泄区的位置以及项目区地形情况等,以保证排水和灌溉渠道获得最大自流排水和灌溉面积。特别注意灌溉工程与水源的连接和排水工程与承泄区的连接是否描述清楚,干旱地区是否规划排水沟应充分说明理由。 u项目区道路布置是否通达合理、方便生产生活。主要道路与居民点是否连接,与整理区外的主要道路是否相通。u各类建筑物布置是否必要、合理。 u工程布置是否做到尽量减少工程量,保证工程安全,少占耕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工程效益。 58

51、n田块设计u田块方向要合理。u田块规模设计应因地制宜。n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审查各项水利工程的计算公式、步骤、指标选取及计算结果的合理性。(注意区分节水旱作区不充分灌溉抗旱井的设计)n田间道路工程设计。审查是否有道路工程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一般田间道路宽度应4米,省里有明确要求的田间道路宽度可适当放宽。路面硬化设计要满足生产需要,符合项目区实际需要。n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u根据防护目的和主害风方向审查农田防护林的布置是否合理。如南方内陆地区布置农田防护林是否有充分理由说明。u设计的防护林树种是否适地适树,设计株、行距是否合理。 主要单项工程设计审查主要单项工程设计审查59n图件审查:包括土地开发整

52、理项目现状图、规划图和单体工程设计图审查。 n单体工程设计图审查:u项目建设区所有新、改建工程应有典型设计图,所有设计图应清晰标注设计尺寸和比例尺等;u不同类型和规格的线形工程如道路、沟渠必须有典型横、纵断面设计图。u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应有平、立、剖断面设计图。需要配筋的,应有配筋图,并列表统计工程量。u工程设计型式、结构、材料应与设计报告内容一致。u单体设计图签栏应签注完备,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图件审查图件审查60n设计报告应附主要工程量的计算方法、过程和结果。审查在原有设施基础上新建、修复、加固、改造等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 n规划线形工程建设长度和建筑物数量审查 u道路、沟渠等线形工程,根

53、据规划图分类逐条统计其长度并汇总,是否与设计报告和预算书对应一致。 u规划灌溉管道根据规划图分类逐条统计其长度并汇总,是否与设计报告对应一致。 u规划不同类型建筑物应清晰标注在规划图上,并根据规划图分类统计其数量,是否与设计报告对应一致。 n道路、沟渠、管道等线形工程土方挖填等工程量的审查 u重点审查同类工程数量多,或投资量大的工程类型。 u根据一般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计算单座建筑物工程量,然后汇总比较,是否与设计报告对应一致。 主要工程量审查主要工程量审查61u需要进行平整的区域应在规划图上清晰标注平整范围、原地面高程和设计高程。 u土地平整必须采取分平整单元逐块计算。平整单元为农渠和生产道控

54、制的田块内部格田。 u审查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 u如计算方法合理,根据原方法计算土地平整工程量是否与设计报告对应一致。注意土方挖填是否重复计算。 土地平整土方量审查土地平整土方量审查平原地区平原地区62n第一类:地形复杂,坡度变化不均匀 u应划分不同坡度区,统计不同坡度区需要平整的土地面积。 u审查不同坡度区典型田块设计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典型田块面积是否不小于该坡度类型土地面积的5,田坎设计尺寸是否符合稳定性和生产方便等要求。土方平整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 u如方法合理,根据原方法和设计尺寸计算土方工程量是否与设计报告和预算书一致。n第二类:地形均匀变化地区,可以采用典型推算方法

55、 u审查不同坡度区典型田块设计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典型田块面积是否不小于该坡度类型土地面积的5,田坎设计尺寸是否符合稳定性和生产方便等要求。土方平整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 u如方法合理,根据原方法和设计尺寸计算土方工程量是否与设计报告和预算书一致。 土地平整土方量审查土地平整土方量审查丘陵地区丘陵地区63n防护林工程。林木株数复核。根据规划图防护林布局长度、株距、行距,计算总株数是否对应一致。n坟墓迁移。应在现状图或规划图上清晰标注迁移坟墓的位置,根据规划图直接清点核对。n居民点搬迁。应在现状图或规划图上清晰标注搬迁村庄的范围,并附有有效的拆迁统计表。根据图表直接统计核对。其他工程量审查其

56、他工程量审查64(五)审查结论(五)审查结论n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几种情况u基本指标无法核实或核实后有较大误差的;u地名等项目特征关键指标有明显抄袭嫌疑的;u主要单项工程设计计算公式、方法不正确,或参数选取严重错误,或计算过程不清楚,或计算结果严重不合理;u基本方案不合理。如总体布局严重不协调,可以利用的基础设施废弃不用,“三北”地区未考虑工程防冻害应对措施;干旱缺水地区不采取节水灌溉措施;地下水超采地区大量打深井;南方内陆地区布置大量防护林等。 u图件不规范。如不按相关办法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编制图件,无法满足审查需要;规划图不能显示规划的主要工程内容、图面不清晰、图例不完整;土地平整范围不明;单体

57、设计图未标注设计尺寸以及设计内容不全无法计算工程量;已经列入投资预算的工程而无设计图等。u占总投资10以上的道路、渠道、排水沟、灌溉管道、喷滴灌、土地平整等任何一项的工程量审查结果与设计报告中的工程量误差在10以上的。 65八、项目报件总体要求八、项目报件总体要求(一)(一)“国土资耕函国土资耕函20052005010010号号”n项目备案报件要求u报件齐备(10种)u报件有效u基本情况一致u基本情况准确u可行性研究报告规范u认真填报“项目效益测算表”n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要求u项目初步设计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一致u在当前阶段,项目初步设计暂按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国土资发2000215

58、号)要求进行。n项目初步设计及预算报件要求(7种)n报件装订要求66(二)(二)“国土资耕函国土资耕函20052005044044号号”n关于2006年项目申报规模和注意事项n粮食主产区(13个省份)新申报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应控制在该省份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0.7%以内,非粮食主产区省份应控制在0.4%以内。 n一个县(市、区)最多只能申报一个新建项目(灾毁土地复垦项目除外)。 n对已申请作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县(市、区),要优先申报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n关于项目报件的补充要求n项目备案需同时报送纸介质和电子版本,两者缺一不可。电子版本应认真按照“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软件”要求进行。n进一步统一项目报件格式。n呈报项目初步设计时,应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情况表”。n有关项目现状图、总体规划图等项目图件名称应按要求编写。每张图纸包括设计图纸应予盖章。n装订、装盒 67九、当前部中心正在开展的研究工作九、当前部中心正在开展的研究工作n技术标准研究u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u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u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修订) u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u土地平整土方量计算规范 u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测绘技术标准 u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标准n高新技术应用u3S技术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应用u激光技术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应用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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