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与理赔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92750190 上传时间:2024-09-22 格式:PPT 页数:47 大小:176.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汽车保险与理赔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汽车保险与理赔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汽车保险与理赔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汽车保险与理赔_第4页
第4页 / 共47页
汽车保险与理赔_第5页
第5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汽车保险与理赔》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汽车保险与理赔(4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保险与理赔第一章第一章 汽车保险概述汽车保险概述第一节风险与风险管理一、风险(一)风险的含义风险一般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二)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个要素构成的。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而风险事故导致损失。例如:因下冰雹使得路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这时冰雹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人员伤亡即是损失。风险因素包括实质性风险因素、心里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三)风险的特征包括客观性、普遍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四)风险的种类依据风险性质分类,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依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

2、风险与经济风险。依据风险标的分类,风险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与信用风险。按风险涉及的范围分类,风险可分为特定风险与基本风险。二、风险管理(一)风险管理的含义是指个人、家庭和各种组织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与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决策及行动过程。风险管理的程序: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分为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和评估风险管理效果五个环节。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分为控制型方法和财务型方法两大类。(1)控制型方法避免预防抑制(2)财务型方法自留转移

3、: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保险转移是通过保险合同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此种方法是风险管理方法中最常用、最有效的财务措施。例如,机动车辆所有者可以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其车辆面临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第二节保险概述一、保险的含义: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二、保险的要素1.可保风险的存在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3.保险费率的厘定4.保险基金的建立5.保险合同的订立三、保险的特征:1.经济性2.商品性.互助性4.法律性5.科学性

4、四、保险的分类第三节汽车保险的含义、功能、作用一、汽车保险的含义:汽车保险是以汽车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汽车保险的要素和保险的要素相同,也包括五大要素:分别为:(1)车祸风险的客观存在;(2)相同性质、相同类型车祸的分散与集合;(3)汽车保险费率的厘定;(4)建立汽车保险基金;(5)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二、汽车保险的特征(一)广泛性(二)差异性(三)出险频率高三、汽车保险的功能(一)汽车保险的保障功能(二)汽车保险的金融融资功能(三)汽车保险的防灾防损功能四、汽车保险的作用第四节汽车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一、汽车保险的产生(一)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二)汽车

5、保险的发源地英国二、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进程(一)萌芽时期(二)试办时期(三)发展时期第五节我国汽车保险业务概述一、我国汽车保险业务的分类二、我国的汽车保险产品简介(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二)商业汽车保险第二章第二章 汽车保险的原则汽车保险的原则 保险与防灾减损相结合的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第三章汽车保险合同第一节汽车保险合同概述一、汽车保险合同的定义:是财产保险合同的一种,是指以汽车及其有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二、汽车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一)汽车保险合同的一般特征1.汽车保险合同是有名合同2.汽车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3.汽车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4.汽车保

6、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5.汽车保险合同是对人的合同6.汽车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7.汽车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8.汽车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二)汽车保险合同有别于一般保险合同的特征1.汽车保险合同的可保利益较大。2.汽车保险合同属于不定值保险合同。3.汽车保险合同适用代位原则。三、汽车保险合同的形式在汽车保险的具体实务工作中,汽车保险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投保单(二)暂保单(三)保险单(四)保险凭证(五)批单(六)书面协议第二节汽车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一、汽车保险合同的主体所谓汽车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保险关系双方,包括汽车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和中介人三方面内容。与汽

7、车保险合同订立直接发生关系的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汽车保险人和汽车保险投保人;与汽车保险合同间接发生关系的人是合同的关系人,它仅指被保险人。由于在保险业务中涉及的面较广,通常存在中介人,如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等。二、汽车保险合同的客体汽车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汽车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三、汽车保险合同的内容汽车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用来规定保险双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它通过保险条款使这种权利义务具体化,包括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约定条款)。第三节汽车保险合同的一般性法律规定一、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一)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二)汽车保险合同的生效二、汽车保

8、险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汽车保险合同的变更(二)汽车保险合同的解除(三)汽车保险合同的终止三、汽车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1.合法解释原则2.文义解释原则3.意图解释原则4.整体解释原则5.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二)汽车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1.汽车保险合同的争议的含义汽车保险合同争议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责任的归属问题,赔偿金数额确定等问题,对保险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各执己见而发生纠纷。2.汽车保险合同争议处理方式当保险合同产生争议纠纷的时候,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解决。汽车保险合同也不例外,也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解决汽车保险

9、合同双方当事人纠纷的。第四章第四章 汽车保险费率汽车保险费率第一节第一节 汽车保险费率确定原则汽车保险费率确定原则一、汽车保险产品的理论价格汽车保险险产品的理论价格是指以汽车保险产品价格的内在因素为基础而形成的。汽车保险产品的理论价格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构成,也称作毛费率。纯费率即技术费率的确定,通常是在以往一定期限内的平均保险金额损失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定数量的风险附加费率构成的,即损失成本加稳定系数。二、确定汽车保险产品理论价格的方法保险精算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确定保险的纯费率,即通过对一定期限内的平均保险金额损失率进行统计和分析以实现科学地确定保险价格的目的。保险精算的方法首先产生于人寿保

10、险,在非寿险领域由于风险的不均衡特征,导致其在确定保险商品的价格时失效。但汽车保险例外,其保险业务具有满足保险精算的一些基本特征,即风险单位的差异较小,风险单位具有一定的数量集合,这些都比较符合保险精算的理论基础。这也是车险成为逐步崛起的非寿险精算领域的原因所在。在车险的经营过程中,进一步细化风险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一方面能够有针对性地向被保险人提出改善风险状况的建议,提高车险产品和服务的内涵;另一方面能够使保险人有针对性地对经营的风险进行选择,以确保经营的稳定和利润的最大化。第二节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一、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原则(一)公平合理原则(二)保证偿付原则(三)相对稳定原则(四)促进防损

11、原则二、汽车保险费率确定模式1.从车费率模式:是以被保险车辆的风险因子为主作为确定保险费率主要因素的费率确定模式。目前,我国采用的汽车保险的费率模式属于从车费率模式,影响费率的主要因素是与被保险车辆有关的风险因子。2.从人费率模式:是以驾驶被保险车辆人员的风险因子为主作为确定保险费率主要因素的费率确定模式。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从人费率模式,影响费率的主要因素是与被保险车辆驾驶人有关的风险因子。第三节第三节 汽车保险风险因素汽车保险风险因素汽车保险风险主要取决于以下四方面因素:一是车辆自身风险因素;二是地理环境因素;三是社会环境因素;四是驾驶人员因素。这四方面因素对车辆的风险影响相当大,有时是某

12、一因素起主要作用,有时是几个因素同时起作用。第五章第五章 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一节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一、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产生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最早产生于美国,1919年,美国的马萨诸塞州率先立法,规定汽车所有人必须在汽车注册登记时,提供保单或以债券作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赔偿能力的担保,该法案被称为赔偿能力担保法。1927年马萨诸塞州首先采用强制汽车责任保险;1956年纽约州也立法实行强制保险,次年,北卡罗纳州也通过相应法律。从此,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开始在美国盛行。二、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含义与特征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是国家政府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为维护社会的普遍利益,以

13、颁布法律法规的形式实施的汽车责任保险。一方面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强制被保险人必须参加责任保险,另一方面保险人也必须承保汽车责任险,其中心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能得到合理的基本保障。实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国家广泛采用“法定保险,商业经营”的模式。与商业汽车责任保险相比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所具有的特征表现为:(1)强制性(2)对第三者的利益具有基本保障性(3)具有不可选择性(4)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由政府专门管理和使用(5)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6)具有公益性第二节第二节 国外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国外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一、美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二、德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三、日本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第三节我国的强

14、制汽车责任保险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制定的背景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出台的目的和意义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主要特点四、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确切定义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六、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适用的对象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运作主体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对象和保障内容及赔偿原则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单及统一标志第四节第四节 我国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细则我国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细则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颁布二、解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一)机动车交通事故

15、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免除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1第六章汽车商业保险第一节第一节 汽车商业保险概述汽车商业保险概述2007年末,我国金融行业首

16、个全国性听证会交强险费率听证会在京举行,随后保监会对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费率水平进行“双调整”。据此各保险公司经营的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也有了新的变化。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了2007年条款,2007版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在06版车险行业基本条款基础上扩大了覆盖范围,除原有的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外,又将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机动车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车损免赔额险、不计免赔率险六个险种也纳入了车险行业基本条款的范围。第二节汽车损失保险(A款)汽车损失保险简称车损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

17、定给予赔偿。车损险为不定值保险,在汽车损失险保险合同中不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只列明保险金额,将保险金额作为的最高限额。本节主要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和赔偿处理等方面,对汽车损失险A款条款进行详细介绍。第三节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A款)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此节所讲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商业性的责任保险,其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辆交通强制保险不同。第四节车上人员责任保险(A款)2006年版车险中的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是主险。投保人可以单独投保,但可以作为附加险投保,2007

18、年条款没有大的变化。本节介绍的是A款的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第五节机动车盗抢保险(A款)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B款、C款,在各款条款中分别提供了机动车盗抢保险主险和附加险两套条款,保险责任和费率完全相同,供各公司自主选择。本节介绍的是A款机动车盗抢保险主险。第六节附加险条款及其解释一、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二、自燃损失险条款三、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四、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五、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六、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七、无过失责任险条款八、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第八节第八节 汽车商业保险汽车商业保险A款费率表使用说明款费率表使用说明一、保费计算方法(一)第三

19、者责任保险按照被保险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排量/功率、责任限额直接查找保费。(二)车辆损失保险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车辆使用年限、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保费=基础保费+保险金额费率;(三)全车盗抢险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车辆使用年限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保费=基础保费+保额费率;(四)车上人员责任险按照被保险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查找费率;l驾驶人保费=每次事故责任限额费率l乘客保费=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费率投保乘客座位数(五)车上货物责任险按照责任限额,分营业用、非营业用查找费率;保费=基础保费+(责任限额-20000)费率注:车上

20、货物责任险的最低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六)车身划痕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直接查找保费;(七)玻璃单独破碎险按客车、货车、座位数、投保进口/国产玻璃查找费率;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八)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保费=适用本条款的所有险种应收保费之和(不含无赔款优待以及风险修正)20%;(九)无过失责任险保费=基础保费+责任限额费率;(十)自燃、火灾、爆炸损失险固定费率;保费=保额费率;(十一)停驶损失险固定费率;保费=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约定的最高日责任限额费率;(十二)救助特约条款固定保费;无需计算;(十三)提车险按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直接查找保费。第七章第七章 汽车投保汽车投保 第一节第一节

21、 汽车投保的基本原理汽车投保的基本原理一、汽车投保的含义汽车投保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表达缔结保险合同的意愿的过程。二、汽车投保的基本要求三、汽车投保的方式四、汽车投保的步骤第二节第二节 汽车投保险种分析汽车投保险种分析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二、保险公司的商业汽车保险第三节汽车投保注意事项一、家庭自用汽车的投保1.险种选择2.责任限额选择3.保险公司选择二、非营业用汽车的投保三、营业用汽车的投保四、特种车辆的投保五、新车尽量要保足六、旧车的保险七、二手车的保险八、良好记录很重要九、保险合同变更的情况十、谨防车险投保陷阱十一、切忌重复投保第四节第四节 汽车的投保方案选择汽车的投保方案选择一、

22、针对险种设计保险方案1.最低保障方案2.基本保障方案3.经济保险方案4.最佳保障方案5.完全保障方案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的车险保险方案1、针对生产用车的综合险套餐2、针对私人生活用车综合险套餐3、针对营运用车综合险套餐4、针对营运用车综合险套餐三、中国大地保险公司车险保险方案第五节第五节 填具汽车投保单填具汽车投保单一、填写投保书的注意事项二、投保单式样三、投保单的项目第八章汽车保险承保第一节承保工作的内容及流程一、汽车保险承保的及基本要求1.业务争取2.业务选择(业务核保)3.作出承保决策4.收取保费5.出具保单二、汽车承保工作流程第二节汽车保险核保要求一、核保的含义在承保过程中,保险

23、人对投保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就保险标的的各种风险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定是否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与之签定保险合同的过程,即为核保。承保工作中最主要的环节为核保,核保的目的是避免危险的逆选择。二、核保的基本要求第三节汽车保险核保的运作核保工作原则上采取两级核保体制。先由展业人员、保险代理人进行初步核保,然后再由保险公司专业核保人员复核决定是否承保、承保条件及保险费率的适用等。汽车保险核保的程序一般要包括审核投保单、查验车辆、核定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核保等步骤。第四节保险单证的管理一、汽车保险单证的类型汽车保险的单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正式的单证,包括投保单、保险单和批单;另一类是相关的单证

24、,包括保险证和急救担保卡,以及其他保险抢救卡。二、保险单证的管理保险单证的管理贯穿于印制、领用和销毁三个环节,在管理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强化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加强对保险单证的管理工作。第五节保险费的管理保险费管理的方式可以分为对合同的管理和对财务的管理。一、保险费的类型在保险的经营过程中通常可以将保险费分为三类:签单保险费:是指根据保险经营过程中的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经保险公司签发了正式保险单的保险费。签单保险费为实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之和。实收保险费: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已经签发的保险单实际收取的保险费。应收保险费: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已经签发的保险单应当收取但尚未收取的保险费。二、

25、保险费管理的基本原则1.严格签单保险费的管理2.强化应收保险费的管理和催收三、保险费的合同管理保险费的合同管理就是要通过加强对保险合同相关措辞的管理,解决可能因此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具体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如何通过严谨的保险单措辞对于保险费缴交的相关事宜进行明确,包括保险费缴交的金额及时间、未按时缴交的责任等,以防止因保险合同措辞不清产生争议。四、保险费的财务管理保险费的财务管理的核心是对应收保险费,或是在途保险费的管理。保险费的财务管理的关键是建立应收保险费的管理制度,通过这一制度明确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应收保险费的条件、管理的职责和管理的程序等。保险费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保险代理人保

26、险费的管理。目前,保险代理人有意滞留保险费的现象相当严重,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保险代理人利用保险公司对应收保险费管理的漏洞,大肆挪用保险费,严重危害了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利益。为此,保险公司在加强对应收保险费的管理中,尤其应加强对代理业务的保险费管理。第六节第六节 汽车保险的续保、批改与退保业务汽车保险的续保、批改与退保业务一、续保汽车保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保险期满后,投保人在同一保险人处重新办理汽车保险的事宜称为续保。如果投保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减收保险费优待,通常情况下,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险费的10。上年度无赔款的机动车辆,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不完全相同,无赔

27、款优待则以险种相同的部分为计算基础;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相同,但投保金额不同,无赔款优待则以本年度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在2003年以前,全国实行统一的保险费率,不论机动车辆连续几年无事故,无赔款优待一律为应交保险费的10%,2003年开始各公司都有自己的无赔款优待的优惠利率。二、批改批改是指在保险单签发以后,指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如保险事项发生变更,经保险双方当事人同意办理变更合同内容的手续。一、续保汽车保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保险期满后,投保人在同一保险人处重新办理汽车保险的事宜称为续保。如果投保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减收保险费优待,通常情况下,优待金额为本

28、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险费的10。上年度无赔款的机动车辆,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不完全相同,无赔款优待则以险种相同的部分为计算基础;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相同,但投保金额不同,无赔款优待则以本年度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在2003年以前,全国实行统一的保险费率,不论机动车辆连续几年无事故,无赔款优待一律为应交保险费的10%,2003年开始各公司都有自己的无赔款优待的优惠利率。二、批改批改是指在保险单签发以后,指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如保险事项发生变更,经保险双方当事人同意办理变更合同内容的手续。根据机动车保险条款,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变、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

29、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三、退保投保人于保险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接受退保申请,保险责任终止。汽车保险退保一般出于以下几种原因:(1)汽车按规定报废;(2)汽车转卖他人;(3)重复保险,为同一辆汽车投保了两份相同的保险;(4)对保险公司不满,想换保险公司。办理退保的车辆都必须符合下述条件:(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有效期内;(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第九章第九章 汽车理赔实务汽车理赔实务第一节汽车理赔概

30、述一、保险理赔的概念、意义及原则1.保险理赔的概念保险理赔是指当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履行合同的承诺,对被保险人提供经济损失补偿或给付的处理程序。2.保险理赔的意义保险理赔是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其意义在于:通过理赔,被保险人所享受的保险利益得到实现;保险人为客户提供服务,为社会再生产过程提供保障;保险承保的质量得到检验;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保险经济效益得到充分体现。3.保险理赔的原则理赔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重合同、守信用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原则。二、汽车理赔的含义与特点1.汽车理赔的含义汽车理赔是指保险车辆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依据汽车保

31、险合同的约定解决赔偿问题的过程。2.汽车理赔的特点汽车保险与其他保险不同,其理赔工作也具有显著的特点。理赔工作人员必须对这些特点有一个清醒和系统的认识,了解和掌握这些特点是做好汽车理赔工作的前提和关键。(1)被保险人的公众性(2)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3)标的流动性大(4)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5)道德风险普遍三、汽车理赔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2.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3.坚决贯彻“八字”理赔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汽车理赔的工作模式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国外专业从事车险理赔服务的机构数量较多,而且分工很细。保险公司与外部机

32、构基于各自的利益,为达到使客户满意这一共同目的,特别重视相互之间的合作。他们既各司其职,又特别注重信息、资源的共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查勘、定损环节方面的合作2.信息技术开发环节的合作3.提供多样化服务环节方面的合作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目前,我国较为成熟和流行的模式是以保险公司自主理赔为主导的理赔服务模式。(1)自主理赔。即由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负责事故的检验和损失理算。这种方式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初期曾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明显带有一系列特定历史时期的烙印。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全球经济一体化对中国产生了巨大影响,国际

33、上先进的理赔估损方法和理念不断传入国内,被保险人的保险消费意识也不断提高,这种模式的弊端便日益凸现出来。(2)物价评估。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强制定损。这种方式用得比较少,因为保险双方当事人都不认可、不欢迎。中国保监会也曾发文予以抵制。(3)保险公估。即由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接受保险当事人的委托,负责汽车的损失检验和理算工作,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三、对理赔工作人员的特殊要求熟悉保险条款和有关业务规定。懂得有关专业知识。从事理赔的工作人员,除了要具备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外,还必须懂得有关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财务会计知识和标的估算方面的知识,建筑、设备、商品等方面的知识。有深入实际、联系群

34、众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树立廉洁奉公、以身作则的工作作风。第三节第三节 汽车理赔业务流程汽车理赔业务流程一、汽车理赔的基本流程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赔付结案等步骤。二、不同性质的车险事故理赔程序1.单方事故2.多方事故3.伤亡事故4.盗抢险第四节 受理案件一、报案出险报案可采取三种形式:(1)上门报案,由申请人直接到保险公司报案;(2)电话(传真)报案,客户因故无法上门报案的,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现代通讯工具向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3)业务员转达报案:随着业务员服务理念的不断提升,在客户发生保险事故后,业务员可以在慰问客户时了解客户出险情况,在

35、得到客户认可后向公司转达报案。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二、查抄底单三、报告案情四、编号立案第五节 赔款理算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款计算交强险实施后,赔偿的原则是由交强险先进行赔付,不足的部分再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来补充。组合购买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时,保障额度也不是两个险种额度的简单相加。二、车辆损失险的赔款计算(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

36、金额1.全部损失全部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在保险事故中发生整体损毁或受损严重已失去修复价值,即形成了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1)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时,则赔款=(实际价值-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之和)(2)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则赔款=(保险金额-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之和)如果保险金额低于实际价值,因总残余价值里有一部分是属保户自保的,所以在计算残值时应予以剔除,即残值应计算为:残值=总残余价值(保险金额实际价值)2.部分损失赔款=(实际修理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之和)若赔款大于等于实际价值,则按照实际价值赔付,即:赔款=实际价值若赔款小

37、于实际价值,则按照实际计算出的赔款赔付。3.施救费赔款施救费赔款=实际施救费用事故责任比例(保险金额实际施救财产总价值)(1免赔率之和)(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计算1.全部损失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全部损失。即:(1)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时,则(2)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则部分损失赔款=(实际修理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保险金额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1-免赔率之和)若赔款大于等于实际价值,则按照实际价值赔付,即:赔款=实际价值;若赔款小于实际价值,则按照实际计算出的赔款赔付。3.施救费赔款计算

38、施救费赔款=实际施求费用事故责任比例(保险金额实际施救财产总价值)(保险金额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1免赔率之和)三、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计算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确定和计算。(1)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则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之和)(2)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则赔款=应承担的赔偿金额(1免赔率之和)第六节核赔一、核赔工作的流程核赔是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负责理赔质量的人员,按照保险条款及保险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对赔案进行审核的工作。二、核赔的主

39、要内容1.审核单证2.核定保险责任3.核定车辆损失及赔款4.核定人员伤亡及赔款5.核定其他财产损失赔款6.核定施救费用7.审核赔付计算第七节理赔结案一、结案二、理赔案卷管理第十章汽车消费贷款及其保险第一节汽车消费贷款一、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产生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9月11日颁布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应运而生。二、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汽车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包括提供贷款的国有商业银行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向申请为购买自用或者营业用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一)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必须符合的条件(二)贷款额度(三)期限和利率(四)办

40、理汽车消费贷款的程序(五)汽车贷款的还款方式第二节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一、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概念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以借款合同所确定的贷款本息为标的,投保人(即借款人)根据被保险人(即提供消费贷款的银行)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信用的一种保险。二、投保人、担保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三、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四、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六、费率规章七、赔偿处理八、其他规定第三节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分期付款售车是我国汽车销售行业采取的多种汽车销售方式之一,为确保汽车销售商开展的分期付款销售汽车业务的顺利进行,也为了让保险业适应当前国内汽车销售的新变化、寻找新的车险业务增长点,我国设立了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这一特别约定保险。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与前述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最大的区别在于汽车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汽车销售商,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是为投保人提供贷款的国有商业银行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