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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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基础知识保险基础知识PPTPPT 保险基础知识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三章 保险合同 第四章 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 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主要环节 第六章 财产保险 第七章 人身保险 第八章 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 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特征及分类第二节 风险管理第三节 可保风险的选择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特征及分类一、风险的概念 风险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风险包含两层含义:(一)风险总是与损失和不确定性相关联(二)损失是不确定的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二者之间存

2、在着因果关系: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 而风险事故导致损失,如图所示。 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特征及分类二、风险的特征 (一)风险存在的客观性(二)风险存在的普遍性 (三)某一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四)风险的损失性(五)总体风险发生的可测性 (六)风险的不确定性(七)风险的可变性 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特征及分类三、风险的分类 (一)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1、财产风险 2、人身风险 3、责任风险 4、信用风险 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特征及分类(二)按风险的性质分类 1、纯粹风险2、投机风险 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特征及分类(三)按损失发生的原因分类 1、自然风险2、社会风险 3、经济风险 4、技术风险 5、政

3、治风险 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特征及分类(四)按风险产生的环境分类 1、静态风险 2、动态风险 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特征及分类(五)按风险影响的范围来划分 1、基本风险 2、特定风险 第二节 风险管理一、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第二节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概念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一)风险管理的主体(二)风险管理强调的是人们的主动行为(三)风险管理的目的第二节 风险管理二、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风险管理目标的概念 1、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 2、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

4、 第二节 风险管理(二)风险管理的作用 1、有助于消除风险 2、有助于社会经济环境3、有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提供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第二节 风险管理三、风险管理的方法 (一)避免风险 1、适于采用避免风险的情况 2、避免风险的局限性 (二)防损与减损 1、防损2,减损 第二节 风险管理(三)自留风险 1、自留风险的情况 2、自留风险的优点 3、自留风险的缺点 第二节 风险管理(四)转移风险 1、购买保险 2、合同安排 3、签订免除责任协议4、委托保管 第三节 可保风险的选择一、可保风险的概念 可保风险是指可以通过保险方式转移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可保风险是风险的一种形式。

5、第三节 可保风险的选择二、可保风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风险必须具有偶然性 (二)风险必须是意外的 1、风险应具有偶然性。2、风险不能是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第三节 可保风险的选择(三)风险不是投机性的 (四)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五)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有重大性 (六)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 本章小结1、风险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等要素组成。风险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偶然性、损失性、可测性、可变性。本章小结2、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实施

6、有效的控制,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本章小结3、风险管理目标是科学地处置风险、控制损失,以最小的成本付出,获得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第二章 保险概述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第三节 保险的职能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二、保险的要素(一) 以特定的或约定的风险作为可保风险和保险责任 (二

7、)保险必须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 (三)保险必须结合多数经济单位进行互助共济 (四)合理计算分担金,建立保险基金 (五)通过订立保险合同确定保险关系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三、保险的特征(一)保险与储蓄的区别1、 处置权不同2、 计算技术不同3、 给付均等原则不同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实施的依据不同2、实施方式不同3、基金筹集方式不同4、保障的水平不同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三)保险与赌博的区别1、 目的不同2、 性质不同3、 功能不同4、 利益不同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一、按照保险实施的方式分类(一)自愿保险 保险人与

8、投保人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二)法定保险 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它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以法律的政府的有关法规这依据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二、按照保障范围分类(一)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指广义的财产保险。它是以各类物质财产以及与之有关的利益、责任和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二)人身保险 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一种保险。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三、按照保险的性质分类(一)商业保险(二)社会保险(三)政策保险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四、按业务承保方式分类 (一)原保险 (二)再保险 (三)重复保险 (四)共同保险 第三节 保险的职

9、能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功能是指保险在一切经济形态下所固有的职能,表现为组织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即保险通过组织分散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来对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毁,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或对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人身伤亡,给付保险金,以保障社会生产的持续进行,安定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物质福利。第三节 保险的职能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一)财政性分配职能(二)金融性融资职能(三)风险管理性防灾防损职能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一、世界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历史(一)世界保险的产生 到中世纪,欧洲各国的城市中出现的各行业的行会,逐渐分化为工匠行会、商人行会、社交行会等。从某种意义上

10、说,这种行会中的扶助办法,是人身保险、火灾保险、海上保险和其他损害保险的原始形式。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二)世界保险业的发展1、 海上保险的发展2、 火灾保险的发展3、 人身保险的发展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与现状(一)民族保险业的形成与发展1、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的保险2、 民族保险业的兴起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二)新中国保险发展1、 国家保险的建立2、 人民保险的发展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三)中国保险业的现状本章小结1、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

11、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本章小结2、按照不同的标准保险可有多种分类,但主要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原保险和再保险等本章小结3、保险的基本功能:组织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保险的派生职能:财政性分配、金融性融资、风险性防灾防损等。4、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事物破坏力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前提。剩余产品的生产和增多,是建立实物后备的基础上,它也是保险产生和形成的物质基础。第三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第五节 保

12、险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所谓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二、保险合同的特征(一)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二)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三)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四)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五)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六)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三、保险合同的种类(一)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二)定额保险合同和补偿性保险合同(三)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四)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

13、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五)单一保险合同、共同保险合同和重复保险合同(六)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1、保险人2、投保人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被保险人2、受益人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三)保险合同的辅助人1、保险代理人2、保险经纪人3、保险公估人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一)保险条款的类型1、基本条款2、特约条款特约条款又包括: 保证条款 附加条款 协会条款第二节 保险合同

14、的构成要素(二)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的内容 根据保险法第19条规定,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6、保险价值7、保险金额8、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9、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11、订立合同的年、月、日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四、保险合同的常见形式(一)投保单(二)保险单(三)保险凭证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凭证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四)暂保单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第二

15、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五)批单 批单是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单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的证明文件。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一)保险合同成立的概念 所谓合同成立,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3条、第25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二)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1、一般情况下: 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提出要约(要保)。 保险人通过核保同意承保的意思表示为承诺(承保),保险合同成立。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2、特殊情况下: 保险人提出要约。 投保人签名同意为承诺,保险合同成立。第三节保险合同

16、的订立、效力与履行二、保险合同的效力(一)保险合同的生效1、保险合同的生效的一般规定2、财产保险合同的生效3、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二)保险合同的有效1、保险合同有效的一般条件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保险人的资格条件投保人的资格条件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2、保险合同有效的特殊条件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只有父母可以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

17、行(三)保险合同的无效1、无效保险合同的概念 所谓无效保险合同,指当事人虽然订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国家不予保护的保险合同。合同无效,指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2、保险合同无效的分类 保险合同全部无效 保险合同部分无效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3、保险合同无效的确认和处理 确认保险合同无效的一般条件 确认保险合同无效的特殊条件 保险合同无效的确认机构 保险合同无效的处理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三、保险合同的履行(一)保险合同履行的概念 所谓保险合同的履行,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的行为。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效

18、力与履行(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履行1、交纳保险费的义务2、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3、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4、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5、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三)保险人义务的履行1、承担保险责任的义务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3、支付其他费用的义务4、为客户保密的义务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一、保险合同的变更(一)保险合同变更的概念 所谓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当事人依法或协商对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或补充。即指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二)保险合同变更的构成条件1、必须以当事人已经存在的合同关系为基

19、础2、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协商同意3、必须符合法定形式4、必须引起合同内容的变化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三)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变更后的合同取代了原合同。在变更协议达成前以原合同为准,而变更协议达成后以变更后的合同为准。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二、保险合同的转让(一)保险合同转让的概念 所谓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即指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二)财产保险合同的转让 一般来说,财产保险合同的转让是由保险标的的转让引起的。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三)人寿

20、保险合同的转让1、人寿保险单利益的转让受益人的变更2、保险人法人资格消灭而引起的转让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三、保险合同的终止(一)保险合同终止的概念 所谓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绝对消灭。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二)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形1、保险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保险合同因保险人履行全部义务而终止。3、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履行部分义务后,投保人或者保险人终止保险合同。4、保险合同因非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灭失或者被保险人死亡而终止。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5、保险合同因解除而终止 保险合同解除的概念 所谓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在保险合

21、同有效期间内,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提前结束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必须以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法定解除)或者合同约定(约定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保险合同解除的种类法定解除 第一,投保人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二,投保人依法解除合同的后果 第三,保险人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和后果约定解除第五节 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一、和解 所谓和解,是指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争议的方法,该方法不仅可以节约费用和减少麻烦,而且还能增进彼此了解,不伤和气,有利于保险合同的顺利履行。第五节 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二、调解

22、所谓调解,是指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说服劝导解决纠纷的方法。三、仲裁 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选定的仲裁机关,由仲裁机关居中作出裁决的活动。第五节 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四、诉讼 保险诉讼主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解决争端,进行裁决的办法。本章小结1、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附合合同、双务合同、射幸性合同、诺成性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保险合同根据不同的标准可进行不同的分类,最常见的分类方法是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将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本章小结2、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保险合

23、同的主体又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的内容通常以条文形式表现,即保险条款,保险合同的常见形式包括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和批单等。本章小结3、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财产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通常在合同约定的某一日的零时起。我国把“投保人交纳(首期)保费”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保险合同有效的条件包含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本章小结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包括交纳保险费的义务、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和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等。保险人的义务包括承担

24、保险责任的义务、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支付其他费用的义务和为客户保密的义务等。本章小结4、当事人依法或协商可对保险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也可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绝对消灭。保险合同可因解除而终止。我国法律规定解除权向投保人倾斜,即法律赋予投保人较大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权利,而对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作了较大限制。本章小结5、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第四章 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第三节 近因原则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的含

25、义(一)什么是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二)保险利益构成的四个条件1、必须是法律上认可的利益2、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3、必须是确定的利益4、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二、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原则本质内容是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人可以单方面宣布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的生效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二)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1、使保险与赌博之间划清了界线 2、可以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3、可以

26、限制保险的赔偿金额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三、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具备的三个成立要件:合法性、经济性和可确定性。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2、财产保险利益的具体认定 对财产享有物权 保管人 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利益 预期利益 财产经营管理人3、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1、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几种情况 投保人对自己的生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与其有亲属血缘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投保人对承担赡养、抚养等法定义务的人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与其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27、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 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当发生赔款时不要求具有保险利益。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三)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与其所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构成了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四)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 信用与保证保险是一种担保性质的保险,其保险标的是一种信用行为。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四、保险利益的转移和消灭(一)保险利益的转移1、继承 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自动获得保险利益。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2、转让 在人身保险中,除因债权债务关系而订立的人身保险合同可以随债权一同转让外,其他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不得因转让而转移。3、破产 在财

28、产保险中,投保人破产,其保险利益在一定时限内转移给破产债权人。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二)保险利益的消灭 保险利益的消灭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由于保险标的灭失而消灭。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概念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是否缔约以及确定缔约条件的重要事实,同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最大诚信原则是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所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坚持最大诚信原则是为了确保保险合同的公平,维护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包括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抗辩。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一

29、)告知1、告知的概念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告知3、投保人告知的形式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4、保险人告知5、保险人告知的形式6、保险人告知的主要内容7、告知的违反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二)保证1、保证的概念2、保证的种类 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存在可分为确认保证与承诺保证 从表现形式上保证可分为明示保证与默示保证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三)弃权与禁止抗辩1、弃权构成保险人的弃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保险人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 保险人必须知道有权利存在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出现弃权的现象主要基于两种原因: 疏忽的原因 基于扩大业务或保险代理人取得更多的 代理手续费2、禁止抗辩第三节 近因原则

30、一、近因原则的概念 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包括: 若造成保险标的受损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保险人应负赔付责任 若造成保险标的受损的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赔付责任 若造成保险标的受损的近因兼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则分别不同情况处理。第三节 近因原则二、近因的认定方法(一)顺推法(二)逆推法第三节 近因原则三、近因原则的运用(一)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二)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 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有以下几种情况:1、多种原因同时发生2、多种原因连续发生3、多种原因间断发生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的概念 损失补偿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责任范围内对

3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1、损失补偿以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为前提条件。2、损失补偿以弥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不能使其获得额外的利益。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补偿的条件1、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否则就不能取得保险赔偿。2、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是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3、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能用货币衡量。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二、损失补偿的范围(一)实际损失(二)合理费用(三)其他费用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一)代位追偿原则1、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的方式2、代位追偿权

32、的对象及其限制3、代位追偿原则主要内容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二)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1、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2、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方式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 比例责任分摊方式某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 = 损失金额 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 限额责任分摊方式某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 = 损失金额 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 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顺序责任分摊方式是按照保险合同的签订顺序来确定赔偿责任。本章小结1、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特有的原则。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2、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和禁止抗辩。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本章小结3、

33、近因原则是判断保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保险实务中处理赔案时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本章小结4、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保险补偿,以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本章小结5、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适用于财产保险等补偿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比例责任分摊方式、限额责任分摊方式和顺序责任分摊方式。代位追偿原则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第五章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主要环节 第一节 保险销售第

34、二节 保险承保第三节 保险理赔第四节 保险客户服务第一节 保险销售一、保险销售的含义 保险销售是将保险产品卖出的一种行为,是保险营销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这一环节可能是通过保险销售人员(包括保险公司的直接与间接销售人员)推荐并指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完成的,也可能是消费者通过获取相关信息后主动购买保险产品而完成的。第一节 保险销售二、保险销售的主要环节(一)准保户开拓1、准保户的鉴定 有良好特质的人 可以接近的人 有寿险需求的人 有能力缴纳保费的人 符合公司投保规定的人第一节 保险销售2、准保户开拓的途径 缘故市场 陌生市场 现有保户 推荐介绍 找准影响力中心 名册筛选第一节 保险销售(二)调查并确

35、认准保户的保险需求1、分析准保户面临的风险2、分析准保户的经济状况3、确认准保户的保险需求第一节 保险销售(三)设计并介绍保险方案1、保险方案的设计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2、保险方案的说明要简明、易懂、准确第一节 保险销售(四)疑问解答并促成签约第一节 保险销售三、保险销售渠道(一)直接销售渠道1、直销人员销售2、直接邮寄销售3、电话销售4、网络销售第一节 保险销售(二)间接销售渠道1、保险代理人销售2、保险经纪人销售第二节 保险承保一、保险承保的含义 保险承保是保险人对愿意购买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即投保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接受和如何接受的决定的过程。承保是保险经营的一个重

36、要环节,承保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人经营的财务稳定性和经营效益的高低。第二节 保险承保二、保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一)核保 保险核保是指保险公司在对投保的标的信息全面掌握、核实的基础上,对可保风险进行评判与分类,进而决定是否承保、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的过程。第二节 保险承保(二)做出承保决策1、正常承保2、优惠承保3、有条件地承保4、拒保第二节 保险承保(三)缮制单证(四)复核签单(五)收取保费第二节 保险承保三、财产保险的核保(一)财产保险的核保要素1、保险标的物所处的环境2、保险财产的占用性质3、投保标的物的主要风险隐患和关键防护部位及防护措施状况第二节 保险承保4、有无处于危险状态中的

37、财产5、检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指定和实施情况6、检查被保险人以往的事故记录7、调查被保险人的道德情况第二节 保险承保四、人寿保险的核保 人寿保险的核保要素(一)健康因素1、年龄2、性别3、体格平滑后的分年龄组死亡率曲线第二节 保险承保4、既往病史5、个人现有疾病6、家族病史第二节 保险承保(二)非健康因素1、职业2、生活习惯 吸烟 酗酒 药物滥用3、业余爱好4、兼职状况5、生活环境第二节 保险承保(三)道德或心理因素1、投保动机 选择的保险种类 投保时间 主动投保者 跨区域投保 催促保单生效第二节 保险承保2、保费缴纳方式3、受益人指定第二节 保险承保(四)财务因素1、个人现有收入2、保费支付

38、能力保险金额与收入的倍数关系年龄现行收入的倍数20242025291830341735391540441245491150549555986064665和65以上5第三节 保险理赔一、保险理赔的含义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处理的行为。第三节 保险理赔二、保险理赔的原则(一)重合同、守信用(二)实事求是(三)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第三节 保险理赔三、寿险理赔的流程(一)接案1、出险报案2、索赔申请3、索赔时效第三节 保险理赔(二)立案1、索赔资料的提交2、索赔资料受理3、立案条件第三节 保险理赔(三)初审1、案卷移入登记2、审核保险合同的

39、有效性3、审核出险事故的性质4、审核事故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5、审核出险事故是否需要理赔调查第三节 保险理赔(四)理赔调查 理赔调查就是对保险事故进行核实和查证的过程,对理赔处理结果有决定性的影响。第三节 保险理赔(五)理赔计算 理赔计算,简称理算,是指理算人员对索赔案件做出给付、拒付、通融赔付、豁免处理和对给付保险金额计算的过程。第三节 保险理赔(六)复核、审批 复核是理赔业务处理中一个关键的环节,具有把关的做用。 已复核的案件逐级呈报有相应审批权限的主管进行审批。第三节 保险理赔(七)结案、归档第三节 保险理赔四、非寿险理赔的流程(一)损失通知1、损失通知的时间要求2、损失通知的方式3、

40、保险人受理第三节 保险理赔(二)审核保险责任1、保险单是否仍有效力2、损失是否由所承担的风险所引起3、损失的财产是否为保险财产4、损失是否发生在保单所载明的地点5、损失是否发生在保险单的有效期内6、请求赔偿的人是否有权提出索赔7、索赔是否有欺诈第三节 保险理赔(三)进行损失调查1、分析损失原因2、确定损失程度3、认定求偿权利第三节 保险理赔(四)赔偿保险金(五)损余处理(六)代位求偿第四节 保险客户服务一、保险客户服务的含义 保险客户服务是指保险人在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接触的阶段,通过畅通有效的服务渠道,为客户提供产品信息、品质保证、合同义务履行、客户保全、纠纷处理等项目的服务以及基于客户的特殊

41、需求和对客户的特别关注而提供的附加服务内容。第四节 保险客户服务二、保险客户服务的主要内容(一)提供咨询服务(二)风险规划与管理服务(三)接报案、查勘与定损服务(四)核赔服务(五)客户投诉处理服务本章小结1、保险销售是将保险产品卖出的一种行为,是保险营销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保险销售的主要环节包括准保户开拓、调查并确认准保户的保险需求、设计并介绍保险方案、疑问解答并促成签约。保险销售渠道包括直接销售渠道和间接销售渠道。本章小结2、保险承保是保险人对愿意购买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即投保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接受和如何接受的决定的过程。保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包括核保、做出承保决策、缮

42、制单证、复核签单、收取保费。本章小结 3、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寿险理赔的流程一般要经过接案、立案、初审、调查、理算、复核审批、结案归档七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不同的处理要求和规定。非寿险理赔的流程包括损失通知、审核保险责任、进行损失调查、赔偿保险金、损余处理、代位求偿。第六章 财产保险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第四节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第六节 责任保险第七节 信用保险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一、财产保险的起源 (一)海上保险(二)火灾保险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二、什么是财产保

43、险(一)财产保险的概念 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二)财产保险的对象 财产保险的对象是具体的财产和利益。财产是指可以用货币衡量出价值的客观物质,是具有所有权的有形财产。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三)财产保险的标的 财产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合同中阐明的投保对象,它可以是人的生命、身体、财产、利益和责任。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四)财产保险的优越性 财产保险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对财产风险进行管理的专业化与社会化方面。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三、财产保险的性质(一)经济性(二) 互助性(三)法律性(四)

44、科学性(五)商品性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四、财产保险的特征(一)财产保险与储蓄的区别(二)财产保险与赌博的区别(三)财产保险与保证的区别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五、财产保险的职能(一)基本职能(二)派生职能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六、财产保险的分类(一)保险的分类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保险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财产损失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二)财产保险的分类1、财产损失保险2、责任保险3、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 保证保险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七、财产保险投保程序(一)确定保险种类(二)选择保险公司(三)确定保险金额(四)填写投保单(五)缴纳保险费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一、企业财产保险

45、概述(一)企业财产保险的范围 企业财产保险既适用于国有、集体、个体企业,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二)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1、可保财产2、特保财产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3、不保财产及特点 不能用货币衡量其价值的财产或利益,如土地等 不是实际的物资,如货币等 不利于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命令或规定,如违规房屋等 不属于企业财产保险业务范围的财产,如运输过程中的物资应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三)企业财产保险的作用1、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维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2、有利于完善企业的经济核算,提高企业的成本意识3、有利于加强防灾防损,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和财产

46、物资的损失4、有利于积累资金,加快国家经济建设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二、企业财产保险的承保(一)提供资料(二)实地勘察检验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三)承保条件1、特约保险标的2、对化学危险品的承保3、财产一切险4、超权限的业务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三、企业财产保险的相关事宜(一)企业财产保险的金额确定1、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确定保险金额 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加成数确定 按照固定资产重置价值确定 按其他方式确定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2、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3、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二)被保险人应尽的义务1、交付保险费的义务:被保险

47、人应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按照保险单的规定交清保险费。2、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如实地回答保险人提出的各种有关保险业务的询问。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3、安全防灾的义务: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定。4、保险条件时的申请批改义务5、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通知义务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三)赔偿处理 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有一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款;二是保险人承担恢复或置换受损保险财产的费用,即通常所说的重置赔偿方式。 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一、家庭财产保险概述(一)家庭所面临的风险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家庭所面临的风险人身风险民事责任风险其他风险财产损失风险第三节 家庭

48、财产保险1、财产损失风险2、民事责任风险3、人身风险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 (二)家庭财产保险1、概念 家庭财产保险是使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一般如房屋及其附属物等,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得到经济补偿的保险。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2、保险范围 一切与家庭有关的财产均可在保险范围内。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3、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 包括火灾、泥石流等和因防止灾害蔓延或扩大损失所采取的施救、保护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也予以补偿。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4、主要特点 业务分散、潜力巨大;风险结构有特色;风险管理有特色、赔偿方式有特色。5、家庭财产保险的责任期限 家庭财产保险的

49、责任期限一般为1年。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二、家庭财产保险的险种(一)普通家财险 普通家财险是保险人专门为城乡居民开设的一种通用型家财险险种。普通家财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但也有2年、3年等多年期业务。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具有损失补偿和储蓄的双重性质。该保险责任期限分为一年和五年,期满续保需要另办手续,可选择投保。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三)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 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是普遍家庭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相结合的产物。是保户交给保险公司的保费作为储蓄金。 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四)团体家财险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形式上发生了分离,但保险关系仍

50、然仅仅存在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2、团体家财险要求投保单位的职工全部统一投保。 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3、在保险金额确定方面,团体家财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单位统一确定,即所有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是一致的。4、团体家财险有利于节约经营成本,适用优惠费率。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五)附加盗窃险 附加盗窃险是指在家财险主险的基础上专门以被保险人可能遇到的盗窃风险为承保责任,并由保险人承担被盗财产损失的一个附加险种。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三、家庭财产保险的风险控制(一)承保中的风险控制(二)保险期间的风险控制(三)理赔中的风险控制第四节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一、机动车辆保险概述 (一)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和意义1、

51、机动车辆保险概念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各种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除了承保各种类型的汽车以外,还包括各种以机器为动力的车辆。机动车辆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组成。第四节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2、机动车辆保险的意义 包括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有利于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助于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第四节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二)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1、基本险2、 附加险第四节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三)机动车辆保险的特点1、机机动车辆保险属于不定值保险2、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赔偿主要采取修复方式3、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赔偿采取绝对免赔额(率)的方式第四节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4、机动车辆保险采取无赔款安全优待方式5、机

52、动车辆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般采用强制保险的方式。第四节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二、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一)承保车辆范围(二)保险责任第四节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 三、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一)保险责任(二)责任免除1、除外原因2、除外损失第四节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四、机动车辆的承保与赔偿1、机动车辆的承保 2、赔偿处理。 免赔的规定 理赔计算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一、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承保它们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财产保险。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加强企业的经济核算;有利于维护正常的贸易

53、活动;促进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有利于完善运输部门的运输负责制,弥补运输负责制的不足。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二)货物运输保险的分类1、按照适用范围 货物运输保险划分为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和涉外货物运输保险两类。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2、按照运输工具 货物运输保险可以划分为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水路货物运输保险、公路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以及其他运输工具货物运输保险。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3、按照运输方式 货物运输保险可以分为直运险和联运险二类。4、按照保险人承担责任的方式 货物运输保险可划分为基本险、综合险与附加险三类。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三)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特点1、承保标的

54、具有流动性2、承保风险具有广泛性3、保险估价具有定值性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4、保险单可以随提货单背书转让5、保险期限采用“仓至仓条款”6、承运方的影响巨大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四)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1、目的地成本价2、目的地市价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二、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一)基本险保险责任范围(二)综合险保险责任范围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三、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期限(一)保险责任的开始(二)中转 (三)保险责任的终止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四、货物运输保险的赔偿处理(一)检验受损货物,严格索赔手续1、对受损货物拍照,做好取证工作2、了解被保险货物的基本情况,询问知情

55、人,详细了解出险地点、时间、经过及原因,核查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3、对受损货物进行清点,确定损失范围、数量及损失程度,做好记录,编写检验报告,必要时可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鉴定(二)保险的赔偿处理第六节 责任保险 一、责任保险概述(一)责任保险的概念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承担责任的保险。第六节 责任保险(二)责任保险的特征 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保险的标的为一定范围内的损害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不能涉及被保险人的人身或其财产; 保险赔偿金限额给付。第六节 责任保险(三)责任保险的分类 从承保的方式来看,可以把

56、责任保险分为两类:作为各种财产保险的附加险承保的责任保险、单独承保的责任保险。属于单独承保的责任保险主要有以下四种: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第六节 责任保险 (四)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1、各种公众活动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2、各种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3、各种运输工具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或驾驶员第六节 责任保险4、各种需要雇用员工的单位5、各种提供职业技术服务的单位6、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第六节 责任保险二、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一)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二)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第六节 责任保险三、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与免赔额(一)每次责任事故或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

57、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它又可以分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两项。(二)保险期内累计的赔偿限额(三)特殊情况第七节 信用保险一、信用保险概述(一)信用保险的概念 信用保险是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义务人信用风险的保险,具体地讲,是权利人投保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为其造成的损失的保险。第七节 信用保险(二)信用保险的作用1、促进贸易活动的健康发展2、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3、为企业资金周转或融通提供便利4、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第七节 信用保险(三)信用保险的种类1、商业信用保险2、出口信用保险3、贷款信用保险4、雇员忠诚保险5、信用卡保险6、投资保险第七节 信用保险二、信用保险经营环节(一)信用保险的承保

58、1、承保原则2、承保操作程序3、资信调查和信用限额的审批 资信调查的内容 资信调查的作用第七节 信用保险(二)保险费(三)信用保险的保险期限和等待期1、保险期限2、等待期(四)信用保险的赔偿处理本章小结1、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财产保险的性质包括经济性、互助性、法律性、科学性、商品性。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职能和保险金给付职能。财产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投资职能。财产保险的分类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本章小结2、企业财产保险的可保财产包括:属于投保人所有或与他

59、人共有而由投保人负责的财产;由投保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企业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包括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确定保险金额、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加成数确定。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本章小结3、家庭财产保险的险种主要包括普通家财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团体家财险、附加盗窃险。本章小结4、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一般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的险种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

60、、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第七章 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第二节 人寿保险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四节 健康保险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的产生发展与现状 礼记.礼运中说: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我国古代保险思想的一种体现,也是人们对安定生活的向往。但是并没有一种科学的方法解决人们疾病,养老等问题,所以 “多子多福” “养儿防老” 成为了一种中国人的“保险”方式。后来也有各种互助组织,但都因种种原因而不了了之。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1693,英国的埃德蒙.哈雷制定了第一张生命表,生命表的诞生,奠定了现代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199

61、6年7月23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自1998年以后,先后有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和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相继成立。 我国加入WTO以来,中国保险业市场环境不断走向规范。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二、人身保险(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保险期满时给付约定保险金的自愿互助保险。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我们可以由这个含义可看出人身保险包括三个基本内容: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2、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3

62、、人身保险的给付条件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二)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1、保险利益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3、损失补偿原则4、近因原则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三)人身保险的特点1、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性2、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3、保险利益的特殊性4、保险期限的长期性5、保险费率确定方式的特殊性6、保险的储蓄性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四)人身保险的作用 人身保险对个人和家庭来说可以提供经济保障,带来税收上的优惠,而且是家庭投资理财的理想手段之一;对企业来说,人身保险可以帮助企业分担员工的人身风险责任,增加员工福利,减少人才流失,补偿企业重要员工死亡或伤残所遭受的损失;对社会来说,人身保险是金融市场重要的融资方式

63、,同时还可以扩大社会就业,安定社会生活,促进社会消费,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重要的影响。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三、人身保险的种类(一)按照保险范围划分1、人寿保险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健康保险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二)按照保险期限划分1、长期保险业务。2、一年期保险业务。3、短期保险业务。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三)按照人身保险实施的形式划分1、强制保险2、自愿保险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四)按照人身保险的投保方式划分1、个人人身保险2、团体人身保险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五)按保单是否参与分红划分1、分红保险2、不分红保险第二节 人寿保险一、人寿保险概述1、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简称寿

64、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死作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保险。第二节 人寿保险2、人寿保险的特征 人寿保险具有长期性 人寿保险合同为给付性合同 人寿保险不存在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代位求偿问题 某些人寿保险的保单带有投资和储蓄性第二节 人寿保险二、人寿保险种类(一)普通人寿保险1、死亡保险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第二节 人寿保险2、生存保险3、两全保险 特点 形态第二节 人寿保险(二)特种人寿保险1、简易人寿保险2、弱体保险3、团体人寿保险第二节 人寿保险(三)投资型人寿保险1、分红保险2、投资连结保险3、万能人寿保险第三节 人

65、身意外伤害保险一、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意外事故造成身体的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时,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1、按照所保风险分类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误工保险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人身意外伤害保

66、险的保险责任(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内容及特征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内容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特征(二)保险责任的判定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给付(一)死亡保险金给付1、死亡保险责任的构成2、死亡保险金的给付方式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残疾保险金的给付1、残疾及残疾程度的评定标准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对应的给付比例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医疗保险金的给付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遭受承保危险事故导致身体伤害,并且因此发生了医疗费用开支,在责任有限期内提出申请的,由保险人按实

67、际发生数额在保险金额之内对被保险人进行补偿。第四节 健康保险一、 健康保险概述(一)健康保险的含义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限内,因患病、生育和意外伤害所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因疾病、生育所致残疾或死亡时,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而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第四节 健康保险(二)健康保险的特点1、承保条件严格2、赔付更具有不易预测性 赔付的次数和数量不易预测 各种支出难以区分 道德风险高第四节 健康保险(三)有关健康保险的几个特别条款1、观察期条款2、等待期条款3、免赔额条款4、连续有效条款第四节 健康保险(四)健康保险的分类1、按照组织性质不同分类2、按照保险保证的内

68、容不同分类3、按照核保标准不同分类4、按照保单签发的方式不同分类5、按照投保方式不同分类第四节 健康保险二、医疗保险(一)医疗保险概述1、含义2、可保的医疗费用第四节 健康保险(二)医疗保险的品种1、基本医疗费用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 手术医疗费用保险第四节 健康保险2、高额医疗保险3、特种医疗费用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 生育保险本章小结1、本章从人身保险的萌芽思想开始,探讨了人身保险的含义、四大原则、作用、类别。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保险期满时给付约定保险金的自愿互助保险。本章小结2、人身保险责任包括生、老、

69、病、死、伤、残等各个方面。对于个人或庭来说,它可以提供经济保障,帮助理财。对于企业来说,它可以帮助企业分担人身风险责任,增加员工福利,减少损失。对于国家来说,它是社会的稳定器。本章小结3、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死作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保险。具有长期性、给付性等特点。人寿保险中的投资型人寿保险也是值得关注的。本章小结4、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意外事故造成身体的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时,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死

70、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它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残疾或死亡,不负责因疾病所导致的残疾或死亡。本章小结5、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限内,因患病、生育和意外伤害所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因疾病、生育所致残疾或死亡时,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而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健康保险相对于人寿保险而言要严格多,这主要体现在它的几个特别条款上。第八章 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 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第三节 保险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第四节 保险代理人的执业操守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一、保险代理人及其特征(一)保险代理

71、人及其法律特征 保险代理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保险代理行为的主体是保险代理人。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1、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由保险法和民法调整的行为2、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基于保险人授权的委托代理3、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代表保险人利益的中介行为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二)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1、委托人不同2、代理权限不同3、收入来源不同4、法律地位不同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二、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保险代理人的权利1、获取劳务报酬的权利2、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利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二)保险代理人的义务1、诚实和告知义务2、如实转交保险费的义

72、务3、维护保险人权益的义务第一节 保险代理人及其分类三、我国保险代理人的种类(一)保险代理机构(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三)个人保险代理人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一、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一)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1、注册资本或者出资达到本规定的最低金额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3、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二)保险代理机构的变更1、应当报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变更情形2、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的变更情形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三)保险代理机构的终止 保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依法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1、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没有申请换发的2

73、、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中国保监会依法不予换发的3、营业执照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的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4、连续6个月未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5、许可证依法被撤回或者吊销的6、保险代理机构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许可证的其他情形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二、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一)保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2、代理收取保险费3、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4、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二)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管理1、经营区域2、业务流程3、代收保费4、明确说明义务5、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第二节 保险代理机构6、建立专门账簿7

74、、建立完整的业务档案8、保密义务第三节保险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一、职业道德的含义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守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工与职业之间的关系。”第三节保险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二、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一)守法遵规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行为准则,遵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第三节保险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2、遵守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服从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3、遵守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规则4、遵守所属机构的管理规定第三节保险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二)诚实信用1、诚实信用应贯穿于保险代理

75、人执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2、在执业活动中主动出示法定执业证件并将本人或所属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如实告知客户第三节保险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3、客观、全面地向客户介绍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不误导客户;如实告知所属机构与投保有关的客户信息。4、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应符合客户的需求,不强迫或诱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第三节保险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三)专业胜任1、执业前取得法定资格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展业证书或执业证书第三节保险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2、在执业活动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3、参加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和所属机构组织的考试和持续教育,使自身能

76、够不断适应保险市场的发展第三节保险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四)客户至上1、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和优质的专业服务2、不影响客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时刻维护职业形象3、在执业活动中主动避免利益冲突第三节保险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五)勤勉尽责1、秉持勤勉的工作态度,努力避免执业活动中的失误2、忠诚服务,不侵害所属机构利益;切实履行对所属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接受所属机构的管理3、不挪用、侵占保费,不擅自超越代理合同的代理权限或所属机构授权第三节保险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六)公平竞争1、尊重竞争对手,不诋毁、贬低或负面评价其他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2、依靠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展开竞争

77、3、加强同业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进步第四节保险代理人的执业操守一、执业前准备(一)持证上岗与培训1、参加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2、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3、岗前培训与持续教育第四节保险代理人的执业操守(二)与所属机构的关系1、代理权限的确立2、代理权限的终止第四节保险代理人的执业操守二、执业过程(一)展业1、接洽客户 表明身份 告知获取客户信息的途径第四节保险代理人的执业操守2、推销 首先满足客户的需求 使用规范的单证和资料 对客户的如实说明第四节保险代理人的执业操守3、客户签单 提醒客户如实告知 不得代客户签名 提高文件、信息

78、的传递效率 文件的检查责任 对所属机构的如实告知义务第四节保险代理人的执业操守(二)售后服务1、解答疑问2、保全服务3、防灾防损服务4、理赔查勘服务(三)代收付款第四节保险代理人的执业操守三、执业活动的重要方面(一)竞争(二)保密(三)争议与投诉处理本章小结1、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由保险法和民法调整的行为;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基于保险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代表保险人利益的中介行为。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保险代理人主要有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个人保险代理人三类。本

79、章小结2、保险代理机构可以采取下列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达到本规定的最低金额;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本章小结 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员工人数在2人以上,并不得低于员工总数的二分之一;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固定的、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至少取得一家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本章小结3、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是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履行其职业责任、从事保险代理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普遍遵守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是社会对从事保险代理工作的人们的一种特殊道德要求,是社会道德在保险代理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本章小结4、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守则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的主要环节和主要方面做出了规定,包括执业前准备、执业过程、执业活动的重要方面。结束语结束语谢谢大家聆听!谢谢大家聆听!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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