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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若干问题理解与适用若干问题理解与适用南昌铁路公安处 石军2021/3/251 非常粗浅的学习体会,一定有许多不正确、不准确、不精确的地方,敬请批评指正。 和大家一起研讨交流学习体会。 2021/3/252 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 二、侦查办案主要阶段和要求 三、侦查措施运用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运用 主主 要要 内内 容容2021/3/253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 2021/3/254 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根据流程和规范操作。(一)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 (二)办理刑事案件
2、的主要工作 (三)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2021/3/255 法律依据是刑事办案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一切活动和方法的出发点。 建议: 认真学习、深入研究; 及时收集、善于查找; 定期汇总、注意保存。 (一)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 2021/3/256 1、刑事诉讼法 1979年颁布,1996年修订,2012年再次修订,修改后的刑诉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 2021/3/257 2、法律解释、司法解释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解释、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等,都是执法的重要依据。 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 2021/3/258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
3、件程序规定 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发布施行。 2007年10月25日颁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 2012年12月13日公安部令第127号公布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 2021/3/259 最高法、最高检也制定了一些关于办案程序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 2021/3/2510 4、其他依据 最高法、最高检等与公安部的联合规定、通知。 公安部的规定、通知、批复等。 地方规章。 地方公安机关的要求、
4、与相关部门座谈纪要、意见等。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 2021/3/2511 5、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2009年10月28日,公安部印发施行。 2011年9月6日修订。 作为内部规范性文件学习和执行,并不得在任何法律文书中引用,不向外部单位、个人公开。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 2021/3/2512 1、四个阶段 受案、立案、侦查、结案 2、四个关键 立案关、拘留关、逮捕关、 移诉关 3、两个结果 案件进入下一个步骤或侦 查中止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 (二)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工作 2021/3/2513受案受案结案结案侦查侦查立案立案四个阶段: 破案2021/3/2514法律文书制作强制措施运用律师参与诉
5、讼调查取证工作受案受案结案结案侦查侦查立案立案移诉关 逮捕关 拘留关四个关键:2021/3/2515受受案案立立案案不立案侦侦查查销 案终终结结销 案起起 诉诉销 案两个结果:2021/3/2516起起诉诉起诉起诉不起诉审审判判有罪有罪判决判决无罪判决2021/3/2517 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 1、符合条件2、遵守规则 法律对每一环节、措施的条件都有明确规定。 准确理解和认真执行办案的具体要求。刑事办案要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 (三)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2021/3/2518 一、办理刑事案件概述 3、依法批准4、接受监督 准确把握相关批准权限。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接受检察机关、媒体
6、和群众的监督。妥善处理网络和媒体炒作。 2021/3/2519二、侦查办案的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20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阶段和要求是对刑事办案的受案、立案、侦查和终结等重要阶段的条件、执法要求的明确规定,必须依照程序和规则开展办案活动。 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 (四)撤案和终止侦查 (一)受案 (五)预审(二)初查 (六)结案(三)立案和其他处理2021/3/2521 受案是指接受案件,即公安机关依法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活动。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一) 受案2021/3/2522 1、案件的来源(1)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
7、报、控告,公民的扭送(2)犯罪嫌疑人的自动投案(3)公安机关的发现(4)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其他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移送 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23 2、受案的步骤和方法(1)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并制作询问笔录(2)接受证据并制作接受证据清单 (3)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出具回执(4)必要时录音或者录像(5)现场处置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24 3、注意事项(1)及时接受(2)认真对待,耐心接受(3)保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4)妥善保管证据材料 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25(二) 初查 初查是在情况不明、线索不清,难以决定能否立案
8、的情况下进行的初步调查活动。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26 1、条件 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 提示:初查虽然在刑诉法中没有规定,但程序规定有明确要求。 不是所有案件都必须进行初查。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27 2、批准权限 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3、办案措施 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28 立案是公安机关对受理的刑事案件,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存在,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属于自己管辖时,依照法定程序,决定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活动。 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
9、 (三)立案和其他处理2021/3/2529 1、立案条件和标准(1)立案条件 一是事实条件。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是法律条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30(2)立案条件与立案(追诉)标准的区别 立案条件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追诉)标准是最高检公安部的规定,两者有的一致,有的立案(追诉)标准低于立案条件。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31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 立案 追诉 标准2021/3/25322、管辖(1)地域管辖基本原则 第一,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
10、求2021/3/2533 第二,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34(2)都有管辖权最初受理地公安机关。受理顺序按照受案登记表等受案时间确定。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35 下列案件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一人犯数罪的; 共同犯罪的; 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二、侦
11、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36(3)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协商确定。(4)协商不成或者情况特殊: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373、立案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或标准。 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38 4、办理立案手续 (1)立案的步骤和方法 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批准; 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39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三日内通知控告人。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立案监督 二、侦查办案的主
12、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40人人民民检检察察院院公公安安机机关关7日内 不立案理由说明书 通知立案书 15日内立案决定书 复印件 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应该立案而不立案 纠正情况说明纠正违法通知书 不应该立案而立案 2021/3/2541 (3)立案后移送案件 立案后,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需要由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案件。 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移送案件2021/3/2542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并案侦查的公安机关; 移交案件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
13、/3/2543(1)不予立案 不予立案的条件: 没有犯罪事实;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具有其它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5、其他处理2021/3/2544 不予立案的步骤和方法: 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批准; 有控告人的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通知控告人。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45 不予立案的监督: 一是控告人监督。七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并可复核。 二是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监督。三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三是检察机关监督。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46 (2)移送管辖 移送管
14、辖的条件: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47 移送管辖的步骤和方法: 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48 (3)告知自诉 告知自诉的条件:自诉案件。 告知自诉的步骤和方法:告知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49注意调整:对人民法院直接
15、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50(4)转为行案 转为行政案件的条件: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 转为行政案件的步骤和方法: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51 程序规定取消了关于破案的有关规定,主要理由是: 刑诉法没有对破案进行规定; 实践中往往造成以破案为中心,破案后忽视收集、固定证据,影响了案件办理质量; 改革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的意见已经明确禁止将破案率
16、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 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6、关于破案2021/3/2552 1、条件(1)撤销案件条件 没有犯罪事实的;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四)撤案和终止侦查2021/3/255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54(2)终止侦查条件 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 提示:撤案的对象是案件而终止侦查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二、侦查办案的主要
17、阶段和要求2021/3/2555 2、步骤和方法(1)申批 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 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56(2)处理 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机关。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57(3)告知 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控告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
18、犯罪嫌疑人。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58(4)继续侦查 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对该案件继续侦查。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59(5)再次追究刑事责任 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重新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继续侦查。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60 预审是侦查后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活动,是侦查的重要阶段。 提示:1998年程序规定取消了预审,2013年程序规定又重新规定了预审。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六)预审2021/3/2
19、5611、侦查活动必经程序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2、预审的任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62 结案是指侦查终结,是经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并获得了充分、确实的证据,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或所犯罪行,依法进行处理的活动。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七)结案2021/3/2563(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性质及罪名 认定准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经过、后果以及其它情节
20、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1、结案的条件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64(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性质及罪名认定准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1、结案的条件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65(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性质及罪名认 定准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21、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1、结案的条件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66(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性质及罪名 认定准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准确 项目齐全 权限合法1、结案的条件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67(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性质及罪名 认定准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提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属于结案。1、结案的条件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68 2、结案的步骤和方法(1)听取辩护意见 侦查终结
22、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69(2)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包括结案报告、起诉意见书等。(3)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4)对案件、物品等进行处理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70(5)案卷的装订 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按要求装订立卷。 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6)告知 将案件移送情况书面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二、侦查办
23、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71 3、案件的处理 制作起诉意见书,向检察机关提出起诉意见。 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以及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移送同级检察机关审查决定。 提示:案件处理只有一种方式,即提出起诉意见,撤销案件不是案件处理的方式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72 4、物品的处理(1)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随案移送;制作清单,一份留存,一份交检察机关。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73(2)不宜随案移送的实物移送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法院判决后按通知上缴国库或者予以返还;法院未作处理,且权属不明确的,征求法院意见,并根据法院决定处理。检察机关不起
24、诉的案件,根据检察机关意见处理。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74(3)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 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75(4)违禁品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于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在诉讼终结后处理。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762021/3/2577(5)被害人合法财产 权属明确无争议,并且涉嫌犯罪事实已经查证属实的。 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 查找不到被害人的或者通知后无人领
25、取,随案移送。二、侦查办案的主要阶段和要求2021/3/2578三、侦查措施运用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79 侦查是公安机关的重要工作,是刑事诉讼的重要基石,依法运用侦查措施,是规范执法的关键环节。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 (六)鉴定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 (七)辨认 (三)勘验、检查 (八)技术侦查 (四)搜查 (九)通缉 (五)查封扣押查询冻结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80 1、手续 依法传唤、拘传、提讯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送交看守所羁押后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 提示:防止刑讯逼供的大背景(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812
26、021/3/2582 2、要求 (1)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如实供述可以从宽处理 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写入法律,充分体现对保障人权的重视; 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832021/3/2584 (2)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一是正确理解录音或者录像。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85 二是全面把握可以和应当。 可以录音或者录像:一般案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应当录音或者录像: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86 三
27、是认真执行录音或者录像要求。 完整性。对于讯问过程录音或者录像的,应当对每一次讯问过程不间断进行,保持完整性。不得选择性地录制。 原始性。不得剪接、删改。 规范性:执行办案的各项要求。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87 四是高度重视视频资料的双刃性。 必须严格依法讯问。 学会在摄像机下讯问。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88 (3)严禁违法讯问和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一是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进行讯问; 二是保证犯罪嫌疑人讯问时必要的饮食和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89 三是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
28、罪轻的事实、申诉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都应当认真核查,对于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90 四是双人讯问。 提示:双人讯问是刑诉法的明文规定,摄像机下也必须双人讯问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91 3、保障讯问安全 设立专门的讯问室; 不得设置二楼以上并与办公场所分离; 必须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不得放置可能用来行凶、自杀、自伤的物品; 相关的过道、窗户、楼梯、卫生间等必须安装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92 1、地点
29、在现场进行; 在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 在公安机关进行。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93 2、出示证件或询问通知书 在现场询问出示工作证件。 到单位住处出示询问通知书和工作证件。 3、严禁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 不得泄露案情或者表示看法,严禁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94 1、现场勘查 (1)现场勘查人员 持有刑事犯罪现场勘查证; 不得少于二人; 邀请一至二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见证人。三、侦查措施运用 (三)勘验、检查2021/3/2595 (2)要求 勘查现场应当拍摄现场
30、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笔录,由参加勘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 对重大案件的现场,应当录像。 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笔录,由参加勘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对重大案件的现场,应当录像。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96 取消了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才有权进行现 场勘查的规定。 取消了批准的要求。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972021/3/2598 2、检查、提取、采集 (1)对象 被害人、犯罪嫌疑人; (2)目的 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 提示:还有获取相关生物信息,为认定犯罪嫌疑人奠定坚实基础。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99 (3)方法 对
31、人身进行检查; 提取指纹信息; 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00 (4)强制检查、提取、采集 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01 (5)检查妇女的身体 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02 (6)制作笔录 检查的情况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在笔录中注明。 提示:提取、采集是否制作笔录未做规定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032021/3/25104 3、尸体
32、解剖或者开棺检验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书上签字。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在解剖通知书上注明。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05 4、侦查实验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必要时可以对侦查实验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对侦查实验的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侦查实验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06 1、对象和范围 犯罪嫌疑人; 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 2、搜查证 执行拘留、逮捕时遇有紧急情况可不用搜查证。 (四)搜查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07 3、参与人 侦查人
33、员;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 4、强制搜查 遇有阻碍搜查的,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搜查,并记录在案。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08 5、制作笔录 搜查情况制作笔录,参与人签名; 被搜查人拒绝签名或者被搜查人在逃,他的家属拒绝签名或者不在场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三、侦查措施运用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09 查封是对涉案的财物、不动产等予以封存。 扣押是对涉案的财物进行扣留和暂时保管。 查询是对涉案的财物、不动产等进行调查了解。 (五)查封、扣押和查询、冻结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10 冻结是对涉案的财物等暂时不予使用变化等。 提示:刑事诉讼
34、法将查封、扣押物证、书证作为一节,程序规定分为查封扣押和查询冻结二节。 十五个部门联合对查封冻结作出专门规定,是新的依据。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11 1、基本要求 立案后。 除依法返还被害人或者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外,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作出处理。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保密。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12 涉案财物包括:犯罪所得;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其他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财物。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13 2、查封 (1)对象 涉案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以及涉案的车辆、船舶、航空器和大型机器、设备等不动
35、产。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14 (2)步骤和方法 制作查封决定书、协助查封通知书。 不少于二人。 开列查封清单一式三份。 必要时扣押有关权利证书。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15 封存或交持有人保管、使用。 查封土地、车辆等财物时可一并扣押证明其财产所有权或者相关权益的法律文书和文件。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16 (3)批准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涉案土地和房屋面积、金额较大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17 (4)期限 不得超过二年。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续封不得超过一年。 重大复杂,确需再续
36、封,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续封不超过一年。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18 3、扣押 (1)对象 涉案财物; 文件和邮件、电子邮件、电报。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19 (2)步骤和方法 制作扣押决定书。 持有人拒绝交出的,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三份。 对于无法确定持有人的财物、文件或者持有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清单中注明。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20 扣押文物、金银、珠宝、名贵字画等贵重财物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并及时鉴定、估价。 需要作为证据但不便提取的财物、文件,经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可以交财物、文件持有人保管。 三、侦
37、查措施运用 2021/3/25121 (3)批准 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扣押决定书; 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22 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扣押决定书; 扣押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扣押决定书。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23 4、查询 (1)对象 涉案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权属情况。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24 (2)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查询财产通
38、知书。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25 5、冻结 (1)对象 涉案在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 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股权、保单权益和其他投资权益等财产。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26 (2)步骤和方法 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送达有关单位协助办理。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27 (3)批准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冻结股权、保单权益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人寿险、养老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提供基本保障的省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28 (4)期限
39、 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投资权益等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不得超过六个月。 上述重大、复杂案件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一年,每次续冻不超过一年。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每次续冻不超过二年。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29 (5)告知和出售 告知: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请出售。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30 申请: 权利人书面申请出售被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条件: 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其他权利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以及冻结的汇票、本票、支票
40、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31 出售或者变现: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依法出售或者变现。 所得价款应当继续冻结在其对应的银行账户中;没有对应的银行账户的,所得价款由公安机关在银行指定专门账户保管,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32 6、协作配合 (1)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2)轮候查封、冻结 后送达的登记; 自动生效。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33 1、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 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来自于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指出鉴定是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结论与意见没
41、有本质区别。(六)鉴定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34 2、鉴定范围 因为过于专业,有关规定分类又各不相同,不再作出规定。 取消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和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的机构的规定。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352021/3/25136 3、指派、聘请 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37 4、保管和送检要求 (1)同一性 (2)不被污染 侦查人员应当做好检材的保管和送检工作,并注明检材送检环节的责任人,确保检材在流转环节中的同
42、一性和不被污染。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38 5、鉴定要求 一是按照鉴定规则,运用科学方法独立进行鉴定。 二是出具鉴定意见并签名,同时附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 提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392021/3/25140 三是多人参加鉴定,鉴定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四是禁止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41 6、审查、告知 对于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
43、5142 7、异议疑义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提出申请,办案部门或者侦查人员对鉴定意见有疑义送交。 将鉴定意见送交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提出意见。必要时,询问鉴定人并制作笔录附卷。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43 8、补充鉴定重新鉴定 (1)补充鉴定 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的; 发现新的有鉴定意义的证物的; 对鉴定证物有新的鉴定要求的; 鉴定意见不完整,委托事项无法准确确定的; 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44 (2)重新鉴定 违反法定程序或者相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鉴定的; 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和条件的;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
44、反回避规定的;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45 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或者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检材来源、取得、保管、送检不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 或者不充足、不可靠,以及与鉴定对象不一致的; 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46 (3)要求 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不符合规定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47 9、鉴定人出庭作证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经人民法院
45、依法通知的,公安机关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提示:加强公安机关鉴定人的培训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48 10、专家证人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提示:高度重视专家证人对鉴定意见认定的影响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492021/3/25150 1、对象和范围 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 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嫌疑人。 (七)辨认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51 2、批准 侦查人员决定。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522021/3/25153 2、数量 辨认
46、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 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54 对场所、尸体、人民币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55 3、辨认结果固定 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字。 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56 1、条件 立案后。 2、适用对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八)技术侦查三、
47、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57 3、种类 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4、执行机关 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部门实施。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58 5、范围 一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59 三是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是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
48、犯罪案件;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60 五是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另外,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61 6、批准 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62 7、期限 有效期三个月。 对复杂、疑难案件,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63 8、秘密侦查 (1)隐匿身份侦查 隐匿身份侦查是通过身份欺骗开展的
49、侦查活动。 条件和批准: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64 方法: 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提示:侦查人员和其他人员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65 要求: 不得使用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引诱方法等诱使他人犯罪; 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66 (2)控制下交付 控制下交付是在公安机关掌控之下交付有关与犯罪有关的物品。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67 条件和批准: 根据侦查需要,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
50、财物的犯罪活动。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提示:违禁品或者财物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68 方法: 在侦查人员实际控制下让犯罪嫌疑人进行交付。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69 9、要求 (1)严格执行批准事项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2)使用范围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存放,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70 (3)无关材料及时销毁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 (4)保密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
51、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71 10、材料使用 (1)原则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隐匿身份侦查、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72三、侦查措施运用 (2)保护 技术侦查: 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 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使用的技术设备、侦查方法等保护措施。 2021/3/25173 秘密侦查:使用隐匿身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隐匿身份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
52、。 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等保护措施。 必要时审判人员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74 (九)通缉 通缉是对应当逮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缉捕要求的侦查活动。 1、对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75 2、步骤和方法 在本辖区发布通缉令。 制作边控对象通知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核后,层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办理全国范围内的边控措施。 发布悬赏通告。三、侦查措施运用 2021/3/25176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2021/3/25177 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
53、和法律,针对控诉,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享有辩护权,将对公安机关侦查办案产生重大影响。 (一)辩护的基本规定 (二)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规定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78 1、辩护的种类 (1)自行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一)辩护的基本规定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79 (2)委托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协助其进行辩护
54、。 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802021/3/25181 (3)指定辩护 三种情况: 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提示:不能直接向公安机关提出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82 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四、律
55、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83 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提示:注意指定辩护范围的扩大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842021/3/25185 2、辩护人的权利 (1)会见和通信 与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不得监听,不得派员在场。 提示:可以监看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86 (2)查阅、摘抄、
56、复制案卷材料 自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提示:侦查阶段注意证据的完善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87 (3)取证 一是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法院收集,或者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88 二是辩护律师经检察机关或者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三是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
57、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检察机关、法院调取。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89 (4)申诉、控告 认为公安机关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诉或者控告。检察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90 3、辩护人的义务 (1)有关证据及时告知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进行核实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有关证据应当附卷。 提示: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四、律师参与刑
58、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92 (2)知悉有关犯罪信息及时告知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提示:违反两项义务没有罚则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93 (3) 不得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
59、251942021/3/25195 4、辩护人涉嫌干扰诉讼活动犯罪的侦查 (1)原则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在刑事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96 (2)办理 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不得指定原承办案件公安机关的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提示:用好异地管辖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97 (3)通知 辩护人是律师的,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
60、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98 1、保障辩护律师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 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有关案件情况,提出意见; 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二)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规定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199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002021/3/25201 2、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
61、事执业活动的资格 律师执业证; 律师事务所证明; 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提示:三个要求缺一不可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02 3、告知有权委托律师并通知 (1)告知的内容 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告知的情形应当记录在案。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03 (2)告知的时间 第一次讯问的时候; 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04 (3)通知 向看守
62、所提出: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看守所提出委托辩护律师要求的,看守所将其请求转达给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向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或所在律师事务所转达请求;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05 犯罪嫌疑人提不出具体对象: 办案部门通知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无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的,办案部门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辩护律师。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06 犯罪嫌疑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二十四小时以内将其申请转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犯罪嫌疑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
63、作为辩护人或者自行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07 4、委托辩护律师 (1)主体 犯罪嫌疑人自己委托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08 限制: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同一名辩护律师的,或者两名以上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同一名辩护律师的,要求其更换辩护律师。 外国籍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64、(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092021/3/25210 (2)时间 第一次讯问之日; 采取强制措施之日。 (3)提出 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制作笔录,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11 5、辩护律师了解案件情况 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并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提示:律师三大权利 (了解案件情况、会见和提出意见)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12四、
65、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到案后申请后结案前2021/3/25213 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有关情况。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14 6、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1)手续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在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 提示:看守所安排会见是重大变化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15 (2)许可 一是危害国家
66、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应当提出申请; 二是聘请翻译人员应当经公安机关审查,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许可;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及时通知其更换。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16 (3)安排 看守所及时安排会见; 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同时通知办案部门。 提示:依法争取讯问时间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17 (4)管理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当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保障会见顺利进行,并告知其遵守会见的有关规定。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67、(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18 (5)确保不影响妨碍侦查活动 辩护律师会见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的规定,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当制止;严重违反规定或者不听劝阻的,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并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所属的律师协会。 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 2021/3/252192021/3/25220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21 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办案活动和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体自由的法定强制方法。传唤是一种侦查措施,是讯
68、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和常用手续。 (一)传唤 (四)监视居住 (二)拘传 (五)拘留 (三)取保候审 (六)逮捕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22 传唤是通知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于指定时间、地点到案接受讯问所采取的一种侦查措施。 传唤是一种通知到案的手段,目的是为了保证讯问的顺利进行。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一)传唤2021/3/25223 1、对象和条件 传唤适用的对象是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24 2、做法和要
69、求 (1)批准 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延长传唤时间的,应当再次经过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准。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25 (2)做法 两名以上侦查人员; 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 犯罪嫌疑人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填写到案时间,结束时填写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办案人员应当注明; 不得派人押解或者使用警械等强制方法。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26 3、口头传唤(1)条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27 (2)做法 侦查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口头传唤;
70、 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在讯问笔录中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的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 提示:犯罪嫌疑人拒不到案处理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28 4、讯问地点 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29 5、期限 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
71、30 6、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 提示:对公安机关办案提出全新要求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31 拘传是指对没有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二)拘传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32 1、对象 一是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 二是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实践中,正当理由主要是指:家中急事,自然灾害,严重疾病,紧急工作,通知不到等。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33
72、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可以经过传唤在犯罪嫌疑人不到案时进行拘传,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34 2、批准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期限需县级再次经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做法、要求、地点、期限和保护权利 基本与传唤要求一致。 拘传过程中应当依法使用约束性警械。遇有暴力性对抗或者暴力犯罪行为,可以依法使用制服性警械或者武器。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35 4、异地传唤和拘传 不能用传唤和拘传手续到外地去抓人; 可以用传唤和拘传手续到外地去讯问。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与协作地县级
73、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协助传唤、拘传。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36 取保候审是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三)取保候审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37 1、条件 (1)可能判刑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38 (2)没有危险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社会危险性主要是指可能逃跑,干扰证人作证,串供,毁灭、伪造证据,再犯等。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
74、传唤 2021/3/25239 (3)身体不适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40 (4)继续侦查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41 下列几种对象不能取保候审: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其它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75、但身体不适和继续侦查两种情况除外。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42 2、保证形式 (1)保证人 保证人的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43 保证人的义务: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规定行为的及时报告。 保证人应当经过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44 (2)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
76、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45 保证金形态:人民币。 保证金收取和保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帐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一次性将保证金存入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帐户。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46 取保候审不能双保,即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47 3、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遵守的规定: (1)
77、应当遵守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48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49 (2)责令选择遵守 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50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
78、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512021/3/25252 4、做法和要求 (1)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 书面提出。 公安机关亦可以根据办案需要直接决定取保候审。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53 (2)批准 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对犯罪嫌疑人等申请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54 (3)同意取保候审 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
79、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等材料。 保证人应当填写保证书,签名、捺指印。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55 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和保证金交纳情况等材料。 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宣布应当遵守的规定,如交纳保证金应当告知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56 (4)不同意取保候审 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57 (5)执行 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
80、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提示:执行机关的增加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58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是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是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其活动、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变动情况;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59 三是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四是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告知决定机关。 提示:异地取保候审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
81、021/3/25260 (5)解除 根据案情变化,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为监视居住的,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检察机关决定重新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不再办理解除手续。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61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规定和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62 5、违反规定的处理 (1)保证人 一是罚款。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
82、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可以申请复议复核。 二是追究刑事责任。保证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63 (2)保证金 一是没收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部分或者全部没收保证金。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64 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机关暂扣保证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决定。 提示:刑诉法没有规定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65 没收保证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没收五万元以上保证金经设
83、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申请复议复核。 二是区别情形处理。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66 6、期限 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67 监视居住是责令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监视居住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68 1、对象和条件 (1)对象 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一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
84、。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69 (2)条件 规定了五加三条件。 五种情况是: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70 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71 三种情况是: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供保证人,也不交纳保
85、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72 2、被监视居住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73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74 3、做法和要求 (1)批准 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说明监视居住的理由、采取监视
86、居住的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75 (2)执行单位 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由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派出所执行,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必要时也可以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派出所或者其他部门协助。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76 (3)方法 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监视居住决定书,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进行监督; 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网络等通信进行监控。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77 (3)
87、解除 根据案情变化,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期限届满,解除监视居住。 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执行的派出所或者办案单位、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78 4、监视居住地点 (1)住处 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 应当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79 (2)指定居所 指定居所是指在办案机关所在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指定的居所的条件: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便于监视、管理;保证安全。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
88、80 对没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或者办公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81 6、违反规定的处理 区别情形责令被监视居住人具结悔过或者给予治安处罚。 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先行拘留。 7、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82 拘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五)拘留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
89、1/3/25283 1、对象和条件 (1)对象 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84 (2)条件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85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86 2、做法和要求 (1)批准 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
90、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87 (2)做法 出示拘留证,但情况紧急的可先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 被拘留人签名、捺指印; 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异地执行拘留的,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送看守所羁押。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88 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
91、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89 3、提请批准逮捕期限 (1)基本期限 三日以内。 (2)延长期限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90 (3)查清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91 4、审查后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检察机
92、关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92 (3)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4)应当撤案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93 逮捕是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审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六)逮捕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94 1、条件 (1)危险式予以逮捕 一是有证据证明有
93、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95 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二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96 三是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
94、、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97 (2)条件式予以逮捕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98 (3)条件式可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是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是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是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299 四是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
95、报复的; 五是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是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00 七是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01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是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是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
96、是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02 四是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五是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 六是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 七是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03 2、检察机关持续审查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检察机关仍应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
97、1/3/25304 3、做法和要求 (1)提请批准逮捕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后,重新提请批准逮捕。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05 (2)审查决定 一是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连同案卷材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二是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说明理由,连同案卷材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三是需要补充侦查的,通知公安机关。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06 (3)执行 对批准逮捕的: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98、逮捕证;犯罪嫌疑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将执行回执送达检察机关;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逮捕通知书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07 对不批准逮捕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并将执行回执送达检察机关; 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未说明理由的,可以要求说明理由。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08 4、异地拘留、逮捕 (1)请求方 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
99、机关联系。 可委托异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拘留、逮捕。 对拘留、逮捕的在逃人员,可以通过网上工作平台发布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拘留证或者逮捕证。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09 (2)协作方 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对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10 5、期限 逮捕后为侦查羁押期限。 (1)基本期限 二个月。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11 (2)延长期限 案件复杂: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制作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
100、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期限届满前七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12 四种情况: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量大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延长一个月后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13 十年以上: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徙刑,在延长两个月后按上述手续再延长二个月。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14 (3)计算期限 一是查清计算。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
101、、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15 二是重新计算。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重新计算羁押期限通知书送看守所,并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 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并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 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16 扣除计算,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17 附:强制措施及传唤流程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18传唤24小时拘留3日30日拘传24小时逮捕2个月7个月取保候审12个月监视居住6个月五、强制措施及传唤五、强制措施及传唤 2021/3/25319谢 谢法律咨询电话:180791680362021/3/25320Thank you!2021/3/2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