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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纪纪 委委 .一、统方的概念 1 1、什么是统方?、什么是统方? 统方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及科室或医疗卫生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统计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及医疗卫生人员使用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 2 2、什么是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什么是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 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及科室或医疗卫生人员出于不正当商业目的,统计、提供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及医疗卫生人员使用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二、不正当目的统方的危害 非正常统方行为既违反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
2、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国卫纠发20141号),同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第2款,将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了医院良好的公众形象,严重影响医院及医疗机构的社会形象。.三、统方案例案例一:案例一: 郑州市某医院药剂科5名工作人员向药商提供药品销售情况信息,从不同的药商处收取“统方费”达20余万元。2012年7月,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以单位受贿罪判处相关人员23年有期徒刑,药剂科另外十几名涉案工作人员均受到程度不同的纪律处分。.案例二:案例二: 福州市马尾区马江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林某通卖“统方”收受多名医药代表贿款达13.9万,林某被福州中院终审
3、判处有期徒刑5年。统方案例.统方案例案例三:案例三: 浙江省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内科医生包子予先后侵入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及绍兴市其他两家医院的计算机系统,非法获取三家医院数据库内保密的“统方”数据并予以销售,获利人民币11.6万元。最终,包子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2010年11月浙江杭州中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统方照片曝光“回扣门”2011年2月杭州200多名医生回扣事件被爆光。网上公布了医药销售公司一月份的医疗回扣统计详单公布;医生回扣金额从几十元到几万元不等。2012年06月湖南常德统方事件中相关责任人月入回扣2万被检察院查处2012
4、年05月浙江温州中医院因统方时间引起“回扣门”,轰动一时2013年01月广东高州市人民医院统方暴力回扣被“焦点访谈”连续曝光2013年11月杭州某医院出现统方回扣事件,涉及院长、副院长等多人被处理2014年12月一份统方清单曝出“回扣门”浙江多家医院上百名医生被“点名”统方、回扣事件. 2013年,我院购进“防统方”系统软件。“防统方”系统软件能对所有操作和访问行为进行客观的时间记录,提供可疑对象的物理访问位置,通过对可疑对象行为数据的深度分析,分析可疑对象的行为,对非正常统方行为实时警告或阻拦。四、我院“防统方”软件.“防统方”软件运行情况.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摘要) 为
5、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禁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及有关法规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国卫纠发20141号) 。.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之之第第四四条条 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统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风险岗位廉洁监督制度,对涉及统方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建立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建立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之之第第六六条条 医
6、疗卫生机构向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行业组织提供的药品、医用耗材用量信息,应当是以机构为单位的信息。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药品、医用耗材用量信息,以及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用相关信息时,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各个环节的信息安全。.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之之第第七七条条 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对信息系统中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等统计功能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之之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人员不得违规参与统方行为,不得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及相关信息。严禁医疗卫生人员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统方便利,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代理人违规统方。.之之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7、 对于违反有关规定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的医疗卫生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纳入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录记分管理。对于未触犯刑法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之之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本规定所指的医疗卫生人员,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信息部门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六、我们应该怎么做(一)严禁参与以下(一)严禁参与以下“统方统方”行为行为 1、利用工作之便,为医药营销人员进行“统方”,提供用药量、耗材使用量等相关的信息。 2、利用工作之便或个人关系,为医
8、药营销人员与本院有关人员或部门牵线搭桥,提供“统方”便利。 3、担任企业的医药代表,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在本院的代理人,进行私下“统方”活动。 4、未经医院批准或授权的其他“统方”行为。.(二)强化责任意识(二)强化责任意识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 1、科室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科室人员医德医风和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意识到“统方”行为不仅违反医院规定,而且涉嫌违法犯罪。 2、医院将加强对“统方”行为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和查实有“统方”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按照“一岗双责”,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