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资格考试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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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贸易 实务篇本篇框架轮廓qq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qq国际贸易概述qq对外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运输、保险、货款的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qq对外贸易合同的磋商和履行qq贸易争议的处理第一章国际贸易概述1.1 国际贸易产生的条件q可供交换的剩余产品q各自独立的社会实体(即国家) 国际贸易的分类q按货物移动方向:出口、进口、过境贸易q按商品形式:有形、无形贸易q按国境或关境:总贸易、专门贸易q按贸易参加国的数量:直接、间接、转口贸易q按贸易伙伴的经济水平:水平、垂直贸易q按清偿方式:自由结汇、易货贸易 #难点q无形贸易与服务贸易无形贸易:劳务输

2、出、运输、金融保险、旅游、技术等服务贸易:电讯、信息处理、咨询服务、建筑和工程承包q关境与国境关境:海关所管辖的范围国境:一国主权所管辖的范围q过境贸易:贸易货物通过一国国境时不经加工运往另一国的贸易活动,被列入总贸易 国际贸易方式qq包销qq代理qq寄售qq拍卖qq商品期货贸易qq对销贸易qq对外加工装配业务 包销q包销的实质买卖合同(即包销商与卖方的关系是买卖关系)q包销的特点三定:定商品、地区、时间三自:包销商自行购买、销售、自负盈亏一专:享有专营权 # 包销示意图出口方包销方用 户买卖合同货 款包销商自行销售 代理q代理的实质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关系属于委托买卖关系q代理的特点运用委托人的

3、资金进行业务活动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签订合同代理人赚取佣金q代理的类型总代理、独家代理、一般代理 # 代理示意图出口商销售代理代理协议支付佣金进口商货 款以委托人名义签订买卖合同 #难点q独家代理与一般代理的区别在于是否授予专营权q专营权:通常指专卖权和专买权专卖:卖方给予买方独家销售的权利专买:买方承担不得向第三者购买同类商品的义务 #难点:包销与独家代理的异同q相同点都享有专营权,都是三定q不同点业务性质:包销是买卖性质;独家代理是委托性质经营目的:包销商旨在赚取利润;独家代理旨在赚取佣金 寄售q寄售一种先出运后出售商品的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q寄售的特点凭实物进行的现货买卖商品售出前所有权

4、属寄售人寄售人与代销商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代销商不承担市价涨落与销售畅滞的风险和费用,只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 寄售示意图出口商(寄售商)代销商货用 户现货买卖款 拍卖q拍卖的出价方式增价拍卖减价拍卖(荷兰式拍卖,源于荷兰的花卉拍卖市场)密封递价拍卖(用于政府或海关处理库存物资或罚没货物) 商品期货交易q期货交易的特点不规定双方提供或接受实际货物交易的结果是支付或者取得签订合同之日与履行合同之日的价格差额期货合同是标准合同q期货交易的性质投机:买空卖空(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 海琴业务,主要是用于转移实物交易价格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1. 卖期保值:现货市场买,期货市场卖2. 买期保值:现货市

5、场卖,期货市场买 #难点q套期保值的依据实物交易市场与期货交易市场价格的变动方向和规模是相同的 #案例q期货经营者买进了一批3个月后交货的货物,为了防止在以后交货时该商品的价格下跌而蒙受损失,他在期货交易所预售了一批同样数量在同一时期交货的期货,他的这种做法是一种买期保值q错 对销贸易n对销贸易的特征进出结合、出口抵补进口n对销贸易的类型易货贸易(多用于边境贸易)互购(现款贸易)产品回购(多用于设备的交易)转手贸易(记帐贸易条件下取得硬通货的手段)抵消(多见于军火或大型设备的交易)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q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与进料加工的区别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纯属提供劳务为特征的交易;进料加工则是以

6、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货物买卖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原材料或配件的提供者同时又是成品的承受人;进料加工则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赚取劳动力的费用;进料加工赚取附加价值第二章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q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q如何理解贸易术语q贸易术语的变形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q用来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时各自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q用来表示该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q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专门解释CIF合同)q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美洲国家采用)q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难点qq如何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 国际贸

7、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其本身不是法律,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特别要注意的是,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均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SellerBuyerINCOTERMS 2000 13种贸易术语交货点(风险点)示意图FCA CPT CIPFOB CFR CIFEXWFASDESDDU DDPDEQSellerBuyerDAF关境边境关境火车站 汽车站 机场CY CFS仓库码头码头仓库 #案例q我国某服装公司对日本出口一批服装,双方约定以FOB条件成交,但在合同中附列一条款规定我方公司负责租船订舱并承担运费。两个月后,我方公司在交货

8、时,以FOB条件下通常由买方支付运费为由,向日方索要运费q试问:我方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 #难点qq贸易术语的构成计量单位货币名称单位金额贸易术语 #案例qPer m/t USD 500 CIF Sanfrancisco “2000通则”的分组特点q将具有共同点的术语归为一组。如E组为启运术语;F组均属主运费未付术语;C组均属主运费已付术语;D组均属到达术语q按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大小进行排列q按卖方承担的不同义务进行分组。如E组卖方只负责在出口国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买方;F组卖方负责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C组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D组卖方承担将货物交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

9、险 #案例q在出口贸易中,我们要尽量选择我方责任、费用和风险较少的贸易术语q贸易术语中责任、费用和风险与价格成反比q通常进口采用FOB或FCA或CFR或CPT,必要时也可采用CIF或CIPq出口争取CIF或CIPq另外考虑运费因素当运费上涨时,大宗出口商品采用FOB F组术语的异同q相同点三个术语都是由买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并指定承运人。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运输工具,就完成交货义务q不同点FCA:在买方指定地点将货物交承运人FAS:在买方指定码头置于船边交货FOB:将货物越过船舷交货2.1.5 C组术语的异同q相同点都属于卖方订立运输合同;买卖双方费用划分的地点与风险划分的地点都

10、是分离的q不同点CFR、CIF:只适用于水上运输CPT、CIP: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如何理解贸易术语qq贸易术语与责任风险费用划分qq贸易术语与合同性质qq贸易术语与交货方式qq贸易术语与运输方式qq贸易术语与保险qq贸易术语与租船订舱 贸易术语与责任风险费用划分qq贸易术语的“关键点” 风险划分点和费用划分点qF组:风险和费用划分点均在装运港qC组:风险划分点在装运港和费用划分点在目的港qD组:风险和费用划分点均在目的港 贸易术语与合同性质qq装运合同与到达合同的区别前者卖方只负责装运,无需保证到货,后者卖方必须保证到货qF、C组术语属于装运合同qD组术语属于到达合同 #案例q我方一家公司以

11、CIF条件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飓风全部损失。几天后,对方凭包括正本提单在内的全套合格单据要求我方付款。我方以货物灭失为由拒绝付款q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理 #案例q一份CIF合同规定:“卖方保证货物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q请问该合同在履行时会出现何种问题 贸易术语与交货方式qq交货方式交货方式 实际交货: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人,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象征性交货: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即完成交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qq属于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属于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FCA、F

12、OB、C组术语 #难点:象征性交货术语的比较q风险界限不同FOB CFR CIF 越过船舷 FCA CPT CIP 货交承运人q交货时间不同FOB CFR CIF 交货时间与装运时间一致FCA CPT CIP 则卖方交货后何时启运不得而知q运输方式不同FOB CFR CIF 适用于海洋运输FCA CPT CIP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贸易术语与运输方式q只适合于水上运输的贸易术语FAS、FOB、CFR、CIF、DES、DEQ 贸易术语与保险qq CIF术语由卖方办理货物保险的实质卖方属于代办性质,因为在货价中已经包括了保险费 贸易术语与租船定舱qqFOB条件下卖方办理租船定舱的实质卖方属于代办性

13、质,只要卖方尽了力,即使租不到船,仍由买方负责CFR、CIF条件下卖方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案例q我方从泰国出口方A处进口一批香米,签订“CIF上海”合同。货物离港后不久沉没,因A方未及时向我方发出装船通知,我方未办理投保,故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q请问谁应承担责任 #案例q中方A与英方B签订“CIF利物浦”合同。后由于两伊战争爆发苏伊士运河不能通航,船必须绕道非洲好望角q请问由于绕航多支付的运费由谁承担 贸易术语的变形q由于国际上对装船的概念不统一,因而涉及到装货时的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为了明确装船费用归谁负责,故产生了贸易术语的各种变形2.3.1 FOB术语的变形q

14、FOB Liner Terms 卖方不负担装船费用qFOB Stowed卖方负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qFOB Trimmed卖方负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qFOB Under Tackle买方负担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2.3.2 CFR术语的变形qCFR Liner Terms买方不负担卸货费,由船方负担qCFR Landed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的驳船费qCFR Ex Tackle卖方负责货物从船舱到吊钩所及之处的费用qCFR Ex Ships Hold一切卸货费用由买方负责2.3.3 CIF术语的变形qCIF Liner Terms买方不负担卸货费qCIF Landed卖方承担卸货费,

15、包括可能的驳船费qCIF Ex Ships Hold一切卸货费用由买方负责第三章对外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的约定方法q 实物表示法看货成交看样成交(凭卖方、买方样品)q 凭说明约定凭规格 凭等级 凭标准 凭说明书凭商标或牌号 凭产地名称 商品品质 有关品质机动幅度的约定q 品质机动幅度(适用于初级产品,一般规定范围、极限、上下差异)q 品质公差(适用于制成品) #难点qq复样与回样的区别复样:即以卖方样品为准回样:即以买方样品为准(实质是将“凭卖方样品买卖”转化为“凭卖方样品买卖)qq商标与牌号的区别:牌号都能用口语发音;牌号并非都经过注册 #案例q某出口公司对英成交自行车30

16、00辆。合同规定黑色、墨绿色、湖兰色各1000辆,不得分批装运。我到发货时始知墨绿色的库存仅有950辆,因短缺数量不大,于是便以黑色车50辆顶替墨绿色的q问这样做有无问题 #案例q某出口公司与国外成交红枣一批,合同与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到发货装船时发现三级红枣库存告罄。于是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红枣仍按三级计价”q问这种做法妥当吗 商品数量 数量的确定数量的确定(重量、个数、长度、面积、体积、容积等) 公量的计算方法公量的计算方法公量=实际重量/(1 + 实际回潮率) (1 + 标准回潮率) 数量的机动幅度数量的机动幅度q “约”量(UCP500第39条a款规定:交货数量可

17、按10%的增减幅度掌握)q溢短装条款(一般由卖方决定) # #难点难点 UCP500UCP500对对“ “溢短装条款溢短装条款” ”的规定的规定q如出口合同中未规定“溢短装条款”原则上应按合同的数量交货,不得任意多装或少装时:q39条b规定: 在L/C方式下“除非L/C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所增减,在所支付款项不超不超过过L/CL/C金额金额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5%幅度增减。但L/C规定数量如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算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算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 #难点 如何确定溢装或短装货物价格q按原合同计算q按装船时的市价或货到日的市价计算如在签订合同时未明确按何种方法计价,则应根据国际贸

18、易习惯按原合同价计算 #案例q我向科威特出口冻羊肉20公吨,每公吨FOB价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按时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数量为20公吨。结果我按22公吨发货装运,但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时遭拒绝q问原因何在q原因在于来证的金额前,并无“约”或“大约”的词语 #案例q某单位对中东某国出口电扇1000台,国外来证规定不允许分运。但在出口装船时始发现有40台的包装破裂,临时更换已来不及。为保证质量起见,发货人员认为根据UCP500规定即使不准分运,在数量上也许可有5%的伸缩。如若甩下40台也并未超过5%的机动幅度。结果实装960台。当持单到银行议付时,银行却不予议

19、付。问其故何在qUCP500第39条b款主要适用于大米、煤炭等散装货以及以重量计价的打包货如废棉、烟叶等,而且以打包后每件的具体重量或数量不加注明,每件也不作为计价单位者为限。如规定废棉100公吨,布包装,每包100公斤,共1000包,则在发货时既不能多也不能少 商品包装 包装种类包装种类q 运输包装单件运输包装:箱、桶、袋、包、卷、捆、筐或篓、罐集合运输包装:托盘、集装箱不需要包装的商品:散装货(谷物、原煤、矿砂、石油等)、裸装货(铅锭、钢材、烟胶片等)q销售包装 #案例q我出口水果罐头一批,共2400听,合同规定为纸箱装,每箱30听,共80箱。但我发货时改为每箱24听共100箱,总听数相等

20、q问这样做可以吗 运输标记(唛头):一般由卖方设计运输标记(唛头):一般由卖方设计q98CL-H11-合同号 ART.NO.:632A -货号 COLOUR:NAVY/GREY -色泽 SIZE: 36 37 38 39 41 1 1 2 3 2 -尺寸搭配 N.W.:11.3KG -净重 G.W.:16.4KG -毛重 MEAS:45.55CM -尺码 MADE IN CHINA -生产国名 # Marks的规范qISO建议Marks应为四行,每行不得超过17个数字和符号,而不采用几何图形qSGL - 收货人缩写q88/S/C-179345 - 合同号码qNEW YORK - 目的港名称qN

21、o.1-500 - 箱号或件数 #难点 包装标志与运输标志的区别q包装标志按其用途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 # #补充说明:集装箱的标记代号、统计单位补充说明:集装箱的标记代号、统计单位q集装箱的标记代号箱主代号:用4个大写拉丁字母表示。如TBJU,T(铁路)B(部)J(集装箱)U(国际标准规定的集装箱识别标记和代码)箱号: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有效数字不足6位时,应在数字前用0补齐q集装箱运量统计单位TEU:20英尺标准集装箱数的换算单位(1个40英尺集装箱=2TEU)T:TWENTY-FOOT CONTAINERE:EOUIVALENT 标准 U:UNIT 单位 # #补充说明:

22、集装箱的交接方式与交接地点补充说明:集装箱的交接方式与交接地点qFCL/FCL(整箱交/整箱收)Door to Door、CY to CY、Door to CY、CY to DoorqLCL/LCL (拼箱交/拆箱收)CES to CFSqFCL/LCL (整箱交/拆箱收)Door to CFS、CY to CFSqLCL/FCL (拼箱交/整箱收)CFS to Door、CFS to CY 商品价格 计价货币的选择q出口用硬货币,进口用软货币如一商品的价格为827元,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8.27。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8.5,则该商品的价格为多少美元 佣金与折扣q含佣价=净价/1-佣

23、金率 商品装运 装运时间装运时间q明确规定具体时间或期限规定具体日期:1998年8月15日装运,由于卖方容易构成违约,一般不能接受规定具体期限:如某个月份、某两个月份以至某季度,卖方一般有权在规定期限的任何施加装运货物,有较大的灵活性q规定以某一特定的事件作为装船前提如规定在买方开立L/C后若干天装船3.5.2 L/C的“选择港”条款q确定“选择港”条款的方法在 2个或2个以上港口中选择一个笼统规定某一航区为装运港或目的港q确定装运港或目的港的注意事项应力求具体明确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为装运港或目的港的条件必须注意装卸港的具体条件应注意国外港口有无重名 #案例q1990年9月,北海某公司对西班牙巴

24、塞罗那“MULTITRADE”贸易公司出口2000箱糖水荔枝罐头,在北海装船,目的港巴塞罗那,选择港马塞、热那亚,由买方选择港q1992年6月,北海某公司进口马来西亚食用棕榈油约3000吨,从马来西亚帕西古当港到“中国西南方港口”卸货,目的港采用“选择港”条款,即“中国西南方港口”,选择港由进口商选择q请问:上述选择“选择港”是否得当q正确 班轮运输的特点q固定航线q固定港口q固定航行时间q固定运费q班轮公司负责装卸 分批装运q分批装运:指一笔交易的货物需分两批或以上交货在要求货物单据的L/C项下,除非L/C另有规定,允许分批装运qUCP500第四十条b分条规定使用同一运输工具,经由同一路线运

25、输的,即使每套单据上的日期不同,装货港不同,只要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案例q信用证规定:从中国港口运至神户100吨红小豆,不许分批装运。受益人交来单据中包含两套提单q第一套提单表明载货船名为“Zhang He”,航程为“018”,装货港为“Tianjin”,卸货港为“Kobe”,毛重为“51.48吨”,净重为“49.98吨”,装运期为“7月11日”q第二套提单表明载货船名为“Zhang He”,航程为“018”,装货港为“Qingdao”,卸货港为“Kobe”,毛重为“51.04吨”,净重为“49.82吨”,装运期为“7月17日”q银行审单,援引UCP500第四十条b分条认为没有分批

26、装运,接受单据。 #难点:分期装运与分批装运的不同q分批装运仅笼统规定货物在一定时期内可分批装运,但不具体指定每批货物装运的具体期限,如L/C中规定:“最迟装运期为1997年6月30日,货物可分批装运”q分期装运则不仅规定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分批装运,且明确规定每批装运的数量及确切日期或期限,必须在L/C指定的时期内按期装运 租船方式q定程租船的特点以航次为基础,规定有滞期速谴条款船舶的调度由船方负责,租船人只付运费及少数费用可以租用整船,也可租用船舶部分舱位 租船方式q定期租船的特点租用整船只规定航行区域范围,不规定船舶航线和装卸港口对船舶装运的货物不作具体规定租船人有船舶调度权,不规定滞期速

27、谴条款 装卸费用q租船时由船租双方约定装卸条件船方管装管卸(Liner Terms)船方不管装卸(F.I.O.)船方管装不管卸(F.O.)船方管卸不管装(F.I.)#难点:许可装卸时间条款q对程租船而言,运输全过程包括装卸时间和船舶航行时间,其中装卸时间由租船人负责,船东无法控制时间。为了及时装卸货物,船方在合同中都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完成装卸作业,主要有以下方法连续日:按自然日计算工作日:按港口工作日晴天工作日:扣除坏天气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连续指昼夜作业q“一旦滞期,永远滞期” #案例q有一“分期装运”信用证规定:“1月份装运100吨;2月份装运200吨;3月份装运400吨;4月份装运

28、500吨。”受益人仅在2月份只装出100吨,其余月份均如数装出q请问:银行将如何处置 #案例q某合同上有以下条款q装运期:“1992年(以下日期均为同年)10月间由中国口岸运到英国阿文茅斯,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有关L/C开到卖方,卖方则保证运货轮船不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q计价条款:“如果载运船只迟于12月2日驶抵阿文茅斯,在买方要求下,卖方得同意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妥,则须将收进的货款退还买方”q请问:卖方能否接受这样的条款 商品保险 风险与损失 风险:损失:指遭遇风险的实际或推定的全损。海上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来风险(一般和特殊风险)指遭遇风险的可能性指遭遇风险的可能性 #难点:

29、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q实际全损:指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或虽未灭失但已丧失原有的用途q推定全损: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并未灭失,但若进行施救、整理、修复所需的费用或加工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将会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价格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q危险是共同的q是人为的、有意的、合理的措施造成的牺牲q损失是属于非常情况下的,费用是额外的q牺牲和费用是有效的,避免了全损的发生 #案例q设货主甲的8万美元货物在一次共同海损中全部被抛入海q问他所遭受的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q共同海损属于部分损失,甲的8万美元货物虽全被抛入海,但他从共同海损的分摊中还能得到合理补偿,所以他遭受的损失绝不会是全部的8万美元,只是其中的一部

30、分 #案例q我向英商按CFR条件出口一批货物。我于9月8日14时以电报通知买方已装船。买方由翌日10时收到我装船通知后随即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不料在投保当日的下午5时买方又收到船方电报称:“货轮于9月8日23时着火,货物被焚”q请问:发生上述情况后,被保险人可否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可否以货物在投保前已被焚而拒赔 #案例q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裂口,海水涌进,舱内部分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不将船就近驶上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尔后为了起浮又将部分笨重货物抛入海中q请问:这一连串的损失都是单独海损吗 保险险别q平安险(包括全损、共同海损、由意外事故引起的单独海损)q水渍险=平安险+

31、由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q一切险=水渍险+一般附加险 #难点q “ “仓至仓条款仓至仓条款” ”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直到该货物到达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q如被保险货物运达目的地而未入仓库,保险责任继续有效,但最长负责期限以货物完全卸离海轮起算60天保险责任即行终止q注意:空运险为30天、邮运险15天 #难点q海运战争险仅限于水上危险或运输工具上的危险,其保险责任自货物装上海轮时开始,直到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卸离海轮时为止q货物不卸离海轮时则保险责任最长延至货物到目的港当日午夜起满15天为止 #案例q我按CIF出口冷冻食品一批,合同规

32、定投保平安险加战争、罢工险。货到目的港后适逢码头工人罢工,港口无人作业,货物无法卸载。不久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停机。等到罢工结束,该批冷冻食品已变质q请问:这种由于罢工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q否。保险公司只对因罢工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例如因罢工引起劳动力不足或不能运用,致使堆放码头的货物受损等均属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难点qq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由于发货人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货物在保险之前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因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第四章交易磋商的程序4.1 询盘q询盘:买卖双方中的一方中为出售

33、或购买某商品向对方发出的一种发盘的邀请买方发出询价:邀请发价卖方发出询价:邀请递价q询盘本身不是发盘,询盘人不受所发询盘的约束4.2 发盘q发盘交易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盘人)提出一定交易,签订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q发盘人可不经询盘直接对外发盘 #发盘的种类q实盘(firm offer)有约束力的发盘q虚盘(non-firm offer)无约束力的发盘凡未具备实盘条件之一的发盘,其地位近似于询盘,仅是一种发盘的邀请,发盘人不受其约束 #发盘的条件q受盘人必须明确 如在公共场合散发价目单或传单,则不能构成对寄收双方的约束q发盘内容必须完整、正确和无保留q表明发盘人在发盘为对方接受时承受约束的

34、意旨这一点主要是通过发盘有效期和到期地点的规定来实现 #发盘条件的进一步说明q内容完整指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支付等主要事项均涉及q内容明确指各项条件应明白具体,不可有任何含糊其词、模棱两可的字句,“shipment in about Sep.”则不可接受q无保留指交易条件应为终局性的,“Reference price”、 “subject to our final confirmation”则均不可接受 #发盘的生效q投邮生效只有在规定期限内将接受受盘送达原发盘人方视为有效q到达生效送达发盘人即为生效以收到接受函的时间为准以信件或电报发盘时,若中途发生传递遗失,则该发盘视为无效 #发盘的撤回与撤销q撤销指实盘在送达受盘人后,发盘人在法律上能否取消其应承担的受该盘约束的责任q撤回指实盘在送达受盘人之前,发盘人能否收回 #发盘的失效q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在送达受盘人之前可予以撤销若发盘已送达受盘人,除非发盘是“不可撤销”的,撤销通知于受盘人接受前到达的可予以撤销但即使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如果撤回通知于发盘人接受前到达或同时送达受盘人,则原发盘得予撤回结束预祝: 各位学员考出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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