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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1. 总 则适用范围监理原则工作任务监理依据责任划分1.1 适用范围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小型水利工程参照执行。水利工程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水土保持、移民、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的统称。本规范中如监理工作依据、工作方法、工作手段、质量控制、合同完工验收等内容,同样适用于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本规范中关于计量与支付部分的相关内容(包括条文、表格等)均基于单价计价方式或以单价计价方式为主的混合计价方式。不论是中型或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如果采用总价
2、计价方式,则本规范中关于计量与支付部分的条文及相应的表格大多数都不能适用。1.2 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公正、公平、诚信、科独立、公正、公平、诚信、科学学地开展监理工作,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续1.2: 如何做到“独立、公正”监理单位受发包人委托执行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进行现场合同管理,客观上处于合同双方之间的第三方地位,要求公正地处理承、发包双方的争议。由于监理单位是发包人聘用的,其公正性常受到承包人质疑,认为他们偏袒
3、发包人。有的发包人则认为监理单位是受我聘用的,理应按我的意图办事,也例监理单位难于坚持公正立场。合同双方要支持和理解监理人的公正立场,尽量使双方争议在监理人公正协调下解决。监理人办事公正,能够处理好合同双方大部分争议,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效能,对顺利推进工程建设有利,还能节省用于争议调解或仲裁的时间、精力和费用。这一点在关于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应遵守的规定里也有叙述。续1.2: 需要发包人批准或同意的事件序号监理事件监理人发包人规范条文号1调整监理人员配置提出同意3.1.32总监理工程师担任两个标段的工作提出同意3.3.53承包商主要人员变化审查认定5.2.24工程项目划分提出同意5.2.55进场通知
4、签发同意6.1.16工期索赔申请审查批准6.3.47进度调整影响总目标提出批准6.3.48暂停施工通知提出同意6.3.59剩余缺陷保留金提出同意6.4.810付款证书提出批准6.4.9和6.4.1011计日工指示提出批准6.4.712变更费率审查批准6.6.113工程变更指示同意6.6.114一般分包申请审核批准6.6.61.3 监理工作任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应以合合同管理同管理为中心任务,以质量、投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资、进度控制为核心,加强信息管理,协调建设各方的关系。1.4 施工监理依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经批准的工程
5、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1.5 监理的有关责任监理单位为实施施工监理而进行的审核、核查、检验、认可与批准,并不免除或减轻并不免除或减轻并不免除或减轻并不免除或减轻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监理机构应对所监理工程的各类文件和活动结果进行审核、核查、检验、认可与批准,但这些不免除或减轻发包人(如提供的图纸、施工场地、工程设备等)或承包人(如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检验测量结果等)应承担的责任。有些承包人、设计人或发包人以已经过监理人审核、核查、审批等为由,免除或减轻自己的相关责任,这一点是不成立的。甚至有的承包人在完成工序后,不实行自检(即“三检”),直接报请监理
6、人进行检验,从而将责任推给监理人。因监理单位的直接原因直接原因致使工程项目遭受了直接直接损失损失,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予以相应的赔偿。1.5.1 监理人责任种类监理人应承担以下三种责任:与他人串通一起的责任;与他人串通一起的责任;严重失职的责任;严重失职的责任;不尽职的责任。不尽职的责任。1.5.2 监理与他人串通的责任条件监理人与发包人、承包人串通,并带来不良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包括:监理人与发包人串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监理人与承包人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监理人与发包人或承包人串通,将不合格的建设部位(工序)、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
7、字。监理人与承包人串通,故意隐瞒有关数据,严重影响工程安全。1.5.3 监理失职的责任条件监理人员没有按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则可认定监理人员失职,主要包括:没有按规定对有关文件进行核查、审查、审批等。如施工图纸的核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戒工程变更的审核等。没有对重要隐蔽工程、工程隐蔽部位和关键部位的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与监督。即没有对监理规范、监理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了必须进行旁站的部位进行旁站。没有对承包人的不良行为,施工中影响或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况进行处置。1.5.4 监理不尽职的责任条件要想判断监理是否承担不尽职的责任,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监理要尽自己所能
8、监理要尽自己所能真正履行职责和义务真正履行职责和义务”。监理人员是否具备胜任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条件,即监理人员的监理能力是否满足监理的要求。监理能力是确保监理人员履行义务的前提条件。监理人员是否确实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职责和义务。1.5.5 监理责任形式监理责任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关于民事责任中的赔偿责任,分为连带赔偿责任和单独赔偿责任两种情况。2 术 语监理大纲监理单位在监理招标投标阶段编制的规划性文件规划性文件。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指导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
9、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项目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操作性文件。以上三个阶段性文件的具体内容、深度、作用和编制的时间是不同的。监理大纲好比是“可研报告”,监理规划是工程的“初步设计”,监理实施细则相当于“施工设计”。续2: 主要监理文件综述序号监理文件名称条 文阶 段编制人批 准性 质1监理大纲2.0.12监理招标阶段监理人(投标人)监理部位规划性文件2监理规划2.0.13签订监理合同后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指导性文件3监理实施细则2.0.14实施阶段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操作性文件4书面形式2.0.16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10、、电子邮件)3 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监理单位监理机构监理人员3.1 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应遵守的规定1. 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当事人各方合法利益。2. 不得与所承担监理项目的承包人、设备和材料供货人发生经营性隶属关系,也不得是这些单位的合伙经营者。3. 禁止转让、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不得聘用无监理岗位证书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4. 禁止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监理业务。3.2 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是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由监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监理单位应于合同签订10日内将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总监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总监调整,监理单位应
11、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调整,总监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GB)3.2.1 监理机构的基本职责和权限共15条,略。建筑法规定:国家鼓励发包人在施工监理活动中对工程造价、进度、质量等全面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协调。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是受发包人委托监督管理合同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是受发包人委托监督管理合同的实施,其主要工作为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的实施,其主要工作为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并为此进行合同管理以及协调合同有关各方的工作关并为此进行合同管理以及协调合同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系。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是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中规定,由
12、以包人授权的,发包人可以根据监理单位的资信和经验以及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授权的范围。发包人可以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批准的内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需要发包人批准或同意的事件,在监理工作的原则中已经叙述。3.2.2 监理人员规则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注册管理制度。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系岗位职务。各级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设备供货人有其他业务和经济利益关系。3.2.3 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监只宜承担一个项
13、目,如需担任两个项目或标段(GB: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时,应经发包人同意,并配备副总监。(GB:无配备副总监的要求,并规定最多不得超过三项)。监理机构内一般按工程项目和专业设置工作部门,总监可以授权下限部门负责人以出其权限内的指示和处理日常工作。续3.2.3 GB中关于各级监理人员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副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根据监理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副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
14、程师必须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3.3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员职责3.3.1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水利工程建设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制。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水利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的16项主要职责,GB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的13主要职责。分述如下:续3.3.1: 监理机构管理方面1.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2. 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确定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3. 负责监理机构中人员工作考核,
15、调换和调整监理人员。续3.3.1: 开工准备工作等方面4. 审核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5.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6. 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GB中无此项职责)续3.3.1: 会议和签署方面7.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8. 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续3.3.1: 合同管理方面9. 审核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10. 主持处理违约、变更和索赔,签发变更和索赔文件。11. 主持协调工作,调解争议,解释合同条款。12. 要求
16、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适宜的技术、管理或施工人员。(GB中无此项)续3.3.1: 质量管理与工程验收方面13. 审核质保体系文件,审批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组织处理质量、安全事故。14. 组织或协助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15.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16. 检查监理日志,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3.3.2 副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GB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工作。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3.3.3
17、总监不得授权给副总监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水利监理规范中明确了九项工作总监不得授权,分别是:1.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 主持审核分包项目和分包人。3.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4.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复工通知。续3.3.3: 总监不得授权给副总监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5. 签发各类付款证书。6. 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7. 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适宜的技术、管理或施工人员。8.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9. 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3.3.4 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监理工程师
18、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开展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共15项,除参与、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和建议的外,直接负责的主要有以下几项:3.3.5 监理工程师直接负责的工作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签发一般监理文件(如通知,现场指示,联系单等)核查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检验工程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填写监理日志3.3.6 总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职责比较序号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1监理规划(总监不得授权
19、)主持编写参与2监理实施细则审批编制3分包项目,分包人主持审核预审4施工组织设计等审批预审5施工图纸签发预审或授权签发6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签发7付款证书组织审核签发预审8违约、变更和索赔主持,签发提出处理意见9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项目完工验收组织或协助参与10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参与11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12监理日志检查填写13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编写参与14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组织整理收集汇总3.3.7 监理员主要职责监理员的主要职责共7项,主要是检查、核实、记录原材料及检验,施工现场人员、施工程序、方法、过
20、程,工程计量、质量评定等情况。4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基本工作程序主要工作方法主要工作制度4.1 基本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可以归纳为以下基本程序:签订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工作验收和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提交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4.2 主要工作方法现场记录发布文件旁站监理巡视检验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协调解决以上以上7 7种主要监理工作方法,种主要监理工作方法,可以归纳为:可以归纳为:加强现场记录,及时发布文件;旁站监理与巡视检验相结合,跟踪检测与平行检测相结合;协调关系,调解争议。4.2.1 现场记录记录内容: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
21、、材料,天气、施工环境、施工中出现的情况等。记录形式:监理巡视记录(JL36)、监理日记(JL37) 、监理日志(JL38)等以及必要的照像、摄像等手段。记录要求:如实、认真、完整。4.2.2 发布文件文件形式:通知:如进场通知、开工通知、监理通知、警告通知、整改通知、变更通知、暂停施工、复工通知等。指示:如现场指示、变更指示等。批复:如各类批复、审核表、核查意见、审批意见等。签认:如各类签认单、证书等。要求:按照施工合同条件第7.4款的要求,监理机构发布的所有书面文件,均应由总监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并同时加盖现场监理机构的公章。第8.1款要求,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办理签收手续。第8.2款
22、要求,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不得无故拒收。目的: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4.2.3 旁站监理与巡视检验旁站监理:按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连续性的全过程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根据合同约定,对必须进行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要在监理规划和细则中予以明确。旁站监理要填写旁站监理值班记录JL35巡视检验:对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定期或不定期期的检查、监督与管理。4.2.4 跟踪检测与平行检测跟踪检测跟踪检测:检测前:审核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程序和方法。检测时:全过程监督,确认程序、方法的有效性和检测结果
23、的可信性。检测结果:进行确认。平行检测:平行检测: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监理机构独立抽样进行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跟踪检测与平行检测的频率依据质量评定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在监理细则中明确。本规范规定: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果发包人不愿意承担平行检测费用,监理机构可以不进行平行检测,改为跟踪检测,这是规范允许的。4.3 主要工作制度主要有: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会议制度,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程验收制度等。5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检查发包人准
24、备情况;检查承包人准备情况;审核开工申请报告;核查与签发施工图纸;组织项目划分。5.1 各方主要准备工作准备方监理机构发包人承包人主要准备工作内容设立组织机构;建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接收和收集并熟悉资料;接收和完善发包人提供的生活、工作条件;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报送发包人。配备人员;测量基准点的移交;施工用地;首次工程预付款的付款;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条件。人员及岗前培训、规章制度等;施工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测量基准点进行复核及布设施工测量控制网和原始地形图测绘;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规格、性能;试验室应具备的条件,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辅助辅助准备,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组
25、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提交监理审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施工工艺参数试验提交监理审批、审核。5.1.1 检查承包人试验室条件监理检查承包人试验室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包括: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和试验范围的证明文件。法宝计量部门对试验室检测仪器和设备的计量鉴定证书或设备率定证明文件。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试验仪器的数量及种类。5.1.2 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内容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体系。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的业务职能分工。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质量检测人员,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情况。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点及其控制措施。编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情况。施工质量检验人员
26、的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质量、管理人员的资格情况。5.1.3 监理人审核工艺参数的程序承包人提出方案;试验;检验结果;审核批准;监督实施。5.1.4 审查承包人开工条件的表格审查承包人开工条件的相关表格包括: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CB01):承包人提交,监理人需要填写批复表(JL05)另行签发审批意见。 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CB06):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在审核的基础上,直接在表中签署审核意见。5.2.1 施工图纸核查或审批的内容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各类图纸之间、各专业图纸之间、平面与剖面之间、各剖面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是否清楚、齐全,是否
27、有误。总平面布置图与施工图的位置、几何尺寸、标高等是否一致。图纸与设计说明、技术要求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不便于施工或不能施工的技术问题。对工程安全、环境保护、消防方面是否满足有关要求。其他涉及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的问题。5.2.2 施工图纸核查或审批的有关表格施工图纸核查或审批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通过发包人返回设计人处理;对承包人提交的图纸由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报批。经检查或审批的图纸,加盖监理机构公章和监理工程师注册印鉴。施工图纸核查或审批的有关表格:施工图用图计划报告(CB03):承包人提交,监理人需要填写批复表(JL05)另行签发审批意见。设计文件签收表(JL28):提供设计
28、图纸一方(发包人或承包人)填写,由监理机构在表上签署签收意见。施工设计图纸核查意见单(JL29):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监理工程师签署预核意见,总监签署核查意见。施工设计图纸签发表(JL30):总监填写,包括图名、文图号、份数等,由承包人签收。5.3 工程项目划分监理人通过发包人将工程项目划分表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审定。工程项目划分报审表(JL31),由监理机构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签名。6 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开工条件的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信息管理(略)工程验收与移交6.1 开工条件的控制合同项目开工分部工程开工单元工程开工混凝土浇筑开仓6.
29、1.1 合同项目开工总监于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向承包人发出进场通知,经检查具备开工条件后,再签发开工令。合同项目开工的有关表格:进场通知(JL01):按合同约定,总监向承包人签发进场通知,承包人签收,同时要求承包人尽快提交合同项目开工申请。 合同项目开工申请(CB14):承包人达到合同项目开工条件时填写,报送监理人。合同项目开工令(JL02):监理人对合同项目开工申请审批后,总监签发,承包人签收。开工令中应确定合同项目的实际开工日期。6.1.2 分部工程开工监理机构审批承包人报送的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核施工措施计划,检查分部工程开工条件,确认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分部工程开工的表格:(
30、1) 分部工程开工申请(CB15):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填写,报送监理人审批。(2) 分部工程开工通知(JL03):总监签发并要求承包人签收,在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中应明确本分部工程的开工日期。6.1.3 单元工程开工第一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批准后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机构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方可开工。6.1.4 混凝土开仓监理机构对承包人报送的混凝土开仓报审表进行审核,符合开仓条件方可签发。混凝土开仓的有关表格: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CB17):每一混凝土仓次开工前,承包人填写报送监理人审批。由监理工程师在表中签署审批意见。6.2 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可以分为:事前事前
31、审批;审批;事中事中控制;控制;事后事后检验检验三个阶段。6.2.1 工程质量控制内容序号阶 段内 容条 文1事前监理机构质量控制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人,材,机,工法,环境;工程设备;施工控制网,原始地形图6.2.16.2.26.2.36.2.76.2.66.2.82事中三检;过程控制6.2.106.2.103事后质量检验;质量评定6.2.116.2.126.2.2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检验要点检验种类特殊情况处理材料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有关表格6.2.2.1 检验种类1.重新检验对已经认可签字的材料进行再次检验。(1)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有权对存在质量问题或对质量持怀疑的材料、工程设备、
32、工程任何部位进行重新检验。尽管这些材料、工程设备、工程部位已经经过监理人检验、签字、认可。(2)责任:如重新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所有责任(费用、工期);重新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费用、工期) 。2.额外检验该检验内容在原合同中没有作出规定,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对于这样的内容进行检验。责任:不论额外检验结果如何,一切责任(费用、工期)均由发包人承担。6.2.2.2 特殊情况处理1.未经检验(1)对未经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工程部位承包人不得使用。(2)补做检验。对未经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工程部位,指示承包人补做检验,并按合同内检验处理,所有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2.不合格材料处理(
33、1)运离工地。(2)相应处理。如降级处理,此时应明确降级使用的具体部位。6.2.2.3 材料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有关表格1.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CB07):承包人报送给监理人,并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监理人经审核,由监理工程师在该报验单上签署审核意见。意见包括:允许进场、不允许进场。2.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CB16):承包人填报,报送监理人审核。经过审核后,监理人另行签发批复表(JL05)。6.2.3 施工设备检查一、控制要点1.事前审批。按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监理人对承包人进场的施工设备数量、型号、新旧、自有或租赁等审批。2.事中控制。承包人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该
34、合同项目;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监理人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二、有关表格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CB08):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监理人经过审核后,由监理工程师在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6.2.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一、控制要点工序质量是形成工程质量的基本环节,是现场质量控制的关键。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就是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人、设备、材料、工艺、环境等,严格地做好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把关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的管理。(1)重新检验。(2)下一工序(单元工程)开工。
35、上一工序(单元工程)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工序(单元工程)。(3)旁站监理。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4)停工整改。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情况。(5)拒绝检验。未经承包人自检或自检不合格、自检资料不完善的单元工程(或工序)。(6)见证点和待检点。见证点承包人在获得监理人授权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检验,而承包人的这种检验认为是在监理人。二、有关表格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报审表(CB19):承包人报送给监理人,监理人经过审批后,由总监或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6.2.5 工程质量检验一、质量检验按实施单位分类: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抽样检验。第三方质量检验质量监督检验。承包商的质量检验内部自检
36、。包括从原材料进货直至交工的全过程中的全部质量检验工作,它是质量把关的关键。二、按工程质量检验深度分类:全数检验对工程产品逐个、逐项、逐段、逐批进行全面检验。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质量十分不稳定的工序以及重要材料、进口材料等,需采用全数检验。抽样检验对工程产品抽取若干个、若干项、若干段、若干批进行检验。对一般工序、质量比较稳定的工序以及国产一般材料等,可以采用抽样检验。免检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免的部位、材料,可不需要尽心检验。三、工程质量检验表格: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CB18):由承包人填写并附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监理人经过核验后,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核验意见。续6.2.5: 质量检验的内容和
37、方式1.现场监督、检查、巡视检验旁站监理。用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中。巡视检查。一般情况下采用。如:夜间施工、雨天施工、交接班施工、连续加班的施工、换人换岗的施工重点部位。平行检查。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可通过指定位置、指定项目、指定内容进行独立抽样检测,核定已完工序或进场材料质量。2.监理工程师的独立检测和共同检测独立检测是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进行,是对承包人自检结果的认可和否定。独立检测项目:工程的平面控制基础和基准标高、建筑物控制线和标高、建筑物墙后填土土料的检查、土料碾压、含水量以及压实度控制的抽检等;建筑物重要施工工序和隐蔽施工部位的检查。独立检验以外的项目实行与承包人共同的
38、检验制度。承包人一切现场试验和检测实行见证取样,检测时必须有监理人员在场旁站;承包人对外委托试验送样时,必须有监理人员同往。续6.2.5: 质量检验的内容和方式3.其他检验项目工序交接质量检验。器材质量检验。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是指将被其他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验收检验。如基础施工前对地基质量的检验;混凝土浇筑前对钢筋、模板工程的质量检验;大型钢筋混凝土基础、结构浇筑前对钢筋、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层、模内清理情况的检验等。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后,要办理隐蔽工程检验签证手续。竣工验收检验。施工预先检验是指工程在正式施工前所进行的质量检验。如:监理工程师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
39、标高和复核,对预埋件留设位置的检验;对预制构件安装中构件位置、型号、支承长度和标高的检验等。续6.2.5: 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1.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2.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3.检测机构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都应由具有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2.6 工程质量评定一、监理人主要工作单元工程。承包人自评等级监理复核。一般分部工程。承包人自评等级监理复核
40、质量监督站审查核备。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承包人自评等级监理复核质量监督站审查核定。 单位工程。承包人自评等级监理复核质量监督站审查核定。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提出建议等级验收委员会核定。目前,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已不进行优良等级的评定,这是方向和趋势。 二、工程质量评定的表格依据质量评定规程,主要有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等。6.3 工程进度控制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实际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停工与复工控制6.3.1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一、进度计划审批要点: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报监理机构审批后方可实施。经批准的计划若需
41、调整,须报监理机构批准。工程项目包括两个以上标段时,应注意审查不同标段施工计划间的衔接关系。尤其注意施工进度计划中存在“低投入、高强度”现象。因为这往往蕴涵着索赔,如果承包人确有能力完成,可以批准;如果没有能力完成,则不应批准。二、施工进度计划审批的表格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CB02):承包人填写报送监理人审批,由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另行签署批复表(JL05)。6.3.2 实际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一、检查要点当关键工作拖期,或非关键性工作的拖期影响了后序关键工作的按期开工,或工作的拖期影响了其他施工项目的进展,有可能使合同工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不能按施工合同约定实现时,应视为实质性偏离。二、进度检查与
42、协调的表格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表(CB24)、延长工期申报表(CB25):承包人填写报监理人签收,经审批后,由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另行签署批复表(JL05)。6.3.3 停工与复工的控制一、停工与复工控制要点1.监理人处理暂停施工分两种情况:一是承包人未经许可进行主体工程施工、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工法施工并且可能会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隐患时、有违反施工合同的行为,监理人应视情况决定是否下达停工令。二是对第三者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时,或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所必需时,或承包人拒绝服从监理机构的管理,不执行监理机构的指示,从而对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产生严重影响时,监理人必须下达暂停施工令。
43、2.对发包人要求停工,但监理机构经独立判断认为没有必要暂停施工,则不应下达暂停施工通知,但应与发包人充分协商。3.当发生了需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监理人应立即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并同时报发包人。续6.3.3: 停工与复工的表格1.暂停施工申请报告(CB21):承包人报送给监理人签收,经审批后,由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另行签署批复表(JL05)。2.暂停施工通知(JL17):监理人认为需要时,由总监下达,承包人签收。3.复工申请(CB22):承包人待停工因素已消除,复工准备工作就绪时,向监理人申报,并附复工条件的情况说明,监理人签收。经审核后,签发复工通知(JL18)。4.复工通知(JL18):监理人认
44、为具备复工条件时,由总监向承包人下达,承包人签收。6.4 工程投资控制工程投资的含义工程计量预付款支付工程价款月支付保留金支付完工支付与最终支付6.4.1 工程投资的含义一、工程投资的含义本规范所称工程投资控制,是指监理机构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的工程施工费用的控制与管理,不涉及工程概算投资的控制与管理。这里所指投资仅为费用,与工程项目所指的投资有本质区别。在FIDIC中,称为费用控制,而不是投资控制。二、投资控制表格资金流计划申报表(CB04):承包人填写,监理人签收,经审核后另行签发审核意见。6.4.2 工程计量一、工程量种类1.设计(图纸)工程量:是按设计的几何轮廓尺寸计算出的工程量。2.施工
45、超挖工程量:一般不允许欠挖,超挖是为了保证建筑物的设计尺寸。3.施工附加工程量:指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增加的工程量。如小断面圆形隧洞为满足交通需要扩挖下部;隧洞为满足交通、放炮需要设置的错车道、避炮洞;为固定钢筋网而增加的固定筋。4.施工超填工程量:指由于施工超挖量、施工附加量而相应增加的回填工程量。5.施工损失量:包括体积变化损失量;运输及操作损失量;其他损耗量。6.质量检查工程量:包括基础处理工程检查量和其他检查工程量。7.试验工程量:如土石坝工程中为取得爆破参数而进行的爆破试验,为取得碾压参数而进行碾压试验所增加的工程量。续6.4.2: 工程计量二、支付工程量支付工程量与上述各种工程量没有必
46、然联系。根据工程计量规则(如FIDIC计量规则、RICS计量规则、我国水利水电工程计量规则)的规定,支付工程量与设计(图纸)工程量具有较密切关系,大多数工程量计量规则均采用以设计(图纸)工程量为基础确定支付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但是,支付工程量不一定等于设计(图纸)工程量。监理人应严格按照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对支付工程量进行计量。三、工程计量要点未经批准,或因承包人责任,或因承包人施工需要而额外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若施工合同未明确计量方法,方兴未艾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确定后,再进行计量。四、工程计量的表格工程计量报验单(CB29):承包人提交监理人签收,经审核后监理工程师签署核准意
47、见。6.4.3 预付款支付一、支付规定1.工程预付款:条件具备、额度准确时签发。2.材料预付款:审核承包人提供的单据和有关证明材料后签发。(一般按发票价值的90%计算材料预付款)。二、工程预付款的扣回在工程价款月支付同时扣回,扣回金额按公式计算。三、预付款支付表格1.工程预付款申报表(CB09):承包人提交监理人签收。经审核后,总监签发工程预付款付款证书(JL04)。2.材料预付款申报表(CB10):承包人填报。监理人经审核后在表中签发经审核的材料预付款总额。随同当月其他款项一并支付。6.4.4 工程价款月支付一、工程价款月支付的表格1.承包人填写的: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书(CB31),以及附表
48、工程价款月支付汇总表 (CB31附表1) 、已完工程量汇总表 (CB31附表2) 、 合同单价项目月支付明细表 (CB31附表3) 、 合同合价项目月支付明细表 (CB31附表4) 、 合同新增项目支付明细表 (CB31附表5) 、计日工项目支付明细表 (CB31附表6) 、 计日工工程量月汇总表 (CB31附表6-1) 、索赔项目价款月支付汇总表 (CB31附表7) 。2.监理人填写的:工程价款月付款证书(JL21)、月支付审核汇总表 (JL21附表1)。二、填表注意事项1.新增项目:附加工程:指原合同遗漏的、构成原合同必不可少的工作,承包人有义务实施。额外工程:指原合同遗漏的、与原合同没有
49、必然联系的工作内容,承包人没有合同义务实施。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均列入工程变更范围,按工程变更处理。2.价格调整:法规引起价格调整:凡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人民政府以上(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更引起价格变化,均为调整范围。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人民政府以下(不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更引起价格变化,建议处理方法:凡承包人能提供正式文件的,应按文件的规定进行价格调整,否则不予调整。物价波动调整值:由合同约定是否进行调整。续6.4.4: 工程价款月支付3.工程变更:单纯工程量变化引起工程变更。将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金额列入“合同单价项目”栏。施工组织设计发生实质性变化引起工程变更。按施
50、工合同条件需要调整单价,将由于单价变化引起价格调整金额列入“合同单价项目”栏。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引起工程变更。采用计日工实施的,将变更金额填入“计日工”栏;按新增项目处理的,将相应金额填入“新增项目”栏。6.4.5 保留金支付一、支付规定签发工程移交证书之后合同约定时间(14天)内,监理机构签发50%保留金付款证书。签发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合同约定时间(42天)内,监理机构签发剩余的保留金付款证书。二、保留金支付表格保留金付款证书(JL26):监理人经计算、审核,由总监签发。6.4.6 完工与最终支付一、支付规定承包人在收到工程移交后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及支持性资料。承包人在收到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51、后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及结清单。二、支付表格完工/最终付款申请表(CB36):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监理人审核。完工/最终付款证书(JL23):由总监签发。6.5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安全责任: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6.6 合同管理的其它工作工程变更索赔管理违约管理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工程分包化石和文物保护施工合同解除争议的解决6.6.1 工程变更一、工程变更的类型增加或减
52、少施工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取消施工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改变施工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施工合同中任何一项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增加或减少合同中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合同约定的百分比。(一般15%-25%)续6.6.1: 工程变更二、变更审核要点监理机构在处理工程变更时,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式,审查工程变更建议书中提出的变更工程量清单,对变更项目的单价和合价进行审核,分析因此而引起的该项工程费用增加或减少的数额以及对合同工期的影响。监理机构在工程
53、变更审查中应充分与发包人、设计单位、承包人协商,做好协调工作。三、工程变更的表格承包人填写:变更申请报告(CB23)、变更项目价格申报表(CB26)。监理人签发:新增或紧急工程通知(JL12)、变更项目价格审核表(JL14)、变更项目价格签认单(JL15)、变更指示(JL13)、变更通知(JL16)。续6.1.1: 工程变更价格调整1.价格调整原则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 可在合理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54、可供参考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2.工程变更单价调整引起施工组织设计实质性变化的单价调整对第(1)项目变更,如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单价。对于:改变施工顺序、改变施工方法、改变施工机械等情况,需要调整单价。续6.1.1: 工程变更价格调整(2)工程量增加引起的单价调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超过一定百分比,需要调低单价;工程量减少超过一定百分比,需要调增单价。调整原则,保持单价合理性。施工合同条件约定的处理方法。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约定对此情况(工程量不论变化多少),单价均不调整。但是,由于工程量
55、增加,导致承包人额外开支的,承包人也不能提起索赔。3.工程变更合价调整(1)单项变更合同价格调整(规定一个百分比)对于单项变更超过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3%),需要调整合同价。(2)整个合同变更合同价格调整(15%)整个合同变更增加累计超过15%,应从承包人支付金额中减少一笔金额。整个合同变更减少累计超过15%,应从承包人支付金额中增加一笔金额。6.6.2 索赔一、索赔分类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道义索赔。监理只负责处理合同内索赔。二、索赔审核原则1.有效性原则(合法性):一是承包人必须按照索赔程序在索赔时效 (一般为28天)内提出;二是在合同中必须有相应的合同条款。2.实际损失原则:与违约
56、不同,索赔必须有索赔损失事实,否则索赔也不能成立。3.合理性原则:计算索赔费用和工期应注意合理性。(1)索赔项目:理论上讲,直接费、管理费、利润、保函手续费、保险费等所有项目都可以索赔。但对某一特定索赔事件,首先要确定可以索赔的项目。(2)费用和工期计算:以台时费计算为例,应区分闲置台时费和工作台时费;区分租赁费和自有设备使用费。6.6.3 违约一、承包人违约种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未按签订协议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力转让给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未经监理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
57、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拒绝按规定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又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拒绝按规定和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 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内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续6.6.3: 违约二、发包人违约种类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
58、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6.6.4 担保和保险一、担保种类投标担保。可以是保证、保函、保证金等形式。目前一般采用保证金或保函形式。预付款担保。同上。履约担保。可以是保证、保函、保证金等形式。对技术难度不太大的项目,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对技术难度非常大的项目,则应采用保证形式。二、保险种类工程保险分为强制性保险和非强制性保险。水利水电工程合同
59、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包括:工程及设备险(工程一切险)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强制性保险种类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等三种。6.7 信息管理监理文件一览表序号文件类型编制时间接收方编写人1监理日记每天每位监理工程师2监理日志每天监理机构指定专人3监理月报每月发包人监理机构4监理工作报告单位工程验收验收方监理单位5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监理服务期满发包人监理单位6监理专题报告视具体情况发包人监理单位7会议纪要视具体情况与会各方监理机构6.8 工程验收与移交一、验收种类1.合同项目验收。包括单位工程验收、部分工程验收、完工验收。2.工程
60、项目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分为投入使用验收和完工验收。二、监理人在验收方面的工作序号验收类型监理人工作提交监理报告1分部工程验收参加或授权主持-2单位工程验收参加监理工作报告3完工验收参加监理工作总结报告4阶段验收参加监理工作报告5竣工验收参加-7 保修期监理工作质量缺陷处理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经修补后还可以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做出修补处理决定。这也是最常用的方案。2.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或要求,有明显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安全有
61、重大影响,而又无法通过修补的办法纠正所出现的缺陷情况下,可做出返工处理决定。续7:质量缺陷处理3.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按修补方式处理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做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4.不做处理。某些工程质量缺陷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如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不大,经分析、论证和慎重考虑后,也可做出不做处理的决定。其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要求者。有些不严重的质量缺陷,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可以不对该缺陷进行专门处理。出现的质量缺陷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可考虑不再处理。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挖掘设计潜力或降低设计的安全系数,需要慎重处理。演讲完毕,谢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