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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业务调查流程与控制担保业务调查流程与控制新余市农业产业化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业务管理部 2009年3月新余市农业产业化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概况新余市农业产业化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概况公司成立公司成立 经新余市人民政府(渝府20099号文件批准,新余市农业产业化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新余市农业产业化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成立。公司性质公司性质 新余市农业委员会控股的国有政策性专业涉农担保服务机构。公司概况 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 截止2009年3月公司注册资本金5千万元。经营原则经营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服务农业公司概况经营理念经营理念 稳健、服务、创新、进取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新余范围
2、内的涉农主体提供担保服务、 短期委托融资服务、财务顾问咨询服务。 公司概况主要涉农主体主要涉农主体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殖大户。主要产业主要产业 规模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资生产和涉农流通业。第一部分 业务调查人员职责坚持客观公证、揭示风险、科学分析坚持客观公证、揭示风险、科学分析(一)客观公证 要求尽职调查人员客观真实地反映申请担保企业情况,不以个人的偏见或人为因素等影响调查的公证。(二)揭示风险 要求尽职调查人员完整收集申请担保企业相关资料,充分分析和暴露申请担保企业的有关风险,为担保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三)科学分析 要求尽职调查人员充分运用各种科学方法,动
3、态分析申请担保企业的有关情况。必须保证整个项目调查的必须保证整个项目调查的 全面性、真实性、可靠性全面性、真实性、可靠性(一)负责与企业接洽、受理业务、资料信息传递等工作,合理安排调查时间、方式、地点等各项事宜。(二)收集和核实申请担保企业的书面资料(在核实复印件后应加盖核对章),对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三)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和沟通,对生产、经营场地进行现场考察,运用第三方查证等方式,力求调查的全面性。(四)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客观记录调查过程。秉承客观、公证、诚实原则,独立履行职责。(五)根据调查的客观事实,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全面披露企业资信状况,对主要及异常问题要重点阐述,并
4、附上可靠的书面资料进行佐证。一、受理担保项目 调查人员在收到企业申请担保资料后,对企业进行初步的筛选和判断,是否符合我司的担保条件,决定能否进行下一步操作,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回答企业,对暂时不能操作的作为培育项目。判断的主要依据如下:(一)申请借款的企业是否具有完备的主体资格,必须是涉农企业,没有明显的法律障碍。(二)企业从事的行业是否是国家支持的,或明令禁止、限制的行业,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三)企业能否按规定提供有效必要的反担保抵押物。(四)企业提出的业务要求和条件是否与我司规定的差距较大。(五)企业的资信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不足或缺陷。 在初步筛选企业的时候,要充分运用网络信息调查企业的
5、资信情况,包括查询当地信用网络、工商和法院系统网站,了解企业是否有诉讼、纠纷或处罚,了解企业在当地有无负面新闻和影响。(六)对符合我司担保条件的企业,要求企业提供补充资料,重点收集反应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和行业特征。(七)对资料收集完备并对真实性做出判断后,填写推荐书,报送新余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二、担保项目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抵质押物所在地,企业实际负责人住所,关联企业及主要上下游客户经营场地等。(一)申请担保企业为公司的,必须现场调查其生产、经营场所。(二)申请担保为自然人的,除调查控制的经营实体外,还必须现场核实其住所。(三)必须现场核实抵质押物。(四)如果关
6、联方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必须走访关联方。(五)走访对企业发展和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上下游客户或战略伙伴,不具备条件的可进行电话沟通或函证。(六)企业经营或建设问题涉及到政府部门,须咨询、走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现场调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观摩,现场资料查阅,主要经营人员访谈等。(一)对生产现场调查,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留意生产线的设计能力饱和度、机械设备的维护情况等,留意工作人员的工作面貌和情绪,在查看库存时留意是否有滞销产品或积压原材料,查看企业是否有安全隐患或环保问题。(二)查看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生产工作现场是否井然有序,部门配置是否健全、合理,有无公示制度。(三)对企业财
7、务的核实和调查,须对企业的帐务真实性做一个表面测试,对当期财务进行帐帐、帐表、帐实的核对,确认各会计科目、余额相符。对重点、疑点问题进行仔细查阅。(四)对企业生产、经营现场,拟提供的抵质押物进行照相或摄影记录。(五)在与企业相关人员交谈中,至少应包括企业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或生产负责人、一线工作人员等。(六)分析企业借款金额、借款事由、还款能力、现金流量、个人信用等情况,并对用途、利率、担保收费、期限、偿还方式、担保条件等提出建议。第二部分 调查重点与方式一、企业基本情况调查一、企业基本情况调查1、企业的历史演变情况 取得企业设立、变更等相关环节的政府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工商登
8、记表等,了解企业是否经历过改制、名称变更、主营业务变更、 重大收购兼并、隶属关系及控制人变动等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2、企业的设立是否规范 取得企业设立的所有文件,包括发起人协议、资产评估报告(含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及评估确认文件)、验资报告(含验资机构和经办会计师资格证书)、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工商注册登记表、 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取得发起人或股东的营业执照、年检记录,检查其是否依法存续。3、企业的股权变动情况是否清晰、合理、合法 若企业发生过合并、分立、增资或减资而引起的股本变动,取得股东大会决议、政府有权部门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表、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检查
9、其股本变动是否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是否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相应的法定程序是否得到履行。4、企业管理和业务部门设置和职责划分 查看企业关于公司内部管理和业务部门设置、职责划分和管理分工的文件;检查其设置是否全面、合理,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5、企业各分、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取得对企业经营有重大作用的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 司(包括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工商登记表、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等,检查各子、分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要求,企业的股权是否得到确定(不存在纠纷)。二、企业重要事项调查二、企业重要事项调查 1、调查企业是否披露有关的诉讼、
10、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调查客户的资信状况,包括查阅当地信用网、工商网、法院系统网站等了解客户的诉讼、纠纷、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以及查阅是否有其他负面消息和新闻。同时留意企业的审计报告是否对相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披露,是否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或损失。2、企业有关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企业声誉、生产经营、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的影响。3、调查企业重大合同及其内容 重大合同是指单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年销售 10%以上或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4、调查企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事项 取得有权部门批准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及与之相对
11、应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查阅可行性研究报告、环保评价报告等,对照固定资产投资调查表,检查相关数据和表述是否正确;对于已进行建设的项目,查阅项目实施有关的设备购买合同、施工合同等,现场考察项目进展情况;对于项目投资有其他资金来源的,取得其他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如银行承诺函、贷款合同、财政贴息贷款批准文件等)。5、调查企业资产抵押、质押和担保情况 查阅公司正在履行的所有贷款合同及贷款卡记录,检查是否存在以公司资产进行抵押、质押贷款的情况,并取得相关文件和资料;对重要不动产或动产可在房产交易中心、工商局等部门查询资产状态。6、调查企业财务保险、责任保险等事项 对一些特殊行业的企业,如受
12、火灾或自然灾害影响机率较大的企业,要调查其投保的范围和状态。查看保险合同、保险单证等相关资料,核实相关单证,确认所有保险费和其他与保险金有关的应付款项已按时付清。三、企业行业及生产经营情况调查三、企业行业及生产经营情况调查1、企业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判断企业所属行业,收集并查阅权威机构的行业统计资料和研究报告(通过行业协会、专业网站、专题报告等渠道)分析所处行业(包括细分行业)国内、外的发展历程、现状与发展景,调查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政策、产品特性、技术替代、消费趋向、购买力与国际市场冲击等因素,指出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2、企业主要产品的市
13、场情况,所处地位及竞争力 包括调查企业的经营是否合法、有效;企业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企业产品标准和质量控制情况;企业是否拥有主营业务的核心技术;企业是否拥有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和进一步开发的能力;企业的业务发展计划及预测是否切实可行。3、企业是否依法纳税 核查企业的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明、纳税登记表及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或税收缴款书,涉及到大额进出口的,还要核查进出口货物发票、海关报关单、商检局的价值鉴定报告、结汇水单等资料,调查发行人是否依法缴纳进出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等。 4、企业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了解企业应取得的环保资质,生产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规定,确认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
14、环保要求,了解企业近三年治理污染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资金投入,对企业产品成本及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四、企业资金需求调查四、企业资金需求调查1、企业是否有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 2、担保贷款资金使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的影响 调查贷款资金总量确定的依据,资金投向是否与主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目标相一致,贷款资金不足或超过需求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是否会影响再融资等,并提请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文件和资料。 3、担保贷款资金投向的内容及合法性 取得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调查表,取得有权部门批准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及与之相对应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检查项目是否需要国家有权部门批准;对于与他人合资的
15、固定资产投资的,取得合资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表、合资投资协议、合资方关于投资资金来源的书面说明等;若贷款资金拟用于收购在建工程,取得该项在建工程的批文、可行性报告、 财务报告、收购协议、交易对象的营业执照等,并进行现场考察,检查各项内容的真实性。4、贷款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通过实地调研、与行业专家沟通、查看行业资料,分析企业投资项目在技术、市场、组织、经营管理经验、人才、环保等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判断发行人是否存在合作方资金不到位、环保问题、存在重大市场和资源约束、投资增加、投资建设期延长等风险。五、企业财务状况调查五、企业财务状况调查 1、在财务调查中要关注以下风险点:1)资产负债率较
16、高的风险 2)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3)应收帐款较高且易发生坏帐的风险4)存货较高且易发生损失的风险 5)主营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6)盈利水平(能力)下降的风险;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7)对外投资收益不确定或对外投资失控的风险8)三项费用过高或持续上升的风险 9)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10)资产评估增值过高的风险 11)会计政策不稳健(如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的风险 12)现金流断裂的风险 13)其他财务风险2、资产状况调查(1)流动资产调查 1)了解企业流动资产的状况及构成:重点分析现金与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及坏帐准备、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等科目的构成和比例,对大额异常科
17、目要取得科目明细。对于现金与银行存款的调查,要取得近三个月的企业银行存款流水账,分析是否符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和销售收入。 2)核查流动资产真实性与合法性: 取得并核实应收帐款帐龄 分析表,核查帐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收帐款未收回的原因;核查是否存在关联公司欠款,是否存在数额较大的公司股东或高管人员欠款;核查历史财务记录中是否存在与固定对象之间的大额应收帐款,核查最近期间发生的大额或非正常交易、新产品交易的记录;核查帐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其他应收款未收回的原因,对于数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尤其关注是否存在长期以本科目挂帐,实际为投资的情形;对大额预付帐款,核查有关合同及收款单位的资信 情况;核查存货是否有滞
18、销产品或堆积原料。3、长期投资调查 了解企业长期投资的状况及构成、核查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分析其是否存在风险及对企业的影响: 核查累计对外投资是否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核查被投资单位与企业业务的关联度,核查是否存在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的重大限制。是否存在以下风险:对外投资管理失控的风险;对外投资发生损失的风险;投资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等。4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调查(1)了解企业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规模、状况、构成: 取得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关键设备基本情况表;并现场勘查,结合产量调查现有的生产能力及利用情况,是否有大量闲置的设备和生产能力;重要、关键设备、生产线对其生产能力的影响程度。
19、实地考察工程现场,核查工程项目的实际完工程度,核查是否存在实际已使用,但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未进行会计处理的项目; 核查是否存在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停工,是否存在将已停工在建工程建设贷款利息继续资本化的情况;(2)核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权属及合法性: 核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运营或行驶证、船舶船籍证明等所有权证明文件,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归发行人所有;核查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其他潜在纠纷;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固定资产抵押贷款、担保、被关联方占用、或其他对所有权或使用权可能产生限制的情况。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取得建设批准文件、所征用土地的红线图及建设规划许可、现场监理施工进度报告(若有)、建设资金来源等业务资料。
20、(3)了解并核实重大资产变化的合法性、有效性:核查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状况,包括其帐面价值、评估价值、该资产的过往运营及盈利情况,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核查发行人设立之后是否有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等行为,取得与上述重大资产变化有关的文件资料。5、无形资产调查 (1)了解企业无形资产的状况及构成: 取得无形资产和减值准备明细表,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以核查无形资产的来源、构成内容和计价依据。 (2)核查其归属及价值归集合理性: 核查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使用的商标权、其他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是否已进入企业,对于上述无形资产的处置的相关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取得权属证明。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21、核查其入帐价值是否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前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否已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核查发行人无形资产是否存在权属争议。6、资产评估及验资调查 了解并核实资产评估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核实验资的合规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7、负债及权益状况调查 (1)负债情况调查 了解并核实企业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分析负债对企业的影响: 取得短期借款明细表和长期借款明细表,核对相应的银行贷款卡记录, 对于逾期借款,核查未按期偿还的原因;了解大额应付帐款的内容,对应付款项作帐龄百分比分析;核查预收帐款是否存在借方余额及长期挂帐的项目,帐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收帐款应说明原因
22、;核查应付股利是否已列示欠付的股利金额并说明原因,是否存在控股股东的红利长期挂帐的情况;取得其他应付款明细表,核查是否已做帐龄百分比分析,对于金额较大和异常的其他应付款项,核查发生原因并取得对其性质和内容的说明。(2)权益情况调查 了解并核实权益状况的真实、合法性及准确性:核对企业股东名册、发起人协议、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股本的一致性;核查企业的股份是否存在由于质押或其他争议而被冻结或拍卖而发生转移的情况;核查本年度利润分配是否符合章程以及董事会决议的规定。8、盈利情况调查(1)销售收入、成本及费用调查 1)了解和核实企业各期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的构成及真实性和合理性: 了解产
23、品销售采用的主要结算方式及各结算方式适用的条件, 取得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成本和毛利明细表,了解企业主要产品价格、单位成本、销售数量、毛利率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毛利率比较;分析产品的销售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合理, 如有异常变动,分析其原因; 取得大额销售合同并核查其执行情况, 抽查销售业务的原始凭证(发票、送货单据),确定销售收入是否真实。 2)考察各期产品销售成本与其销售收入是否配比: 了解企业关于销售成本的会计记录是否完整、成本核算对象、核算方法、核算流程是否正确;抽取至少一种主要产品在不同时点或不同生产批次的产品成本计算单,核查其成本构成;检查至少一种主营产品各月及前后期同一产品的单位成本是
24、否有异常波动,注意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成本的现象;分析比较本年度与上年度产品销售成本总额,分析本年度各月份的产品销售成本总额,如有重大波 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 3)核查各项期间费用在各期的异常变化情况,确定企业有无通过上述费用调控利润的行为:将本年度销售费用与上年度销售费用进行比较,并将本年度各个月份的销售费用进行比较;结合销售收入的变动幅度,核查销售费用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或异常情况; 询问管理费中的大额支出、有疑问的支出及其他支出内容;将各期财务费用进行对比,必要时将近期各月财务费用的主要项目进行对比,找出异常变动的项目,分析原因。9、企业现金流状况调查,除了观察现金的流量和存量外,还应该分
25、析现金流与企业经营特点及规律的符合与匹配度。考察在现金流入中,主营业务现金流入占比、帐户之间划转形成的现金流入占比、其他筹融资形成的现金流入占比,通过银行流水与销售收入的配比考察,确定企业实际收取现金的能力和水平;是否存在银行对帐单的流入流出量虽然大,但多数是帐户之间相互划转及其他渠道形成的资金流,真正销售现金流不多,应收回款情况不好,或者应付帐款拖欠很久,欠款严重等状况。第三部分 反担保措施调查一、保证反担保方式调查重点是反担保人的资格、担保意愿、担保动机、与申请人的关系、担保(代偿)能力及抵(质)押品的变现能力等情况(需要向担保人收集与核实的资料基本与对申请人要求的资料相同)。二、对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与担保能力的调查,基本与对申请人的调查一致,同时须符合担保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三、对抵(质)押方式的反担保调查,包括抵(质)押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抵押人或出质人对抵(质)押品权利的完整性、合法性、抵(质)押品价值与变现能力情况,抵押登记、预期市场及拍卖等法律环境;抵(质)押品的名称、数量、质量、地址、权属证明、价值评估文件以及抵(质)押率等情况。 关于抵(质)押品的掌握标准,按公司反担保抵(质)押规定执行;抵押人为第三人时,需提供抵押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登记记录、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书、企业章程及近两年财务报表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