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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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1 1、指引行政法的发展;、指引行政法的发展;2 2、指导行政法的制定;、指导行政法的制定;3 3、指导行政法的实施;、指导行政法的实施;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第二节第二节 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原则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原则n一、涵义一、涵义指行政法规范及行政法律制度应以保障公

2、民等指行政法规范及行政法律制度应以保障公民等一方合法权利与自由为出发点与归宿点,确认一方合法权利与自由为出发点与归宿点,确认并保证公民等一方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并保证公民等一方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二、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原则的内容二、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原则的内容n1 1、行政法律制度的建立以保障公民一方的、行政法律制度的建立以保障公民一方的自由与权利为主导;自由与权利为主导;n2 2、行政法不得随意限制与剥夺公民一方的、行政法不得随意限制与剥夺公民一方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基本权利与自由;n3 3、对因行政活动而受到侵害的公民等应提、对因行政活动而受到侵害的公民等应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

3、供有效的法律救济。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三、该原则的意义三、该原则的意义n1 1、有利于人权保障的精神和宪政理念在行、有利于人权保障的精神和宪政理念在行政领域的贯彻与实施;政领域的贯彻与实施;n2 2、有利于公民一方在行政法上主体地位的、有利于公民一方在行政法上主体地位的确立;确立;n3 3、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第三节第三节 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n一、依法行政原则的涵义一、依法行政原则的涵义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

4、规定进行。 n在各国的发展在各国的发展n我国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n二、依法行政原则的内容二、依法行政原则的内容1 1、行政组织法定、行政组织法定n行政组织的权限、中央与地方行政权的划分、行政行政组织的权限、中央与地方行政权的划分、行政机关的设置、职能等都要由法律设定,其他任何组机关的设置、职能等都要由法律设定,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规定。织和个人都无权规定。n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由行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由行政机关组织法规定,大都以概括之语言,划定各机政机关组织法规定,大都以概括之语言,划定各机关的职责范围;二是由单行的实体法,规定某一具关的职责范围;

5、二是由单行的实体法,规定某一具体事项由哪一行政机关管辖。体事项由哪一行政机关管辖。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n2 2、法律优位、法律优位 (消极的依法行政)(消极的依法行政)一切行政行为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能采取一切行政行为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能采取与法律相抵触的任何措施,法律与任何行政行为相比都与法律相抵触的任何措施,法律与任何行政行为相比都处于最高的位阶,其根本目的是要禁止违法的行为。处于最高的位阶,其根本目的是要禁止违法的行为。n第一,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抵触,凡有第一,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抵触,凡有抵触,应当以法律的规定为准,如果需要行政

6、法规、规章对法抵触,应当以法律的规定为准,如果需要行政法规、规章对法律已经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则行政法规、规章必须要在律已经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则行政法规、规章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不能超出法律已经规定的范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不能超出法律已经规定的范围;围;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表述为:在法律对行政处罚已有规定的情表述为:在法律对行政处罚已有规定的情况下,法规、规章可使之具体化,但必须在法律关于行政处罚况下,法规、规章可使之具体化,但必须在法律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种类、幅度范围以内,不得抵触。规定的行为、种类、幅度范围以内,不得抵触。n第二,根据特别授权,

7、行政法规、规章可以就法律尚未规定的第二,根据特别授权,行政法规、规章可以就法律尚未规定的事项作出规定,而一旦法律就该事项作出了规定,则行政法规、事项作出规定,而一旦法律就该事项作出了规定,则行政法规、规章应当服从法律;规章应当服从法律;n第三,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在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第三,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在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法律的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法律的规定。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n3 3、法律保留、法律保留 法律保留是指当行政事项涉及公民、组织重大法律保留是指当行政事项涉及公民、组织重大权益的,属于宪法和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进行权益的,属于宪法和

8、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进行规范的,必须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定的法律或规范的,必须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定的法律或其明确的授权才能够从事此项行政活动。其明确的授权才能够从事此项行政活动。n某些事项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规范,行政法规、某些事项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规范,行政法规、规章都无权予以规范。规章都无权予以规范。n在我国,法律保留原则严格区分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在我国,法律保留原则严格区分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与行政立法权之间的界限,保障了法委会的立法权与行政立法权之间的界限,保障了法律的至上性或者法律效力等级的有序性,有利于控律的至上性或者法律效力等级的有序性,有利于控制行政立法权的膨胀,也有利于行

9、政相对人的权益制行政立法权的膨胀,也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护。保护。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立法法立法法 第第8 8条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 (一一) )国家主权的事项;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二)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生、组织和职权;( (三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四) )犯罪和刑罚;犯罪和刑罚;( (五五)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公民政

10、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六) )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七七) )民事基本制度;民事基本制度;( (八八) )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度;( (九九) )诉讼和仲裁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十) )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项。 第第9 9条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

11、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n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第9 9条规定:条规定:“法律可以设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第1010条第条第1 1款规定:款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

12、身自由以外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的这些规的这些规定是定是“法律保留法律保留”原则的具体体现。原则的具体体现。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n4 4、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实施管理活动要以法律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实施管理活动要以法律为依据。为依据。n形式合法形式合法不得超越职权不得超越职权遵守实体法与程序法遵守实体法与程序法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要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定条件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要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定条件n实质合法实质合法符合法律的目的符合法律的目的考虑相关因素考虑相关因素符合公正法则符合公正法则n违法行为无效违法行为无效

13、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 “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20102010年年8 8月月1111日在佛日在佛山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大学毕业生小周、山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大学毕业生小周、小谢、小唐因在佛山市公务员考试体检中小谢、小唐因在佛山市公务员考试体检中被查出被查出“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而遭拒录,而遭拒录,三人不满人事部门的健康歧视,将佛山市三人不满人事部门的健康歧视,将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 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n三人的代理律师指出,考生参加的三人的代理律师指出,考生参加的“平均红细胞体积平均

14、红细胞体积”检测检测和和“地中海贫血基因分析地中海贫血基因分析”超出了超出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准(试行)中规定的血常规检测项目,且从未对其必要性中规定的血常规检测项目,且从未对其必要性做出任何说明,这种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考生做出任何说明,这种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考生的的“身体隐私身体隐私”。 n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代理律师回应,在公务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代理律师回应,在公务员录用的过程中,委托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是依法行政。对于员录用的过程中,委托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是依法行政。对于公务员体检过程中的检验方法,按照项目规定,由主检医

15、生公务员体检过程中的检验方法,按照项目规定,由主检医生根据需要决定。作为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不录用上述三根据需要决定。作为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不录用上述三位人员符合法律规定。位人员符合法律规定。 n后者说法得到一审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的支持。后者说法得到一审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的支持。法院一审宣判驳回了三名考生的全部诉讼请求。败诉后,三法院一审宣判驳回了三名考生的全部诉讼请求。败诉后,三名考生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经过二审开庭名考生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经过二审开庭审理,审判长并未当庭作出宣判。审理,审判长并未当庭作出宣判。n20102010年年9 9月月5

16、 5日上午,佛山中院对该起日上午,佛山中院对该起“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n20062006年年 5 5月月1313日,日,102102国道黑龙江省境内发生国道黑龙江省境内发生一起非同寻常的交通事故:双城市交警大队一起非同寻常的交通事故:双城市交警大队新兴巡警中队的新兴巡警中队的3 3名交警,在名交警,在102102国道上设卡国道上设卡拦截过往车辆。当时不知什么原因,他们对拦截过往车辆。当时不知什么原因,他们对一辆金杯农用车进行了疯狂追赶,并用自己一辆金杯农用车进行了疯狂追赶,并用

17、自己开的轿车撞击农用车,致使农用车翻入沟内,开的轿车撞击农用车,致使农用车翻入沟内,撞到树上,车内两个农民一死一伤,追赶的撞到树上,车内两个农民一死一伤,追赶的交警车也翻入沟内,交警车也翻入沟内,3 3名交警受伤。名交警受伤。 当时驾车的交警王松斌说,他们之所以追当时驾车的交警王松斌说,他们之所以追车,是因为农用车没有牌照,怀疑是盗抢车车,是因为农用车没有牌照,怀疑是盗抢车辆。而幸存农民陈玉龙则一再声明,这辆农辆。而幸存农民陈玉龙则一再声明,这辆农用车是他们两人从沈阳买来的二手车,各种用车是他们两人从沈阳买来的二手车,各种手续齐全。手续齐全。 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n王丽萍借用三辆小四轮拖拉机运输

18、生猪,途中被中牟县交通局执法人员以未交纳养路费为由将车辆暂扣,导致车内生猪死亡。王丽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第四节 比例原则n一、比例原则的沿革和历史发展n行政法意义上的比例原则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而进行。n比例原则在德国的发展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比例原则的内容比例原则的内容n目的性,也称特殊性、妥当性目的性,也称特殊性、妥当性 适当原则是从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角度而言的,指行政行为的采取适当原则是从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角度而言的,指行政行为的采取和实施应有助于实现行政目的,即公共利益,此即行政行为的合目的和实施应有助于实现行政目的,即公

19、共利益,此即行政行为的合目的性性 n必要性,又称不可替代性、最小损害原则或者温和之手段原则必要性,又称不可替代性、最小损害原则或者温和之手段原则 必要性原则,又叫最小损害原则,指行政行为的采取如果不可避免必要性原则,又叫最小损害原则,指行政行为的采取如果不可避免地对相对人权益导致减损,那么应将这一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控制地对相对人权益导致减损,那么应将这一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此即行政行为的善意性在最小的范围内,此即行政行为的善意性 n比例性,也称相称性、均衡原则比例性,也称相称性、均衡原则 指行政权力所采取的措施与其所达到的目的之间必须合比例或相称指行政权力所采取的措施与其

20、所达到的目的之间必须合比例或相称, ,即行政行为带来的公共收益一定要大于对其相对人权益的损害,实现即行政行为带来的公共收益一定要大于对其相对人权益的损害,实现公益与私益的均衡,此为行政行为的经济性。公益与私益的均衡,此为行政行为的经济性。 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杀鸡用牛刀n南京市某街道城管为了取缔一个占道冰箱,策划了一周,动用了50名城管、协管员及4名民警,行动成本超过2000元。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第1 1条开宗明义规定:条开宗明义规定:“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

21、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第4 4条规定: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程度相当。”该法第该法第1 1条规定的是目的适当和利益均衡原则,第条规定的是目的适当和利益均衡原则,第4 4条规条规定的则是必要性原则定的则是必要性原则比例原则目的性原则为什么采取行政行为

22、必要性原则行政行为的量度 比例性原则行政行为的意义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第五节 信赖保护原则n一、信赖保护原则的涵义 指受国家权力支配的人民,如果信赖公权力措施的存续而有所规划或者有所举措,其信赖利益应当受到保护。n二、信赖保护的原则的理论渊源和主要学说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三、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n1、以诚实信用的方法做出行政行为n2、禁止具有溯及力的抽象行政行为n3、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必须受到限制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n(1 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即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即

23、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定力。定力。 n(2 2)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授益行政行为后,事后)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授益行政行为后,事后即使发现有违法情形,只要这种违法情形不是相对人的过即使发现有违法情形,只要这种违法情形不是相对人的过错造成的,行政机关亦不得撤销或改变,除非不撤销或改错造成的,行政机关亦不得撤销或改变,除非不撤销或改变此种违法行政行为会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变此种违法行政行为会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n(3 3)行政行为作出后,如事后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法)行政行为作出后,如事后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或者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律、法规、规

24、章修改或废止,或者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废止或者改变已作出的行政行为。但只有通过可以撤销、废止或者改变已作出的行政行为。但只有通过利益衡量,认定撤销、废止或改变已作出的行政行为所获利益衡量,认定撤销、废止或改变已作出的行政行为所获得的利益确实大于行政相对人将因此损失的利益时,才能得的利益确实大于行政相对人将因此损失的利益时,才能撤销、废止或者改变相应行政行为、撤销、废止或者改变相应行政行为、 n(4 4)行政机关撤销或改变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如这种)行政机关撤销或改变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

25、如这种情形不是因相对人的过错造成的,要对相对人因此受到的情形不是因相对人的过错造成的,要对相对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行政机关因公共利益需要撤销、废止或者损失予以赔偿。行政机关因公共利益需要撤销、废止或者改变其合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如这种撤销、废止或改变导改变其合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如这种撤销、废止或改变导致相对人的损失,要对相对人的损失予以补偿。致相对人的损失,要对相对人的损失予以补偿。 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n20042004年年7 7月月1 1日实施的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第第8 8条规定: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

26、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或者准许行政许可所依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或者准许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财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 行政

27、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销行政许可:n(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n(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n(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n(四)对不具备申

28、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n(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n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不予撤销。n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

29、偿。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的利益不受保护。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下面几个案例涉及的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下面几个案例涉及的行政法基本原则是:n甲乙两人因纠纷发生口角,公安机关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甲乙两人因纠纷发生口角,公安机关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给予两人给予两人1515天的行政拘留天的行政拘留n李某经过房管局批准建一栋五层小楼,但在施工过程中,李某经过房管局批准建一栋五层小楼,但在施工过程中,私自加至七层,房管局以其违章建房要求把楼房全部拆除私自加至七层,房管局以其

30、违章建房要求把楼房全部拆除n某文化主管部门在打击盗版活动中指示,要把盗版者打个某文化主管部门在打击盗版活动中指示,要把盗版者打个倾家荡产,永远不得翻身倾家荡产,永远不得翻身n某省政府计划在某海湾建立一座核电站,经过多方面论证某省政府计划在某海湾建立一座核电站,经过多方面论证后,认为核辐射可能污染海水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后,认为核辐射可能污染海水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并使栖居此地的一种珍贵海鸟绝迹,遂取消建设计划。响,并使栖居此地的一种珍贵海鸟绝迹,遂取消建设计划。而改用成本较低的风力发电而改用成本较低的风力发电 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n某市政府在招商活动中与江业房地产公司确定开发南山别某

31、市政府在招商活动中与江业房地产公司确定开发南山别墅山庄项目,并与此房地产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墅山庄项目,并与此房地产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共出让土地共出让土地770770亩,江业房地产公司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亩,江业房地产公司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南山别墅山庄如期建设并完工了部土地出让金,南山别墅山庄如期建设并完工了6060。但。但后来由于按照省级政府批准的城市规划,此山庄所在地要后来由于按照省级政府批准的城市规划,此山庄所在地要规划一城市主体公园,因此市政府决定收回江业房地产开规划一城市主体公园,因此市政府决定收回江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此公司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

32、议并要发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此公司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并要求市政府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求市政府给予一定经济补偿。请问江业房地产公司依照行政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请问江业房地产公司依照行政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原则是:( )( )A A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B B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c c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D D责任行政原则责任行政原则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第六节第六节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n一、程序正当原则的涵义一、程序正当原则的涵义n正当程序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做出影响相对正当程序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做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正当的法律人权益的行政行为,

33、必须遵守正当的法律程序,采取包括告知、说明理由、听取意程序,采取包括告知、说明理由、听取意见等方式,通过规范行政行为从而保障相见等方式,通过规范行政行为从而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二、程序正当原则的内容二、程序正当原则的内容n(一)(一)公开原则公开原则n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应当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应当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结果以及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结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由此而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外,主动或依申请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外,主动或依申请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及社会

34、公正公开。时向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正公开。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n1 1、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公开。n2 2、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公开。、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公开。(1 1)行政立法及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公)行政立法及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公开开(2 2)行政执法过程公开)行政执法过程公开执法标准条件公开执法标准条件公开执法行为的程序手续公开执法行为的程序手续公开涉及相对人长大权益的执法行为采取公开形式进行涉及相对人长大权益的执法行为采取公开形式进行(3 3)行政司法活动公开)行政司法活动公开n3 3、行政权力的运行结果公开、行政权力的运行结果公开n4 4、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

35、公开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二)(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n行政公正是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过行政公正是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过程和结果可以为社会一般理性人认同、接程和结果可以为社会一般理性人认同、接受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应受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应但公正地行使行政权。但公正地行使行政权。实体公正:实体公正:1 1、依法办事、不偏不倚;、依法办事、不偏不倚;2 2、合理、合理考虑相关的因素,不专断。考虑相关的因素,不专断。程序公正:程序公正:1 1、回避;、回避;2 2、禁止单方面接触;、禁止单方面接触;3 3、听取相对人意见。听取相对人意见。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三)民主参与

36、原则(三)民主参与原则n指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要由公民的参与,指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要由公民的参与,要为公民参与管理、参与决定自己的事情要为公民参与管理、参与决定自己的事情提供程序上的保障。提供程序上的保障。1 1、获得通知权、获得通知权2 2、陈述权、陈述权3 3、申辩权、申辩权4 4、申请权、申请权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而且退学处理的决定涉及原告的受教育权利,从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原则出发,而且退学处理的决定涉及原告的受教育权利,从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原则出发,被告应将此决定直接向本人送达、宣布,允许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而被告既未被告应将此决定直接向本人送达、宣布,允许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而被告既未

37、依此原则处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也未实际给原告办理注销学籍、迁移户籍、依此原则处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也未实际给原告办理注销学籍、迁移户籍、档案等手续档案等手续”n田永案件的基本案情是:田永曾因在考试中夹带田永案件的基本案情是:田永曾因在考试中夹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纸条,被学校作退学处理。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纸条,被学校作退学处理。但在部分老师的庇护下,他在此后长达两年的时但在部分老师的庇护下,他在此后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继续在校学习。等到他修完学业并通过了论间里继续在校学习。等到他修完学业并通过了论文答辩,学校发现了这个情况,于是拒绝向他颁文答辩,学校发现了这个情况,于是拒绝向他颁发毕业证书、

38、学位证书。田永向北京市海淀区法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田永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大学颁发毕业证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著名行政法学者马怀德教授代理书、学位证书。著名行政法学者马怀德教授代理田永参加诉讼。田永参加诉讼。1998年,海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年,海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基本上支持了田永的诉讼请求(关于学位证决,基本上支持了田永的诉讼请求(关于学位证书,法院要求被告重新组织评定并做出决定)。书,法院要求被告重新组织评定并做出决定)。该判决获得二审法院的认可。该判决获得二审法院的认可。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校学位委员会作出不予授予学位的决定,

39、涉及到学位申请者能否获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校学位委员会作出不予授予学位的决定,涉及到学位申请者能否获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权利,校学位委员会在作出否定决议前应当告知学位申请者,听取学位申请者的申辩意见;权利,校学位委员会在作出否定决议前应当告知学位申请者,听取学位申请者的申辩意见;在作出不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后,从充分保障学位申请者的合法权益原则出发,校学在作出不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后,从充分保障学位申请者的合法权益原则出发,校学位委员会应将此决定向本人送达或宣布。本案被告校学位委员会在作出不批准授予刘燕文位委员会应将此决定向本人送达或宣布。本案被告校学位委员会在作出不批准授予刘燕文博士学位前,未听

40、取刘燕文的申辩意见;在作出决定之后,也未将决定向刘燕文实际送达,博士学位前,未听取刘燕文的申辩意见;在作出决定之后,也未将决定向刘燕文实际送达,影响了刘燕文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权利的行使,该决定应予撤销。影响了刘燕文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权利的行使,该决定应予撤销。”n刘燕文是北京大学无线电专业的博士生。他的博士论文经刘燕文是北京大学无线电专业的博士生。他的博士论文经过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通过,系学术委员会通过,却被来过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通过,系学术委员会通过,却被来自全校各专业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否决。几经周折后,刘自全校各专业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否决。几经周折后,刘燕文的案件在北京

41、市海淀区法院获得立案。与前面讨论的燕文的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获得立案。与前面讨论的田永案件不同,刘燕文案件涉及的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是一田永案件不同,刘燕文案件涉及的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是一个高度技术性的作业,法院没有能力、也不适合从实体上个高度技术性的作业,法院没有能力、也不适合从实体上审查刘燕文的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准。原告刘燕文本审查刘燕文的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准。原告刘燕文本人在辩论中强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不予批准是由于个别委人在辩论中强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不予批准是由于个别委员恶意报复,但是这一点很难在法庭上得到查明和确认。员恶意报复,但是这一点很难在法庭上得到查明和确认。于是争议焦点落到

42、了博士学位评定的程序上。特别是,校于是争议焦点落到了博士学位评定的程序上。特别是,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否决答辩委员会的决议,既没有听取刘燕学位评定委员会否决答辩委员会的决议,既没有听取刘燕文的答辩或申辩,也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甚至没有把决定文的答辩或申辩,也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甚至没有把决定正式通知刘燕文本人,其决定是否合法?由于当时的法律、正式通知刘燕文本人,其决定是否合法?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博士学位的评定程序都没有具体规定,正当法规和规章对博士学位的评定程序都没有具体规定,正当程序原则成为原告可以争辩的几乎唯一的理由程序原则成为原告可以争辩的几乎唯一的理由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n在教育部在教

43、育部2005年年3月颁布的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管理规定的奖励与处分中,规定了的奖励与处分中,规定了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55条),作出处分决定之前,还应当听条),作出处分决定之前,还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56条)条),要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要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58条)。条)。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第七节第七节行政效益原则行政效益原则n一、行政效益原则的含义一、行政效益原则的含义指行政法律制

44、度以及管理行为要以较小的经济耗费获指行政法律制度以及管理行为要以较小的经济耗费获取最大的社会效果。取最大的社会效果。n二、行政效益原的的内容二、行政效益原的的内容1、行政法律制度应符合效益要求、行政法律制度应符合效益要求n行政组织法、程序法、具体法律制度以及救济法律制度都要考行政组织法、程序法、具体法律制度以及救济法律制度都要考虑效率和效益要求。虑效率和效益要求。2、行政立法要注重成本效益、行政立法要注重成本效益3、行政管理行为要考虑效益因素、行政管理行为要考虑效益因素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一年下来,我自己参加的大小会议不下一年下来,我自己参加的大小会议不下200个,多的时候甚至达到个,多的时候

45、甚至达到300多个。多个。200多个工作日,平均下来一天至少要开一个会,有时同一时间要求参加的会议多个工作日,平均下来一天至少要开一个会,有时同一时间要求参加的会议有三四个,而且必须一把手参加,简直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实在分身无术,只能有三四个,而且必须一把手参加,简直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实在分身无术,只能找人替开。找人替开。”n据某省政府办公厅统计,当年该省政府下据某省政府办公厅统计,当年该省政府下发通知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就有发通知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就有111次,平均次,平均2.1个工作日一次。另据有关部门内部抽样个工作日一次。另据有关部门内部抽样调查,某些省、市、县领导干部每年大约调查,某些省、市、县领导干部每年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泡在会海,甚至有专司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泡在会海,甚至有专司赴会、开会的行政领导。赴会、开会的行政领导。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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