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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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 张海波张海波2006年年6月月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1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q条例条例第三条: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保障对象: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保障对象:本车人

2、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保障损失: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损失: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保险属性:强制性责任保险保险属性: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概念交强险的概念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2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条例的立法目的条例的立法目的条例第一条:条例第一条: 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保险法第一条:保险法第一条: 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健康发展

3、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3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条例的法律依据条例的法律依据 道交法第十七条:道交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院规定。 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法第十一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4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的主要特点交强险的主要特点

4、 1、强制性、强制性国家法律强制实施、强制缔约国家法律强制实施、强制缔约2、社会公益性、社会公益性不追求盈利不追求盈利突出保障受害人利益,兼顾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突出保障受害人利益,兼顾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3、保障的广泛性、保障的广泛性“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赔偿原则较少的责任免除,无免赔额和免赔率较少的责任免除,无免赔额和免赔率4、涉及面广,参与主体多、涉及面广,参与主体多保险、公安、农机、财政、卫生保险、公安、农机、财政、卫生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5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监督管理交强险监督管理监督主体监督主体 第第四四条条国国务务院院保保险险监监督督管管理理机

5、机构构(以以下下称称保保监监会会)依依法法对对保保险险公公司司的的机机动动车车交交通通事事故故责责任任强强制制保保险险业业务务实施监督管理。实施监督管理。 公公安安机机关关交交通通管管理理部部门门、农农业业(农农业业机机械械)主主管管部部门门(以以下下统统称称机机动动车车管管理理部部门门)应应当当依依法法对对机机动动车车参参加加机机动动车车交交通通事事故故责责任任强强制制保保险险的的情情况况实实施施监监督督检检查查。对对未未参参加加机机动动车车交交通通事事故故责责任任强强制制保保险险的的机机动动车车,机机动动车车管管理理部部门门不不得得予予以以登登记记,机机动动车车安安全全技技术术检检验验机机

6、构不得予以检验。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公安安机机关关交交通通管管理理部部门门及及其其交交通通警警察察在在调调查查处处理理道道路路交交通通安安全全违违法法行行为为和和道道路路交交通通事事故故时时,应应当当依依法法检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6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的监督管理交强险的监督管理办理资格办理资格 第第五五条条中中资资保保险险公公司司(以以下下称称保保险险公公司司)经经保保监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为了了保保证证

7、机机动动车车交交通通事事故故责责任任强强制制保保险险制制度度的的实实行行,保保监监会会有有权权要要求求保保险险公公司司从从事事机机动动车车交交通通事事故故责责任任强强制保险业务。制保险业务。 未未经经保保监监会会批批准准,任任何何单单位位或或者者个个人人不不得得从从事事机机动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第十十条条 保保监监会会应应当当将将具具备备从从事事机机动动车车交交通通事事故故责责任任强强制制保保险险业业务务资资格格的的保保险险公公司司向向社社会会公公示示。 (目前已批准、公示(目前已批准、公示22家财险公司)家财险公司)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7培训机动车

8、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监督管理交强险监督管理保险产品保险产品 第第六六条条机机动动车车交交通通事事故故责责任任强强制制保保险险实实行行统统一一的的保保险险条条款款和和基基础础保保险险费费率率。保保监监会会按按照照机机动动车车交交通通事事故故责责任任强强制制保保险险业业务务总总体体上上不不盈盈利利不不亏亏损损的的原原则则审审批批保险费率。保险费率。 全国统一费率全国统一费率地域差别费率地域差别费率地域、公司差别费率地域、公司差别费率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8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监督管理交强险监督管理保险产品保险产品费率浮动机制(第八条):费率浮动机制(第八条):

9、1、浮浮动动因因素素:道道路路交交通通安安全全违违法法行行为为、道道路路交交通通事事故故记记录录2、浮动标准: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浮动标准: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3、技技术术支支持持:信信息息共共享享机机制制,由由保保监监会会、公公安安部部、农农业业部等部门逐步建立(第九条)部等部门逐步建立(第九条) 强制保险施行第一年不执行费率浮动机制强制保险施行第一年不执行费率浮动机制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9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监督管理交强险监督管理保险产品保险产品责责任任限限额额:全全国国统统一一,由由保保监监会会会会同同公公安安部部、农农业业部部、卫生部规定。(第二十三条)卫生

10、部规定。(第二十三条)项目项目赔偿限额赔偿限额(有责)(有责)赔偿限额赔偿限额(无责)(无责)死亡伤残死亡伤残5000010000医疗费用医疗费用80001600财产损失财产损失2000400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10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的投保交强险的投保 投保人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选择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如实告知一次支付保费一次支付保费不得附加条件不得附加条件放置保险标志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重要事项: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

11、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11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的投保交强险的投保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一次收取全部保险费一次收取全部保险费出具保单、标志出具保单、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不得附加条件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12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2006年车

12、险业务培训13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14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15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16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内置型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17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便携型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18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合同的解除(保险人)交强险合同的解除(保险人) 第第十十四四条条:保保险险公公司司不不得得解解除除机机动动车车交交通通事事故故责责任任强强制制保保险险合合同同;但但是是,投投保保人人对对重重要要事事项项未未履履

13、行行如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未如实告知书面通知告知,不解除未告知,解除5日内5日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收回保单、标志通知车管部门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19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合同的解除(投保人)交强险合同的解除(投保人) 第十六条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十六条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14、;(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退还投保人。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20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合同的变更和续保交强险合同的变更和续保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

15、理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第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21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交强险的保险期间 第二十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第二十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16、险: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年的;(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22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的赔偿交强险的赔偿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失

17、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公司不予赔偿。 体现体现“限额内完全赔偿限额内完全赔偿”原则,实际上是原则,实际上是“无过错无过错责任责任”效果。效果。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23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抢救费的垫付和追偿抢救费的垫付和追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18、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或者醉酒醉酒的;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盗抢期间肇事的;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24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赔偿的要求和时限赔偿的要求和时限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第二十七条被保

19、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有关事项。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二十

20、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日内,赔偿保险金。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25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受害人是否有直接索赔权受害人是否有直接索赔权 道交法第七十六条:道交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

2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26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抢救费的支付抢救费的支付

22、 道交法第七十五条:道交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

23、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条例第三十一条:条例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部门通知后,经核对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用。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27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垫付情形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

24、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5、的;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28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源来源 第二十五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第二十五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目前费率不含基金提取因素);目前费率不含基金提取因素);(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三)救

26、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人追偿的资金;(四)救助基金孳息;(四)救助基金孳息;(五)其他资金。(五)其他资金。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29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操作管理操作管理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27、。费用。 第二十六条: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第二十六条: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部门会同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30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的赔偿依据和标准交强险的赔偿依据和标准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第三十

28、五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第三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的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释 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

29、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31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相关罚则相关罚则 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监会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情节严重的,可以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

30、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一)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一)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二)未按照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二)未按照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三)未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三)未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的;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的;(四)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四)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五)违反规定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五)违反规定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31、险合同的;(六)拒不履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的;(六)拒不履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的;(七)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七)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32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相关罚则相关罚则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理部门扣留机动车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

32、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应缴纳的保险费的的2倍罚款。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第四十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元以上上200元以下罚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

33、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时退还机动车。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33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道路外事故的处理道路外事故的处理 条例第四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条例第四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用本条例。 道交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道交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一)(一)“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4、。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五)(五)“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34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过渡期的处理过渡期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第四十五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35、强制保险。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施行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产险部函【2006】74号 ) 2006年10月1日起,对于未按照条例规定投保交强险或者不能出示2006年7月1日前起期的商业三者险保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关部门将根据条例给予处罚。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35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结束结束 ,谢谢!,谢谢!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36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管理指导意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管理指导意见(讨论稿)主讲

36、:张海波主讲:张海波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37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管理规范的构成交强险管理规范的构成交强险条例交强险条例业务管理规定业务管理规定财务核算办法财务核算办法准备金管理办法准备金管理办法统计管理办法统计管理办法公司管理指导意见公司管理指导意见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38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交强险管理指导意见交强险管理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 二、承保管理二、承保管理三、理赔管理三、理赔管理四、单证管理四、单证管理五、财务核算五、财务核算六、准备金管理六、准备金管理 七、统计分析七、统计分析八、宣传八、宣传九、其他规定九、其他规定2006

37、年车险业务培训39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q交强险业务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交强险业务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独核算 q交强险业务应按交强险业务应按“三个中心三个中心”流程进行操流程进行操作作 第一章第一章 总体要求总体要求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40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第二章第二章 承保管理承保管理通用规定通用规定q必须在收取保险费后方可出具交强险保险单、保必须在收取保险费后方可出具交强险保险单、保险标志。因投保人不支付保险费造成无法出具保险标志。因投保人不支付保险费造成无法出具保险单的情况,不属于拒保行为险单的情况,不属于拒保行为q必须按照保监会审

38、批的交强险费率计算、收取保必须按照保监会审批的交强险费率计算、收取保险费。除保监会审批的交强险费率规定的优惠外,险费。除保监会审批的交强险费率规定的优惠外,不得给予投保人任何返还、折扣和额外优惠不得给予投保人任何返还、折扣和额外优惠q保险费必须一次全部收取,不得分期收费,也不保险费必须一次全部收取,不得分期收费,也不得因此产生应收保费得因此产生应收保费 q交强险业务一律实行自动核保交强险业务一律实行自动核保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41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第二章第二章 承保管理承保管理新渠道新渠道q交强险业务开展可通过交强险业务开展可通过“银保通银保通”和电子商务平和电子商务平

39、台与银行、邮政等机构的合作台与银行、邮政等机构的合作q通过通过“银保通银保通”开展业务合作的开展业务合作的 ,应做好保险费应做好保险费和手续费结算和手续费结算 q交强险承保时应该按照交强险承保时应该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型标准信息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限公司车型标准信息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的要求进行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42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第二章第二章 承保管理承保管理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一)初审人员应对客户的投保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主要内容包括:(一)初审人员应对客户的投保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主要内容包括:投保人信息、标的信息、

40、起保日期、保单递送信息、在线支付投保人信息、标的信息、起保日期、保单递送信息、在线支付状态信息。特别应认真核对客户填写的起保日期。状态信息。特别应认真核对客户填写的起保日期。网上投保的网上投保的起保日期默认为投保后的第四天零时,客户可以修改,但不能起保日期默认为投保后的第四天零时,客户可以修改,但不能早于投保日期。早于投保日期。(二)初审时应确认客户是否为首次投保交强险,如是则提醒客户(二)初审时应确认客户是否为首次投保交强险,如是则提醒客户准备身份证及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以备送单时收取。准备身份证及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以备送单时收取。(三)对于采用(三)对于采用“单到付款单到付款”支付方式的

41、业务,可以在业务系统中支付方式的业务,可以在业务系统中先出单,收费工作在送单时完成。先出单,收费工作在送单时完成。(四)无论客户采取何种支付方式,我公司都须安排人员将保险单、(四)无论客户采取何种支付方式,我公司都须安排人员将保险单、保险标志、发票等送到客户手中,并在送单时检验保险标的、保险标志、发票等送到客户手中,并在送单时检验保险标的、身份证明及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并收取客户签名的投保单。身份证明及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并收取客户签名的投保单。对于首次投保的客户还应收取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对于首次投保的客户还应收取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复印件。(五)所有处理流程须在与客

42、户商定的起保日期前完成,如遇投保(五)所有处理流程须在与客户商定的起保日期前完成,如遇投保人拒付保费,则应将保险单交回承保公司,将该保单在业务系人拒付保费,则应将保险单交回承保公司,将该保单在业务系统作统作“作废作废”处理。处理。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43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第三章第三章 理赔管理理赔管理q交强险与商业保险的报立案合并处理。必须强化交强险与商业保险的报立案合并处理。必须强化对报立案的管理,保证报立案数据的准确性,避对报立案的管理,保证报立案数据的准确性,避免人为调整未决案件量,影响经营成果的准确计免人为调整未决案件量,影响经营成果的准确计算算q如同业公司委托

43、我公司代查勘代定损,各分公司如同业公司委托我公司代查勘代定损,各分公司应当接受同业公司的委托,并收取代查勘费应当接受同业公司的委托,并收取代查勘费q系统内系统内“双代双代”案件处理参照现行案件处理参照现行“双代双代”流程流程执行,对于同时涉及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赔偿的案执行,对于同时涉及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赔偿的案件,只收取一笔代查勘费件,只收取一笔代查勘费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44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第三章第三章 理赔管理理赔管理q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实行互赔原则,不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实行互赔原则,不实行互碰免责的赔偿方式行互碰免责的赔偿方式 q加强赔偿时效管理加强赔

44、偿时效管理 ,严格遵守,严格遵守条例条例中关于理中关于理赔时效的规定赔时效的规定 q被保险人在同一地市公司不同分支机构投保交强被保险人在同一地市公司不同分支机构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的,首先收取索赔单证的机构应负险和商业保险的,首先收取索赔单证的机构应负责索赔单证在公司内部的传递和流转责索赔单证在公司内部的传递和流转 ,不得要求,不得要求客户在不同分支机构间重复提交索赔资料客户在不同分支机构间重复提交索赔资料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45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第三章第三章 理赔管理理赔管理q开展系统内开展系统内“通垫通垫”服务(服务(交强险抢救费通赔交强险抢救费通赔) “通垫通垫”

45、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承保地外出险后,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承保地外出险后,由出险地公司代承保公司接受支付出险地公司代承保公司接受支付/垫付通知,审核、垫付通知,审核、计算抢救费用支付计算抢救费用支付/垫付金额;由承保公司直接向垫付金额;由承保公司直接向救治医院支付救治医院支付/垫付抢救费用的制度垫付抢救费用的制度q在满足规定的向受害人直接支付赔款的条件下,在满足规定的向受害人直接支付赔款的条件下,可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款可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款 。支付赔款时应要求受。支付赔款时应要求受害人提供有关索赔和证明材料,并按照实务的要害人提供有关索赔和证明材料,并按照实务的要求计算提出索赔的受害人应得的赔款金

46、额,在核求计算提出索赔的受害人应得的赔款金额,在核实无误后,方可支付实无误后,方可支付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46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第三章第三章 理赔管理理赔管理q交强险有关赔付情况应于结案后交强险有关赔付情况应于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上传个工作日内上传至信息共享平台至信息共享平台 q一起事故同时涉及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赔偿的,交一起事故同时涉及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赔偿的,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分别单独编制赔案号,按交强险强险和商业保险分别单独编制赔案号,按交强险赔案号合并归档赔案号合并归档 q7月月1日后存续的现行商业三者险日后存续的现行商业三者险 ,仍然实行按责仍然实行按责赔付原则。即按

47、商业险条款中规定的责任范围和赔付原则。即按商业险条款中规定的责任范围和赔偿原则,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赔偿原则,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47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第四章第四章 单证管理单证管理q交强险必须单独出具,并使用保监会监制的交强交强险必须单独出具,并使用保监会监制的交强险保险单、保险标志,不得使用商业保险单证替险保险单、保险标志,不得使用商业保险单证替代代 q交强险保险单和交强险批单必须通过计算机系统交强险保险单和交强险批单必须通过计算机系统出单。交强险定额保险单和便携型交强险标志可出单。交强险定额保险单和便携型交强险标志可手工出单,但必须在手工出单,但必

48、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录到计算机系个工作日内补录到计算机系统内统内 q交强险单证和标志的印刷流水号由总公司统一编交强险单证和标志的印刷流水号由总公司统一编制,各公司应按照总公司规定使用编号制,各公司应按照总公司规定使用编号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48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第八章第八章 宣传宣传q必须充分认识到交强险的出台对公司带来的机遇必须充分认识到交强险的出台对公司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高度重视有关交强险的宣传工作,力争与挑战,高度重视有关交强险的宣传工作,力争做到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节奏、有督导、做到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节奏、有督导、有效果有效果 q必须立足公司实际,正确研判市场形势,严格按必须立足公司实际,正确研判市场形势,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要求,把握正确的宣传口径,合理照公司统一的要求,把握正确的宣传口径,合理引导舆论导向引导舆论导向 q各分支机构在有关交强险具体的宣传工作中,必各分支机构在有关交强险具体的宣传工作中,必须密切关注当地市场的舆论动态,发生重大舆情须密切关注当地市场的舆论动态,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事件,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49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结束结束 ,谢谢!,谢谢!2006年车险业务培训50培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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