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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1第二章第二章 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最大诚信损失补偿近因原则2024/9/171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2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的含义:一、保险利益的含义: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被保险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即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二、保险利益确立的条件二、保险利益确立的条件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无论是财产保险合同,还是人身保险合同,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 问:没有保险利益,能否签订财产保险合同? 2024/9/172广东
2、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3 保险法保险法 第第1212条:条:1、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2、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3、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上承认的利益。2024/9/173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4保险利益必须具备保险利益必须具备4 4个条件个条件(P31P31):):1、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 符合法律规定的、符合社
3、会公共秩序的、为法律所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2、保险利益应为经济上有价的利益:必须用货币来衡量;3、保险利益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利益:客观上或事实上的利益,包括现有利益和预期利益;4、保险利益应为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保险标的的安全与损害直接关系到投保人的切身经济利益。2024/9/174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5Case1:MacauraVNorthernAssur.1925Mr.Meffectedafirepolicyonanamountofcuttimberonhisestate.Hehadsoldthetimbertoaonemancompanyofwhichhewasthe
4、onlyshareholder.AgreatdealofthetimberwasdestroyedinafireandtheinsurersrefusedtomeettheclaimonthebasisthatMr.Mhadnoinsurableinterestintheassetsofthecompanyofwhichhewastheprincipalshareholder.Howtodealwith?2024/9/175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6Mr.Msfinancialinterestsinthecompanyasashareholderwaslimitedtotheval
5、ueofhisshares,andhehadnoinsurableinterestinanyoftheassetsofthecompany.Case2:Divorcecase.2024/9/176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7三、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三、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1、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对其所有经营管理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2、财产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益;3、财产的保管人、货物的承运人、各种承包人、承租人等对其保管、占用、使用的财产,在负有经济责任的条件下具有保险利益(运送烟草案);4、经营者对其合法的预期利益具有保险利益。2024/9/177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
6、/9/178四、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四、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1、保险法12条: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刚才的问题:签订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2、海上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物发生损失时必须享有保险利益,尽管在订立保险契约时他没取得保险利益的必要。2024/9/178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9T h e a s s u r e d m u s t b e i n t e r e s t e d i n t h e s u b j e c t - m a t t e r i n s u r e d a t t h e t i m e o f t
7、 h e l o s s t h o u g h h e n e e d n o t b e i n t e r e s t e d w h e n t h e i n s u r a n c e i s e f f e c t e d :Providedthatwherethesubject-matterisinsuredlostornotlost,theassuredmayrecoveralthoughhemaynothaveacquiredhisinterestuntilaftertheloss,unlessa t t h e t i m e o f e f f e c t i n g
8、t h e c o n t r a c t o f i n s u r a n c e t h e assuredwasawareoftheloss,andtheinsurerwasnot.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物发生损失时必须享有保险利益,尽管在订立保险契约时他没取得保险利益的必要。如标的物按不论损失或未损失条件投保,被保险人虽在标的物损失后才取得保险利益,他可请求赔偿损失,除非在订立保险契约时被保险人已获悉标的物发生损失而保险人并不知者。 2024/9/179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10五、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五、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1、防止赌博行为的发生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9、3、便于衡量损失,避免保险纠纷保险利益的案例分析(保险利益的案例分析(P33P33)2024/9/1710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11第二节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诚信是世界各国立法对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求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得隐瞒、欺骗,做到诚实,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应善意地、全面地履行自己地义务,做到守信用。 保险法保险法 第四、五条:第四、五条: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基本含义:基本含义:保险双方当事人在签
10、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对对方以最大范围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2024/9/1711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12二、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原因二、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原因1、保险经营的特殊性:保险标的始终控制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手中,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难以全面了解,只能根据投保人的告知与陈述来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 英国19061906年海上保险法年海上保险法 第17条:海上保险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原则基础上的保险合同,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这一原则,他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Acontractofmarineinsuranceisacontractbaseduponthe
11、utmostgoodfaith,and,iftheutmostgoodfaithbenotobservedbyeitherparty,thecontractmaybeavoidedbytheotherparty.2024/9/1712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131)要求被保险人自动地对“凡影响保险人确定费率或决定是否承保的情况作正确的、充分的披露。2)在订立合同之前,被保险人应依本条的规定,对保险人告知他所知悉的各项重要情况。被保险人应视为可以明了他在一般的业务过程中所应了解的每项情况。如被保险人未作该项告知时,保险人可以声称合同效无效。 3)凡能影响谨慎的保险人关于确定保险费的事
12、项,或关于凡能影响谨慎的保险人关于确定保险费的事项,或关于决定是否承保的事项,都是重要情况。决定是否承保的事项,都是重要情况。 2024/9/1713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142 2、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保险合同属于附合合同,即保险合同、条款事先印制并由保险方单方制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只能做取与舍的决定,而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 保险合同条款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保险人也要坚持最大诚信原则,将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2024/9/1714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15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7条:条:1、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
13、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2、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024/9/1715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16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1、 告知:是指保险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要求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实事求是、尽自己所知、毫无保留地向对方所作地口头或书面
14、地陈述。第十八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保险人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024/9/1716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17被保险人应告知的内容:(1)合同订立时根据保险人的询问,对已知或应知的与保险标的及其危险有关的重要事实作如实回答;(2)合同订立后保险标的危险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3)保险标的转移时或保险合同有关事项有变动通知保险人,批单确认;(4)保险事故发生及时通知保险人;(5)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
15、况通知保险人。2024/9/1717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18实际操作:火灾保险: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盗窃保险:仓储的性质和价值;汽车保险:主驾驶员,而不是被保险人;货运险:是否舱面货人身意外险:过往医疗记录所有险种:过往的损失记录2024/9/1718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192、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其真实性。保证分为明示保证与默示保证。 明示保证:指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中,成为保险合同的条款。如:24小时警卫条款或电子报警器条款。默示保证:一般是国际惯例所通行的准则,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被保险人
16、在保险实践中遵守的规则,而不载明于保险合同中。 2024/9/1719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20例如海上保险的默示保证:海上保险的默示保证:(1)保险船舶必须具有适航能力)保险船舶必须具有适航能力(2)要按预定的或习惯的航线航行)要按预定的或习惯的航线航行(3)必须从事合法的运输业务)必须从事合法的运输业务默示保证与明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被保险人都必须默示保证与明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被保险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严格遵守。告知强调的是诚实,保证则强调守信。告知的目的在于使保告知强调的是诚实,保证则强调守信。告知的目的在于使保险人能够正确估计所承担的危险;而保证则在于控制危险
17、。险人能够正确估计所承担的危险;而保证则在于控制危险。2024/9/1720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213、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指保险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禁止反言:指保险人已放弃某种权利,日后不得再向被保险人主张这种权利例如:海上保险中,保险人已知被保险船舶改变航道而没提出解除合同,则视为保险人放弃对不能改变航道这一要求的权利,因改变航道而发生的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就要赔偿。弃权与禁止反言的限定,不仅可约束保险人的行为,要求保险人为其及其代理人的行为负责,同时也维护了被保险人的权益,有利于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2024/9/1721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
18、024/9/1722四、四、 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保险法保险法第第2727条:条:1、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2024/9/1722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2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
19、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案例分析案例分析(P29)2024/9/1723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24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1131条: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等下列情况除外:下列情况除外: 1、因环境变化使被保险人无法履行保证事项; 2、因国家法律、法令、行政规定等变更,使被保险人不能履行保证事项,或履行保证事项就会违法; 3、被保险方破坏保证是由保险人事先弃权所致,
20、或保险人发现破坏保证仍保持沉默,亦视为弃权。2024/9/1724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25五、五、保险法保险法49条关于条关于“转让告知转让告知”的规定:的规定:1、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2、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3、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4、被保险人、受让人
21、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2024/9/1725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第三节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的来源:共同海损的分摊(即保险的起源损失补偿的来源:共同海损的分摊(即保险的起源海上保险)海上保险)补偿性与给付性的比较补偿性与给付性的比较保险的本质或最基本的职能:组织经济补偿保险的本质或最基本的职能:组织经济补偿(保险泡沫与保险产品偏离保障的观点保险泡沫与保险产品偏离保障的观点)2024/9/1726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27一、损失补偿原则的概念一、损失补偿原则的概念1、含义
22、:含义: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状况,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2、意义:意义:对保险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1)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真正发挥的经济补偿职能。(2)防止被保险人通过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2024/9/1727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28二、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二、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1、以实际损失为限2、以保险金额为限3、以保险利益为限目的:不能因为保险赔偿而额外获利目的:不能因为保险赔偿而额外获利2024/9/1728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29三、损失补
23、偿原则的例外三、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1、免赔额的设定;2、定值保险;3、重置价值保险;4、赔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第一责任赔偿方式、限额责任赔偿方式;5、施救费用、检验费用和诉讼费用的规定。2024/9/1729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30四、损失补偿的确定与实现方式四、损失补偿的确定与实现方式1、损失补偿的确定:、损失补偿的确定:(1)依保险标的市场价格确定实际损失;(2)按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费用(法律规定的)确定实际损失;(3)按恢复保险标的原状所需费用确定实际损失(车险除外);(4)重置价值。2、补偿的实现方式:、补偿的实现方式:现金赔付、修理、更换、重置3、保险法保险法57-
24、64条规定条规定2024/9/1730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31五、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代位追偿原则与分摊原则五、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代位追偿原则与分摊原则 1、代位追偿原则的概念: 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2 2、代位追偿原则分为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代位追偿原则分为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3、法律规范:保险法第60-63条规定 2024/9/1731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第六十条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
25、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
26、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2024/9/1732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334、代位追偿权的使用、代位追偿权的使用(1)前提条件:保险事故责任、第三者所致、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赔偿后履行追偿;(2)使用范围: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的款额只能限制在赔偿的金额范围以内;未赔部分?(3)适用范围: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4)国内车险市场的乱象:滥用免责条款,忽视代位追偿国内车险市场的乱象:滥用免责条款,忽视代位追偿2024/9/1733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345、规定追偿原则的意义:、规定追偿原则的意义:(1)防止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不当利益
27、;(2)使肇事者承担其因疏忽或过失所负的法律责任;(3)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活或生产。2024/9/1734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356、 物上代位(委付)物上代位(委付)(1)物上代位的含义: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与义务。海上保险的委付即为物上代位的例证。(2)委付成立条件: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请求与保险人同意、全部利益、不得附带条件。(3)法律规范:海商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的,应当向保险人委付保险
28、标的。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但是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受委付或者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不得撤回。第二百五十条保险人接受委付的,被保险人对委付财产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2024/9/1735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36物上代位的案例:物上代位的案例:一艘保险金额为8000万的船舶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沉没,因海面情况复杂和水较深,事发后无法立即打捞,也无法判定沉船的损失程度。据此,保险人只得接受被保险人的委付申请,作为推定全损,按保险金额全额赔付给被保险人。事发3年后,保险人委托打捞公司将沉船成功打捞出水,经修复后(
29、打捞和修理费用300万),保险人将此船以9000万的价格出售给另一航运公司。原船东知悉后,认为保险人不当得利700万,通过法院起诉保险人,要求返还保险人的收益。案例分析:(案例分析:(P44P44)2024/9/1736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37第四节第四节 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一、重复保险的含义:一、重复保险的含义:1 1、保险法保险法第第5656条:条: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2、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3、重复保险的投保
30、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4、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2024/9/1737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38二、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二、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保险法的规定)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责任保险的重复保险分摊问题探讨?责任保险的重复保险分摊问题探讨?2024/9/1738广
31、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39三、三、 共同保险:共同保险:一家或一家以上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按各自的比例承保同一保险标的。计算公式:保险金额赔款损失额XX共保比例保险价值国内大项目共保业务:广州、上海地铁、中国工商银行1000亿财产的承保等相关论文:附件相关论文:附件2024/9/1739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40第五节第五节 近因原则近因原则一、近因原则的含义一、近因原则的含义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保险损失的近因,是指引起保险事故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或支配作用的原因近因
32、原则的含义:在风险与保险标的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如果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2024/9/1740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41二、近因的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二、近因的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1、单一原因:2、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 损失原因:保险风险、非保险风险、保险风险又有非保险风险2024/9/1741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423 3、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的损失、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的损失(1)连续发生的原因都是被保风险(2)连续发生的原因中含有未保风险 前因是被保风险,后因除外风险,后因是前因的必
33、然结果两种情况 前因是除外风险,后因承保风险,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2024/9/1742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43Leyland Shipping Co. V. Norwich Union Fire Insurance Society(1918)1.Itwaswartime2.Ashipwashitbyanenemytorpedo3.Shewasbadlyholedandindangerofsinking4.Themastermanagedtoreachport5.Repairworkwasstarted6.Astormblewup7.Theshipwasstillindange
34、rofsinking,thisriskaggravatedbythestorm8.Tosavetheharbourfrombeingblockedbythesunkenship,theharbourmasterorderedheroutofport9.Shesuccumbedtothestormoutsidetheport2024/9/1743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44LeylandShippingCo.的轮船只保了海上一般风险,没有保战争险,保险公司予以拒赔。上诉法院判决:?另一案例:火灾造成危房一栋建筑物因火灾严重受损,其外墙随时可能倒塌,危害到旁边另一建筑物,为了消除危险,
35、政府当局命令拆除受损建筑物,拆除过程中外墙倒塌,损害了另一建筑物。案例:案例:中国保险中国保险的文章的文章2024/9/1744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45本章重点内容:本章重点内容:1、上述案例分析;、上述案例分析;2、保险基本原则的内容;、保险基本原则的内容;3、代位追偿与委付;、代位追偿与委付;4、财产保险与责任保险的重复保险问题探讨;、财产保险与责任保险的重复保险问题探讨;5 5、保险法保险法第第4949条规定的探讨。条规定的探讨。2024/9/1745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46保险法保险法第第4949条规定:条规定:1 1)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
36、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2)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3)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4)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2024/9/1746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47旧法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
37、,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按照新法,车辆转让时,车险也就随车一起转让了,交易双方无需专门办理车险变更手续,只是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是财产保险,假定:1、原企业为仓储,后更改为工厂,发生暴雨的损失与发生爆炸的损失,如何认定?2、工厂旁边原来空地,后建化工厂。工厂火灾波及化工厂,然后爆炸造成工厂重大损失,或化工厂事故导致工厂重大损失。以上案例是否可以认定危险增加?以上案例是否可以认定危险增加?2024/9/1747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48案例分析部分:案例分析部分:案例案例1:Hepburn V A. Tomlinson(Hauliers) Ltd.The haul
38、iers hired two lorries, with drivers , to Players. The vehicles conveyed cigarettes to Players warehouse in London, and, arriving after working hours, were driven in to unloading bays. Players staff failed to secure the gates to the loading bay so that the thieves were able to drive the loaded vehic
39、les away. The goods were insured by the hauliers under a goods in transit policy and a claim was submitted. How to?2024/9/1748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49The House of Lords held thatabaileehadaninsurableinterestinthegoodsentrustedtohimandcouldchoosetoinsuretocoverhisownloss,orhispersonalliabilitytotheownere
40、itheratcommonlaworundercontract.2024/9/1749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50案例2:进口宝马运输案件涉及的运输方与投保人、保险人运输方:宝马全球运输、国内运输(宝马中国、HLW、ZS)投保人:宝马公司本身、宝马中国、HLW、ZS(支付保费)保险人:宝马全球保险、宝马中国保险(P公司)、HLW和ZS的保险(TPY保险公司)险种:货物运输保险(至少2)、责任保险(未知)争议:TPY(货物运输保险)认为HLW/ZS没有保险利益,拒赔。探讨:如何处理才符合保险基本原则探讨:如何处理才符合保险基本原则2024/9/1750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
41、1751案例3:某工厂于2006年1月20日在某保险公司营业部内填写了“财产一切险”投保单,保险公司人员告知会尽快答复是否承保。后公司员工经实地勘察,认为工厂不符合承保要求,但由于临近过年,公司忙于其他事情而未将结果及时告知工厂。在此期间,工厂多次电告、传真给公司,始终没有得到公司的答复。1月30日晚,工厂仓库被附近烟花不慎点燃,引发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万元。事后,工厂认为公司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其不予承保的决定,错过了其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时机,要求公司赔偿损失。2024/9/1751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52工厂:公司违反了缔约过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法42条规
42、定,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公司:保险合同尚未成立,不承担保险责任。 法院:法院:尽管保险合同没有成立,但公司既不准备与工厂签订合同,也没有尽快答复,使得工厂耽误了与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时机,而正是在此期间,工厂发生火灾,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公司负有缔约过失责任,根据合同法42条规定,判决公司赔偿火灾损失23万元。2024/9/1752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53案例4: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投保递增养老险,因保险数额比较大,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投保人在体检合格后保险人承保。体检后投保人未及时交纳保险费,导致原订保险合同失效。恢复原订保险合同必须再次体检,投保人投诉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
43、致使投保人未按期交纳保险费,造成合同失效,保险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投保人同意立即补交保险费并承担延期缴纳的利息,但不同意再次体检。保险公司:事务所更改地址,平信无法投递到,并派员工上门寻找,但无法联络。律师起诉法院。2024/9/1753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4/9/1754法院判决:1、保险公司一般以平信方式通知投保人,并派人上门寻找,已经善意合理的履行了义务。2、无法联系的原因是事务所更改地址,投保人未通知保险公司。3、被告负有催缴保费的义务,但原告怠于交付保险费,主观上存在过错。4、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拘束保险人,也拘束投保人。结论:原告不能以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而提出抗辩。2024/9/
44、1754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作业:作业: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分析;、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分析;2、物流公司对自己所承运的货物是否有保险利益;、物流公司对自己所承运的货物是否有保险利益;(假如物流公司为自己承运的货物投保了货物运(假如物流公司为自己承运的货物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出险后应该如何处理);输保险,出险后应该如何处理);3、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转让问题;(新旧保险法的、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转让问题;(新旧保险法的对比分析)对比分析)4、信诚案例与保险合同成立生效、保险基本原则;、信诚案例与保险合同成立生效、保险基本原则;5、结合理论与实务的案例分析。、结合理论与实务的案例分析。2024/9/1
45、7552024/9/1755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11年10月15日,大型超市BP公司向当地DD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一切险,保险金额1000万元,保险费3万元。起保后7个月的一天,该超市因为电线短路造成火灾,火势蔓延,事故造成重大损失,超市商品损失情况:电器、日用百货共损失100万元,处理残值收回5万元,超市员工积极进行施救产生的施救费用6万元。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派公估公司到现场查勘定损,公估费用为2万元,定损报告指出: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该超市的货物在发生损失时总价值有2000万元,建筑物年久失修,货物摆放不合理,部分灭火设施失效,但该超市有消防合格证明,该保险单设有免赔额为10万元(excess)/每次事故。问题: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此案对保险公司的核保应该提出什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