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业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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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提要内容提要】银行借款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的重要来源,出纳人员根据各银行的借款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本单位的借款能够及时取得,到期还本付息,同时完成相关的账务处理。一、一、银行借款及种行借款及种类银行借款是企业根据其产经营业务需要,为弥补其自有资金不足,在预期能够按时足额偿还的前提下,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现行银行借款按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种类。(一)按借款使用期限长短划分1.短期借款,是指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偿还期限短,手续较为简便,但取得借款时附加信用条件较多,对企业短期偿还能力要求较高。2.中期借款,是指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1

2、年)5年以下(含5年)的各种借款。3.长期借款,是指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各种借款。长期借款在取得借款时手续较为复杂而且限制性条件较多,对企业长期偿还能力要求较高。(二)按借款信用程度划分1.信用借款,是指不需要保证人担保、不设定财产抵押凭借款人的信誉作为担保而申请获得的借款。2.担保借款,是指借款人提供一定担保而申请获得的借款。包括保证借款、抵押借款和质押借款。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获得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获得的

3、贷款。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而获得的贷款。3.票据贴现借款,是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的商业票据方式而获得的借款。二、借款人向二、借款人向银行申行申办贷款款应具具备的条件的条件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

4、还计划。(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三、企三、企业借款程序借款程序(一)借款申请:借款人需要借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提出借款申请,一般采用填写“借款申请书”的方式提出,并提供以下资料。(二)贷款方审查:贷款方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必须对借

5、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三)签订借款合同所有借款应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四)签订借款借据借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借据。借款人需要借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提出借款申请,一般采用填写“借款申请书”的方式提出,并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2.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3.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4.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5.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6.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贷款方受理借款人申请后

6、,必须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贷款审查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形式审查,即检查“借款申请书”有关内容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关的备查资料是否具备齐全等。2实体审查,即检查“借款申请书”有关内容是否真实、正确、合法。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和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情况,制定贷款风险程度等。所有借款应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借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借据。借据是借款的书面凭证,可与借款合同同时签

7、订,也可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订立。双方订立借据后,信贷部门填写放款通知单,交银行会计部门办理放款手续,将贷款转入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企业在同银行的信贷关系中,是以借款者身份出现的。一般来说,借贷关系中的借贷双方,借方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能不能借到,借到多少,都将受制于贷方。那么,企业如何在与银行信贷交往中变被动为主动呢?总的来说,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主动让银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二)掌握银行的信贷政策和投向(三)努力提高资金运用效率,赢得银行赞赏(四)保证借款信誉为了核算短期借款借入及偿还情况,企业应设置“短期借款”账户。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取得短期借款

8、的处理;第二,短期借款利息的利息;第三,归还短期借款的处理。(一)取得短期借款的处理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取得短期借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短期借款”科目应按债权人以及借款种类、还款时间设置明细账。(二)短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企业因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应作为当期损益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并区分情况作出不同的账务处理,注意如下三点:一是利息的支付时间。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期的利息,一般按季定期支付;若从其他金融机构或有关企业借入,借款利息一般于到期日同本金一起支付。二是利息的入账时间。为了正确反映各月借款利

9、息的实际情况,会计上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计提利息;如果数额不大,也可于实际支付月份一次计入当期损益。三是利息的核算账户。短期借款利息一律计入财务费用,预提利息的,应付利息在“应付利息”账户中核算,不通过“短期借款”账户。利息直接支付的,于付款时增加财务费用,并减少银行存款。具体有以下两种方法。1.预提法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即使在当月没有支付,也应作为当月的利息费用处理,应在月末估计当月的利息费用数额,进行预提,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在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按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借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与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的差额(

10、即尚未计提的部分),为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根据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也可以根据实际支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再调整应付利息的差额,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采用月末调整应付利息差额的方法,能够在应付利息明细账中全面反映借款利息的预提和支出数额。2.直接摊销法在短期借款的数额不多,各月负担的利息费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简化的核算办法,即于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将其全部作为当月的财务费用处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一般来说,企业的所得税应于年末决算,采用这

11、种方法不会对年度所得税的计算产生影响。但在年末如果有应由本年负担但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应予预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三)归还短期借款的处理企业在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本金时,应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向银行借入的,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方面。企业应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长期借款的借入、归还等情况。(一)取得长期借款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二)长期借款的利息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实际利率与合同利

12、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资产负债表日,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三)归还长期借款企业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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