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破产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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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第三章 破产法破产法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一、破产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到期债务,又未能与债权人达成减免或迟延偿还债务的协议,经法院审理,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使债权公平受偿,其余无力偿还的则予免除的法律制度。2.破产的特征:破产是一种特殊的偿债程序,它以消灭债务人主体资格来实现债务的清偿。 破产必须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特定条件。破产是一种强制执行程序。下列选项中,有关破产的表述,正确的有( )。A .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与执行,破产宣告后,将终结债务人的商事经营,并使其丧失民事主体资格B .破产法的调整范围一般限于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解决

2、的是如何公平的清偿债务C .破产是依司法程序进行的偿债手段,自始至终都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D .破产清算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以解决多数债权人之间因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而发生矛盾答案:ABCD 二、破产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1.破产法的概念破产法是指调整破产债权人和债务人、法院、管理人以及其他破产参加人相互之间在破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适用范围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于所有企业法人,不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法人企业。注意:不适用于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案件受理一、破产申请1.概念破产申

3、请是指破产申请人向法院请求受理破产案件,适用破产程序,宣告破产的意思表示。2.破产申请人,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二、破产案件的管辖和受理(一)破产案件的管辖我国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分为:1.地域管辖。2.级别管辖。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对企业破产案件有管辖权的是( )。A .破产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B .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C .债权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D .债务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答案:B(二)破产案件的受理对于是否受理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法有以下制度:1.债务人异议权。2.裁定受理期限。3.申请人对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的上诉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破产

4、程序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有权提出上诉的是( )。 A、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B、宣告破产的裁定 C、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裁定 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答案:A(三)受理的法律效果1.对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效力。2.对债务人的效力。3.对债权人的效力。4.对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的效力。5.对管理人的效力。6.对其他民事诉讼程序的效力。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 )。 A、一律解除合同 B、一律继续履行合同 C、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D、变更合同 答案:C 见P97 A企业

5、被债权人甲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A企业于破产申请后偿付作为债权人之一的乙企业的全部债务,关于该清偿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有效B .无效C .可撤销D .效力待定 答案:B(四)管理人1.概念管理人是指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后,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接管债务人并处理债务人经营管理和破产事宜的个人或组织。2.管理人的职责。见P9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管理人由( )指定。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债权人委员会 D、职工代表大会 答案:A见P97下列各项中,属于管理人的职责的有( )。A .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B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

6、务C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D .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帐簿和文书等材料答案:ABCD 见P97(五)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财产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此后至破产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1.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2.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担保债务数额部分的担保财产。4.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债务人甲企业的破产申请,甲企业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甲企业于2007年3月1日对应于2007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甲企业于2

7、007年2月1日向乙企业无偿转让10万元的机器设备 C、甲企业于2006年9月1日与其债务人丙企业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甲企业于2007年2月10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给丁企业 答案:ABD见P98(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1.破产费用: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申请后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报酬。2.共益债务: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所发生的债务。具体包括六项,见P98.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

8、财产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 D、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答案:A B C见98真题: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A.破产案件中的诉讼费 B.破产财产评估费C.破产财产拍卖费D.所欠职工的劳动保险费用答案:D 见P98下列属于破产案件中的共益债务的有( )。A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B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C .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D .为债务人继续经营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答案:ACDB项是属于破产费用。 见P98(七)债权申报1.可以申报的债权包括五项,见P992.不必申报债权包括三大类,见P99根据企业破产法律

9、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下列各项中,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的是( )。 A、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B、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C、解约损害赔偿请求权D、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 答案:ABC见P99 D属于不必申报债权。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一、债权人会议(一)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债权人会议是指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也是人民法院监督下讨论决定破产事宜的最高决策机构。(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债权人会议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1.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包括四类,见P99-1002.无表决权的债权人包括三类,见

10、P100注意:债权人会议应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代表参加。 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 ( ) 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A. 人民法院 B.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 清算组 D. 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 答案:A债务人甲企业破产,乙企业依法对甲企业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乙企业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乙企业不可以行使表决权的事项有( )。 A、通过和解协议 B、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答案:AD见P100(三)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债权人会议分为两种:1.法律规定必须召开的债权人会议。2.在必要

11、时召开的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七项,见P100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A、更换管理人 B、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C、决定债务人的营业 D、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答案:BC见P100分析:A: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并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债权人会议无权直接更换管理人,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D:属于管理人的职权。 (五)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实行双重表决制,既 规定了人数方面的要求,也规定了其所代表的债权方面的要求。具体见P100(1

12、)“和解协议、重整计划”:1/22/3 和解协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重整计划的分组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其他决议:1/21/2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 某破产企业有10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2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3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债权人甲、乙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债权人

13、会议拟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0位债权人出席了参加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甲、乙未参加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是( )。 A、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B、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 C、有5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5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答案:D 分析:(1)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属于债权人会议的一般决议;(2)人数: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8人)过半数通过(5人);(3)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00万元)的半数以上(450万元)。 二、债权人委员

14、会1.债权人委员会构成: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成员不超过9人。2.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有四项,见P10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债权人会议中应当设置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7人 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人民法院指定 D、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1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答案:D 分析:(1)选项A:债权人会议“可以”(而非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2)选项B: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3)选项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但

15、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才有效,但并非由人民法院指定;(4)选项D: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委员会职权的是( )。 A、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B、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C、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D、监督管理人 【答案】ABC见P101监督管理人属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第四节 重整与和解一、重整(一)重整的概念和重整申请1.概念:重整是指债务人符合破产或可能破产的情形,但仍有挽救希望,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以期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清偿能力的法律程序。2.重整申请所存在

16、的三种情形,见P101(二)重整的法律效力重整期间,债务人、债权人以及相关人员应该遵循的五项规定,见P10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下列各项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是( )。 A、债务人 B、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 C、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债权人 D、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 答案:AD见P10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关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 A、对债务人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的甲银行行使了抵押权 B、管理人为继续营业向乙银行借款100

17、万元,并以厂房为该笔借款设定了抵押担保 C、债务人的出资人丙企业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D、债务人的董事丁未经人民法院的同意,将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戊 答案:ACD见P101(三)重整计划1.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2.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3.重整计划的批准。4.重整计划的效力。5.重点计划的执行。6.重整计划的终止。重整计划草案,应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A .债权受偿方案B .债权调整方案C .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D .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答案:ABCD 见P101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或者已通过但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 )。A .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恢复正

18、常经营B .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C .裁定中断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恢复正常经营D .裁定中断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答案:B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 A、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未通过 B、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C、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已通过但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D、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但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了人民法院的

19、批准 答案:ABC见P102二、和解(一)概念和申请1.概念:和解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仍有挽救希望,为避免破产,由债务人和债权人相互之间达成的解决债务纠纷的一揽子谅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法律程序。2.申请:和解申请由债务人提起。(二)和解协议1.概念:和解协议是人民法院裁定和解后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就债务的延期、分期偿付或免除而达成的协议。2.特征:和解协议的当事人是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清偿债务的财产来源;清偿债务的办法;清偿债务的期限。和解协议的生效以法院裁定认可为要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有代表权

20、的债权人( )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需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A .三分之一 一半B .过半数 三分之二C .三分之二 全部D .全部 全部答案:B(三)和解的效力和解的效力体现在四个方面,见P103(四)和解的终结1.和解协议未获通过或未获认可的终结。2.和解协议因无效的终结。3.和解协议未执行完毕的终结。4.和解协议执行完毕的终结。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 A、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 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但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 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并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 D、债

21、务人的和解协议无效答案:ABD见P103第五节 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包括破产宣告、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破产程序的终结。一、破产宣告(一)概念与特征1.概念:破产宣告是指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2.特征:破产宣告的适用对象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破产宣告的权力机关是人民法院。破产宣告是破产清算开始的标志。(二)宣告破产的情形宣告破产的情形共八种,见P104(三)破产宣告的法律效力一旦裁定宣告破产,对债务人、债权人将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对债务人而言:破产宣告后,其成为破产人。对债权人而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财产。二、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

22、配(一)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终止期间,归管理人占有、支配并用于破产分配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二)变价与分配破产变价:是指管理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的过程。破产宣告后,管理人在接管破产财产以后,即应迅速着手进行破产变价的工作。注意:变价出售破产财产通过拍卖方式进行。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清偿的先后顺序见P104.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由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真题:在破产清偿中,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下列项目中应当

23、先清偿的是()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B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C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D破产债权答案:C 见P104三、破产程序的终结(一)破产人脱离破产境地(二)财产不够分配(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破产程序的终结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予以公告。四、破产中的取回权、别除权、抵销权、追回权1.取回权:指财产权利人从管理人接管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的权利。2.别除权:指不依破产程序而能从企业的特定财产得到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3.抵消权: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无论其债务同所负债务的种类是否相同,债权是否已到期,均可不依破产程序,以其享有的

24、债权抵消其所负债务的权利。4.追回权:指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时间内和案件受理后实施的,违反公平清偿原则并有损于债权人共同利益而处分的财产,依法由管理人追回该财产的权利。人民法院受理甲企业的破产申请后,乙企业有权对出租给甲企业的机器设备行使取回权。乙企业行使取回权的下列方式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自行取回 B、通过债权人会议取回 C、通过管理人取回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取回 答案:C 见P105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007年年7月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

25、担任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发现以下事实: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发现以下事实: (1)甲公司欠)甲公司欠A企业企业100万元的货款。万元的货款。2006年年6月月1日,应债权人日,应债权人A企业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企业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100万元的设备设定抵押。万元的设备设定抵押。 (2)2006年年12月月1日,甲公司主动放弃对日,甲公司主动放弃对B企业企业200万元的债权。万元的债权。 (3)2007年年4月月1日,甲公司已经不能清日,甲公司已经不能清偿数个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并且其财产不偿数个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并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甲公司仍向债权人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6、但甲公司仍向债权人C企业清偿了企业清偿了300万元的货款。万元的货款。 (4)2006年年3月月1日,甲公司为逃避债务日,甲公司为逃避债务在在D企业隐匿了企业隐匿了120万元的财产,被管理万元的财产,被管理人发现。人发现。(5)甲公司一直拖欠)甲公司一直拖欠E企业企业250万元的货万元的货款。款。2007年年6月月20日,日,E企业得知甲公司企业得知甲公司已经申请破产的事实后,迅速与甲公司签已经申请破产的事实后,迅速与甲公司签订了订了200万元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发货后,万元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发货后,E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6)甲公司的股东)甲公司的股东F企

27、业未按照公司章企业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对其出资不足的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对其出资不足的60万元,管理人要求万元,管理人要求F企业补足时,企业补足时,F企企业以超过了出资期限为由表示拒绝。业以超过了出资期限为由表示拒绝。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管)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并说明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并说明理由。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对)所提示的内容,对甲公司主动放弃债权的行为,管

28、理人能否申甲公司主动放弃债权的行为,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对)所提示的内容,对甲公司向债权人甲公司向债权人C企业的清偿行为,管理人企业的清偿行为,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能否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所提示的内容,对甲公司隐匿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对甲公司隐匿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予以追回?并说明理由。有权予以追回?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所提示的内容

29、,E企业能否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权?并说明企业能否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权?并说明理由。理由。 (6)根据本题要点()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所提示的内容,F企业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企业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理由。 分析:(1)管理人不能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设定抵押的时间距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已经超过了1年,因此,管理人不能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 (2)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放弃债

30、权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个别债权人C企业的清偿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因此,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4)管理人有权予以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自始无效,管理人有权予以追回。 (5)E企业不能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权。根据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能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6)F企业的主张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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