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7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实务讲义实务讲义滕滕滕滕 彪彪彪彪二二二二OO一一年十月一一年十月一一年十月一一年十月目录目录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二、单位工程验收二、单位工程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单位工程基本情况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4、煤炭工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5、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6、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书三、联合试运转三、联合试运转1
2、、煤矿联合试运转的准入条件2、煤矿联合试运转申请3、煤矿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4、煤矿联合试运转审批5、联合试运转报告主要内容6、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范文)7、煤矿联合试运转报告(范文)四、消防设施验收四、消防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消防验收程序2、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4、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5、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五、职业病防护(劳动卫生)设施验收五、职业病防护(劳动卫生)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程序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提供的主要资料明细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六、水
3、土保持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3、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明细4、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查资料明细七、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七、环境保护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八、档案验收八、档案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程序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3、煤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九、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九、单项工程质量认证1、煤矿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程序2、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则3、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4、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十、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十、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
4、条件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流程图3、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申请验收表4、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预)验收报告书(范文)5、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6、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所需资料明细7、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应提供的基础资料明细8、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现场备查资料目录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与颁证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与颁证1、煤矿建设项目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2、煤矿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图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十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十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申请竣工综合验收
5、报告主要附件明细十三、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十三、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1、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程序2、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井工矿)3、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露天矿)4、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表5、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6、煤炭生产许可证现场复核专家咨询报告7、煤矿井巷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8、煤矿土建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9、煤矿安装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10、煤矿主要设备仪器设计与实际对照表附件一附件一: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附件二附件二: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附件三
6、附件三:煤矿项目准予建设程序性支持文件资料明细附件四附件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附件五附件五: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二、单位工程验收二、单位工程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一、定义一、定义 1、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组成,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例如一所学校、一个煤矿等。 2、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
7、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例如一个矿井、一所学校的图书馆等。 3、单位工程:是指竣工后不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但具有独立设计,能够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例如井筒、水塔等。 4、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按照工程部位、设备种类和型号、使用材料的不同划分。例如基础工程、装修工程等。 5、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的材料、不同的规格划分。例如砖石工程可分为砖砌体、毛石砌体两类。分项工程是计算工、料及资金消耗的最基本构造要素。二、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二、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
8、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了工程竣工报告。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了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 7、地面建筑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 8、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三、程序和组织三、程序和组织 1、施工单位应
9、对每一循环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并做好施工自检记录。 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应组织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并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现场验收程序具体如下: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
10、规及强制性标准情况。审阅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查验工程实体质量。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验收意见,并签字。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提请煤炭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审核认证手续。 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认证。相关附表三、联合试运转三、联合试运转一、煤矿联合试运转的准入条件一、煤矿联合试运转的准入条件 1、煤矿项目准予建设程序性支持文件齐全,报批手续完善。 2、按照批准的开采方案
11、设计和安全专篇要求,矿井安全生产各大系统基本形成。 3、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规定等级标准(小型矿井达三级,中型矿井达二级以上,其中通风瓦斯必须达到二级)。 4、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从业人员已经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5、联合试运转方案已经编制。二、煤矿联合试运转申请二、煤矿联合试运转申请 煤矿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各大生产系统已经形成,具备联合试运转准入条件后,即可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进入联合试运转(中型以上矿井向省级煤炭管理部门申请,小型矿井向市级煤炭管理部门申请)。1、采矿许可证。2、工商营业执照。3、法人(投资人)安全资格证书。4、企业法人
12、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呈报文件(省管企业直属煤矿、省管重点建设项目由企业向省级煤炭管理部门直接呈报)。 6、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含电子文档)。 7、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文本及批文。 8、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评级材料(小型矿井达三级,大型矿井必须达二级)。 9、通风瓦斯二级质量标准化验收评定材料。上述材料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建设(申报)单位公章。三、煤矿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 煤矿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由受理申请的煤炭管理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现场验收,专家组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出具现场复核报告,复核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任务来源;复核依据;矿井基本情况;矿井
13、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设计情况;矿井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矿井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建设尚存在的问题;矿井联合试运转方案审核意见;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综合意见等内容。同时,应附注煤矿联合试运转现场检查表,与煤矿建设项目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建设检查表。相关附表四、煤矿联合试运转审批四、煤矿联合试运转审批 煤矿联合试运转审批由受理申请的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审批依据材料:1、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材料(矿井达三级以上,其中通风瓦斯必须达到二级以上)。2、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文本及批文。3、矿井采矿许可证。4、工商营业执照。5、煤矿法人(投资人)安全资格证书件。6、矿井建设工期证明材料(县级煤炭管理部门
14、出具)。7、矿井组织编制的联合试运转方案。8、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申报文件(省管企业直属煤矿、省管重点建设项目由企业向省级煤炭管理部门直接呈报)。9、中介机构出具的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咨询报告。10、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对煤矿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所提问题的整改复查报告。上述材料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建设(申报)单位公章。五、煤矿联合试运转报告主要内容五、煤矿联合试运转报告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工程完成情况(工程量、工作量)。三、试运转(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四、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五、各主要生产系统试运转情况、运行测试数据及试运转结果。六、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水保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等
15、运行情况、运行测试数据及试运转结果。 七、各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包括修改设计及工程返工)。八、试运转期间事故统计(包括伤亡、非伤亡事故)、原因分析及处理结果。九、试运转结论。十、附件(凡为复印或影印件的,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1、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2、采矿许可证;3、矿长资格证及矿长安全资格证;4、施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5、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6、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资质证书;7、单位、单项工程工程质量认证书;8、主要设备检测检验报告;9、井工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10、井工煤矿煤层自燃倾向性检验报告;11、井工煤矿煤尘爆炸危险性检验报告。六、 煤矿联合试
16、运转方案(范文)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范文)七、七、 煤矿联合试运转报告(范文)煤矿联合试运转报告(范文)四、消防设施验收四、消防设施验收一、主要依据一、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二、申请验收程序二、申请验收程序申请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向公安消防大队或消防支队申请地面建筑物消防验收。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申请验收报告。2、项目立项建设批文。3、工商注册登记证明。4、税务登记证明。5、组织机构代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8、地面建
17、筑设计图。9、地面建筑消防设施竣工图。10、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等。上述申报材料凡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建设(申报)单位公章。四、办理程序四、办理程序1、属地公安消防大队窗口受理;2、处室(防火处)审查;3、现场验收;4、队领导审定或签发;5、下发批文。五、附件五、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其它相关附表五、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五、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第一部份第一部份 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程序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程序 职业卫生专项验收主要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和审查验收批复三个环节。一
18、、主要依据一、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4、煤矿安全规程。5、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卫监督发2006345号)。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煤矿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受委托单位应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技术机构承担。三、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与审查验收批复三、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与审查验收批复 煤矿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卫生
19、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进行现场验收。通过验收的,在现场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一)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公函(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2份)。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1份)。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1份)。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或备案通知书(1份)。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1份)。7、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委托书(1份)。8、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1份)。上述材
20、料凡为复印或影印件的,均需加盖建设(申报)单位公章。(二)办理程序(二)办理程序(省级核准项目验收由省卫生厅组织)1、省卫生厅窗口受理;2、处室审查;3、现场验收;4、省卫生厅领导审定或签发;5、省卫生厅下发批文。 (三)现场验收工作程序(三)现场验收工作程序1、召开预备会议: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听取建设单位有关验收准备情况汇报;查阅有关申请材料。2、召开验收会议:宣布验收会议议程;宣布验收组成员名单;听取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运行情况汇报;听取评价单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现场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运行情况;会议质询;验收组讨论验收意见,形成验
21、收报告;宣布验收意见,验收组成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第二部份第二部份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提供的主要资料明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提供的主要资料明细1、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其它文件;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卫生部门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及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3、项目的技术资料:(初步设计、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及有关设计图;对于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还应包括工程的利旧范围)。 a.生产过程所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半成品和产品的数量、形态。b.生产工艺 :工艺流程简图及文字说明。c.生产设备:主要的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型号、
22、主要工艺参数、数量及设备布局)。d.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主要包括防尘、防毒、噪声与振动控制、防暑降温、防潮防寒、防辐射、事故通风等设施的名称、数量、设置地点及防护设施运行维护情况。e.有关设计图纸 :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设备布置图、风玫瑰图等。f.有关职业卫生现场检测资料:尘、毒、噪声、振动、高温、辐射等的现场检测资料。g.有关劳动者职业性健康检查资料:体检资料、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处置、体检单位的资质情况。4 、用文字说明项目试运行情况(是否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各种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5、职业卫生管理的各类资料: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业病
23、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制度、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及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施及演练情况、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及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状况。6、辅助用室 :主要包括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的数量。7、工人发放的防护用品配置种类、数量及发放标准,使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调查。8、项目所设置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岗位人员配置表。9、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所
24、在地详细的气象资料。10、项目所在地近10年疫情资料(自然疫源性疾病、地方病)。11、其它可用于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的资料及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第三部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第一部份第一部份 煤矿建设项目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程序煤矿建设项目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程序一、主要依据一、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3、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二、申请人须提交的主要材料二、申请人须提交的主要材料(一)项目建设的批准或核准文件;(二)取水许可批准文件;(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取
25、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概况及取退水基本情况;2、取退水计量设施安装简介;3、取水许可申请手续办理情况;4、取退水设施建设及试运行情况;5、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情况及矿井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报告及水质监测资料;6、水资源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7、节水措施落实情况;8、实际运行对第三方造成的影响及补偿落实情况。需要下放水量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保障下放下游河道用水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地下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还应提交包括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水质分析报告等内容的报告。三、办理程序三、办理程序1、水利厅窗口办理;2、水资源处审查;3、确定验收时间
26、;4、现场核实和审验,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5、发放取水许可证。四、现场验收工作程序四、现场验收工作程序1、现场检查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建设及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的装置和运行情况、对第三者取用水影响的补偿情况、退水处理设施试运行情况等。2、查阅有关文件资料。3、召开验收会议:(1)宣布验收会议议程;(2)宣布验收组成员名单;(3)听取建设单位对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设、试运行等情况的介绍;(4)会议质询;(5)验收组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6)宣布验收意见;(7)验收组成员在“验收意见”上签字。 第二部份第二部份 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 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
27、收就是对已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煤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报告和监测报告。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咨询评估资质的机构,对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一、主要依据一、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二、申请人须提交的主要材料二、申请人须提交的主要材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
28、申请报告(向省水利厅申请)。2、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报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3、水土保持工程监测报告(省水土保持监测站或监测分站出具)。4、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报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5、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6、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三、办理程序(三、办理程序(省级核准项目验收材料报至省水利厅)1、省水利厅窗口受理;2、处室(水保处)审查;3、确定行政验收时间;4、现场验收或提出验收意见;5、省厅领导审定或签发;6、下发批文。四、现场验收工作程序四、现场验收工作程序现场验收由受理验收申请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29、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和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参加现场验收。具体工作程序如下:1、召开预备会议,听取建设单位有关验收准备情况汇报,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2、现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及其运行情况。3、查阅相关资料。4、召开验收会议:宣布验收会议议程;宣布验收组成员名单;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听取建设单位的“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听取施工单位的“施工报告”;听取监理单位的“监理总结报告”;听取监测单位的“监测报告”;听取技术评估单位的“评估报告”;会议质询;验收组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落实遗留问题的处理责任及核查单位;宣布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意见;验收组成员在验收意见书上签字。对验
30、收合格的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验收结论之日起10天内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第三部份第三部份 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明细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明细1、工程大事记;2、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大事记;3、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工期,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4、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5、水土保持方案及有关批文;6、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设计工作报告;7、各级水政部门历次监督、检查及整改等的书面意见;8、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总结报告;9、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评定报告;10、申请验收报告;11、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12、水土保持监测报
31、告;1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14、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1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第四部份第四部份 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查资料明细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查资料明细1、土壤、地质、水文、气象等设计基础资料;2、水土保持招投标文件;3、工程承包合同及协议书(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4、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5、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6、自查初验资料;7、阶段验收资料;8、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及水土保持重大事件资料及文字说明;9、工程运用和度汛方案以及建设过程水土流失危害和防汛记录;10、水土保持专项设计、相关主体设计资
32、料;1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说明等资料;12、水土保持监理资料;13、水土保持监测资料;14、专项验收相关资料;15、竣工图纸、竣工结算及有关资料;16、电子文件资料;17、其它资料(财务报表等)。七、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七、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就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已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就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已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要求建设项目应完成的污染防治设施和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完成(表)中要求建设项目应完成的污染防治设施和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完成及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及落实情况进行验
33、收。一、主要依据一、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实施条例。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二、验收条件二、验收条件1、项目建设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和环保档案资料齐、项目建设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和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全。2、环保设施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成,并经负荷运行、环保设施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成,并经负荷运行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
34、主体工程需要。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需要。3、环保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与标准要求。、环保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与标准要求。4、原料、动力落实,岗位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规章制度健全,具备环、原料、动力落实,岗位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规章制度健全,具备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条件。保设施正常运转条件。5、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6、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符合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要求。7、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控制指标要求。8、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的其它环保措施得到了落实,项目
35、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三、申请人须提交的主要材料三、申请人须提交的主要材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申请验收报告(表)(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2、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文件。四、办理程序四、办理程序1、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报告(表)及相关文件资料;2、验收组组织现场检查验收;3、环境保护
36、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作出审查决定;4、下发批文。五、现场验收工作程序五、现场验收工作程序1、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受理验收申请。2、听取技术评估机构的技术评估汇报,确定行政验收时间。3、召开预备会议,听取建设单位有关验收准备情况汇报,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4、现场检查环保设施及其运行情况。5、查阅有关资料。6、召开验收会议:宣布验收会议议程;宣布验收组成员名单;观看工程的声像资料;听取建设单位的“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听取验收调查单位的“验收调查报告”;听取评估单位的“评估报告”;会议质询;验收组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落实遗留问题的处理责任及核查单位;宣布环保设施竣工的验收意见;验收组成
37、员在验收意见书上签字。八、档八、档 案案 验验 收收1、煤矿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程序、煤矿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程序一、主要依据一、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3、贵州省档案条例。4、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5、国家档案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6、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7、贵州省档案局、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贵州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二、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二、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
38、按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需要。2、联合试运转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3、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4、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申请验收报告(向省档案局)。2、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工作报告。3、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四、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四、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1、项目建设及档案管理概况。2、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3、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及质量状况。4、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5
39、、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五、办理程序(五、办理程序(省内核准项目验收材料直接上报省档案局)1、档案局受理;2、处(科)室承办审查;3、专家现场验收;4、局领导审定或签发;5、下发验收意见书。六、现场验收工作程序六、现场验收工作程序1、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受理验收申请。2、下发验收通知,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与验收时间。 3、召开验收会议:宣布验收会议议程。宣布验收组成员名单。建设单位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工作情况。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档案质量的审核情况。实际检查档案设施和项目档案管理情况。档案验收组对项目档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价。验收组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落实遗留问题的处理责任及核查单位。
40、宣布项目档案验收意见。验收组成员在验收意见书上签字。国家发改委核准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验收;省及省以下核准项目,由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组织档案验收。七、验收要求七、验收要求1、档案验收一般在项目建设单位完成专项验收三个以上时进行申报,且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2、项目档案验收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进行,抽查档案的数量应不少于100卷,抽查重点为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隐蔽工程文件、质检文件、竣工资料、重要合同、协议等。3、项目档案验收组全体成员参加项目档案验收会议,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41、3、煤矿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要求、煤矿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要求 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印发的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必须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工程维护和改、扩建中的作用,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齐全、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对煤矿建设项目档案具体要求如下:一、工程项目文件材料要求按进程分阶段收集归档,保持其完整性。(一)、要求工程项目前期归档的材料包括:1、工程项目立项建议书及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批复;3、项目评估意见;4、工程项目环评大纲;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
42、6、劳动、安全、卫生评价报告书及批复;7、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委托书、合同;8、工程监理委托书、合同;9、有关工程项目的协议、合同、委托书;10、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占地、征地(购地)等关于工程项目的各种许可证及拆迁工作的各种原始材料等。(二)、要求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归档的材料包括:(二)、要求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归档的材料包括:总体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技术设计(扩大初步设计)、优化设计等。(三)、要求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归档的材料包括:(三)、要求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归档的材料包括: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2、工程承包合同、协议;3、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技术要求、工程图纸会审记录
43、、技术交底资料、施工组织措施、隐蔽工程记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4、工程用主要原材料出厂证明、质量鉴定、试验报告;5、工程设计变更;6、工程交工验收记录;7、工程施工总结;8、工程财务概算(预算)等。(四)、要求工程项目设备、仪器安装阶段归档的材料包括:(四)、要求工程项目设备、仪器安装阶段归档的材料包括:1、有关进场设备仪器及各类设备仪器购置(含购置报告、设备出厂合格证、操作、维护说明书、开箱记录、随机图纸、调试记录等随机资料)的文件材料;2、设备安装、调试记录;3、安装施工记录、质量检查记录、焊接试验记录、探伤检验记录、强度、密闭试验报告、设备仪器安装系统调试记录等。(五)、工程
44、项目的涉外文件材料包括(五)、工程项目的涉外文件材料包括:1、有关工程项目涉外的询价、报价、投标、合同、协议、议向书、洽谈记录、工作备忘录;2、围绕工程建设出外考察收集的材料、设计过程有关来往电函、设备;3、原材料到货开箱验收记录、商检和设备储运材料记录、厂家现场技术人员提供的文件材料等。(六)、要求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归档的材料包括(六)、要求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归档的材料包括: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2、工程财务决算材料;3、工程质量评审材料;4、工程现场验收记录;5、工程监理文件材料;6、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7、工程质量评定材料等。(七)、要求围绕工程项目所产生的录音带、录像带、照片、计算
45、机软(七)、要求围绕工程项目所产生的录音带、录像带、照片、计算机软盘及实物档案等盘及实物档案等。二、对归档文件材料质量和规范的要求。二、对归档文件材料质量和规范的要求。1、竣工图应逐张加盖竣工图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竣工图章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图章规格尺寸为80mm60mm(如图所示)。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面整洁、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等易退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复印件中有公章的必须加盖红色印章。 三、对
46、档案管理人员的要求。三、对档案管理人员的要求。根据工程项目的专业性、成套性和实效性的特点,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要了解工程项目的生产工艺和工程建设进程,对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做到随时随地的跟踪收集。从开工典礼到竣工验收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有依据性的、起法律凭证作用的文字材料、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都应及时收集归档,并参加设备到货的开箱验收工作。四、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四、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工程项目应本着“谁施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工程的档案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理,在工程施工的同时收集整理,建立工程档案资料,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一并验收工程资料及竣工档案文件材料,
47、并由档案人员参加。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将竣工档案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形成一套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监理单位应积极发挥其监理职能,协助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各单位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监理文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并整理归档,并交建设单位一套完套的工程监理资料。九、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九、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煤矿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程序煤矿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程序一、主要依据一、主要依据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煤建监字200803号,见后附件)。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申请验收报告(向省质量监督中心站申请,主要内
48、容应包括:准予建设的程序性文件、初步设计审批情况、投产标准、工程建设概况、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概况、单位工程质量认证情况等)。2、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审批文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并加盖其公章)。3、已认证单位工程明细表和未认证单位工程明细表(由矿区站确认)。4、设计、勘察单位出具的单项工程质量评价报告。5、监理单位出具的单项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三、认证程序三、认证程序(一)中心站收到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申请报告后,首先审查是否具备以下认证条件: 1、工程项目各种审批手续齐全。2、主要生产系统已经形成。3、竣工单位工程个数达到设计总数的85%以上,且均已通过单位工程质量认证。4、工程质量监督
49、费按规定全部缴纳。(二)中心站在对认证条件审查合格后,组织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专家组(以下简称认证组),进行单项工程质量认证。认证组一般分为矿建、土建、机电安装及综合等专业组,且每个专业组不少于3人。(三)认证组听取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建设情况及矿区站对所含单位工程质量认证情况的介绍,并进行质询。(四)确定抽查的单位工程,其中抽查各类单位工程个数分别不少于已认证单位工程个数的15%,抽查对象要兼顾主要工程与一般工程、优良工程与合格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五)核定抽查的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单项工程质量等级,形成专业组认证意见和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意见,并向各方责任主体书面宣布。(六)建设
50、单位负责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认证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矿区站,由矿区站对整改情况复核合格后,书面中心站。(七)中心站出具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认证书一式6份,总站存档(由中心站出具的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中心站须报总站备案)1份、中心站存档1份、矿区站存档2份,发给建设单位2份。四、办理程序四、办理程序1、省质量监督中心站审查受理;2、现场认证;3、出具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则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则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煤炭工业建设工程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煤炭工业建设工程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十、安全设施条件验
51、收十、安全设施条件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一、主要依据一、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煤矿安全规程。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安监局、煤监局令第6号)。5、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6、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标准、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国家煤监局)。7、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煤监局)等。8、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安监总煤装2
52、01133号)。二、申请人须提交的主要材料二、申请人须提交的主要材料(报件份数:纸质及电子版本各1套)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及申请表。2、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3、施工期间伤亡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4、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报告书。5、建井地质报告(大中型项目)。6、联合试运转报告。7、安全验收评价报告。8、经国家授权单位鉴定的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报告,设计为突出矿井和设计要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高瓦斯矿井已揭露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本年度或上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审批文件。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工程现状图)。10、建设单位编写的安全预验收
53、报告书。11、建设单位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12、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意见书。13、矿井双回路供电证明(县级供电部门)。14、矿井实际开采情况说明(县级国土部门)。15、矿井防突专项验收结论。16、矿井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17、主要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检验报告。18、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对新建煤矿应提供合法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对技改煤矿应提供合法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煤炭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上述材料凡为复印或影印件的,均需加盖建设(申报)单位公章。申
54、报材料按受理权限直接上报至省煤监局或煤监分局(市级煤监机构)。三、办理程序三、办理程序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实行国家煤监局、省煤监局、监察分局分级负责制,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由国家煤监局负责,45万吨/年及以上至120万吨/年以下煤矿由省煤监局负责,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由监察分局负责,并按照“申请受理验收(整改)完善竣工验收批复”的程序进行(详见下页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流程图)。四、现场验收工作程序四、现场验收工作程序1、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受理验收申请,确定行政验收时间。2、召开预备会议,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3、召开验收会议:宣布验收会议议程;宣布验收组成员
55、名单;听取建设单位的“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条件建设情况汇报”;现场查看项目安全条件设施建设情况;查看相关资料;会议质询;验收组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出具验收报告书,落实遗留问题的处理责任及核查单位;宣布安全设施及条件的验收意见;现场验收组意见为“未通过”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下达;对现场验收原则通过的,待验收中发现问题整改合格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下达通过验收意见书(文件)。相关附表及范文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所需资料明细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所需资料明细一、煤矿概况一、煤矿概况1、矿井隶属关系、所在地区、交通情况、矿井地质情况(地层、构造)、煤层赋存、矿井类型(低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历史简要介绍
56、、矿井核定生活能力及变化情况、职工人数等。2、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证明、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等(均为副本复印件)。二、矿井设计依据二、矿井设计依据1、矿井设计依据的批准文件。2、矿井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探报告书。3、矿井设计依据的其他有关矿山安全的基础资料。三、矿井设计文件三、矿井设计文件1、矿井详细设计文件。2、开采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文件。3、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设计文件。4、反映矿井实际情况和不同时期开采情况的图纸:(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开采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图;(3)巷道布置图;(4)采掘工程平面图;(5)通风系统图;(6)井
57、下运输系统图;(7)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8)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9)井下通信系统图;(10)井上、下配电系统图;(11)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12)井下避灾路线图;(13)矿井“三线”(压风、防尘、通讯)图。四、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四、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1、矿井开拓方式、采区及水平划分、目前生产采区、开采水平、开采煤层等。2、井筒、主要巷道的布置层位、支护形式、巷道断而等情况说明。3、目前采掘工作面布置、设备配备、生产状态及安全情况的说明。4、矿井瓦防治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系统的设备配备、采用的方法及措施、经抽放后的防突效果、矿井压风自救系
58、统等情况的说明。5、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防尘、防灭火系统、通讯系统、提升运输系统(含机械运送人员)、矿井防治水系统、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情况说明。6、矿山救护队、辅助救护队的情况说明。7、矿井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安全专项资金的提取与使用情况。8、井上下供电系统、以变电所为计算单位的矿井电力负荷统计,入井电缆(型号、截面积、趟数)、井下设备的接地保护。9、以系统为单位,列出矿井现有机电设备清单(含设备型号、功率、主要技术参数、使用时、备用量)。五、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所需资料五、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所需资料1、地质构造资料。2、工程地质及对开采不利的岩石力学条件,各主要开
59、采煤层顶、底板条件(岩性特征)。3、水文地质及水文资料,矿井周边小窑、小煤矿开采情况、开采深度、范围、积水情况及矿区范围内主要水体情况等。4、各煤层瓦斯参数(含量、压力、涌出量、透气性系统),煤与瓦斯突出鉴定相关参数和鉴定结论(鉴定报告)。5、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煤层自然倾向性鉴定报告,矿井热害资料,有毒有害物质组分、放射性物质含量、辐射类型及强度等,地震资料,气象条件。6、生产过程有害因素资料(主要生产环节或者生产工艺的危害因素分析)。(1)附属生产单位或附属设施危险、有害因素资料;(2)矿井相邻情况和废弃巷道情况。(3)矿井区范围内村寨、河流等情况及地面主要地面灾害情况。(4)矿井开采的特
60、殊危险、有害因素的说明。六、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六、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1、矿井开采可能冒落区地面范围资料。2、矿井、水平、采区的安全出口布置、开采顺序、开采方法、采空区处理方法。3、预防冒顶片帮的措施。4、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的措施。5、预防冲击地压(岩爆)的安全措施。6、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安全措施。7、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措施。8、防治矿井火灾的安全措施,特别是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安全措施。9、防治地面洪水的安全措施。10、防治井下突水、涌水的安全措施。11、提升、运输及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的安全运行保障措施。12、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13、爆破安全措施。14、爆破器储存、
61、运输的安全措施。15、矿井气候调节措施。16、防噪声、振动安全措施。17、矿山安全监测设备、仪器仪表资料。18、井口保健站、井下急救站。19、安全标志及其使用情况资料。20、安全生产责任制。21、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2、各工种操作规程。23、建井以来矿井事故统计分析(对事故次数、原因分析等进行列表分析)。七、各种规章制度、规程、措施七、各种规章制度、规程、措施1、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各类规章规程的目录。2、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4、其他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八、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八、安全机构设置及人
62、员配置1、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组织机构图。2、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姓名、工程、证书编号、取证时间)。3、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情况。4、安全专项投资及其使用情况。九、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九、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1、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2、主要通风机检验、检测及运行情况的记录和数据。3、矿井通风测定数据。4、矿井瓦斯测定数据。5、矿井涌水量记录。6、矿井自然发火区记录及其自然情况的数据。7、各类事故情况的记录。8、职工健康监护的数据。9、电机车制动距离、三环链、液压支架、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各类伟感器等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报告及数据资料。10、供电
63、设备(井下开关、电缆等)的检定报告。11、主要通风机、提升绞车、空压、排水泵、瓦斯抽放泵的检验报告。十、安全评价所需的其他资料和数据十、安全评价所需的其他资料和数据1、员工劳动合同(协议)、工伤保险及缴费收据(最近一个月)。2、矿井在用机电设备清单(必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各种仪器仪表清单(见附表)。3、通风巷道失修统计情况。4、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图。5、煤矿事故应急预案,联合排水试验报告,探放水设计。6、爆炸材料库库容量,实际装药量,管理制度。7、依托的矿山救护队及救护队情况(含等级、人员、装备、与矿井距离等)。8、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所度灾害
64、预防和处理计划,救灾演习情况。9、瓦斯报表(近1个月瓦检员井下实测数据、近3个月监系统记录),测风记录(近2个月),矿井通风阻力测试报告。 相关附表 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应提供的基础资料明细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应提供的基础资料明细(机电部分)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系统说明(含图)系统说明(含图)一、矿井提升系统一、矿井提升系统1、 绞车选型; 2、钢丝绳的选型;3、电动机;4、电控选型;5、各种保护、安全装置的选型和防护措施;6、矿井提升运输事故防治措施。二、矿井生产运输系统矿井生产运输系统1、矿井生产运输流程及设备选型;2、采煤生产系统工作流程;3、机巷掘进生产系统工作流程;4、生产辅助运输
65、系统工作流程; 5、输送机安全保护装置,防护措施。 三、矿井排水系统三、矿井排水系统1、矿井排水方案;2、排水顺序。四、矿井供电系统四、矿井供电系统1、地面供电系统;2、井下供电系统; 3、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4、井下电缆:1)电缆的选择 2)电缆敷设 3)电缆连接 4)电缆的使用;5、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选择井下电气设备各种保护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五、主要通风机五、主要通风机1)供电方式、2)试运转前的准备工作、3)试运转情况、4)机房设备配备使用情况。 六、矿井通信保护措施六、矿井通信保护措施1、矿井井下通信线路和对使用安装的选择;2、井下
66、本质安全型电话机的日常维护;3、井下电缆的敷设,连接与维护;4、总配线架的维护。七、自救器的使用情况七、自救器的使用情况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规章制度、原始记录及其他规章制度、原始记录及其他1、上级部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2、提升运输事故防治措施;3、职工教育培训计划;4、机电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机电工人轮训计划、机电工人轮训考试成绩表;5、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得分表;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得分表; 6、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7、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8、人员定位系统花名册;9、 机电设备材料入井记录;10、远方漏电试验记录;11、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试验
67、记录;12、设备检修记录;13、电缆完好检查记录;14、机电部门罚款记录;15、钢丝绳检查记录;16、设备材料回收记录;17、机电管理类措施;18、月检修记录;19、电缆普查表;20、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图;21、便携式瓦斯测定器校验记录。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检定报告及证书检定报告及证书1、接地电阻测验报告;2、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气象局);3、10KV变电所雨季三防机电设备预防性试验;4、井下电器设备电流整定值整定计算;5、一般压力表检定证书;6、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检验报告书;7、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远程漏电试验报告;8、沼气检测报警仪检验报告书(检测单位:省级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9、主要机
68、电设备安全检验报告:通风机、提升机、水泵、空压机(检测单位:省级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1)、压力容器设备使用登记证(技术监督局)(2)、锅炉设备使用登记证(技术监督局)(3)、安全阀校验报告书(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4)、钢丝绳试验证明书(钢丝绳检验站)(5)、连接器检验报告书(资质试验单位)10、10KV变电所电气设备试验报告;11、入井电缆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在用矿产品证书及安全标志在用矿产品证书及安全标志在用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册(要求把主要机电设备,电缆,安全设施,等煤安标志复印成册)。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现场备查资料目录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现场备查资
69、料目录(机电部分)1、钢丝绳检查记录2、主要设备运转日志及交接班记录3、机电设备材料入井记录4、机电设备检修记录5、设备材料回收记录6、电缆完好检查记录7、电缆普查表8、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试验记录9、远程漏电试验记录10、瓦斯测定器校验记录11、机电部门罚款记录12、设备月检查记录13、机电职工教育培训、轮训计划、培训考试成绩表。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与颁证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与颁证煤矿建设项目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煤矿建设项目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新建、改扩建矿井类)(新建、改扩建矿井类)一、主要依据一、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3、关于加强煤矿建
70、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煤监局令第8号)。6、国家煤监局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标准、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等。申办材料直接上报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二、申请人应提交材料二、申请人应提交材料(报件份数:纸质和电子版本各一套)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四份,书写或电脑打印)。2、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文件。3、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最后审批的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批文。4、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正、副本)。5、工商营业执照(正、副
71、本)。6、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合伙执行人、主要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等、各部门、各要害工种等。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按照国家煤监局煤安监办字200442号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编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提供具体内容文本,对操作规程可提交目录清单,并加盖煤矿印章)。8、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9、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登记法人或合伙人、主要矿长必须提交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发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各1人)须提交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发的煤
72、矿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省外的须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交相应聘任的双方签字的聘任书复印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煤矿印章。10、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同一工种至少持有4个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提交期明细登记表,加盖煤矿印章)。1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的证明材料(省煤监局监制煤矿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从业人员培训明细登记表上加盖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四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考试合格的印章)。12、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局出具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收费单据证明)。13、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甲(省外甲级须在项
73、目地省煤监局备案)、乙级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原件;其中评价报告中所附图纸须加盖该评价机构印章。1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文件上年度或本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包括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煤层爆炸危险性报告)。15、矿井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报告及批文。16、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本年度最新的计划,并有主要矿长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签字原件)。17、矿井联合试运转批文。19、矿井安全质量达标验收意见书。20、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设计能力30万吨以上必须提交本矿救护队资质证书;对30万吨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除签订本年度救护协议外,
74、并提交辅助救护队成立批文)。2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属地煤矿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对省煤监局的致函。上述材料厂是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建设(申报)单位公章。三、办理程序三、办理程序见煤矿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图(见下页)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十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十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程序、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程序一、主要依据一、主要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申请验收
75、报告(建设单位)。2、工程建设报告(建设单位)。3、工程设计报告(设计单位)。4、工程情况报告(施工单位)。5、工程监理报告(监理单位)。6、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监部门)。7、安全设施验收结论(煤监部门)。8、环境保护验收结论(环保部门)。9、劳动卫生验收结论(卫生部门)。10、消防设施验收结论(公安消防部门)。11、水保设施验收结论(水利部门)。12、档案验收结论(档案部门)。13、工程质量认证报告(质监部门)。14、联合试运转报告(建设单位)。上述材料中,如为复印或影印件的,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三、办理程序三、办理程序1、省能源局办公室受理;2、处室(煤炭处)审查;3、现场复核;4、省局
76、领导审定或签发;5、下发批文。四、竣工验收范围与权限四、竣工验收范围与权限1、煤矿竣工验收范围包括新建、技术改造、改扩建、资源整合等煤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2、国家核准的新建煤矿建设项目或国家核准煤炭规划矿区内煤炭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验收,国家规划建设矿区以外的煤炭建设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下同)组织验收。省内核准的煤矿建设项目一般由省煤炭管理部门(省能源局)直接负责组织竣工验收。五、竣工验收基本条件五、竣工验收基本条件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文件齐全、有效,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建设项目各阶段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批复文件合
77、法有效。3、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安全评价等备案文件合法有效。4、项目建设单位(投资人)合法,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5、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权合法有效。6、项目单位按生产需要组建了接产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井下从业人员经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7、矿井安全生产主体工程在设计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各单位、单项工程已均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了工程质量认证报告书。8、未按设计建成的工程不影响安全生产。9、地面生产性工业建筑按设计建成,非工业性建筑满足生产需要。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煤矿消防设施、职业病防治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环境保
78、护设施、爆破器材库等均按设计完成,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专项验收。11、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通过档案部门验收。12、建设项目经过16个月的联合试运转(生产),且试生产基本正常,并编制了联合试运转报告。六、竣工验收程序六、竣工验收程序1、煤矿建设项目试生产结束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验收文件和建设项目试生产报告(一式三份)。 2、省能源局、省发改委负责组织的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初审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后,上报省能源局申请验收。经审查,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3、省政府确定的重点
79、煤矿建设项目,可由煤矿企业直接向省能源局申请验收。国家核准的煤矿建设项目,煤矿企业应呈报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上报申请验收。4、经审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煤矿建设项目,省能源局、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由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煤矿安全监察、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和技术专家组成。现场验收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听取建设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报告;核查各类专项验收情况;查勘项目建设实体情况;核查项目建设相关文件与资料;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论。5、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
80、组织竣工验收的省能源局、省发改委向煤矿建设单位下达竣工验收意见书。七、监督管理七、监督管理煤矿建设单位存在以下行为的,暂缓验收或不予验收:1、试生产期间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的暂缓验收。2、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向省能源局、省发改委、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暂缓验收。 3、违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 4、建设单位有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的,不予验收。、煤矿建设项目申请竣工综合验收主要附件、煤矿建设项目申请竣工综合验收主要附件资资 料料 明明 细细1、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2、采矿许可证。3、矿长资格证。4、矿长安全资格证。5、建设项目核准文件。6、地质勘探(补充勘探)报告及批复文件。7、储量核实报
81、告及批复文件。8、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修改)及批文。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及批文。10、施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11、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12、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质量监督资质证书。13、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知(文件)。14、安全设施验收文件。15、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文件。16、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文件。17、消防设施验收文件。18、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明文件。19、地方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供水、供电证明文件。20、井工煤矿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检验报告。21、井工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22
82、、主要设备、仪器和材料检测检验报告。23、建设项目试生产报告(联合试运转报告)。24、验收过程收集的影像资料。25、验收必要的其它文件、图纸、资料等。十三、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十三、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现场复核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程序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程序一、主要依据一、主要依据1、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3、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68号。4、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煤行管字2005260号)。二、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二、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报件份数:纸质1
83、套):1、申请验收报告。2、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4份,并经所属地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签字)。3、开采方案设计。4、开采方案批复。5、安全设施设计批复。6、开办煤矿申请表。7、项目立项建设批文。8、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10、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11、安全生产许可证。12、特种作业人员名单。1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各种图纸(设计图和实际图)。14、排污许可证。15、储量审查意见书。16、灾害评估意见。17、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18、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批文。19、环境影响报告批文。2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批文。21、联合试运转报告。
84、22、综合验收批文。23、煤炭生产许可证现场复核专家咨询报告。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建设(申报)单位公章。项目验收材料上报省能源局。三、办理程序三、办理程序1、省能源局窗口受理;2、处室(煤炭处)审查;3、专家现场复核(咨询单位);4、省局领导审定或签发;5、发证。本项验收可与煤矿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同步进行。相关附表附件一附件一: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附件二附件二: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附件三附件三:煤矿项目准予建设程序性支持文件资料明细附件四附件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附件五附件五: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