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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社会保险政策简介广州市社会保险政策简介提纲v第一章 社会保险概述;v第二章 广州市社会保险政策介绍;v第三章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简介第一章 社会保险概述一、社会保障的概念v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为主体,在政府的管理之下,按照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而提供物质帮助和服务的社会安全制度。v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于物质帮助,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二、基本目标v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其中社会保险是最重要的部分.三、社会保障制度内容四、作用和意义v1、在市场经济条
2、件下,社会保障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方面发挥着特有作用v2、弥补市场分配存在的不足,维护社会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对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无疑具有重要意义.v3、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创造安心工作的心理环境,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v4、只有建立健全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v5、有利于扩大内需经济发展就业扩大收入增加扩大内需的良性循环五、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v1、性质不同v2、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不同v3、对象和职能不同v4、补偿标准不同v5、管理和适用法律不同对象对象作用作用管
3、理管理体制体制商业商业保险保险医疗保险是国家的一种社会保险政是国家的一种社会保险政策,是政府立法、组织实策,是政府立法、组织实施的,是社会福利事业,施的,是社会福利事业,具有具有非盈利性非盈利性是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是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保险,是国家段经营的一种保险,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自愿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自愿参保,具有参保,具有盈利性盈利性属性属性给予相应经济给予相应经济补偿,减轻一补偿,减轻一时的损失。时的损失。保障其基本生保障其基本生活、医疗,维活、医疗,维护社会公平和护社会公平和稳定稳定政府职能部门为主体。政府职能部门为主体。政府财政承担一定责政府财政承担一定
4、责任。任。商业保险公司自行商业保险公司自行经营,按照合同管经营,按照合同管理,自负盈亏理,自负盈亏劳动者肪及劳动者肪及城镇居民城镇居民选择相应选择相应人群(以人群(以健康人群健康人群为主)为主)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第二章 广州市社会保险政策介绍广州市社会保险制度体系v养老保险v医疗保险v失业保险v工伤保险v生育保险养老保险v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v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v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v农村养老保险v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高高级级干干部部医医疗疗照照顾顾公公务务员员医医疗疗补补助助补补充充医医疗疗保保险险特殊人群医疗保
5、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等)(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州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一、如何计算保费?v(一)保险费的计算公式:v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二)缴费基数的规定v1、政策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粤府20001号v缴费个人按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按所属缴费个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总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三金)v(1)养老保险v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上限: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
6、均工资的300%下限: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v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454元/月v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59元/月2、缴费基数上下限v(2)其他险种本人上年度月均应税工资、薪金。上限: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v2007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349元/月v2008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780元/月v2009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下限调整为广州市最低工资(三)缴费比例规定v养老保险养老保险:v1、国有、集体、部分三资企业、外地驻穗单位: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v2、私
7、营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非本市城镇户籍职工:单位缴费比例12%,个人缴费比例8%v3、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2454 20%=490.80元)v医疗保险医疗保险:v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单位)+2%(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v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4% v(自2009年5月1日至12月31日)v7%(单位)+ 2%(个人)+ 0.26%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v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过渡金的计缴过渡金的计缴 用人单位与年满用人单位与年满5050岁的男性职工、岁的男性职工、年满年满4040岁的女性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岁的
8、女性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其职工达到以上年龄至解除或者终止劳时,其职工达到以上年龄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期间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用动关系期间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用人单位应当按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一人单位应当按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一次性计缴过渡金次性计缴过渡金, ,计算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计算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的缴费年限。单位计缴过渡金年限男单位计缴过渡金年限男5050岁(女岁(女4040岁)以岁)以后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此期间已参加医保后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此期间已参加医保年限年限过渡金的缴费标准为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过渡金的缴费标准为上年度本市单位职
9、工月平均工资的7.5。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2%2%,城镇户籍职工个,城镇户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人缴费比例1%1%,农民合同制员工个人不缴费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0.2%(单位)+0.1%(个人)=0.3%v工伤保险:工伤保险:v根据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含职业中毒)事故发生频率,分别按上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征集。具体比例见表一自2009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统一为0.4%表一: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表v一类: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
10、,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0.5%v二类: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机械制造业,专用机械制造
11、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查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1.0%三类:石油加工,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
12、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 1.5%v生育保险:生育保险:0.85例子(养老保险)v例子:非本市城镇户籍职工,上年例子:非本市城镇户籍职工,上年度实发工资度实发工资1 15 50000元元/ /月,基本养老保月,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保费?险月应缴保费?计算过程v缴费基数=275960%= 1655.40 1500元/月;单位部分= 1655.4012%=198.65元/月个人部分= 1655.408%=132.43元/月v每月保费=单位部分+个人部分 = 198.65 + 132.43 =331.08(元/月)(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储存额=个
13、人缴费部分+利息v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基数 8%v利息:按复利率计息个人账户管理v单位和个人同时欠费时,个人账户暂不记账,待足额补缴后才补记个人账户;v单位欠费期间,个人可继续缴费,并记入账户,参保人员办理停保、跨统筹转移、退休,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时,欠费必须补足。v跨统筹转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个人账户支付v农民合同制工退休年龄前,可申请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不得办理退保)v个人账户养老金及历年个人账户调整金,在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支付,当个人账户用完,由统筹基金支付v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
14、亡,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养老保险关系。v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法定继承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个人医疗帐户划入个人医疗帐户划入 基数:基数:在职职工为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在职职工为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退休人员为上年度本市单位险月缴费基数,退休人员为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 比例:比例:3535周岁以下:周岁以下:1 1; 满满3535周岁至周岁至4545周岁以下:周岁以下:2 2; 满满4545周岁至退休前:周岁至退休前:2.82.8; 退休人员:退休人员:5.15.1。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 划入个人帐户。二、保
15、险待遇如何计算?二、保险待遇如何计算?v五项待遇: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v(一)分类1、长期按月待遇:达到按月领取待遇条件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的养老金。2、一次性待遇:含一次性津贴和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时,不符合长期按月待遇条件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3、死亡待遇: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二)长期按月待遇条件及计算办法v1、条件v2、计算办法1、条件vA: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发1978104号)1、条件vB:缴费年限条件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v(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v(2)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
16、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满10年v(3)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满15年v(4)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之后参保补缴,满15年v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 地方养老金。 2、计算办法v(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2、计算办法v1、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v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v(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v(2)本人平
17、均缴费指数。2、计算办法v2、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计算公式。v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v(1)视同缴费指数 v(2)实际缴费指数v(3)补缴指数 2、计算办法v(1)视同缴费指数。v一般人群 v视同缴费指数 = 1993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993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v特殊群体v视同缴费指数 = 本人复员转业、单位改制或离开原单位前12个月月平均基本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计算办法v(2)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v实际月缴费工资指数 = 本人月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计算办法v(3)补缴年限的指数计算。
18、v补缴应参保未参保期间或中断缴费期间所欠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限的指数计算公式:v补缴年限的指数=补缴时计征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v计算结果大于3.0的取3.0。2、计算办法v3、调整系数(a)的计算办法v当平均缴费指数低于0.6时:va=平均缴费指数0.6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2、计算办法v(二)个人账户养老金v个人账户养老金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v计发月数见粤府200696号文中的附件 2、计算办法v(三)过渡性养老金v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计发月数(120或个人账户计
19、发月数)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对应不同计发月数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除此以外,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计算办法v(四)地方养老金v1、发放的对象及条件:v2006年6月30日前已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v2、计算公式:v地方养老金月标准=(广州市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1%v=(28611997)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1%2、计算办法(四)
20、一次性待遇v一次性待遇=一次性老年津贴+个人账户储存额v一次性老年津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1v例:某市属企业职工,2009年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指数为1,缴费年限满8年,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为4000元,其应领一次性待遇?v该职工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7591=2759元v一次性老年津贴=275981=22072元v一次性待遇=220724000=26072元(六)各项死亡待遇v长期按月待遇的退休人员,死亡后,各项死亡待遇计算办法(穗社保函199784号、穗劳险字1994第011号规定):以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具体月数分别如下:v1、丧葬费:3个月,380
21、93=11427元v2、一次性抚恤金:3个月, 38093=11427元v3、供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 1人6个月, 2人7个月,3人8个月v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未满16岁的弟妹医疗保险待遇v住院待遇v门诊特定项目v指定门诊慢性病待遇v普通门(急)诊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配及功能示意图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配及功能示意图基本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险基金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统筹基金统筹基金住院医疗费住院医疗费门诊特定项目门诊特定项目及指定慢性病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医疗费普通门诊医疗费普通门(急)普通门(急)诊医疗费诊医疗费享受待遇起止时间享受待遇起止时间 用用人人单单位位及及其其职职工工按按规规定定参参
22、加加基基本本医医疗疗保保险险并并按按时时足足额额缴缴费费的的, ,参参保保人人员员可可以以在在次次月月享享受受基基本本医医疗疗保保险险待待遇遇。终终止止医医疗疗保保险险关关系系后后,在在停停止止缴缴费费的的次次月月,停停止止享享受受基基本本医医疗疗保保险险待待遇遇,但但个个人人医医疗疗帐帐户户余余额额可可以以继继续使用。续使用。欠费补缴及待遇欠费补缴及待遇 用用人人单单位位和和参参保保人人员员不不按按时时缴缴纳纳医医疗疗保保险险费费(以以下下简简称称欠欠缴缴费费)的的,在在欠欠缴缴费费次次月月起起,参参保保人人员员暂暂不不享享受受基基本本医医疗疗保保险险待待遇遇;在在3 3个个月月内内补补缴缴
23、欠欠缴缴费费用用、利利息息和和滞滞纳纳金金的的,可可以以补补付付延延期期缴缴费费期期间间应应由由统统筹筹基基金金支支付付的的医医疗疗费费用用,累累计计参参保保人人员员缴缴费费年年限限并并将将相相应应金金额额补补划划入入个个人人医医疗疗帐帐户户;在在3 3个个月月后后补补缴缴欠欠缴缴费费用用、利利息息和和滞滞纳纳金金的的,累累计计参参保保人人员员缴缴费费年年限限并并补补划划拨拨个个人人医医疗疗帐帐户户,不不补补付付基基本本医医疗疗保保险险统统筹筹待待遇遇,期期间间参参保保人人员员发发生生的的有关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有关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基金支付范围基金支付范围 医疗保险金支付参保人员的
24、医疗费用,医疗保险金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应当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及基本及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医疗保险的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概念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概念 基基本本医医疗疗费费用用是是指指属属于于基基本本医医疗疗保保险险范范围围的的药药品品、诊诊疗疗和和医医疗疗服服务务项项目目费费用用,但但不不含个人按规定比例先自付的费用。含个人按规定比例先自付的费用。 起起付付标标准准是是指指基基本本医医疗疗保保险险基基金金支支付付前前按按规规定定必必须须先先由由参参保保人人个个人人支支付付的
25、的基基本本医医疗疗费用额度。费用额度。 基基本本医医疗疗费费用用共共付付段段是是指指起起付付标标准准以以上上、基基本本医医疗疗保保险险基基金金最最高高支支付付限限额额以以下下所所对对应应的基本医疗费用。的基本医疗费用。 住院医疗待遇(示意图)住院医疗待遇(示意图)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费用起付标准费用一级医院:一级医院:500500元元二级医院:二级医院:10001000元元三级医院:三级医院:20002000元元退休人员按以上退休人员按以上比例的比例的70%70%计算计算统筹金起付线统筹金起付线共付费用共付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一级医院:一级医
26、院:90;二级医院:;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三级医院:80%。退休人员分别为:退休人员分别为:93%、89.5、86%。个人自付比例:个人自付比例:在职人员在职人员10102020;退休人员;退休人员7 71414。基本医保基本医保基金封顶线基金封顶线大病费用大病费用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医疗补助金支付金支付% %个人个人% %重大疾病补助重大疾病补助金封顶线金封顶线自费费用自费费用个人个人自费自费门门诊特定诊特定项目范围项目范围和和起付标准起付标准肿瘤化疗、放疗肿瘤化疗、放疗及辅助治疗及辅助治疗尿毒症门诊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透析治疗患慢性丙型肝炎患慢性丙型肝炎聚乙二醇干扰素聚乙二醇干
27、扰素2a2a注射注射液治疗液治疗急诊留观急诊留观二、三级定点二、三级定点血友病门诊血友病门诊治治 疗疗肾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抗排异治疗家庭病床一级家庭病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三个月计算一次,三个月计算一次,在职职工为在职职工为500500元、元、退休人员为退休人员为350350元元为为20002000元,每一社元,每一社会保险年度累计计会保险年度累计计算一次算一次不设起付标准不设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不设起付标准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 门诊特定项目门诊特定项目 共付比例:共付比例: 家庭病床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家庭病床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 用,统筹基金
28、按参保人员在一级定点医用,统筹基金按参保人员在一级定点医 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确定。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确定。血友病患者,在本市三级综合定点医血友病患者,在本市三级综合定点医 疗机构门诊就医,使用规定范围的专科疗机构门诊就医,使用规定范围的专科 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 按按8686的比例支付,统筹金每月最高支的比例支付,统筹金每月最高支 付限额标准为付限额标准为45004500元,不滚存、不累计。元,不滚存、不累计。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 门诊特定项目门诊特定项目 共付比例:共付比例: 慢性丙型肝炎患者按规定就医发生的符合慢性丙型肝炎患者按规定就医发
29、生的符合 丙肝门特范围丙肝门特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 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80%80%比例支付,统比例支付,统 筹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筹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3500元,不滚存、元,不滚存、 不累计。不累计。 其他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共付段,其他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共付段,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与住院医疗待遇一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与住院医疗待遇一致。 精神分精神分裂症裂症糖尿糖尿病病高血压病高血压病系统性红斑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帕金森病帕金森病冠心病冠心病指定指定慢性病慢性病病病 种种类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炎指定慢性病医疗待遇基金支付比例:
30、基金支付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他医疗机,其他医疗机构构每病种最高支付限额每病种最高支付限额1元人元人月月不滚存,不累计不滚存,不累计患多种指定慢性患多种指定慢性病的,最多选择病的,最多选择两种享受待遇两种享受待遇按规定就医属按规定就医属于指定慢性病于指定慢性病相应的门诊专相应的门诊专科药品目录范科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围内的药费 待遇标准待遇标准指定慢性病医疗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待遇标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发生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65%由门诊统筹金给予支付;其他医疗机构按50%支付;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
31、,就医发生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55%由门诊统筹金给予支付;其他医疗机构按40%比例支付;统筹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3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在职和退休人员,分别按月缴费获月社平工资标准为基数,每月2%的标准,划入个人医疗账户包干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自2009年7月1日实施,2009年8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失业保险待遇v一、享受条件一、享受条件v(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补缴的从办理之月起计)。v(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v(三)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职工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
32、介绍。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v界定“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必须同时具备两个特征,即“因本人原因”和“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v文件:穗劳社失20006号规定:v一、劳动合同终止;v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v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不含因自动离职而被除名的);v四、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v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v例:v1、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3、即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v2、职工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虽然是因本人的原因,但不是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属“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二、待遇计算办法v(一)城镇户籍失业职工v1 1、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v(1)享受期限:v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视同缴费年限)14年,每满1年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v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份,每满半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v最长期限为24个月。v重新就业后再次非自愿性失业的,本次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而未领的失业保险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v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缴费不满1年再次非自愿性失业,可
34、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v(1998年12月底前已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未领完的期限不再结转)。领取期限的结转:v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其未领取期限自行结转至下次失业时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但在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前已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不再结转。(2)发放标准v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86080%=688元/月(旧)v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穗人社发201059号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调整为:110080%=880元/月2、医疗待遇v(1)医疗补助金v失业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领取人员,可享受医疗补助金
35、和住院医疗费一次性补贴。v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给医疗补助:86010%=86元/月,医疗补助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2)住院医疗费一次性补贴。v住院医疗费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不超过本次医疗费50%的一次性补贴。v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因患严重疾病住院不受次数限制。v必须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v失业保险指定医疗机构按医疗保险的指定医疗机构执行。 v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计划生育的住院医疗费不予以补贴。 (3)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v失业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
36、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后,有关的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原来的医疗补助金和住院医疗费补贴相应取消。v缴费办法:原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改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原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金中代扣。v失业保险金扣缴了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低于当地同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改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v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后,有关的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原来的医疗补助金和住院医疗费补贴相应取消。3、死亡待遇v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享受以下待遇:v(1)丧葬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 :3780(20
37、08年社平)3=11340元v(2)一次性抚恤金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7806=22680元(二)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12计发,以后多缴一个月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后,失业保险关系自行终止。下列情况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下列情况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v(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v(二)已重新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或从事个体劳动的;v(三)参军、升学或出境定居的;v(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v(五)被劳动教养或判刑收监执行的;v(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市“一三一”就业服务(一次就业指导、三次职业介绍、一次
38、自主选择的就业培训)的;v(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工伤保险待遇v1、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内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此项费用也可发生在医疗期满评残后)、工伤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护理费。v2、工伤医疗终结评残后的待遇: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v3、因工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v上述项目并非某工伤(含职业病)者或因工死亡职工(或直系亲属)均可全部享受,须经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后才能享受相应待遇。生育保险条件、待遇(一)享受条件:v缴费满1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保状态。v
39、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v关于非本市城镇户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医疗费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函2007860号)(二)待遇v(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v(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单位按职工实际工资发放。生育津贴高于实际工资收入的,按实际工资收入发放生育津贴低于实际工资收入的,由用人单位补足。v(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v(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
40、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v(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2、享受的假期(女) v享受的假期: 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 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假期、生育津贴计算办法(粤劳社薪1997115号)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v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v晚育假:增加15天;v难产假:增加15-30天(剖腹产30天);v多胎
41、生育假:15天/一个;v流产假:15天/不满2个月,30天/不满4个月,42天/4-7个月,75天/7个月以上;v待遇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v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3、生育医疗服务及相关费用(女) v生育医疗服务: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v医疗费:三大目录(药品、诊疗、祝愿服务设施)内的生育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生育出院后
42、产假期内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担,医院直接与社会保险机构结算。医院等级结算标准结算项目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合计其中合计其中合计其中住院产前检查住院产前检查住院产前检查阴式分娩280021506503200248072036002760840剖宫产410034506504500378072054004560840严重高危妊娠570043001400680052001600妊娠3个月以上引产1300含术前查费用1400含术前查费用1500含术前查费用妊娠3个月以下人流门诊220250300住院630700800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女)v计算办法:以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
43、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v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25%;v难产、多胞胎:50%。5、假期工资(男)v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v由经办机构支付至单位,单位按其实际工资发放。第三章v参保登记、日常业务的办理参保登记、日常业务的办理 v一、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一、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 v2009年10月起,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粤府办200915号)v地税机关负责社保费征缴环节中的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欠、查处、划解财政专户等工作。v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地税机关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参保登记、记账和待遇核发。 v二、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二、新参保
44、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v(一)到社保局领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v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A4复印件;v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A4复印件。v(二)办理税务登记证:v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v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v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v4、场地证明;v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v(三)办理缴费登记、费种核定:v1、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SF050)一式2份;v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v3、执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v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同时办理税务登记的不需提供);v5、社保局核发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45、。v四、到银行签订ETS协议:地税局版本的ETS协议书(一式三份)。v五、到地税办理ETS扣款协议:在银行办理的ETS协议。 新参保单位业务办理流程图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流程图三、申报缴费基数、缴费v全责征收后,社会保险费实行按月申报当月缴纳。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内,向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参保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及应缴数额。如无变化可不申报,地方税务机关将按上月应缴数额征收。v注:区别于以往社保基金中心每年7月申报缴费基数,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不变更,现为每月申报。v缴费通过地税网上办税大厅直接划扣,一般每月最后一天为当月缴费期限。三、单位人员增减变动的办理已参保单位当月人员有变动的,需在当月15日前办理增员或减员手续,方式为网上办理或前台办理。遇节假日申报期限会有所调整,具体见地税网。v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把一份劳动合同交劳动者本人,并由劳动者在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上签名确认。用人单位自招用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到就业服务机构(劳动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v用人单位续用流动人员,应自续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劳动合同期内与流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应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