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合同管理》PPT课件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590030184 上传时间:2024-09-12 格式:PPT 页数:22 大小:1.3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的合同管理》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项目的合同管理》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项目的合同管理》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项目的合同管理》PPT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项目的合同管理》PPT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项目的合同管理》PPT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的合同管理》PPT课件(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9/12/20241目 录n项目和项目管理项目和项目管理n项目管理的启动项目管理的启动n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组织n项目的时间管理项目的时间管理n项目的成本管理项目的成本管理n项目的质量管理项目的质量管理n项目的合同管理项目的合同管理 项目的合同管理项目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概述合同管理概述合同法律基础合同法律基础工程索赔工程索赔9/12/20243建设单位政府金融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供应商工程项目合同(按照计价方式分类按照计价方式分类)n单价合同(固定、可调)单价合同(固定、可调)n总价合同(固定、可调)总价合同(固定、可调)n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

2、合同合同管理n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称。n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的手段。n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统性的、动态性的。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指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指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3、、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的协议。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的是(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的是()nA.企业内部管理关系企业内部管理关系B.买卖关系买卖关系nC.婚姻关系婚姻关系D.行政管理关系行政管理关系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n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注:注:“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4、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该合同成立。”n口头形式口头形式n其他形式其他形式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n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n标的;标的;n数量;数量;n质量;质量;n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n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n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要约邀请)(要约邀请)要约要约承诺承诺n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n要约: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n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效力

5、n对要约人的法律约束力:要约一经生效,对要约人的法律约束力: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不得随意撤销。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不得随意撤销。n对受要约人的法律约束力:要约生效以后,对受要约人的法律约束力:要约生效以后,只有受要约人才有权作出承诺只有受要约人才有权作出承诺使合同成立,使合同成立,受要约人的承诺应在受要约人的承诺应在约定的承诺期限约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内作出,并且不得对要约作出出,并且不得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否,否则合同不能成立。则合同不能成立。承诺产生法律效力的条件n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n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n承诺的内容应

6、该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的内容应该与要约的内容一致n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生效要件n合同的主体合格合同的主体合格n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n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同无效合同n合同虽已成立,但因不具备生效的要件,合同虽已成立,但因不具备生效的要件,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n合同虽已成立,但存在着法定的可撤销因合同虽已成立,但存在着法定的可撤销因素,一方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素,一方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后予以撤销的合同。确认后予以撤销的合

7、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n合同虽已成立,但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合同虽已成立,但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的合同。的合同。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n合同虽已成立,但在一定事实发生或一定合同虽已成立,但在一定事实发生或一定期限届至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期限届至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合同的类型n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家利益n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n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n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n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8、n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n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n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危订立的合同案例n今年今年8月初,农民于某的儿子于刚(化名)高考后,被山东某大学录月初,农民于某的儿子于刚(化名)高考后,被山东某大学录取,但近万元的学费,使于刚的父亲犯了愁。一日,教于刚历史的老取,但近万元的学费,使于刚的父亲犯了愁。一日,教于刚历史的老师鞠某到于刚家来祝贺,听于刚说起此事,遂将身上仅有的师鞠某到于刚家来祝贺,听于刚说起此事,遂将身上仅有的360元钱元钱给了于刚。感激之余,于刚父子极力挽留鞠某留下吃饭。吃饭时,对给了于刚。感

9、激之余,于刚父子极力挽留鞠某留下吃饭。吃饭时,对文物多少有点研究的鞠某,发现于刚家的桌子上有一很旧的彩绘瓷盘,文物多少有点研究的鞠某,发现于刚家的桌子上有一很旧的彩绘瓷盘,便问于刚的父亲该瓷盘的来历,于刚的父亲说自己也不知道,见鞠某便问于刚的父亲该瓷盘的来历,于刚的父亲说自己也不知道,见鞠某对瓷盘爱不释手,就说:对瓷盘爱不释手,就说:“鞠老师,如果你喜欢,就拿着吧,反正不鞠老师,如果你喜欢,就拿着吧,反正不值钱。值钱。”鞠某再三推让,于刚的父亲执意相送。事后,鞠某将该瓷盘鞠某再三推让,于刚的父亲执意相送。事后,鞠某将该瓷盘拿到有关部门鉴定,发现该瓷盘是明朝时期的文物,估价拿到有关部门鉴定,发现

10、该瓷盘是明朝时期的文物,估价1万元,鞠万元,鞠某遂以某遂以8000元的价格卖出。一个星期后,于刚父亲知晓此事,找到元的价格卖出。一个星期后,于刚父亲知晓此事,找到鞠某,要求鞠某将该瓷盘还给他,但鞠某却认为,当时是于刚之父自鞠某,要求鞠某将该瓷盘还给他,但鞠某却认为,当时是于刚之父自愿赠送,拒绝退还。于刚之父便一张状纸将鞠某告上法庭。愿赠送,拒绝退还。于刚之父便一张状纸将鞠某告上法庭。于刚之父能索回该瓷盘吗?于刚之父能索回该瓷盘吗?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n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n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n无处分权的行为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无处分权的

11、行为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同n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的履行n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 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法第合同法第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12、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n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期限内提供证明。 抗辩权n指在双务合同的履行中,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指在双务合同的履行中,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履行自己的债务

13、时,另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不履行自己的债务时,另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n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n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 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法经过协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人依法经过协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n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 指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指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

14、为。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n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 指合同当事人依法使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指合同当事人依法使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n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n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严格责任原则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严格责任原则不需要证明违约方有过错,也无须违约方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需要证明违约方有过错,也无须违约方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补偿性原则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补偿性原则n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