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新旧版本对比培训课件(机电运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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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对比版对比*煤矿煤矿 _年年_月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机电专业新旧版本对照)(机电专业新旧版本对照)目目 录录第二章第二章 开采开采 第三节 采掘机械第九章第九章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第一节 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第二节 立井提升第三节 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第四节 提升装置第五节 空气压缩机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九条 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2、:(一)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者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打开其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对人员无危险后,方可接通电源。(八)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以内有人工作时,必须护帮护顶,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七条 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发出预警发出预警信号信号,确认人员无危险后,方可接通电源。采煤机

3、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者检修时,必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割部离合器。(五)更换截齿和滚筒时,采煤机上更换截齿和滚筒时,采煤机上下下3m范围内范围内,必须护帮护顶,禁止操作液禁止操作液压支架压支架。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第二章第二章 开采开采第三节 采掘机械

4、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七十一条 使用掘进机掘进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二)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三)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四)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五)掘进机作业时,应当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 小于3MPa

5、,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者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六)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七)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者作业。 第一百一十九条 使用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掘进,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开机前,在确认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启动。采用遥控操作时,司机必须位于安全位置。开机、退机、调机时,必须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二)作业时,应当使用内、外喷雾装置,(二)作业时,应当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

6、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内喷雾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外喷雾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4MPa。(三)截割部运行时,严禁人员在截割臂下停留和穿越,机身与煤(岩)壁之间严禁站人。(四)在设备非操作侧,必须装有紧急停转按钮(连续采煤机除外 )。(五)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六)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七)停止工作和交班时,必须将切割头落地,并断开电源开关。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条 使用运煤车、铲车、

7、梭车、履带式行走支架、锚杆钻车、给料破碎机、连续运输系统或者桥式转载机等掘进机后配套设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所有安装机载照明的后配套设备启动前必须开启照明,发出开机信号,确认人员离开,再开机运行。设备停机、检修或者处理故障时,必须停电闭锁。(二)带电移动的设备电缆应当有防拔脱装置。电缆必须连接牢固、可靠,电缆收放装置必须完好。操作电缆卷筒时,人员不得骑跨或者踩踏电缆。(三)运煤车、铲车、梭车制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作业时行驶区间严禁人员进入;检修时,铰接处必须使用限位装置。(四)给料破碎机与输送机之间应当设联锁装置;给料破碎机行走时两侧严禁站人。(五)连续运输系统或者桥式转载机运行时

8、,严禁在非行人侧行走或者作业。(六)锚杆钻车作业时必须有防护操作台,支护作业时必须将临时支护顶棚升至顶板。非操作人员严禁在锚杆钻车周围停留或者作业。(七)履带行走式支架应当具有预警延时启动装置、系统压力实时显示装置,以及自救、逃逸功能。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七十四条 使用耙装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耙装机作业时必须照明。(二)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三)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必须使用可靠的

9、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机道,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四)耙装作业开始前,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段的上方。(五)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与牢固程度,必须根据岩性条件在作业规程中作出明确规定。(六)在装岩(煤)前,必须将机身和尾轮固定牢靠。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倾斜井巷移动耙装机时,下方不得有人。倾斜井巷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必须打护身柱或者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倾斜井巷使用耙装机时,必须有防止机身下滑的措施。(七)耙装机作业时,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许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第七十五条 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

10、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使用耙装机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耙装机作业时必须有有照明。(二)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可靠。(三)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在巷道拐弯段装岩(煤)时,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机道,并有专人指挥和进行进行信号联系。(四)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和牢固程度,必须根据岩性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五)耙装机在装岩(煤)前,必须将机身和尾轮固定牢靠。耙岩机运行时,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倾斜井巷中中移动耙装机时,下方不得有人。上山施工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必须设护身

11、柱或者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倾斜井巷使用耙装机时,必须有防止机身下滑的措施。(六)耙装机作业时,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许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七)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和石门揭煤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三条 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应当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

12、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巷道内应当有充分照明。(三)应当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四)应当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五)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应当装设:1. 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2. 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六)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应当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制动装置。(七)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八)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当设过桥。(九)带式输送机应当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

13、当加设软制动装置。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百七十四条 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材料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二)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以及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三)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三)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四)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五)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软制动且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六)在大于(六)在大于16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的倾斜井

14、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当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当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施。(七)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八)机头、机尾及搭接处,应当有照明。八)机头、机尾及搭接处,应当有照明。(九)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当(九)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当设防护栏及警示牌。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当设过设防护栏及警示牌。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当设过桥。桥。(十)输送带设计安全系数,应当按下列规定选取:(十)输送带设计安全系数,应当按下列规定选取:1.棉织物芯输送带,棉织物芯输送带,89;2.尼

15、龙、聚酯织物芯输送带,尼龙、聚酯织物芯输送带,1012;3.钢丝绳芯输送带,钢丝绳芯输送带,79;当带式输送机采取可;当带式输送机采取可控软启动、制动措施时,控软启动、制动措施时,57。第九章第九章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第一节第一节 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 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装设下列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1过速保护;2过电流和

16、欠电压保护;3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4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5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二)在倾斜井巷中,必须装设弹簧式或者重锤式制动闸,制动闸的性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制动力矩与设计最大静拉力差在闸轮上作用力矩之比不得小于2,也不得大于3;2在事故断电或者各种保护装置发生作用时能自动施闸。第三百七十五条 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或者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上、下人员的20m区段内输送带至巷道顶部的垂距不得小于1.4m,行驶区段内的垂距不得小于1m。下行带乘人时,上、下输送带间的垂距不得小于1m。(二)输送带的宽度不得小于0.8m,运行速度

17、不得超过1.8m/s。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绳槽至带边的宽度不得小于60mm。(三)乘坐人员的间距不得小于4m。乘坐人员不得站立或者仰卧,应当面向行进方向,并严禁携带笨重物品和超长物品,严禁抚摸输送带侧帮。(四)上、下人员的地点应当设有平台和照明。上行带下人平台的长度不得小于5m,宽度不得小于0.8m,并有栏杆。上、下人的区段内不得有支架或者悬挂装置。下人地点应当有标志或者声光信号,在距下人区段末端前方2m处,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在卸煤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入煤仓的设施。(五)运送人员前,必须卸除输送带上的物料。(六)应当装有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搭乘人员或者其他人员操作的紧

18、急停车装置。(七)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应当设断带保护装置。 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三百七十五条 新建矿井不得使用钢丝绳牵引带式新建矿井不得使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生产矿井输送机。生产矿井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守下列规定: (一)装设过速保护、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二)在倾斜井巷中,必须在低速驱动轮上装设液控盘式失效安全型制动装置,制动力矩与设计最大静拉力差在闸轮上作用力矩之比应当在23之间;制动装置应当具备手动和自动双重制动功能。(三)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

19、列规定:1.输送带至巷道顶部的垂距,在上、下人员的20m区段内不得小于1.4m,行驶区段内不得小于1m。下行带乘人时,上、下输送带间的垂距不得小于1m。2.输送带的宽度不得小于0.8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8m/s,绳槽至输送带边的宽度不得小于60mm。3.人员乘坐间距不得小于4m。乘坐人员不得站立或者仰卧,应当面向行进方向。严禁携带笨重物品和超长物品,严禁抚摸输送带侧帮。4.上、下人员的地点应当设有平台和照明。上行带平台的长度不得小于5m,宽度不得小于0.8m,并有栏杆。上、下人的区段内不得有支架或者悬挂装置。下人地点应当有标志或者声光信号,距离下人区段末端前方2m处,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

20、全装置。在机头机尾下人处,必须设有人员越位的防护设施或者保护装置,并装设机械式倾斜挡板。5.运送人员前,必须卸除输送带上的物料。6.应当装有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乘坐人员或者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七条 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低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应当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二)在高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当使用矿用防

21、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者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如果使用架线电机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沿煤层或者穿过煤层的巷道应当砌碹或者锚喷支护;2.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3.采用炭素滑板或者其他能减小火花的集电器;4.架线电机车应当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三)掘进的岩石巷道中,可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者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四)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内,应当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者矿用防爆柴油机车。(五)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应当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者矿用防爆型柴油机

22、车。 第三百七十六条 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轨道机车的选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突出矿井必须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车。(二)新建高瓦斯矿井不得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高瓦斯矿井在用的架线电机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沿煤层或者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采用砌碹或者锚喷支护;2.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 3.采用炭素滑板或者其他能减小火花的集电器。(三)低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应当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车。低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可使用架线电机车,并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四)各种车辆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20112011版版

23、-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八条 机车司机应当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应当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者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应当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第三百五十一条 采用机车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列车或者单独机车都应当前有照明,后有红灯。(二)正常运行时,机车应当在列车前端。(三)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应当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四)列车通过的风门,应当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

24、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五)巷道内应当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者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者视线有障碍时,都应当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六)应当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七)2机车或者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应当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八)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九)在弯道或者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当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在新建和改扩建的大型矿井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当设置信号集中闭塞系统。 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三百七十

25、七条 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生产矿井同一水平行驶生产矿井同一水平行驶7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同一水平行驶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同一水平行驶5台及以上机车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新建大型矿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新建大型矿井的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井的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或者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或者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二)列车或者单独机车均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三)列车通过的风门,应当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

26、装置。(四)巷道内应当装设路标和警标。(五)定期检查和维护机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者失爆时,机车不得使用。(六)正常运行时,机车应当在列车前端。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或者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有车辆或者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号。(七)2辆机车或者2列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八)同一区段线路上,不得同时行驶非机动车辆。(九)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十)机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对机车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启动前,必须关闭车门并

27、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者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取下控制手把(钥匙),扳紧停车制动。在运输线路上临时停车时,不得关闭车灯。(十一)新投用机车应当测定制动距离,之后每年测定1次。运送物料时制动距离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制动距离不得超过20m。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条 采用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二)排出的各种有害气

28、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其浓度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三)各部件不得用铝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当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油箱及管路应当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的最大容量不得超过8h的用油量。(四)燃油的闪点应当高于70。(五)应当配置适宜的灭火器 第三百七十八条第三百七十八条 使用的使用的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具有发动机排气超温、冷却(一)具有发动机排气超温、冷却水超温、尾气水箱水位、润滑油压力水超温、尾气水箱水位、润滑油压力等保护装置。等保护装置。(二)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7,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

29、150。(三)发动机壳体发动机壳体不得采用铝合金制造;非金属部件部件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油箱及管路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最大容量不得超过8h用油量。(四)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四)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95。(五)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尾气排(五)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尾气排放应满足相关规定放应满足相关规定(六)必须配备灭火器。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二条 新建或者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 7t及其以上机车或者 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当采用不低于

30、30kg/m的钢轨。第三百七十七条 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运行的轨道,应当采用不小于22kg/m的钢轨。轨道的铺设质量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第三百五十三条 矿井轨道应当按标准铺设。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铺设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扣件应当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二)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三)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四)在曲线段内应当设置轨距拉杆(五)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当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

31、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当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当捣实。对道床应当经常清理,应当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同一线路应当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第三百八十条第三百八十条 轨道线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运行7t及以上机车、3t及以上矿车,或者运送或者运送15t及以上载荷的矿井、采区主要巷道轨及以上载荷的矿井、采区主要巷道轨道线路,道线路,应当使用不小于30kg/m的钢轨;其他线其他线路应当使用不小于路应当使用不小于18kg/m的钢轨。的钢轨。(二)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运行的轨道线路,应当采用不小于22kg/m的钢轨。(三)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

32、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四)轨道线路应当按标准铺设,使用期间使用期间应当加强维护及检修。应当加强维护及检修。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四条 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当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二)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应当用导线或者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不得大于下列规定:1. 15kg/m钢轨,0.00027;2. 18

33、kg/m钢轨,0.00024;3. 22kg/m钢轨,0.00021;4. 24kg/m钢轨,0.00020;5. 30kg/m钢轨,0.00019;6. 33kg/m钢轨,0.00018;7. 38kg/m钢轨,0.00017;8. 43kg/m钢轨,0.00016。(三)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应当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1列车的长度。对绝缘点应当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可靠绝缘。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联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第三百五十五条 架线电机车使用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

34、00V。 第三百八十一条第三百八十一条 采用架线电机车运输时,采用架线电机车运输时,架空线及轨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架空线及轨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架空线悬挂高度、与巷道顶或者棚梁(一)架空线悬挂高度、与巷道顶或者棚梁之间的距离等,应当保证机车的安全运行。之间的距离等,应当保证机车的安全运行。(二)架空线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00V。(三)轨道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当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2.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者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应当符合要求。3.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

35、,必须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联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八条 长度超过1.5km的主要运输平巷,上下班时应当采用机械运送人员。第三百六十五条 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垂深超过50m时,应当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二条 长度超过1.5km的主要运输平巷或者高差超过5

36、0m的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运送人员。运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送人员的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严禁使用非乘人装置运送人员。严禁使用非乘人装置运送人员。严禁人、物料混运。严禁人、物料混运。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八条 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二)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m。(三)驱动装置应当有制动器。(

37、四)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五)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应当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六)在运行中人员要坐稳,不得引起吊杆摆动,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得触及邻近的任何物体。(七)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八)每日应当对整个装置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专项设计。(一)有专项设计。(二)吊椅中心至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二)吊椅中心至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7m,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

38、于间距不得小于0.8m,固定抱索器的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固定抱索器的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1.0m。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于0.2m,在上下人站处不大于,在上下人站处不大于0.5m。乘坐间距不应当小于牵引钢丝绳。乘坐间距不应当小于牵引钢丝绳5s的运行距离,且不得的运行距离,且不得小于小于6m。除采用固定抱索器的架空乘人装置外,应当设置乘人间距提示或者保护装置。除采用固定抱索器的架空乘人装置外,应当设置乘人间距提示或者保护装置。(三)固定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三)固定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8,可摘挂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可摘挂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

39、超过25,运行速度应当满足表,运行速度应当满足表6的规定。运行速度超过的规定。运行速度超过1.2m/s时,不得采用固定抱索器;运行速度超时,不得采用固定抱索器;运行速度超过过1.4m/s时,应当设置调速装置,并实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严禁人员在非乘人站上下。时,应当设置调速装置,并实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严禁人员在非乘人站上下。 表表6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速度规定巷道坡度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速度规定巷道坡度/()28252520201414固定抱索器固定抱索器0.81.2可摘挂抱索器可摘挂抱索器-1.21.41.7(四)驱动系统应当设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安全制动装置必须(四)驱动系统

40、应当设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安全制动装置必须设置在驱动轮上。设置在驱动轮上。(五)各乘人站设上下人平台,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不小于(五)各乘人站设上下人平台,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不小于1m,路面应当进行,路面应当进行防滑处理。防滑处理。(六)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设置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六)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设置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应当有下降、越位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应当有断轴的保护措施。断轴的保护

41、措施。 减速器应当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各上下人减速器应当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各上下人地点应当设置信号通信装置。地点应当设置信号通信装置。(七)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提升系统同巷布置时,必须设置电气闭锁,两种(七)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提升系统同巷布置时,必须设置电气闭锁,两种设备不得同时运行。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带式输送机同巷布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设备不得同时运行。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带式输送机同巷布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离措施。(八)巷道应当设置照明。(八)巷道应当设置照明。(九)每日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九)每

42、日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检查,每年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次检查,每年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安全检测检验。次安全检测检验。(十)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十)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六条 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应当有顶盖,车辆上应当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当断绳时,防坠器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 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三百八十四条 新建、扩建矿井,严禁采新建、扩建矿井,严禁采用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生产矿井在用的普通轨

43、用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生产矿井在用的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斜井人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车辆必须设置可靠的制动装置。断绳(一)车辆必须设置可靠的制动装置。断绳时,制动装置既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时,制动装置既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二)必须设置使跟车工在运行途中任何地(二)必须设置使跟车工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点都能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三)多水平运输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三)多水平运输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必须有区别。(四)人员上、下地点应当悬挂信号牌。任(四)人员上、下地点应当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

44、平必须有信号显示。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必须有信号显示。(五)应当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五)应当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制动装置把手的位置。手动制动装置把手的位置。(六)每班运送人员前,应当检查人车的连(六)每班运送人员前,应当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制动装置,并先空载运行一次。接装置、保险链和制动装置,并先空载运行一次。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九条 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每班发车前,应当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

45、、轮轴和车闸等。(二)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者腐蚀性的物品,或者附挂物料车。(三)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四)人员上下车地点应当有照明,架空线应当安设分段开关或者自动停送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应当切断该区段架空线电源。(五)双轨巷道乘车场应当设信号区间闭锁,人员上下车时,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五条 采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每班发车前,应当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车门(防护链)车门(防护链)和车闸等。(二)严禁同时运送易燃易爆易燃易爆或者腐蚀性的物品,或者附挂物料车。(三)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四)人员上下车地点应当

46、有照明,架空线必须设置分段开关或者自动停送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必须切断该区段架空线电源。(五)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置信号区间闭锁,人员上下车时,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六)应当设跟车工,遇有紧急情况时立即(六)应当设跟车工,遇有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七)两车在车场会车时,驶入车辆应当停(七)两车在车场会车时,驶入车辆应当停止运行,让驶出车辆先行。止运行,让驶出车辆先行。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一条 倾斜井巷使

47、用绞车提升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轨道的铺设质量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并采取轨道防滑措施。(二)托绳轮(辊)按设计要求设置,并保持转动灵活。(三)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卷距离。过卷距离根据巷道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计算确定,并有1.5倍的备用系数。(四)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具有足够的空间。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三百八十八条 倾斜井巷使用提升机或者绞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轨道防滑措施。(二)按设计要求设置托绳轮(辊),并保持转动灵活。(三)井巷上端的过卷距离,应当根据巷道倾角、设计载荷、最

48、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计算确定,并有1.5倍的备用系数。(四)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具有足够的空间。(五)提升信号参照本规程第四百零五)提升信号参照本规程第四百零三条和第四百零四条规定。三条和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六)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应(六)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应当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当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者装载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者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者偏载严重有翻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者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车危险时,严禁

49、发出开车信号。(七)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七)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二条 人力推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者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二)推车时应当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者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应当及时发出警号。(三)

50、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八十九条 人力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者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二)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者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三)严禁放飞车和在巷道坡度大于7时人力推车。(四)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四)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或者阻

51、车器将车辆稳住。或者阻车器将车辆稳住。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六条 单轨吊车、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的运行坡度、运行速度和载荷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胶套轮材料和钢轨的摩擦系数不得小于0.4。设备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之间以及对开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间隙,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 使用的单轨吊车、卡轨车、齿轨车、胶套轮车、无极绳连续牵引车,使用的单轨吊车、卡轨车、齿轨车、胶套轮车、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应

52、当符合下列要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运行坡度、速度和载重,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值。(一)运行坡度、速度和载重,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值。(二)安全制动和停车制动装置必须为失效安全型,制动力应当为额定牵引力的(二)安全制动和停车制动装置必须为失效安全型,制动力应当为额定牵引力的1.52倍。倍。(三)必须设置既可手动又能自动的安全闸。安全闸应当具备以下性能:(三)必须设置既可手动又能自动的安全闸。安全闸应当具备以下性能:1绳牵绳牵引式运输设备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引式运输设备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30%时,其他设备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时,其他设备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5%时,时,能自动施闸;施闸时的空动时间

53、不大于能自动施闸;施闸时的空动时间不大于0.7s。2在最大载荷最大坡度上以最大设计速在最大载荷最大坡度上以最大设计速度向下运行时,制动距离应当不超过相当于在这一速度下度向下运行时,制动距离应当不超过相当于在这一速度下6s的行程。的行程。3在最小载荷最在最小载荷最大坡度上向上运行时,制动减速度不大于大坡度上向上运行时,制动减速度不大于5m/s2。(四)胶套轮材料与钢轨的摩擦系数,不得小于(四)胶套轮材料与钢轨的摩擦系数,不得小于0.4。(五)柴油机和蓄电池单轨吊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的牵引机车或者头车上,必(五)柴油机和蓄电池单轨吊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的牵引机车或者头车上,必须设置车灯和喇叭,列车

54、的尾部必须设置红灯。须设置车灯和喇叭,列车的尾部必须设置红灯。(六)柴油机和蓄电池单轨吊车,必须具备(六)柴油机和蓄电池单轨吊车,必须具备2路以上相对独立回油的制动系统,必路以上相对独立回油的制动系统,必须设置超速保护装置。司机应当配备通信装置。须设置超速保护装置。司机应当配备通信装置。(七)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绳牵引卡轨车、绳牵引单轨吊车,还应当符合下列要(七)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绳牵引卡轨车、绳牵引单轨吊车,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求:1.必须设置越位、超速、张紧力下降等保护。必须设置越位、超速、张紧力下降等保护。2.必须设置司机与相关岗位工之间的必须设置司机与相关岗位工之间的信号联络装置;设有跟

55、车工时,必须设置跟车工与牵引绞车司机联络用的信号和通信信号联络装置;设有跟车工时,必须设置跟车工与牵引绞车司机联络用的信号和通信装置。在驱动部、各车场,应当设置行车报警和信号装置。装置。在驱动部、各车场,应当设置行车报警和信号装置。3.运送人员时,必须设置运送人员时,必须设置卡轨或者护轨装置,采用具有制动功能的专用乘人装置,必须设置跟车工;制动装置卡轨或者护轨装置,采用具有制动功能的专用乘人装置,必须设置跟车工;制动装置必须定期试验。必须定期试验。4.运行时,绳道内严禁有人运行时,绳道内严禁有人。5.车辆脱轨后复轨时,必须先释放牵引钢车辆脱轨后复轨时,必须先释放牵引钢丝绳的弹性张力;人员严禁在

56、脱轨车辆的前方或者后方工作。丝绳的弹性张力;人员严禁在脱轨车辆的前方或者后方工作。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九十一条 采用单轨吊车运输时,应采用单轨吊车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柴油机单轨吊车运行巷道坡度不大于(一)柴油机单轨吊车运行巷道坡度不大于25,蓄电池单轨吊车不大于,蓄电池单轨吊车不大于15,钢丝绳单轨吊,钢丝绳单轨吊车不大于车不大于25。(二)必须根据起吊重物的最大载荷设计起(二)必须根据起吊重物的最大载

57、荷设计起吊梁和吊挂轨道,其安装与铺设应当保证单轨吊吊梁和吊挂轨道,其安装与铺设应当保证单轨吊车的安全运行。车的安全运行。(三)单轨吊车运行中应当设置跟车工。起(三)单轨吊车运行中应当设置跟车工。起吊或者下放设备、材料时,人员严禁在起吊梁两吊或者下放设备、材料时,人员严禁在起吊梁两侧;机车过风门、道岔、弯道时,必须确认安全,侧;机车过风门、道岔、弯道时,必须确认安全,方可缓慢通过。方可缓慢通过。(四)采用柴油机、蓄电池单轨吊车运送人(四)采用柴油机、蓄电池单轨吊车运送人员时,必须使用人车车厢;两端必须设置制动装员时,必须使用人车车厢;两端必须设置制动装置,两侧必须设置防护装置。置,两侧必须设置防

58、护装置。(五)采用钢丝绳牵引单轨吊车运输时,严(五)采用钢丝绳牵引单轨吊车运输时,严禁在巷道弯道内侧设置人行道。禁在巷道弯道内侧设置人行道。(六)单轨吊车的检修工作应当在平巷内进(六)单轨吊车的检修工作应当在平巷内进行。若必须在斜巷内处理故障时,应当制定安全行。若必须在斜巷内处理故障时,应当制定安全措施。措施。(七)有防止淋水侵蚀轨道的措施。(七)有防止淋水侵蚀轨道的措施。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三百九十二条 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时,应当遵

59、守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下列规定:(一)严禁非防爆、不完好无轨胶轮车下井运行。(一)严禁非防爆、不完好无轨胶轮车下井运行。(二)驾驶员持有(二)驾驶员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三)建立无轨胶轮车入井运行和检查制度。(三)建立无轨胶轮车入井运行和检查制度。(四)设置工作制动、紧急制动和停车制动,工作(四)设置工作制动、紧急制动和停车制动,工作制动必须采用湿式制动器。制动必须采用湿式制动器。 (五)必须设置车前照明灯和尾部红色信号灯,配(五)必须设置车前照明灯和尾部红色信号灯,配备灭火器和警示牌。备灭火器和警示牌。(六)运行中应当符合以下要

60、求:(六)运行中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运送人员必须运送人员必须使用专用人车,严禁超员;使用专用人车,严禁超员;2.运行速度,运人时不超过运行速度,运人时不超过25km/h,运送物料时不超过,运送物料时不超过40km/h;3.同向行驶车辆必同向行驶车辆必须保持不小于须保持不小于50m的安全运行距离;的安全运行距离;4.严禁车辆空挡滑行;严禁车辆空挡滑行;5.应当设置随车通信系统或者车辆位置监测系统;应当设置随车通信系统或者车辆位置监测系统;6.严禁严禁进入专用回风巷和微风、无风区域。进入专用回风巷和微风、无风区域。(七)巷道路面、坡度、质量,应当满足车辆安全(七)巷道路面、坡度、质量,应当满足车

61、辆安全运行要求。运行要求。(八)巷道和路面应当设置行车标识和交通管控信(八)巷道和路面应当设置行车标识和交通管控信号。号。(九)长坡段巷道内必须采取车辆失速安全措施。(九)长坡段巷道内必须采取车辆失速安全措施。(十)巷道转弯处应当设置防撞装置。人员躲避硐(十)巷道转弯处应当设置防撞装置。人员躲避硐室、车辆躲避硐室附近应当设置标识。室、车辆躲避硐室附近应当设置标识。(十一)井下行驶特殊车辆或者运送超长、超宽物(十一)井下行驶特殊车辆或者运送超长、超宽物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

62、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条 立井中升降人员,应当使用罐笼或者带乘人间的箕斗。在井筒内作业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者救急罐升降人员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凿井期间,立井中升降人员可采用吊桶,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当采用不旋转提升钢丝绳。 (二)吊桶必须沿钢丝绳罐道升降。在凿井初期,尚未装设罐道时,吊桶升降距离不得超过40m;凿井时吊盘下面不装罐道的部分也不得超过40m;井筒深度超过100m时,悬挂吊盘用的钢丝绳不得兼作罐道使用。 (三)吊桶上方必须装保护伞。 (四)吊桶边缘上不得坐人。 (五)装有物料的吊桶不得乘人。 (六)用自动

63、翻转式吊桶升降人员时,必须有防止吊桶翻转的安全装置。严禁用底开式吊桶升降人员。 (七)吊桶提升到地面时,人员必须从井口平台进出吊桶,并只准在吊桶停稳和井盖门关闭以后进出吊桶。双吊桶提升时,井盖门不得同时打开。 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三百九十三条 立井提升容器和载荷,必立井提升容器和载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立井中升降人员应当使用罐笼。在井筒内作业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者救急罐升降人员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二)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二)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三)罐笼和箕斗的最大提升载

64、荷和最大提(三)罐笼和箕斗的最大提升载荷和最大提升载荷差应当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最大载升载荷差应当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最大载荷差运行。荷差运行。(四)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四)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第九章第九章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第二节立井提升第二节立井提升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一条 专为升降人员和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包括有乘人间的箕斗)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乘人层顶部应当设置可以打开的铁

65、盖或者铁门,两侧装设扶手。 (二)罐底必须满铺钢板,如果需要设孔时,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门;两侧用钢板挡严,并不得有孔。 (三)进出口必须装设罐门或者罐帘,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门或者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门轴必须防脱。 (四)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五)单层罐笼和多层罐笼的最上层净高(带弹簧的主拉杆除外)不得小于1.9,其他各层净高不得小于1.8。带弹簧的主拉杆必须设保护套筒。 (六)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当不小于0.18m2。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当明确规定。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第三百

66、九十四条第三百九十四条 专为升降人员和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必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乘人层顶部应当设置可以打开的铁盖或者铁门,两侧装设扶手。(二)罐底必须满铺钢板,如果需要设孔时,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门;两侧用钢板挡严,并不得有孔。(三)进出口必须装设罐门或者罐帘,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门或者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门轴必须防脱。(四)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升降无升降无轨胶轮车时,必须设置专用定车或者锁车装置。轨胶轮车时,必须设置专用定车或者锁车装置。(五)单层罐笼和多层罐笼的最上层净高(带弹簧的主拉杆除外)不

67、得小于1.9,其他各层净高不得小于1.8。带弹簧的主拉杆应当设保护套筒。(六)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当不小于0.18m2。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当明确规定。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七)严禁在罐笼同一层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七)严禁在罐笼同一层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升降无轨胶轮车时,仅限司机一人留在车内,且按提升升降无轨胶轮车时,仅限司机一人留在车内,且按提升人员要求运行。人员要求运行。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五条 提升容器

68、的罐耳在安装时与罐道之间所留的间隙:使用滑动罐耳的刚性罐道每侧不得超过5mm,木罐道每侧不得超过10mm;钢丝绳罐道的罐耳滑套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差不得大于5mm;采用滚轮罐耳的组合钢罐道的辅助滑动罐耳,每侧间隙应当保持1015mm。第三百八十六条 罐道和罐耳的磨损达到下列程度时,必须更换: (一)木罐道任一侧磨损量超过15mm或者其总间隙超过40mm。 (二)钢轨罐道轨头任一侧磨损量超过8mm,或者轨腰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25%;罐耳的任一侧磨损量超过8mm,或者在同一侧罐耳和罐道的总磨损量超过10mm,或者罐耳与罐道的总间隙超过20mm。 (三)组合钢罐道任一侧的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50%。

69、 (四)钢丝绳罐道与滑套的总间隙超过15mm。 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三百九十六条 提升容器的罐耳与罐道之间的间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安装时,罐耳与罐道之间所留间隙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使用滑动罐耳的刚性罐道每侧不得超过5mm,木罐道每侧不得超过10mm。2.钢丝绳罐道的罐耳滑套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差不得大于5mm。3.采用滚轮罐耳的矩形钢罐道的辅助滑动罐耳,每侧间隙应当保持1015mm。(二)使用时,罐耳和罐道的磨损量或者总(二)使用时,罐耳和罐道的磨损量或者总间隙达到下列限值时,必须更换:间隙达到下列限值时,必须更换:1.木罐道任一木罐道任一侧磨损量超过侧磨损量超过15mm或者总间隙超过或者

70、总间隙超过40mm。2.钢钢轨罐道轨头任一侧磨损量超过轨罐道轨头任一侧磨损量超过8mm,或者轨腰磨,或者轨腰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25%;罐耳的任一侧磨损量;罐耳的任一侧磨损量超过超过8mm,或者在同一侧罐耳和罐道的总磨损量,或者在同一侧罐耳和罐道的总磨损量超过超过10mm,或者罐耳与罐道的总间隙超过,或者罐耳与罐道的总间隙超过20mm。3.矩形钢罐道任一侧的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矩形钢罐道任一侧的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50%。4.钢丝绳罐道与滑套的总间隙超过钢丝绳罐道与滑套的总间隙超过15mm。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

7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条 检修人员站在罐笼或者箕斗顶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在罐笼或者箕斗顶上,必须装设保险伞和栏杆。(二)必须佩带保险带。(三)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不得超过2m/s。(四)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零一条 检修人员站在罐笼或者箕斗顶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在罐笼或者箕斗顶上,必须装设保险伞和栏杆。(二)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必须系好系好保险带。(三)提升容器的运行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不得超过2m/s。(四)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2011

72、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七条 立井提升装置的过卷和过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罐笼和箕斗提升,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不得小于表6所列数值。 (二)吊桶提升,其过卷高度不得小于按表确定数值的1/2。 (三)在过卷高度或者过放距离内,应当安设性能可靠的缓冲装置。缓冲装置应当能将全速过卷(过放)的容器或者平衡锤平稳地停住;并保证不再反向下滑(或者反弹)。吊桶提升不受此限。 (四)过放距离内不得积水和堆积杂物。 第四百零七条第四百零七条 立井提升装置的过卷和过放应

73、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罐笼和箕斗提升,过卷和过放距离距离不得小于表8所列数值。(二)在过卷和过放距离距离内,应当安设性能可靠的缓冲装置。缓冲装置应当能将全速过卷(过放)的容器或者平衡锤平稳地停住,并保证不再反向下滑或者反弹。(三)过放距离距离内不得积水和堆积杂物。(四)缓冲托罐装置必须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查和保养。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八条 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绳到货后,应当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当妥善保

74、管备用,防止损坏或者锈蚀。 (二)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三)保管超过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直径为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有厂家合格证书,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可以不进行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所要求的检验。第四百零一条 使用中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在定期检测时,安全系数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 (一)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二)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 (三)专为升降物料用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第四百一十条第四百一

75、十条 新钢丝绳的使用与管理,必须遵守下新钢丝绳的使用与管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列规定:(一)钢丝绳到货后,应当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一)钢丝绳到货后,应当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应当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者锈蚀。应当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者锈蚀。(二)每根钢丝绳的出厂合格证、验收检验报告等(二)每根钢丝绳的出厂合格证、验收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应当保存完整。原始资料应当保存完整。(三)存放时间超过(三)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四)钢丝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四)钢丝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

76、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曲和扭转3种试验,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种试验,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和判定: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做升降人员;达到,不得用做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做升降物料。,不得用做升降物料。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本规程第本规程第四百零八四百零八条条的规定时,的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该钢丝绳不得使用。(五)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五)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六)专用于斜井提升物料且直径不大于(六)专用于斜井提升物料且直

77、径不大于18mm的的钢丝绳,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检验报告等,外观检查无钢丝绳,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检验报告等,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的,可以不进行本条(一)、(三)所要求锈蚀和损伤的,可以不进行本条(一)、(三)所要求的检验。的检验。 第九章第九章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九条 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78、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个月检验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1次。 (二)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次检验,以后每隔个月检验次。摩擦轮式绞车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直径为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第四百零二条 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和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绳悬挂前的检验: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 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做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做升降物料;

79、2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本规程第四百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二)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试验结果,仍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 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2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本规程第四百零条在用钢丝绳的规定时,该钢丝绳应当更换。(三)新绳和在用绳的韧性指标必须符合表8的规定。 第四百一十一条第四百一十一条 在用钢丝绳的检验、检查与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在用钢丝绳的检验、检查与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定:(一)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

80、自悬(一)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挂使用后每6个月进行个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次性能检验;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12个月检验个月检验1次。次。(二)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悬挂使用(二)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悬挂使用12个月内须进行个月内须进行第第1次性能检验,以后每次性能检验,以后每6个月检验个月检验1次。次。(三)缠绕式提升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可以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三)缠绕式提升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可以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弯曲2种试验。试验结果,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出现下列情种试验。试验结果,以公称直径为准进

81、行计算和判定。出现下列情况的钢丝绳,必须停止使用:况的钢丝绳,必须停止使用: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比达到25%时;时;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本规程第本规程第四百零八四百零八条条规定时。规定时。(四)摩擦式提升钢丝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四)摩擦式提升钢丝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专用于斜井提升物料且直径不大于及专用于斜井提升物料且直径不大于18mm的钢丝绳,不受本条(一)、的钢丝绳,不受本条(一)、(二)限制。(二)限制。(五)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五)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平衡钢丝

82、绳、罐道绳、防坠器次,平衡钢丝绳、罐道绳、防坠器制动绳制动绳(包括缓冲绳包括缓冲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钢丝、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钢丝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每周至少检查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每周至少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者锈蚀较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者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当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当在检查时剪下。检查多的一段应当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当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当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结果应当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六)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当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采取防(六)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当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采取

83、防腐措施。摩擦提升钢丝绳的摩擦传动段应当涂、浸专用的钢丝绳增摩脂。腐措施。摩擦提升钢丝绳的摩擦传动段应当涂、浸专用的钢丝绳增摩脂。(七)平衡钢丝绳的长度必须与提升容器过卷高度相适应,防止过(七)平衡钢丝绳的长度必须与提升容器过卷高度相适应,防止过卷时损坏平衡钢丝绳。使用圆形平衡钢丝绳时,必须有避免平衡钢丝绳卷时损坏平衡钢丝绳。使用圆形平衡钢丝绳时,必须有避免平衡钢丝绳扭结的装置。扭结的装置。(八)严禁平衡钢丝绳浸泡水中。(八)严禁平衡钢丝绳浸泡水中。(九)多绳提升的任一根钢丝绳的张力与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九)多绳提升的任一根钢丝绳的张力与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10%。 20112011版版-2

84、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二十二条 通过天轮的钢丝绳必须低于天轮的边缘,其高差:提升用天轮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悬吊用天轮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倍。天轮的各段衬垫磨损达到1根钢丝绳直径的深度时,或者沿侧面磨损达到钢丝绳直径的1/2时,必须更换。 第四百二十一条第四百二十一条 通过天轮的钢丝绳必须低于天轮的边缘,其高差:提升用天轮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悬吊用天轮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倍。天轮和摩擦轮绳槽衬垫磨损达到下列限值,必须更换:(一)天轮绳槽衬垫磨损达到1

85、根钢丝绳直径的深度,或者沿侧面磨损达到钢丝绳直径的1/2。(二)摩擦轮绳槽衬垫磨损剩(二)摩擦轮绳槽衬垫磨损剩余厚度小于钢丝绳直径,绳槽磨余厚度小于钢丝绳直径,绳槽磨损深度超过损深度超过70mm。 第九章第九章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第四节提升装置第四节提升装置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二十七条 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者出车平台)0.5m时,必须能

86、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 (二)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三)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四)限速装置:提升速度超过3m/s的提升绞车必须装设限速装置,以保证提升容器(或者平衡锤)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2m/s。如果限速装置为凸轮板,其在1个提升行程内的旋转角度应当不小于270。 (五)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当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六)闸间隙保护装置:当闸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或者自动断电。 (七)松绳保护装置:缠绕式提升绞车必须设置松绳保护装置并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在钢丝绳松弛时

87、能自动断电并报警。箕斗提升时,松绳保护装置动作后,严禁受煤仓放煤。 (八)满仓保护装置: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仓满时能报警和自动断电。 (九)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当提升容器(或者平衡锤)到达设计减速位置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 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限速装置和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应当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 立井、斜井缠绕式提升绞车应当加设定车装置。 第四百二十三条第四百二十三条 提升装置必须按下列要求装设安全保护:(一)过卷和过放保护:过卷和过放保护: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者出车平台)0.5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二)超速保护超速保护: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

88、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三)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四)限速保护限速保护:提升速度超过3m/s的提升机应当装设限速保护,以保证提升容器或者平衡锤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2m/s。当减速段速度超过设定值的当减速段速度超过设定值的10%时,必须能自动断电,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五)提升容器位置位置指示保护:当位置指示失效时,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六)闸瓦间隙保护闸瓦间隙保护:当闸瓦瓦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报警并闭锁下次开车并闭锁下次开车。(七)松绳保护松绳保护:缠绕式提升机应当设置松绳保护装置并接入安全回路或者报警回路。箕斗提升时,松绳

89、保护装置动作后,严禁受煤仓放煤。(八)仓位超限保护仓位超限保护: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仓位超限时,能报警并闭锁开车并闭锁开车。(九)减速功能保护减速功能保护:当提升容器或者平衡锤到达设计减速点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十)错向运行保护错向运行保护:当发生错向时,能自动断电,当发生错向时,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过卷保护、超速保护、限速保护和减速功能保护应当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缠绕式提升机应当加设定车装置。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

90、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二十九条 保险闸必须采用配重式或者弹簧式的制动装置,除可由司机操纵外,还必须能自动抱闸,并同时自动切断提升装置电源。 常用闸必须采用可调节的机械制动装置。 对现用的使用手动式常用闸的绞车,如设有可靠的保险闸时,可继续使用。 用于辅助物料运输的滚筒直径在0.8m及其以下的绞车或者提升重量在8t以下的凿井用稳车,可用手动闸。 第四百二十五条第四百二十五条 机械制动装置机械制动装置应当采用弹簧式,能实现工作制应当采用弹簧式,能实现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工作制动必须采动和安全制动。工作制动必须采用可调节的机械制动装置。安全用可调节的机械制动装置。安全制动必须有并联冗余的回油通道。制动必须

91、有并联冗余的回油通道。双滚筒提升机每个滚筒的制动装双滚筒提升机每个滚筒的制动装置必须能够独立控制,并具有调置必须能够独立控制,并具有调绳功能。绳功能。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一条 保险闸或者保险闸第一级由保护回路断电时起至闸瓦接触到闸轮上的空动时间:压缩空气驱动闸瓦式制动闸不得超过0.5s,储能液压驱动闸瓦式制动闸不得超过0.6s,盘式制动闸不得超过0.3s。对斜井提升,为保证上提安全制动不发生松绳而必须延时制动时,上提空动时间不受此限。盘式制

92、动闸的闸瓦与制动盘之间的间隙应当不大于2mm。保险闸施闸时,杠杆和闸瓦不得发生显著的弹性摆动。 第四百二十六条第四百二十六条 提升机机械制动装置的性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闸空动时间:盘式制动装置,不得超过0.3s;径向制动装置径向制动装置,不得超过0.5s。(二)盘形闸的闸瓦与闸盘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2mm。(三)制动力矩倍数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三)制动力矩倍数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制动装置产生的制动力矩与实际提升最大载荷旋制动装置产生的制动力矩与实际提升最大载荷旋转力矩之比转力矩之比K值不得小于值不得小于3。2.对质量模数较小的对质量模数较小的提升机,上提重载保险闸的制动减速度超过

93、本规提升机,上提重载保险闸的制动减速度超过本规程规定值时,程规定值时,K值可适当降低,但不得小于值可适当降低,但不得小于2。3.在调整双滚筒提升机滚筒旋转的相对位置时,制在调整双滚筒提升机滚筒旋转的相对位置时,制动装置在各滚筒闸轮上所发生的力矩,不得小于动装置在各滚筒闸轮上所发生的力矩,不得小于该滚筒所悬重量(钢丝绳重量与提升容器重量之该滚筒所悬重量(钢丝绳重量与提升容器重量之和)形成的旋转力矩的和)形成的旋转力矩的1.2倍。倍。4计算制动力矩计算制动力矩时,闸轮和闸瓦的摩擦系数应当根据实测确定,时,闸轮和闸瓦的摩擦系数应当根据实测确定,一般采用一般采用0.300.35。 20112011版版

94、-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四条 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每班升降人员前,应当先开次空车,检查绞车动作情况;但连续运转时,不受此限。 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第四百二十八条第四百二十八条 提升机操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主要提升装置应当配有正、副司机。自动化运行的专用于提升物。自动化运行的专用于提升物料的箕斗提升机,可不配备司机值守,料的箕斗提升机,可不配备司机值守,但应当设图像监视并定时巡检。

95、但应当设图像监视并定时巡检。(二)升降人员的主要提升装置(二)升降人员的主要提升装置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三)每班升降人员前,应当先空载运行次,检查提升机动作情况;但连续运转时,不受此限。(四)如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机运行,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机运行,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五条 新安装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次检查,每年进行次测试,认

96、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检查验收和测试内容,应当包括下列项目: (一)本规程第四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各保险装置。 (二)天轮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无轮缘变形和轮辐弯曲现象。 (三)电气、机械传动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情况。 (四)各种调整和自动记录装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动作状况和精密程度。 (五)检查常用闸和保险闸的各部间隙及连接、固定情况,并验算其制动力矩和防滑条件。 (六)测试保险闸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对于摩擦轮式绞车,要检验在制动过程中钢丝绳是否打滑。 (七)测试盘形闸的贴闸压力。 (八)井架的变形、损坏、锈蚀和震动情况。 (九)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况。 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

97、的缺陷,必须提出改进措施,并限期解决。 第四百二十九条第四百二十九条 新安装的矿井提升机,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专门升降人员及混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应当每年进行合提升的系统应当每年进行1次性能检测,其他次性能检测,其他提升系统提升系统每3年进行1次性能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一条第四百三十一条 矿井应当在地面矿井应当在地面集中设置空气压缩机站。在井下设置集中设置空气压缩机站。在井下设置空气压缩设备时

98、,应当遵守以下规定:空气压缩设备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应当采用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一)应当采用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严禁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严禁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二)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和储气罐(二)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和储气罐应当分别设置在应当分别设置在2个独立硐室内,且应个独立硐室内,且应当保证独立通风。当保证独立通风。(三)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设置(三)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设置在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具有新鲜风在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具有新鲜风流的巷道中。流的巷道中。(四)应当设自动灭火装置。(四)应当设自动灭火装置。(五)运行时必须有人值守。(五)运行时必须有人值守。 第九章第九章 运输

99、、提升和空气压缩机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第五节空气压缩机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20112011版版-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九条 空气压缩机的风包,在地面应当设在室外阴凉处,在井下应当设在空气流畅的地方。在井下,固定式压缩机和风包应当分别设置在2个硐室内。风包内的温度应当保持在120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可自动切断电源和报警。 风包上必须装有动作可靠的安全阀和放水阀,并有检查孔。必须定期清除风包内的油垢。新安装或者检修后的风包,应当用1.5倍空气压缩机工作压

100、力做水压试验。在风包出口管路上必须加装释压阀,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释放压力应当为空气压缩机最高工作压力的1.251.4倍。 第四百三十三条第四百三十三条 空气压缩机站的储气罐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储气罐上装有动作可靠的安全阀和放水阀,并有检查孔。定期清除风包内的油垢。(二)新安装或者检修后的储气罐,应当用1.5倍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做水压试验。(三)在储气罐出口管路上必必须须加装释压阀,其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释放压力应当为空气压缩机最高工作压力的1.251.4倍。(四)避免阳光直晒地面空气(四)避免阳光直晒地面空气压缩机站的储气罐。压缩机站的储气罐。 20112011版版-

101、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比20112011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62016版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八条 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空气压缩机吸气口必须设置过滤装置。 空气压缩机必须使用闪点不低于215的压缩机油。 第四百三十四条第四百三十四条 空气压缩设备的保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的排气(一)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温度不得超过120,离心式空气,离心式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压缩机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130,必须,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并报警。并报警。 (二)储气罐内的温度应当保持(二)储气罐内的温度应当保持在在120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可自动切断电源并置,在超温时可自动切断电源并报警。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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