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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讲:韩非子The Philosophy of Han Fei Tzu 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非為人口吃,不能道說,而善著書。與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為不如非。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諫韓王,韓王不能用。於是韓非疾治國不務修明其法制,執勢以御其臣下,富國彊兵而以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於功實之上。觀往者得失之變,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十餘萬言。 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 此韓非之所著書也。秦因急攻韓。韓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 韓非,韓之諸公子
2、也。今王欲并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秦始皇 法家 法、术与势 道与理 历史一. 法家法家渊源法家代表人物 1. 法家渊源法家者流,蓋出於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制。易曰先王以明罰飭法,此其所長也。及刻者為之,則無教化,去仁愛,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於殘害至親,傷恩薄厚。 (汉书艺文志) 2. 法家代表人物李悝 商鞅 申不害 慎到 韓非二. 法、术、势法术势 二柄二. 法、术、势 1. 法 商鞅重法“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
3、罚必于民心,赏存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韩非子定法) 2. 术 申不害重术“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定法) Have A Break! 3. 势 慎到重势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蚓蚁同矣,则失其所乘也。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敬重也。(韩非子难势) 4. 二柄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 (二柄)三
4、. 道与理道与理缘道理三. 道与理 1. 道与理“道”不是什么精神主宰,没有任何神秘色彩。他明确地讲:“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合)也。”(解老) “道”不是在万“理”之外的另一种规律,“道”就在万“理”之中。 “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随时,与理相应。”(解老) 韩非第一次把自然界的规律分为“道”和“理”。他说:“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解老)这就是说,“理”是构成每一具体事物的具体规律,而“道”是使万物所以成为那个样子的一般规律。 “万物各异理,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解老) 2.缘道理 “先物行先理动之谓前识。前识者,无缘而忘(妄)意度也。”(解老)
5、“因天之道,反形之理,督参鞠之,终则有始,虚以静后,未尝用己”(扬权) “夫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解老) “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备内) 四. 历史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宋有人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 (韩非子五蠹) 五. 思考为什么说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 韩非子是如何论述道和理的。谈谈韩非子的历史观?Next Time:董仲舒提前阅读重点文献阅读参考书目的相关部分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