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保险法条文对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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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2 页新保险法新保险法2002年保险法年保险法目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二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第三章保险公司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 经纪人经纪人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理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八章附则 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二章第二章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 第一节第一节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第二节第二

2、节 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节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章第三章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 第四章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第五章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第六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保险代理人和保险 经纪人经纪人 第七章第七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第八章第八章 附附 则则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3 页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

3、任,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等条件时时承担给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第二条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

4、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4 页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业务。 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依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依法设立的保险组织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法设立的保险组织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适用本法。适用本法。第六条第六条 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

5、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保险公司以本法规定的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性质的保险组织,由法律、行政外的其他性质的保险组织,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法规另行规定。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5 页第八条保险业和银行业、证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广东金融学院保险

6、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6 页第九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管理职责。第九条第九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负责对保险业实机构依照本法负责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施监督管理。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7 页第十二条第一款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

7、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利益。第二款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第二款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第一款投保第一款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险利益。 第二款投保人对保险标第二款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险合同无效。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8 页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一)

8、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险利益的,合同无效。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9、;(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利益。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9 页第四十八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广东

10、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0 页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

11、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者附期限。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同。 广东金融学院保

12、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1 页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

13、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14、足以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2 页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投保人因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对保险事故的发生

15、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应当退还保险费。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

16、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3 页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17、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日起逾二年的除

18、外。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4 页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

19、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生效力。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5 页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

20、(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6 页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

21、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险人。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7 页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或

22、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及时一次性通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

23、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证明和资料。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8 页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及时作出核定;情

24、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第二

25、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

26、者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给付保险金义务。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9 页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不属于付保险金的请求后

27、,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20 页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当

28、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21 页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

29、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

30、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22 页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31、人或者限制民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23 页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

32、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

33、人死亡在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先。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

34、修改对照 第 24 页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的现金价值。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

35、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25 页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

36、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

37、始之日起至合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26 页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

38、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险金的责任。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27 页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

39、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第一款第一款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直接向该第三者

40、赔偿保险金。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28 页第九十四条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规定。 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保险公司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式:(一)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 (二)国(二)国有独资公司。有独资公司。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四条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设立监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事会。监事会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专家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代表组成,对专家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代表组成,对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提取各项准备金

41、、最低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提取各项准备金、最低偿付能力和国有资产偿付能力和国有资产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29 页保值增值等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保值增值等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适用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的规定。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法和其

42、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30 页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币二亿元;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资本;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董事、监事和高

43、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一)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验的高级

44、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关的其他设施。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31 页第七十条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列材料:(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围等;(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45、三)筹(三)筹建方案;(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建方案;(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会计报告;(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料。 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提交下列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文件、资料: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

46、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资料。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32 页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 设立保险公司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设立保险公司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当依照本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后,申请人应当依照本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保险公司的筹建。保险公司的筹建。具备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向保具备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申请表和下列有关文险监督管理

47、机构提交正式申请表和下列有关文件、资料:(一)保险公司的章程;(二)股件、资料:(一)保险公司的章程;(二)股东名册及其股份或者出资人及其出资额;(三)东名册及其股份或者出资人及其出资额;(三)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资信证明和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有关资料;(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五)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资明;(五)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资格证明;(六)经营方针和计划;(七)营业格证明;(六)经营方针和计划;(七)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八)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八)保险监

48、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33 页第七十一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自收到设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自收到设立保险公司的正式申请文件之日起六个月立保险公司的正式申请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

49、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内,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34 页第七十二条申请人应当自收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35 页第七十三条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具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具备本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可备本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可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请。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国务院保险

50、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开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经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由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由批准部门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凭批准部门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51、36 页第七十五条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构,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书;(一)设立申请书;(二)拟设机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和(二)拟设机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材料;市场分析材料;(三)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三)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关证明材料;(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其他材料。 第八十条第八十条 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境内外内外设立分支机构,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设立分支机

52、构,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构批准,取得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37 页第七十六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保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自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分支机构经营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3

53、8 页第七十七条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及其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分支机构,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39 页第七十九条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 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内外设立代表机构,须经保险监督管理外设立代表机构,须经保险监督管

54、理机构批准。机构批准。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40 页第八十条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代表机构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理机构批准。代表机构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第一百七十五条外国保险机构未经国务院保外国保险机构未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机构予以取缔,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

55、元以下的罚款。罚款。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41 页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的代表机构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首席代表可以责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首席代表可以责令撤换;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代表机构。令撤换;情节严重的

56、,撤销其代表机构。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42 页第八十一条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与保险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与保险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由国务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43 页第八十二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7、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44 页(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

58、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45 页第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46 页第八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保险公司应当按

59、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妥善保管业务经营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妥善保管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活动的完整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前款规定的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前款规定的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管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原始凭证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及有关资料。

60、前款规定的账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前款规定的账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算,不得少于十年。不得少于十年。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47 页第八十八条保险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保险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报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应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说明理由。当说明理由。广东金

61、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48 页第九十条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49 页第一百四十九条被整顿、被接管的保险

62、被整顿、被接管的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50 页第九十一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63、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偿金;(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第八十九条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所欠税款;(三)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四)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破产

64、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的,按照比例分配。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51 页(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一)项规定(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四)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破产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公司职工的平均工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资计算。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65、52 页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等等保险业务;保险业务;(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

66、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二)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53 页第一百条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形下统筹使用:(一)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形下统筹使用:(一)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人提供救济;(二

67、)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二)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济;(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保险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保险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法,由国务院制定。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七条 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保险保障

68、基金应当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54 页第一百零三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当办理再保险。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第一百条第一百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

69、成的最大损失范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应当办理再保险。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55 页第一百零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再保险,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再保险,并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并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 第一百零四条

70、第一百零四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限制或者禁止保险公司向中国境外的保险限制或者禁止保险公司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或者接受中国境公司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或者接受中国境外再保险分入业务。外再保险分入业务。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56 页第一百零六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基金份额等有价证

71、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五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买卖政府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

72、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 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规定。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57 页第一百零七条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

73、证券投资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办法,由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门制定。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58 页第一百零八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对关联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交易的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59 页第一百一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保险公司应当按

74、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真实、准确、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完整地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保险产品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保险产品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60 页第一百一十一条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售的人员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前款规定的保险销售人员的范围和管前款规定的保险销售人员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75、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61 页第一百一十三条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使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构应当依法使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得转让、出租、出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62 页第一百一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平、合理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

76、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本法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本法规定,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定,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63 页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77、,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扣或者其他利益;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

78、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知义务; (四)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四)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者其他利益;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64 页(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六)故意编造未曾发(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经发生的保

79、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七)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八)委托未取得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牟取不正当利益;(五)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五)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65 页(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十)

80、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十一)以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市场秩序;(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十三)违反法律、行政保险人的商业秘密;(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

81、构规定的其他行为。为。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66 页第一百六十二条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吊销业务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九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

8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或者拒不履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或者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处以五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行为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的工作人员,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款;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67 页情节严重的,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或者责令情节严重的,限制保险公司

83、业务范围或者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停止接受新业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阻碍投保人履行如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或者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非法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非法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68 页 改正,对保险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改正,对保险公司处以五万元

84、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或者责令停止重的,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或者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接受新业务。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69 页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一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机构或者个人。保险代理

85、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五条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70 页第一百一十九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

86、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凭保险监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凭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凭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凭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发的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记。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二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保险经纪人

87、应当具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当具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71 页(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百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或者未取得经营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或者未取得

88、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由保险监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非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

89、,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或者经纪业务活动的,由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或者经纪业务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下的罚款。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72 页第一百二十条以公司形式设立保险专

90、业以公司形式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专业代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限额。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注册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本或者出资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91、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73 页第一百二十一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保险经纪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好,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74 页第一百二十二条个人保险代理人、保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

92、险监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75 页第一百二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经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代理机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构、保险经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7

93、6 页第一百六十七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一)未按照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保职业责任保险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二)未按照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业务收支情况的。业务收支情况的。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77 页第一百二十七条

94、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保险代理人的责任。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八条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

95、承担责任。人承担责任。 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78 页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

96、、被保险人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

97、为: (一)(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务;(四)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79 页(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

98、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立保险合同;(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不正当利益;(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十)泄露在业务活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

99、、被保险人的商业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秘密。(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立保险合同。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80 页第一百六十六条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100、销业务许可证。可证。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条 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受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者经纪业务许可证。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81 页第一百三十二条

10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险经纪人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解散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立分支机构或者解散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管理机构批准。第一百六十八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变更组织形式的,由保险监分支机构或者变更组织形式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下的罚款。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82 页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理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

102、理第一百三十四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遵循依法、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83 页第一百三十五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有关保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有关保险业监督管理的规章。险业监督管理的规章。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84 页第一百

103、三十七条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止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85 页第一百三十九条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104、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管对象,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办理再保险;(二)(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办理再保险;(二)限制业务范围;(三)限制向股东分红;(四)限制业务范围;(三)限制向股东分红;(四)限制固定资产购置或者经营费用规模;(五)限制固定资产购置或者经营费用规模;(五)限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六)限制增设限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六)限制增设分支机构;(七)责令拍卖不良资产、转让保分支机构;(七)责令拍卖不良资产、转让保险业务;(八)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险业务;(八)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九)限制商业性广告;(十)员

105、的薪酬水平;(九)限制商业性广告;(十)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86 页第一百四十五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实行接管:(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司的偿付能力的。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因接管而变

106、化。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87 页第一百五十条保险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保险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或者依法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或者偿偿付能力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付能力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标准,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保险市场秩序、标准,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保险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并公告,依法及时组织清算机构予以撤销并公告,依法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六条 保险公司违反法律、行政保险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吊销经营

107、保险法规,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依法撤销。由保险监督管业务许可证的,依法撤销。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理机构依法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88 页第一百五十一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89 页第一百五十二条保险公司的股东利用保险公司的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偿关联交易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危

108、及公司偿付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付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在按照要求改正前,国务院保险令改正。在按照要求改正前,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拒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的保险公司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的保险公司股权。股权。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90 页第一百五十三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需要,可以与保险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需要,可以与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其就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管理谈

109、话,要求其就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91 页第一百五十四条保险公司在整顿、接管、撤保险公司在整顿、接管、撤销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国务院保销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以下措施:以下措施:(一)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一)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

110、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他权利。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92 页第一百五十五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保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进行现场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二)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检查;(二)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三)询问当事人及与被调查事件调查取证;(三)询问当事人及与被调查事

111、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关的事项作出说明;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93 页(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等资料;(五)查阅、复制保险公司、保登记等资料;(五)查阅、复制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以及与被调查事件有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以及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

112、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予以封存;件和资料予以封存; (六)查询涉嫌违法经营(六)查询涉嫌违法经营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94 页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以及与涉嫌违法事项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以及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七)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七)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隐匿违法资金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

113、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损重要证据的,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冻结或者查封。人批准,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冻结或者查封。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采取前款第(一)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采取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措施的,应当经保险第(二)项、第(五)项措施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采取第(六)项措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采取第(六)项措施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施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批准。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95 页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

114、,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监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的,被检查、调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的,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96 页第一百五十六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应当配合。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

115、修改对照 第 97 页第一百五十七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98 页第一百五十八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保险监督管

116、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配合。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99 页第一百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聘任违反本法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从业资格的人员的,由不具有任职资格、从业资格的人员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00 页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转让、出违反本法规定,转让、出租、出借业务许可证的,由保险监督管理租、出借业务许可证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处一万元以上十

117、万元以下的罚款;情机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可证。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01 页第一百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款:(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二)未

118、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信息、资料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款、保险费率备案的;(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信息的。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文件和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将应当报送备案的险种(二)未按照规定将应当报送备案的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

119、案的。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02 页第一百七十三条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至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单一百六十一条至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1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或者从业资格。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03 页第一百七十四条个人保险代理人违反本法个人保险代理人违反本法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其资格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其资格证书。证书。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人员从事个人保险代理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人员从事个人保险代理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

121、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04 页第一百七十九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05 页第一百八十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

122、法给予处分:(一)违反规定批准机构的设立的;(二)分:(一)违反规定批准机构的设立的;(二)违反规定进行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审批的;违反规定进行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审批的;(三)违反规定进行现场检查的;(四)违反(三)违反规定进行现场检查的;(四)违反规定查询账户或者冻结资金的;(五)泄露其规定查询账户或者冻结资金的;(五)泄露其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的;(六)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的;(六)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七)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二条 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设立对不符合本法规定

123、条件的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予以批准,或者对不符合保险保险公司的申请予以批准,或者对不符合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或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或者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构成犯者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06 页第一百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07 页第八章附则第八章

124、附则第一百八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入保险公司应当加入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加入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加入保险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业的自律性组织,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新旧保险法主要修改对照 第 108 页第一百八十六条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政法规另行规定。强制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强制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五条 国家支持发展为农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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