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流程培训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投标流程培训PPT(4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招投招投标工作流程工作流程主要内容招标投标概述招标投标概述1招投标流程招投标流程2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问题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问题3中标合同的变更中标合同的变更4第一讲:招投标概述案例:案例:福建省某市重点教育工程,由市计委批准立项,投资780万元。此项目施工单位由业主经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批准不招标,奖励给了某建设集团承建,双方只签订了施工合同招投标法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除此之外,无一规定授权某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有批准依法应招标的项目可以不招标的权利。本案中未经招投标
2、将工程给某建设集团承建是违法的,该施工合同无效。那么,哪些那么,哪些项目是需要目是需要进行招投行招投标的呢的呢?一、需要招标的项目一、需要招标的项目1、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工程建设项目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各包括使用各级政府政府财政性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事业单位自有位自有资金及借金及借贷资金的建金的建设项目目 3、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采购和使用国有资金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货物采购项目。4、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项目5、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国有资金投资效益的服务项目6、国家垄断或者控制产品的经营权出让项目、选择社
3、会投资主体的政府特许经营项目。等等共十项招投标概述 必必须进行招行招标的的项目目规模模(一)工程建设: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的;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建设,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招投标概述案例案例:某国有企业对自有的办公楼进行装修,同时对展厅重新进行装饰,装修工程预算300万,展厅装饰预算100万。请问:上述装修、装饰工程是否需要进行招标
4、?招投标概述 二、招标的方式二、招标的方式招标分为:1、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招投标概述 (一)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一)须公开招标的项目1、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2、省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3、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4、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购置设备的项目;5、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管理等服务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
5、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管工程项目”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省属或者中央委托省管建设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概述招投标概述 公开招标的信息发布媒介由国务院发改部门制定其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注意:(二)邀请招标(二)邀请招标一、除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可邀请招标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
6、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招投标概述三、邀请招标的程序邀请招标的程序也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包括:1、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2、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3、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招投标概述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合格主体发出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合格主体发出邀请书案例:案例: 某国有企业对自有的办公楼进行装修,同时对展厅重新进行装饰,装修工程预算300万,如进行招标,是否可以采取邀标方式?如采取邀标
7、,可否不公开开标?招投标概述案例:案例: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市昌平区开发60000平方米的住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通过国家计委批准,资金为自筹方式,资金尚未完全到位,仅有初步设计图纸,因急于开工,组织销售,在此情况下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随后向7家施工单位发出了投标邀请书。问题:(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哪些?(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是否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招投标概述招投标概述(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 A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B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C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D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
8、经落实; E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2)本工程不完全具备招标条件,不应进行施工招标。本案中:本案中: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1、成立招标组织2、确定招标方式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
9、请。第二讲:招投标的流程招投标的流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 文件指定地点。5、资格预审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7、踏勘现场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审查投标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投标的流程根据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直接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按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9、组建评标委员会10、开标11、评标12、定标审查
10、投标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招标文件中的主要内容。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评标委员会确定出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应当符合:1、最大限度满足各项标准;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投标的流程13、中标结果公示14、中标通知书备案15、合同签署、备案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发出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5日内报招标投标
11、监督机构备案。招投标的流程案例:案例: 某省一级公路路段全长224km.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共分20个标段,招标工作从2013年7月2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历时60d.招标工作的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招标组织机构。 2.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 3.进行资格预审。7月16日20日出售资格预审文件,47家省内外施工企业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其中的46家于7月22日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经招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45家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每家被允许投3个以下的标段。 4.编制招标文件。 5.编制标底。 6.组织投标。7月28日,招标单位向上述45家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7月30日,
12、向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8月5日,召开标前会。8月8日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月20日,各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每标段均有5家以上投标人参加竞标。8月21日,在公证员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开标。 7.组织评标。评标小组按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分,推荐中标单位和后备单位,写出评标报告。8月22日,招标工作委员会听取评标小组汇报,决定了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8.8月30日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招投标的流程问题:(1)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2)简述编制投标文件的步骤。 (1)合理的顺序应该是:成立
13、招标组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发售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进行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召开标前会;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发包合同。 (2)组织投标班子,确定投标文件编制的人员;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投标书附件等各个招标文件;结合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的结果,进一步分析招标文件;校核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类型编制施工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价格构成进行工程估价,确定利润方针,计算和确定报价;形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担保。1、应招标而未招标,或以化整为零等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是违法行为;2、勿采取错误的招标方式;2、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
14、本;3、杜绝串标、受贿、行贿;4、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能就投标价格、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三讲: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一、应注意的问题一、应注意的问题5、不能转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不得变更。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投标时需仔细查看招标文件;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
15、法律问题案例:案例: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某合资项目,承包商报价时,国家对钢材的最高市场限价为1800/t,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本工程合同价格为人民币3500万元。此价格固定不变,不受市场上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运输价格的波动及政策性调整影响而改变。”工程开始后国家取消钢材限价,市场钢材价格上涨至3500元/t以上。承包商作核算至少亏本2000万元,便与业主商议,希望业主照顾到市场情况和承包商的实际困难,给予实际价差补偿,只求保本,但业主予以否决。承包商无奈,放弃了前期工程及基础工程的投入,撕毁合同,从工程中撤出人马,蒙受了很大的损失。而业主不得不请另外一个承包商进场继续施工,结果也
16、蒙受很大损失:不仅工期延长,而且最后花费也很大。因为另一个承包商进场完成一个半拉子工程,只能采用议标的形式,价格也比较高。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本案失本案失败的原因有哪些?的原因有哪些? 1、业主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导致合同风险失衡,而苛刻的合同条件往往是把“双刃刀”,同时伤害双方当事人。 2、承包商的风险分析做得不细为失败埋下祸根。承包商的风险从大方向分为大环境风险、自然风险、商务风险和特殊风险。二、违法招投标的法律后果二、违法招投标的法律后果(一)下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2、招标代理机
17、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
18、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二)违法招投标的行政责任:如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1 1、警告
19、、警告 2 2、罚款、罚款 3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 4 4、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 5 5、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业整顿 6 6、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7 7、其他、其他(三)违法招投标的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时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六种情形:情节严重时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六种情形: 1、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第50条) 2、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第52条)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
20、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第53条)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第54条) 5、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或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第56条) 6、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第63条)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串通投标罪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九十七条
21、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用职权罪、玩忽罪、玩忽职守罪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受贿罪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
22、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其他:受其他:受贿罪、行罪、行贿罪等。罪等。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2007年至2008年,戴波利用分管城市建设和招标投标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使挂靠某招标代理公司的个体人员唐天福垄断石板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在新天路工程和大溪河河道整治工程招标中,戴波为将该工程交给挂靠其他企业的个体建筑商黎胜全、王建中承建,指使唐天福操纵招标结果。唐天福在收取黎胜全人民币15万元后,采取劝退、支付现金补偿款等方式排斥其他投标人,使黎胜全
23、、王建中中标。黎胜全还分别送给戴波和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决算人员杨忠荣人民币25万元,由杨忠荣编制虚假的工程结算审计资料。戴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0年6月,戴波、杨忠荣因犯受贿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八年;黎胜全、王建中因犯行贿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唐天福因犯串通投标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案例: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板镇原副镇长戴波等人串通投标案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第四讲:中标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主体变更主体变更内容变更内容变更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案例:案例: A公司就某建设项目的工程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规定以造价站公布的2
24、012年第4季度的钢筋价格作为调差的基准价,B公司中标项目。但在双方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后,B公司要求就调差基准价变更为2013年第1季度的钢筋价格,并签订补充合同。 请问:请问:如双方按照B公司的要求签订补充合同,是否违法?补充合同是否有效?中标合同的变更一、哪些内容不能变更一、哪些内容不能变更 1、招投标法第46条: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招投标法第59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5、; 3、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5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实质性内容不能性内容不能变!中标合同的变更二、何为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内容二、何为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内容?1、合同当事人2、合同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和报酬中标合同的变更6、履行期限7、履行地点和方式8、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方法背离背离实质性内容性内容签订中中标合同的法律合同的法律责任:任: 1、责令改正 2、罚款
26、:可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 的罚款中标合同的变更二、合同的主体变更二、合同的主体变更公司变更的类型公司变更的类型1、名称变更2、改制3、分立:存继分立、解散分立4、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5、注销主体变更主体变更中标合同中,直接将债权或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原则上不允许若一方合并、分立等,其继受方可以作为中标合同的当事人(属于概括承受中的企业合并分立的类型,而不是合同承受类型)中标合同的变更公司公司变更更对合同的影响合同的影响一、名称一、名称变更:更:无影响1、可以签订补充协议2、可以要求由变更后的公司发送名称变更告知函3、要求提供的资料: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资料二、改制二、改制:无影响,
27、同上三、分立三、分立:继续履行合同的主体不明1、必须与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由其承接合同权利义务2、如有必要,要求其他分立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3、要求提供的资料:公司分立的主管部门批文和工商登记资料中标合同的变更四、合并:四、合并: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合同权利义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建1、建议与合并后的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由其承接合同权利义务2、要求提供的资料:公司合并的主管部门批文和工商登记资料五、注五、注销:合同终止1、不允许清算注销2、与股东签订合同,由股东承接原合同权利义务3、要求提供的资料:公司清算、破产的相关批准文件、股东会决议等。中标合同的变更案例:案例:2011年1月甲公司与乙
28、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2012年1月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成A公司。 请问:请问:甲公司被合并后,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履行主体是谁?应如何操作?中标合同的变更阴阳合同阴阳合同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1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为了规避法律,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有时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不同版本的合同,其中有一份是中标合同、另一份是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合同,这被人们称为称为“黑白合同”或者“阴阳合同”;“黑合同”、“阴合同”见不得阳光,不能公开,不能拿到桌面上。如何处理这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经济生活和审判实践中长期困扰并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条款为“阴阳合同”问题提供了纠纷解决方式,现实中应谨慎对待上述问题,别为了钻法律空子而导致损失。中标合同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