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6.4《国家监察机关》知识点梳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6.4《国家监察机关》知识点梳理(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6.4国家监察机关1.监察委员会的性质、职权、组成、监察范围(对象)性质: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是国家的监察机关。职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成: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对象(监察范围):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2.各级监察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3.国家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 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
2、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4.监察机关如何行使职权?监察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4.监察机关的职责(背画线部分)(1)监督职责。地位: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法律依据: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作用:监督所有公职人
3、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2)调查职责。地位: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作用: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3)处置职责。(对不同对象的处置方式: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5.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监督有何意义有利于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调查,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