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1129》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事诉讼法1129(6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刑事诉讼法学习目标学习目标起诉起诉不起诉不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一审裁判一审裁判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延期审理、中止审理起诉概述起诉概述概念: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法定的概念: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法定的机关或者个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有管机关或者个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法院对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法院对被指控的被告人进行审判并予以刑事被指控的被告人进行审判并予以刑事制裁的一种诉讼活动或程序制裁的一种诉讼活动或程序起诉主体不同:公诉和自诉起诉主体不同:公诉和自诉模式:私人追诉模式:私人追诉 起诉独占主义起诉独占主义 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公诉为主,自诉为辅起诉概述起诉概述起诉法
2、定主义起诉法定主义 V.S. V.S. 起诉便宜主义起诉便宜主义起诉的功能和意义:起诉的功能和意义:发动审判程序发动审判程序履行控诉职能履行控诉职能起诉限制审判起诉限制审判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主体:人民检察院主体:人民检察院对象:公诉案件对象:公诉案件程序价值:程序价值:必经程序必经程序法律监督法律监督诉讼分流诉讼分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内容:内容: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要求;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要求;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与清单是否相符;送,与清单是否相符;
3、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以及采取强制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措施的情况审查起诉审查起诉处理结果:处理结果:1 1、受理、受理2 2、补送、补送3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要求公安机、犯罪嫌疑人在逃的,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到案后移送审关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到案后移送审查起诉;查起诉;4.4.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犯罪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在案的照常进行;在案的照常进行;审查起诉审查起诉管辖问题:管辖问题:1 1、认为应当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
4、查、认为应当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起诉的,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2 2、认为应当由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由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写出审查报告,连同审查起诉的,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该人民检察院或报送案卷材料移送该人民检察院或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审查起诉审查起诉3.3.认为应当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应当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
5、诉的,可直接交由下级人民检察起诉的,可直接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院审查,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4.4.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审查起诉审查起诉刑诉法第刑诉法第168168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据是否
6、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试行试行) ) 高检发释字高检发释字2012220122号,号,20122012年年1111月月2222日公布,日公布,20132013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第363363条: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条:
7、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的案件, ,应当查明应当查明: : ( (一一) )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 ,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单位犯罪的日、职业和单位等;单位犯罪的, ,单单位的相关情况是否清楚;位的相关情况是否清楚;审查起诉审查起诉( (二二) )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实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是否明确;事实、危害后果是否明确;( (三三) )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否
8、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及酌定从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及酌定从重、从轻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重、从轻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的认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定是否恰当;审查起诉审查起诉( (四四) )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书及证据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书及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证明相关财产材料是否随案移送;证明相关财产系违法所得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系违法所得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件、照片或者其
9、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案移送;( (五五)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是否依法是否依法收集收集, ,有无应当排除非法证据的情形;有无应当排除非法证据的情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 (六六) )侦查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侦查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完备;书是否完备;( (七七) )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刑事责任的人;( (八八) )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的;( (九九) )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 ,是否需是否需要由人民检
10、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审查起诉审查起诉( (十十) )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 ,对于对于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有无继续羁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押的必要;( (十一十一) )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十二十二) )涉案款物是否查封、扣押、涉案款物是否查封、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冻结并妥善保管, ,清单是否齐备;对清单是否齐备;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对违禁品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否妥当, ,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
11、完备。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与之前的区别:对非法证据、程序与之前的区别:对非法证据、程序违法的审查违法的审查证据收集程序、有无非法证据证据收集程序、有无非法证据侦查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侦查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必经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必经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听取辩护人、诉讼代被害人意见,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理人的意见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记录在案;书面意见应当附卷见:记录在案;书面意见应当附卷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
12、,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有数可查的审查起诉期限最长可达?有数可查的审查起诉期限最长可达?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中止审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中止审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
13、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效力:暂停计算审查期限,原因消效力:暂停计算审查期限,原因消除后继续除后继续审查结果:起诉,不起诉审查结果:起诉,不起诉审查起诉审查起诉20032003年年10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对下列工作实施监督:对下列工作实施监督: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的拟不起诉的审查起诉审查起诉发现下列情形的,有权提出纠正意发现下列情形的,有权提出纠正意见:见
14、: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办案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办案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条件:条件:1 1、实体性条件:、实体性条件: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 2、程序性条件:符合审判管辖的规定、程序性条件:符合审判管辖的规定 提起公诉案件的移送案件的移送19961996年刑诉法:有限移送年刑诉法:有限移送人
15、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第282282条:人民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复印件或者照片。20122012年刑诉法:全部移送年刑诉法:全部移送新刑诉法第新刑诉法第172172条:条: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出量刑建议提出量刑建议20102010年年9 9月月13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16、司法部联合发布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第3 3条: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条: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制作量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根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在公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书中一般应当载
17、明人民检察院建议量刑建议书中一般应当载明人民检察院建议对被告人处以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刑罚对被告人处以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刑罚执行方式及其理由和依据。执行方式及其理由和依据。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可以建议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应当当派员出席法庭。派员出席法庭。提起公诉性质:诉讼处分性质:诉讼处分效力:从程序上终止诉讼活动效力:从程序上终止诉讼活动不起诉在法律上为无罪不起诉在法律上为无罪“ “免予起诉免予起诉” ”的废除的废除不起诉种类一:法定不起
18、诉种类一:法定不起诉条件:第条件:第173173条第条第1 1款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第有第1515条规定的情形条规定的情形检察机关应当且只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应当且只能作出不起诉决定决定权: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决定权: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不起诉种类二:酌定不起诉种类二:酌定不起诉条件:第条件:第173173条第条第2 2款款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事责任;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罚或者免除刑罚。人民检察院对于起诉
19、与否享有自由裁量权人民检察院对于起诉与否享有自由裁量权决定权: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决定权: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不起诉种类三:证据不足不起诉种类三:证据不足不起诉条件:经过补充侦查条件:经过补充侦查经过一次补充侦查,证据不足:可以不起诉经过一次补充侦查,证据不足:可以不起诉经过两次补充侦查,证据不足:应当不起诉经过两次补充侦查,证据不足:应当不起诉最高检规则中最高检规则中“ “证据不足证据不足” ”的情况:根据证据的情况: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 ,得出的结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在发现新的证据在发现新的证据, ,
20、符合起诉条件时符合起诉条件时, ,可以提起公诉可以提起公诉不起诉种类四:附条件不起诉种类四:附条件不起诉条件:条件:1 1、属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属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 2、犯罪嫌疑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犯罪嫌疑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罪和妨害社民主权利罪,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这三大类犯罪;会管理秩序罪这三大类犯罪;3 3、可能判处、可能判处1 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不起诉4 4、符合起诉条件;、符合起诉条件;5 5、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
21、现;、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6 6、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适用附条件、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要求,考验期满的,人民检验期内没有违反要求,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区别附条件不起诉的区别1 1、适用条件不同、适用条件不同2 2、检察机关是否享有起诉裁量权不同、检察机关是
22、否享有起诉裁量权不同程序:程序:1 1、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不起诉2 2、送达:、送达:(1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2 2)公安机关)公安机关(3 3)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3 3、告知:、告知:(1 1)被不起诉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被不起诉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2 2)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
23、申诉或向法院起诉申诉或向法院起诉不起诉对不起诉决定异议的提出对不起诉决定异议的提出1 1、公安机关要求复议和提请复核、公安机关要求复议和提请复核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时,可以要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时,可以要求作出该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复议求作出该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复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要求复议意见书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要求复议意见书后30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不起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核意见上一
24、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核意见后后3030日内作出决定,制作复核决定书送交下日内作出决定,制作复核决定书送交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的公安机关;改变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的公安机关;改变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的,应当撤销下级人民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的,应当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提起公诉不起诉2 2、被害人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 7天内向上一级检察院天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申诉上一级检察院复查后,在上一级检察院复查后,在3 3个月内作出复查
25、决个月内作出复查决定,案情复杂的,不超过定,案情复杂的,不超过6 6个月,复查决定送个月,复查决定送达被害人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达被害人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的,撤销下级检察院不起诉决作出起诉决定的,撤销下级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交由下级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将复查决定,交由下级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将复查决定抄送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定抄送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不起诉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被害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卷材人民法院受理后,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人民
26、法院料移送人民法院3 3、被不起诉人提出申诉、被不起诉人提出申诉对于酌定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对于酌定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 7日以内向作出不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并将复查决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并将复查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没有时间限制)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没有时间限制)复查后撤销不起诉决定或变更不起诉的事实复查后撤销不起诉决定或变更不起诉的事实或者法律根据的,应当将复查决定书同时抄或者法律根据的,应当将复查决定书同时抄送移送审查起
27、诉的公安机关和本院有关部门送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和本院有关部门复查后撤销不起诉决定并提起公诉的复查决复查后撤销不起诉决定并提起公诉的复查决定,应当将案件交由审查起诉部门提起公诉。定,应当将案件交由审查起诉部门提起公诉。不起诉4 4、人民检察院主动纠正错误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主动纠正错误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人民检察院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
28、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不起诉类型类型条件:条件:提起自诉的人享有自诉案件的起诉权提起自诉的人享有自诉案件的起诉权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程序:可以口头提出程序:可以口头提出提起自诉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诉讼环节:庭前审查、庭前准备、法诉讼环节:庭前审查、庭前
29、准备、法庭审判庭审判对公诉案件的审查:是决定公诉案件对公诉案件的审查:是决定公诉案件是否进行开庭审理的前提和必经程序是否进行开庭审理的前提和必经程序9696年刑诉法修改:庭前审查的性质由年刑诉法修改:庭前审查的性质由原来的实体性审查变为以程序性审查原来的实体性审查变为以程序性审查为主为主20122012年刑诉法修改:仍是程序性审查,年刑诉法修改:仍是程序性审查,但实行全卷移送但实行全卷移送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审查的方法应当以书面审查为主,通审查的方法应当以书面审查为主,通过审查书面材料来判断是否具备开庭过审查书面材料来判断是否具备开庭审判的程序性条件。审判的程序性条件。人民法院在审查时,一般不
30、应提审被人民法院在审查时,一般不应提审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和鉴定人,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和鉴定人,同时也不能使用勘验、检查、扣押、同时也不能使用勘验、检查、扣押、鉴定、查询、冻结等方法调查核实证鉴定、查询、冻结等方法调查核实证据。据。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审查后的处理审查后的处理1 1、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对于不属、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2 2、决定开庭审判:、决定开庭审判:(1 1)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罪事实的,应
31、当决定开庭审判;(2 2)之前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之前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重新起诉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3 3)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对于犯罪事实清楚,址,身份不明的,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按其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起诉的,应当决定开自报的姓名移送起诉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庭审判。(4 4)如果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材料不)如果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材料不足,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
32、足,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院在3 3日内补送;不得以材料不日内补送;不得以材料不足为由不开庭审判。足为由不开庭审判。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3 3、裁定终止审理或者不予受理:、裁定终止审理或者不予受理: (1 1)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予受理;(2 2)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15条第条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二)至(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当裁定终止
33、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审查期限:审查期限: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审查期限,按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审查期限,按普通程序审理的为普通程序审理的为7 7日;日;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为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为3 3日;日;审查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审查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开庭审判前的准备:记入笔录开庭审判前的准备:记入笔录1 1、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判员2 2、送达起诉书副本:、送达起诉书副本:1010天天3 3、通知人民检察院:、通知人民检察院:3 3天天4 4、送达传票和通知书:、送达传票和
34、通知书:3 3天天5 5、公开审理的案件的公告:、公开审理的案件的公告:3 3天天公告内容: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公告内容: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庭前会议庭前会议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法庭审判程序的步骤:法庭审判程序的步骤:1 1、开庭:权利告知,回避、开庭:权利告知,回避2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发言发言”顺序顺序经审判长准许经审判长准许共同犯罪被告人分别讯问共同犯罪被告人分别讯问法庭调查核实证据:法庭调查核实证据:在庭审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在庭审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庭应当同意;第一审
35、程序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可以自动或根据申请向检人民法院可以自动或根据申请向检察院调取需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材料,察院调取需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材料,3 3日内移交;日内移交;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的,功等法定量刑情节的,应当建议应当建议补充补充侦查侦查3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审判长可以宣布暂停辩论,恢复时,审判长可以宣布暂停辩论,恢复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拒绝辩护的情况:延期审理拒绝辩护的情况:延期审理4 4、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审判长在法
36、庭辩论终结后,审判长应当告知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并让被被告人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并让被告人陈述告人陈述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5 5、评议和宣判、评议和宣判评议一律秘密进行评议一律秘密进行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当庭宣判:5 5日内送达判决书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
37、:立即送达定期宣判:立即送达送达对象: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送达对象: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检察院、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裁判类型:有罪判决,无罪判决,终止审理裁判类型:有罪判决,无罪判决,终止审理的裁定的裁定(1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2 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变更罪名应征致的,应当
38、作出有罪判决;(变更罪名应征求控辩双方意见,必要时恢复法庭辩论)求控辩双方意见,必要时恢复法庭辩论)第一审程序(3 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4 4)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被告人无罪。被告人无罪。(5 5)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应当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
39、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依法不予认定。清,证据不足部分,依法不予认定。第一审程序(6 6)被告人因不满)被告人因不满1616周岁或者被告人是精神周岁或者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作出无罪判决,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任。(7 7)被告人已死亡的,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被告人已死亡的,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罪的,应当
40、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第一审程序(7 7)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并且不是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终止审理。(8 8)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第一审程序注意:注意:1 1、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2 2、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
41、能影响定罪的,响定罪的,应当建议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作出裁判。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作出裁判。第一审程序3 3、对于人民法院之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之前作出的“ “证据不足,不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的无罪判决案件,人民的无罪判决案件,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法庭审理,在依法作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法庭审理,在依法作出判决时,对于前案作出的无罪判决,不予出判决时,对于
42、前案作出的无罪判决,不予撤销,但应当在判决中写明。撤销,但应当在判决中写明。第一审程序延期审理:开庭审理中,诉讼内障碍延期审理:开庭审理中,诉讼内障碍事由:事由:1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查,提出建议的;3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第一审程序4 4、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被告人当庭拒绝
43、辩护人为其人进行辩护或者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而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或者要求辩护,而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或者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5 5、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或追加起诉,被告人、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或追加起诉,被告人、辩护人为准备答辩,申请延期审理的;辩护人为准备答辩,申请延期审理的;6 6、身体原因,审判无法继续、身体原因,审判无法继续第一审程序期限:延期审理的时间原则上计入审理期限。期限:延期审理的时间原则上计入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的:不计入审理期限的:1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
44、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不得超过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不得超过1 1个月,延期审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2 2、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3 3、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第一审程序4 4、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但应在但应在1 1个月内
45、补充侦查完毕。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批准权限:合议庭决定批准权限:合议庭决定 第一审程序中止审理中止审理发生原因:诉讼外的障碍发生原因:诉讼外的障碍发生时间:审判中或审判前发生时间:审判中或审判前具体情形:刑诉法第具体情形:刑诉法第200200条条(1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 2)被告人脱逃的;)被告人脱逃的;(3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第一审程序(4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期限: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期限:中止审理的期间
46、不计入审理期限。批准权限: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批准权限: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第一审程序与延期审理的区别与延期审理的区别(1 1)障碍产生的原因不同:诉讼外、诉讼内,)障碍产生的原因不同:诉讼外、诉讼内,能否通过诉讼上的努力解决能否通过诉讼上的努力解决(2 2)障碍产生的时间不同:中止:法庭审理)障碍产生的时间不同:中止:法庭审理过程中或之前;延期:开庭后评议前过程中或之前;延期:开庭后评议前(3 3)再行审判的可测性不同:中止:无法预)再行审判的可测性不同:中止:无法预定;延期:可以预定,甚至当庭定;延期:可以预定,甚至当庭第一审程序公诉案件一审程序的审限:公诉案件一审程序的审限:计算:从人民法院受理
47、公诉案件之日起至宣计算:从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之日起至宣判之日止判之日止2 2个月个月3 3个月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3 3个月个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继续延长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继续延长第一审程序对于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对于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对于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对于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理期限审理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审理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计入审理期限第一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