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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9/71及时应对新版合同及时应对新版合同 加强施工合同管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理执行执行执行执行2013201320132013版施工合同及合同管理新制度的十二个操作问题版施工合同及合同管理新制度的十二个操作问题版施工合同及合同管理新制度的十二个操作问题版施工合同及合同管理新制度的十二个操作问题2013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南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南主审主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第十、十一届政协常委上海市第十、十一届政协常委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
2、朱树英树英20132013年年5 5月月2929日日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2一、一、一、一、2013201320132013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文本设定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文本设定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文本设定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文本设定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从我国建筑市场两起震惊国内外的特别重大的案件,看加强施工二、从我国建筑市场两起震惊国内外的特别重大的案件,看加强施工二、从我国建筑市场两起震惊国内外的特别重大的案件,看加强施工二、
3、从我国建筑市场两起震惊国内外的特别重大的案件,看加强施工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重要性 三、准确贯彻执行三、准确贯彻执行三、准确贯彻执行三、准确贯彻执行2013201320132013版施工合同以及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应高度重版施工合同以及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应高度重版施工合同以及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应高度重版施工合同以及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应高度重视十二个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及其准确处理视十二个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及其准确处理视十二个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及其准确处理视十二个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及其准确处
4、理 目目 录录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背背 景景 今年今年7 7月月1 1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将正式施行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将正式施行20132013版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999 1999版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经严重,已经严重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尤其是最高人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民法院的关于审理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下称司法解释,见附件一见附件一)施行以来,司法解)施行以来,司法解释所确定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原则,与原施释所确定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原则,与原施工合同的不适应市场需求以及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落后的矛盾工合同的不适应市场需求以及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落后的矛盾更加突出。更加突出。2024/9/7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4第一节第一节2013201320132013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文本
6、设定八项新的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文本设定八项新的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文本设定八项新的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文本设定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5(一)应高度重视我国(一)应高度重视我国(一)应高度重视我国(一)应高度重视我国2008200820082008年来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双轨制年来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双轨制年来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双轨制年来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双轨制 自自20082008年以来,我国逐渐建立、完善了建设工
7、程施工合同按是否属于政府年以来,我国逐渐建立、完善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是否属于政府和国有资金为主的投资主体,以及是否属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客体进行区分,和国有资金为主的投资主体,以及是否属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客体进行区分,建立起建设工程合同由不同部门归口管理的双轨制。建立起建设工程合同由不同部门归口管理的双轨制。 按国务院的按国务院的“三定三定”方针,凡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基础设施建方针,凡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归口国家发改委牵头管理,非政府投资的房建项目归口住建部牵头管理,据设归口国家发改委牵头管理,非政府投资的房建项目归口住建部牵头管理,据此,国家已建立建设工程项
8、目和工程合同的双轨制管理。此,国家已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和工程合同的双轨制管理。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6 我国按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不同承包模式,主管部门已按我国按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不同承包模式,主管部门已按“两两对应两两对应”方式颁发四个示范文本。方式颁发四个示范文本。 1 1、19991999年年1212月,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共同施行月,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共同施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9、(示范文 本)本),该文本共,该文本共4747条条177177款,一直沿用至今,现已为款,一直沿用至今,现已为20132013版施工合同取代。版施工合同取代。20132013 施工合同共施工合同共2020条条116116款。款。 2 2、20112011年年1111月,住建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共同颁布房建项目的月,住建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共同颁布房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 (20112011版示范文本)版示范文本),该文本共,该文本共2020条条108108款。款。 3 3、20072007年年1111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共同颁发用于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
10、共同颁发用于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标(标 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即即5656号文件,号文件,标标 准招标文件准招标文件中的施工总承包中的施工总承包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共,共2424条条131131款。款。 4 4、20122012年年1 1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共同颁发用于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共同颁发用于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设计、 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其中的,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共,共2424条条139139款。款。上海市
11、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7 以上以上4 4个工程合同文本的不同管理体制,反映了国家领导层一种新的管理理个工程合同文本的不同管理体制,反映了国家领导层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和指导思想:念和指导思想: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抓紧管好,凡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为主的项目建设,政府主管部门要严加管理;不该政府管的坚决放开,凡市场投资的项目建设交由市场调控。 新版示范文本的签订和履行的管理,主要应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规律和法律新版示范文本的签订和履行的管理,主要应
12、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规律和法律规定自主加强管理,这是一个我国经济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在建设领域的重要规定自主加强管理,这是一个我国经济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在建设领域的重要变化变化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8(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法律地位以及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作用(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法律地位以及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作用(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法律地位以及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作用(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法律地位以及规范建筑
13、市场的重要作用 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在颁布56号文件时,突出强调了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严格管理,强调通用条款属于强制使用的文本,明确规定当事人对通用条款不得擅自修改。 第第5656号文件通知:号文件通知:第第5 5条规定:条规定:“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
14、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9第第6 6条规定:条规定:“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
15、标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不同约定外,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第第1313条规定:条规定:“因出现新情况,需要对因出现新情况,需要对标准文件标准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做出解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做出解释或调整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出解释或调整。该解释和释或调整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出解释
16、或调整。该解释和调整与调整与标准文件标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具有同等效力” 九部委颁布用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九部委颁布用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属于当事人必须,属于当事人必须执行的行政强制性的管理规范。执行的行政强制性的管理规范。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10 这次住建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在颁布这次住建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在颁布20132013版施工合同时,在新版示范文版施工合同时,在新版示范文本的本的说明说明
17、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的性质和适用范围”中明确:中明确:“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
18、9-0201GF-1999-0201)进行了修)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既然既然20132013版施工合同不作为强制性使用文本,那么当事人是不是可用可不版施工合同不作为强制性使用文本,那么当事人是不是可用可不用?它的法律地位是什么呢?用?它的法律地位是什么呢?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11新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是我国以市场方式从事工程承包行业的交易习惯其一,在法律、
19、法规没有规定时,行业交易习惯可以作为判案的根据。其一,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行业交易习惯可以作为判案的根据。其一,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行业交易习惯可以作为判案的根据。其一,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行业交易习惯可以作为判案的根据。 交易交易习惯习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见附件二见附件二)第)第7 7条规定:条规定:“交易习惯是指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交易习惯是指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
20、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或者指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或者指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161条规定: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第125125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
21、、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12其二,其二,其二,其二,1999199919991999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因其行业交易习惯性质,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因其行业交易习惯性质,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因其行业交易习惯性质,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因其行业交易习惯
22、性质,成为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处理相关争议的依据。成为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处理相关争议的依据。成为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处理相关争议的依据。成为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处理相关争议的依据。 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认定、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认定、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对影响工期的处理等疑难复杂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无相应的规定,对影响工期的处理等疑难复杂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无相应的规定,司法解释分别采用司法解释分别采用19991999版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作为处理的依据。版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作为处理的依据。 举例举例1
23、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认定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认定 司法解释第司法解释第1414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
2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依据:依据:19991999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232条条“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的规定。的规定。第第1 1款规定:款规定:“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
25、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第第2 2款规定:款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14天内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第第3 3款规定:款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14天
26、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第第4 4款规定:款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日期”。第第5 5款规定:款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29天起承担工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程
27、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对工期影响的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对工期影响的处理 司法解释第司法解释第1515条规定: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依据:依据: 19991999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818条条“重新检验重新检验
28、”的规定,该条规定:的规定,该条规定:“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制定上述两条司法解释规定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最高院是在
29、认真制定上述两条司法解释规定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最高院是在认真研究、确认研究、确认19991999版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属于行业交易习惯,然后按版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属于行业交易习惯,然后按合同法合同法的的相关规定,才做出了司法实践迫切需要的上述两条规定。相关规定,才做出了司法实践迫切需要的上述两条规定。 举例举例2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15(三)(三)(三)(三)2013201320132013版施工合同根据市场的需求,
30、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版施工合同根据市场的需求,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版施工合同根据市场的需求,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版施工合同根据市场的需求,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FIDICFIDICFIDICFIDIC)创设)创设)创设)创设的八项合同管理新制度。的八项合同管理新制度。的八项合同管理新制度。的八项合同管理新制度。1 1、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2.52.5、3.73.7款确定承发包双方的款确定承发包双方的双方互为担保制度双方互为担保制度;2 2、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11.111.1款确定价格市场波动的款确定价格市场波动的情势变更调价制度情势变更调价制度;3 3、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14.414.
31、4确定逾期付款的确定逾期付款的违约双倍赔偿制度违约双倍赔偿制度;4 4、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13.213.2和和15.215.2款规定两项款规定两项工程移交证书制度工程移交证书制度;5 5、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15.215.2款规定保修金返还的款规定保修金返还的缺陷责任定期制度缺陷责任定期制度;6 6、通用条款、通用条款1818条确定风险防范的条确定风险防范的工程系列保险制度工程系列保险制度;7 7、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19.119.1和和19.319.3款规定的款规定的索赔过期作废制度索赔过期作废制度;8 8、通用条款第、通用条款第20.320.3款规定前置程序的款规定前置程序的争议过
32、程评审制度争议过程评审制度。 独创独创独创独创上述八项新制度均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的成熟经验,其依据均可在上述八项新制度均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的成熟经验,其依据均可在19991999版菲迪克版菲迪克合同文本中找到答案(合同文本中找到答案(见附件三见附件三)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16第二节第二节从我国建筑市场两起震惊国内外的特别重大的案件,从我国建筑市场两起震惊国内外的特别重大的案件,从我国建筑市场两起震惊国内外的特别重大的案件,从我国建筑市场两起震惊国内外的特别重大的案件,看加强施工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重要性看加强
33、施工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重要性看加强施工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重要性看加强施工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重要性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171 1 1 1、施工合同失守签约管理导致的中海外波兰高速公路项目巨额索赔案、施工合同失守签约管理导致的中海外波兰高速公路项目巨额索赔案、施工合同失守签约管理导致的中海外波兰高速公路项目巨额索赔案、施工合同失守签约管理导致的中海外波兰高速公路项目巨额索赔案 这是一个大型中央建筑施工业企业疏于合同签约管理所发生的典型案件。这是一个大型中央建筑施工业企业疏于合同签约管理所发生的典型案件。 2
34、009 2009年年9 9月,波兰月,波兰A2A2高速公路开始招标,中国海外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海外)高速公路开始招标,中国海外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海外),与上海建工等中国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与上海建工等中国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4.44.4亿美元的价格中标亿美元的价格中标A A、C C两个标段(约两个标段(约4949公里),连波兰政府预算的公里),连波兰政府预算的2828亿兹罗提(约合亿兹罗提(约合1010亿美元)的一半都不到。亿美元)的一半都不到。 中海外在没有事先仔细勘探地形及研究当地法律、经济、政治环境的情况下,中海外在没有事先仔细勘探地形及研究当地法律、经济、政治环境的情况下,就与波兰公
35、路管理局签下总价锁死的合约,以致成本上升、工程变更及工期延误都就与波兰公路管理局签下总价锁死的合约,以致成本上升、工程变更及工期延误都无法从业主方获得补偿,加之管理失控、沟通不畅及联合体内部矛盾重重。无法从业主方获得补偿,加之管理失控、沟通不畅及联合体内部矛盾重重。 20112011年年6 6月月1313日,中海外宣布放弃日,中海外宣布放弃A2A2高速公路项目。为此波兰公路管理局对中高速公路项目。为此波兰公路管理局对中海外及其联合体的索赔估算为海外及其联合体的索赔估算为7.417.41亿兹罗提亿兹罗提( (约合约合17.5117.51亿元人民币元亿元人民币元) ),同时禁止,同时禁止联合体四家
36、公司三年内参与波兰市场的公开招标。最近更是准备在中国起诉中海外联合体四家公司三年内参与波兰市场的公开招标。最近更是准备在中国起诉中海外联合体,索赔联合体,索赔2 2亿欧元。亿欧元。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18中海外在波兰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如下:中海外在波兰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如下:中海外在波兰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如下:中海外在波兰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如下: (1 1)A2A2项目项目C C标段波兰语合同主体合同只有寥寥四页标段波兰语合同主体合同只有寥寥四页A4A4纸,但至少有七份合同附纸,但至少有七份合同附件。招标合同
37、参考了国际工程招标通用的菲迪克件。招标合同参考了国际工程招标通用的菲迪克(FIDIC)(FIDIC)条款,但双方最终签署的条款,但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删除了很多对承包商有利的条款。波兰业主还在合同中增加了一些条款,用合同删除了很多对承包商有利的条款。波兰业主还在合同中增加了一些条款,用以限制承包商权利。以限制承包商权利。(2 2)中海外曾向波兰公路管理局提出,由于沙子、钢材、沥青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中海外曾向波兰公路管理局提出,由于沙子、钢材、沥青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要求对中标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但遭到公路管理局的拒绝,公路管理局的上涨,要求对中标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但遭到公路管理局的拒绝,公路管理
38、局的理由和依据就是这份合同以及波兰理由和依据就是这份合同以及波兰公共采购法公共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3 3)语言障碍。波兰的官方语言是波兰语,中海外联合体和公路局公路管理局签)语言障碍。波兰的官方语言是波兰语,中海外联合体和公路局公路管理局签署的是波兰语合同,而英文和中文版本只是简单摘要。署的是波兰语合同,而英文和中文版本只是简单摘要。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19(4 4)菲迪克条款规定业主应在开工前向承包商支付垫款作为启动资金。但在中海)菲迪克条款规定业主应在开工前向承包商支付垫款作为启动资金。
39、但在中海外联合体取得的合同中,关于工程款预付的菲迪克条款全部删除,同时另外规定,外联合体取得的合同中,关于工程款预付的菲迪克条款全部删除,同时另外规定,工程师每个月根据项目进度开具工程师每个月根据项目进度开具“临时付款证明临时付款证明”(Interim Payment (Interim Payment Certificate)Certificate),核定本月工程额,承包商则据此开具发票,公路管理局才付款。,核定本月工程额,承包商则据此开具发票,公路管理局才付款。(5 5)由于启动资金的捉襟见肘,中海外只好着力于)由于启动资金的捉襟见肘,中海外只好着力于“节流节流”。中海外原本聘请了。中海外原
40、本聘请了一家当地的法律事务所担任顾问,后来认为价格太高服务太少而辞退,最后雇了一家当地的法律事务所担任顾问,后来认为价格太高服务太少而辞退,最后雇了一位要价不高、一位要价不高、2020多岁的波兰女孩来做项目律师。翻译也择选择便宜的用。多岁的波兰女孩来做项目律师。翻译也择选择便宜的用。(6 6)没有关注环保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为迁移珍稀蛙类浪费了中海外大量的)没有关注环保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为迁移珍稀蛙类浪费了中海外大量的精力,事实上,基建和环保的冲突在欧洲国家司空见惯。精力,事实上,基建和环保的冲突在欧洲国家司空见惯。(7 7)在合同的争议部分,菲迪克合同文本中关于仲裁纠纷处理的条款全部被
41、删除,)在合同的争议部分,菲迪克合同文本中关于仲裁纠纷处理的条款全部被删除,代之以代之以“所有纠纷由波兰法院审理,不能仲裁所有纠纷由波兰法院审理,不能仲裁”。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202 2 2 2、转包以及抢工期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引起的上海静安、转包以及抢工期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引起的上海静安、转包以及抢工期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引起的上海静安、转包以及抢工期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引起的上海静安11.1511.1511.1511.15大火案大火案大火案大火案 这是一个中小施工企业工程转包、抢工期这是一个中小施工企业工程转
42、包、抢工期, ,疏于合同履约管理的典型案件。疏于合同履约管理的典型案件。 2010 2010年年1111月月15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路728728号的存量房屋、共号的存量房屋、共2828层的教师公寓层的教师公寓因外墙因外墙1010层脚手架上两个电焊工违章施工层脚手架上两个电焊工违章施工的火星掉落,酿成震惊国内外的重大城市的火星掉落,酿成震惊国内外的重大城市火灾。火灾。 火灾事故遇难人数为火灾事故遇难人数为5858人,其中男性人,其中男性2222人,女性人,女性3636人,并有人,并有7373人在本次大火中人在本次大火中受伤。受伤。 上海上海11151115火灾现场新闻
43、报道视频(附件四)火灾现场新闻报道视频(附件四)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21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 佳艺公司佳艺公司 不具备一级资质不具备一级资质 静安建总静安建总 星宇公司星宇公司 龙宇公司龙宇公司 佳艺公司从富达公司处拿到招标文佳艺公司从富达公司处拿到招标文件,制作三家公司的标书,将静安件,制作三家公司的标书,将静安建总的报价定得最低。建总的报价定得最低。 教师公寓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教师公寓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该公司项目经理在人员密
44、集的居民楼施工中使用易燃保温材料时不顾安全,毫该公司项目经理在人员密集的居民楼施工中使用易燃保温材料时不顾安全,毫无预防火灾意识,为抢工期提出拆除原有旧钢窗和外墙喷涂保温材料同步立体无预防火灾意识,为抢工期提出拆除原有旧钢窗和外墙喷涂保温材料同步立体施工的方案,这个潜伏重大隐患的方案竟然获发包人及各方认可。施工的方案,这个潜伏重大隐患的方案竟然获发包人及各方认可。 虚假招标虚假招标虚假招标虚假招标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22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原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原上海佳艺
45、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等1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静安区建交委主任高伟忠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科科长周建民静安区建交委建管办副主任张权被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并均追究刑事责任,高伟忠被判16年。 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23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的六大问题为: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的六大问题为: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的六大问题为: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的六大问题为: 第一、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第一、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
46、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 违法分包。违法分包。第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第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第三、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第三、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第四、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第四、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第五、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第五、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第六、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第六、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24
47、2011 2011年年6 6月月9 9日,国务院批复对该事日,国务院批复对该事故的处理报告,对故的处理报告,对5454名事故责任人做出名事故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严肃处理。2626名主要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名主要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国家工作人员刑事责任,其中国家工作人员7 7人;人;2828名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2121名。名。 省(部)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6人处以下干部8人包括包括上海市市委委员、静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仁良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上海市市委委员、静安区委书记龚德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海市副市长
48、沈骏行政记大过处分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25第三节第三节2013201320132013版施工合同以及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应高度重视版施工合同以及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应高度重视版施工合同以及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应高度重视版施工合同以及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应高度重视十二个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及其准确处理十二个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及其准确处理十二个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及其准确处理十二个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及其准确处理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
49、M2024/9/726(一)协议书第(一)协议书第(一)协议书第(一)协议书第7 7 7 7条条条条“承诺承诺承诺承诺”规定三项要求中前两项主要针对承、发包各方,规定三项要求中前两项主要针对承、发包各方,规定三项要求中前两项主要针对承、发包各方,规定三项要求中前两项主要针对承、发包各方,对此,通用条款己设定互为担保等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予以落实;要求承诺对此,通用条款己设定互为担保等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予以落实;要求承诺对此,通用条款己设定互为担保等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予以落实;要求承诺对此,通用条款己设定互为担保等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予以落实;要求承诺不签订黑白合同,则是不签订黑白合同,则是不签订黑
50、白合同,则是不签订黑白合同,则是2013201320132013版施工合同针对承、发包双方所作宣誓性的特别版施工合同针对承、发包双方所作宣誓性的特别版施工合同针对承、发包双方所作宣誓性的特别版施工合同针对承、发包双方所作宣誓性的特别约定,双方当事人对此应寄于高度关注。约定,双方当事人对此应寄于高度关注。约定,双方当事人对此应寄于高度关注。约定,双方当事人对此应寄于高度关注。 1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 2、承包人承诺按
51、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协议书在原协议书在原19991999版施工合同基础上增加的第版施工合同基础上增加的第7 7条条“承诺承诺”
52、规定:规定:双方互双方互相担保相担保 黑白合黑白合同同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27(二)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三种违法行为会造成工程分包行为(二)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三种违法行为会造成工程分包行为(二)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三种违法行为会造成工程分包行为(二)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三种违法行为会造成工程分包行为无效。承包人履行协议书不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的承诺,必须大力加强分无效。承包人履行协议书不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的承诺,必须大力加强分无效。承包人履行协议书不进行
53、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的承诺,必须大力加强分无效。承包人履行协议书不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的承诺,必须大力加强分包管理和项目管理,预防表见代理则是施工企业加强工程分包管理的重点。包管理和项目管理,预防表见代理则是施工企业加强工程分包管理的重点。包管理和项目管理,预防表见代理则是施工企业加强工程分包管理的重点。包管理和项目管理,预防表见代理则是施工企业加强工程分包管理的重点。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是协议书要求承包人所作的特别承诺。承包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法律责任:承包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法律责任: 司法解释第司法解释第4 4条规定: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
54、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28司法实践中,工程分包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承包人确保承诺实现的关键主要有:司法实践中,工程分包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承包人确保承诺实现的关键主要有
55、:司法实践中,工程分包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承包人确保承诺实现的关键主要有:司法实践中,工程分包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承包人确保承诺实现的关键主要有: 第一,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是引起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违法行为第一,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是引起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违法行为第一,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是引起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违法行为第一,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是引起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违法行为 司法解释第司法解释第4 4条规定的行为无效,是指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没有资条规定的行为无效,是指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三种情况。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
56、义承包工程三种情况。 国务院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第7878条规定: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
57、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单位承包的行为。”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29第二,施工实践中的非法转包
58、、违法分包,又往往与施工企业的项目挂靠和对第二,施工实践中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又往往与施工企业的项目挂靠和对第二,施工实践中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又往往与施工企业的项目挂靠和对第二,施工实践中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又往往与施工企业的项目挂靠和对项目承包负责制的不落实责任,以及项目经理个人或项目经理部合同履行越权项目承包负责制的不落实责任,以及项目经理个人或项目经理部合同履行越权项目承包负责制的不落实责任,以及项目经理个人或项目经理部合同履行越权项目承包负责制的不落实责任,以及项目经理个人或项目经理部合同履行越权产生的表见代理有关,表见代理是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产生的表见代理有关
59、,表见代理是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产生的表见代理有关,表见代理是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产生的表见代理有关,表见代理是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表见代理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或基于行为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特殊关系,表见代理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或基于行为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善意第三人确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发生的民事行为,其代理行为的法善意第三人确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发生的民事行为,其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行为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律效果直接归行为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949条规定: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60、、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30 20092009年年7 7月月7 7日最高人民法院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导意见(即(即4040号文件)(号文件)(见附件五见附件五)第)第1212条规定:条规定:“当前在国家
61、重大项目和承包租赁当前在国家重大项目和承包租赁行业等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机冲击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比较明显的行业领域,由行业等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机冲击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比较明显的行业领域,由于合同当事人采用转包、分包、转租方式,出现了大量以单位部门、项目经理乃至个人于合同当事人采用转包、分包、转租方式,出现了大量以单位部门、项目经理乃至个人名义签订或实际履行合同的情形,并因合同主体和效力认定问题引发表见代理纠纷案件。名义签订或实际履行合同的情形,并因合同主体和效力认定问题引发表见代理纠纷案件。对此,人民法院应当正确适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关于表见代理制度的规定,严格认定表对此,人民法院应当
62、正确适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关于表见代理制度的规定,严格认定表见代理行为见代理行为”。 只要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是表见代理的成立条件。如果只要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是表见代理的成立条件。如果第三人因疏忽大意而未对代理人身份及权限予以必要审查,以致误信无权代理第三人因疏忽大意而未对代理人身份及权限予以必要审查,以致误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则表见代理不能成立。人有代理权,则表见代理不能成立。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31第三,加强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的有效管理,企业预防承担因项目经理个人第三,加强施
63、工企业对项目经理的有效管理,企业预防承担因项目经理个人第三,加强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的有效管理,企业预防承担因项目经理个人第三,加强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的有效管理,企业预防承担因项目经理个人责任造成的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责任造成的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责任造成的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责任造成的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施工企业预防项目管理中出现表见代理可采取的对策有:最高人民法院施工企业预防项目管理中出现表见代理可采取的对策有: 推行内部推行内部承包负责承包负责制制借用人员要加强考察防止用人不当外部人员签订1、人员借用协议2、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3、经工商登记备案1、项目经理限权2、工程款支付至
64、指定帐户3、项目公章的刻制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32(三)发包人依约支付工程款和承包人确保工期、质量同样重要。要高度重视(三)发包人依约支付工程款和承包人确保工期、质量同样重要。要高度重视(三)发包人依约支付工程款和承包人确保工期、质量同样重要。要高度重视(三)发包人依约支付工程款和承包人确保工期、质量同样重要。要高度重视设定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的新规定,承发包各方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落实担保设定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的新规定,承发包各方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落实担保设定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的新规定,承发包各方应根据项目具体情
65、况落实担保设定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的新规定,承发包各方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落实担保措施,切实解决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和拖欠工程款的市场规范操作。措施,切实解决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和拖欠工程款的市场规范操作。措施,切实解决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和拖欠工程款的市场规范操作。措施,切实解决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和拖欠工程款的市场规范操作。 20132013版版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承发包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制度双方互为担保制度” 固定价格合同因市场波动的固定价格合同因市场波动的“情势变更调价制度情势变更调价制度” 限期释放保修金的限期释放保修金的“缺陷责任定期制度缺陷责任定期制度” 追究逾期付款的追究逾期
66、付款的“违约双倍赔偿制度违约双倍赔偿制度” 举例举例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33承发包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制度双方互为担保制度” 2013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第2.52.5款规定: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担保按约定的期限和质量等级标准款规定: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担保按约定的期限和质量等级标准 完成工程,则完成工程,则必须同时提供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担保。必须同时提供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担保。第第3.73.7款规定:如果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担保不拖欠工程款,则必须首先确保按合同约定款规定:如
67、果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担保不拖欠工程款,则必须首先确保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 市场操作中如何准确实施?市场操作中如何准确实施? 2006 2006年年1212月,建设部颁发月,建设部颁发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度的意见(见附件六见附件六) ,对于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和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以及,对于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和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以及具体方式作了相关规定。具体方式作了相关规定。 支付担保支付担保 履约担履约担保保 同业担同业担保保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
68、LAW FIRM2024/9/734(四)落实体现情势变更原则的合同调价的新规定,要求固定价格合同遇市场(四)落实体现情势变更原则的合同调价的新规定,要求固定价格合同遇市场(四)落实体现情势变更原则的合同调价的新规定,要求固定价格合同遇市场(四)落实体现情势变更原则的合同调价的新规定,要求固定价格合同遇市场波动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应调整价款。承发包双方都要加强相应的签证管理,波动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应调整价款。承发包双方都要加强相应的签证管理,波动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应调整价款。承发包双方都要加强相应的签证管理,波动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应调整价款。承发包双方都要加强相应的签证管理,妥善解决固定价格合同
69、履约过程中价格调整的矛盾和争议。妥善解决固定价格合同履约过程中价格调整的矛盾和争议。妥善解决固定价格合同履约过程中价格调整的矛盾和争议。妥善解决固定价格合同履约过程中价格调整的矛盾和争议。 20132013版施工合同第版施工合同第1111条条“价格调整价格调整”第第1 1款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规定:规定:“除专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70、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条款对调整的方式作了具体的规定供当事人选择。这是条款对调整的方式作了具体的规定供当事人选择。这是20132013版施工合同区别版施工合同区别于于19991999版施工合同的一个重要的改变。版施工合同的一个重要的改变。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35合同法司法解释之二第合同法司法解释之二第2626条确立了条确立了“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该条规定:该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
71、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固定价格合同遇到市场材料、人工价格异动引起的施工企业巨额亏损的固定价格合同遇到市场材料、人工价格异动引起的施工企业巨额亏损的问题,即情势变更是否要调整合同价格?问题,即情势变更是否要调整合
72、同价格? 但一方面,当事人采取该方式,必须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一方面,当事人采取该方式,必须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而通过诉讼解除问题不仅时间和经济等成本很高,还会直接导致双方当事人而通过诉讼解除问题不仅时间和经济等成本很高,还会直接导致双方当事人处于激烈对抗的局面;处于激烈对抗的局面;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服务党和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的通知国家的工作大局的通知(法(法20091652009165
73、号)中规定:号)中规定:“对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对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26条,各级人民法院务必正确理解、慎重适用,如果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确需在个案中适条,各级人民法院务必正确理解、慎重适用,如果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确需在个案中适用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必要时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用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必要时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核”。 另一方面,法院也需要另一方面,法院也需要“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一方面确认了情势变更原则,同时又严加控制,是因为最高
74、人民法院之所以一方面确认了情势变更原则,同时又严加控制,是因为确定此项司法原则既没有法律的规定,又没有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因此,确定此项司法原则既没有法律的规定,又没有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因此,20132013版版施工合同对情势变更原则做出相应的合同规定,既明确了承发包双方在市场价格施工合同对情势变更原则做出相应的合同规定,既明确了承发包双方在市场价格波动时调整合同固定价格的权利义务,也解决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操波动时调整合同固定价格的权利义务,也解决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操作性。作性。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
75、/9/737(五)针对建筑市场发包人违约拖欠工程结算款的老大难问题,(五)针对建筑市场发包人违约拖欠工程结算款的老大难问题,(五)针对建筑市场发包人违约拖欠工程结算款的老大难问题,(五)针对建筑市场发包人违约拖欠工程结算款的老大难问题,2013201320132013版施工版施工版施工版施工合同对发包人拖欠结算款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做出违约双倍赔偿的明确规定,合同对发包人拖欠结算款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做出违约双倍赔偿的明确规定,合同对发包人拖欠结算款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做出违约双倍赔偿的明确规定,合同对发包人拖欠结算款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做出违约双倍赔偿的明确规定,对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设定了合同制度的保证
76、。对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设定了合同制度的保证。对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设定了合同制度的保证。对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设定了合同制度的保证。 原因:市场操作中的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人垫资施工已很普遍,承包人的垫资原因:市场操作中的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人垫资施工已很普遍,承包人的垫资款的来源又往往是通过民间借款或银行贷款;而司法解释第款的来源又往往是通过民间借款或银行贷款;而司法解释第6 6条又规定条又规定“垫资原则垫资原则上按有效处理上按有效处理”,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会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会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因此,2013版施工合同对发包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承担做
77、出新的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在拖欠工程款案件处理中,对因此造成承包人的损失承担,在司法实践中,在拖欠工程款案件处理中,对因此造成承包人的损失承担,19991999版施工合同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性规定己不适应市场的变化。版施工合同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性规定己不适应市场的变化。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382013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414条条“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第第2 2款款“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2 2)的规定:)的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
78、签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 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第第4 4款款“最终结清最终结清”第第2 2目目“最终结算证书及支付最终结算证书及支付”规定:规定:“(2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除专用合同
79、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 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第6 6条,双条,双倍赔偿制度是适中的、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市场实际情况的。倍
80、赔偿制度是适中的、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市场实际情况的。 利率问题利率问题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39(六)建设工程是正在加工中的不动产,工程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即形成物权。(六)建设工程是正在加工中的不动产,工程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即形成物权。(六)建设工程是正在加工中的不动产,工程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即形成物权。(六)建设工程是正在加工中的不动产,工程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即形成物权。借鉴菲迪克合同的经验,借鉴菲迪克合同的经验,借鉴菲迪克合同的经验,借鉴菲迪克合同的经验,2013201320132013版施工合同设定的工程移交证书和
81、缺陷责任期届版施工合同设定的工程移交证书和缺陷责任期届版施工合同设定的工程移交证书和缺陷责任期届版施工合同设定的工程移交证书和缺陷责任期届满证书是新的物权证书制度,同时明确的竣工资料先行移交的规定,都应引起满证书是新的物权证书制度,同时明确的竣工资料先行移交的规定,都应引起满证书是新的物权证书制度,同时明确的竣工资料先行移交的规定,都应引起满证书是新的物权证书制度,同时明确的竣工资料先行移交的规定,都应引起承、发包双方的高度重视,并应通过招投标对此做出明确的具体约定。承、发包双方的高度重视,并应通过招投标对此做出明确的具体约定。承、发包双方的高度重视,并应通过招投标对此做出明确的具体约定。承、
82、发包双方的高度重视,并应通过招投标对此做出明确的具体约定。 建设工程合同是特殊的不动产的加工承揽合同,工程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即形建设工程合同是特殊的不动产的加工承揽合同,工程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即形成不动产物权。成不动产物权。 20082008年年5 5月施行的发改委等九部月施行的发改委等九部委共同颁发的委共同颁发的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在国内率先对工程的交付使用和质在国内率先对工程的交付使用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分别设定了工程移交量缺陷责任期分别设定了工程移交证书和缺陷责任期届满证书证书和缺陷责任期届满证书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
83、024/9/74020132013版施工合同:版施工合同:第第1313条条“验收与工程试车验收与工程试车”第第2 2款款“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第(第(3 3)目规定:)目规定:“竣工验收合格的,发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第第1515条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缺陷责任与保修”第第2 2款款“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第第4 4目规定:目规
84、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定外,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7 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1414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知后1414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
85、终止证书”。 这两项证书制度也为这两项证书制度也为20132013版施工合同所采纳:版施工合同所采纳: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41工程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工程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发包人发出发包人发出“工程移交证书工程移交证书” 表明承包人加工的工程已经形成不动产物权并且表明承包人加工的工程已经形成不动产物权并且已经转移所有,转移占有的同时风险责任也已经已经转移所有,转移占有的同时风险责任也已经转移转移 工程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工程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发包人发出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证书缺陷责任期届满证书” 表明承包人第
86、一阶段的保修责任已经完成,扣表明承包人第一阶段的保修责任已经完成,扣留保修金的保修期的期限已经届满,发包人应留保修金的保修期的期限已经届满,发包人应释放扣留的保修金。释放扣留的保修金。 用证据妥善解决在建设工程完工报竣、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工程交付诸环用证据妥善解决在建设工程完工报竣、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工程交付诸环节中的矛盾,有利于避免目前司法实践中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常发生的实际竣工节中的矛盾,有利于避免目前司法实践中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常发生的实际竣工期限日期难以确定、工程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工程验收通过与竣工资料移交的关期限日期难以确定、工程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工程验收通过与竣工资料移交的关系
87、以及工程接受收时间等争议。系以及工程接受收时间等争议。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42(七)司法解释的一系列规定体现工程质量至高无上、已完工程质量合格与相应(七)司法解释的一系列规定体现工程质量至高无上、已完工程质量合格与相应(七)司法解释的一系列规定体现工程质量至高无上、已完工程质量合格与相应(七)司法解释的一系列规定体现工程质量至高无上、已完工程质量合格与相应的工程价款直接挂钩结算原则。工程质量合格,首先要重视隐蔽工程的质量;确的工程价款直接挂钩结算原则。工程质量合格,首先要重视隐蔽工程的质量;确的工程价款直接挂
88、钩结算原则。工程质量合格,首先要重视隐蔽工程的质量;确的工程价款直接挂钩结算原则。工程质量合格,首先要重视隐蔽工程的质量;确保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才能保证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保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才能保证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保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才能保证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保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才能保证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 司法解释确定的建设工程质量至高无上、已完工程质量合格与否和相应的司法解释确定的建设工程质量至高无上、已完工程质量合格与否和相应的工程价款直接挂钩结算原则,具体是指该司法解释规定的工程价款直接挂钩结算原则,具体是指该司法解释规定的5 5条相关规定:条相关规定:
89、第第2 2条规定: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第3 3条规定: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
90、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43第第1010条规定: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
91、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三条规定处理”。 第第1616条第条第3 3款规定: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第2525条规定: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从上述一系列规定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把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放在建设工程从上述一系列
92、规定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把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放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处理的最高地位,不论合同是否有效,也不论质量责任在谁,工程价款的纠纷案件处理的最高地位,不论合同是否有效,也不论质量责任在谁,工程价款的结算必须以已完工程的质量合格作为前提。结算必须以已完工程的质量合格作为前提。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44要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要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必须首先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合格。必须首先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合格。 隐蔽隐蔽工程工程地基、结构、电气管线、供地基、结构、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
93、盖、掩盖的分部分项工程。盖的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部位偷工减料或质量缺陷是导致工程合同隐蔽工程部位偷工减料或质量缺陷是导致工程合同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根本原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根本原因 20132013版合同通用条款第版合同通用条款第1212条第条第2 2款款规定如发包人不参加隐蔽工程验收,规定如发包人不参加隐蔽工程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通过验收。因此,要强承包人可自行通过验收。因此,要强化发包人如未参加验收的签证管理,化发包人如未参加验收的签证管理,预防因签证资料不全产生的法律风险。预防因签证资料不全产生的法律风险。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94、 FIRM2024/9/745(八)缺陷责任期制度是国际承包工程实施保修的惯例。我国已实施预留保修(八)缺陷责任期制度是国际承包工程实施保修的惯例。我国已实施预留保修(八)缺陷责任期制度是国际承包工程实施保修的惯例。我国已实施预留保修(八)缺陷责任期制度是国际承包工程实施保修的惯例。我国已实施预留保修金的缺陷责任期与不预留保修金的保修期并存的管理制度,缺陷责任定期制度金的缺陷责任期与不预留保修金的保修期并存的管理制度,缺陷责任定期制度金的缺陷责任期与不预留保修金的保修期并存的管理制度,缺陷责任定期制度金的缺陷责任期与不预留保修金的保修期并存的管理制度,缺陷责任定期制度要求承包人加强工程缺陷责任
95、期内的主动保修,缺陷责任期届满符合相应条件,要求承包人加强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主动保修,缺陷责任期届满符合相应条件,要求承包人加强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主动保修,缺陷责任期届满符合相应条件,要求承包人加强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主动保修,缺陷责任期届满符合相应条件,发包人即应释放保修金。发包人即应释放保修金。发包人即应释放保修金。发包人即应释放保修金。 根据根据建筑法建筑法第第6262条的规定,国务院条的规定,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第4040条已对工程保修的条已对工程保修的部位和最低保修年限做出规定,其工程的不同部位的保修期限分别为不少于部位和最低保修年限做出规定,其工程的不同部
96、位的保修期限分别为不少于2 2年、年、5 5年和设年和设计年限。计年限。 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则由建设部的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则由建设部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规定,缺陷责任期分别为缺陷责任期分别为6 6个月、个月、1212个月和个月和2424个月。个月。 缺陷责任期在保修期限内,是预留保修金的保修期,与法律规定的工程不同部缺陷责任期在保修期限内,是预留保修金的保修期,与法律规定的工程不同部位的保修年限两者并不矛盾。位的保修年限两者并不矛盾。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
97、/9/746(九)(九)(九)(九)2013201320132013版施工合同对工程系列保险作有新规定,该项制度是根据新的法律规版施工合同对工程系列保险作有新规定,该项制度是根据新的法律规版施工合同对工程系列保险作有新规定,该项制度是根据新的法律规版施工合同对工程系列保险作有新规定,该项制度是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和市场需求所设定的,除了工程保险,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是修改后定和市场需求所设定的,除了工程保险,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是修改后定和市场需求所设定的,除了工程保险,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是修改后定和市场需求所设定的,除了工程保险,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是修改后建建建建筑法筑法筑法筑法的明
98、确规定。从江都建总被判不承担施工现场人身侵权责任案,看企业为的明确规定。从江都建总被判不承担施工现场人身侵权责任案,看企业为的明确规定。从江都建总被判不承担施工现场人身侵权责任案,看企业为的明确规定。从江都建总被判不承担施工现场人身侵权责任案,看企业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以及重视隐蔽工程验收和管理的重要性。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以及重视隐蔽工程验收和管理的重要性。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以及重视隐蔽工程验收和管理的重要性。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以及重视隐蔽工程验收和管理的重要性。 2013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第6 6条条“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第第1
99、 1款款“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第第2 2款款“职业健康职业健康” 第第1818条条“工程保险工程保险”的第的第2 2款款“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这是根据全国人大修改后的这是根据全国人大修改后的建筑法建筑法第第4242条的规定新增的工程保险的险种。条的规定新增的工程保
100、险的险种。此后,如施工企业未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未为员此后,如施工企业未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47我国我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8585条规定: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
101、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建集团)总承包的上海佘山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建集团)总承包的上海佘山欢乐谷项目施工现场人身伤害侵权赔偿案欢乐谷项目施工现场人身伤害侵权赔偿案加重了承、发包企业的资料管理责任,企业管理没有过错由企业自己举证证明加重了承、发包企业的资料管理责任,企业管理没有过错由企业自己举证证明 金建集团按该法此规定,提供电缆井施工的金建集团按该法此规定,提供电缆井施工的“隐蔽工程验收单隐蔽工程验收单”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被法院判决免于赔偿。法院以发包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没有过错,被法
102、院判决免于赔偿。法院以发包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判决承担错判决承担7070的赔偿责任,而原告所在的分包单位因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的赔偿责任,而原告所在的分包单位因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判决承担险判决承担3030的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 举例举例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48(十)针对索赔过期作废新的管理制度,承、发包均应对工程签证、索赔要(十)针对索赔过期作废新的管理制度,承、发包均应对工程签证、索赔要(十)针对索赔过期作废新的管理制度,承、发包均应对工程签证、索赔要(十)针对索赔过期作废新的管理制度,承、发
103、包均应对工程签证、索赔要建立全新的认识,尤其是对索赔期限的重大改变。从上海某涉外工程索赔案建立全新的认识,尤其是对索赔期限的重大改变。从上海某涉外工程索赔案建立全新的认识,尤其是对索赔期限的重大改变。从上海某涉外工程索赔案建立全新的认识,尤其是对索赔期限的重大改变。从上海某涉外工程索赔案看及时行使履约抗辩权以及武汉某施工单位被索赔看及时行使履约抗辩权以及武汉某施工单位被索赔看及时行使履约抗辩权以及武汉某施工单位被索赔看及时行使履约抗辩权以及武汉某施工单位被索赔3032303230323032万元逾期违约金的两万元逾期违约金的两万元逾期违约金的两万元逾期违约金的两个典型案例,看承、发包企业加强工
104、期顺延签证和工期延误索赔管理的重要个典型案例,看承、发包企业加强工期顺延签证和工期延误索赔管理的重要个典型案例,看承、发包企业加强工期顺延签证和工期延误索赔管理的重要个典型案例,看承、发包企业加强工期顺延签证和工期延误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性。性。性。 20132013版施工合同第版施工合同第1010条条“变更变更”第第6 6款款“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规定:规定:“因变更引起工期因变更引起工期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合同工期,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合同工期,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4.4款款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并并参考工程所在地的工期定额标准确定增
105、减工期天数参考工程所在地的工期定额标准确定增减工期天数”。 针对针对19991999版施工合同承发包双方索赔期限不统一、不对等的问题,版施工合同承发包双方索赔期限不统一、不对等的问题,20132013版版施工合同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的经验,在第施工合同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的经验,在第1919条条“索赔索赔”的第的第1 1款款“承包人的索承包人的索赔赔”和第和第3 3款款“发包人的索赔发包人的索赔”,把承发包双方的索赔期限都规定在,把承发包双方的索赔期限都规定在2828天内,逾天内,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索赔,这就是索赔过期作废的新的合同管理制度。期不提出视为放弃索赔,这就是索赔过期作废的新的合同管理制
106、度。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49 我国法律、法规对工程签证和索赔均没有相应规定,与此相关的法律是我我国法律、法规对工程签证和索赔均没有相应规定,与此相关的法律是我国国合同法合同法有关履约抗辩权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履约顺序有先后,承包有关履约抗辩权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履约顺序有先后,承包人作为先履行义务一方依法享有后合同义务抗辩权即人作为先履行义务一方依法享有后合同义务抗辩权即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8328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 履约抗辩权履约抗辩权催告权催告权即签证权即签证
107、权中止权中止权即停工权即停工权解约权解约权索赔权索赔权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50法国某国际工程公司作为承包人在上海浦东某重大工程案件法国某国际工程公司作为承包人在上海浦东某重大工程案件举例举例1: 因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因发包人未按期支付1 1个月的进度款行使抗辩权,先停工、后解约、再通个月的进度款行使抗辩权,先停工、后解约、再通过司法程序提出损失赔偿请求。过司法程序提出损失赔偿请求。 索赔索赔 “已完工程价款已完工程价款”“终止合同前后的直接损失终止合同前后的直接损失”“终止合同引起的预期利益损失终止合同引起的预期
108、利益损失” 索赔请求共索赔请求共25432543万美元。案件经审理,承包人最后获赔万美元。案件经审理,承包人最后获赔763763万美元。(万美元。(见附见附件七件七)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51举例举例2:武汉某施工企业疏于工期签证管理的典型案例武汉某施工企业疏于工期签证管理的典型案例 确保工期是承包人的法定义务,工期延误也是一旦涉讼发包人提出反诉的主确保工期是承包人的法定义务,工期延误也是一旦涉讼发包人提出反诉的主要主张和依据。要主张和依据。 武汉某施工企业提起诉讼,索要工程武汉某施工企业提起诉讼,索要工程欠款
109、欠款12041204万元,利息万元,利息263263万元万元 发包人却以工期逾期为由提出索赔请发包人却以工期逾期为由提出索赔请求求58005800万元万元 两案由湖北省高级法院合并审理两案由湖北省高级法院合并审理后,最终判决承包人承担工期违后,最终判决承包人承担工期违约金约金30323032万元,相抵工程欠款后万元,相抵工程欠款后承包人还要倒过来支付违约金承包人还要倒过来支付违约金18281828万元,此案成为国内同类案万元,此案成为国内同类案件被判逾期违约金之最(件被判逾期违约金之最(见附件见附件八八)。)。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
110、IRM2024/9/752(十一)承发包企业都应建立部门、制度、人员三落实的新的合同履约管理,(十一)承发包企业都应建立部门、制度、人员三落实的新的合同履约管理,(十一)承发包企业都应建立部门、制度、人员三落实的新的合同履约管理,(十一)承发包企业都应建立部门、制度、人员三落实的新的合同履约管理,尤其是全员、全过程的资料管理即证据管理的新机制,以适应新的索赔过期尤其是全员、全过程的资料管理即证据管理的新机制,以适应新的索赔过期尤其是全员、全过程的资料管理即证据管理的新机制,以适应新的索赔过期尤其是全员、全过程的资料管理即证据管理的新机制,以适应新的索赔过期作废制度对工程签证、索赔管理提出的新要
111、求。作废制度对工程签证、索赔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作废制度对工程签证、索赔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作废制度对工程签证、索赔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当事人在执行索赔过期作废制度、建立新的管理办法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当事
112、人在执行索赔过期作废制度、建立新的管理办法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当事人在执行索赔过期作废制度、建立新的管理办法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当事人在执行索赔过期作废制度、建立新的管理办法时要注意的问题有:1 1、提高和强化及时签证、依约索赔的意识和自觉性,把签证和索赔作为加强造、提高和强化及时签证、依约索赔的意识和自觉性,把签证和索赔作为加强造价管理、降低成本和提高企业效益的最有效手段。价管理、降低成本和提高企业效益的最有效手段。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532 2、建立严格的文档记录和资料保管制度,加强专业的和有针对性的签证和索赔
113、、建立严格的文档记录和资料保管制度,加强专业的和有针对性的签证和索赔管理。合同履约管理的主要环节:合同交底;资料专管;过程检查。管理。合同履约管理的主要环节:合同交底;资料专管;过程检查。3 3、明确工程负责人签证和索赔的量化管理责任,杜绝该签未签、该赔不赔的情、明确工程负责人签证和索赔的量化管理责任,杜绝该签未签、该赔不赔的情况。一方不确认或拒绝签证的对策:宾馆发传真;快递送来回;挂号并公证。况。一方不确认或拒绝签证的对策:宾馆发传真;快递送来回;挂号并公证。4 4、严密注意提出签证和索赔的期限和程序,逾期提出可能会被认为放弃确认或、严密注意提出签证和索赔的期限和程序,逾期提出可能会被认为放
114、弃确认或索赔,凡是应该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均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提出。索赔,凡是应该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均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提出。5 5、司法解释第、司法解释第6 6条规定的垫资开禁带来的签证管理的新要求,垫资工程更应加强条规定的垫资开禁带来的签证管理的新要求,垫资工程更应加强月工程量报表申报和确认工作。月工程量报表申报和确认工作。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546 6、加强企业有关人员的证据意识和履约管理知识的培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司、加强企业有关人员的证据意识和履约管理知识的培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司法解释第法解释第
115、1919条要求搜集其他证据的方法和注意事项。条要求搜集其他证据的方法和注意事项。7 7、承包人对于只确认事实而不确认增减工程价款的应作为索赔处理,要继续提、承包人对于只确认事实而不确认增减工程价款的应作为索赔处理,要继续提供相应费用计算表和变更引起的价款的组成,以便在最终结算时双方核对或提交供相应费用计算表和变更引起的价款的组成,以便在最终结算时双方核对或提交审价时有相应依据。审价时有相应依据。8 8、深入研究在约定期限内获得签证确认和索赔成功的方法和实际效果,友好协、深入研究在约定期限内获得签证确认和索赔成功的方法和实际效果,友好协商和谋求调解是最重要和最有效方法。商和谋求调解是最重要和最有
116、效方法。9 9、工程签证和索赔均属于专业法律问题,有疑问应及时进行签证索赔专题咨询,、工程签证和索赔均属于专业法律问题,有疑问应及时进行签证索赔专题咨询,必要时应聘请懂行的律师或专业咨询、服务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签证和索赔的过必要时应聘请懂行的律师或专业咨询、服务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签证和索赔的过程管理和控制。程管理和控制。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55(十二)争议评审制度是国际承包工程通过专家评审在履约过程中解决争议,(十二)争议评审制度是国际承包工程通过专家评审在履约过程中解决争议,(十二)争议评审制度是国际承包工
117、程通过专家评审在履约过程中解决争议,(十二)争议评审制度是国际承包工程通过专家评审在履约过程中解决争议,有效减少诉讼和仲裁的成功经验,在市场中借鉴并推广争议评审制度,变事有效减少诉讼和仲裁的成功经验,在市场中借鉴并推广争议评审制度,变事有效减少诉讼和仲裁的成功经验,在市场中借鉴并推广争议评审制度,变事有效减少诉讼和仲裁的成功经验,在市场中借鉴并推广争议评审制度,变事后诉讼为专家过程评审解决,有利于大大减少工程合同的诉讼和仲裁。后诉讼为专家过程评审解决,有利于大大减少工程合同的诉讼和仲裁。后诉讼为专家过程评审解决,有利于大大减少工程合同的诉讼和仲裁。后诉讼为专家过程评审解决,有利于大大减少工程合
118、同的诉讼和仲裁。九部委的九部委的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最先设定了争议过程评审制度,国内首先由北京仲裁最先设定了争议过程评审制度,国内首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已推出委员会已推出建设工程合同争议评审规则建设工程合同争议评审规则(见附件九见附件九),已于),已于20092009年年3 3月月1 1日日起施行。起施行。 20132013版施工合同第版施工合同第2020条条“争议解决争议解决”第第3 3款款“争议评审争议评审”规定:规定:“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 ,并对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并对争议
119、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等作了相应规定。定、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等作了相应规定。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CITY DEVELOPMENTLAW FIRM2024/9/756约定采取约定采取争议评审争议评审的的 约定期限约定期限内提出内提出 不服评审意见不服评审意见14天内即应把争议天内即应把争议提交仲裁或诉讼提交仲裁或诉讼 执行此规定客观上需要企业有大量法务人员在履约过程中随时完成需要执行此规定客观上需要企业有大量法务人员在履约过程中随时完成需要提出评审事项的证据。提出评审事项的证据。 该制度同时规定:当事人不服评审意见该制度同时规定:当事人不服评审意见1414天内即应把争议提交仲裁或诉天内即应把争议提交仲裁或诉讼,企业的法律事务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作好仲裁或诉讼的准备工作。讼,企业的法律事务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作好仲裁或诉讼的准备工作。 感谢各位!感谢各位!2024/9/7此处添加公司信息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