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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合同法合同法主讲教师:刘德君主讲教师:刘德君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第六章第六章 合同法总则合同法总则【基本要求基本要求】1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2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3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4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5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变更和转让6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1)单务合同:当事人一方负有义务,而他方不负担
2、义务的合同。(2)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义务的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代价(1)有偿合同:当事人取得合同规定的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2)无偿合同:当事人一方取得合同规定的利益无须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真题真题05.14单选题单选题】下列合同中,必定属于有偿合同的是( )。A借款合同B保管合同C买卖合同D委托合同【答案答案】C 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合同的名称(1)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名称及规则的合同,如合同法分则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2)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
3、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1)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2)实践合同: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方可成立的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是否要以特定形式为要件(1)要式合同: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而成立的合同。(2)不要式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均为不要式合同。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 6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1)主合同: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2)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
4、在前提的合同。如贷款担保合同就是贷款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随贷款合同存在、变更和消灭。7为订约人自己的利益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根据订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否为自己谋取利益(1)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订约当事人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或享有某种利益的合同。(2)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订约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合同权利,由第三人取得利益的合同。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合同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 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当事人一、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当事人订立合同应
5、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合同的内容二、合同的内容1一般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其中,当事人与标的为合同的必备条款,这八大条款俗称合同主要条款,注意并非都是必备条款,非必备条款的缺失可以通过合同漏洞进行补充。2格式条款(1) 概念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一般是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所拟订的、在订立合同时重复使用的固定的合同条款。 起点
6、考试网起点考试网(2)对格式条款的限制第一,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条款予以说明。第二,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免除提供条款一方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否则该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正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第四,格式条款不能设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直接财产损失时的免责条款,否则该条款无效。 【
7、真题真题07.1607.16单选题单选题】甲运输公司在与客户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时提供了一份格式合同,该格式合同载明:“运输方式为仓对仓运输。”双方按此格式合同订约后,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公司认为仓对仓是指乙公司的仓库到所要运达的仓库,乙公司则认为仓对仓是指货物所在的仓库到所要到达的仓库。根据我国合同法,下列关于该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A.该条款含义模糊不清,合同未成立B.B.该条款含义模糊不清,合同无效C.C.合同生效,应以乙公司的理解为准D.D.合同生效,应以甲公司的理解为准【答案答案】C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三、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表现形式。合同形式可
8、以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方式,明示的方式又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默示的方式又分为推定和沉默的形式。1口头形式原则上合同都是不要式。2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如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EMAIL),适用涉及不动产、比较重大事项但又不能即时结清的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采用书面形式。 3其他形式 即默示,指的就是行为的方式。行为推定形式只适用于法律有明确规定或交易习惯许可时或要约表明时,而不能普遍适用。 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四、合同订立的程序四、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要约概念: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
9、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有效要件:第一,要约必须有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第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第四,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法律效力:第一,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是指要约生效后,在其存续期间不得擅自变更或撤回的效力。第二,对受要约人的效力,是指要约经受要约人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的效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撤回:要约发生效力前,要约人欲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销:要约生效后,要约人欲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销要约的通
10、知应当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受要约人。 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第一,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要约失效第一,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第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第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第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只是订立合同的准备行为,其本身不具有要约效力。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品广告为要约邀请,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要件的,视为要约。 起点考试网起点考
11、试网【真题真题06.53多选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A.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特定资质条件的招标公告B.某公司向一商业伙伴寄出的自己已经签字盖章,内容完整的一份购销合同C.甲公司发布的包含了股价、拟募股数量等具体、确定内容的招股说明书D.丁某当面向孙某提出,愿将自己的手机以人民币1000元卖给他【答案答案】AC【真题真题08.17单选题单选题】甲公司长期购买乙厂的水泥,现因急需水泥向乙厂发出传真,请其立即运送某型号水泥50吨到某工地,价格与以往相同,货到付款。乙厂接到传真后,按照以往惯例,立即组织货源,并将水泥送到了甲公司指定的工地。不料,甲公司因另外购得水泥,拒绝接受乙厂的水
12、泥,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邀请B.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但已被撤回C.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但已被撤销D.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乙厂已承诺【答案答案】D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二)承诺 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有效要件:第一,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第二,承诺须在承诺期间内到达;第三,承诺须与要约内容相一致;第四,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要求。 承诺的迟到受要约人的承诺在承诺期间发出并按通常情形可适时到达,因传达故障而逾承诺期间到达要约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逾期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逾期承诺原则
13、上不具有承诺的效力,而是一项新要约。但在要约人及时认可的情况下,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法律效力。 承诺的撤回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真题真题06.15单选题单选题】甲公司6月5日向乙公司发出传真,提出以每台人民币2000元的价格购买某型号电视机10台。6月8 日,乙公司以挂号信形式通知甲公司,同意其提出的条件。6月10日,挂号信寄至甲公司。6月12 日,甲公司的工作人员才将此挂号信送交本公司总裁,那么乙公司承诺的生效时间为( )。A.6月5日B.6月8 日C.6月10日D.6月12日【答案答案】C五、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五、合同成立的
14、时间与地点1合同成立的时间(1)原则:承诺到达,合同成立;(2)例外:成约定金、合同书、确认书(3)特殊情况:因履行主要义务而成立2合同成立的地点(1)原则:承诺到达地为合同成立地(2)例外:合同书签订地为合同成立地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六、缔约过失责任六、缔约过失责任1概念与特征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向对方承担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在合同订立阶段发生。()一方当事人基于过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注意、保护、告知、保密的义务。()导致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2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事由 第一,假借订立合同,
15、恶意进行磋商;第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第三,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订立合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第四,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真题真题05.13单选题单选题】甲公司为了阻止乙公司向其竞争对手丙公司出售机器设备,伪称有意购买乙公司的机器设备,并与乙公司进行谈判数月,在丙公司放弃购买后,甲公司也宣布无意购买乙公司的设备。乙公司可以请求甲公司承担( )。A.违约责任B.侵权责任C.缔约过失责任D.一般保证责任【答案答案】C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一、合同效力的概念一、合同效力的概念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
16、二、合同的生效二、合同的生效1概念:合同开始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2生效要件(1)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实、自由。(3)合同内容: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和公序良俗。(4)合同形式: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3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合同生效,即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合同生效的时间;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生效时间为办理完毕批准、登记手续的时间;附条件的合同,合同生效时间为条件成就时间。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三、无效合同三、无效合同1概念:严重欠缺法定生效条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2特征:第一,无效合同的违法
17、性。第二,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第三,无效合同自始无效。第四,无效合同当然无效。 3无效合同的种类(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1)无效合同从合同订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始无效。(2)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立即终止履行。(3)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4)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
18、自承担相应的责任。(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或返还集体、第三人。(6)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7)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解决争议方式条款的效力。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四、可撤销合同四、可撤销合同1概念已经成立但欠缺法定有效要件而可以被当事人撤销的合同。2特征:主要在于意思表示不真实。3可撤销合同的种类(1)欺诈: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2)胁迫:导致对方陷入心理上的恐惧。(3)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过失造成的。(4)乘人之危。一方利用另一方陷入困境。(5)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另一方轻率,没有经验。被撤销的法
19、律后果 :合同被撤销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 撤销权的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真题真题08.18单选题单选题】甲的妻子遭遇车祸,造成严重脑震荡,甲为筹集巨额治疗费用,不得不将自己一块名表出售予乙。乙见甲处境困顿,明知该表价值10万元,却提出以1万元购买。甲讨价还价再三,乙始终不退步,甲无奈于2006年2月1日将该表以1万元的价格出售于乙。半年后,甲妻病故。甲于2007年1月10日向乙主张撤销合同,并请求返还该表,引起
20、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可以随时主张退款还表B.甲至迟应于2007年2月1 日主张退款还表C.甲至迟应于2009年1月10 日主张退款还表D.甲无权主张退款还表【答案答案】B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五、效力待定合同五、效力待定合同1概念欠缺有效要件,能否发生法律效力尚未确定,有待有权人追认或拒绝来确定是否有效的合同。2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行为。产生两个法律效果,第一,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第二,相对人的催告权与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法律例外规定,纯获利益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订立的合同有效。(
21、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产生两个法律效果,第一,被代理人的追认权;第二,相对人的催告权与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法律例外规定,对善意相对人的保护适用表见代理制度。(3)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出卖他人之物、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物。产生两个法律效果,处分权人的追认权和嗣后取得处分权。法律例外规定:对善意相对人的特殊保护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经有权人追认后,自始有效;()效力待定合同经有权人拒绝追认后,自始无效。 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 【真题真题05.1605.16单选题单选题】张某是甲公司的业务员,长期负责与乙公司的业务往来,持
22、有已经加盖了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后张某被甲公司辞退,但甲公司未及时收回张某所持的空白合同书。张某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合同,该合同属于( )。A.有效合同B.无效合同C.可撤销合同D.效力待定合同【答案答案】A【真题真题08.5308.53多选题多选题】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旅馆签单接待客户,住宿费由甲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丙旅馆当月底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签单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住宿费,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丙旅馆有权请求甲公司付款B.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C.丙旅馆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承担连带责任D.丙旅馆只能请
23、求乙付款【答案答案】AB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 一、概念一、概念债务人全面、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二、合同履行的原则二、合同履行的原则1适当履行原则 也称全面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即合同有约定,完全按照约定履行。2协作履行原则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主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信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债务。三、合同履行的规则三、合同履行的规则履行主体: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或由第三人代替债权人接受履行。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24、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标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履行期限:当事人就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地点:当事人就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方式与履行费用:当事人就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履行费用。 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四、合同履行中的
25、抗辩权四、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对抗请求权,或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1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构成要件:第一,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第二,双方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第三,双方债务均届至。第四,一方可能履行债务而未履行。()法律效果:一时性阻却请求权行使:中止履行2不安抗辩权(1)构成要件:第一,在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第二,双方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第三,先给付一方债务届至。第四,先给付一方发现有令其对待给付不能实现的不安事由。包括:资不抵债、逃债行为、严重丧失商业信誉。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2)行使方式:
26、第一,先给付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危险。第二,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另外,若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继续履行;对方未能及时恢复履行能力,亦未提供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3)法律效果:第一:一时性阻却请求权行使:中止履行;第二:永久性阻却请求权行使:解除合同。3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第一,在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第二,双方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第三,双方债务均届至;第四,先给付一方未履行。()法律效果:一时阻却请求权行使,请求中止履行。【真题真题05.54多选题多选题】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负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的,可以中止
27、履行。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法定代表人变更C.转移财产,抽逃资金D.丧失商业信誉【答案答案】ACD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五、合同的保全五、合同的保全法律为防止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或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制度。合同保全的形式为代位权和撤销权。(一)代位权概念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利的权利。成立要件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二,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第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第四,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第五
28、,有保全债权的必要。行使第一,代位权的行使主体必须是债权人,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第二,债权人必须履行善良管理人的义务,不能处分债务人的权利。第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第四,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第五,代位权的行使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真题真题08.20单选题单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190万元到期货款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得知下列情况:(1)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付款,而丙公司尚未交货,交货日期未届至;(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大型机器买卖合同,丁公司共分5期交付货款,在清算货款之前甲公司保留机器设备所有权,
29、现丁公司已有两期到期付款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以自己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货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货C.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D.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到期货款【答案答案】D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二)撤销权概念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放弃债权、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等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构成要件: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二,债务人实施了不当处分财产(权)的行为。第三,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即债务人的行为减少其责任财产,降低其履行能力,使债权人债
30、权难以实现。第四,对债权人的有偿行为行使撤销权,相关第三人(受让人)必须主观上有恶意。行使第一,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第二,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第三,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以保全债权的范围为限。第四,撤销权的行使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第五,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真题真题08.79-82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制造、安装一套预氧化炉,并负责预氧化炉的调试,甲公司支付加工费100万元,其中设备交付后支
31、付80万元,安装调试合格后付清剩余加工费。乙公司如期交付了设备,甲公司支付了80万元加工费。但乙公司一直未派员调试,甲公司遂拒绝支付剩余加万元加工费。乙公司向甲催要剩余加工费未得,便将其对甲公司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未得,经调查得知,丁公司尚欠甲公司加工费20万元,因甲公司加工产品不合格而一直未还,已过履行期。甲公司曾向丁公司发出给催款通知书,但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丙公司遂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甲公司因业务调整,将该套预氧化炉出卖给戊公司。戊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预氧化炉发生爆炸,炸伤来公司参观的客户王某,引起纠纷。【真题真题08.79】乙公司向甲公司请求支付剩余加工费
32、,甲公司有权主张(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答案答案】A【真题真题08.80】关于乙公司将其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生效B.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对甲公司发生效力C.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丙公司主张D.债权让与后,乙公司应对甲公司履行义务负担保责任【答案答案】BC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真题真题08.81】关于丙公司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公司应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B.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
33、起代位权诉讼C.因甲公司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丙公司不得提起代为权诉讼D.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丙公司主张【答案答案】BD【真题真题08.82】关于甲公司、乙公司、戊公司与王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戊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戊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王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D.王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答案答案】AC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即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代替了原合同。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1概念:合同
34、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合同权利的转让(1)合同权利转让即债权人的变更,法律要件为:第一,需存在有效的债权;第二,被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不得让与如基于合同性质不得让与:基于个人人身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设定的债权;不作为债权;人身债权;或是依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让与和法律规定不得让与。第三,让与人与第三人达成债权让与合同,这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核心要件。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2)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首先,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成为债务人的新债权人;从权利随之转移,但是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转让人还负有权利
35、瑕疵担保责任。其次,在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抗辩权延续,债务人可援用对让与人的抗辩权对抗受让人;另外抵销权延续,债务人可援用对让与人的法定抵销权对抗受让人。3合同义务的转移即债务人的变更。(1)法律要件:第一,让与人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第二,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此为生效要件。(2)合同义务移转的法律效力。首先,在转让人与承担人之间,债务移转于承担人,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随之转移,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另外在债权人与承担人之间,抗辩权延续。4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1)法律要件:必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概括转让债权债务的协议才能生效。(2)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法律效力。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
36、移,出让人完全退出合同关系,受让人成为合同当事人,概括地承受全部权利义务。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第六节第六节 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一、概念:一、概念:合同关系消灭,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二、合同终止的原因二、合同终止的原因(一)履行(略)(二)解除 1概念: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2合同的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通过其约定或行使约定的解除权而导致合同的解除。 3合同的法定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是:第一,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37、不履行债权债务;第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第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4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不仅主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而且从债权债务也随之消灭。这种效力可以溯及既往。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情况,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三)提存 概念在因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
38、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以消灭合同的行为。2原因:第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合同标的物;第二,债权人下落不明;第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第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效力: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消灭。第二,债务人与提存部门之间:提存部门负妥善保管提存物的义务。第三,债权人与提存部门之间:所有权、领取权、风险、孳息、提存费用均归债权人。领取权的除斥期间: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年内不行使,领取权消灭,扣除提存费用后,提存物归国家所有。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真题真题08.54多选题多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纪念品,约定在甲公司所在
39、地交货,交货时付款。乙公司将该批纪念品运至甲公司所在地,不料甲公司无正当理由拒收。乙公司只好将该批纪念品交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并嘱咐在甲公司付款前不得将纪念品交付给甲公司。在此期间,因当地发生自然灾害,致使部分纪念品毁损。数月后,因纪念品涨价,甲公司得知情况,派人来取货,因其拒绝付款或者提供担保,被公证机关拒绝。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纪念品所受损失由甲公司承担B.纪念品的保管费用由甲公司承担C.公证机关无权拒绝甲公司领取纪念品D.乙公司的交货业务已经履行【答案答案】ABD(四)抵销 概念: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种类:分为法定
40、抵销和合意抵销,双方订立抵销合同,双方债务品质、种类可以不必相同,互负债务,达成合意即可抵销。行使: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五)免除债权人以债务的消灭为目的而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特征:第一,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第二,免除是无偿行为;第三,免除行为是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应有处分该债权的能力;第四,可以是全部免除,也可以是部分免除;第五,免除作为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期限;第六,免除的效力是使合同之债消灭。 【真题真题07.3单选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债务免除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免除属于双方法律行为B.免除
41、可以附条件和期限C.债权人在作出免除决定后可以撤回该意思表示D.免除的效力及于全部债务,免除部分债务的行为无效【真题解析真题解析】B(六)混同混同,是指合同的债权与债务归于同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发生在自然人继承、法人合并之中。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第七节第七节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及归责原则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及归责原则概念: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特征:()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具有相对性。 ()违约责任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产生。()违约责任具有惩罚性与补偿性双重属性。 归责原则:无过错原则无
42、过错原则/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二、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二、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1、强制履行/继续履行三种情况不适用强制履行:A.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C.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2、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价3、损害赔偿金补偿性法定损害赔偿金,包括实际损失加可得利益损失。注意:损害赔偿的限制:完全赔偿: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负责合理预见: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43、损失赔偿数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减损规则: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失后,另一方应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无权请求违约方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4、违约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范围应当大致相当。违约金如果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可以起诉、仲裁调整。起点考试网起点考试网四、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四、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适当期限内提供证明。特别规定或约定合同订立后,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免责条款的,当发生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又符合这些免责条款时,也可以免除违约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