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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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第一节行政一、关于行政的各种定义 (一)国外学者的观点1、从行政内涵与外延范围大小来界定。2、从消极和积极的不同的定义方法进行界定。3、通过对行政进行描述来进行定义。4、从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来进行界定。 (二)我国学者关于行政的定义 1、应松年教授:行政是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对国家事务的一种有组织的管理活动,目的是实现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姜明安在行政法学一书中:所谓行政,就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国家的目的和任务而行使的执行、指挥、组织、监督诸国家职能。 (三)行政的概念 行政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作用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 行政的特征(一)法律性1、行政是执行法

2、律的活动;2、行政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二)公益目的性即维护公共利益是行政权力正当性及合法性的基础,也是行政主体进行行政活动的目的。(三)积极性、主动性与司法权的“不告不理”原则不同,行政具有主动性、积极性的特点,行政职权对于行政主体而言,即是权利也是义务,在法定条件下,行政主体必须行使职权,否则就构成不作为违法。(四)强制性行政是由行政主体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代表国家意志,以国家政权强制力为后盾保障其执行。中国足协作为一个非国家的社会团体,其管理活动是否也属于行政法上所谓的“行政”?中国足协处罚案长春亚泰足球队在2001年10月6日的第22轮与浙江绿城足球队比赛中,净胜6球,在整个赛季中排名甲

3、B第二。按照中国足协发布的全国足球队甲级联赛规则第9条关于“获得全国足球甲级队B组联赛前两名的队,次年参加全国足球甲级A组联赛”的规定,长春亚泰足球队应升入甲A足球队之列。但是,中国足协在联赛后的2001年10月16日,做出足纪字(2001)14号“关于对四川绵阳、成都五牛、长春亚泰、江苏舜天和浙江绿城俱乐部足球队处理的决定”,该决定取消了长春亚泰升入甲A资格和2002年、2003年甲乙级足球联赛引进国内球员的资格,并限长春亚泰在三个月内进行内部整顿,同时对教练员和球员作出停止转会资格的处罚。这是中国足协为严肃足球联赛纪律,打击“假球”、“黑哨”现象而采取的重要措施。而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因不服

4、足协的处理决定,于2002年1月7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同年1月23日作出书面答复,明确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认为本案不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几乎与此同时,北京召开了有10多位行政法学专家参加的“行业协会管理权之司法审查研讨会”。专家们普遍认为,足协不仅是社团法人,还是法律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其实施的管理行为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足协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法理分析】【法理分析】作为行政法学研究对象的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作为行政法学研究对象的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执行性、法律性和国家强制性等特点。执行性、法律性和国家强制性等特点。具

5、体到本案,首先应明确中国足协的性质。中具体到本案,首先应明确中国足协的性质。中国足协章程第国足协章程第2 2条规定:中国足协成立的法律依据是条规定:中国足协成立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同时第民法通则。同时第3 3条也规定:第一、中国足协是条也规定:第一、中国足协是唯一的、全国足球专项体育社会团体法人;第二、中唯一的、全国足球专项体育社会团体法人;第二、中国足协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接受中华全国足协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接受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因而,国体育总会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因而,中国足协是经国家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社团法人。中国足协是经国家民

6、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社团法人。体育法第体育法第4949条规定:在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假条规定:在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规章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当中的直接责任规章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当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可见;中国足协对于作出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可见;中国足协对于作出违反体育法的行为的主体拥有行政处罚权。因此,违反体育法的行为的主体拥有行政处罚权。因此,中国足协具备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长春亚泰足中国足协具备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可以就中国足协的处罚行

7、为提起行政诉讼。球俱乐部可以就中国足协的处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的分类1、授益行政与负担行政2、强制行政与负担行政3、羁束行政和裁量行政4、规制行政和给付行政5、依职权行政和依申请行政6、公共行政与私人行政(一)公共行政1、国家行政2、社会行政(二)私人行政案例二:一般行政与公共行政案情介绍:案情介绍:张某系某大型电视机厂的职工,2003年厂里分房时未列入分房名单,张某不服,以该电视机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合格,驳回了张某的起诉。案例点评:案例点评:案例点评:案例点评:案情中所讲到的电视机厂给职工分房的行案情中所讲到的电视机厂给职工分房的行政,属于政,属

8、于“ “私人行政私人行政” ”的范畴,不是行政法上的范畴,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的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因能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因此,张某对电视机厂分房时未将其列此,张某对电视机厂分房时未将其列A A分房名分房名单的做法不服,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单的做法不服,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例三:一般行政与公共行政案情摘要刘某在一街道办的纸箱厂工作。2005年3月,刘某因违反生产纪律在车间抽烟。受到厂方的罚款2

9、0元并扣发当月的奖金处理。刘某对此处理不满,因此受到处理后不但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为表达不满,多次在领导来车间检查生产的情况时,故意点上烟,领导对其多次批评。20062006年年1 1月月5 5日,刘某又在车间吸烟,因没有及时将烟日,刘某又在车间吸烟,因没有及时将烟头熄灭,点燃了车间的原料,后经大家扑救没有造成头熄灭,点燃了车间的原料,后经大家扑救没有造成在的损失。发生此事后,工厂有意开除刘某,但因街在的损失。发生此事后,工厂有意开除刘某,但因街道工厂是为解决就业问题而办,经厂方、居委会、刘道工厂是为解决就业问题而办,经厂方、居委会、刘某父母协商,于某父母协商,于20062006年年1 1月底

10、作出决定:(月底作出决定:(1 1)由刘某)由刘某赔偿因失火造成的损失;(赔偿因失火造成的损失;(2 2)对刘某以留用察看;)对刘某以留用察看;(3 3)有关这次火灾情况不向消防部门报告。同月,市)有关这次火灾情况不向消防部门报告。同月,市公安消防大队根据举报,对这次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后,公安消防大队根据举报,对这次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对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对刘某罚款某罚款100100元的行政处罚。元的行政处罚。问题:问题:1 1、厂方对刘某的处理与消防大队对刘某的处罚、厂方对刘某的处理与消防大队对刘某的处罚分别属何种类型的行政?分别属何

11、种类型的行政?2 2、刘某在受到厂方的处理后,、刘某在受到厂方的处理后,消防大队还能对其进行处罚吗?消防大队还能对其进行处罚吗?评析:评析:1 1、厂方对刘某的处理与消防大队对刘某的处罚是两种、厂方对刘某的处理与消防大队对刘某的处罚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前者是一般行政(或说是私行政),不同性质的行为,前者是一般行政(或说是私行政),后者是公共行政。后者是公共行政。2 2、一般行政不能代替公共行政,因此消防大队在厂方、一般行政不能代替公共行政,因此消防大队在厂方对刘某进行了处理后仍可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对刘某进行了处理后仍可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法理、法律精解:法理、法律精解:“ “行政行政” ”一词

12、具有多种含义。日常生活中所称的行政一词具有多种含义。日常生活中所称的行政指社会组织基于特定目的对自身的事务进行组织和管指社会组织基于特定目的对自身的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活动,为一般行政,也称私行政。本案中纸箱厂开理活动,为一般行政,也称私行政。本案中纸箱厂开除留用察看的处理属一般行政的范畴。行政法上的行除留用察看的处理属一般行政的范畴。行政法上的行政却不是指一般行政,而是指公共行政本即国家行政政却不是指一般行政,而是指公共行政本即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如本案中消防大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如本案中消防大队对刘某违反队对刘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即的

13、行为进行处罚,即属公共行政范畴属公共行政范畴第二节行政权(一)行政权的含义 行政权是指行政主体执行法律,采用各种方式以达到行政目的的法定权力。(二)行政权的特征1、执行性2、法律性3、强制性4、优益性5、不可处分性(三)行政权的内容1、部分选立法权和行政规定制定权2、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定的适用权。3、对各类纠纷的处理权。私人承包治安管理权案据宁波日报2003年1月1日报道,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某村村民张伟忠经过公开竞标,以2.52万元的价格,拿到了该村2003年度安全防范工作的承包权。这是当地领导针对农村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以及村民对治安安全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而采取的应对措施,在全国

14、尚不多见。此前,五乡镇综治办、派出所起草了安全防范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如工作目标、具体工作任务、奖惩措施和组织管理等,并决定村安全防范工作承包人采取公开招标方法产生。私人承包治安管理权案在广泛发动之后,该村20多位村民报名要求竞标2003年村治安防范工作。经过激烈竞争,张伟忠以最接近标底2.52万元的价格获得承包权,他当即在安全防范承包责任制的协议书上签了字。协议要求2003年该村治安、刑事案件允许发案基数为12起。私人承包治安管理权案每多发一起治安、刑事案件扣现金1000元,每少发一起案件奖现金200元,私房出租漏管、暂住人口登记做证未达标准的,发现一起要扣5元到50元不等的现金;夜间巡逻

15、未达规定要求的,发现一次扣现金20元;年终测评,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低于标准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00元;高于标准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奖100元。治安承包责任制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人员,但被组织人员素质须经派出所审核。承包人要遵守有关规定。案例思考:行政权的不可处分性?传统行政法学理论认为行政权具有不可处分性特征,本案的发生是否构成了对这一理论的挑战?提示:行政权的不可处分性是基于行政权是权力而提出。传统理论认为,权力和权利是法学理论上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权力是指国家机关和组织具有的一种可以强制别人服从的必要的支配力量。权利则是法律赋予人们享有某种自由和利益的

16、可能性。最大的区别在于: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即权力主体不能任意放弃或转让自已的权力,否则即构成失职;而权利具有处分性,即权利主体可相对自由地放弃或转让自己的权利。请同学思考:行政权和公民权的关系是什么?公民权利是行政权得以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从本质上说是来源于公民权利),行政权是公民权利得以保障的手段。行政权存在的目的是维持和保障公民权利,而不是侵犯公民权利,但最易侵犯和危险公民权利的则是行政权。二者即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法无明文规定不得有权”与“法不禁止皆自由”第二章 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论一、行政法的定位(一)基本部门法(二)行政法与宪法(三)行政法与民法二、行政法概念的几种主要观点:1

17、、行政法是关于公共行政的法;(笼统)2、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是有关行政权的设定、行使、作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缺控制、监督关系)3、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的法;(重监督缺管理关系)4、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从调整对象的角度)5、行政法是调整行政过程中行政关系及监督行政关系的公法规范的总称;(本教材从其部门法的角度定义)这一定义包含三层意思,第一,行政法是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调整对象是行政过程中的行政关系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第三,行政法在性质上属于公法,以公法方式作为其调整手段。对于行政法的理解u管理论从行政

18、权功能上强调对社会的组织和管理,认为行政法是规定国家各方面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称,强调行政法是国家管理法。控权论从行政权容易对社会侵权角度,认为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力的法,此观点流行于英美。如英国的韦德、美国的施瓦茨。平衡论认为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此观点由我国学者20世纪90年代提出.二、行政法的基本内容行政法的核心是对行政权的规范,因此,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就包括了有关行政权力的设定、配置;行政权力的行使;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与救济三大部分的行政法律规范。三、行政法的公法性质行政法作为公法,主要调整行政权之间或行政权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涉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特殊关系。因

19、此,行政法在调整过程中要同时注重保障行政权的优越性和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下面三个角度阐述行政权的优越性:(一)行政权的权力特殊性1 1、与行政相对人相比,具有强制性,单方性,、与行政相对人相比,具有强制性,单方性,优益性等;优益性等;2 2、与其他国家权力相比,具有主动性,广泛、与其他国家权力相比,具有主动性,广泛性,自由裁量性;性,自由裁量性;3 3、从行政法律制度来看,保障行政权优越性、从行政法律制度来看,保障行政权优越性的具体制度有:行政优先权制度(如税收优先的具体制度有:行政优先权制度(如税收优先权)、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诉讼不停止执行制权)、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诉讼不停止执行制度等。

20、度等。(二)行政权优越性的依据承认行政权优越性的理由是为了实现行政的公共利益承认行政权优越性的理由是为了实现行政的公共利益目的,即行政权的终极目标最大化实现公共利益。目的,即行政权的终极目标最大化实现公共利益。(三)行政权优越性的对应(即对行政权的控(三)行政权优越性的对应(即对行政权的控制)制)鉴于行政权与相对人的公民权利之间权利义务的明显鉴于行政权与相对人的公民权利之间权利义务的明显不对等性,行政法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政并由国不对等性,行政法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政并由国家机关、有关组织和个人对行政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家机关、有关组织和个人对行政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督。四、行政法的特征1

21、行政法基本上无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的法律表现形式的数量特别多。3行政法富于变动性而缺乏相对稳定性。4程序法与实体法交织在一起,没有明确界限,而程序法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即行政法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国家行政法的存在形式不同,例如,法国行政法大多来源于最高行政法院的判例,我国采用成文法形式,因此,行政法的存在形式主要是指行政法的成文法形式。一、行政法的成文法形式(一)宪法(德国法学家沃尔夫1956年提出)系根本法源,所有立法的根据。一方面,是行政立法的依据,有关重要的行政立法,特别是法律的制定,都以宪法为依据;另一方面,宪法中有关调整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的规范,

22、如公民的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赔偿权等,是行政法的直接法源。(二)法律包括基本法和普通法,前者是全国人大的立法,后者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五)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七)法律解释(七)法律解释(八)国际条约或协定(八)国际条约或协定二、行政法的不成文法形式(一)行政惯例(二)行政判例(三)行政法律原则案例:2006年3月1日凌晨3点多,19岁的韩萱与20岁的罗惊回到了她们居住的小区北京潘家园松榆东里22号。之后不到4点钟朋友打其电话无人接听,怀疑两人在房内煤气中毒,便拨打110电话报警要求破门救人。到场民警以破门“不合程序”要负法律责任为

23、由,在9个小时内未采取措施救助,致使两个女孩严重一氧化碳中毒,有可能会成为植物人。为此,两女孩的父母以“行政不作为”为由,起诉北京市公安局,诉称由于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潘家园派出所民警在救助时的失职,致两人在9个小时内没得到救助,导致惨剧发生。派出所负责人则表示,民警“完全依法办案”,“办案程序的合法性毋庸质疑”,其理由是:报警人是求助报警,而非刑事报警;若没有得到房东的许可,警察不得破门而入;虽然报警称屋内有人煤气中毒,但并不能确定屋内有人,所以依照程序警察不能破门。请根据以上分类,说明下列法律规范属于行政法的何种渊源: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2、信息网络传

24、播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68号3、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5号案例探讨110延迟出警案延迟出警案 2001年年9月,武汉市某区一名中学生被违章小客车撞月,武汉市某区一名中学生被违章小客车撞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于是,死者的父母以该区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于是,死者的父母以该区公安分局出警太慢、导致其女得不到及时抢救为由向公安分局出警太慢、导致其女得不到及时抢救为由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国家赔偿。区法院经审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国家赔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理认为,依据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法有关有关“立即救助立即救助”之规之规定和武汉市公安局定和武汉市公安局11

25、0接出警工作规范接出警工作规范中中“城区出城区出警民警必须警民警必须5分钟赶到现场、郊区分钟赶到现场、郊区10分钟内赶到现场分钟内赶到现场”的规定,区公安分局延迟出警的行政行为违法。公安的规定,区公安分局延迟出警的行政行为违法。公安局不服一审判决,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局不服一审判决,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市中院审理本案后认为:武汉公安局市中院审理本案后认为:武汉公安局110接接出警工作规范出警工作规范所所规定的出警时间是公安机规定的出警时间是公安机关内部对干警工作要求的规范关内部对干警工作要求的规范,没有证据证,没有证据证实该规范对外公布,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实该规范对外公布,所以不

26、具有法律效力。基于这样的认识,武汉市中院撤销原判,驳基于这样的认识,武汉市中院撤销原判,驳回了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回了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 我们通常在探讨行政法法源的时候,常常限我们通常在探讨行政法法源的时候,常常限于外部法。对于类似于外部法。对于类似110接出警工作规范接出警工作规范这样的内部规定,则认为其不具有影响国民这样的内部规定,则认为其不具有影响国民权利义务的外部法律效果,所以也没有必要权利义务的外部法律效果,所以也没有必要在行政法上予以讨论。在行政法上予以讨论。是否果其如此呢?通过比较法上的考察,是否果其如此呢?通过比较法上的考察,似乎可以找到一些答案:德国在学说上似乎可以找到一些

27、答案:德国在学说上区分了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和实质意义上区分了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和实质意义上的法律,实质意义上的法律可以通过多的法律,实质意义上的法律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载体予以表现。因此,内部法的种形式载体予以表现。因此,内部法的法律条文同样迫切需要以法律渊源的形法律条文同样迫切需要以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进一步的推论认为,法律式表现出来。进一步的推论认为,法律渊源的概念不仅包括外部法,也包括内渊源的概念不仅包括外部法,也包括内部法部法 在日本,内部规则的外部化现象为在日本,内部规则的外部化现象为学者们所津津乐道,在他们看来,校规学者们所津津乐道,在他们看来,校规等内部规定经常具有外部化效果,并作等

28、内部规定经常具有外部化效果,并作为司法审查的评价基准。王名扬先生在为司法审查的评价基准。王名扬先生在考察法国行政法之后也指出,内部规定考察法国行政法之后也指出,内部规定内容复杂,法律效果不一,有些内部规内容复杂,法律效果不一,有些内部规定实际上规定外界人员的法律地位,具定实际上规定外界人员的法律地位,具有执行力量。有些内部规定间接地对外有执行力量。有些内部规定间接地对外界人员发生影响。界人员发生影响。第三节 行政法的效力范围行政法的效力范围是指行政法的适用范围,具体包括空间上的效力范围、时间上的效力范围及各行政法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一、行政法效力的空间范围从整体上说,行政法在我国全部领域内都具

29、有法律效力。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生效,在其他领域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其空间效力范围就小于行政法在整体上的空间效力范围。某些法律、法规和规章明文规定只适用于特定地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对进出经济特区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管理规定只适用于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因此,这些中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空间效力范围,也小于行政法在整体上的空间效力范围。二、

30、行政法效力的时间范围(一)行政法的生效时间(1)以规定时间为生效时间。例如,海关对进出口集装箱和所装货物监管办法第16条规定:“本办法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2)以发布时间为生效时间。例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46条规定:“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林业部于1992年3月1日发布的,因此其生效时间为1992年3月1日零时。(3)以文本到达时间为生效时间。例如,)以文本到达时间为生效时间。例如,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第11条规定:条规定:“本办法自文到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自文到之日起执行”。“文到之文到之日日”,就是各地行政主体收到该法律、,就是各地行政主体收到该法

31、律、法规和规章文本之日。法规和规章文本之日。 由于各行政主体距法律、法规和规章由于各行政主体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主体的远近不同,其收到法律、法制定主体的远近不同,其收到法律、法规和规章文本的时间也有所不同,这就规和规章文本的时间也有所不同,这就导致了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各地发生法导致了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各地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并不是同一时间的现象。律效力的时间并不是同一时间的现象。 但是,但是,“以文到之日以文到之日”为生效时间,在为生效时间,在行政法中只是个别情况,只在规范性文行政法中只是个别情况,只在规范性文件中才具有普遍性。并且,随着交通邮件中才具有普遍性。并且,随着交通邮电和通讯手段的现

32、代化,世界的空间距电和通讯手段的现代化,世界的空间距离正在不断缩小,原有的差异性会逐渐离正在不断缩小,原有的差异性会逐渐消除。消除。(4)以下达时间为生效时间。例如,)以下达时间为生效时间。例如,海海关总署等六单位关于台胞、台属因私事关总署等六单位关于台胞、台属因私事赴台的规定赴台的规定第第5条规定:本规定条规定:本规定“自下自下达之日起执行达之日起执行”。“下达之日下达之日”,既可,既可理解为发布之日,也可理解为文本到达理解为发布之日,也可理解为文本到达之日。我们认为这种形式和表述不够明之日。我们认为这种形式和表述不够明确,在今后的立法中不宜采用。确,在今后的立法中不宜采用。(5)视为从发布

33、之时起生效。)视为从发布之时起生效。 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尤其是在法律、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尤其是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走上正轨以前的许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走上正轨以前的许多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没有规定它的生效时间,如法规和规章,并没有规定它的生效时间,如海关对出口展览品监管办法海关对出口展览品监管办法(1976年年9月月20日)和日)和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1989年年1月月3日海关总署发布)等。对此,日海关总署发布)等。对此,我们可将其视为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我们可将其视为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根据根据WTO的要求,以及的要求,以及立法法立法法、

34、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和规章制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定程序条例的规定,今后都应当以命的规定,今后都应当以命令的形式公布或发布法律、法规和规章,令的形式公布或发布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在命令中明确规定生效时间。其中,并在命令中明确规定生效时间。其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除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或发布后不立即施行有的确定以及公布或发布后不立即施行有碍施行的情况下,法规和规章应在公布碍施行的情况下,法规和规章应在公布或发布之日起或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日后施行。(二)行政法的失效时间1、撤销立法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35、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2、废止3、因修改部分失效4自行失效。自行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自行失效。自行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因所定期限届满而自行失效。为调整特第一,因所定期限届满而自行失效。为调整特定期间内的行政关系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期间内的行政关系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往往规定有其法律效力的存续期间,该期章,往往规定有其法律效力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自行丧失法律效力,如间届满则自行丧失法律效力,如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一年国库券条例和国一九九一年国库券条例等。等。 第二,因调整对象消灭而自行失效

36、。例如,第二,因调整对象消灭而自行失效。例如,出出口工业品专厂试行办法口工业品专厂试行办法(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批准,1980年年8月月10日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发布)和日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发布)和出口出口农副产品生产基地试行办法农副产品生产基地试行办法(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批准,1980年年8月月10日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发布)都是日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发布)都是适应当时情况而制定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其调适应当时情况而制定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其调整对象不复存在,于是也就自行失效了。整对象不复存在,于是也就自行失效了。(三)溯及既往的效力行政法一般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只有当溯行政法一般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只

37、有当溯行政法一般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只有当溯行政法一般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只有当溯及既往能够更好地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并且具及既往能够更好地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并且具及既往能够更好地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并且具及既往能够更好地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并且具有溯及既往适用的特别规定时,行政法才具有有溯及既往适用的特别规定时,行政法才具有有溯及既往适用的特别规定时,行政法才具有有溯及既往适用的特别规定时,行政法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溯及既往的效力。溯及既往的效力。溯及既往的效力。 立法法立法法立法法立法法 第第第第84848484条:条:条: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律、行政法

38、规、地方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例如,例如,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是国务院于是国务院于1

39、994年年11月月30日批准,财政部、国家税日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务总局于1994年年12月月23日发布的,但其日发布的,但其第第18条却规定:条却规定:“本规定自一九九四年本规定自一九九四年度起执行度起执行”。这一规定就体现了溯及既。这一规定就体现了溯及既往的效力,并且它的内容是赋予公民、往的效力,并且它的内容是赋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税优惠利益。法人或其他组织财税优惠利益。行政法的效力等级 行政法的效力等级又称为行政法的效力等级又称为行政法的效力等级又称为行政法的效力等级又称为“ “行政法的位阶行政法的位阶行政法的位阶行政法的位阶” ”,是指行政法的正式法律渊源之间所存在的不同是

40、指行政法的正式法律渊源之间所存在的不同是指行政法的正式法律渊源之间所存在的不同是指行政法的正式法律渊源之间所存在的不同效力等级次序,上位法的效力等级高于下位法效力等级次序,上位法的效力等级高于下位法效力等级次序,上位法的效力等级高于下位法效力等级次序,上位法的效力等级高于下位法的效力等级,因此,在不同等级的行政法律规的效力等级,因此,在不同等级的行政法律规的效力等级,因此,在不同等级的行政法律规的效力等级,因此,在不同等级的行政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应当选择适用高等级的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应当选择适用高等级的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应当选择适用高等级的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应当选择适用高等级的法律规范

41、,这被称为范,这被称为范,这被称为范,这被称为“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原则。原则。原则。原则。案例1992年年7月月15日下午,原告任建国到日下午,原告任建国到高阳煤矿矿长张福保的办公室,见张福高阳煤矿矿长张福保的办公室,见张福保正与本矿一干部谈话。任建国让该干保正与本矿一干部谈话。任建国让该干部先出去一下,他要与张福保谈分房一部先出去一下,他要与张福保谈分房一事。张福保对任建国说:你先出去,我事。张福保对任建国说:你先出去,我们正研究工作。任建国不出去,张福保们正研究工作。任建国不出去,张福保便上前往外推任建国。这时任建国就拽便上前往外推任

42、建国。这时任建国就拽住张福保的领口来回推拉,并抓其头发。住张福保的领口来回推拉,并抓其头发。经他人劝阻,平息了事端,被告山西省吕梁经他人劝阻,平息了事端,被告山西省吕梁行政公署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根据上述事实,行政公署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根据上述事实,以任建军不听劝阻,实施暴力推拉矿长,阻碍以任建军不听劝阻,实施暴力推拉矿长,阻碍矿长执行职务,影响了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为矿长执行职务,影响了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为由,于由,于1992年年8月月28日日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有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有关规定关规定和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企业厂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企业厂长、经理依法执行职务的规定经理依法执行

43、职务的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第八条第(二)项决定对任建国劳动教养一年。任建国不服,依决定对任建国劳动教养一年。任建国不服,依法于法于9月月9日向被告申请复查。被告于日向被告申请复查。被告于9月月28日日以原决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为由,以原决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为由,维持原劳动教养决定。任建国对复查决定仍不维持原劳动教养决定。任建国对复查决定仍不服,遂提起诉讼。服,遂提起诉讼。判决结果:撤销被告所作行政决定。第二章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概念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概念:(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

44、于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之中,作为行政法的精髓,指导行政法的制订、修改、废除并指导行政法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二)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行政法制订、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法制监督的各个环节之中。(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贯穿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揭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四)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

45、。(五)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其效力贯穿于全部行政法规范之中,能够集中体现行政法的根本价值和行政法的主要矛盾,并反映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宪政精神,对行政法规范的制订与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础性或本源性的法律准则。综合上述各家观点,并结合我国行政法制的发展和行政法治的实践,我们认为,所谓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现代民主宪政精神,集中体现行政法的目的和价值,贯穿于行政法规范之中,并指导行政法的制定、执行和遵守,规范行政行为实施和行政争议解决的基本准则和原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蕴涵着行政法的精神实质,是行政法的具体原则和规则存在的基础;反映着行政法的价值目标,是行政法理论中带有基础性、根本性的问题。二、

46、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一)指导功能指导行政法律规范制订、实施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基本使命。(二)解释功能(三)整合功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统一性和稳定性维系着行政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四)补缺功能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一)法律性(二)部门法特定性(三)运用的普遍性(四)可操作性第二节第二节 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一、合法行政二、合理行政三、程序正当四、高效便民五、诚实守信六、权责统一一、合法行政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原则的首要内容,贯穿于行政权力的始终,是指导、规范行政权力运作的基本准则。(一)职权法定职权法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力都应当由法律予以创设和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

47、使权力应当以法律为依据。非依法律取得的权力都应当被推定为无权限,非依法律规定行使的权力应推定为无效。(二)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这包括遵循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行政。案例探讨被告有无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主体资格和职权被告有无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主体资格和职权某娱乐公司于浦东新区博山东路号开设某娱乐公司于浦东新区博山东路号开设卡拉、包房,开设于居民居所楼下,卡拉、包房,开设于居民居所楼下,居住于楼上的居民因受噪声污染,高某状告被居住于楼上的居民因受噪声污染,高某状告被告上海市社会文化管理处,要求法院撤销被告告上海市社会文化管理处,要求法院撤销被告违法

48、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法院经审理查明,违法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法院经审理查明,按照按照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的规定,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权限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权限在文化娱乐场所所在文化娱乐场所所在地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而不在上海市社会在地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而不在上海市社会文化管理处,故判决撤销其颁发的文化经营许文化管理处,故判决撤销其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市人大因为市人大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第十第十六条第二款中对颁证主体已作了明确规定,即在星六条第二款中对颁证主体已作了明确规定,即

49、在星级宾馆外的其他地方开办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级宾馆外的其他地方开办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报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十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报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提请核准报告之日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提请核准报告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起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核准的,由区、县文化经核准的,由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文化经营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

50、。本案第三。本案第三人某娱乐公司的住所地在本市浦东新区博山东路人某娱乐公司的住所地在本市浦东新区博山东路号,故应由浦东新区文化市场管理处向第三人号,故应由浦东新区文化市场管理处向第三人颁证。被告向第三人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超颁证。被告向第三人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超越了其职权范围,违反了越了其职权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目、第目的规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目、第目的规定,应予以撤销。定,应予以撤销。(三)法律优先 1在已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其他下位法的法律规范,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在法律原

51、无规定,其他法律规范作了规定后,一旦法律就此事项作出了规定,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都必须服从法律。 根据法律优先的精神,我国宪法和法律对行政机关制定法律规范适用的是“根据”原则,而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法律规范适用的是“不抵触”原则。 (四)法律保留法律保留本意是指有关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重大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自行规定,行政机关如加以规定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某市工商局按某市工商局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规定,以授的规定,以授权书的形式授权市林业局实施对市场销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权书的形式授权市林业局实施对市场销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查处。某

52、日,某市林业局在某大酒店查获了一只准备宰杀的查处。某日,某市林业局在某大酒店查获了一只准备宰杀的穿山甲,重的穿山甲,重4.4千克遂以该酒店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千克遂以该酒店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陆生野生动物为由,依据陆生野生动物为由,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第第35条第一款、条第一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第37条、条、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61条第条第2款之规定,作出三项处理决定:款之规定,作出三项处理决定:(1)没收酒店非法收购的重)没收酒店非法收购的重4、4千克活穿山甲一只;千克活穿山甲一只;(2)没收与购买穿山甲等值的价款)没收与购买穿山甲等值的

53、价款2380元;元;(3)罚款)罚款11900元。某大酒店以某市林业局无权处罚、给其元。某大酒店以某市林业局无权处罚、给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问:试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法的渊源,某市林业局对问:试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法的渊源,某市林业局对某大酒店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有效?某大酒店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有效?分析要点:分析要点:某市林业局依据的法律有误。某市林业局依据的法律有误。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只只能是民事活动的依据,而不能成为行政机关对能是民事活动的依据,而不能成为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实施没收货款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行政相对人实施没收货款具

54、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第二,某市林业局虽然具有某市工商局的授权第二,某市林业局虽然具有某市工商局的授权实施对市场销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查处,但实施对市场销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查处,但是这种授权并非法律法规授权,在本质上属于是这种授权并非法律法规授权,在本质上属于行政委托,因此,某市林业局不能以自己的名行政委托,因此,某市林业局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因此,某市林业局义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因此,某市林业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都应该予以撤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都应该予以撤销。案例探讨非典隔离的法律依据案据据2003年年5月月15日日南方周末南方周末报道,卫生部卫生报道,卫生部卫生与法制监督司

55、司长赵同刚表示,我国暂时将非典归入与法制监督司司长赵同刚表示,我国暂时将非典归入乙类传染病中的特殊传染病加以管理。然而,乙类传染病中的特殊传染病加以管理。然而,传染传染病防治法病防治法规定,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规定,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方可予以隔离治疗。这样,我们当时采取的对非典病方可予以隔离治疗。这样,我们当时采取的对非典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就陷入了一种尴尬境地,即缺乏法人的强制隔离措施就陷入了一种尴尬境地,即缺乏法律依据。对此,赵司长表示,我们是把非典作为乙类律依据。对此,赵司长表

56、示,我们是把非典作为乙类传染病中的特殊类来加以管理的,因为是特殊类,所传染病中的特殊类来加以管理的,因为是特殊类,所以我们认为可以也需要采取隔离的控制措施,但是对以我们认为可以也需要采取隔离的控制措施,但是对于这一点,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予以授权。于这一点,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予以授权。请问:对非典病人的强制隔离是否违反了法请问:对非典病人的强制隔离是否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思考时请注意,当时的律保留原则?思考时请注意,当时的Sars已已经形成了高度的行政紧急状态。经形成了高度的行政紧急状态。提示:行政应急性原则是否可以优于行政合提示:行政应急性原则是否可以优于行政合法性原则?法性原则?二、合理

57、行政二、合理行政合理行政,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在法合理行政,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要客观、适度,符合而且要求行政行为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原因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原因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主要表现在: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主要表现在:1.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由于社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由于社会活

58、动的复杂多变,使国家行政活动也呈会活动的复杂多变,使国家行政活动也呈现出多变性与复杂性,法律不可能对全部现出多变性与复杂性,法律不可能对全部行政活动作出细密无疏的规定,在许多情行政活动作出细密无疏的规定,在许多情况下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原则的指导下,况下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原则的指导下,运用自由裁量权。运用自由裁量权。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否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活处理。否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无法适应行政管理的客观要求。手无策,无法适应行政管理的客观要求。内容

59、内容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私、不歧视。2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即合目的性。相关因素的干扰,即合目的性。3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即。即适当性、最小损害性适当性、最小损害性 。(比例原则)。(比例原则)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002年年4月月21日,刘某认为邻居李某家中十分日,刘某认为邻居李某家中十分吵闹,影响其休息,于是上门干预。双方在交吵闹,

60、影响其休息,于是上门干预。双方在交涉中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双方均受伤。涉中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双方均受伤。5月月11日,某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以刘某殴打他人日,某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以刘某殴打他人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其拘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其拘留留15天;同时,对李某处以天;同时,对李某处以50元罚款。刘某不元罚款。刘某不服,诉至某区人民法院。服,诉至某区人民法院。问:某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的处罚行为是否问:某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的处罚行为是否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受理法院应如何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受理法院应如何处理?处理? 分析要点:分析要点:某区人

61、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行为应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对相同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刘某殴打他人造成事实给予不同对待。刘某殴打他人造成李某轻微伤害,李某同样殴打他人造成李某轻微伤害,李某同样殴打他人造成刘某轻微伤害,但某区公安分局对刘某刘某轻微伤害,但某区公安分局对刘某处以处以15天拘留,而对李某只处以天拘留,而对李某只处以50元罚元罚款,两相比较,对刘某的处罚便显失公款,两相比较,对刘某的处罚便显失公正。据此,依照正。据此,依照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第第54条条(四)项、第(四)项、第61条第(三)项的规定,条第(三)项的规定,判

62、决变更某区公安分局对刘某拘留判决变更某区公安分局对刘某拘留15天天的处罚裁决为的处罚裁决为50元罚款元罚款行政比例原则行政比例原则(杀鸡取卵,杀鸡用牛刀,大炮轰樱桃树上小(杀鸡取卵,杀鸡用牛刀,大炮轰樱桃树上小鸟鸟)指行政行为应满足适当性、必要性和比例性的指行政行为应满足适当性、必要性和比例性的要求。适当性要求手段是能够达到行政目的,要求。适当性要求手段是能够达到行政目的,如果手段根本无法达到目的或过激,就有失妥如果手段根本无法达到目的或过激,就有失妥当性;当性;必要性要求行政主体在若干个实现法律目的的必要性要求行政主体在若干个实现法律目的的方法中,只能够选择使用那些对个人和社会造方法中,只能

63、够选择使用那些对个人和社会造成最小损害的措施;成最小损害的措施;比例性(狭义)要求适当地平衡一种行政措施比例性(狭义)要求适当地平衡一种行政措施对个人造成的损害与对社会获得的利益之间的对个人造成的损害与对社会获得的利益之间的关系,也禁止那些对个人的损害超过了对社会关系,也禁止那些对个人的损害超过了对社会的利益的措施。的利益的措施。案例分析乱贴“城市牛皮癣”语音警告“呼死你”扬子晚报扬子晚报报道,报道,“您好,这里是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您好,这里是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语音警告系统,您的手机(电话)因违反了南政执法局语音警告系统,您的手机(电话)因违反了南京市城市管理有关法规,现对您的手机(电话)

64、实施违京市城市管理有关法规,现对您的手机(电话)实施违章警告,请您速往某某大队接受处理。章警告,请您速往某某大队接受处理。”南京市城市管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近日悄悄推出了一种俗称理行政执法局近日悄悄推出了一种俗称“呼死你呼死你”的语的语音警告系统,可以任意设定频率向街头音警告系统,可以任意设定频率向街头“牛皮癣牛皮癣”上留上留下的手机和电话发出上述语音提示,直至该手机和电话下的手机和电话发出上述语音提示,直至该手机和电话关机或停机。关机或停机。 记者在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看到,记者在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看到,只要一台电脑和一部电话相连,在电脑里输入对方电话只要一台电

65、脑和一部电话相连,在电脑里输入对方电话号码,然后点击号码,然后点击“开始开始”,就可以轮番拨打对方电话,就可以轮番拨打对方电话,拨打频率可以自行设计,一分钟一次或者数分钟一次都拨打频率可以自行设计,一分钟一次或者数分钟一次都可以,对方只要接听手机或者电话,就会听到上述语音可以,对方只要接听手机或者电话,就会听到上述语音警告。据该大队大队长汪明法介绍,警告。据该大队大队长汪明法介绍,“牛皮癣牛皮癣”是久治是久治难愈的城市管理顽症,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城管部难愈的城市管理顽症,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城管部门过去采取了多种办法,包括请电信部门对门过去采取了多种办法,包括请电信部门对“牛皮癣牛皮癣”

66、上留下的手机和电话进行停机处理等,但因种种原因都上留下的手机和电话进行停机处理等,但因种种原因都难以奏效。难以奏效。因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又与南京一家高因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又与南京一家高科技开发公司合作,共同开发研制了这种名叫科技开发公司合作,共同开发研制了这种名叫“ICM2003”的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实施后的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实施后效果非常好,半个月来仅鼓楼区城市管理行政效果非常好,半个月来仅鼓楼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就用此系统执法大队就用此系统“骚扰骚扰”了了600余部手机余部手机和电话,城管部门回访发现,其中不少手机和和电话,城管部门回访发现,其中不少手机和电话因不胜其烦已

67、停机了,最起码是关机而不电话因不胜其烦已停机了,最起码是关机而不能再联系能再联系“业务业务”了。了。 据介绍,城管部门使用这种对付据介绍,城管部门使用这种对付“牛皮癣牛皮癣”的新手段,已得到电信、无线电委员会等部的新手段,已得到电信、无线电委员会等部门授权和同意。门授权和同意。“呼死你”碰上呼叫转移失功力,宣武城管出奇招根治“小广告”本报讯,本报讯,“请你清除张贴、涂写在请你清除张贴、涂写在地点,内容为地点,内容为的非法小广告。的非法小广告。”今后,那些张贴在街头的非法今后,那些张贴在街头的非法小广告手机号将会收到上述警示短信,而且收到一条,小广告手机号将会收到上述警示短信,而且收到一条,就从

68、手机里扣费就从手机里扣费5角,一直发到这些非法小广告商接角,一直发到这些非法小广告商接受处罚为止。宣武城管在全市首次启动了第二代非法受处罚为止。宣武城管在全市首次启动了第二代非法小广告警示系统,将有效遏制小广告警示系统,将有效遏制“城市牛皮癣城市牛皮癣”现象。现象。在北京街头,几乎随处可见非法小广告的身形,在北京街头,几乎随处可见非法小广告的身形,什么什么“办证刻章办证刻章”、“治病一针灵治病一针灵”、“男女公关男女公关”等,各种内容的小广告贴满了大街小巷,不仅严重影等,各种内容的小广告贴满了大街小巷,不仅严重影响了市容卫生,其虚假信息也坑害了不少市民。这些响了市容卫生,其虚假信息也坑害了不少

69、市民。这些小广告天天清除,天天有,日复一日,与城管捉起了小广告天天清除,天天有,日复一日,与城管捉起了迷藏。迷藏。两年前,城管部门曾启动俗称两年前,城管部门曾启动俗称“呼死你呼死你”系统,通过向系统,通过向小广告上刊登的呼机号发送信息,敦促其改正行为。但是,小广告上刊登的呼机号发送信息,敦促其改正行为。但是,这些小广告商经常采取呼叫转移的方法躲避城管。对于目这些小广告商经常采取呼叫转移的方法躲避城管。对于目前启动的第二代警示系统,小广告商不怕麻烦,也可以换前启动的第二代警示系统,小广告商不怕麻烦,也可以换号,但只要他继续张贴非法小广告,就又会落入城管的警号,但只要他继续张贴非法小广告,就又会落

70、入城管的警示系统。示系统。宣武城管大队有关人士称,这个系统只在非法小广告宣武城管大队有关人士称,这个系统只在非法小广告商拒绝接受处罚后才启动。事前,城管执法人员会核实小商拒绝接受处罚后才启动。事前,城管执法人员会核实小广告上刊登的手机号码,然后告知对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广告上刊登的手机号码,然后告知对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城管部门处理。拒绝接受处理者,城管下一步就地点接受城管部门处理。拒绝接受处理者,城管下一步就会启动短信警示系统。城管称,出现认定错误给机主造成会启动短信警示系统。城管称,出现认定错误给机主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将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当事人恶意转嫁损失的,行政机关将承担法律责任;

71、如果当事人恶意转嫁干扰第三者,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干扰第三者,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运用行政比例原则的基本原理,分析上述两案例。三、程序正当三、程序正当行政法上的程序正当,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法上的程序正当,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决定,尤其是不利决定时,必须遵循的决定,尤其是不利决定时,必须遵循正当、公正的程序。正当、公正的程序。1、行政公开、行政公开 。(瓮安事件)。(瓮安事件)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3、说

72、明理由。、说明理由。 4、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四、高效便民四、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高效便民的具体要求包括:高效便民的具体要求包括:第一,严格遵守法定时限。第一,严格遵守法定时限。第二,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第二,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第三,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第三,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诚实

73、守信五、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是诚信原则对现代行政法治的诚实守信是诚信原则对现代行政法治的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六、权责统一六、权责统一 职权与职责统一,也是依法行政原则的职权与职责统一,也是依法行政原则的 必然要求。必然要求。 1、在某些保护区内禁止建房,公民甲依法取得了在保护区附、在某些保护区内禁止建房,公民甲依法取得了在保护区附近建房的许可证。但后来立法机关通过修改法律、法规、规近建房的许可证。但后来立法机关通过修改法律、法规、规章,扩大了保护区的范围,那么,颁证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将章,扩大了保护区的范围,那么,颁证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将公民甲原来取得的建房许可证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回。公民甲原来取

74、得的建房许可证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回。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作出规定:第九条作出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因此,原先有关行政机因此,原先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允许在此范围内开办网吧的行政许可决定可以依法关作出的允许在此范围内开办网吧的行政许可决定可以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回。予以变更或者撤回。 3、某工厂经批准在某处建造厂房,后经地质勘探,此处是、某工厂经批准在某处建造厂房,后经地质勘探,此处是地质灾害易发地带,

75、发证机关为了公共安全,就可以依法变地质灾害易发地带,发证机关为了公共安全,就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原行政许可决定。更或者撤回原行政许可决定。4、2003年春季非典型性肺炎,医学研究初步证实,非典病年春季非典型性肺炎,医学研究初步证实,非典病毒与野生动物有关。由于非典期间的情况与当初颁发野生动毒与野生动物有关。由于非典期间的情况与当初颁发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时的客观情形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控物经营许可证时的客观情形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控制非典传染源,一些地方收回了已经颁发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制非典传染源,一些地方收回了已经颁发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可证。“由陕西省林业厅和安康市镇坪县联合组织

76、的由陕西省林业厅和安康市镇坪县联合组织的华南虎调查队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调查,终于华南虎调查队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调查,终于获得重大突破:担任调查队向导的镇坪县城获得重大突破:担任调查队向导的镇坪县城关镇文采村七组村民周正龙,于关镇文采村七组村民周正龙,于2007年年10月月3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胶片和数码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胶片和数码照相机同时拍摄到两组清晰的野生华南虎照照相机同时拍摄到两组清晰的野生华南虎照片,经陕西省林业厅组织野生动物专家和影片,经陕西省林业厅组织野生动物专家和影像专家共同鉴定,照片是真实的。从而宣告像专家共同鉴定,照片是真实的。从而宣告绝迹了绝迹了20多年的野生

77、华南虎重新被发现!多年的野生华南虎重新被发现!”在在“陕西镇坪发现华南虎陕西镇坪发现华南虎”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布会上,省林业厅副厅长孙承骞发布这一消息时,镇省林业厅副厅长孙承骞发布这一消息时,镇定的声音中掩饰不住兴奋与激动。定的声音中掩饰不住兴奋与激动。“周老虎”事件官员失职经过图表:“周老虎”事件官员失职经过岳崇说,相关公务人员在岳崇说,相关公务人员在“华南虎照片事件华南虎照片事件”中工作极不负责任,作风极端草率,违中工作极不负责任,作风极端草率,违规违纪行为极其严重。经省政府批准,监规违纪行为极其严重。经省政府批准,监察机关对省林业厅和镇坪县察机关对省林业厅和镇坪县13名相关公务名相关公

78、务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对镇坪县县长吴平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对镇坪县县长吴平进行诫勉谈话;对镇坪县副县长杨高给予进行诫勉谈话;对镇坪县副县长杨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行政警告处分;对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鹏、 经贸局局长谢坤元分别给予行政记经贸局局长谢坤元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县政府已决定提请县人大常大过处分,县政府已决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局长职务;县野生动植物保委会免去其局长职务;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干部李骞因虚造华南虎勘验报护管理站干部李骞因虚造华南虎勘验报告等严重失职行为被开除公职。对省林告等严重失职行为被开除公职。对省林业厅厅长张社年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业厅厅

79、长张社年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孙承骞分别给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孙承骞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副厅长职务;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副厅长职务;对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王万对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王万云、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给予撤职处云、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给予撤职处分。分。 月日下午点多钟,瓮安县第三中学月日下午点多钟,瓮安县第三中学初二年级学生李树芬吃完晚饭后,与同班同初二年级学生李树芬吃完晚饭后,与同班同学王某一起外出。约晚上点钟,王某给学王某一起外出。约晚上点钟,王某给李树芬哥哥李树勇打电话,说李树芬跟她一李树芬哥哥李树勇打电话,说李树芬跟她一起住,第二

80、天再回去。当晚时分左起住,第二天再回去。当晚时分左右,李树勇再次接到王某的电话,说李树芬右,李树勇再次接到王某的电话,说李树芬在瓮安县城西门河大堰桥在瓮安县城西门河大堰桥被水淹了。被水淹了。李树李树勇与亲友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勇与亲友立即赶到出事地点。 月日凌晨时分,李树芬尸月日凌晨时分,李树芬尸体被其叔李秀忠等人打捞上岸。据李树体被其叔李秀忠等人打捞上岸。据李树芬姨妈罗兴菊讲,她与李秀忠等人赶到芬姨妈罗兴菊讲,她与李秀忠等人赶到事发现场时,除了王某,现场还有两个事发现场时,除了王某,现场还有两个男青年,其中一人没穿上衣,有些发抖。男青年,其中一人没穿上衣,有些发抖。李树芬尸体被打捞上来以前,这

81、三个人李树芬尸体被打捞上来以前,这三个人就被当地派出所带走了。就被当地派出所带走了。 6月日上午,李树芬父亲李秀华等人月日上午,李树芬父亲李秀华等人到瓮安县雍阳镇派出所询问案情,派出所到瓮安县雍阳镇派出所询问案情,派出所告知已上交瓮安县公安局刑侦队处理。他告知已上交瓮安县公安局刑侦队处理。他们又赶到县公安局刑侦队询问。办案人员们又赶到县公安局刑侦队询问。办案人员告诉他们,李树芬系自己投水死亡,与当告诉他们,李树芬系自己投水死亡,与当时在场另外三名青年无关,李树芬尸体由时在场另外三名青年无关,李树芬尸体由家属自己安埋。李秀华等人不服,提出要家属自己安埋。李秀华等人不服,提出要进行法医鉴定。进行法

82、医鉴定。 月日晚时左右,瓮安县公安局月日晚时左右,瓮安县公安局法医对李树芬作了第一次尸检,认定李法医对李树芬作了第一次尸检,认定李树芬为溺水死亡。李秀华对尸检结果仍树芬为溺水死亡。李秀华对尸检结果仍表示怀疑,继续到黔南州有关部门进行表示怀疑,继续到黔南州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反映。 月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法医到月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法医到达瓮安县,对李树芬尸体进行了第二次达瓮安县,对李树芬尸体进行了第二次尸检,再次认定李树芬确系溺水死亡。尸检,再次认定李树芬确系溺水死亡。当晚,县公安局组织李树芬家属与王某的当晚,县公安局组织李树芬家属与王某的小叔王仕刚等在雍阳镇政府协商,王仕刚小叔王仕刚等在雍阳镇

83、政府协商,王仕刚等提出三人各补助李树芬家里元等提出三人各补助李树芬家里元钱,由李家自行将其安埋,李秀华不同意。钱,由李家自行将其安埋,李秀华不同意。 由于对李树芬的真实死因存在争议,李家由于对李树芬的真实死因存在争议,李家将女儿遗体一直停放在事发地点县城西门将女儿遗体一直停放在事发地点县城西门河大堰桥边。随着前往观看的人群越来越河大堰桥边。随着前往观看的人群越来越多,各种传言开始在小县城里广泛流传。多,各种传言开始在小县城里广泛流传。 有传言说,女学生是被有传言说,女学生是被奸杀后投入河中奸杀后投入河中;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外两个参加行凶

84、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外两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又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还有传言关系,又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还有传言活灵活现地说,被害女生的活灵活现地说,被害女生的叔叔、爷爷、奶叔叔、爷爷、奶奶因上告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被打得说话含奶因上告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被打得说话含糊,已失去理智,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糊,已失去理智,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出所;更耸动听闻的传闻是,女生的叔叔在;更耸动听闻的传闻是,女生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死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死.一时一时群情汹涌,全城哗然。群情汹涌,全城哗然。 6月日,一周之后,一个普通的周六月日,一周

85、之后,一个普通的周六下午,事情突然急转直下。有下午,事情突然急转直下。有300多人用多人用白布写上标语做成横幅后,从停尸地点白布写上标语做成横幅后,从停尸地点出发进城游行出发进城游行喊冤喊冤。当天是星期六,。当天是星期六,沿途不断有人加入,追随围观的人越聚沿途不断有人加入,追随围观的人越聚越多。至时许,县公安局大楼门前越多。至时许,县公安局大楼门前及周边已聚集群众上万人。游行人群与及周边已聚集群众上万人。游行人群与警察发生对峙推搡。其间,一些社会闲警察发生对峙推搡。其间,一些社会闲杂人员闻风而来,乘机呐喊鼓噪,乱打杂人员闻风而来,乘机呐喊鼓噪,乱打乱砸,使冲突进一步升级。乱砸,使冲突进一步升级

86、。 约时分,公安局干警组成的人墙被人约时分,公安局干警组成的人墙被人群冲开,一些人冲进办公楼,在一楼、二楼各群冲开,一些人冲进办公楼,在一楼、二楼各间办公室开始打砸和焚烧办公用品。与此同时,间办公室开始打砸和焚烧办公用品。与此同时,一些人开始打砸警车,并焚烧停靠在公安局门一些人开始打砸警车,并焚烧停靠在公安局门口的警车。个别不法分子随后又冲进附近的县口的警车。个别不法分子随后又冲进附近的县政府、县财政局、县委办公楼打砸,多名公安政府、县财政局、县委办公楼打砸,多名公安干警被打伤。干警被打伤。 时许,附近多辆警车被点燃,现场浓时许,附近多辆警车被点燃,现场浓烟滚滚,一片喧嚣,聚集人群多达万余烟滚

87、滚,一片喧嚣,聚集人群多达万余人。由于现场警力有限,主要警力退守公人。由于现场警力有限,主要警力退守公安局大楼三层,死保三楼的安局大楼三层,死保三楼的枪枪 械弹药库。械弹药库。但一楼收缴的大量管制刀具被不法分子夺但一楼收缴的大量管制刀具被不法分子夺走,成为他们打砸行凶的利器。走,成为他们打砸行凶的利器。 时至时,公安局办公楼、县政府时至时,公安局办公楼、县政府办公楼、财政局办公楼、县委办公楼相继办公楼、财政局办公楼、县委办公楼相继被不法分子点燃,熊熊大火映红了瓮安县被不法分子点燃,熊熊大火映红了瓮安县城的夜空。县委办公楼被完全烧毁,其他城的夜空。县委办公楼被完全烧毁,其他办公楼的部分楼层也被烧

88、。办公楼的部分楼层也被烧。 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第一节第一节行政主体概述行政主体概述一、涵义1、定义: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2、特点A、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B、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C、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二、与相关概念的关系1、行政法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3、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三、行政主体概念存在的理由(一)是实现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确定行政诉讼被诉人的需要(三)是确定行政行为效力的需要(四)是保证行政活动连续统一的需要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种类一、国务院1、制定

89、行政法规权;2、领导各级国家行政机关;3、领导和管理全国各项行政工作;4、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予的其它职权;二、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是国务院的工作部门或职能机关;依法对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具有全国范围内的管理权限。1、制定规章权;2、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三、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直属机构的行政首长不是国务院组成人员。1、制定规章权;2、行政事项处理权;3、裁决争议权;四、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行政事务管理权;2、裁决争议权;http:/ 公务员概念及法律地位一、概念 1、定义:依法履行公职工作人员、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二、法律地位 1、身份

90、 A、公民 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 可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不得以国家名义从事活动; 其行为代表个人,不具强制性,行为效果归属自己;B、公务员 以公务机关名义从事公务行为; 行使职权享有优益权,同时要承担行政职责; 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行为效果由公务机关承担; 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2、两种法律身份的冲突及其划分 A 作为公务员享有更多的权利,履行更多的义务;是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表现; 基于不同法律身份所产生的不同行为,其性质、效力和责任承担方式不同;B、划分 1、按时间分; 2、按职责权限划分; 3、按法律适用分; 4、按名义或公共利益* 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

91、行为的主要标准 (1)、作出活动的名义; (2)、是否在职权范围内; (3)、执行命令或委托则不存在越权; 第二节第二节 行政职务关系行政职务关系一、行政职务关系 1、定义:公务员基于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 务关系。 2、我国公务员法有关公务员的规定: A、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B、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

9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二、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1、产生(1)选任(2)委任(3)调任(4)聘任 2、变更(1)晋升(2)降职(3)交流3、消灭(1)死亡(2)丧失国籍(3)辞退(4)开除公职(5)辞职(6)离、退休第六章第六章 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被被授授权权组组织织被

93、被委委托托组组织织第一节被授权组织一、行政授权的概念和特征1、定义:批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2、特征:A、由法律、法规授权;B、授予的职权和职责同时转移;C、被授权组织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自主活动;二、类型本身是公务组织。1、事业单位一般社会事业活动或与公用事业有关的组织。2、企业单位3、社会团体三、法律地位1、具有独立行政法主体的法律地位;2、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授权组织可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第二节 被委托组织一、概念及特征: 1、定义: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权或 行政事项委托给某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人办

94、理。 2、特征:A、委托人必为国家行政机关;B、委托事项要在行政机关职权范围;C、被委托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为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 织或个人;二、委托条件1、有群众性、社会性的行政管理事务;2、行政机关行使该职权确有困难的;3、行政管理中影响较小、程度较轻的部分;4、被委托组织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三、法律地位 1、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在委托的职权范围内活动; 3、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管理活动; 4、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四、与授权组织之间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产生根据不同 3、行为的后果不同行行政政行行为为概概述述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分类

95、行政行为的构成及效力行政行为的构成及效力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一、概念 1、定义:指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行使权力,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的法律行为。 二、特点: A、是行政主体执法的行为,具有从属法律性。 B、是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行为,具有单方遗志性。 C、行政行为的强制性。 D、行政行为的无偿性。 E、行政行为的服务性。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一、根据行为实施对象及适用力不同 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二、按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是否受到严格的限制 羁束行政行为 裁量行政行为五、以可否由行政主体主动实施 依职权行政行为 依申请行政行为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构成及效力一、行政行

96、为的构成(一) 行政主体享有行政职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二)行为主体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三)行为产生了法律效果(四)行为已经作出并为相对人知晓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1、主体合法2、行为权限合法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程序合法5、行为形式合法三、行政行为的效力1、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其是否合法,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2、确定力是指已生效的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所具有的不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3、拘束力是指已生效的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效力。4、执行力是指已生效的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对其内容予以实

97、现的法律效力。四、行政行为的生效和失效(一)行政行为的生效时间及生效规则1、即时生效2、送达生效3、附条件生效(二)行政行为的无效、撤消与废止1、行政行为的无效2、行政行为的撤消3、行政行为的废止第三节 行政程序一、概述 1、定义: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人按照一定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行使行政权的过程。 2、特征:(1)是行政行为的程序;(2)是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3)由行为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构成:二、分类 1、行政程序在行政管理中的时间顺序: 事先程序 事后程序 2、按是否影响相对方权利、义务分 内部程序 外部程序 3、按形成法律关系的特点分 行政立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司法程

98、序: 三、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是各程序规则所遵循的基本精神。1、程序法定原则12、相对人参与原则3、程序公正原则4、效率原则四、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1、公开制度2、告知制度3、 听证4、辩论程序5、回避制度6、职能分离制度7、不单方接触8、时效制度五、行政程序法(一)概念是关于行政程序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二)行政程序法的作用1、保证行政权的有效行使,促进行政效率提高。2、规范行政程序行为,加强行政民主、保障相对人的参与,从而促进行政质量的提高。3、规范和控制行政权,防止和纠正行政专横与行政侵权,切实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立法现状行行 政政 立立 法法 行政立法概述行政立法概述行政立法体制行政立法体制行政立法的程序行政立法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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