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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16 6年年4 4月月1 17 7日日建筑单位营改增培训建筑单位营改增培训l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l也就是从2016年5月1日开始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所有应税项目涉及的流转税全部为增值税。l课件主要参考依据: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如果后期有新的文件陆续出台,具体操作以新文件为准。时间点及范围l原理上:1、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种。2、销售方缴纳的增值税,在购买方可以作
2、为进项税进行抵扣,抵减应缴纳的增值税。l但实务操作并不是这样简单计算的,应考虑如下因素:1、实际可以抵扣的只有成本、费用中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支出。实际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营支出得不到抵扣的。比如建筑业比较大的一块成本结构是人工成本,由于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非人工全部有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是6%),所以虽然未在增值额内,但实际还是存在增值税税负。一、增值税是怎么回事?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际采用的是“购进扣税”的办法:即根据当期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当期取得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
3、应交的税额。(不是按实耗,可以理解为:收付实现制)例如:企业当期产生的销项税金为10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万元,企业当期实际不用交税,另形成8万元留在下期抵扣;如果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0万元,反映当期企业应缴纳增值税为10万元。一、增值税是怎么回事?提醒1:高税率支出可以抵扣低税率收入,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购买的钢材税率是17%,同样可以全额抵扣。提醒2:增值税发票取得后要及时认证才可以抵扣,一旦过期,除有特别规定的几项不可抗力因素原因外,将无法得到抵扣,对于企业来说损失的就是真金白银。国税函2009617号第一款有规定:增值
4、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一、增值税是怎么回事?3、即使属于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支出、也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认证,但是按照(财税201636号)规定还是属于不能抵扣的范围,如:业务招待费、贷款利息支出、员工福利性支出等,下面会具体讲到。4、按简易征收率纳税的,购买支出中对方已缴纳的税款不允许抵扣。一、增值税是怎么回事?(一)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5、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非经营活动的行政性收费)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注意:增值税销售额是不含税价格,假设某项建筑业业务工程结算收入(含税报价)是110万元,折算为增值税销售额应该是110/1.11=100万元。收取的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时要先换算成不含税价,再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二、增值税销售额:(二)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范围比原来广了,原来营业税时
6、视同销售仅限于“无偿转让不动产和无形资产”)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并理解:除了无偿提供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外,其余的不论有偿、无偿都要交税)二、增值税销售额: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建筑业为:500万元)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连续滚动12个月的增值税销售额。三、增值税纳税人:(一)应税货物及劳务:1、一般货物税率为17%;2、提供加工
7、、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3、部分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4、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四、增值税税率:(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3、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4、纳税人发生其他应税行为,税率为6。(三)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
8、外。【建筑业为3%,销售不动产、部分不动产租赁简易征收率为5%】四、增值税税率:1、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2、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包含为主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注释:以建筑服务为主的企业如果发生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建筑服务又涉及货物销售,按照销售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1%。五、区分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
9、:五、区分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例一:某建筑企业2016年度8月份为甲公司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11万元;同月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库存物资,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请计算该建筑企业2016年8月份的销项税金:由于两项业务并无相关性,属于增值税兼营行为,因此应分别计算销项税金:1、和甲企业业务:111/1.11*11%=11万元;2、和乙企业业务:117/1.17*17%=17万元。合计销项税金为:11+17=28万元。五、区分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五、区分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例二:某建筑企业(以建筑服务为主)2016年度8月份为甲公司提供建筑服务,合同规定应取得含税收入111万元;同月为该建筑服
10、务项目向甲公司销售一批库存物资,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请计算该建筑企业2016年8月份的销项税金:分析:由于上述行为符合“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同时企业又属于以建筑服务为主的企业,所以以上行为8月份应计算的销项税金为:(111+117)/1.11*11%=22.59万元。可以看出:在建筑服务提供过程中,在施工项目中用到的材料如果全部有施工方来抵扣的话,可以大大降低税负率。因为抵扣是按17%税率,销售是按11%税率的。五、区分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五、区分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
11、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这条和原来的营业税条例并无区别)注意和所得税法的区别:所得税法对于项目周期超过12个月的,是要按完工进度确定收入的。六、六、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金当期抵不完的可以下期
12、继续抵扣。特别提醒:财税201636号中有特别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七、计税方法:七、计税方法:2:全面营改增以后哪些发票可以用来抵扣呢?(发票范围)(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
13、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七、计税方法:七、计税方法:3、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
14、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2)非正常损失项目已抵扣的进项税。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七、计税方法:七、计税方法:(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运输业的标的是旅客;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
15、动。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注意:没有包括住宿。七、计税方法:七、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例: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度8月份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110万元,当月全部发票开出;支出方面:1、购买建筑工程用材料共791万元(含税价),其中:1)向一般纳税人购买钢材585万元(含税价,并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2)向一般纳税人购买混泥土206万元,对方为简易征收纳税人,提供3%税率的增
16、值税专用发票。2、其他取得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费用支出共10.6万元,全部取得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2.12万元为餐费发票。假设该企业上月有留抵税金2万元,请计算该建筑企业2016年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解析:销项税金1110/1.11*11%=110万元;进项税:585/1.17*17%+206/1.03*3%+(10.6-2.12)/1.06*6%=85+6+0.48=91.48万元所以8月份应缴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金=110-91.48-2=16.52万元。七、计税方法:七、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2、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
1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七、计税方法:七、计税方法: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注意要向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后操作,建筑业征收率为3%)(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分析:由于清包工方式实际是基本无材料
18、抵扣的,所以肯定是选择简易征收计税方式税负率低。七、计税方法:七、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七、计税方法:七、计税方法:(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
19、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说明:财税201636仅讲到纳税人一旦选择简易征收,36个月不能变更。但是未提及在建筑企业有多个项目的情况下,能否选择个别项目选择适用简易征收、个别项目适用一般计税。宁波国税目前的答复是可以的。由于未见政策公开发
20、布,具体实施备案时和主管税务部门做好沟通。七、计税方法:七、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甲供工程是否选择简易征收数据测算:假设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不含甲方购买的材料和设备,下同)为A:1、一般计税方式下的应缴增值税为:应缴增值税A(111%)11%建筑材料进项税额9.91%A建筑材料进项税额2、简易办法下的应缴增值税为:应缴增值税A(13%)3%2.91%A3、两种方法下税负相同的临界点:9.91%A建筑材料进项税额2.91%A推导出: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进项税额7%A具体是:(1)建筑材料进项税7%“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则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有利(2)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
21、合计7%“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则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有利七、计税方法:七、计税方法:注意:以上的7%A是指进项税额:1)假设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适用税率均是17%,可以推导出对应的建筑材料价税合计7%A/17%*1.17=48.18%A2)假设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适用税率仅90%是17%,另10%部分是3%,可以推导出对应的建筑材料价税合计7%A*90%/17%*1.17+7%A*10%/3%*1.03=67.39%A因此,建筑材料物质占整个工程造价的多少,材料中17%发票的占比多少,是甲供工程选择计税方式的关键!七、计税方法:七、计税方法:3、适用简易征收的核算上应注意:1)纳
22、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2)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七、计税方法:七、计税方法:3)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3、。扣除额:应当取得有效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有效凭证是指:l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l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二)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七、计税方法:七、计税方法: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
24、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八、纳税地点的特别规定: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
25、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4、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发生地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八、纳税地点的特别规定:(一)实行简易征收的项目税负率肯定略有下降:以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为例:营改增前:应纳
26、营业税为3万元;营改增后:应纳增值税为100/1.03*3%=2.91万元;是否选择简易征收纳税应考虑:1、项目本身要符合可以选择简易征收条件,且一旦选择,36个月之内不能变更。2、企业税负率是否真正下降,如果企业预计近36个月可抵扣比例较高,测算实际税负率3%的,还是应该选择一般计税办法。3、应考虑客户是否愿意接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九、建筑业营改增前后的增值税税负率对比:(二)实行一般计税办法的增值税税负率主要决定于施工成本中抵扣比例的多少?同样以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为例,计算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前后税负率一致的情况下抵扣比例的盈亏平衡点。左边代表营改增之前的营
27、业税税负,右边代表营改增之后的增值税税负。100*3%=100/1.11*11%-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结果:可抵扣进项税额=6.91万元,也就是营改增以后每100万元结算收入要有6.91万元的进项税额才可以达到税负率盈亏平衡点。九、建筑业营改增前后的增值税税负率对比:1)假设可抵扣进项税都是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建筑材料,折算为含税价为:6.91/17%*1.17=47.557万元。即增值税发票(含税价)占结算收入(含税价)比需要达到47.557%才能保证税负率不高于营改增之前,反之则低。2)如果可抵扣进项税中90%部分是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建筑材料,另外10%是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建筑
28、材料,折算为含税价为:(6.91*90%)/17%*1.17+(6.91*10%)/3%*1.03=66.53万元。即增值税发票(含税价)占结算收入(含税价)比需要达到66.53%才能保证税负率不高于营改增之前,反之则低。以上两个例子不仅计算了税负率营改增前后的盈亏平衡点,同时也说明:如果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比例过低,或者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中3%税率的发票比例较大,都会增加营改增以后建筑业的“增值税实际税负率”。九、建筑业营改增前后的增值税税负率对比:1、详细分析企业支出中的可抵扣项目,尽量做到应抵尽抵。全面营改增以后,只要是用于生产经营的支出并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特别规定都在抵扣范围内。1
29、)建筑企业应做好对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尽量选择正规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定价方式(是否含税)、发票开具方式等必要信息。其中,建筑材料方面,建议尽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可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2)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税率3%)、实行简易征收率(征收税率3%)的砂石厂、建筑材料厂,可以要求对方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要求,对方可能会不提供。十、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如何降低增值税税负率?2、注意清包工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需要注意的是,简易计税方法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财务上要分开核算。可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考虑
30、是否选择适用,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3、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过渡。如果老项目的支出大多已经完成,建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如果老项目的支出大多尚未完成,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核算后作出选择。十、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如何降低增值税税负率?1、增值税税制的违法违规处罚在所有税种中最严厉,特别是对增值税虚开发票的事项是国税一贯严查、严打的事项,每年都有很多案例发生,所以必须特别重视。2、受建设资质等条件限制,建安企业挂靠经营现象较为普遍。如果挂靠方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逃避纳税,税务机关往往将违法责任归属于被挂靠方,责令其补缴税款、滞纳金,缴纳罚款。大大增加了被挂靠方的法律责任。十一、挂靠经营的税务问题及风险: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开发票行为包括:(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十一、挂靠经营的税务问题及风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