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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高管人员薪酬水平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第三条 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市场化导向原则;(二)坚持效率与公平相协调原则;(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匹配,薪酬与业绩挂钩原则;(四)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高管人员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仅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
2、席、总经理、副总经理、总质量师、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及其他副总职级的经营管理人员。1第二章 薪酬构成第五条 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励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奖金四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与经营规模挂钩,绩效薪酬、奖励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奖金与经营业绩挂钩。第六条 基本薪酬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管人员所聘岗位、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行业水平等因素拟定,报董事会审批后确定。第七条 绩效薪酬与经营目标考核结果挂钩,以基本酬薪为基数,幅度为基本薪酬的0-1倍。第八条 公司超额完成全年净利润指标时,可提取奖励酬薪用于奖励有关高管成员。第九条 公司大幅度超额完成全年净利润
3、指标时,给予高管人员计发中长期激励奖金。第三章 薪酬考核内容与方法第十条 本办法主要通过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主要工作以及关键业务指标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贯彻落实公司的经营目标与管理重点。关键业务指标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本办法所指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结合经济增加值指标进行评价)、资金回笼、研发成果和安全生产等指标。第十一条 总体经营目标、主要工作、关键业务指标、指标权重2及指标值的确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下达给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及高管人员所分管的业务重点进行分解确定。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以年度为考核周期。年初制定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年中监
4、测计划完成进度,次年初进行考核并统一发布考核结果。(一)年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要求制订, 在每年一月份下达给经营班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分别确定每位高管人员的主要工作、关键业务指标、指标值及权重,并下达“经营目标责任书”以此作为该年度绩效考核和确定收入分配的依据。(二)年中:在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参加考核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上半年述职报告,汇报指标完成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报董事会。中期考核结果主要对高管人员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如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不可抗力等影响考核目标的实现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5、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三)次年初:年度结束后,高管人员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其中:经营层人员的述职报告须经总经理签署初步考核意见后提交),述职报告的内容包括对该年度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特别是无法量化的工作)的总结,以及对董事会制定下一年度该管理岗位的战略目标及考核指标、指标值与权重提出的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述职报告及年度财务决算对高管人员进行年末考核。3第四章 薪酬发放第十三条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根据年度高管人员的述职报告以及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计算个人绩效薪酬考评结果,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发放。发放
6、时任职不满一年的,按其任职时间的长短(每年按 12 个月计算,不足 1 个月的按 1 个月计)计算其应得的薪酬金额。第十四条 奖励酬薪的考核与发放:公司超额完成全年净利润指标时,可提取奖励酬薪用于奖励有关高管成员。奖励酬薪总额为净利润超额部分(指净利润超过指标50%以内的部分,超过指标50%以上部分以中长期激励奖金的形式另行奖励)的10%,奖励酬薪只能用于在二级市场上购买本公司的股票。如计提的奖励酬薪低于1万元/人,则结转以后年度兑现。第十五条 中长期激励奖金的考核与发放:当公司大幅度超额完成全年净利润指标时,给予高管人员中长期激励奖金。计发条件为:年度经营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其中:净利润超额幅
7、度在50%以上,中长期激励奖金的上限为净利润超额50%以上部分的15%。中长期激励奖金在期后分三年兑现,三年内,如发生不能完成年度净利润指标时,中长期激励奖金则按照当年未完成指标相应比例扣减,发生亏损时,取消当年应兑现的中长期激励奖金,中长期激励奖金只能用于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第十六条 公司确立年度净利润指标时,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的4平均值。第十七条 年度发放的奖励酬薪和中长期激励奖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高管人员基本酬薪的2倍,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发放。第十八条 如考核年度内公司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外,取消所有高管人员当年奖励薪酬与中长期激励奖金(包括当年应兑现的中长期激励奖金),高管人员个人在考核年度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外,取消该高管人员当年奖励薪酬与中长期激励奖金(包括当年应兑现的中长期激励奖金)。第十九条 高管薪酬为税前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及解释,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11 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