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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关村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中关村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人所得税试点政策 http:/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73号)n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税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132298号)http:/ n股东转让股权时,尚未缴纳的分期缴纳税款,应在转让时一次性缴纳。n在股东转让该部分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股东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于初始投资额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不予追征
2、。 http:/ http:/ n3.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n4.上年度的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n5.上年末的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n6.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http:/ http:/ n纳税人提供资料纳税人提供资料 出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提交:(1)中关村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表(企业信息表)(一式两份)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http:/ 对于资料齐全、填写规范的,在中关村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表(企业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将报告表返还企业一份,同时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对于资料
3、不全或填写不规范的,使用税务事项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 http:/ n纳税人提交申请时限每次扣缴个人股东分期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确认。n纳税人提供资料纳税人提供资料 提交:中关村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表(个人纳税信息表)(一式两份)http:/ 对于资料齐全、填写规范的,将中关村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表(个人纳税信息表)与中关村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表(企业信息表)一并归档。 对于资料不全或填写不规范的,使用税务事项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
4、正。 http:/ n纳税人提交申请时限注销税务登记前,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n纳税人提供资料纳税人提供资料 出示:(1)人民法院关于宣告破产的民事裁决书和破产清算报告原件 (2)除公司(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提交:(1)中关村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破产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报告表(一式两份) (2)人民法院关于宣告破产的民事裁决书和破产清算报告复印件 (3)公司(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复印件http:/ n受理对于资料齐全、填写规范的,在中关村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破产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报
5、告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材料转至办理人员审核。填制受理通知书送交纳税人。 对于资料不全或填写不规范的,使用税务事项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n审核办理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中关村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破产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报告表进行复审,对于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后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对不符合规定的,中止审核将材料退回受理人员,受理人员通知纳税人并告知原因。 n送达受理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完毕的中关村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破产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报告表送达纳税人,同时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http:/ 2014年1月5日,企业经股东大会批准,将于2014年2月份以未分配利润向三名股东转增股本
6、共1000万元。2014年2月10日,企业到工商局办理完成转增股本变更登记。http:/ 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A、B、C应纳税额为: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转增额投资比例税率 A应纳税额=1000万元50%20%=100万元 B应纳税额=1000万元30%20%=60万元 C应纳税额=1000万元20%20%=40万元 A、B、C三人的应纳税额合计=100+60+40=200万元。http:/ A、B B、C C提出由于本次转增股本无提出由于本次转增股本无现金收入,一次缴纳个人所
7、得税确有困难,企业现金收入,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企业应如何处理?应如何处理?企业应当在企业应当在20142014年年3 3月月1010日前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纳税款审核申请。办理分期缴纳税款审核申请。分期纳税期间,分期纳税期间,每次扣缴个人股东分期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确认。企业应于2019年3月15日前全部扣缴完毕。http:/ A在在20142014年年3 3月月2626日将全部股权转让给日将全部股权转让给F F,取得转,取得转让收入让收入12001200万元,应该如何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和解缴万元,应该如何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和解缴税款?税款?个人股东A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股权原值)20% =(1200万元-1000万元)20%=40万元(不考虑其他可扣除的费用) 个人股东A此次转让股权取得的可支配收入1160万元。企业应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A尚未缴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并于2014年5月15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确认。此时股东A已缴清全部税款,B和C仍有尚未缴纳的税款。http:/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