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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讲义1这门课的学习方法:1、强调理解记忆,淡化机械性记忆;2、强调重点章节的时间投入,淡化非重点章节的时间投入;3、强调精读与泛读相结合,吹毛求疵与不求甚解相结合;4、强调知识的内容与建筑师业务范围结合;5、强调基础知识的巩固与模拟题练习相结合。2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32Z201010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条件、执业范围和执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条件、执业范围和执业要求业要求(P1)2Z201011建造师的基本条件基本条件2Z201012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执业范围2Z201013建造师的执业要求执业要求42Z201011 建造师的基
2、本条件建造师的基本条件(P1)一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具有一一定定的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丰富富的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和熟练掌握和运用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具有丰丰富富的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较强强的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有一定一定的的外语水平。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5二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了解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一定的施工
3、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一一定定的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一定定的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62Z201012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建造师的执业范围(P1)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从事其他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规定的定的其他业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7法
4、法规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82Z201013 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建造师的执业要求(P2)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建造师执业前提建造师执业基本要求建造师执业分类建造师经注册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未经注册的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建造师在工作中,必在工作中,必须须严格遵守法
5、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建造师执业划分:一级为14个专业,二级为10个专业。建造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9关于注册问题关于注册问题注册管理机构一级二级建设部及其授权的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无犯罪记录;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受刑事处罚的;3、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
6、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4、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5、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企业执业的;6、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10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年,有效期滿前,有效期滿前3个月个月,持证者应到,持证者应到原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再次注册手续。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及时办理变办理变更手续。更手续。11一、单项选择题1、建造师经()后,才能以建造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A.取得执业资格B.执业培训合格C.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注册D.资格
7、考试合格(答案答案答案答案)2、注册建造师应当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但同时,国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答案答案答案答案)A、一师专岗B、一师多岗C、专岗专职D、一师全岗3、根据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建造师的执业范围的是()。(答案答案答案答案)A、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B、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C、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D、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本条目的练习题12二、多选题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机构为()A、建设部B、建设部授权的机构C、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E、人事
8、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答案答案答案答案)2、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A、法律B、行政C、行业管理规范D、职业道德E、执业纪律(答案答案答案答案)3、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A、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B、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C、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D、以建造师的名义单独执业,参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E、开展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培训工作(答案答案答案答案)134、已取建造师资格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A、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B、无犯罪记录C、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D、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E、主持过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9、(答案答案答案答案)5、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B、受到警告或罚款处罚的C、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D、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E、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答案答案答案答案)142Z201O20 2Z201O20 掌握民事法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掌握民事法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基本知识基本知识2Z201021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2Z20102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更与终止2Z20
10、1023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2Z201024 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2Z201025 财产权的基本内容财产权的基本内容2Z201026 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152Z201021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P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法人自然人表现为财的客体表现为物的客体表现为行为的客体表现为非物质财富的客体权利义务企业法人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有权进行各种活动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注4: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内涵不同,则组成不同的法律关系,诸如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
11、、劳动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等等注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指参加民事活动,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注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其他组织注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非企业法人16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关系要素的是()。A主体B标的C客体D内容(答案答案答案答案)2、法律关系是由()三要素构成的。(答案答案答案答案)A.主体、客体、内容B、当事人、经济行为、经济利益C、法人、经济合同、经济权益D、经济管理、经济协作、法律责任3、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12、事行为能力的()。A、自然人B、个体工商户C、单位最高行政负责人D、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本条目的练习题17二、多选题1、从法学理论上讲,法律关系客体可以分为()。(答案答案答案答案)A精神B财C物D非物质财富E行为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答案答案答案答案)A法律权利B客体C标的D价款E法律义务3、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包括()。(答案答案答案答案)A、自然人B、法人C、其他组织D、国家机关E、某企业的车间182Z201022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P5)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某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了合同,主体双方就产
13、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即告产生。19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 法律关系主体数目主体数目增多或减少,也可以是主体改变主体改变。在合同中,客体不变,相应权利义务也不变,此时主体改变也称为合称为合同转让同转让。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发生变化。客体变更可以是其范围变更范围变更,也可以是其性质变更性质变更。法律关系中具体权利义务的增加或减少。20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 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履行,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
14、法律关系达到完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协商解除某类工程建设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义务,致使该法律关系归于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某类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21法律事实事件行为法律关系只有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同样这种法律关系的变更和消灭也由一定情况决定的。这种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即是人们通常称之为的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按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为依据分为两类。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自然事件社会事件意外事件积极的作为消极的不作为22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下列法
15、律关系终止原因中,可以归属自然终止的是( )。A、合同债务人通过履行合同的目的实现B、施工工人工作受伤,就赔偿问题与所属企业达成协议C、建设单位依法解除其与施工企业之间的承包合同D、施工单位虽然已完成施工任务,但是其所建设之项目有质量瑕疵2、下列社会现象中,不属于法律关系变更的是()。( (答案答案答案答案) )A、买卖关系中,卖方收款后将标的物交付与买方(属于正常情况,法律关系没有发生变化)B、买卖关系中,买卖双方改换了标的物(属于法律客体的变更)C、买卖关系中,买方发生变更(属于法律主体的变更)D、买卖关系中,买方根据卖方的请求延缓了其交货的期限(属于内容的变更)(答案答案答案答案)本条目
16、的练习题23二、多选题1、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A主体的变更B.合同形式的变更C纠纷解决方式的变更D客体的变更E.内容的变更2、法律关系终止的原因与方式包括()。A.自然终止B.人为终止C.法定终止D.协议终止E.违约终止3、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情况称为法律事实,按照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法律事实可以分为()。A事件B.不可抗力事件C.无意识行为D.意外事件E.行为4、作为法律事实的行为包括()。A主动行为B被动行为C作为D不作为E无意识行为(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242Z201023 2Z201023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法律
17、行为的成立要件(P6)(P6)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能够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通过自己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律行为主体只有取得了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后作出的民事行为法律才能认可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表示与其内在的真实意志相一致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也就是行为人进行意思表示的形式要式民事法律行为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
18、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皆为合法25一、单项选择题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A、获取民事权利的资格B、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C、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D、处分自己权利的能力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A、处分自己财产的能力B、缔结合同的能力C、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D、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3、必须采用法律所规定的特定行为形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被称为()。A、规定行为B、不要式行为C、要式行为D、特定行为(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 )(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 )(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 )本条目的练习题26二、多选题1、法律行为主体只有取得了( )以后做出的民
19、事行为才会被法律所认可。 A民事权利能力 B民事权利 C职权 D民事行为能力 E法律规定的行为资格2、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 )。 A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C行为内容合法 D经过行政机关批准 E行为形式合法(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 )272Z201024 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代理代理关系代理种类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28委托代理形
20、式应注意的问题口头形式书面形式被代理人应慎重选择代理人委托授权的范围要明确委托代理的事项必须合法注意: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委托的,则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就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9代理代理人在人在代理代理活动活动中应中应注意注意的几的几个问个问题题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代理人应亲自进行代理活动代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 不得滥用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 实施法律行为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个法律行为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30代理权的终止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原因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
21、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组织终止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31一、单项选择题1、某代理人超越了授权范围进行了代理行为,事后才获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则此代理行为应定为( )。A.不具有法律效力 B.有效代理行为 C.无权代理行为D.无效代理行为2、对于无权代理,如果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则应由( )承担法律责任。A.被代理人 B.代理人 C.第三人 D.行为人 本条目的练习题32二、多选题1、在代理法律关系中,通常会涉及三方当事人,即( )。 A
22、被代理人B委托人C受托人D代理人 E第三人2、下列代理行为中,属于指定代理的是( )。 A法院指定一名律师担任被告的诉讼代理人 B某公司指派董事张某代理董事长签订一份供销合同 C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 D法院指派小李担任某案的书记员 E律师事务所指派刘律师担任原告的代理人3、一般认为,无权代理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 A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B对代理人的授权不明 C被代理人一般授权 D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 E代理权终止以后的“代理”活动回顾回顾回顾回顾这里主要考指定这里主要考指定这里主要考指定这里主要考指定代理的概念代理的概念代理的概念代理的概念334、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会因下列(
23、 )情形的出现而终止。 A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指定人取消指定 D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E被代理人自己委托他人充当其代理人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342Z2010252Z201025财产权财产权的基本内容的基本内容(P8)(P8)债债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债权与物权的区别主体的不同内容的不同客体的不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是对人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为不特定的,是对世权。 债权的实现需要义务主体的积极行为的协助,是相对权;物权的实现则不需要他人的协助,是绝对权。 债权的客体
24、可以是物、行为和智力成果;物权的客体则只能是物。 概念35债的发生根据 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其他发生根据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债的发生根据除前述几种外,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也是债的发生根据。1.得利人财产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2.得利人应支付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财产而没
25、有增加。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判判断断注注意意36债的消灭债因履行而消灭 债因抵销而消灭 债因提存而消灭 债因混同而消灭债因免除而消灭 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实现,当事人间设立债的目的已达到,债的关系也就自然消灭了。 抵销,是指同类已到履行期限的对等债务,因当事人相互抵充其债务而同时消灭 用抵销方法消灭债务应符合下列的条件: 必须是对等债务;必须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之债;同类的对等之债都已到履行期限。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
26、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以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的行为。提存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方式。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债权人仍不领取提存标的物的,应收归国库所有。 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如两个相互订有合同的企业合并,则产生混同的法律效果。 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免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债务人的债务一经债权人解除,债的关系自行解除。 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仅指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因为人身关系是不可继承和转让的,所以,凡属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出版合同的约稿人等死亡时,其所签订的合同也随之终止。注意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37一、单项选1、( )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
27、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A侵权行为 B无因管理 C合同 D不当得利2、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人民法院裁决,债务人可以( )履行债务。 A.抵消 B.提存 C.混同 D.免除3、债与物权的内容不同。债权及其实现符合以下( )的描述。A.是相对权,需要义务主体协助 B.是相对权,不需要义务主体协助C.是绝对权,需要义务主体协助D.是绝对权,不需要义务主体协助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 本条目的练习题38二、多选题 1、债权与物权的客体不同,债权的客体可以是( )。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精神 E情感 2、无因管理行为
28、一经发生,则会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被管理者负有赔偿( )的义务。 A管理者应得的报酬 B管理者支出的合理费用 C管理者的全部损失 D管理者的直接损失 E被管理者所获得的利益 3、债的发生根据,即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 A广告 B合同 C. .侵权行为 D无因管理 E不当得利 4、能够导致债消灭的原因有( )。 A抵消 B混同 C提存 D免除 E债务人失踪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39物物权权(P9)(P9)物权的种类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
29、是否为财产的所有人划分 自物权(又称所有权) 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物权是指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权利 依据设立目的的不同划分 用益物权 是指对他人所有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属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是指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都是担保物权 按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划分 动产物权 是指以能够移动的财产为客体的物权,如质押权、留置权 不动产物权 是指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如土地使用权 40物权的保护请求确认物权
30、请求排除妨碍请求恢复原状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损失赔偿物当物权归属不明或是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物权。请求确认物权包括请求确认所有权和请求确认他物权 当他人的行为非法妨碍物权人行使物权时、物权人可以请求妨碍人排除妨碍,也可请求法院责令妨碍人排除妨碍。排除妨碍的请求所有人、用益物权人都可行使 当物权的标的物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坏时,如果能够修复,物权人可以请求侵权行为人加以修理使之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请求所有人、合法使用人都可以行使 当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时,财产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请求法院责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当他人侵害物
31、权的行为造成物权人的经济损失时,物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也可请求法院责令侵害人赔偿损失 41一、单项选择题1、所有权人因所有权被侵害而请求保护时,有一种保护方法是必须适用的,那就是()。A、确认所有权B、排除妨碍或停止侵害C、赔偿损失或返还不当得利D、恢复原状或返还原物2、占有权是指对财物的()。A、直接使用的权利B、取得经济效益的权利C、获得利息的权利D、实际控制的权利本条目的练习题回顾回顾回顾回顾42二、多选题1、民法上所谓担保物权主要包括( )。 A抵押权 B定金 C留置权 D质押权 E保证权 2、物权的主要保护方法包括( )。 A赔偿损失 B. 排除妨碍 C强制执行 D恢复原
32、状 E返还原物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43知识产权(P10)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又称为智慧财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44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四大基本特征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独占性或排他性)地域性时间性45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三法三法三法三法”46著著作作权权的的主主体体作者与著作权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著作权人编辑作品的著作权人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人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著作
33、权,是指文学文学、艺术艺术和科学作品科学作品的作者作者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享有的权利。它属于民事权利,是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 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法律性质和特征既不同于作为普通财产权的物权和债权,也和作为知识产权的另一部分的工业产权有区别有区别。47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著作权是基于作品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表现形式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计算机软件民
34、间文学艺术作品归类记忆:归类记忆:归类记忆:归类记忆:一类文学、艺术作品,另一类技术作品48著作权的保护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著作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未未未未经经经经著作权人许许许许可可可可,擅擅擅擅自使用自使用自使用自使用其著作权的行为民民民民事事事事责任行行行行政政政政责任刑刑刑刑事事事事责任49专利权专利法专利制度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及其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独占权独占权独占权就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因因因因确认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和因发明创造的利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利用法法律律和经经济济的手段保保
35、护护和鼓鼓励励发明创造,推动技术进步技术进步的管理制度概念概念概念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客体发明人或设计人社会组织合法受让人外国人与外国组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法的相关内容专利法的相关内容专利法的相关内容专利法的相关内容50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保护范围保护范围的确定专利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确定专利纠纷的解决请求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地方专利管理机关调解调解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起诉51使用商标的目的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上上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显著特征的标志概念商标法的相关内容商标法的相关内容商标法的
36、相关内容商标法的相关内容商标权的主体商标权的主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者一般自然人商标权的客体商标权的客体是指注册商标商标的表达形式商标的表达形式52商标侵侵侵侵权权权权行为行为行为行为 非法使用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销销售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商标侵权所负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机关或或人民人民 法院法院严格依照商标法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53一、单项选择题1、商业秘密、商标权、专有技术等属于()。回顾
37、回顾回顾回顾 A.物权B.债权C.知识产权D.专利权2、工程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属于()的客体。A.物权B.著作权C.财产权D.专利权回顾回顾回顾回顾3、专利是指对于公开的发明制造所享有的()。回顾回顾回顾回顾A.使用权B.独占权C.利用权D.专用权4、商标侵权行为由()严格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回顾回顾回顾回顾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B.人民法院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D.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本条目的练习题(其中“专有技术”属于专利权,而专利权又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解解解解析析析析545、下列民事主体中属于作者的是()。A、照顾张三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的张三的妻子B、与李四合
38、作完成了一部作品的张三C、出版张三的长篇小说的出版社D、为张三的作品修正文字的张三的学生回顾回顾回顾回顾55二、多选题1、我国法律承认和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有()。A肖像权B著作权C专利权D商标权E商业秘密权2、知识产权具有下列特征()。A专有性B具有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双重属性C价值性D地域性E时间性3、著作权的主体包括()。A作者B著作权人C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D作者工作的辅助人E出版社4、专利权的客体包括()。A技术秘密B计算机软件C发明D实用新型E.外观设计5、专利纠纷解决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A行政机关的决定B调解C仲裁D起诉E转让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
39、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562Z201026 2Z201026 诉讼时诉讼时效的有关效的有关规规定定(P12)(P12)时效取得时效 消灭时效 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在在法法律律规规定定期期间间内内的持持持持续续续续存在存在存在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法律效力。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法定期间内,未未未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规定消灭消灭消灭消灭其胜诉权胜诉权胜诉权胜诉权的制度。 普通普通诉讼时效期 间通常为2 2年年 短期短期诉讼时效为1 1年年特殊特殊诉讼时效 ,法律是另有规定另有规定的 权利的最长最长保护期限为2020
40、年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为4年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我国只承认消灭时效制度,不承认取得时效制度。消灭时效就是我们所说的诉讼时效。57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能行使请求权
41、之日开始算起 诉讼时效的效力胜诉权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法律规定中,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消灭的权利限定为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债务人自愿履行义务后,不得请求返还。58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出现,阻碍权利人提起诉讼,法律规定暂时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待阻碍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继续进行,累计计算 99.1.199.1.100.1.100.1.1假定为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 00.12.3100.12.31最后六个月中止事由发生
42、感染“非典”住院50天(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5050天天届滿时间延长50天正常情况的普通诉讼时效特殊情况的(累计)诉讼时效. .注: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最最最后后后后六六六六个个个个月月月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正常的情况下00.12.31为届滿日59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 在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的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其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注: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提提
43、提起起起起诉诉诉诉讼讼讼讼、当当当当事事事事人人人人一一一一方方方方提提提提出出出出要要要要求求求求或者同同同同意意意意履履履履行行行行义义义义务务务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现继续以前面的例子为例:原诉讼时效的起算日99.1.199.1.100.12.3100.12.31原届滿日某时点,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造成原诉讼时效中断)新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主张权利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长不能超过最长不能超过最长不能超过最长不能超过2020年年年年60一、单项选择题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 )。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 A.6个月 B.1年 C.2年 D.
44、3年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权利人的权利从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A.30年 B.20年 C.15年 D.10年3、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该原因消除之日起计算。此种制度称为(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最长诉讼时效本条目的练习题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61二、多选题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是( )。 A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 B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C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D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E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毁损的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45、诉讼时效的种类包括( )。 A普通诉讼时效 B长期诉讼时效 C短期诉讼时效 D特殊诉讼时效 E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62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可因( )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A提起诉讼 B债务履行 C债务人丧失行为能力 D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E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63 2Z2O1O3O掌握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的主要内容掌握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的主要内容2Z201031施工许可制度2Z20103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2Z201033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642Z201031 施工许可制度施工许可制度(P13)建筑工
46、程施工许可的基本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基本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立项批准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办理工程报建登记手续工程发包注解: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手续: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5建筑
47、法建筑法关于申请建关于申请建筑工程许可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证的条件已经办理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科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Z201032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66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理办法关关于申请建筑于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工程许可证的条件的条件1、已经办理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现场已经具备基本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
48、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已经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照规定通过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前一点的具体化,第三条紧后有所说明,第六条、第八条的说明要引起注意672Z201033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领取领取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提提提出申请出申请
49、出申请出申请发证机关在收到收到收到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后后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注: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重新重新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68施工许可证的管理施工许可证的管理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施工许可证不得伪
50、造和涂改。69领领取取建建筑筑工工程程许许可可证证后后的的规规定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或工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
51、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702Z201034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法律责任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法律责任违反建筑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所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71()单项选择题1、 建设工程开工前,由(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A.设计单位 B.监理单位 C施工单位 D建设单位2、按照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办理
52、施工许可证的申请由建设单位提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的( )内,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颁发施工许可证。 A15日 B30日 C.2个月 D3个月 本条目的练习题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723、 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的( )内开工。 A.3个月 B.2个月 C1个月 D4个月4、 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之前申请延期,但延期以( )为限,每次不超过( )。 A3次,3个月 B2次,2个月 C2次,3个月 D3次,2个月 5、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A
53、15天B.1个月C2个月D3个月6、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A3个月B.6个月C1年D2年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73二、多项选择题1、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立项批准后、工程发包前,向()办理工程报建登记手续。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E.建筑业协会2、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颁发施工许可证必须具有的条件包括()。A.已经办理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C.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待审查D.已经确定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54、的施工企业E.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74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的工程(),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A.名称B.地点C.造价D.规模E.质量4、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A.设计单位B.建设单位C.监理单位D.施工单位E.材料供应商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752Z201040 掌握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的主要内容2Z201041承揽工程的有关规定2Z201042分包的有关规定2Z201043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责任762Z201041 2Z201041 承揽工程的有关规定承揽工
55、程的有关规定(P15)(P15)承承揽揽工工程程的的有有关关规规定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义义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人使用本企业的人使用本企业的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7
56、7联联合合体体承承包包的的有有关关问问题题大型建筑工程大型建筑工程大型建筑工程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承担连带承担连带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责任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按照资质等级低按照资质等级低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782Z201042 分包的有关规定分包的有关规定(P15)国家国家允许允许合法合法地分地分包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部分部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相应资质
57、条件相应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必须必须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都要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主体结构主体结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也就是说主体结构不能分包)79工程工程总、总、分包分包的责的责任分任分担担建筑工程总承包总承包总承包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对对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分包分包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对对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对对对建设单位承建设单位承建设单位承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担连带责任担连带责任担连带责任 80工程工程总、总、分包分包的禁的禁止性止性规定规定禁止承包单位
58、将其承包的全部全部全部全部建筑工程转转转转包包包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全部全部全部建筑工程肢解肢解肢解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转包转包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不具备不具备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再分包再分包再分包812Z201043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责任的规定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责任的规定发包单位工程发包有问题发包单位工程发包有问题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建筑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以罚款。承包单位资质有问题承包单位资质有问题承包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
59、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级资质等级;情节严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级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2建筑施工企业把资质证书给他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把资质证书给他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
60、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情节严重的,吊销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分包建筑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
61、,吊销资质证书。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与接受转包或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83在工程承发包过程中索贿、受贿、行贿在工程承发包过程中索贿、受贿、行贿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刑事责任;不构成 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人员给予处分。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除依照前
62、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书。84()单项选择题1、对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A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仅对总承包单位负责B.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仅对建设单位负责C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D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本条目的练习题回顾回顾回顾回顾852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在承揽工程时应遵守()的规定。A.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B.建筑施工企业可以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
63、揽工程C.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D.建筑企业可以借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联合体承包工程时,应该()。A.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含同的履行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B.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C.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可以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D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可以按照任一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864、关于分包单位的分包,如下表述正确的是()。A.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B允许分包单位将其承
64、包的工程转包C允许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D允许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回顾回顾回顾回顾87(二)多项选择题1、以下()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A.大型B大中型C.中小型D.结构复杂的E结构特别的2、承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时,应注意()。A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B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C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D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可以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也可以由分包
65、单位完成E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ABAB回顾回顾回顾回顾CDECDE882Z2O1O5O 2Z2O1O5O 掌握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掌握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2Z201051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和内容2Z201052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限制性规定2Z201053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892Z201051 2Z201051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和内容(P16)(P1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承发包合同委托代理合同代表甲方监督1、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可
66、以规定规定规定规定实行强制监理强制监理强制监理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范围范围范围。2、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3、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监理的内容监理的内容监理的内容及监理监理监理监理权限权限权限权限,书面通知书面通知书面通知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的基本规定建筑工程监理的基本规定建筑工程监理的基本规定建筑工程监理的基本规定90监理的内容监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67、规章以及标准、规范有关工程建设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合同以及建筑工程合同 监理人员的权力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要求建筑施工要求建筑施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三控制”(施工质量、投资、建设工期的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工作关系协调)安全管理91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
68、程监理业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客观、公正地客观、公正地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构建筑构建筑构建筑构配件配件配件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设备供应单位设备供应单位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不得转让不得转让不得转让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2Z201052 2Z201052 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限制性规定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限制性规定(P17)(P17)92工程监理单位转让转让转让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
69、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串通串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Z201053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也可理解为:“罚则”) )单位违反规定给予处罚93()单项选择题 1、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 )。 A联系设计单位征求其意见 B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C要求施
70、工单位联系设计单位 D不采取特别措施2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 ) A与承包单位承扭连带赔偿责任 B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C不承担赔偿责任 D其责任由承包商承担 本条目的练习题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94 (二多项选择题 1、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对承包单位在( )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A 施工质量 B安全生产 C建设工期 D 建设资金使用 E 劳动保护 2、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与( )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A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 B,建筑材料的供应单位 C,勘察设计单位 D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供应单位 E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在实
71、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应当将( )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A,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 B。监理的内容 C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名单 D,监理的权限 E监督单位的组织机构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952Z2O1O6O 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的主要规定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的主要规定2Z201061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2Z201062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2Z201063招标程序2Z201064招标人的法律责任962Z201061 2Z201061 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P18)(P18)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72、97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劫的公开原则首先首先首先首先要求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公共媒介发布。无论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可供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竞争所需要的信息。另外,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决定是否投标前的公开资料“过程”的公开资料所有对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感兴趣的并有可能参加投标的人但是,信息的公开也是相对的相对的相对的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可以公开的。例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评
73、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就不可以公开。98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不得对不同的投不得对不同的投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本地本地本地本地区区区区、本系统以外本系统以外本系统以外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他组织
74、参加投标。公正原则公正原则公正原则公正原则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行为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竞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能有特殊。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都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地位平等地位平等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不合理不合理的要求,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强加给对方。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招标人与投标人没有上下级关系、没有强弱之分99公正的原则与公平的原则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其共同之处共同之处共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创造一个公平合理公平合理公平合理公平
75、合理、平等竞争平等竞争平等竞争平等竞争的投标机会。其不同之处不同之处不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二者的着眼点不同,公平原则更侧重于从投标者的角度出发,考察是不是所有的投标人都处于同一个起跑线上。而公正原则更侧重于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角度出发,考察是不是对每一个投标人都给予了公正的待遇。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为目的的民事活动,当然也适用这一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诚实守信诚实守信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不得有欺骗、背信不得有欺骗、背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例如,在投标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
76、借别的企业的资质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的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弄虚作假来投标即违反了这一原则。由于招标投标的活动是处于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一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给对方造成了实际的损失,责任方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此概念见下一页)。正常情况下,价低者得,谁平就买谁的由于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00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这页内容不用记忆,只是用来帮助理解这页内容不用记忆,只是用来帮助理解)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失行为,致使预期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
77、,从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其合同能够有效成立而受到损失时,有权要求相对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实际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概念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合同已成立,而没有履行,属违约因过失合同不能成立,所要负的责任1012Z201062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P1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102注解: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78、,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工程建设建设项目项目招标招标规模规模标准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干以上的103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79、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下列项目可不进行招标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104招标程序招标程序成立招标组织,由建设单位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确
80、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签收投标文件1052Z201064 招标人的法律责任招标人的法律责任 (P23)应该招标而未招标的法律责任应该招标而未招标的法律责任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106招标人法律责任招标人法律责任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81、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上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107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
82、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108一)单项选择题 1、 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范围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A. 30万元人民币 B. 100万元人民币 C50万元人民币 D200万元人民币2、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原则首先要求
83、( )要公开。 A.招标活动的信息 B.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C.工程设计文件 D.评标标准3、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原则与公开原则的共同之处在于创造一个公平合理、( )的投标机会。 A.自由竞争 B.平等竞争 C.表现企业实力 D.展示企业业绩 本条目的练习题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109 二)多项选择题1 . 工程招投标活动应遵循( )的原则。 A公开 B公平 C公正 D诚实信用 E.经济性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等都应当公开。 A.评标的程序 B.评标人的名单 C.开标的程序 D.评标的标准 E.中标的结果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
84、上(),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A.与科技、教育、文化相关的B.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C.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D.勘察、设计采用专有技术的E.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的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110 2Z2O1O7O 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投标的主要规定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投标的主要规定2Z201071投标的要求和程序2Z201072联合体投标2Z201073投标的禁止性规定2Z201074投标人的法律责任1112Z201071 投标的要求和程序投标的要求和程序(P23)投标的要求投标的要求: :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国家国家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
85、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组织投标机构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程序投标程序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12组织投标机构组织投标机构投标人应建立一个精干高效的投标工作机构。投标工作机构在平时平时平时平时要注意投标信息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研究投标策略。当有当有当有当有招标项目时,则承担起选择投标对象,研究招标文件和勘查现场,确定投标报价,编制投标文件等工作,中标后后后后负责或参与合同合同谈判、合同合同条款的起草及合同合同的签订等工作。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经过现场踏勘
86、和投标预备会后后后后,投标人可以着手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和时,应遵守下列要求和步骤步骤: 结合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的结果,进一步分析招标文件;结合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的结果,进一步分析招标文件; 校核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校核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根据工程类型编制施工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类型编制施工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工程价格构成进行工程估价,确定利润方针,计算和确定根据工程价格构成进行工程估价,确定利润方针,计算和确定报价;报价; 形成投标文件。形成投标文件。113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87、第第3636条规定:条规定:“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投标函;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文件,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14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送达是整个招标投标
88、活动中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与投标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投标人在送达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签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招标投标法第29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投标后,发现在投标文件中存在有严重错误或者因故改变主意,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也可以修改、补充投标文件,这是投标人的法定权利。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
89、,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15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是指招标人为防止投标人不审慎进行投标活动而设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因为招标人不希望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标书或中标后不能提供履约保证和签署合同。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和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的额度及有效期限: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出投标有效期30天。116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90、。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几种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提交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2)签署合同协议1172Z201072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P25)联联合合投投标标的含义的含义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方的资格要求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的作用1、实现不同投标人优势互补;2、跨越地区和国家市场屏蔽1
91、18联联合合体体各各方方的的权权利利和和义义务务联合体各方内部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外部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内部各方通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在中标后要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该约定必须详细、明确,以免日后发生争议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对外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注解:所谓连带责任,是指在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中两个以上的债务人中,任何一个债务人都负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119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
92、的同意。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招标人有权拒绝。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202Z201073 关于投标的禁止性规定关于投标的禁止性规定(P26)关关于于投投标标的的禁禁止止性性规规定定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
93、串通招标投标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121禁止串通招标投标禁止串通招标投标禁止串通招标投标禁止串通招标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8午1月6日发布了第82号令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串通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与投标者之间招标人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以排挤竞争对手以排挤竞争对手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损害招损害招损害招投标者利益投标者利益投标者利益投标者利益的行为。(
94、1)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招标投标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中通投标招标投标法第32条第2款规定:“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122投标人不得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招标投标法第32条第3款规定:“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人招标人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是违背招标投
95、标法基本原则的行为,对其他投标人是不公平的。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是中标无效中标无效中标无效中标无效,有关责任人和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和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和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和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
96、报价竞标,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排挤其他对手为了排挤其他对手为了排挤其他对手为了排挤其他对手。投标人企图通过低于成本的价格,满足招标人的最低价中标的目的以争取中标,从而从而从而从而达到占领市场占领市场和扩大市场份额扩大市场份额目的。这里的成本应指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投标人的报价一般由成本成本成本成本、利润利润利润利润和税金税金税金税金三部分组成。当报价为成本价时,企业利润为零。如果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就很难保证工程的质量,各种偷工减料偷工减料偷工减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次充好以次充好以次充好等现象也随之产生。因此,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手段是法律所不允许的。123投标人不得以非法手段骗取
97、中标投标人不得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在工程实践中,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的现象大量存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非法挂靠或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2)投标文件中故意在商务上和技术上采用模糊的语言骗取中标,中标后提供低档劣质货物、工程或服务;(3)投标时递交假业绩证明、资格文件;(4)假冒法定代表人签名,私刻公章,递交假的委托书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招标投标市场的秩序构成严重危害,为招标招标招标招标投标法投标法投标法投标法所严格禁止,同时也是反
98、不正与竞争法反不正与竞争法反不正与竞争法反不正与竞争法所不允许的。1242Z201074投标人法律责任投标人法律责任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5o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
99、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上述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日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126()单项选择题 1、 投标人在( )以后可以着手编制投标文件。 A.了解招标信息 B.经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C.收到招标文件 D.校核工程量清单 2.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00、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 )。 A各方的加总条件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即可 B有一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即可 C.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 D.主要一方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即可 本条目的练习题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127 (二多项选择题 1. 当发生( )情况之一时,发包方不得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书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内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书 C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修改投标书 D.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签订协议书 E投标人在签订了协议书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
101、内提交履约保函或担保书 2、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法律后果是( )。A.中标无效B.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C.营业执照被吊销D.重新招标E.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和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1282Z2O1O8O 2Z2O1O8O 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开标、评标和中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开标、评标和中标的主要规定标的主要规定2Z201081开标程序2Z20108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程序2Z201083中标通知书2Z201084评标委员会及中标人的法律责任1292Z201081 2Z201081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P27)(P27)开
102、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参加开标是自愿的,但是招标人必须通知其参加,否则将因程序不合法而引起争议,甚至承担赔偿义务。招标人不得只通知一部分投标人参加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是招标人按照招
103、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有何规定,当众开启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的过程。130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效的几种情形: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效的几种情形: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已经开标,所以初审没有这一点)2、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104、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开标时:初审后:(进一步时多了两点)1312Z201082 2Z201082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和评标程序(P28)(P28)评标委员会组成的相关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
105、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13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133评标程序评标程序1、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2、详细评审3、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定标134评标程序评标程序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因而,评标活动具有保密
106、性保密性保密性保密性和独立性独立性独立性独立性。 135评评评评标标标标的的的的准准准准备备备备与与与与初初初初步步步步评评评评审审审审编制表格,研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排序和汇率风险的承担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报价的高低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文件排序。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招标文件应当对汇率标准和汇率风险作出规定。未作规定的,汇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同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
107、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见下一页136承上应作为废标处理的几种情况以虚假方式谋取中标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拒不对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37投标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承上重大偏差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投
108、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138有效投标不足的法律后果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
109、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详详详详细细细细评评评评审审审审承上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出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139推推推推荐荐荐荐中中中中标标标标候候候候选选选选人人人人和和和和定定定定标标标标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
110、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待续140承上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有效投标不足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
111、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中标人的确定的,从其规定。141中中标标通通知知书书的的相相关关规规定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Z201083 中标
112、通知书中标通知书(P31)142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概念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合同已成立,而没有履行,属违约因过失合同不能成立,所要负的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外,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中标人的实际损失)。143中标无效的法律规定中标无效的法律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漏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13、的名义、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或者泄漏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144确定中标无效后如何处理?确定中标无效后如何处理?应当依照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
114、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按照招标投标法重新进行招标。投标人应根据什么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应根据什么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价方法暂行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其中后两者更具体、更严格,也更有利于约束招标人的行为和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4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什么时候、根据什么?订立合同。什么时候、根据什么?订立合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
115、格,其提交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关于履约担保的规定关于履约担保的规定1462Z201084 评标委员会及中标人的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及中标人的法律责任(P32)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评标委员会的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的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
116、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147中标人的法律责任中标人的法律责任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o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
117、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148一单项选择题 1、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 )公开进行。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1日内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2日内 C.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D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3日内 2、 开标地点应当为( )。 A招投标双方确认的地点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 C. 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D.投标人共同认可的地点 本条目
118、的练习题: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同上1493、 投标文件中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应( )。 A.以单价金额为准 B.以总价金额为准 C.由投标人确认 D由招标人确认4、 评标委员会为( )人以上的单数。 A.5 B7 C9D3 5、 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 A13 B35 C23 D25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同上1506、 依据招标投标法,下列( )行为能使招标行为发生法律效力,一旦有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A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B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C投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D评标委员会在投标人中
119、选出中标者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151 (二)多项选择题 1、在工程招标中,如在开标过程中发现( )情况之一时,投标书将被宣布为废标。 A未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B内容不全,字迹辨认不清 C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 D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印章 E报价高于或低于一定的限额 2、关于细微偏差的说法,正确的选项包括( )。 A.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 B.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C.补正遗漏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D.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E.细微偏差将导致投标文件成为废标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1522Z2O1
120、090 2Z2O1090 掌握安全生产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掌握安全生产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容2Z201091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2Z201092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2Z20109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义务2Z20109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2Z201095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理2Z201096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1532Z201091 2Z201091 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P33)(P33)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
121、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除外1542Z201092 2Z201092 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P33)(P33)生产生产经营经营单位单位的安的安全生全生产保产保证证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155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产的必备条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56生产生产经营经营单位单位主要主要负责负责人人的的安全安全生产生产职责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
122、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57生产生产经营经营单位单位安全安全生产生产的的基基本要本要求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规程1582Z2010932Z201093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P35)(P35)安全安全生产生产中中从从业人业人员的员的权利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获得符
123、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注解: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注解: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注解: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注解: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注解: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159安全安全生产生产中从中从业人业人员的员的义务义务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
124、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1602Z201094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P3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政监督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并应当设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建设工程
125、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1611 1、事故报告、事故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特大事故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迅速、如实发布事故信息。2Z201095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理(P36)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
126、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1622、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
12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163抢救行动的实施抢救行动的实施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如因抢救伤亡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的构件时,还应准确作出标记,最好拍出不同角度的照片,为事故
128、调查提供可靠的原始事故现场。特大事故发生后,有关证物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救护,有关部门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小限度。1643、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企业接到事故报告后,经理、主管经理、业务部领导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事故严重程度不同参予的人员有所不同发生人员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施工生产、技术、安全、劳资、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现场所在市(或区)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
129、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公安、监察、检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待续165承上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邀请军队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国务院认为应当由国务院调查的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特大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计划综合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等单位派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机关
130、和工会派员参加;特大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选聘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人员参加,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有关县(市、区)、市(地、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特大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至6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组提出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1664、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调查组成立后,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勘察是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涉及广泛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因此勘察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准确、客观地反映原
131、始面貌。现场勘察的要求现场勘察的内容制作笔录实物拍照现场绘图1675、事故调查分析及结论、事故调查分析及结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的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的要求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
132、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168安安全全生生产产责责任任事事故故应应急急救救援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169事故调查的步骤和要求事故调查的步骤和要求通过详细的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弄清事故的各种
133、产生原因,如人、物、生产和技术管理、生产和社会环境、机械设备的状态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地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事故分析时,首先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按GB641186标准附录A,对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法、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事故原因分析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对原因的分析,确定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找出主要责任者。确定事故性质。工地发生伤亡事故的性质通常可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事故。事故的性质确定后,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和手段了
134、。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具体措施,并应定人、定时间、定标准,完成采取相应措施的全部内容。170(3)事故调查结论)事故调查结论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的意见,劳动管理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级劳动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时限。171(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告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
135、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违反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施工伤亡事故处理、施工伤亡事故处理172(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
136、况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对于特大安全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自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对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6)建设部对事故的审理和结案的要求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报出后,须经当地有关有审批权限的机关审批后方能结案。并要求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180日。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应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各种损失大小、责任轻重加以区分,予以严肃处理。处理资料进行专案存档。事故调查和处理资料是用鲜血和教训换来的,是对职工进行教育的宝贵资料,也是伤亡人员和受到处罚人员的历史
137、资料,因此应完整保存。1732Z201096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法律责任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末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责令
138、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常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上述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1743)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
139、核合格的;未按照本法第21条、第22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36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1754)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
140、计施工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1765)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
141、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6)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进行爆破、吊装等
142、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177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143、停业整顿。1788)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9)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10)生产经营单位与从
144、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1791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
145、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1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4)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18015)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
146、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16)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181(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147、全事故隐患 C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A.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B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C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D严重生产安全事 本条目的练习题: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182(二)多项选择题 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包括( )。 A知情权 B建议权 C危险报告权 D紧急避险权 E控告权 2、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 )负责处理。 A.行业协会 B发生事故的企业 C.当地人民政府 D.劳动管理部门 E.发生事故企业的主管部门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
148、顾回顾1832Z2O110O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2Z20110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2Z201102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2Z201103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2Z20110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2Z201105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18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Z20110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P41)18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是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负责
149、人的责任制二是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职能机构或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公司-职能处室-现场岗位186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不得向有关单位提出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物资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时应当报送安全施工措施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2Z201102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187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
150、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报报送送资资料料188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义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义务应当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对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
151、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2Z201103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189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责任的划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
152、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取取取得得得得相相相相应应应应执执执执业业业业资资资资格格格格的的的的人人人人员员员员担担担担任任任
153、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Z201104190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对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交底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对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环境的要求环境污染防护措施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19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
154、育培训和考核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新工地或采用新技术时的上岗教育培训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次记入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922Z201105 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P47)机械设备和配件供应单位的安全责任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配件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
155、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及配件193起起重重机机械械和和自自升升式式架架设设设设施施的的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下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
156、收手续并签字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予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1942Z201106 施工企业及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施工企业及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P48)(1)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157、;2)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3)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2)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195(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
158、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2)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3)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196(4)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
159、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5)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6)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97(7)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
160、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子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2)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3)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4)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1)项、第3)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
161、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98(9)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3)
162、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4)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5)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199(10)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扣赔偿责任。(11)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责令停业整
163、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2)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3)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4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5)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4)项、第5)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0(12)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
164、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人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人使用的;2)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3)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
165、案的。201(1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4)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
166、,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15)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2一、单项选择题1、 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制度是( )。 A培训制度 B检查制度 C、群防群治制度 D教育制度2、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报告是(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义务。 A设计 B建设 C,施工 D监理 3、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
167、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A5B10C15D,20本条目的练习题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203二、多项选择题 1、安装、拆卸()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A施工起重机械B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C.自升式架设设施D,临时设施模板E,支撑脚手架 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 ) A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B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D.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
168、施工措施 E.及时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对小型事故,可不上报 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2042Z201110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2Z20111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2Z20111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适用范围2Z20111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2Z201114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法律责任2052Z20111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适用范围本条例的发布时间、制定的目的、制定的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令第397告发布)第1条规定:“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
169、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本条例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2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2062Z20111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
170、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207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职责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
171、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2082Z201113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1.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厂房、作业场
172、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9 2.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人;(3)设置安
173、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
174、装;(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02Z201114 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法律责任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法律责任(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
175、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3)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前已经进行生产的企业,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
176、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211本条目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是根据()的有关规定制定的。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C.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D.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答案2、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的是()。A.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B.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C.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D.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答案3、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A.煤矿矿山B.烟花爆竹生产C.建筑施工D.民用爆炸器材生产答案212二、多项选择题
177、1、安全生产许可条例规定,()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A.矿山B.建筑施工C.危险化学品生产D.烟花爆竹生产E.化工答案2、施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应负责法律责任()。A.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施工B.转让或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C.安全生产许可证施行前已生产的企业,2年内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D.安全生产许可证施行前已生产的企业,1年内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E.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答案答案答案答案2132Z20112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2Z201122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1123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1124 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11
178、25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2Z201126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2Z201120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2142Z20112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P5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本条例对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是对业主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二是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及其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问题的重要环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监督的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
179、量行为为监督的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监督的主要手段21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具有权威性具有强制性具有综合性具有宏观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工程建设活动都应当服从这种监督管理这种监督是由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服从这种监督管理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监督管理并不局限于某一个阶段或某一个方面,而是贯穿于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并适用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社会监理主要是对某一具体工程实行监理,具有微观性。而政府监督则从整个社会建设的大局出发来进行监督管理,体现了宏观性2162Z201122
180、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P53)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使用对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要有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
18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按照合同的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2172Z201123 2Z201123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P54)(P5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应
182、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承包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
183、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2182Z201124 2Z201124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P54)(P54)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享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企业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司,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
184、量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2192Z201125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P54)概念: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内容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
185、限和保修责任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20保修范围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值得注意的是:1.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2.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法律
186、规定的保修范围。221对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一般应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但当问题较严重复杂时,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只要是在保修范围内,均先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不得推诿扯皮。对于保修费用,则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222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
187、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2Z201126 施工单位、建设施工单位、建设 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违反条例,所规违反条例,所规定的罚则定的罚则)施工单位违反质量管理条例的罚则施工单位违反质量管理条例的罚则2)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234)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O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
188、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述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上述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
189、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2246)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7)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25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法律责任1)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
190、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2)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2263)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191、设备的;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2274)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5)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质量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28工程监理单位法律责
192、任工程监理单位法律责任3)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1)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1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2)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
193、法所得,对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294)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5)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
194、以没收。230()单项选择题1、根据建设工程质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外墙面的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A2年B.4年C1年D5年2、下列关于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不正确的是()。A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B工程监理单位业务繁忙时,可以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C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D,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
195、任本条目练习题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231(二多项选择题1、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A.保修范围B保修期限C违约责任D,保修责任E,保修结算办法2、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A施工承包单位B,建筑材料供应单位C设计单位D,设备供应单位E建设单位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2322Z201131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2Z201132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2Z201133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的法律责任2Z2O113O 掌握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有关规定掌握工程建设标准实
196、施的有关规定2332Z201131 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P57)工程建工程建设标准设标准 是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保护的统一的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制图方法的一般原则概念工工程程建建设设标标准准的的划划分分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划分根据标准的内容划分根据我国标准的等级划分根据标准的属性划分234根据根据标准标准的约的约束性束性划分划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 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 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
197、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术语、符号、代号、计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推荐性标准其他非强制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概概念念235根根据据标标准准的的内内容容划划分分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是指从事工程设计所依据的技术文件施工标准是指施工操作程序及其技术要求的标准。验收标准是指检验、接收竣工工程项目的规程、办法与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
198、以及用货币表现的某些必要费用的额度概念概念概念概念概念概念236根根据据标标准准的的属属性性划划分分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概念概念概念概念概念概念237根根据据我我国国标标准准的的等等级级划划分分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收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
199、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概念概念概念概念概念概念概念概念238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的内容应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学习和考核进行监督检查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对其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监督检查,对一般工程的重点环节或重点工程项目,应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建设工程项目采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必须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进行进场验收。以符合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
200、程项目的安全和质量,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综合管理工作为了便于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实施,社会上编制了各专业工程的准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等它们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了具体、辅助的操作方法和手段。但是,它们应遵照而不得擅自修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2Z201132 2Z201132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P58)(P58)这里主要提及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没有提执行239监督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抽查专项检查一般是指对于某项重点工程,或工程中某些重点内容进行的检查一般指采用随机方法在全体工程或某类工程中抽取一定
201、数量进行检查是指对建设项目在某个方面或某个专项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的检查2402Z201133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的法律责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的法律责任 (P59)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l)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2)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
202、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241工程监理单位法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法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主管部门法律责任主管部门法律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规定处罚规定1)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者工程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3、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2)有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242()单项选择题1、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A.工程建设国家标准B.工程建设行业标准C.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D.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回顾回顾回顾回顾2、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方式是()。A.重点检查B.抽查C.专项检查D.普查本条目的练习题回顾回顾回顾回顾243(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标准的等级划分,我国的标准分为()。A.国家
204、标准B.行业标准C地方标准D.企业标准E.市场通行标准2、根据标准是否具有强制力,标准分为()。A强制性标准B.推荐性标准C.行业标准D国家标准E.地方标准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2443、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A,施工单位所有的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B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C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D工程项目是否可以保证安全、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所需资金E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回顾回顾回顾回顾2452Z2011402Z201140熟悉消防法和劳
205、动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熟悉消防法和劳动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2Z201141消防法关于工程建设活动火灾预防的规定2Z20114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2Z201143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2Z201144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违反消防法、劳动法的法律责任24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
206、器材完好、有效;(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14条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2Z201141消防法关于工程建设活动火灾预防的规定(P59)247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生产易燃易爆危
207、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248 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
208、作规程。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249劳动合同的订立要求当事人具有合法的资格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形式合法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采用欺诈、胁迫手段自始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应当以书面的形式2Z20114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P60)250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
209、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履行的要求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亲自履行的原则;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全面履行的原则;协作履行的原则。251劳动合同变更的涵义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当事人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用人单位转产或者调整生产任务、改变工作任务;用人单位严重亏损或者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况;在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
210、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职工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发生事故或遇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因工作需要而临时调动工作;发生短期停工;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况。252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及时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按期作出答复;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劳动合同解除的涵义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解除的分类 法定解除,是指因发生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因某种原因,协商同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253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随时随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211、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应提前通知应提前通知应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254
212、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255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概念劳动合同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目的实现;劳动者退休或者死亡;
213、用人单位消灭。2562Z201143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劳动保护的概念 劳动保护是国家为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是保证职工肌体不受伤害,保持和提高劳动者持久的劳动能力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安全及劳动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257安全及劳动卫生规程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
214、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258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
215、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根据妇女生理特点组织劳动就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592Z2011
216、44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违反消防法、劳动法的法律责任(P63)违反消防法的法律责任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并处罚款。单位有违反消防法第42条的行为,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17、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260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警告。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火的;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261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218、警告或者罚款: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单位有违反消防法第48条的行为,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有违反消防法第48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还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262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
219、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263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
220、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18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任。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售营业执照。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64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
221、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政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265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
222、举报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劳动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2662Z201150 熟悉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熟悉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Z201151从
223、业单位资质管理2Z201152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2672Z201151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从业单位资质管理(P65)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或单位,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颁发资格证书。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经济组织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以上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682Z2011
224、52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P66)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人员,要通过国家任职资格考试、考核,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颁发资格证书。建筑工程的从业人员目前主要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房产估价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严禁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和伪造建筑工程从业者的资格证件。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具体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建筑工程从业者资格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2692Z201180了解保险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1Z301151建筑工程一切险.1Z301152安装
225、工程一切险270概念(1)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2)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3)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1Z301151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P74)271适用范围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工业厂房、电站公路、铁路、飞机场桥梁、船
226、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港埠等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272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内容施工用设施和设备施工机具由被保险人看管或监护的停放于工地的财产。工程本身场地清理费第三者责任(职工的伤亡和损失除外)工地内现有的建筑物273承保的危险与危害火灾、爆炸、雷击、飞机坠毁及灭火或者其他救助所造成的损失海啸、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暴雨、风暴、雪崩、山崩、冻灾及其他自然灾害一般性盗窃和抢劫由于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或者无能力导致的施工拙劣而造成的损失其他意外事件 建筑材料在工地范围内的运输过程中遭受的损失和破坏,以及施工设备和
227、机具在装卸时发生的损失等亦可纳入工程险的承保范围。274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由于军事行动、战争或其他类似事件,以及罢工、骚动、民众运动或当局命令停工等情况造成的损失(有些国家规定投保罢工骚乱险)因被保险人的严重失职或蓄意破坏而造成的损失因原子核裂变而造成的损失由于合同罚款及其他非实质性损失因施工机具本身原因即无外界原因情况下造成的损失因设计错误(结构缺陷)而造成的损失因纠正或修复工程差错而增加的支出275保险期生效日开工日或工程用料卸放于工地之日,以先发生为准终止日竣工验收之日或保险单列出的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保险金额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
228、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276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免赔额 工程本身的免赔额为保险金额的0.5%2.% 施工机具设备等的免赔额为保险金额的5 第三者责任险中财产损失的免赔额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12 人身伤害没有免赔额 277概念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安装各种机器、设备、储油罐、钢结构、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工程建设一切损失。安装工程一切险属于技术险种。特点(1)风险比较集中,有些危险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没有(2)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可能性小,受人为事故损失的可能性大(3)在试车期内,损失率占总损失一半以上(4)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费率高于建筑工程一切险1Z3011521Z301152安装工程一切险
229、安装工程一切险P(77)P(77)278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业主制造商或供应商技术咨询顾问安装工程的信贷机构待安装构件的买受人等279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安装的机器及安装费安装工程使用的承包人的机器,设备附带投保的土木建筑工程项目(20%-50%)安装工程一切险也可以根据投保人的要求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及除外责任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及除外责任280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危险和损失建筑工程一切险中规定的内容短路、过电压、电弧所造成的损失超压、压力不足、和离心力引起的断裂所造成的损失其他意外事故281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由结构、材料或在车间制作方面的错误
230、导致的损失;因被保险人或其派遣人员蓄意破坏或欺诈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因功力或效益不足而遭致合同罚款或其他非实质性损失;由战争或其他类似事件,民众运动或因当局命令而造成的损失因罢工和骚乱而造成的损失(但有些国家却不视为除外情况)由原子核裂化或核辐射造成的损失等282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终止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投保工程的动工日(如果包括土建任务的话或第一批被保险项目卸至施工地点时(以先发生为准),即行开始。其保险责任的终止日可以是安装完毕验收通过之日或保险物所列明的终止日,这两个日期同样以先发生者为准。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也
231、可以展延至为期一年的维修期满日。在征得保险人同意后,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可以延长,但应在保险单上加批并增收保费。283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3个月;旧机器设备不负责考核期和维修期保险责任)部分工程验收移交或实际投入使用,保险责任自验收移交或投入使用之日即行终止,但保单上须有相应的附加条款或批文试车考核期的保险责任期(一般定为三个月),系指连续时间,而不是断续累计时间。维修期应从实际完工验收或投人使用之日起算,不能机械地按合同规定的竣工日起算。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应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考核期的长短应根据工程合同上的规定来决定。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应另行
232、加收费用。安装工程一切险对于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也不承担其维修期的保险责任。如果同一张保险单同时还承保其他新的项目,则保险单仅对新设备的保险责任有效。关于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应注意的问题284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的组成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包括物质损失和第三者责任两大部分。如果投保的安装工程包括土建部分,其保额应为安装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若不包括土建部分,则设备购货合同价和安装合同价加各种费用之和为保额;安装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安装价值确定保额。通常对物质标的部分的保额先按安装工程完工时的估定总价值暂定,到工程完工时再根据最后建成价格调整。
233、第三者责任的赔偿限额按危险程度由保险双方商定。除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的分类方式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把保险种类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自该法施行以来,在工程建设方面,我国除了已尝试过财产保险中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外也尝试过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2852Z202000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286 2Z20201O 2Z20201O 掌握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掌
234、握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2Z202011有效合同的成立要件2Z202012无效合同的种类及处理2Z202013可撤销合同2Z202014效力待定合同2872Z202011 有效合间的成立要件有效合间的成立要件(P80)合同合同生效生效应具应具备的备的要件要件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其中一条要件不具备,那么合同是无效的2882Z202012 无效合同的种类与处理无效合同的种类与处理(P81)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35、,自始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概念有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之一的,合同无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89合同中免责条款合同中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3条规定条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法律之所以规定上述两种情况的免责条款无效,原因一是这两种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的谴责性二是这两种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行为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这种侵权
236、行为可以免责就等于以合同的方式剥夺了当事人合同以外的合法权利概念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2902Z202013 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P82)当事人依法请求变当事人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更或撤销的合同 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从而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概念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的特点: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的特点:.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合同;.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必须由撤销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当事人可以撤销合同,也
237、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甚至可以维持原合同保持不变。291重大误解重大误解 是指当事人一方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的行为。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当事人一方处于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身有重大不利的合同的行为。概念概念合同法第54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292撤销权消灭撤销权消灭 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原享有的撤销权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出现,
238、而使其撤销权丧失的法律事实。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5条规定: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这一年的期间在法律上称作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届满后,权利归于消灭。撤销权的放弃撤销权的放弃是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行为。概念概念概念概念293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一经确认,即可决定合同的处置方式,但并不说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39、全部结束。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处置原则为:(1)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无论确认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时间是在合同履行前,还是履行过程中,或者是在履行完毕,该合同一律从合同成立之时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即使进行了履行行为,也不能取得履行结果。自始无效自始无效 是指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即将产生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时起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概念概念294(2)合同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部分无效时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来:因无效部分具有独立性,没有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此时,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无效部分内容在合同中处
240、于至关重要的地位,从而导致整个合同无效。合同部合同部分无效分无效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无效,即无效或者被撤销而宣告无效的只涉及合同的部分内容,那么,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概念概念295(3)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并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4)以返还财产为原则,折价补偿为例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根据合同取得的财产就应当返还给对方;如果所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则应当折价补偿。(5)对无效合同,有过错的当事人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2962Z202014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P83)效力
241、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法律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方能生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的类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的行为人代订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概念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问29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法律规定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
242、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是有效的: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纯获利益的合同,如赠与合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29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问法律规定一般来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不能自己订立合同,否则合同无效。如果订立合同,该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299无权代理的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问题的法律规定无权代理的行为人代订
243、合同的效力待定问题的法律规定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未经被代理人追未经被代理人追认,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无权代理人代订合同行为有效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该代理行为有效。概念概念三种表现形式无权代理将产生下列法律后果:被代理人的追认权;被代理人的拒绝权;无权代理人的催告权;无权代理人的撤回权;相对人的催告权;善意相对人的撤
244、销权。(每人有二种权每人有二种权)300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待定的法律规定效力待定的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只有在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时,才属无效。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处分财产时,应当享有财产处分权,否则合同无效。但是,法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的财产,经权利人权利人追认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后取得处分权取得处分权的,该
245、合同有效。如果合同相对人善意且有偿取得财产,则合同相对人能够享有财产所有权,原财产所有权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人承担赔偿责任。301本条目的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合同主体合格是指()。A.合同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B.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C.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D.合同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答案答案答案答案2 2、下列合同生效的要件中,错误的是()。A.合同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B.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且真实C.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D.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生效须具备的形式要件答案答案答案答案302二、
246、多项选择题1、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因不可抗力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B.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C.因违约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D.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E.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答案答案答案答案2 2、下列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A.没有代理权的行为人订立的合同B.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人代立的合同C.超越代理权的行为人代立的合同D.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代理人代订的合同E.合同双方的代理人为同一人签订的合同答案答案答案答案3032Z202020掌握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形式及违约的免责规定2Z202021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2Z202022违约责任承担的形式2Z202023违约的免责
247、规定3042Z202021 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P84)合同履行合同履行 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合同合同履行履行基本基本原则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诚实信用原则概念对概念的进一步理解对概念的进一步理解:1、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合同便成为约束和规范合同当事人行为的法律依据;2、合同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的义务;3、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也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最重要和关键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248、,合同当事人讲究信用,恪守信用恪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合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者合同规定的义务)305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1条规定:条规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履行中约定不明情况的处理合同履行中约定不明情况的处理306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价款
249、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307这里有三层含义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250、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理解性理解性记忆记忆总是对“逾期者”不利3082Z202022 违约责任承担的形式违约责任承担的形式(P8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定要素,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概概念念概概念念对违约行为是一步理解:1、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产生的根本原因,没有违约行为,合同当事人一方就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
251、、违约行为可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两种形式,预期违约又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明确地向对方表示不履行的为明示毁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的为默示毁约;实际违约可分不履行合同义务和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309主观要件主观要件是指作为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即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违约法律责任概概 念念依据依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违约责任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不可抗力方可免责。至于缔约过失、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合同,则采取过错责任原则。由有过错一方向受损害方承担赔偿损失责任。310客观要件客观要件 是指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合
252、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按照法定或约定全面地履行应尽的义务,也即出现了客观的违约事实,则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预期违约责任制度预期违约责任制度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的构成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是要件是;(这点只这点只是用来理解,不是用来理解,不用记忆用记忆)第一,违约的时间必须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履行期限截止前;第二,违约必须是对根本性合同义务的违反,即导致合同目的落空。概念概念311当事人承担违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价格制裁违约责任各种形式相互之间的适
253、用情况312继续实际履行继续实际履行 是指违约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损失或者违约金的责任,都必须根椐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概概念念继续实际履行进一步理解继续实际履行进一步理解: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是合同法赋予债权人的一种权利,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债权人在违约方违约的前提下,还可以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313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10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债权人在合理期
254、限内未要求履行的。采取补救措采取补救措施施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的事实发生后,为防止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而由违反合同行为人依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取的修理、更换、重新制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补充数量、特资处置等措施,以给权利人弥补或者挽回损失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当事人一方因违反合同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予以补偿的法律责任概念概念概念概念314当事人违约承担责任的赔偿额当事人违约承担责任的赔偿额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
255、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相对人的减损义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相对人的减损义务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19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315违约金的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14条规定:条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于以适当减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或订立合同后约定的,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
256、,违约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的特点:约定性、预定性、赔偿性和惩罚性。316定金的法律规定定金的法律规定定金具有双重作用:首先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同时,定金也是一种违约责任,接受定金一方在对方违约时可以没收定金,相反,如果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担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在订立合同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的一定比例,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者其他替代物。概念概念317价格制裁价格制裁价格制裁是指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
257、当事人,由于逾期履行合同义务而遇到价格调整时,在原价格和新价格中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合同法第63条规定318违约责任各种形式相互之间的适用情况违约责任各种形式相互之间的适用情况继续履行与采取补救情施。继续履行与采取补救措施是两种相互独立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被同时适用。继续履行适用于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采取补救措施主要适用于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尤其是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情况。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与赔偿损失(违约金或定金)。违约金主要适用于当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非违约方造成损害时而提供的一种救济手段,这与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不矛盾,所以在承担
258、违约责任时,赔偿损失(或违约金)可以与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采用。定金(或违约金)也可以与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采用。赔偿损失与违约金。在违约金的性质体现赔偿性的情况下,违约金被视为是损害赔偿额的预定标准,其目的在于补偿债权人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因此,违约金可以替代损失赔偿金,当债务人支付违约金以后,债权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再承担支付损失赔偿金的责任。定金与违约金。当定金属于违约定金时,其性质与违约金相同。因此,两者不能同时并用。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3192Z202023 违约的免责
259、规定违约的免责规定(P87)违约责任的免除违约责任的免除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之间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合同法合同法规定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概念概念320不可抗力及其构成不可抗力及其构成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构成要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件包括以下四个方下四个方面面(这点这点用来理解,用来理解,不用记忆不用记忆) 不可抗力事件是发生在合同订立生效之后该事件是
260、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均不能预见的。而依据人们的常识或经验,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事件,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如果当事人能够避免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则当事人就不能以此事件为由要求以不可抗力而免责不可抗力事件是非由任何一方的过失行为引起的客观事件概念概念321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围一般包括以下两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围一般包括以下两大类:大类: 一类是自然事件,如水灾、火灾、地震、飓风等;另一类是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暴乱、罢工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义务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
261、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当事人的首要义务,目的在于避免给对方造成更大的损失,如果由于当事人通知不及时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扩大,则对扩大的损失不应当免除责任。3222Z202030 掌握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的规定掌握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的规定2Z202031合同变更的规定2Z202032合同转让的规定2Z202033合同终止的规定3232Z202031 合同变更的规定合同变更的规定(P88)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法经过协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概念概念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变更的条件(1)当事
262、人之间原已经存在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新合同对旧合同的替代,所以必然在变更前就存在合同关系。如果没有这一作为变更基础的现存合同,就不存在合同变更。另外,原合同必须是有效合同,如果原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则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不发生变更问题。324(2)合同变更必须有当事人的变更协议当事人达成的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一种民事合同,因此也应符合合同法有关合同的订立与生效的一般规定。合同变更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与真实的意思表示。(3)原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仅为合同内容的变更,所以合同的变更应当能起到使合同的内容发生改变的效果,否则不能认为是合问的变更。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性质、标的物;履行条款、合同担
263、保、合同所附条件的变更等。(4)合同变更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合同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原则,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不得危及到他人、国家和社会利益。合同法第7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否则合同变更不发生法律效力。325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变更的效力 (1)变更后的合同部分,原有的合同失去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2)合同的变更只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有效,不对合同中已经履行部分产生效力,除了当事人约定以外。即合同的变更不产生追溯力。(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合同变更以前,一方因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害
264、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合同变更协议已经对受害人的损害给予处理的除外。合同的变更本身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另一方当事人也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326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内容约定不明的法律规定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是指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含义不清,令人难以判断约定的新内容与原合同的内容的本质区别。合同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未变更。”3272Z202032 合同转让合同转让 (P88)合同转让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依法由可以将合同中的全部权利、部分权利或者合同中的全部义务、部分义务转让或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合同转让分为
265、合同转让分为权利转让义务转移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概念概念概念概念合同转让进一步理解:合同主体发生了变化,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了原合同当事人,而合同的内容没有改变。328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在不改变合同权利内容的基础上,由原合同的债权人将合同权利转移给第三人;合同债权的转让只能是合同权利,不应包括合同义务;合同债权的转让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转让的合同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否则不得进行转让,转让不得进行转让的合同债权的
266、协议无效。329债权转让的成立与生效的条件债权转让的成立与生效的条件 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债权转让实际上就是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订立了一个合同,让与人按照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与第三人,不包括债务人。该合同的成立、履行及法律效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转让合同无效。合同一旦生效,债权即转移给受让人,债务人对债权让与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让与的成立与生效。 原债权有效存在。原债权有效存在。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任何人都不能将不存在的权利让与他人。所以,转让的债权应当是为法律所认可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对于不存在或者无效的
267、合同债权的转让协议是无效的,如果因此而造成受让人利益损失,让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并非所有的债权都可以转让,必须根据合同的性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以转让。其标准为是否改变了合同的性质,是否改变了合同的内容,增加了债务人的负担等。待续待续待续待续330 履行必须的程序。履行必须的程序。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债权转让的限制债权转让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
268、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331债务转移债务转移债务转移债务转移是指合同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并经债权人同意,将其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或合同义务转让。概念概念债务转移的生效与成立条件债务转移的生效与成立条件承担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转移合同;存在有效债务;拟转移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即性质上不能进行转让,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债务,不得进行转让;合同债务的转移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其中,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是债务承担生效条件,也是债务承担与债权让与最大的不同。
269、因为债务承担直接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的信用、资力是债权人利益得以实现的保障,如果债务人不经债权人同意而将债务转移,则债权人的利益将难以确定,有可能会因为第三人履行债务能力差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损。所以,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承担必须事先征得债权人的同意。332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债权、债务概括转让概括转让概括转让概括转让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接受原当事人的债权和债务的法律行为。概念概念对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进一步理解: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一般由合同当事人一方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通过签订转让协议,约定由第三人取代合同转让人的地位,享有合同中转让人
270、的一切权力并承担转让人在合同中的一切义务。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成立条件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成立条件转让人与承受人达成合同转让协议,这是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关键。原合同必须有效。原合同无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更不能转让。原合同为双务合同。只有双务合同才可能将债权债务一并转移,否则只能为债权让与或者是债务承担。必须经原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同意。33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发生条件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发生条件 债权债务因合并而发生概括转移。债权债务因合并而发生概括转移。当事人的合并是指合同当事人与其他的民事主体合成一个民事主体。合并有两种形式,一是新设合并,即由原来的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合并成为一个新的民事主体。另一
271、种方式是吸收合并,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由其中的一个加入到另一个中去。合同当事人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民事主体承担原合同中的债务,同时享有原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债权债务因分立而发生概括转移。债权债务因分立而发生概括转移。当事人的分立是指当事人由一个分成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分立也分为两种情况,是由原来的主体分出另外一个民事主体而原主体并不消灭;另一种则是消灭原主体而形成两个新的民事主体。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了债权人与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3342Z202033 合同终止的规定合同终止的规定(P90)
272、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又称为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约束。合同的终止也是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导致合同中止的导致合同中止的原因主要有:原因主要有: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概念概念335合同解除合同解除 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使合同不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或者合同各方当事人经协商消灭合同的行为。概念概念合同解除的进一步理解:合同的解除是合同终
273、止的一种非正常的方式。合同解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约定解除,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解除合同;另一种方式是法定解除,即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由于产生法定事由,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要件 存在有效合同并且尚未完全履行。存在有效合同并且尚未完全履行。合同解除是因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的期间内发生了异常情况,或者因一方当事人违约,以及发生了影响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当事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因此,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有效并且尚未完全履行。336 具备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具备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有效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都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能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
274、是,如果出现了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事由,则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 有解除合同的行为。有解除合同的行为。解除合同需要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合同才能解除。 解除产生消灭合同关系的效果。解除产生消灭合同关系的效果。合同解除将使合同效力消灭。如果合同并不消灭,则不是合同解除而是合同变更或者合同中止。合同解除的要件 存在有效合同并且尚未完全履行。存在有效合同并且尚未完全履行。合同解除是因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的期间内发生了异常情况,或者因一方当事人违约,以及发生了影响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当事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因此,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有效并且尚未完全
275、履行。337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按照达成协议的时间的不同,约定解除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即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之前,一旦这些条件成就,当事人则享有合同解除权,从而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而终止合同关系。 协议解除。协议解除。即在合同订立以后,且在合同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之外,又订立了一个以解除原合问为内容的协议。使原合同被解除。这不是单方行使解除权而是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338法定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94条规定: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276、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定解除就是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解除权解除合同。339解除权行使的期限解除权行使的期限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95 条规定: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一般只存在于约定解除期限的解除和法定解除中,而协商解除是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
277、合同,一般不会发生解除期限问题。进一步解释340解除权行使的方式解除权行使的方式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96条规定: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有关手续时,合同的解除则不一定发生解除效力。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批准、登记等作为解除合同生效要件时,不经批准、登记的解除是不生效的,则当事人要承担不生效的民事责任;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登记只作为备案之用时,那么即使没有经批准或者
278、登记,合同的解除仍然生效,但当事人可能要承担某些行政上的责任,如行政处罚。进一步解释341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尚未履行合同的状态与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基本相同,因而解除合同仅仅只是终止了合同的权利义务。但是,除非合同解除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或者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否则,对合同解除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已经履行的,要求恢复原状。合同已经履行的,要求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恢复到订立合同以前的状态,它是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的标志和后果。恢复原状一般包括如下内容:返还原物;受领的标的物为金钱的,应
279、当同时返还自受领时起的利息;受领的标的物有孳息的,应当一并返还;就应当返还之物支出了必要的或者有益的费用,可以在对方得到返还时所得利益限度内,请求返还;应当返还之物因毁损、灭失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返还的,应按该物的价值以金钱返还。342 合同已经履行的,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合同已经履行的,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这种情形的发生,可能有三方面原因:合同的性质决定了不可能恢复原状;合同的履行情况不适合恢复原状;当事人对清理问题经协商达成协议。这里所说的补救措施主要是指要求对方付款、减少价款的支付或者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等。 合同解除后的损失赔偿。合同解除后的损失赔偿。如果合同解除是由于一方当事人违反规定或者构成违
280、约而造成的,对方在解除合同的同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合同终止后的结算和清理。合同终止后的结算和清理。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343本条目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合同变更中的原合同必须是()。A.无效合同B.有效合同C.被撤销的合同D.未生效的合同答案答案答案答案2 2、依据合同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则()。A.由当事人诉请人民法院裁决B.由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C.推定为未变更D.视为已变更答案答案答案答案3、合同转让是指合同的()发生了变化。A.主体B.客体C.内容D.对象答案答案答案答案344二、多项选
281、择题1、合同转让中,债权转让成立与生效的条件包括()。A.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B.原债权有效存在C.取得债务人的同意D.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E.履行必须的程序答案答案答案答案3452Z202040掌握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和防范措施2Z202041施工合同纠纷的成因2Z202042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和程序2Z202043施工合同纠纷的防范措施3462Z202041施工合同纠纷的成因(P92)施工合同纠纷,是指施工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异议或因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等原因而产生的纠纷。产生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因十分复杂,主要是目前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法律法规不完善等
282、外部环境外部环境,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合同意识和诚信履约意识薄弱等主体问题主体问题,施工项目的特殊性、复杂性、长期性和不确定性等项目环境以及施工合同本身的复杂性和易出错性等众多原因导致的。3472Z202042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和程序(P93)根据合同法第1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施工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和解和解 和解是指在合同发生争议后,合同当事人在自愿互谅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
283、的约定,自行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和解是解决合同争议最常见的一种简便、有效和经济的方法。采用和解方式,由于没有第三方的介入,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但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和解协议的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发生合同争议后,应当提倡双方当事人进行广泛的、深入的协商,争取通过和解解决争议。和解应遵循合法原则、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和互谅互让原则。348调解调解 调解是指在合同发生争议后,在第三人的参加与主持下,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说服劝导,向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提出解决方案,促使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调解一般应遵循自愿原则、合法原
284、则和公平原则。调解的方式一般有:(1)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工程合同发生争议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工程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人一般是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业务主管部门。(2)人民(民间)调解人民(民间)调解,是指合同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共同协商,请有威望、受信赖的第三人,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一般公民以及律师、专业人士等作为中间调解人,双方合理合法地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民间调解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调解协议,均没有法律约束力,靠当事人自觉履行。(3)法院调解或仲裁调解法院调解或仲裁调解,是指在合同争议的诉讼或仲裁
285、过程中,在法院或仲裁机构的主持和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进行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并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可从而终结诉讼或仲裁程序的活动。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49仲裁仲裁 仲裁是指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对合同争议依法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裁决的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的概念独立的原则。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但仲裁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属于民间团体。仲裁机构在仲裁合同争议时,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自愿的原则。仲裁必须
286、是完全自愿的,这种自愿原则体现在许多方面,例如当事人是否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选择哪一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是否公开进行,在仲裁的过程中是否要求调解、是否进行和解、是否撤回仲裁申请等,都是由当事人自愿决定的,并且应该得到仲裁机构的尊重。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应在争议发生前或后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对该争议的处理。(待续待续待续待续)350或裁或审的原则。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2)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
287、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两部法律均明确了合同争议实行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的原则。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的制度。”一裁终局是指裁决作出之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不应受理。但是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时,并提出足够的证明、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就已裁决的争议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如果撤销裁决的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仍然要执行。先行调解的原则。先行调解就是仲裁机构先于裁决之前,根据争议的情
288、况或双方当事人自愿而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工作,以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合同争议。351仲裁的一般程序仲裁的一般程序 仲裁申请和受理。仲裁申请和受理主要有以下三个重要环节:仲裁协议。只有当事人在合同内订立仲裁条款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了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才会受理仲裁申请。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以下主要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申请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依照法律的规定和仲裁协议的约定,将争议提请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仲裁受
289、理。受理是指仲裁委员会依法接受对争议的审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352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活动。仲裁庭不是一种常设的机构,其组成的原则是一案一组庭。仲裁庭有两种组成方式: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即合议制的仲裁庭。采用这种方式,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各自选择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即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选定;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即独任制的仲裁庭。这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
290、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开庭和裁决。开庭是指仲裁庭按照法定的程序,对案件进行有步骤有计划的审理。在仲裁过程中,原则上应由当事人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进行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仲裁裁决是指仲裁机构经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审理,依据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对当事人双方的争议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353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当事人
291、应该自觉履行。我国仲裁法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354诉讼诉讼诉讼的概念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作出由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达成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355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起诉与受理。起诉是指合同争议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请求的事由
292、属于法院的收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原、被告之间没有约定合同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起诉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起诉原则上采用书面形式,即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是原告表示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的一种诉讼文书。受理是指法院对符合法律条件的起诉决定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法院接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6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审理前的准备。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被告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出
293、答辩状的,不影响审判程序的进行。如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也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逾期末提出的,视为被告接受受诉法院管辖。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至少由三名审判员或至少由一名审判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不包括书记员。合议庭组成后,应当在3日内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356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口头审理的诉讼活动,开庭审理是案件审理的中心环节。审理合同争议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或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外,均应公开开庭审理。主要有以下程序:宣布开庭。法院应在3日前将通知送达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对公开审理的案件3
294、日前应贴出公告。开庭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达法庭及其合法身份,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布开始,同时核对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这是开庭审理的核心阶段,主要任务是审查、核对各种证据,以查清案情认定事实。其顺序是:当事人陈述,先由原告陈述,再由被告陈述;证人作证,法庭应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对未到庭的证人应宣读其书面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供新证据,可以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由当事人陈述自己的意见,通过双方的言词辩论,使法院进一步
295、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其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评议审判。法庭辩论结束后,由合议庭成员退庭评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判决。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评议除对工程合同争议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外,还应对物证的处理、诉讼费用的负担作出决定。判决当庭宣告的,由审判长宣判,并在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审判长可当庭告知双方当事人定期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也可以另行通知。定期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审判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
296、法院。357法院调解。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当庭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法院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也可以在诉讼开始后至裁决作出之前,随时向法院申请调解,法院认为可以调解时也可以随时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应当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多数情况下,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加盖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358第二审
297、程序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指诉讼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裁定,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程序。其审理范围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上诉期限,不服判决的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为10日。逾期不上诉的,原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提起上诉后至第二审法院审结前,原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直接进行判决、裁定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经审理后依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原判决认
298、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359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需要纠正而进行的再审程序。具体有以下了种情况: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一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提起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299、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议,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360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可以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申诉,要求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是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361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是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当事人履行已生效的判决和其他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的行为,又称强制执行。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300、、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执行措施有: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人;有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的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对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进行搜查;执行特定行为等。362建设工程纠纷处理四种基本形式的异同建设工程纠纷处理四种基本形式的异同基本形式和解调解(狭义)仲裁(公断)诉讼简便易行、经济无第三方介入和解协议无强制力有第三人介入经济、及时有利
301、于保持合作调解协议无强制力程序、实体严格依法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二审终审生效裁判具强制性意思自治专业性保密性一裁终局强制性二审终审制。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可以上诉至第二审人民法院。建设工程纠纷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3632Z202043施工合同纠纷的防范措施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会花费双方当事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影响双方的合作基础和未来的合作关系,并会影响施工项目最终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和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产生,或以最小的代价合理处理施工合同纠纷。施工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纠纷的总体防范措施主要有如下方面;认真学习、理
302、解和遵守合同及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和强化合同意识和诚信履约意识;建立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和合同管理制度;设立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正确和合理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或建立企业标准的合同文本系列;提高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等。364常见施工合同纠纷的具体防范措施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纠纷主要涉及到主体资格纠纷、工程款纠纷、施工质量和保修纠纷、工期纠纷、合同分包与转包纠纷、合同变更和解除纠纷、竣工验收纠纷及合同审计与审价纠纷等方面。365本条目的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施工合同纠纷,一般是指()对施工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异议,而不承担相应的义务等原因而产生
303、的纠纷。A.施工质量监督部门B.总监理工程师C.施工合同当事人D.工商行政部门负责人2、和解是指施工合同发生纠纷后,()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A.合同当事人B.发包人与监理单位C.承包人与监理工程师D.仲裁委员会与合同当事人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366二、多项选择题1、产生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因主要有()。A.建筑市场不规范B.建设法律法规不完善C.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D.诉讼程序不规范E.施工合同本身的复杂性2、仲裁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原则。A.自愿B.独立C.或裁或审D.先行调解E.有偿仲裁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
304、回顾回顾3672Z202050熟悉合同形式及合同的订立2Z202051合同形式2Z202052合同的主要条款2Z202053要约与承诺3682Z202051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P99)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 是指个同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的内容、条款经过协商,作出共同的意思表示的具体方式。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0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即时清结的合同或内容简单的合同可用口头形式外,其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概念概念369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1条规定:条规定: 书面形式是指
305、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合同书合同书是指记载合同内容的文书,合同书有标准合同书与非标准合同书之分。标准合同书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书;非标准合同书指合同条款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合同书。信件信件 是指当事人就要约与承诺所作的意思表示的普通文字信函。概念概念概念概念370数据电文数据电文是指与现代通信技术相联系,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概念概念建筑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内容特别复杂,合同履行期较长,为便于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履行困难和争议,合
306、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712Z202052合同的主要条款(P99)合合同同的的一一般般条条款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场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372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场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场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场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场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场所是指自然人的姓名和住所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合同中记载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是确定合同当事人的标志,而住所则在确定合同债务履行地、法院对案件的管辖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标的标的标的标的标的即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307、指向的对象。合同中的标的条款应当标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并能够确定权利义务的范围。合同的标的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总体来说,合同标的的包括有形财物、行为和智力成果。数量数量数量数量 合同标的的数量是衡量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大小的尺度。因此,合同标的的数量一定要确切,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确定的或者当事人共同接受的计量方法和计量单位。373质量质量质量质量 合同标的的质量是指检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优劣的标准。它和标的的数量一样,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的具体特征。因此,在确定合同标的的质量标准时,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的
308、质量有特别约定时,在不违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前提下,可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标的的质量要求。合同中的质量条款包括标的的规格、性能、物理和化学成分、款式和质感。价款和报酬价款和报酬价款和报酬价款和报酬价款和报酬是指物、行为和智力成果为标的的有偿合同中,取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作为取得利益的代价而应向对方支付的金钱。价款是取得有形标的物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37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的期限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和接受履行的时间。它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的完成时间,涉及到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履
309、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和接受履行的地点。履行地点是确定交付与验收标的的地点的依据,有时是确定风险由谁承担的依据,以及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的依据。履行方式是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和接受履行的方式,包括交货方式、实施行为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运输方式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合同当事人履行债务,使守约方免受或者少受损失的法律救济手段,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合同对此应予明确。不过,由于违约责任是法定责任,即使合同中未明确规定,违约方也不能因此而免除责任。375解决争议的方法
310、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当事人解决合同纠纷的手段、地点。合同订立、履行中一旦产生争执,合同双方应通过协商、仲裁、诉讼解决其争议,有利于合同争议的管辖和尽快解决,并最终从程序上保障了当事人的实体性权益。376要约要约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示2Z2020532Z202053要约与承诺要约与承诺 (P101)即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构成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构成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要约必
311、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377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的法律效力是指要约的生效及对要约人、受约人的约束力。它包括: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即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随意撤销,或者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从而保护受约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不过,为了适应市场交易的实际需要,法律允许要约人在一定条件下,即在受约人承诺前有限度地撤回、撤销要约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对受约人的拘束力。是指受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取得承诺的权利,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正是因为这种权利
312、,所以受约人可以承诺,也可以不予承诺。这种权利只能由受约人行使,不能随意转让,否则承诺对要约人不产生法律效力;要约的生效时间。即要约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的人时生效。378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其目的在于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在于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如下形式都是属于要约邀请在工程建设中,工程招标即为要约邀请工程招标即为要约邀请工程招标即为要约邀请工程招标即为要约邀请,投标属于要约投标属于要约投标属于要约投标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则是
313、承诺书则是承诺书则是承诺书则是承诺。379要约生效要约生效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数据电文形式: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进入该系统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要约撤回要约撤回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销要约撤销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约到达承诺发出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 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不可撤销要要约约失失效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满,受要约人未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实质性变更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欲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
314、思表示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两个受要约人两个作出反映、两作出反映、两个未作出反映个未作出反映380承诺的概念承诺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的要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对承诺的理解承诺必须是要约的相对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承诺必须是承诺人作出完全同意要约的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部分同意,附有条件或者另行提出新的条件,以及迟到送达的承诺,都不被视为有效的承诺,而被称为新要约合同法28条:受要约人超出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
315、人该承诺有效外,为新要约。381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件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承诺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承诺的承诺的方式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通知”的方式,是指承诺人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明确告知要约人完全接受要约内容作出的意思表示“行为”的方式,是指承诺人依照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条款能够为要约人确认承诺人接受要约内容作出的意思表示382承诺承诺期限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仅当事人另有约
316、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到达承诺生效是指承诺发生法律效力,也即承诺对承诺人和要约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承诺生效时合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成立如果如果383受受要要约约人人对对要要约约的的内内容容作作出出实实性性变变更更的的,视视为为新新要约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何谓何谓实质性实质性变更变更与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来记忆384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是指受要
317、约人在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方面以外,对原要约内容作出某些补充、限制和修改何谓非何谓非实质性实质性变更?变更?具体来说对非主要条款作出改变;承诺人在同意要约的主要条款的基础上,以添加了一些建议或者表达了一些愿望,如果在这些建议和意见中并没有提出新的合同成立条件,则认为承诺有效;如果承诺中添加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承诺仍然有效。3852Z2020602Z202060了解合同的种类和担保形式了解合同的种类和担保形式2Z2020612Z202061合同概念及种类合同概念及种类2Z2020622Z202062合同担保的形式合同担保的形式3
318、862Z2020612Z202061合同概念及种类合同概念及种类广义合同广义合同合同合同狭义合同狭义合同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关系的协议 债权合同身份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合同法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不适用合同法3871Z3020831Z302083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种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
319、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居间合同RETURN388以下是参考389祝大家:复习有效,马到功成祝大家:复习有效,马到功成祝大家:复习有效,马到功成祝大家:复习有效,马到功成! !3901Z302020掌握有效合同的成立要件及无效合同的认定与处理1Z302021有效合间的成立要件1Z302022无效合同的认定与处理391本条目的练习题()单项选择题1、按照我国建筑法和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受要约人是招标人C,建
320、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D建设工程合同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即依法成立2、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建设工程合同形式应遵循非要式原则B建筑法提倡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C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也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D发包人不可以将一个单位工程的主体部分肢解发包392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中,可以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只能是()。A法人B公民C.其他社会组织D.个体工商户4要式合同成立的地点一般是()。A权利一方所在地B.义务一方所在地C.交付标的物的所在地D办理完特定程序的地点5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时合同成立。A,当事人签字B盖章C,填完
321、D当事人签字和盖章6.下述()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经济合同。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其他法人签订的合同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D。代理人超越了代理的权限所签订的合同3937、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属于()。A.工商管理部门B.司法公证部门C.上级主管部门D.仲裁机构8、无效经济合同确认权在()。A.当事人的上级主管部门B.地方政府C.人民法院D行业管理部门9、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应当从()无效。A.被确认时B.合同订立时C.当事人一方提出时D.双方发生争议时10、()不是无效经济合同。A,没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生产经
322、营资格者签订的合同B。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C。盗用他人名义签订的合同D,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的合同39411(不是处理无效经济合同的财产后果形式。A。追究责任者责任B,返还财产C。追缴财产D,赔偿损失12、经济合同部分无效时()。A,整个合同无效B其余部分可能有效C,其余部分有效D,由权利人决定合同是否有效13、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是()。A没有正确履行的合同B条款不严密的合同C。主体不合格的合同D没有公证的合同39514、经济合同无效是由一方过错造成时,应()。A,赔偿另一方的损失B。返还另一方的财产C,被迫缴财产D。给另一方一定补偿15、某水泥厂因为技术问题致使生产的水泥达不到国
323、家规定的标准,该厂用其他厂家的水泥换上自己的包装后作为样品与采购方签订水泥供应合同。则该合同属于()签订的合同。A采取欺诈手段B。采取胁迫手段C超越经营范围D无权代理396(二)多项选择题1、有效合同应该具备的条件是()。A,当事人具有合法主体资格B,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C,合同的内容合法D订立合同的形式和程序合法E,当事人具有合同履行能力2、()的合同为无效合同。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E,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所签订3973、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和()。A责任能力B民事权利能力C民事行为能力D。意思能
324、力E财产能力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或者()时合同成立。A,签订确认书B,签字C。盖章D承诺E。认可5、合同的有效条件是()。A。双方(多方)有担保B。当事人有合格的资格C,内容要合法D形式要合法E,订立的程序要合法3986、审查合同是否有效时,应当注意()。A,合同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B合同内容是否违法C当事人意见表示是否真实D,合同条款是否存在疏漏E,合同订立是否履行了法定手续7、下列()的技术合同无效。A不利于成果的应用B.非法垄断技术C妨碍技术进步D侵害他人技术成果3998合同在下列情况中,属内容不合法的是()。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B标的物被国家明令禁
325、止买卖C。代理未授权或越权或代理权消失后未经追认的D当事人回避法律,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E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001Z302O30 掌握合同的履行及履行中的抗辩权、代掌握合同的履行及履行中的抗辩权、代位权和撤位权和撤 销权的规定销权的规定1Z302031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1Z302032抗辩权的规定1Z302033代位权的规定lZ302034撤销权的规定401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5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例:例:甲向乙买了200吨水泥,签了合同,未付款;合同中写
326、到其中50吨由乙运到甲的表弟处,并由表弟支付这200吨的水泥款项。理解:甲的表弟就是向债权人乙履行债务的第三人,若果表弟不给货款乙或少给货款乙。这时甲(债务人)应当向已(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也是属于行为的变化,不是合同主体的变动)402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必须符合一符合一 定条件定条件:第一第一,与向第三人履行的情况相同,在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时,该第三人并没有成为合同的当事人,仅是债务履行的辅助人;第二第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特别是征得债权人的同意;第三第三,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时,对债权人不得造成消极影响,即第三人代为履行不能损害债权人的权益。40
327、31Z302032 抗辩权的规定抗辩权的规定(P70)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抗辩权分有:抗辩权分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异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概念概念404如:如:张三要买小车,已和车行说好在本月15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张三在13号了解到,车行这批车的质量不行,达不到约定的要求,此时,张三有(抗辩)权拒绝车行的履行要求。注意注意 :这种情况已构成
328、违约行为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倘若对方所负债务已经没有履行的可能性,即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实现时,则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问题,当事人可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405异时履行抗辩权异时履行抗辩权异时履行抗辩权又可分为异时履行抗辩权又可分为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是指在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其义务,如果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应当先履行一方的履行的请求。此时,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其异时履行抗辩权内容陈述内容陈述406例:例:张三与车行订立购车合同,约
329、定张三15号前交付50的车款,30号提车并交齐余下款项。这时张三成了先履行合同的一方,车行成了后履行合同的一方。若果张三15号不交付50的车款或交付的车款少于50的话,此时车行有权行使异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张三的履行的请求。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其债务。但是,在应当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此时,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其异时履行抗辩权概念407例:例:水泥供应商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这时水
330、泥供应商成为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施工单位成为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供水泥的过程中,水泥供应商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施工单位在一段时期内工程款不可能落实,甚至有可能没有工程款。此时,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异时履行抗辩权,中止水泥供应。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8条规定: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08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双务合同;2、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的债务履行期限
331、尚未届止;3、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法定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法定不安抗辩权的目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结果是中止履行。中止履行,是指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一方,有权暂时停止合同的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中止履行的原因排除后,应当恢复履行合同,从而达到实现合同当事人权利的目的。因此,中止履行与终止合同不同,终止合同是指解除、消灭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409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中止履行的义务和权利。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中止履行的义务和权利。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
332、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4101Z302033 代位权的规定代位权的规定(P71)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的权利合同法合同法第第73条规定: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概念411例:例:购房单位购房单位 开发商开发商(债务债务人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债权人债权
333、人)房屋已售出,开发商却迟迟不收回到期应收款项开发商拖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412法律规定代位权法律规定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的的成立应具备的法定要件:法定要件: 一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二是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危害;三是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债权人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使代位权的效力的效力代位权行使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返还,也即该项费用应由债务人负担原债务人拒绝受领。在债务链中,如果原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拒绝受领时,则债权人有权代原债务人受领。但在接受之后,应当将该财产交给原
334、债务人,而不能直接独占财产。然后,再由原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其债务。如原债务人不主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请求强制履行受偿。413lZ302034 撤销权的规定撤销权的规定(P72)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实现的不当行使,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合同法合同法第第74条条规定: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计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
335、务人负担。概念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414例:例:甲与乙签订了供货合同,乙负责长期供应材料给甲。在此过程中,有一定的材料款还未结数,由于甲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这些款项。此时,甲不想经营下去了。因而,低价把厂出售给丙,又把2台汽车无偿转让其表弟。这种情况下,乙可行使撤销权,以保障合同中约定的合法权益。415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75条条规定:规定: 撤销权向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规定除斥期间,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状态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416本条目的
336、练习题()单项选择题1、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为适当履行地。A,给付货币的,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B。交付不动产的,则不动产所在地C。交付其他动产的,在接受标的物一方所在地D。债务人选定地2、当合同有关约定不明确时,以下原则不正确的是()。A质量要求不明确的,首先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B。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C。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D。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4173、对于按照市场行情约定价格的合同,如果在其履行过程中逾期付款而又遇到市场行情发生波动时,则(
337、)。A遇价格上涨,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按原价执行B遇价格上涨,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按新价执行C无论是价格上涨还是下降,仍按原合同价执行D无论是价格上涨还是下降,均按市场价执行4、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A,先履行义务方B。后履行义务方C合同当事人双方D合同担保人4185、乙欠甲50万元钱,到期没有清偿。而乙享有对丙的60万元债权,却始终怠于追讨。此时,甲可以行使()。A,代位权B确认权C。否认权D撤销权6、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内行A2年B6个月C4年D1年7、甲收藏名画一幅,价值约100万元,甲的其它
338、财产价值为20万元。甲因作生意失败外欠债60万元。随后,甲将名画作价2万元卖给其在美国的弟弟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若乙不知甲欠巨额外债,则甲的债权人只能行使代位权B,只有在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行使代位权C不管乙是否知道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D。若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则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4198、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1年,此1年为()。A,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B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但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C,不变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
339、规定,但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D不变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9、合同条款规定,发生合同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经协商未达成一致,则()。A。必须请第三方调解后才能申请仲裁B可以不进行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C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D可以在仲裁或起诉两者之间择其一42010债的标的物提存后,在提存期间提存物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其后果的承担者是A提存人B。债权人C。债务人D提存机关答案:B11、债务人可以用提存的方式履行合同的情形不包括()。A债权人拒不接受债务人的履行B债权人死亡又未确定其合法的继承人C债权人下落不明D债权人生病卧床不起12、债
340、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或者将标的物提存。A。单方解除合同B中止履行C停止履行D。提前履行13、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A债权人B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C。债权人的继承人D,债权人的监护人42114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时,根据实际履行的原则,可以()。A,以替代物替代履行B支付货币替代履行C。支付违约金替代履行D,以原标的物履行15、实际履行的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依据经济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A。履行方式B,履行期限和地点C酬金或价格D标的16、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法律赋予双务合同当事人的
341、权利,目的在于保护双务合同的当事入避免因自己履行了债务而对方未对对待给付而受到损害,其成立须具备的条件不包括()。A,须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对价的债务B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须无先履行之义务C。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未提供担保D,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其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答案:C42217、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是指()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A。业主B。承包商C,工程师D业主和承包商1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
342、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A.违约行为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C行使先诉抗辩权D行使不安抗辩权19、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为限。A,债权人的债权B债务人的债权C,债务人同意D人民法院认可42320关于代位权行使的要件,不正确的表述是()。A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C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并且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D,债权人代位行使的范围是债务人的全部债权21甲为向乙借款而商请丙提供抵押物,乙享有债权和抵押权,乙将债权转让给丁以后,抵押权将()。A消灭B,由丁享有C由乙继续享有D,由乙、丙共同享有424(二)多项选择题1、出现()情
343、形,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A,债权人拒绝受领B债权人下落不明C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D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E债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252、我国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A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B有两条以上解释时,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C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采用格式条款D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采用非格式条款E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3、水泥供货合同约定采购方接货10天内支付货款。供货方在合同约定的到货时间之前将300吨水泥通过铁路发运至施
344、工现场,此时采购方仓库内的水泥存放很多没有足够的仓储场地。对此事件采购方接受水泥后()。A,应在l0天内支付货款B,通知供货方他的行为构成违约C在合同约定的到货时间后的天内支付货款D,要求供货方承担露天存放部分水泥实际支出的保管费用E要求供货方收回水泥作退货处理4264、下列有关双务合同抗辩权的陈述,正确的是()。A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B,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的消灭C双务合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赠与合同D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连带之债E,双务合同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5、合同法规定,若先履行义务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方有()情形之
345、一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A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B,经营状况严重恶化C为了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D。丧失商业信誉E财务状况恶化但提供了第三人的担保4276、当债务人发生()行为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A转让财产B放弃到期债权C低价转让财产D无偿转让财产E放弃债权7发生()情形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即行终止。A合同解除B,债务相互抵销C,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D,债权人免除债务E上级主管部门不让履行8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除外。A。尚属能够履行B,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C。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
346、制履行D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E,债务履行费用过高4289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终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A,分立B,合并C,破产D变更住所E负责人更换10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当事人逾期交货的,()。A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B。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C。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D。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E。按对违约人不利的价格执行42911、当债务人有()行为可能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A不提供合同担保B不按约定办理保险C放弃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D无偿转移财产E。在受让人知道的情况下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1
347、2、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E。履约困难13、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A法定权利B约定权利C延期抗辩权D永久抗辩权E一时的抗辩权4301Z302O4O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形式及免责的规定的形式及免责的规定1Z302041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Z302042 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的形式1Z302043 免责规定免责规定431本条目的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
348、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在承担了赔偿金后,就免除了履约责任B.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合并使用C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在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此时就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D,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因当事人一方违约使对方产生损失,此时不论损失多大,均只应向损失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4322、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A丙承担违约责任B,乙承担违约责任C,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被撤销或确
349、认为无效后,当事人之间应承担()的民事责任。A,返还财产B赔偿损失C,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D支付违约金4、违约一方当事人,应对非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应当()因此而造成的损失。A高于B,低于C,相当于D略高于4335、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由()承担违约责任。A上级机关B违约方C,上级机关和违约方共同D上级机关和违约方按比例6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主要区别是()。A。行为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还是发生在合同成立后B当事人是否有过错C,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是否相竞合D.有无订立过书面合同7、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另一方请求解除合同时,()。A
350、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责任B违约方承担部分责任C由仲裁机构确定责任归属D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4348违约责任条款的作用是()。A合同形式的要求B履行合同的保证C。反映了当事人的愿望D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要求9、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小于约定的最高赔偿限额时,守约方应()。A按最高限额的数额要求对方予以赔偿B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要求对方赔偿C。单方要求修改已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D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予以增加未能补偿损失部分的金额10违反经济合同当事人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之后,在履行可能的情况下()。A.违约人有权不再继续履行合同B.权利人要求继续履行时还应继续履行C由仲裁
351、机构裁定如何履行D,出人民法院判决是否应继续履行43511、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性质是()。A单一制裁性B,单一补偿性C属于赔偿性D。制裁与补偿的双重性12、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因违约行为引起的损失时,违约方()。A可以拒绝赔偿B不得提出异议C可以要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D,可以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裁定予以适当减少13甲与乙定有合同,按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定金5万,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6万,由于乙违约,给甲造成了8万的损失,则乙最多应向甲偿付()万元。A8B.19C13D1414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概不负责。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
352、该合同条款()。A无效B,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C不一定有效D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436(二)多项选择题1()属于违约事实。A,迟延履行B不适当履行C不完全履行D,因行使抗辩权而暂未履行E。因债务人原因不能履行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C,有其他违背诚实原则的行为D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E,不接受对方合理条件导致合同未能成立3,交货质量不符约定,而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
353、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等违约责任。A更换B,退货C减少价款或报酬D修理E,赔偿损失437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等违约责任。A.继续履行B.采取补救褚施C.赔偿损失D.不能收回预付款E不能收回订金5。违反经济合同承担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有()。A。违反经济合同的行为是违法行为B违反经济合同要有违约事实C违反经济合同的行为人有过错D,违反经济合同的行为与违约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E,违反经济合同使对方造成经济损失4386。合同法中规定,因不可抗力受到损害的免责条件包括()。A,免责程度限于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B损失范围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受到的
354、损失C因一方责任迟延履行义务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使对方受到的损害D,不能履行义务方应及时通知对方E受损害方没有采取可以减少损害措施而使损害扩大的部分7。免除违约责任的条件有()。A对方过错B国家计划调整C。自然灾害D货物的自然损耗E。合同涉及的第三人违约所造成的债务人违约4398。某机械公司在2000年4月因招待所改造工程请某建筑公司为其施工,双方合同约定:工程造价400万元,机械公司须在7月底之前将工程款付清,建筑公司在12月底之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给机械公司。2000年12月底,机械公司已付工程款300万元,建筑公司施工至2001年2月完工,但未将工程交付给机械公司。2001年5月机械公司起诉建
355、筑公司,要求建筑公司交付工程并承担招待所未如期开业的经济损失。建筑公司答辩并反诉,称:工程未能按时完工的原因是机械公司给付工程款拖延,要求机构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同时申请法院将还未交付的招待所工程拍卖,优先偿还其垫付的工程款。诉讼发生后,该市工商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工商银行的参诉理由是:机械公司因向其借款已将招待所整楼于2000年3月抵押给工商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城市信用社则称:机械公司于2000年5月向其借款,将招待所抵押给信用社,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问:440(l)机械公司与建筑公司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属于()。A双方法律行为B单务合同C有偿合同D附条件行为E实践
356、合同(2)建筑公司可依据合同法中的()抗辩。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C不安履行抗辩权D代位权E,撤销权(3)招待所房产如果被拍卖,优先受偿的顺序应当是()A,工商银行、建筑公司、信用社B建筑公司、工商银行、信用社C建筑公司、信用社、工商银行D,信用社、工商银行、建筑公司E信用社、建筑公司、工商银行441(4)按照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可以是()。A机械公司住所地法院B,建筑公司住所地法院C工商银行住所地法院D信用社住所地法院E,招待所改造工程所在地法院(5)本案纠纷涉及()。A债权关系B,物权关系C.侵权责任D违约责任E缔约过失责任4421Z302050 掌握合同的形式、
357、可撤销合同、效力待掌握合同的形式、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效力的法律规定定合同和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效力的法律规定1Z302051合同的形式lZ302052可撤销合同1Z302053效力待定合同1Z302054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效力4431Z302054 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效力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效力(P80)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5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6条
358、规定:条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444本条目的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A.双方当事人制作合同书时合同成立B双方当事人表示受合同约束时合同成立C.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D.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2、下列附条件合同效力的描述,正确的是()。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C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该合同生效D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该
359、合同继续有效4453、在下列合同中,()合同是可变更的合同。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B.以合法活动掩盖非法目的的C.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4、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的区分标准是()。A是否违背当事人的意志B是否违背法律C是否有欺诈行为D是否损害国家利益5、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4466、应合同当事人的请求,由
360、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A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B.自合同订立时起不发生法律效力C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D.自合同规定的生效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7、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l0倍4478、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相对人不知情的,为()。A无效合同B有效合同C.效力待定合同D.可撤销合同9、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下列形式()。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强制公证D必须鉴证1
361、0一方缺乏经验因重大误解订立了对自己利益有重大损害的合同,则他可以()。A单方宣布合同无效B拒绝履行合同义务C,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合同D向法院请求裁定撤销合同11、可撤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该合同。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合同管理部门D人民法院44812、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的条款的效力。A.违约责任B.解决争议方法C.权利D.义务13、被仲裁机构裁定为可撤销的合同,自()起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A.合同签字日B合同开始履行日C.一方将撤销申请提交仲裁机构日D.仲裁机构发出裁决通知书日14因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而为
362、的民事行为,其效力为()。A.该合法行为是有效的,被掩盖的行为是无效的B.该合法行为是有效的,被掩盖的行为是效力待定的C.该合法行为是无效的,被掩盖的行为是无效的D.该合法行为是效力待定的,被掩盖的行为是无效的4491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被迫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的方式作出。A通知B.函告C.书面D口头16、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A不知道其超越权限B.知道其超越权限C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D.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1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也可以催告法定
363、代理人在()内于以追认。A3个月B6个月Cl个月D2个月450(二)多项选择题1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以下几种()A书面形式B.口头形式C默认D.其他形式E.委托形式2.格式条款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该条款无效。A免除自己的责任B.附加义务C加重对方责任D.排除对方主要权利E.内容不够明确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但与其()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即有效口A.心理状态B年龄C.智力D精神健康状况E.自身拥有的财产状况451本条目的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甲卖给乙一辆汽车,价格为30万元。甲收取乙的货款后,把交车的义务转让
364、给了丙。此种转让应当()。A经乙方同意B,经丙方同意C,通知乙方D,公告2、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如果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内不领取提存物,则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A1年B,2年C3年D5年3、甲、乙两公司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在债务尚未履行时,两公司合并,原合同的债权、债务都归合并后的公司承受。这属于()。A,提存B免除C,抵销D,混同4523、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A,约定无效B,约定有效C,未变更D,变更4引起合同变更的法律事实有()。A。法定代表人变更B。企业法人隶属关系变更C企业法人名称变更D。当事人一方违约5合同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要求,在双方就变
365、更内容协商期间,合同应()。A立即停止执行B宣告无效C继续有效D。对要求变更的条款部分无效6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出请求变更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严重侵害的条款后,则()。A。当事人即可中止履行该条款规定的义务而不被追究违约责任B当事人可向对方要求暂时中止整个合同C。仲裁机构可以裁定撤销该合同D。在仲裁机构作出裁定前可以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4537.合同一方当事人通过资产重组分立为两个独立法人,原法人签订的合同将()。A因当事人的法人消灭合同自然终止B因当事人的法人消灭合同归于无效C因当事人的法人消灭属于可撤销合同D合同仍然有效,由分立的法人享受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8、合同转让属于()。A。主体变更
366、B标的变更C权利变更D义务变更9、债权人决定将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时,()。A需征得债务人同意B,不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但需办理公证手续C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也不必通知债务人D。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但需通知债务人45410发生()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A,法定代表人变更B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C。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D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公民死亡或作为当事人一方的法人终止11构成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的有:()。A,因不可抗力造成迟延履行B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财产状况显著恶化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D。一方的其他违约义务,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1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
367、)条款的效力。A结算B解决争议的方法C清理D结算和清理45513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时,()。A,必须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另一方达成解除合同协议B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C必须请求仲裁机构裁决解除合同D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但不得要求债务人赔偿损失12。除()以外,合同允许变更或解除。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B.合同主体的一方承办人调离单位C,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D,约定的履行期限未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将不履行主要债务13因承包商破产,业主单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订立的合同即行中止,但()条款仍然对双
368、方有约束力。A保险B质量控制C进度控制D支付与结算456(二)多项选择题1、除()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A,债务人不同意B。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C,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D,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E。债务人的保证人不同意2、甲决定将与乙签订合同中的义务转移给丙,按照合同法的规定()。A。无需征得乙同意B,丙直接对乙承担合同义务C丙可以对乙行使抗辩权D.丙只能对甲行使抗辩权E,甲对丙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承担责任4573下列合同属于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的变更或者撤销的是()。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B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C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
369、平的合同D。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E一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4由()原因造成的合同变更是不可追究责任的施工合同变更。A固定总价合同执行中,物价非正常波动B强烈自然灾害C.国家标准修订D,国家计划调整E,出现异常地质情况4585、合同()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A中止B,终止C无效D被撤销E中断6、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日的E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370、履行主要债务7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要求()。A恢复原状B返还财产C采取其他补取措施D赔偿损失E终止双方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4598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是()。A,新的要约和新的承诺B建议和答复C.与合同订立的程序大致相同D.原合同报请批准的,必须重新报批E,原合同公证的,必须重新公证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变更或解除()。A。发生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B。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C一方严重违约,使施工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时D当事人一方分立、合并E。主管部门的指令4601Z302070熟悉合同担保的形式1Z302071 1Z302071
371、 保证保证1Z302072 1Z302072 抵押抵押1Z302073 1Z302073 质押质押1Z302074 1Z302074 留置留置1Z302075 1Z302075 定金定金4611Z3020711Z302071保证保证不可以作保不可以作保证人的单位证人的单位国家机关不得作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国家机关不得作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而进行的转贷除外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而进行的转贷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保证人社会团体不得作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
372、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但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但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保证人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保证人保证人与与债权人债权人应当以应当以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保证人债权人债权人4621Z3020711Z302071保证保证一般保证一般保证连带保证连带保证保证方式保证方式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一般保证的保证人
373、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带责任的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
374、责任。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4631Z3020711Z302071保证保证保证责任范围保证责任范围保证期间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担保保证责任。保证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担保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
375、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债务。不再承担债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从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从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保证责任范围保证责任范围保证期间保证期间 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债权的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责任范围无约
376、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当事人对保证责任范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4641Z302072 1Z302072 抵押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第但第3434条第(五)项以及乡镇企业厂房等建筑抵押的除外条第(五)项以及乡镇企业厂房等建筑抵押的除外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的财产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
377、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不转移对特定财产(主要是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以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禁止抵押的财产4651Z302072 1Z302072 抵押抵押抵押人以土地使用权、房地产等作为抵押物,当事人应到有关主管登记抵押人以土地使用权、房地产等作为抵押物,当事人应到有关主管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登记之日起生效。以其他财产抵生效。以其他财产抵押的
378、,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登登记记生生效效抵抵押押的的效效力力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抵押物,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抵押物,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
379、为无效。转让抵押物和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转让抵押物和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不提供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约定的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也消灭。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也消灭。4661Z302
380、072 1Z302072 抵押抵押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实现
381、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当作为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抵押财产 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4671Z3020731Z302073质押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的实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的担保法律行为。质押担保的当事人:债权人即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出质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4681Z3020731Z302073质押质押动动产
382、产质质押押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动产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不得在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质押担保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孳息。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质权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可能致使灭失或毁损的,出质认可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质权人应返还质物。未受清偿,折价、拍卖、变卖质物。超出部分归出质人,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为债务人提供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
383、现质权后,可向债务人追偿质权与其担保的债务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4691Z3020731Z302073质押质押权权利利质质押押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向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书面权利凭证兑现或提货日期限于债务履行期限,质权人可提前兑现或提货,与出质人协议提前清偿或向约定第三人提存出质股票/知识产权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方可转让,转让价款应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或提存4701Z3020741Z302074留
384、置留置适适用用留留置置的的合合同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合同动动产产留置担保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当事人留置当事人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留置权人留置权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在不少于2个月内履行债务。未约定,应确定2个月以上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双方可协议将留置物折价,也可依法拍卖、变卖。超过部分归债务人,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毁损,应承担民事责任留留置置权权消消灭灭债权消灭债权消灭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债务人另行提供
385、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并被债权人接受4711Z3020751Z302075定金定金担保法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90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担保法91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二十(20%20%)。)。RETUR
386、N4721Z303000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4731Z303010 掌握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程序掌握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程序1Z303011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及特点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及特点1Z303012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1Z303013 诉讼程序诉讼程序4741Z303011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及特点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及特点(P91)建设工程纠纷建设工程纠纷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有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有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和解和解和解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
387、,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概念概念概念概念475建设工程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和解建设工程纠纷和解解决有以下特点解决有以下特点 1)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2)纠纷的解决依靠当事人的妥协与让步,没有第三方的介入,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3)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和解协议的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调解调解调解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
388、这里讲的调解是狭义的调解,不包括诉讼和仲裁程序中在审判庭和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概念概念476建设工程纠纷调解建设工程纠纷调解解决有以下特点:解决有以下特点:1)有第三者介入作为调解人,调解人的身份没有限制,仅以双方都信任者为佳:2)它能够较经济、较及时地解决纠纷;3)有利于消除合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维护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4)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协议的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仲裁仲裁仲裁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
389、仲裁协议。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纠纷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则应及时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概念概念477建设工程纠纷仲裁建设工程纠纷仲裁解决有以下特点解决有以下特点 1)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种意思自治不仅体现在仲裁的受理应当以仲裁协议为前提,还体现在仲裁的整个过程,许多内容都可以由当事人自主确定。2)专业性。由于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都是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当事人完全可以选择熟悉纠纷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3)保密性。保密和不公开审理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特点,除当事人、代理人,以及需要时的证人和鉴定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出席和旁听仲
390、裁开庭审理,仲裁庭和当事人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的任何实体及程序问题。4)裁决的终局性。仲裁裁决作出后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5)执行的强制性。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78诉讼诉讼诉讼诉讼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概念概念479建设工程纠纷诉讼建设工程纠纷诉讼解决有以下特点解决有以下特点 1)程序和实体判决严格依法。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相比,诉讼的程序和实
391、体判决都应当严格依法进行。2)当事人在诉讼中对抗的平等性 。诉讼当事人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地位平等。原告起诉,被告可以反诉;原件提出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驳诉讼请求。 3)二审终审制。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可以上诉至第二审人民法院。建设工程纠纷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4)执行的强制性。诉讼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801Z303012仲裁程序仲裁程序(P92)纠纷发生后,当事人申请仲纠纷发生后,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
392、会收到仲裁申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请书之日起5日内日内 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481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的组成有二种形式有二种形式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一名仲裁员组成仲仲裁裁员员的的产
393、产生生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倘若:倘若: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限期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的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482开庭与否的决定开庭与否的决定仲裁应当开庭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不公开不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公开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涉及国
394、家秘密的除外。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处理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处理申请人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可以缺席裁决。483证据的提供证据的提供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自行收集。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
395、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开庭中的辩论开庭中的辩论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484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
396、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485仲裁裁决的作出仲裁裁决的作出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执行仲裁裁决的执行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同时,国家建立了裁决的执行制度,在当事人不履行裁决时,强制当事人履行。如果没有执行制度,仲裁的法律效力将无从体现。由于仲裁委员会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权力,因此,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4861Z303013 诉讼程序诉讼程
397、序(P94)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则只能通过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纠纷发生后,如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则首先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必须符合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起诉和受理487人民法院对符合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后,首先需要确定在第一审中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
398、利义务关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建设工。建设工程中发生的纠纷一般都适用程中发生的纠纷一般都适用普通程序普通程序,因此第一审程序只介绍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普通程序488第一审开庭审理第一审开庭审理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
399、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489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注意: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
400、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应当及时判决。490当事人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处理当事人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可以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可以缺席判决。审限要求审限要求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6个月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401、,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491当事人提起上诉当事人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二审审理要求第二审审理要求492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
402、处列情形,分别处理:理: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二审审限要求二审审限要求人民法院审理对原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493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审判监督程序督程序 是指为了保障法院裁判的公正,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有错误的
403、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得以改正而特设的特设的一种程序。它并不是每个案件必经的程序。它并不是每个案件必经的程序。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概念494本条目的练习题()单项选择题1、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几种途径中
404、,()是依靠国家强制力的。A和解B调解C.仲裁D诉讼2、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都不满意,在此情况下,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A甲公司可以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B,乙公司可以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C,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D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裁决后()发生法律效力。A.当即B.申请复议后C.人民法院裁定后D.双方当事人不申请复议495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一方坚决不同意仲裁,这时应采取()解决争议。A诉讼B,仲裁C仲裁或诉讼D,调解5我国法律规定,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
405、人应向()法院起诉。A原告所在地B.被告所在地C,合同签订地D工程项目所在地6、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一般是()的人民法院。A,合同订立地B原告所在地C,被告所在地D工程所在地4967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发生争议,需依法确定仲裁机构时,应实行()。A,有地域管辖权的仲裁机构B申请人指定的仲裁机构C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定的仲裁机构D合同管理机关指定仲裁机构497(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制度,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A合议制度B回避制度C公开审判制度D两审终审制度E.辩护制度2、仲裁和诉讼都是解决纠纷的方式,与诉讼相比,仲裁具有以下()特点A当事人对仲裁庭的组成有权选定;诉讼中审判庭人员是由法院
406、指定的B,仲裁是基于当事人的协议授权;而诉讼的基础是国家权力C仲裁制度是基于当事人的协议授权,可以自由选择仲裁委员会;诉讼制度实行强制管辖,当事人不能随意选择管辖法院D,仲裁制度尊重当事人有处分权的私权利纠纷;而诉讼可以解决一切私权利纠纷E,仲裁裁决的效力低于诉讼判决4983、我国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围包括()。A我国的领海B,我国的领空C我国领土的延伸部分D我围驻外使领馆E。我国公民在国外的住所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按不同情形,可以有()处理结果。A,维持原判B,依法改判C,驳回起诉D移送管辖E,撤销原判,发回重审4995、下列关于法院调解叙述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
407、过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B法院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C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D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就无需对案件作出判决E,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6某市一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适用法律错误,可以对此案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发动再审的主体有()。A,本院院长B本院审判委员会C,同级人民检察院D上级人民检察院E最高人民检察院5007、下列关于仲裁和诉讼制度的表述中,()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A民事案件应当公开审理,在一审中离婚案件当事人请求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B当事人如果约定不开庭仲裁的,仲裁庭可以不
408、开庭而以书面形式审理并作出裁决C,仲裁原则上不公开进行,但应开庭进行D民事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径行判决裁定E.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宣判8、在民事诉讼中,下列情形中,可以采用指定管辖的有()。A.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自己对受移送的案件没有管辖权B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为特殊原因无法行使管辖权C两个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均不愿受理某一个案件D,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E上级人民法院将本院审理的案件分配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5019在民事诉讼中,下列()情况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A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生效裁定B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的生效裁定C人民法
409、院依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作出的生效除权判决D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驳回当事人申请支付令的裁定E人民法院依法对已经生效的裁判进行再审后,依法维持了原判5021Z303020 掌握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掌握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1Z303021 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1Z303022 证据的保全证据的保全1Z303023 证据的应用证据的应用5031Z303021 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P96) 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5041Z303022 证据的保全证据的保全(P96)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
410、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可能灭失或今后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难以取得的证据,具体是指:具体是指:证人生命垂危;具有民事诉讼证据作用的物品极易腐败变质;易于灭失的痕迹等。出现上述情况,出现上述情况,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七日。概念505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的方法主要有保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三种: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记录证人证言;对文书、物品等进行录像、拍照、抄写或者其他方法加以复制;对证据进
411、行鉴定或者勘验。获取的证据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5061Z303023 证据的应用证据的应用(P96)证据的提供或者收集证据的提供或者收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开开庭庭质质证证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412、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507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建设工程纠纷往往涉及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专门性的问题,在诉讼中一般需要进行鉴定。因此,在建设工程纠纷中,鉴定是在建设工程纠纷中,鉴定是常用的举证手段。常用的举证手段。当事人申请鉴定,
413、应当在举证期限内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纠纷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508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法院应予准许: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
414、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509本条目的练习题()单项选择题1、在一起民事纠纷中,甲称曾经与乙有一份协议,乙未按约履行义务。甲提供一份协议作为证据,乙否认这份协议是自己签订的。甲又提供乙的书信一封,有关部门经鉴定,认定书信上的字体与协议上的签字相同。在这一案件中,协议书、书信各为()证据。A,书证、书证B
415、,书证、物证C,书证、鉴定结论D物证、书证2、在民事诉讼中,提供证据的责任由()。A原告一方承担B当事人和法院共同承担C当事人双方承担D被告一方承担5103、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A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明B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不提供证明C经人民法院许可,可口述传达D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庭4、下列哪种情况下,()是可以作为证人的。A.7岁小孩目击某甲打骂老人的事实并证明B.精神病人描述其所见到的情况C.聋哑人通过手势来陈述事件D.某人陈述其醉酒时目击的情况5115、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陈述的,()。A人民法院应中止审理B人民法院应终止审理C,人民法院应重新调
416、查D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6人民法院对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A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B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C在法庭辩论前交换证据;D,在答辩期满后,法庭调查前交换证据;5127、在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诉讼参与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A诉前保全B诉讼保全C,先行给付D,证据保全8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书证应当提交原件B,物证必须提供原物C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D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辨别真伪,并结合其他证据审查9、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未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A可以逾期提交,人民法院应当组织
417、质证B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提交,但该证据须公证C视为放弃举证权利D如果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51310民事诉讼中,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A7日B,15日C,30日D60日11民事诉讼中,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A等同于其他证人证言B,小于其他证人证言C.不予认可D大于其他证人证言514(二)多项选择题1、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的种类有()。A,物证B视听资料C被告人供述D当事人的陈述E证人证言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证据保全的说法错误的有()。A证据保全只能依当事
418、人申请进行,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作出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随时可以申请保全证据C。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D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时应有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场E,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5153、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的“证人却有困难不能出庭”,包括下列()情A。因工作繁忙无法出庭的B,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元法出庭的C特殊岗位确实元法离开的D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E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4、人民法院对于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A,应交法定部门鉴定B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C鉴定部门和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D鉴定
419、部门和鉴定人不能直接询问当事人、证人E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提交书面鉴定结论,鉴定人鉴定的,加盖鉴定人印章5165对于勘验物证或现场时,下列()说法是错误的。A勘验人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B,不必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派出参加C,不必邀请当地基层组织参加D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参加E当事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拒不到场,应暂停勘验517q1Z3030311Z303031起诉和答辩起诉和答辩 q1Z3030321Z303032诉讼管辖诉讼管辖 q1Z3030331Z303033执行程序执行程序 5181Z303031起诉和答辩起诉和答辩起诉方式书面形式通常口头形式例外答辩方式书面形式开庭前口头形式开庭时51
420、91Z303032诉讼管辖诉讼管辖我国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合同纠纷管辖一审,另有规定除外民事诉讼法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协议管辖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管辖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作业继承遗产被继承人死亡主要遗产所在地 专属管辖 级别管辖5201Z303033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执行依据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生效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裁定先予执行民事裁定书生效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一审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执行异议的处理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执行员依法定程序审
421、查。理由不成立,驳回;理由成立,由院长中止执行。5211Z303033执行程序执行程序RETURN执行中止申请人表示可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一方当事人(公民)死亡,需等待继承一方当事人(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执行终结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执行,无义务承担人只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权利人死亡被执行人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522q1Z3030411Z303041仲裁组织仲裁组织 q1Z3030421Z303042仲裁协议仲裁协议 q1Z3030431Z303043仲裁裁决的效力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效力与执行 5231Z3030
422、41仲裁组织仲裁组织仲裁委员会直辖市省会城市设区的市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中国仲裁协会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地方仲裁委员会是会员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5241Z303042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形式合同中仲裁条款仲裁协议(纠纷发生前、后)特 点当事人均受仲裁协议的约束是仲裁的先决条件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仲裁机构应依仲裁协议仲裁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仲裁委员会5251Z303042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约定的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采取胁迫手段订立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又达不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变更、
423、解除、终止、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可请求仲裁委认定或法院裁定(同时发生,由法院裁定)异议5261Z303043仲裁裁决的效力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效力与执行RETURN效 力具有约束力,可申请强制执行执 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仲裁委员会无权执行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经法院合议庭核实,可裁定不予执行不予执行527q1Z3030511Z303051施工合同纠纷的成因与防范措施施工合同纠纷的成因与防范措施 q1Z3030521Z303052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纠纷的成因与防范措施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纠纷的成因与防范措施 q1Z30
424、30531Z303053建设工程其他合同纠纷的成因与防范措施建设工程其他合同纠纷的成因与防范措施 q1Z3030541Z303054建设工程其他纠纷的成因与防范措施建设工程其他纠纷的成因与防范措施 RETURN5281Z30400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5291Z304010掌握建设工程相关法律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1Z304011招标投标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1Z304012建筑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1Z304013安全生产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5301Z304011 招标投标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P107)应该招标而未招标的法律责任应该招标而未招标的法律责任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
425、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标代理机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
426、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531招标人法律责任招标人法律责任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427、任。上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上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532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投标人法律责任投标人法律责任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
428、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5o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3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上述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
429、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日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评标委员会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430、究刑事责任。534中标人法律责任中标人法律责任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o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
431、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535行政监督机关法律责任行政监督机关法律责任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1)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2)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5361Z304012 建筑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建筑法关于法律
432、责任的规定(P109)(1)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2)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
433、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37(4)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434、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6)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538(7)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白施工,责令改正,
435、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
436、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39(11)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
437、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3)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540(14)违反本法规定,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单位颁发该等级资质证书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收回所发的资质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
438、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把相应的赔偿责任。(17)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5411Z304013 安全生产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安全生产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P1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法律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法律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439、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54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
440、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543生产经营单位相关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相关法律责任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
441、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末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常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
442、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上述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5443)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未按照本法第21条、第22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36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
443、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5454)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444、安全警示标志的;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5465)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45、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6)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547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
446、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488)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47、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9)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10)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48、5491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1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449、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4)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55015)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16)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
450、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5511Z30401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定(P113)(1)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451、2)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3)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2)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552(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
452、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2)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3)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4)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
453、施建议的。553(5)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6)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
454、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7)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54(8)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子架、模板等自升
455、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2)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3)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4)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1)项、第3)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55
456、(10)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3)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4)未
457、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5)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556(11)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扣赔偿责任。(12)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施工前未对有关安
458、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2)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3)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4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5)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4)项、第5)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57(1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459、;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人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人使用的;2)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3)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558(14)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
460、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5)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461、16)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591)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
462、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1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2)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5605)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
463、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6)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618)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
464、或者吊销资质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9)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1O)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O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
465、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述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62其他相关部门人员法律责任其他相关部门人员法律责任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3)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4)建设单位、设
466、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子行政处分。5636)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641Z304016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法律责任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规定(P118)(1)违反本条例第
467、8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1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注:第8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
468、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565(2)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违反本条例规定,
469、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无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5)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566(6)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3条的规定给予处罚:1)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2)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3)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4)设计单位未按
470、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7)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范围决定。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常业执照。(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5671Z304017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P119)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
471、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l)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2)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勘察、设计单位法律责任勘察、设计单位法律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述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享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68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
472、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法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法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69主管部门法律责任主管部门法律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规定处罚规定1)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
473、者工程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2)有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570本条目的练习题()单项选择题1、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末改正的,应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的是()。A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B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C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D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2、建设单位
474、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A13B24C35D465713、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包括()。A.中标无效B.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下的罚款C.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D.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
475、,()。A由承包单位独自负责B由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独自负责C承包单位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承包单位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各自独立承担相应责任5725、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A.由建筑施工企业独自负责B.承包单位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各自独立承担相应责任C.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各自独立承担赔偿责任D.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476、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责令()。A交纳罚款B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C,停业D,破产7、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A。行政处分B,行政处罚C罚款D以上答案都不对5738、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款()的罚款iA.24B.15C.14D.369、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A.刑事责任B.民事责任C.行政责任
477、D.法律责任10、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A3年以上5年以下B,5年以上8年以下C5年以上l0年以下D10年以上15年以下57411、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A.7B.6C.5D.412追究建设工程违约责任的情况包括()。A双方通过协商变更合同后使一方受到损害B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令一方不能履
478、行合同导致的损害C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主观过失行为失误引起的损失D,因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使工程停建导致承包商受到损害13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的,发现质量问题应由()承担责任。A承包方B发包方C管理方D第三方575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若发生()引起的变更,则是可以追究责任的。A国家标准修订B强烈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C固定总价合同,物价不正常波动D国家计划调整15建设工程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尚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了因勘查设计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负责维修。A,施工单位B,勘查设计单位C建设单位D,建设单位自主选择16.施工合同履行时,属于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是()。A.清理施工场地,
479、具备施工条件B.开通施工道路C.竣工后清理施工现场D.水、电、电讯线路接到协议约定的地点57617、下列情况下,承包商应承担的责任是()。A设计错误B设计变更C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的逾期交工D业主提前使用工程某一部分引起的损坏18、某承包方发现工程某部位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后立即无偿进行了返工,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则()A.不应再付逾期违约金B应偿付逾期违约金C.除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偿付赔偿金D.与监理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19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A,2年B3年C4年D,5年577(二)多项选择题1、招标人与中标人
480、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A责令改正B可以处以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C.降低中标人资质等级D,追究招标人刑事责任E以上答案都不对2、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自擅施工的,应承担()法律责任。A.责令改正B.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C.可以处以罚款D警告E记大过5783在施工合同中,()等工作应由建设方完成。A.土地使用和拆迁B.临时用地,占道申报批准手续C.提供工程地质报告D,保护施工现场地下管道和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E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计划及进度统计4、建设工
481、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于在施工中发生不可抗力,其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的规定有()。A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B,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C,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D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可协商决定E发生的一切损害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5、在不可抗力情况下,由建设方承担责任和费用的是()。A.工程本身的损害B.现场甲方人员伤亡C.现场乙方人员伤亡D.施工机械损坏E.待使用的乙方建材损失5796在施工合同中,()等工作应由承包方完成。A.土地使用和拆迁B.临时用地,占道申报批准手续C.提供工程地质报告D保护施工现场地下管道和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E
482、.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计划及进度统计7下列属于违法投标行为的有()。A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B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C以他人名义投标D。招标人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580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情况时,可视为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A.没有编制标底B在资格审查条件中不允许外地区承包商参与投标的规定C.在评标方法中设置对外系统投标人压低分数的规定D强制投标人必须结成联营体投标E没有委托代理机构招标9、下列情况中,属于转包行为的是()。A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提取回扣者B总包单位将工程的主要部分或群体工程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包给其他
483、单位C总包单位自行完成工程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D,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再次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特殊技术作业除外)E建安施工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不对工程承担任何技术、质量、经济、法律责任的行为58110属于非法分包工程的情况包括()。A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B按照合同内约定将特殊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C将主要工程部分交给其他单位实施D承接分包工程后进行再分包E,将群体工程中半数以上单位工程交给其他单位实施5821Z304023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P120)承担民事责任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484、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583本条目的练习题(单项选择题1、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工程中途要求停建、缓建的,应当对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在这里,发包方对承包方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属于()。A,违约责任B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侵权责任2、依照违法行为的不同和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的不同,法律责
485、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违宪责任。那么,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应属于()。A民事责任B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违宪责任584(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对违反建设法规的行为及其处理措施叙述正确的有()。A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B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C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承包单位
486、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E。分包单位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总承包单位对业主负责5852、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行为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A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B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C,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D,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E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5861Z304020 掌握工程建设的主要民事责任掌握工程建设的主要
487、民事责任1Z304021违约责任1Z304022侵权责任1Z30402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5871Z304021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P120)违约责任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详见1Z302040相关内容)。5881Z304022 侵权责任侵权责任(P120)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权利以及侵犯法人名称权和自然人的人身权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5893、下列不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A停止侵害B排除妨碍C返还财产D责令改正4、因勘察设计未按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的,由勘察设计单位承担()。A,违约责任B行政处分C特
488、殊侵权责任D行政处罚5、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对受害者承担()cA,违约责任B行政处分C侵权责任D行政处罚5903以下关于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认识中正确的有()。A.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B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C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
489、资质证书,处以罚款卅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E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5914()是建设工程中常见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cA,罚款B,支付违约金C,修理、重作、更换D责令停产停业E,降低资质等级5、在设计合同中属于承包方责任的是()。A维护设计图纸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B在原定任务范围内的设计修改C参加隐蔽工程验收D提出勘交技术要求E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5926有关承包人的保修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承包人通常以签订质量保修书的形式明确其保
490、修责任B,承包人的保修责任不是法定责任C双方可约定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最低保修期限较长的保修期,但不得短于法定最低保修期限D,保修期间,由于承包人实施保修行为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予赔偿E因设计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设计方承担保修义务5931Z304030工程建设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种类工程建设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种类1.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停止侵害 B.记大过 C.罚金 D.责令停产停业2.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警告 B.罚款 C. 没收违法所得 D.没收财产3.下列属于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是( )。A.罚款 B.支付违约金 C.返还财产 D.罚金4.下列刑事责任中,
491、属于主刑的是( )。A.管制 B.罚金 C.没收财产 D.剥夺政治权利DDAA5941Z304030工程建设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种类工程建设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种类5.下列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中,属于行政处分的是( )。A.行政拘留 B.记过 C.排除妨碍 D.拘役 E.留用察看6.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A.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只有支付违约金B.警告既是行政处分的一种方式,又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C.罚款既是行政责任的一种方式,也是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D.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拘役都属于附加刑E.侵权责任的客体既可以是财产权,也可以是人身权BEBE595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由以下四个条件构成,它们之间互为联系、互为作用,缺一不可。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发生存在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违法者主观上有过错1Z30404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596特殊构成要件是指由法律特殊规定的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它们不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而是分别同一般要件构成法律责任。特殊主体特殊主体特殊结果无过错责任转承责任转承责任1Z30404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597ghhg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