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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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考试概况考试采取全国统一、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型和评分标准: 单项选择题共60小题,每题0.5分,共30分;不定项选择题共60小题,其中40道题为每题0.5分,20道题为每题1分,共40分;判断题共60小题,每题0.5分,共30分(判断题答错不再倒扣分)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目特点:知识点细、时间紧、题量大、单题分值小,因此要求大家刚开始学习的时候要全面掌握基本情况从业资格考试是入门级考试,考试题目难度不大,重点是要掌握知识的宽度和广度,要求对基础知识点记得很扎实。题比较活,题活是相对题型而言,不是知识点,知识点没有超出书的范围。因此熟读

2、课本是重中之重。我们会根据多年的考试情况,在容易出考点的地方进行强调。题型解析题型解析 1.1.根据重大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出题。这类题型最简单也最难,不需要理解,但难点是根据重大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出题。这类题型最简单也最难,不需要理解,但难点是必须精准记忆。如就沪(必须精准记忆。如就沪(901219901219)、深()、深(910703910703)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时间,可以出判断题、单)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时间,可以出判断题、单选题。选题。2.2.重要规则出题。基础考试中重要规则类题型会占很大比重,判断、单选、多选等各种题型重要规则出题。基础考试中重要规则类题型会占很大比重,判断、单选

3、、多选等各种题型都可以出,需要根据关键句或关键词记忆,如股票上市条件(都可以出,需要根据关键句或关键词记忆,如股票上市条件(50005000万,万,25%25%,4 4亿,亿,10%10%,3 3年)年) 3.3.反向出题。就正确的内容反向出题,在判断题中这种出题方法和常见。如期货交易双方反向出题。就正确的内容反向出题,在判断题中这种出题方法和常见。如期货交易双方都要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存入保证金,可以要求判断:进行期货交易无须存入保证金,这就是反向都要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存入保证金,可以要求判断:进行期货交易无须存入保证金,这就是反向出题。出题。 4.4.跨章节出题。这类题型在考试中并不多见,但会出

4、现跨知识点出题。如宏观经济政策中跨章节出题。这类题型在考试中并不多见,但会出现跨知识点出题。如宏观经济政策中货币政策以及财政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属不同的知识点,但有可能混合起来出题。货币政策以及财政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属不同的知识点,但有可能混合起来出题。 5.5.计算题隐蔽出题。基础知识中的计算题相对较为简单,书中的公式也不是很复杂,一般计算题隐蔽出题。基础知识中的计算题相对较为简单,书中的公式也不是很复杂,一般口心算就可以解决,对公式要理解。口心算就可以解决,对公式要理解。6.6.条件出题。证券市场是法制化的市场,对各种业务都有限制条件,如证券公司成为经纪商条件出题。证券市场是法制

5、化的市场,对各种业务都有限制条件,如证券公司成为经纪商、承销商;公司首发、增发配股等等,这种题型也较为常见,要特别注意,尤其是小标题形式的、承销商;公司首发、增发配股等等,这种题型也较为常见,要特别注意,尤其是小标题形式的(4 4个、个、3 3个)。个)。7.7.对比出题。把相关的内容综合起来进行对比,就其相同点和区别来出题。如金融期货和金对比出题。把相关的内容综合起来进行对比,就其相同点和区别来出题。如金融期货和金融期权、证券自营与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分析与基本分析、股票发行与债融期权、证券自营与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分析与基本分析、股票发行与债券发行等等。

6、券发行等等。8.8.根据容易混淆的内容出题。很多课程内容简单很容易让学员混淆模糊,如根据容易混淆的内容出题。很多课程内容简单很容易让学员混淆模糊,如B B股的计价和交股的计价和交易都是用美元与港币,而其面值却是人民币;沪深证券交易所成立时间和沪深指数发布时间虽然易都是用美元与港币,而其面值却是人民币;沪深证券交易所成立时间和沪深指数发布时间虽然相近,但并非同一时间。这些内容,学习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相近,但并非同一时间。这些内容,学习的时候一定要仔细。 学习方法 1. 全面系统学习。 2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3抓住要点(重点基础章节,关键词)。 4条理化记忆(总体框架)。 5注重实用(以实际相结

7、合)。复习技巧讲课主要是以大纲为核心,有重点有难点的上课。上课前做好预习,课后仔细复习、加深记忆。复习的频率,考试前至少将教材通读看三遍;做大量模拟题或者仿真试题,并且要求熟悉、理解,做题的目的一是加深记忆,熟悉题型,另外可以将重要的知识点还原到书中的某个章节。对于整本书而言,考试没有明显的侧重点,任何章节都有可能考到,所以复习时一定要根据考试大纲的知识点、考点来备考。关于计算题:一般入门级的考试的计算题都很简单,基本可以用心算或口算就能算出,如:股票的涨跌幅。数字记忆方面,一般金融类的考试都会有大量的数字,例如年份、注册资本金、法律法规处罚的金额,年限等,对于这方面的题型一般考点会侧重于有代

8、表意义的比较简单好记的。综合来讲:这项考试基本主要是侧重于对概念方面理解和掌握。不要求百分百全部掌握,但要求扎实!应试技巧不纠缠难题。遇到难题,可以在考卷上做好标记,不要纠缠,最后有时间再解决。原因是单题分值小,时间紧,题量大。不漏答题。即使有难题、感觉拿不准的题,尽量都要给出一个答案。原因是这种考试模式,都答了,至少有选对的概率。考前安排适当时间学习,临考急时抱佛脚,学习与考试的效果和感觉都会很差的。根据常识答题。考生工作任务重,学习时间紧张。在很短的时间里要把所以课程内容完全“死记硬背”地记住是不可能的。可以根据平时对证券业知识和工作规则的了解进行答题。 做题时要注意审题,特别是多选题和判

9、断题中的逆向思维题目。由于考试题量大,考试时间很紧张,一定要把握好做题的速度; 考试为抽题,各人考试试题不一样,建议不要看别人的,有可能弄巧成拙;从业资格考试常用网站从业资格考试常用网站中华会计网校http:/ 证券基础(第一章第一节);股票(第二章); 债券(第三章);证券投资基金(第四章); 金融衍生工具(第五章)。第二部分:证券市场第二部分: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基础(第一章第二、三节); 证券市场运行(第六章); 证券中介机构(第七章);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第八章)。第一章 证券市场概述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第二节证券市场参与者第三节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 证券与证券市场掌握证

10、券与有价证券定义、分类和特征;掌握证券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基本功能。掌握证券市场的层次结构、品种结构和交易场所结构;了解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的含义和构成。 一、有价证券一、有价证券(一)有价证券的定义(一)有价证券的定义 证券是指用以证明或设定权利所做成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权取得该证券拥有的特定权益,或证明其曾经发生过的行为。 证券可以采取纸面形式或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它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 【例题多选题】 证券是指(ACD) A.各类记载并代表

11、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B.各类证明持有者身份和权利的凭证C.用以证明或设定权利而做成的书面凭证D.用以证明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权取得该证券 拥有的特定权益的凭证 解析:考核证券的概念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1.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2.持有人可凭该证券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取得利息、股息等收入;3.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交易价格。【例题单选题】 下列关于有价证券的说法,错误的是( C ) A 本身没有价值 B 持有者可凭此获得一定的收入 C 是实际资本的一种形式 D 可以在证券市

12、场买卖和流通 解析:考核有价证券的含义 【例题单选题】 有价证券之所以能够买卖是因为它()。A.具有价值B.具有使用价值C.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D.具有交换价值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 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 虚拟资本是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的一种资本存在形式,本身不能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通常,虚拟资本的价格总额并不等于所代表的真实资本的账面价格,甚至与真实资本的重置价格也不一定相等,其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实际资本额的变化。 下列关于有价证券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本身没有价值 B 持有者可凭此获得一定的收入 C 是实际资本的一种形式 D 是分

13、配和筹措资金的手段 ( (二二) )有价证券的分类有价证券的分类有价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有价证券即指资本证券,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 商品证券是证明持有人拥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取得这种证券就等于取得这种商品的所有权,持有人对这种证券所代表的商品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属于商品证券的有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等。货币证券是指本身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有价证券。货币证券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商业证券,主要是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另一类是银行证券,主要是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持有人有

14、一定的收入请求权。资本证券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 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是指( ) A 货币证券 B 资本证券 C 商品证券 D 凭证证券 有价证券按不同标准分类有价证券按不同标准分类: 1.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有价证券可分为政府证券、政府机构证券和公司(企业)证券。 政府证券通常是指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中央政府债券也称国债,通常由一国财政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发行,通常以地方税或其他收入偿还,我国目前尚不允许除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各级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政府机构证券是由经批准的政府机构发行的证券,我国目前也不允许政府机构发行。 公司(企业)证券是

15、公司(企业)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公司(企业)证券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有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及商业票据等。此外,在公司(企业)证券中,通常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称为金融证券,其中金融债券尤为常见。 2.按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有价证券可分为上市证券与非上市证券。上市证券是指经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发行,并经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公开买卖的证券。非上市证券是指未申请上市或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证券。非上市证券不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但可以在其他证券交易市场交易。凭证式国债和普通开放式基金份额属于非上市证券。 3.按募集方式分类,有价证券可以分为公募证

16、券和私募证券。公募证券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审核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私募证券是指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证券,其审查条件相对宽松,投资者也较少,不采取公示制度。 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是( C ) A 上市证券 B 公募证券 C 私募证券 D 非上市证券 4、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分类,有价证券可以分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三大类,其他证券包括基金证券、证券衍生品等。(三)有价证券的特征(三)有价证券的特征 1.收益性。证券代表的是对一定数额的某种特定资产的所有权或债权,投资者持有证券也就同时拥有取得这部分资产增值收益的

17、权利,因而证券本身具有收益性。2.流动性。证券的流动性是指证券持有人在不造成资金损失前提下,以证券换取现金的特性。 满足流动性的三个条件:很容易变现、极小的交易成本、本金保持相对稳定。3.风险性。从整体上说,证券的风险与其收益成正比。通常情况下,风险越大的证券,投资者要求的预期收益越高;风险越小的证券,预期收益越低。4.期限性。债券一般有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债券的期限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对融资双方权益的保护。股票一般没有期限性,可以视为无期证券。 (判断题)证券的收益性是指证券持有人在不造成资金损失的前提下,以证券换取现金的特性。 证券的收益性是指持有证券本身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收益,这是投资者转

18、让资本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回报。 题中所述是证券的流动性。 二、证券市场二、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性而产生的市场。证券市场以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方式实现了筹资与投资的对接,有效地化解了资本的供求矛盾和资本结构调整的难题。(一)证券市场的三个特征(一)证券市场的三个特征 1、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 2、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 3、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二)证券市场的结构(二)证券市场的结构 1、层次结构: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划分,证券市场的构成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19、。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证券所形成的市场。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市场。 证券市场的层次性还体现为区域分布、覆盖公司类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监管要求的多样性。根据所服务和覆盖的上市公司类型,可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等类型;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可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等。(判断题)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证券市场可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等类型。 错 根据所服务和覆盖的上市

20、公司类型,证券市场可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等类型。根绝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证券市场可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版)等。2、品种结构:这是依有价证券的品种而形成的结构关系。这种结构关系的构成主要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等。 3、交易场所结构。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证券市场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通常人们也把有形市场称作“场内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人们也把无形市场称作为“场外市场”,是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证券交易不在有形的场内市场进行,而是通过经纪人或交易商的电传、电报、电话、网络等洽谈成

21、交。 (三)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三)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1.筹资投资功能。证券市场的筹资投资功能是指证券市场一方面为资金需求者提供了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的机会,另一方面为资金供给者提供了投资对象。筹资和投资是证券市场基本功能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忽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导致市场的严重缺陷。2.定价功能。证券的价格是证券市场上证券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3.资本配置功能。证券市场的资本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从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的功能。 第二节 证券市场参与者掌握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及证券监管机构;掌握证券发行主体及其发行目的

22、;掌握机构投资者的主要类型及投资管理;掌握证券市场中介的含义和种类、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的构成;投资者的风险特征与投资适当性;熟悉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了解个人投资者的含义。一、证券发行人一、证券发行人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它包括:(一)公司(企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现代股份制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二)政府和政府机构二)政府和政府机构随着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兴起,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直属机构已成为证券发行的重要主体之一,但政府发行证券的品种仅限于债券

23、。由于中央政府拥有税收、货币发行等特权。通常情况下,中央政府债券不存在违约风险,因此,这类证券被视为“无风险证券”,相对应的证券收益率被称为“无风险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价格指标。 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两类证券。第一类是中央银行股票,第二类是中央银行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从2003年起发行中央银行票据。 【例题单选题】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和股票的()。A.政府、政府机构、公司B.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公司C.政府、中央银行、公司企业D.政府、金融机构、财政部、公司 二、证券投资者二、证券投资者 (一)机构投资者(一)机构投资者 1

24、1、政府机构、政府机构 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进行宏观调控。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持有国有股,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通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的职责。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有关政府机构的说法错误的是()。A.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B.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通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C.中央银行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进行宏观调控D.可成立专门机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有利于减少理性的理性的市场

25、震荡 2. 2.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 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1 1)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经营机构。 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本、营运资金和受托投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2 2)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一般仅限于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而且通常以短期国债作为其超额储备的持有形式。 (3 3)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目前保险公司已经超过共同基金成为全球最大的机构投资者,除大量投资各类政府债券、高等级公司债券外,还广泛涉足基金和股票投资。 (4 4)

26、合格境外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QFII) (5 5)主权财富基金。)主权财富基金。 中国投资责任公司被视为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端。 (6 6)其他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等。 3.3.企业和事业法人企业和事业法人 4.4.各类基金。各类基金。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社会公益基金。(1)证券投资基金。(2)社保基金。在一般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基金;其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 (3)企业年金 (4)社会公益基金

27、 在我国,社保基金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保障基金。其资金来源包括国有股减持划入的资金和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同时,确定从2001年起新增发行彩票公益金的80%上缴社保基金。其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l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二)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三)投资者风险特征与投资适当性(新增)不同的投资者对风险的态度各不相同,理论上可以将其区分为风险偏好型

28、、风险中立型和风险回避型三种类型。实践中,金融机构通常采用客户调查问卷、产品风险评估与充分披露等方法,根据客户分级和资产分级匹配原则,避免误导投资者和错误销售。投资适当性的要求就是“适合的投资者购买恰当的产品”。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规定,用于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投资比例( ) A 不高于50% B 不低于50% C 不低于40% D 不低于10%B 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 (一)证券公司(一)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和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9、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有证券经纪、承销、自营、投资咨询、以及购并、受托资产管理和基金管理等。 (二)证券服务机构(二)证券服务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和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等。 证券信用评级机构在性质上属于( ) A 证券监管机构 B 证券服务机构 C 证券投资人 D 自律性组织 四、自律性组织四、自律性组织(一)证券交易所(一)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二)证券业协会(二)证

30、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的专门机构。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五、证券监管机构五、证券监管机构在我国,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熟悉证券市场产生的背景、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了解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全球证券市场出现的

31、新趋势;掌握新中国证券市场历史发展阶段和对外开放的内容;熟悉新证券法公司法实施后中国资本市场发生的变化;熟悉面对全球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措施;熟悉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九条”)的主要内容;了解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和中国解放前的证券市场;了解我国证券业在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的内容。 一、一、 证券市场的产生原因证券市场的产生原因(一)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二)股份制的发展(三)信用制度的发展证券市场的产生,主要归因于( ) A 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B 股份制的发展 C 信用制度的发展 D 公司的产生 二二 、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一)萌芽阶

32、段 1602年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1773年英国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在乔纳森咖啡馆成立,1790年成立了美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费城证券交易所。1792年美国24名经纪人商定了“梧桐树协议”。(二)初步发展阶段 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证券市场也高速发展。(三)停滞阶段 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严重经济危机。(四)恢复阶段 二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欧美与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五)加速发展阶段 20世纪70年代后高度繁荣。反映证券市场容量的重要指标证券化率(证券市值/GDP)。三、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三、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一)证券市

33、场一体化(一)证券市场一体化具体反映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证券发行人或筹资者层面看,异地上市、海外上市以及多个市场同时上市的公司数量和发行规模日益扩大,海外发行主权债务工具的规模也非常巨大。其次,从投资层面看,随着资本管制的放松,全球资产配置成为流行趋势,个人投资者可以借助互联网轻松实现跨境投资,以全球基金、国际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大量投资境外证券,主权国家出于外汇储备管理的需要也形成对外国高级证券的巨大需要。第三,从市场组织结构层面看,交易所之间扩过合并或跨国合作的案例层出不穷,场外市场在跨国购并等交易活动的驱动下,也渐趋融合。第四,从证券市场运行层面看,全球资本市场之间的相关性显著增强

34、。(二)投资者法人化(三)金融创新深化(四)金融机构混业化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经济危机时代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取消了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相互渗透业务的障碍,标志着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度的终结。 (五)交易所重组与公司化2000年3月18日,阿姆斯特丹交易所、布鲁塞尔交易所、巴黎交易所签署协议,合并为泛欧交易所;2006年6月,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与泛欧交易所(Euronenxt)达成总价约100亿美元合并协议,组建全球第一家横跨大西洋的纽交所泛欧证交所公司。1993年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到2002年12月6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在

35、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六)证券市场网络化(七)金融风险复杂化(八)金融监管合作化 次贷危机带来的影响:金融机构去杠杆化、金融监管改革、国际金融合作的进一步加强。 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简述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简述 (一)旧中国的证券市场: 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1920年7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批准成立,是当时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所。(二)新中国的证券市场第一阶段,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1992年)。市场自我演进、缺乏规范和监管,并且以区域性试点为主。第二阶段,全国性资本

36、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1998年)。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证券委”)及其监管执行机构中国证监会宣布成立,标志着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产生。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营业,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 第三阶段,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1999年至今)。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资本市场深度和广度日益扩大。五、五、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见 国务院于2004年1月31日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

37、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就发展资本市场的作用、指导思想和任务进行全面明确的阐述,对发展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进行整体部署,将发展中国资本市场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提出九个方面的纲领性意见(简称“国九条”)。 引发2005年4月股权分置改革六、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六、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一)在国际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我国股票市场融资国际化是以B股、H股、N股等股权融资作为突破口的。我国自1992年起开始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自1993年开始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N股等)。1982年1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债券市场发行100亿日元的私募债券,这是我国国内

38、机构首次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二)开放国内资本市场1995年5月,中国建设银行、美国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等5家中外机构共同组建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成为我国首个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根据我国政府对WTO的承诺,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的内容主要包括:1. 直接从事B股交易。2. 特别会员。3.合资基金 33% 3年后49%。4.合资证券公司 1/3。不得买卖A股 5.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三)有条件地开放境内企业投资境外资本场我国目前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尚未完全开放,但是近年来,有关开放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2007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

39、批复同意天津滨海新区进行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标志着资本项下外汇管制开始松动,个人投资者将有望在未来从事海外直接投资。(四)对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开放第二章第二章 股票股票股票的特征与类型股票的价值与价格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我国的股票类型第一节第一节 股票的特征与类型股票的特征与类型掌握股票的定义、性质、特征和分类方法;熟悉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的区别和特征;掌握与股票相关的部分资本管理概念。 一、股票的概述 (一)股票的定义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凭证,有一定格式。我国公司法

40、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载明的事项主要有:公司名称、公司成立的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二)股票的性质 1、股票是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是财产价值与财产权利的统一表现形式。股票具有有价证券的特征:第一,虽然股票本身没有价值,但股票是一种代表财产权的有价证券,包含着股东可依其所持有的股票要求股份公司按规定分配股息和红利的请求权;第二,股票与它代表的财产权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二者合为一体。 2、股票是要式证券 股票应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有关内容,如果缺少规定的条件,

41、股票就无法律效力。 3、股票是证权证券 证券可以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设权证券是指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本来不存在,而是随着证券的制作而产生,即权利的发生是以证券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的。而证权证券是指证券是权利的一种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作为权利的载体,权利是已经存在的。股票代表的是股东权利,它的发行是以股份的存在为条件的,它的作用不是创造股东的权利,而是证明股东的权利。 4、股票是资本证券 股票是投入股份公司资本份额的证券化,属于资本证券。 5、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 股票不属于物权证券,也不属于债权证券,而是一种综合权利证券。物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对公司的财产有直接支配处理权的证券;债券证券是指证券持

42、有者为公司债权人的证券。股票持有者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享有独立的股东权利。股东权是一种综合权利,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虽然是公司财产的所有人,享有种种权利,但对于公司的财产不能直接处理,所以股票不是物权证券。 另外,一旦投资者购买了公司股票,即成为公司部分财产的所有人,而不是公司的债权人,所以股票也不是债券证券。 (三)股票的特征 1、收益性 收益性是股票最基础的特性。是指股票可认为持有人带来收益的特性。股票的收益来源可分成两类:一是来自于股份公司。二是来自于股票流通。 2、风险性 股票风险的内涵是股票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或者说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偏离程度。

43、 3、流动性股票可以通过依法转让而变现的特性 4、永久性股票所载有的权力的有效性始终不变,因为它是一种无期限的法律凭证。 5、参与性股票持有人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特性。 二 、股票的类型 (一)按股东享有的权利不同,股票可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1、普通股票。持有者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普通股票的股利随公司盈利的高低而变化,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列在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之后,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与优先股票相比,普通股票是标准的股票,也是风险较大的股票。 2、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在其股东权利、义务中附加了某些特别条件。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固定的,其持有者的股东权利受到一定限制

44、,但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比普通股票股东享有优先权。 (二)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股票可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 1、记名股票。 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记名股票的特点: (1)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 (2)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 (3)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 (4)便于挂失,相对安全 2、无记名股票。 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无记名股票的特点: (1)股东权利归属股票的持有人 (2)认购股票时要求一次缴纳出资 (3)转让相对简便 (4)安全性较差 (三)按是否在股票票面上标明金额股票可分为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1、有

45、面额股票。 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的股票。 有面额股票的特点:(1)可以明确表示每一股所代表的股权比例(2)为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2、无面额股票。 所谓无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不记载股票面额,只注明它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的股票。 无面额股票有如下特点:(1)发行或转让价格较灵活 (2)便于股票分割 三、与股票相关的部分概念 1.股利政策 是指股份公司对公司经营获得的盈余公积和应付利润采取现金分红或派息、发放红股等方式回馈股东的制度与政策。 2.股票分割与合并 股票分割又称拆股、拆细,是将一股股票均等的拆成若干股。股票合并又称并股,是将若干股股票合并为一股。不论是分割还是合并,

46、并不影响股东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权的比重,因此,也不会影响调整后的股价。3.增发、配股、转增股本 增发指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资本额而发行新股;配股是面向原有股东,按持股数量的一定比例增发新股,原股东可以放弃配股权。转增股本是将原本属于股东权益的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股东权益总量和每位股东占公司的股份比例均未变,唯一变动的是发行在外的总股数增加了。4.股份回购 是指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从公开市场上买回发行在外的公司股票。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江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47、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第二节第二节 股票的价值与价格股票的价值与价格熟悉股票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内在价值的不同含义与联系;掌握股票的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系与区别;掌握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基本因素和其他因素。 一 、股票的价值 (一)股票的票面价值 票面价值又称面值,即在股票票面上标明的金额。若以面值作为发行价,称为平价发行,发行价格高于面值称为溢价发行。股票不得低于面值发行。 (二)股票的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又称股票净值或每股净资产,在没有优先股的情况下,每股账面价值等于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票的股数。(三)股票的清算价值 清算价值是指公司清算时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价

48、值。大多数购公司的实际清算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四)股票的内在价值股票的内在价值即理论价值,也即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总是围绕其内在价值波动。 二 、股票的价格 (一)股票的理论价格 是指股票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价格。股票之所以有价格,是因为它代表着收益的价值,是对未来收益的评定。 股票的理论价格用公式表示: 股票价格 = 预期股息/必要收益率(二)股票的市场价格 股票在二级市场实际交易的价格。股票市场价格有其内在价值决定,同时受许多其他因素影响。其中,引起股价变动的直接原因是供求关系。股票供求及股票价格主要取决于预期。三、影响股价变动的基本因素(一

49、)公司经营状况1、公司治理水平与管理层质量 2、公司竞争力 3、财务状况 4、公司改组或合并(二)行业与部门因素1、行业分类2、行业分析因素3、行业生命周期 (三)宏观经济与政策因素1、经济增长 2、经济周期循环 3、货币政策 4、财政政策 5、市场利率 6、通货膨胀 7、汇率变化 8、国际收支变化四、影响股价变化的其他因素(一)政治因素1、战争 2、政权更迭 3、重大经济政策、法规出台 4、国际社会政治经济变化(二)心理因素(三)稳定市场的政策与制度安排(四)人为操纵因素第三节第三节 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掌握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公司利润分配顺序、股利分配原则和剩余资

50、产分配顺序;熟悉股东重大决策参与权、资产收益权、剩余资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等概念。 熟悉优先股的定义、特征;了解发行或投资优先股的意义;了解优先股票的分类及各种优先股票的含义。 一、普通股票 (一)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包括: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其中首要的是可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 股东大会应

51、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当出现董事会认为必要或监事会议提议召开等情形时,也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

52、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一是普通股股东有权要求从股份公司的税后净利中分配股息和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二是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支付普通股票的红利之前,应按如下顺序分配: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按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3.其他权利其他主要权利包括:第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

53、章程、股东名册等。第二,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依法转让。第三,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新股。 优先认股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权利。赋予股东这种权利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能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中保持原有的持股比例;二是能保护原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和持股价值。(二)普通股票股东的义务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54、 二 、优先股票 (一)优先股票的定义优先股票是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 (二)优先股票的特征 1、股息率固定 2、股息分派优先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 4、一般无表决权 (三)优先股票的种类 1、累积优先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票 这种分类的依据是优先股股息在当年未能足额分派时,能否在以后年度补发。所谓累积优先股票,是指历年股息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非累积优先股票,是指股息当年结清、不能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非累积优先股票的特点是股息分派以每个营业年度为界,当年结清。 2、参与优先股票和非参与优先股票 这种分类的依据是优先股票在公司盈利较多的年份里,除了获得固定的股

55、息以外,能否参与或部分参与本期剩余盈利的分配。参与优先股票,是指优先股票股东除了按规定分得本期固定股息外,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本期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非参与优先股票,是指除了按规定分得本期固定股息外,无权再参与对本期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非参与优先股票是一般意义上的优先股票,其优先权不是体现在股息多少上,而是在分配顺序上。3.可转换优先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这种分类的依据是优先股票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否转换成其他品种。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持有者将它转换成其他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在大多数情况下,股份公司的转换股票是由优先股票转换成普通股票,或者由某种优先股票转

56、换成另一种优先股票。不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不允许其持有者将它转换成其他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不可转换优先股票与转换优先股票不同,它没有给投资者提供改变股票种类的机会。 4.可赎回优先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票。 这种分类的依据是在一定条件下,该优先股票能否由原发行的股份公司出价赎回。股份公司一旦赎回自己的股票,必须在短期内予以注销。 5.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和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 这种分类的依据是股息率是否允许变动。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股息率的变化一般又与公司经营状况无关,而主要是随市场上其他证券价格或者银行存款利率的变化作调整。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的产生,主要是为了适应国际金融市场不稳定、

57、各种有价证券价格和银行存款利率经常波动以及通货膨胀的情况。第四节第四节 我国的股票类型我国的股票类型掌握我国按投资主体性质分类的各种股份的概念;掌握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的含义;掌握我国股票按流通受限与否的分类及含义;熟悉A股、B股、H股、N股、S股、L股、红筹股等概念。熟悉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 一、我国的股票类型 (一)按投资主体的性质分类1.国家股。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投资成的股份。国家股从资金来源上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现有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所拥有的净资产;第二,现阶段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

58、门向新组建的股份公司的投资;第三,经授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经济实体性总公司等机构向新组建股份公司的投资。国家股权可以转让,但转让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法人股。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如果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可称为国有法人股。 3.社会公众股。我国证券法规定,社会募集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l0%

59、以上。 4.外资股 (1)境内上市外资股。这类股票称为B股。B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境内居民个人可以用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以及从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从事B股交易,但不允许使用外币现钞。境内居民个人所购B股不得向境外转托管。(2)境外上市外资股在境外上市时,可以采取境外存股凭证形式或者股票的其他派生形式。境外上市外资股主要由H股、N股、S股等构成。H股是指注册地在我国内地、上市地在我国香港的外资股。 红筹股不属于外资股。红筹股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但主要业务在中国内地或大部分股东权益来自中国内地的股票。红筹股已经成为内地企业进

60、入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的一条重要渠道。(二)按流通受限与否分类1.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可分为以下类别:(1)有限售条件股份。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其他内资持股。外资持股。(2)无限售条件股份。人币币普通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其他。2.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可以分为以下类别:(1)未上市流通股份。发起人股份。募集法人股份。内部职工股。优先股及其他。(2)已上市流通股份。人币币普通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其他。 二、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这是

61、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是为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作出的制度安排。 第三章第三章 债券债券债券的特征与类型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国际债券第一节第一节 债券的特征与类型债券的特征与类型掌握债券的定义、票面要素、特征、分类;熟悉债券与股票的异同点;熟悉债券的基本性质与影响债券期限和利率的主要因素;熟悉各类债券的概念与特点。 一、债券的定义、票面要素和特征 (一)债券的定义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的、

62、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上规定资金借贷的权责关系主要有三点:第一,所借贷货币的数额;第二借款时间;第三,在借贷时间内应有的补偿或称代价是多少(即债券的利息)。 债券包含四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发行人是借入资金的经济主体; 第二,投资者是出借资金的经济主体; 第三,发行人需要在一定时期付息还本; 第四,债券反映了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是这一关系的法律凭证。 债券有以下基本性质: 1、债券属于有价证券 2、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 3、债券是债权的表现 (二)债券的票面要素 1、债券的票面价值 债券的票面价值是债券票面标明的货币价值,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到期日偿还给债券持有

63、人的金额。 在债券的票面价值中,首先要规定票面价值的币种,即以何种货币作为债券价值的计量标准。其次要规定债券的票面金额。票面金额大小不同,可以适应不同的投资对象,同时也会产生不同的发行成本。 2、债券的到期期限 债券偿还期限是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也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时间。 债券期限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有: (1)资金使用方向 (2)市场利率变化 (3)债券变现能力 3、债券的票面利率 又称名义利率,是债券年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率,通常年利率用百分数表示。 影响债券利率的因素: (1)借贷资金市场利率水平 (2)筹资者的资信 (3)债券期限长短 4、债券

64、发行者名称 该债券的债务主体,既明确了债券发行人应履行对债权人偿还本息的义务,也为债权人到期追索本金和利息提供了依据。 债券票面上有时还包含一些其他要素,如附有分期偿还时间表或附有一定的选择权。 附有赎回选择权条款的债券是指债券发行人具有在到期日之前买回全部或部分债券的权利。附有出售选择权条款的债券是指债券持有人具有在指定的日期内以票面价值将债券卖回给发行人的权利。附有可转换条款的债券是指债券持有人具有按约定条件将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普通股股票的选择权。附有交换条款的债券是指债券持有人具有按约定条件将债券与债券发行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普通股票交换的选择权。附有新股认购权条款的债券是指债券持有人具

65、有按约定条件购买债券发行公司新发行的普通股股票的选择权。 (三)债券的特征 1、偿还性 2、流动性 3、安全性 债券投资不能收回的两种情况:第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即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履行约定的利息支付或者偿还本金。第二,流通市场风险,即债券在市场上转让时因价格下跌而承受损失。 4、收益性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利息收入,即债权人在持有债券期间按约定的条件分期、分次取得利息或者到期一次取得利息;二是资本损益,即债权人到期收回的本金与买入债券或中途卖出债券与买入债券之间的价差收入;三是再投资收益,指由投资者投资所得或利润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再投资收益也是投资者不

66、能同时用该现金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所产生的机会成本,这种成本在数额上等同于资本成本。放弃的再投资收益属于变动成本,它与现金持有量成正比关系,即现金持有量越大,机会成本越高;反之,越小。二、债券的分类(一)按发行主体分类1、政府债券 2、金融债券 3、公司债券(二)按付息方式分类 1.零息债券。也称零息票债券,指债券合约未规定利息支付的债券。通常,这类债券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发行和交易,债券持有人实际上是以买卖(到期赎回)价差的方式取得债券利息。 2.附息债券。债券合约中明确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通常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次)。按照计息方式的不同,这类债券还可细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

67、率。有些附息债券可以根据合约条款推迟支付定期利息,故也称为缓息债券。3.息票累积债券:与附息债券相似,这类债券也规定了票面利率,但是,债券持有人必须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获得还本付息,存续期间没有利息支付。(三)按债券形态分类 1、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无记名国债就属于实物债券。 特点: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2、凭证式债券。是债权人认购债券的一种收款凭证,而不是债券发行人制定的标准格式的债券。 特点:可记名、挂失、不可上市流通。 3、记账式债券。是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利用账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债券发行、交易及兑付的全过程。 特点:可记名、挂失,可上市流通。 三、债券与股票

68、的比较 (一)债券与股票的相同点 1、两者均是有价证券 2、两者都是筹措资金的手段 3、两者的收益率相互影响 (二)债券与股票的区别1.二者权利不同:债券是债权凭证,债券持有者与债券发行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者只可按期获取利息及到期收回本金,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股票则不同,股票是所有权凭证,股票所有者是发行股票公司的股东,股东一般拥有表决权,可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表决,行使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和监督权。2.二者目的不同:发行债券是公司追加资金的需要,它属于公司的负债,不是资本金。发行股票则是股份公司创立和增加资本的需要,筹措的资金列入公司资

69、本。3.二者期限不同:偿还期,永久性。 4.二者收益不同:利息,红利股息。 5.二者风险不同:股票风险较大,债券风险相对较小。 因为:第一,债券利息是公司的固定支出,属于费用范围;股票的股息红利是公司利润的一部分,公司有盈利才能支付,而且支付顺序列在债券利息支付和纳税之后。第二,倘若公司破产,清理资产有余额偿还时,债券偿付在前,股票偿付在后。第三,在二级市场上,债券因其利率固定,期限固定,市场价格也较稳定;而股票无固定期限和利率,受各种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的影响,市场价格波动频繁,涨跌幅度较大。第二节第二节 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掌握政府债券的定义、性质和特征;掌握中央政府债券的分类;熟悉我国国债的发

70、行概况、我国国债的品种、特点和区别;了解地方债券的发行主体、分类方法以及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情况;熟悉国库券、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种国债、实物国债、货币国债、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的概念;熟悉我国特别国债的发行目的和发行情况。 一、政府债券概述(一)政府债券的定义政府债券是国家为了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二)政府债券的性质 第一,从形式上看,政府债券也是一种有价证券,它具有债券的一般性质。 第二,从功能上看,政府债券最初仅仅是政府弥补赤字的手段,但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政府债券已成为政府筹集资金、扩大公共事业开支的重要手段,并且随着

71、金融市场的发展,逐渐具备了金融商品和信用工具的职能,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三)政府债券的特征 1.安全性高。在各类债券中,政府债券的信用等级是最高的,通常被称为 “金边债券”。投资者购买政府债券,是一种较安全的投资选择。2.流通性强。由于政府债券的信用好、竞争力强,市场属性好,所以,许 多国家政府债券的二级市场十分发达,一般不仅允许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还允许在场外市场买卖。3.收益稳定。4.免税待遇。二、中央政府债券国家债券是中央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发行的债务凭证。(一)国债的分类1、按偿还期限分类(1)短期国债。一般指偿还期限为1年或1年

72、以内的 国债 ,短期国债一般是为满足国库暂时的入 不敷出之需。(2)中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 下的国债。政府发行中期国债筹集的资金或用 于弥补赤字,或用于投资,不再用于临时周转。 (3)长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0年或10年以上的 国债 ,常被用作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 2、按资金用途分类(1)赤字国债。指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的国债。 (2)建设国债。指发债筹措的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3)战争国债。指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国债。(4)特种国债。指政府为了实施某种特殊政策而发行的国债。 3、按流通与否分类(1)流通国债。是指可以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 (2)非流通国债。是指不允许在流

73、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 4、按发行本位分类 (1)实物国债。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 (2)货币国债。是指以某种货币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货币国债又可以进一步分为本币国债和外币国债。 (二)我国的国债1、普通国债我国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 (1)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的特点: 可以记名、挂失,以电子账户的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 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 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 通过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可以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 到期兑付方式灵活;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风险。 (2)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由财政部

74、发行的,有固定面值及票面利率,通过纸质媒介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国债。凭证式国债的特点:购买方便、变现灵活;利率优惠、收益稳定、安全无风险 ;凭证式国债可持现金直接购买,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其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部分机构也可以认购;另外,我国的凭证式国债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 (3)储蓄国债(电子式) 我国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 储蓄国债(电子式)的特点:只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免缴利息税;鼓励持

75、有到期;手续简化;付息方式较为多样,既有按年付息品种,也有利随本清品种;另外,储蓄国债(电子式)需开立个人国债托管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资金账户后才可购买。 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的不同之处: (1)申请购买手续不同 (2)债权记录方式不同 (3)付息方式不同 (4)到期兑付方式不同 (5)发行对象不同 (6)承办机构不同 储蓄国债(电子式)与记账式国债的不同之处: (1)发行对象不同 (2)发行利率确定机制不同 (3)流通或变现方式不同 (4)到期前变现收益预知程度不同三、地方政府债券(一)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二)地方政府债券的分类 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

76、者是指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指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三)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 在我国建国初期就已存在地方政府债券,但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以来,地方政府债券再未发行。我国1995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目前,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债券,即以企业债券的形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第三节第三节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掌握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定义和分类;掌握我国公司债的管理规定;熟悉我国金融债券的品种和发行概况;熟悉中央银行票据的作用和发行情况;熟悉各种公司债券的含义;熟悉我国企业债的管理

77、规定;熟悉我国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熟悉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不同;熟悉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管理规定。 一、金融债券(一)金融债券的定义所谓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广义上讲,金融债券还应包括中央银行债券,只不过它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债券。(二)我国的金融债券1、政策性金融债券 2、商业银行债券 (1)商业银行金融债券 (2)商业银行次级债券 (3)混合资本债券 3、证券公司债券 4、保险公司次级债 5、财务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一)公司债券的定义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

78、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二)公司债券的类型1、信用公司债券 2、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 3、保证公司债券 4、收益公司债券 5、可转换公司债券 6、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 7、可交换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发行公司 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兼有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双重优势。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种附有认购该公司股票权利是为公司债券。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前者在行使新股认购权之后,债券形态依然存在;而后者在行使转换权之后,债券形态随即消失。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按照附新股认股权和债券本身能否

79、分开来划分:可分离型、非分离型;按照行使认股权的方式划分:现金汇入型、抵缴型。对于发行人来说,发行现金汇入型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可以起到一次发行、二次融资的作用。其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首先,相对于普通可转债,发行人一直都有偿还本息的义务。其次,如果债券附带美式权证,会给发行人的资金规划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第三,无赎回和强制转股条款,从而在发行人股票价格高涨或者市场利率大幅降低时,发行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机会成本。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相同之处是二者发行要素相似。二者不同之处是:发债主体和偿

80、债主体不同;适用的法规不同;发行目的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股权稀释效应不同;交割方式不同;条款设置不同。三、我国的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一)萌芽期(19841986年)(二)发展期(19871992年)(三)整顿期(19931995年)(四)再度发展期(1996年起)企业债券发行的变化: 1、发行主体突破了大型国有企业的限制 2、发债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替代发行主体的银团贷款 3、债券发行方式将符合国际惯例的路演询价方式引入企业债券一级市场 4、期限结构上推出了我国超长期、固定利率企业债券 5、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企业债券的主要投资者 6、利率确定的弹性越来越大 7、企业债券的品种不断丰富 第四

81、节第四节 国际债券国际债券掌握国际债券的定义和特征,掌握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的概念、特点,了解我国国际债券的发行概况;了解扬基债券、武士债券、熊猫债券等外国债券;了解龙债券和龙债券市场;了解亚洲债券市场。 一、国际债券概述(一)国际债券的定义 国际债券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二)国际债券的特征 1、资金来源广、发行规模大 2、存在汇率风险 3、有国家主权保障 4、以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计量货币 二、国际债券的分类 (一)外国债券 外国债券是指某一国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它的特点是债券发行人属于一个国家,债券的面值货币

82、和发行市场则属于另一个国家。 (二)欧洲债券 欧洲债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国境外市场发行的,不以发行市场所在国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 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称为扬基债券; 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称为武士债券; 在中国发行的外国债券称为熊猫债券。 2005年2月18日,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开发机构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200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是中国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和有益尝试。称为“熊猫债券”。 欧洲债券的特点是债券发行者、债

83、券发行地点和债券面值所使用的货币可以分别属于不同的国家。 欧洲债券和外国债券在发行方式、发行法律、发行纳税方面有一定的差异。 欧洲债券在计息方式 、附有选择权方面有众多创新品种 龙债券是指在除日本以外的亚洲地区发行的一种以非亚洲国家和地区货币标价的债券。一般是一次到期还本、每年付息一次的长期固定利率债券,或者是以美元计价,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每一季或每半年重新定一次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龙债券的发行以非亚洲货币标定面额,多数以美元标价。龙债券市场是指在除日本以外的亚洲地区发行的一种以非亚洲国家和地区货币标价的公开债券市场。 四、我国的国际债券我国发行国际债券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主要

84、品种有:(一)政府债券(二)金融债券(三)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四章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概述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与资产估值证券投资基金收入、风险与信息披露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第一节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和特征;掌握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熟悉基金的作用;熟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概况;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方法;掌握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定义与区别;掌握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内容;熟悉各类基金的含义;掌握交易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的基本概念、运作机理和产品优势,了解ETF和LOF的异同。 一、证券投资

85、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产生与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 各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称谓不尽相同,如美国称“共同基金”,英国和我国香港地区称“单位信托基金”,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则称“证券投资信托基金”等。 基金起源于英国,是在 18世纪末、19世纪初产业革命的推动下出现的。目前,基金业已经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概况 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比较短,但在证券监管机构大力扶植下,短短几年内获得突飞

86、猛进的发展。1998年3月,两只封闭式基金基金金泰、基金开元设立,我国基金业开始起步。2004年6月1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投资基金在资本市场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证券投资基金业进入崭新发展阶段,并呈现以下特点: 1、基金规模快速增长,开放式基金后来居上,逐渐成为基金设立的主流形式。 2、基金产品差异化日益明显,基金的投资风格也趋于多样化。 3、中国基金业对外开放的步伐越来越快。(三)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1、集合投资 2、分散风险 3、专业理财(四)证券投资基金的作用 1、基金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 2、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五)证券投资基

87、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 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股票反映的是所有权关系,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而基金反映的则是信托关系,但公司型基金除外。2.所筹集资金的投向不同股票和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而基金是间接投资工具。3.风险水平不同 股票基金债券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一)按基金的组织形式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契约型基金又称单位信托,是指将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基金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公司型基金是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 1.公司型基金的特点:(1)基金的设立等类似于一般的股份公司,基金本身为

88、独立法人机构。但不同于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财务顾问或管理公司来经营、管理基金资产。(2)基金的组织结构与一般股份公司类似,设有董事会和持有人大会。基金资产归基金所有。 2.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1)资金的性质不同。契约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起来的信托财产;公司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的公司法人的资本。(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的委托人,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即享有基金的受益权。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对基金动作的影响比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大。(3)基金的营运依据不同。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契约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

89、营运基金。 (二)按基金运作方式不同,可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封闭式基金的期限是指基金的存续期,即基金从成立起到终止之间的时间。期间的长短决定于:一是基金本身投资期限的长短。二是宏观经济形势。 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有以下主要区别: 1、期限不同 2、发行规模限制不同 3、基金份额交易方式不同 4、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计算标准不同 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基

90、金份额除了首次发行价都是按面值加一定百分比的购买费计算外,以后的交易计价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常出现溢价或折价现象,并不必然反映单位基金份额的净资产值。开放式基金的交易价格则取决于每一基金份额净资产值的大小,其中购价一般是基金份额净资产值加一定的购买费,赎回价是基金份额净资产值减去一定的赎回费,不直接受市场供求影响。 5.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公布的时间不同封闭式基金一般每周或更长时间公布一次,开放式基金一般在每个交易日连续公布。6.交易费用不同7.投资策略不同(三)按投资标的划分 1、国债基金 2、股票基金 3、货币市场基金 4、衍生证券投资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以货币

91、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一种基金,其投资对象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银行短期存款、国库券、公司债券、银行承兑票据及商业票据等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的优点是资本安全性高、购买限额低、流动性强、收益较高、管理费用低,有些还不收取赎回费用。因此,货币市场基金通常被认为是低风险的投资工具。 根据规定,我国货币市场基金能够进行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 包括: (1)现金 (2)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4)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 (5)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6)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 良好流动性的

92、货币市场工具。 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 (3)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 (4)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5)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及其该标准以下的短期融资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四)按投资目标划分,基金可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1.成长型基金。基金管理人通常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信用度较高、有长期成长前景或长期盈余的所谓成长公司的股票。分类:稳健成长型基金和积极成长型基金。 2.收入型基金。 分类:固定收入型基金和股票收入型基金。 3.平衡型基金。(五)按投资理

93、念不同划分,基金可分为主动型基金和被动型基金 1、主动型基金:指力图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基金。 2、被动型基金:投资组合模仿某一指数,又称作指数型基金。 (六) 交易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 交易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基传统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便利性与开放式基金可赎回性相结合的一种新型基金。目前,我国沪、深交易所已经分别推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和上市开放式基金两类变种。 1、ETF。交易所交易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则将其定名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1)ETF的产生 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的第一只ETF是“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94、证券投资基金”(简称“50ETF”) (2)ETF的特点。 参与主体:发起人、受托人和投资者。 基础指数选择及模拟 构造单位的分割 指数型ETF的发起人将组成基础指数的股票依照组成指数的权数交付信托机构托管成为信托资产后,即以此为实物担保通过信托机构向投资者发行ETF。ETF的发行量取决于每构造单位净值的高低。通过这种股票组合资产分割程序,使ETF的单位净值与损益变化和股价指数的走势相联系。 构造单位的申购与赎回 ETF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了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可以在一级市场交易ETF,即进行申购与赎回;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ETF,即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申购和赎回时,使用的不是现金而是一揽子股票。ET

95、F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其资产净值非常接近,一般不存在大的折价或溢价。当ETF的二级市场价格与其资产净值背离时,套利者就会利用申购、赎回机制和二级市场交易机制在一、二级市场之间进行套利交易,使ETF的价格很快回复到其净资产值附近。 2、LOF 上市开放式基金,是一种可以同时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在交易所进行基金份额交易,并通过份额转托管机制将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一种新的基金运作方式。与ETF相区别,LOF不一定采用指数基金模式,同时,申购和赎回均以现金进行。 3、保本基金 4、QDII基金 5、分级基金 第二节第二节 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熟悉基金份额持

96、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掌握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概念、资格与职责以及更换条件;熟悉基金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是指持有基金份额或基金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享有基金信息的知情权、表决权和收益权。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

97、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8、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1、遵守基金契约 2、缴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承担基金亏损或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在封闭式基金存续期间,不得要求赎回基金份额 6、在封闭式基金存续期间,交易行为和信息披露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7、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一)概念(二)基金管理人的资格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

98、、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

99、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

100、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四)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五)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与管理、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资咨询服务;此外,基金管理公司还可以从事企业年金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

101、金投资管理业务。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的概念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二)基金托管人的条件 1、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

102、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

103、作;1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四、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一)持有人与管理人的关系 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人、受益人与受托人的关系,也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二)管理人与托管人的关系 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的关系是相互制衡的关系。 (三)持有人与托管人的关系 基金份额持有人与托管人的关系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 第三

104、节第三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与资产估值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与资产估值熟悉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运作费的含义和提取规定;掌握基金资产总值的含义;熟悉基金资产净值以及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一、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一)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是指从基金资产中提取的、支付给为基金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基金管理人的费用,也就是管理人为管理和操作基金而收取的费用。基金管理费通常按照每个估值日基金净资产的一定比率(年率)逐日计提,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二)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是指基金托管人为保管和处置基金资产而向基金收取的费用。托管费通常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率提取,逐日计算并累计,按月支付给托管人。 (三)

105、基金交易费 (四)基金运作费 (五)基金销售服务费 二、证券投资基金资产估值(一)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是指某一时点上某一投资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负债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份额(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资产的估值是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1、估值的目的 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价值。 2、估值对象 3、估值日的确定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交易日当天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4、估值暂停 遇到下列特殊情

106、况,可以暂停估值:(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4)如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5、估值原则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估值的基本原则如下: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107、化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运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反映估值日在公平条件下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所采用的交易价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并通过定期校验,确保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3)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

108、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与托管银行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第四节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风险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风险与信息披露与信息披露熟悉基金收益的来源、利润分配方式与原则;掌握基金投资风险的种类与特点;了解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 一 、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及利润分配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来源 证券投资基金收入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基金资产估值引起的资产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利润分配 基金利润(收益)分配通常有两种方式:

109、一是分配现金,这是最普遍的分配方式;二是分配基金份额。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亏损,或者基金当年虽有收益但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一)市场风险(二)管理能力风险(三)技术风险(四)巨额赎回风险 三、基金的

110、信息披露 我国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五节第五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掌握基金的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 一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目前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企业债券和金融债

111、券等。我国基金法规定,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第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第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 二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限制 我国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承销证券;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依

112、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不得有下列情形:(1)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2)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证券的10%;(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第五章第五章 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概述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其他衍生工具简介第一节第一节 金融衍生工具概述金融衍生工具概述掌握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基

113、本特征和按照基础工具的种类、产品形态、交易场所及交易方法等不同的分类方法。了解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和发展的原因、金融衍生工具最新的发展趋势。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和特征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这里所说的基础产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仅包括现货金融产品(如债券、股票、银行定期存款单等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作为金融衍生工具基础的变量则包括利率、各类价格指数甚至天气(温度)指数。 1、独立衍生工具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114、之规定,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具有下列特征:(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 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该变量与合同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2、嵌入式衍生工具。 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使混合工具的全部或部分现金流量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

115、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衍生工具。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工具,如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 1.跨期性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2.杠杆性:放大效应金融衍生工具一般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保证金或权利金就可签订远期大额合约或互换不同的金融工具。3.联动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4.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后果取决于交易者对基础工具(变量)未来价格(数值)的预测和判断的准确程度。 国际证监会组织认为金融衍生工具有以下几种风险:(1)交易中对方违约,没有履行所作承诺造成损失的信用风险;(2)因资产或

116、指数价格不利变动可能带来损失的市场风险;(3)因市场缺乏交易对手而导致投资者不能平仓或变现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4)因交易对手无法按时付款或交割可能带来的结算风险;(5)因交易或管理人员的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控制失灵而造成的运作风险;(6)因合约不符合所在国法律,无法履行或合约条款遗漏及模糊导致的法律风险。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一)金融衍生工具根据产品形态可分为两类:独立衍生工具、嵌入式衍生工具。 (二)按交易场所可分为两类: 1.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在有组织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工具2.OTC交易的衍生工具分散的,一对一交易的衍生工具 (三)从基础工具分类角度划分为: 1、股权类产品的衍

117、生工具 主要包括股票期货、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2、货币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期货、货币期权、货币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3、利率衍生工具 主要包括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4、信用衍生工具 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最为迅速的一类衍生产品,主要包括信用互换、信用联结票据等等。 5、其他衍生工具 (四)从其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点划分:1、金融远期合约 2、金融期货 3、金融期权 4、金融互换 5、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动因 1、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避

118、险 2、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自由化进一步推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 3、金融机构的利润驱动是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和迅速发展的又一重要原因 4、新技术革命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与手段 金融自由化的主要内容包括:(1)取消对存款利率的最高限额,逐步实现利率自由化。如美国1980年银行法废除了Q条例,规定从1980年3月起分6年逐步取消对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的最高利率限制;(2)打破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的地域和业务种类限制,允许各金融机构业务交叉、互相自由渗透,鼓励银行综合化发展;(3)放松外汇管制;(4)开放各类金融市场,放宽对资本流动的限制。 其他还包括放松对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在投资

119、方面的许多限制,减轻金融创新产品的税负以及促进金融创新等。第二节第二节 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 掌握现货、远期、期货交易的定义、基本特征和主要区别;掌握金融远期合约和远期合约市场的概念、远期合约的类型;了解现阶段银行间债券市场远期交易、外汇远期交易、远期利率协议以及境外人民币NDF的基本情况。掌握金融期货的集中交易制度、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保证金制度、无负债结算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断路器规则等主要交易制度。掌握金融期货合约的主要类别,了解境外金融期货合约的主流品种和交易规则。掌握金融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价格发现功能、投机功能、套利功能。熟悉金

120、融期货的理论价格及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了解互换交易的主要类别和交易特征;了解人民币利率互换的业务内容;了解信用违约互换(CDS)的含义和主要风险。 一、现货交易、远期交易与期货交易通常可以根据交易合约的签订与实际交割间的关系,将市场交易的组织形态划分为3类:(一)现货交易 现货交易的特征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以现款买现货方式进行交易。 (二)远期交易 远期交易是双方约定在未来某时刻(或时间段内)按照现在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易。(三)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的远期交易。 二、金融远期合约与远期合约市场金融远期合约是最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它是交易双方在场外市场上通过协商,按约定价

121、格(称为“远期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割日)买卖某种标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变量)的合约。 优点:它由于采用了“一对一交易”的方式,交易事项可协商确定,较为灵活。缺点:非集中交易同时也带来了搜索困难、交易成本较高、存在对手违约风险等缺点。 根据基础资产划分,金融远期合约包括: (一)股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包括单个股票的远期合约、一揽子股票的远期合约和股票价格指数的远期合约三个子类。 (二)债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单、短期债券、长期债券、商业票据等固定收益证券的远期合约。(三)远期利率协议 是指按照约定的名义本金,交易双方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换支付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的远期协议。(四)

122、远期汇率协议 是指按照约定的汇率,交易双方在约定未来日期买卖约定数量的某种外币的远期协议。 目前,与我国证券市场直接相关的金融远期交易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远期交易,该交易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进行,中心为市场参与者债券远期交易提供报价、交易和信息服务,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债券远期交易数额最小为债券面额10万元,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1万元,债券远期交易期限最短为2天,最长为365天,交易成员可在此区间内自由选择交易期限,不得展期。为降低远期债券交易的违约风险,目前我国的交易规则还部分引进了期货的交易制度,交易双方协商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自2007年11月以来,人民币远期利率协议的

123、参考利率均为3个月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 三、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货市场 (一)金融期货的定义和特征 金融期货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所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期货合约是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的标准化协议。金融期货合约的基础工具是各种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如外汇、债券、股票、股价指数等。金融期货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交易。与金融现货交易相比,金融期货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对象不同金融现货交易的对象是某一具体形态的金融工具,金融期货交易的对象

124、是金融期货合约。2.交易目的不同金融工具现货交易的首要目的是筹资或投资,金融期货交易主要目的是套期保值。3.交易价格的含义不同现货价格是实时的成交价,期货价格是对金融现货未来价格的预期。 4.交易方式不同现货交易要求在成交后的几个交易日内完成资金与金融工具的全额交割。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交易者并不需要在成交时拥有或借入全部资金或基础金融工具。5.结算方式不同以基础金融工具与货币的转手而结束交易活动。绝大多数的期货合约是通过做相反交易实现对冲而平仓的。 金融期货交易与普通远期交易的区别: 1.交易场所、交易组织形式不同。金融期货必须在交易所集中交易,远期交易在场外市场进行双边交易。

125、2.交易监管程度。前者监管严。3.交易内容:金融期货交易是标准化交易,远期交易的交易内容可协商。4.风险不同:前者风险小,因有保证金和每日结算制度。后者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较大。(二)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1、集中交易制度金融期货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期货交易所为期货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和必要的交易设施,制定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制定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监督交易过程,控制市场风险,保证各项制度和规则的实施,提供期货交易的信息,承担着组织、监督期货交易的重要职能。 2、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构批准后向市场公布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对基础金融工

126、具的品种、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限价、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割地点、交割方式等都作了统一规定,除某些合约品种赋予卖方一定的交割选择权外,惟一的变量是基础金融工具的交易价格。期货合约设计成标准化的合约是为了便于交易双方在合约到期前分别做一笔相反的交易进行对冲,从而避免实物交收。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 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后都要通过经纪人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是买卖双方履行其在期货合约中应承担义务的财力担保,起履约保证作用。每天都要以结算所公布的结算价格与成交价格加以对照,调整保证金账户余额。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比率很低,有高度的杠杆作用。 4

127、、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 结算所的职责是确定并公布每日结算价及最后结算价,负责收取和管理保证金,负责对成交的期货合约进行逐日清算,对结算所会员的保证金账户进行调整平衡,监督管理到期合约的实物交收以及公布交易数据等有关信息。结算所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公布当日结算价并与每笔交易成交时的价格作对照,计算每个结算所会员账户的浮动盈亏,进行随市清算。结算所是所有交易者的对手,也就成了所有成交合约的履约担保者,并承担了所有的信用风险。 5、限仓制度 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根据不同的目的,限仓可以采取根据保证金数量规定持仓限额、对会员的持仓量限

128、制和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等几种形式。通常,限仓制度还实行近期月份严于远期月份、对套期保值者与投机者区别对待、对机构与散户区别对待、总量限仓与比例限仓相结合、相反方向头寸不可抵消等原则。 6、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的交易风险状况的风险控制制度。 7.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断路器规则。 (三)金融期货的种类 1、外汇期货 又称货币期货,是以外汇为基础工具的期货合约,是金融期货中最先产生的品种,主要用于规避外汇风险。 汇率

129、风险,是指由于外汇市场汇率的不确定性而使人们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外汇风险可分为商业性汇率风险和金融性汇率风险两大类。商业性汇率风险主要是指人们在国际贸易中因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性汇率风险包括债权债务风险和储备风险。 2、利率期货利率期货的基础资产是一定数量的与利率相关的某种金融工具,主要是各类固定收益金融工具。 (1)债券期货 以国债期货为主的债券期货是各主要交易所最重要的利率期货品种。 (2)主要参考利率期货 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重要的参考利率是市场利率水平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金融机构制定利率政策和设计金融工具的主要依据。 3、股权类期货 (1)股票价格指数期货 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变

130、量的期货交易。 (2)单只股票期货 以单只股票作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买卖双方约定,以约定的价格在合约到期日买卖规定数量的股票 (3)股票组合期货 以标准化的股票组合为基础资产的金融期货。 (四)沪深300指数期货(新增)(五)金融期货的基本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 套期保值是指通过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建立相反的头寸,从而锁定未来现金流的交易行为。 (1)套期保值原理 某一特定商品或金融工具的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从而它们的变动趋势大致相同; 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在走势上具有收敛性,即当期货合约临近到期日时,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将逐渐趋同。 (2)套期保值的基本做法 在现货市场买

131、进或卖出某种金融工具的同时,做一笔与现货交易品种、数量、期限相当但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期货合约的对冲,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规避现货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实现保值的目的。 套期保值的基本类型: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 2、价格发现功能 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特点,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出未来商品价格的变动趋势。 3、投机功能 利用对未来期货价格走势的预期进行投机交易。 4、套利功能 利用同一合约在不同市场上可能存在的短暂价格差异进行买卖,赚取差价。 四

132、、金融互换交易 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股权互换、信用互换等类别。从交易结构上看,可以将互换交易视为一系列远期交易的组合。 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 自1981年美国所罗门兄弟公司为IBM和世界银行办理首笔美元与马克和瑞士法郎的货币互换业务以来,互换市场的发展非常迅猛,目前,按名义金额计算的互换交易已经成为最大的衍生交易品种。2006年2月9日,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批准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133、借中心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特点:一方用固定利率、一方为浮动利率 互换交易的主要用途是改变交易者资产或负债的风险结构(比如利率或汇率结构),从而规避相应的风险。第三节第三节 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掌握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掌握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在基础资产、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履约保证、现金流转、盈亏特点、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等方面的区别。熟悉金融期权按选择权性质、合约履行时间、期权基础资产性质划分的主要种类。了解金融期权的主要功能。掌握权证的定义、分类、要素;发行、上市与交易。掌握可转换债券的定义和特征;掌握可转换债券的主要要素。掌握附权证的可分离公司债

134、券的概念与一般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一、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 (一)金融期权的定义 期权又称选择权,是指其持有者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交易双方商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基础工具的权利。期权交易就是对这种选择权的买卖。 金融期权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权交易形式。 (二)金融期权的特征 与金融期货相比,金融期权的主要特征在于它仅仅是买卖权利的交换。 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权利的单方面有偿让渡。期权的买方以支付一定数量的期权费为代价而拥有了这种权利,但不承担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期权的卖方则在收取了一定数量的期权费后,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无条件服从买方的选择并履行成交时的允诺。 (三)金融期

135、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 1.基础资产不同凡可作期货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可用作期权交易。可用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工具却未必可作期货交易。只有金融期货期权,而没有金融期权期货。一般而言,金融期权的基础资产多于金融期货的基础资产。2.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称。金融期权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对于期权的买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对于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3.履约保证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均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在金融期权交易中,只有期权出售者,尤其是无担保期权的出售者才需开立保证金财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因为它有义务没有权利。而作为期权

136、的买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它不需要交纳保证金,它的亏损最多就是期权费,而期权费它已付出。4.现金流转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时不发生现金收付关系,但在成交后,由于实行逐日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将因价格的变动而发生现金流转,即盈利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增加,而亏损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减少。当亏损方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规定的维持保证金时,亏损方必须按规定及时缴纳追加保证金。因此,金融期货交易双方都必须保有一定的流动性较高的资产,以备不时之需。而在金融期权交易中,在成交时,期权购买者为取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必须向期权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但在成交后,除了到期履约外,交易双方将不发生任何现金流转。

137、5.盈亏特点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都无权违约、也无权要求提前交割或推迟交割,而只能在到期前的任一时间通过反向交易实现对冲或到期进行实物交割。其盈利或亏损的程度决定于价格变动的幅度。因此,金融期货交易中购销双方潜在的盈利和亏损是有限的。在金融期权交易中,期权的购买者与出售者在权利和义务上不对称,金融期权买方的损失仅限于他所支付的期权费,而他可能取得的盈利却是无限的,相反,期权出售者在交易中所取得的盈利是有限的,仅限于他所收取的期权费,损失是无限的。 6.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利用金融期权进行套期保值,若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可通过执行期权来避免损失;若价格发生有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又可通过放

138、弃期权来保护利益。而利用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在避免价格不利变动造成的损失的同时也必须放弃若价格有利变动可能获得的利益。并不是说金融期权比金融期货更为有利。如从保值角度来说,金融期货通常比金融期权更为有效,也更为便宜,而且要在金融期权交易中真正做到既保值又获利,事实上也并非易事。 二、金融期权的分类 (一)根据选择权的性质划分,金融期权可以分为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 买入期权又称看涨期权或认购权,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买入一定数量金融工具的权利。 卖出期权又称看跌期权或认沽权,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卖出一定数量金融工具的权利。 (二)按照合约所规定的履约时间的不同,

139、金融期权可以分为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和修正的美式期权 欧式期权只能在期权到期日执行;美式期权则可在期权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个营业日执行;修正的美式期权也称为百慕大期权或大西洋期权,可以在期权到期日之前的一系列规定日期执行。 (三)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的不同,金融期权可以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等,其中股权类期权也包括三种类型:单只股票期权、股票组合期权和股价指数期权。 三、金融期权的基本功能金融期权是金融期货功能的延伸和发展,具有与金融期货相同的套期保值和发现价格的功能,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工具。四、权证 权证是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

140、(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一)权证分类 1、按基础资产分类:股权类权证、债权类权证 以及其他权证。 2、按基础资产的来源分类:认股权证、备兑权证。 3、按持有人权利分类:认购权证、认沽权证。 4、按行权的时间分类:美式权证、欧式权证、百 慕大式权证等。 5、按权证的内在价值分类:平价权证、价内权证、 价外权证。 (二)权证要素 1、权证类别:标明该权证属认购权证或认沽权证。 2、标的:股票、债券、外币、指数、商品或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权证的标的可以是单一股票或是一揽子

141、股票组合。 3、行权价格:发行人发行权证时所约的,权证持有人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的价格。 4、存续时间:权证的有效期,超过有效期,认股权自动失效。 5、行权日期:权证持有人有权行使权力的日期。 6、行权结算方式:分为证券给付结算方式和现金结算方式两种。前者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有义务按照行权价格向权证持有人出售或购买标的证券;后者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按照约定向权证持有人支付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 7、行权比例:指单位权证可以购买或出售的标的证券数量。 (三)权证发行、上市与交易 1、权证的发行 (1)通过专用账户提供并维持足够数量的标的证券或现金,作为履约担保

142、履约担保的标的证券数量=权证上市数量行权比例担保系数 履约担保的现金金额=权证上市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比例担保系数 (2)提供经交易所认可的机构作为履约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2、权证的上市和交易 权证的上市资格:交易所对标的股票的流通股份市值、标的股票交易的活跃性、权证存量、权证持有人数量、权证存续期等作出要求。 目前权证交易实行T+0回转交易。五、五、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一)可转换债券的定义和特征可转换债券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 可转换债券具有下列特征: 1、可转换债券是一种附有转股权的债券 2、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

143、(二)可转换债券的要素 1、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 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时间。 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 2、票面利率或股息率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的股息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的票面年利率(或优先股股息率),由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低于相同条件的不可转换公司债券(或不可转换优先股)。 3、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普通 股的股数。用公式表示为: 转

144、换比例=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价格 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 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用公式表示为: 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比例 4、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赎回是指发行人在发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提前赎回未到期的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一般是当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公司可按照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买回发行在外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可转换债券卖给发行人的行为。 5、转换价格修正条款转换价格修正是指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由于公司的送股、配股、

145、增发股票、分立、合并、拆细及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引起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而对转换价格所作的必要调整。 (三)附权证的可分离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实质上是一种含有嵌入式认股权的债券,理论上说,将内嵌的权证从主体债券中分离出来,与主体债券分别进行独立交易是可行的。欧美等国上市公司在发行公司债券时,为提高债券的吸引力,也经常在债券上附认股权证,这些认股权证可以与主体债券相分离,单独交易。 2006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申请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中的

146、公司债券和认股权分别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应当分别上市交易。 附权证的可分离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1、权利载体不同 可转换债券的权利载体是债券本身,因此,债券持有人即转股权所有人;而附权证债券的权利载体是权证,在可分离交易的情况下,权证持有人可能与债券持有人相分离,债券持有人拥有的是单纯的公司债券,不具有转股权。 2、行权方式不同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在行使权力时,将债券按规定的转换比例转换为上市公司股票,债券将不复存在;而附权证债券发行后,权证持有人将按照权证规定的认股价格以现金认购标的股票,对债券不产生直接影响。 3、权利内容不同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转股权有效期通常等于债

147、券期限,债券发行条款中可以规定若干修正转股价格的条款;而附权证债券的权证有效期通常不等于债券期限,只有在正股除权除息时才调整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 第四节第四节 其他衍生工具简介其他衍生工具简介掌握存托凭证的定义,了解美国存托凭证种类以及与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和交易相关的机构,了解存托凭证的优点,了解我国发行的存托凭证。掌握资产证券化的含义、证券化资产的主要种类;掌握资产证券化的有关当事人;了解资产证券化的结构和流程;了解目前中国银行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单位的现状、特点与发展趋势;了解美国次级贷款和相关证券化产品危机。掌握结构化衍生产品的定义、类别、结构化金融衍生品的收益与风险。 一、

148、存托凭证 (一)存托凭证的定义 存托凭证(Depositary Receipts,简称“DR”)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外国公司股票,有时也代表债券。 存托凭证也称预托凭证,是指在一国(个)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代表另一国(个)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证券。存托凭证是由J.P.摩根首创的。美国存托凭证,也叫做ADR。 目前我国也开始酝酿推出中国存托凭证(CDR),即在大陆发行的代表境外或者香港特区证券市场上某一种证券的证券。 (二)美国存托凭证的业务机构 1、存券银行 存券银行作为ADR的发行人和ADR的市场中介,为ADR的投资者提供以下服务: 首先,

149、作为ADR的发行人,在ADR基础证券的发行国安排托管银行,发行或注销ADR; 其次,在ADR交易过程中,存券银行负责ADR的注册和过户、保管和清算、通知托管银行变更股东或债券持有人的登记资料、向ADR的持有者派发美元红利或利息,代理ADR持有者行使投票权等股东权益; 第三,存券银行为ADR持有者和基础证券发行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2、托管银行 是由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负责保管ADR所代表的基础证券;根据存券银行的指令领取红利或利息,用于再投资或汇回ADR发行国;向存券银行提供当地市场信息。 3、中央存托公司 是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ADR的保管和清算 (三)美国存

150、托凭证的种类 1、无担保的ADR无担保的存托凭证由一家或多家银行根据市场的需求发行,基础证券发行人不参与,存券协议只规定存券银行与存托凭证持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已很少应用。 2、有担保的ADR 有担保的存托凭证由基础证券发行人的承销商委托一家存券银行发行。承销商、存券银行和托管银行三方签署存券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的关系,存托凭证持有者的权利,存托凭证的转让、清偿、红利或利息的支付以及协议三方的权利、义务等等。 有担保的ADR分为一、二、三级公开募集ADR和美国144A规则下的私募ADR。 (四)存托凭证的优点1、对发行人的优点(1)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 (2)避开直

151、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2、对投资者的优点(1)以美元交易,且通过投资者熟悉的美国清算公司进行清算;(2)上市交易的ADR须经美国证监会注册,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3)上市公司发放股利时,ADR投资者能及时获得,而且是以美元支付;(4)某些机构投资者受投资政策限制,不能投资非美国上市证券,ADR可以规避这些限制。(五)存托凭证在中国的发展 1、我国公司发行的存托凭证 二级存托凭证成为中国网络股进入NASDAQ的主要形式。我国香港发行上市的同时,将一部分股份转换为存托凭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简化上市手续,节约交易费用,这是一种三级存托凭证。144A私募存托凭证

152、由于对发行人监管的要求最低而且发行手续简单,近年来较少使用。 2、我国公司发行存托凭证阶段和行业特征:(1)19931995年,中国企业在美国发行存托凭证 (2)19961998年,基础设施类存托凭证渐成主流 (3)20002001年,高科技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成功上市 (4)2002年以来,大型国企和民企同时发行 二、资产证券化与证券化产品 (一)资产证券化与证券化产品的定义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通过资产证券化,将流动性较低的资产(如银行贷款、应收账款、房地产等等)

153、转化为具有较高流动性的可交易证券。提高基础资产流动性、便于投资,改变资产结构、改善资产质量、加快资金周转。(二)资产证券化的种类与范围 1、根据基础资产分类 不动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费)、债券组合证券化等 2、按资产证券化的地域分类 境内资产证券化和离岸资产证券化 3、按证券化产品的属性分类股权型证券化、债权型证券化和混合型证券化(三)资产证券化的有关当事人 1、发起人 也称原始权益人,是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原始所有者,通常是金融机构或大型工商企业。 2、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SPV)接受发起人转让的资产,或受发起人委托持有资产,并以该资产

154、为基础发行证券化产品的机构。 3、资金和资产存管机构 为保证资金和基础资产的安全,特定目的机构通常聘请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和资产的托管。 4、信用增级机构 负责提升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等级,为此要向特定目的机构收取相应费用,并在证券违约时承担赔偿责任。有些证券化交易中,并不需要外部增级机构,而是采用超 额抵押等方法进行内部增级。 5、信用评级机构 发行的证券化产品属于债券,发行前必须经过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6、承销人 负责证券设计和发行承销的投资银行,如果证券化交易涉及金额较大,可能会组成承销团。 7、证券化产品投资者证券化产品发行后的持有人。 (四)资产证券化流程与结构贷款组合贷款组合

155、.SPV.证券证券.信用增级机构信用增级机构.银行银行.投资者投资者.服务人服务人.存管人存管人.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出出售售价价款款剥离剥离出售出售本利偿付本利偿付评级评级增级增级承销承销证券本利证券本利 (五)美国次级货款及相关证券化产品危机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大致可以分为五类:(1)优级贷款。(2)Alt-A 贷款。(3)次级贷款。(4)住房权益贷款。(5)机构担保贷款。从2005年起,美国利率水平开始逐步上升,房价从2006年起出现回落,贷款不良率开始上升,进而导致证券化资产质量恶化,相关金融机构出现巨额亏损,并最终酿成次贷危机,进而在2008年演变为全球范围内的金

156、融危机,若干大型金融机构受牵连面临破产危机。次贷危机成为一段时期内影响全球金融稳定的最主要危险根源之一。(六)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1、发行规模大幅增长、种类增多、发起主体增加 2、机构投资者范围增加 3、二级市场交易尚不活跃 三、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 (一)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义 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是运用金融工程结构化方法,将若干种基础金融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相结合设计出的新型金融产品,它们通常与某种金融价格相联系,其投资收益随该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二)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的类别 1、按联结的基础产品分类 分为股权联结型产品(其收益与单只股票、股票组合或股票价格指数相联系)、利率联结型产品、汇率联

157、结型产品、商品联结型产品等 2、按收益保障性分类 分为收益保证型和非收益保证型两大类,其中前者又可进一步细分为保本型和保证最低收益型产品。 3、按发行方式分类 分为公开募集的结构化产品与私募结构化产品,前者通常可以在交易所交易。 4、按嵌入式衍生产品分类 结构化金融产品通常会内嵌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衍生产品,它们有些是以合约规定条款(如提前终止条款)形式出现的;也有些嵌入式衍生产品并无显性的表达,必须通过细致分析方可分解出相应的衍生产品。按照嵌入式衍生产品的属性不同,可以分为基于互换的结构化产品、基于期权的结构化产品等类别。 第六章第六章 证券市场运行证券市场运行证券发行市场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价格指

158、数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第一节 证券发行市场 熟悉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概念及两者关系;掌握发行市场的含义、作用、构成;熟悉证券发行分类;掌握证券发行制度及我国的证券发行制度;熟悉证券承销制度。掌握我国的股票发行类型和股票发行条件;掌握我国股票的发行方式和发行定价方式。掌握我国公司债的发行管理、发行条件;熟悉债券发行方式和发行定价方式。证券发行市场是发行人以发行证券的方式筹集资金的场所,又称一级市场、初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是买卖已发行证券的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次级市场。证券发行市场是交易市场的基础和前提,交易市场是发行市场得以持续扩大的必要条件,有了交易市场为证券的转让提供保证,才使发行市场

159、充满活力。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证券发行市场概述 (一)证券发行市场的含义与作用 证券发行市场是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证券的市场。证券发行市场通常无固定场所,是一个无形的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的作用 1、为资金需求者提供筹措资金的渠道 2、为资金供应者提供投资和获利的机会,实现储蓄向投资转化 3、形成资金流动的收益导向机制,促进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 (二)证券发行市场的构成 1、证券发行人 主要是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 2、证券投资者 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后者主要是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社保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企业和事业法人及社会团体

160、等。 3、证券中介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为证券发行与投资服务的中立机构 (三)证券发行分类(三)证券发行分类1、按发行对象分类: (1)公募发行 (2)私募发行 2、按有无发行中介分类 (1)直接发行 (2)间接发行 (四)证券发行制度(1)注册制 证券发行注册制实行公开管理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发行公司的财务公开制度。 (2)核准制 证券发行核准制实行实质管理原则,即证券发行人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若干适合于发行的实质条件。 (3)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 证券发行核准制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发行审核

161、委员会制度 (五)证券承销制度 1、包销 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包销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 全额包销,是指由承销商先全额购买发行人该次发行的证券,再向投资者发售,由承销商承担全部风险的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是指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投资者发售证券,到销售截止日,如投资者实际认购总额低于预定发行总额,未售出的证券由承销商负责认购。 2、代销 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 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二、股票发行市场二、股票发行市场(一)股票发行类型 1、首次

162、公开发行 2、上市公司增资发行 (1)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增发) (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非公开发行(定向增发)(二)股票发行条件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盈利能力 (2)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 (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 3、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 (三)我国的股票发行方式 我国现行的有关法规规定,我国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和上市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公募增发)采取对公众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发行

163、方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战略投资者应当承诺获得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但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虽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票询价和网下配售。询价对象应承诺获得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上网公开发行方式是指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发行专户并作为唯一的卖方,投资者在指定时间内,按现行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进行申购的发行方式。发行人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全额存入申购款进行申购区间上限申购。主承销商根据有效申购量和该次股票发行量配号,以摇号抽签方式决定中签的证券账户。 (四)股票发行价格

164、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平价发行、溢价发行,但不得折价发行。以超过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项列入发行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也可以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询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和相应的市盈率区间,并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的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三、债券发行市场(一)债券发行条件 我国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有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在证券

165、交易所上市的有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和资产证券化证券。 (二)债券发行方式 1、 定向发行。又称私募发行,即面向少数特定投资者发行。 2、 承购包销。指发行人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组成的承销团通过协商条件签订承购包销合同,由承销团分销拟发行债券的发行方式。 3、 招标发行。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债券承销商和发行条件的发行方式。根据标的物不同,招标发行可分为招标、收益率招标和缴款期招标;根据中标规则不同,可分为荷兰式招标(单一价格中标)和美式招标(多种价格中标)。 (三)债券发行价格 债券的发行价格可分为: 平价发行、折价发行、溢价发行债券发行的定价方式以公开招标最为典型 按招标标的分类:价

166、格招标和收益率招标 按价格决定方式分类,有美式招标和荷兰式招标。第二节证券交易市场 掌握证券交易所的定义、特征、职能;熟悉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掌握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层次结构;熟悉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制度;熟悉证券交易所的运作系统;掌握证券交易原则和交易规则。熟悉场外交易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熟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要职能和交易制度;熟悉我国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概念、挂牌公司的类型和管理规定。 (一)证券交易所的定义、特征与职能。 1、证券交易所的定义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 2、证券交易所的特征 有固定的交易场

167、所和交易时间; 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交易采取经纪制,即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买卖证券,只能委托会员作为经纪人间接进行交易; 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 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 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加以严格管理。3、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对会员进行监管; 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二)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

168、式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公司制和会员制。 (1)会员制 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一个由会员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团体。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察委员会。 (2)公司制 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并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一般由金融机构及各类民营公司组建。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制定章程。我国内地有两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家证券所均按会员制方式组成,是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对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来说,会员大会是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利机构,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我国证券法规定,

169、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的,必须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或会员派出的入市代表。 (三)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层次结构 1、主板市场 2、中小企业板市场 3、创业板市场 (四)证券上市制度 1、证券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

170、列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 条件。 2、上市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1)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2)其他特别处理 3、暂停股票上市交易 4、终止股票上市交易(五)证券交易所的运作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运作系统包括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固定收益综合电子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运作系统包括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1、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由必要的设施和信息、管理等软件组成。现代证券交易所的运作普遍实现了高度的计算机化和无形化,建立起安全高

171、效的电脑运行系统,该系统包括交易系统、结算系统、信息系统和监察系统4部分。 2、大宗交易系统。在交易所市场进行的证券单笔买卖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3、固定收益综合电子平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置的、与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平行、独立的固定收益市场体系。该体系是为国债、企业债、资产证券化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提供交易商之间批发交易和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投资和流动性管理的交易平台。4、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会员和合格投资者进行各类证券大宗交易或协议交易提供的交易系统。主要服务于机构投资者。(六)交易原则和交易规则 1、交易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价格较高的买入申报优 先于价格较

172、低的买入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原则。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2、交易规则 (1)主板市场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 交易单位 每次申报和成交的最小数量单位。 价位 交易所规定每次报价和成交的最小变动单位 报价方式 价格决定 涨跌幅限制 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交易行为监督交易异常情况处理信息发布 (2)中小企业板交易规则 改进开盘集合竞价制度和收盘价确定方式 设置有效竞价范围 完善交易信息公开制度 完善交易异常波动停牌制度 (3)创业板交易规则 二、场外交易市场 (一)场外交易市场的定义和特征 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的总称。 (1

173、)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 (2)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3)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拥有众多证券种类和证券经营机构的市场, 以未能或无须在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为主(4)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5)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比证券交易所宽松 (二)场外交易市场的功能 (1)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发行的主要场所 (2)场外交易市场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以及按照有关法规公开发行而又不能或一时不能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提供了流通转让的场所 (3)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的必要补充 (三)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 1、银行间债券市场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依托中国

174、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下文简称“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交易中心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负责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监督;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1)组织构架交易 中心总部设在上海,备份中心建在北京,在18个中心城市设有分中心。 (2)发展过程 (3)人民币债券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主管部门,交易中心负责市场运行并提供计算机交易系统服务。 债券交易方式包括现券买卖与回购交易两部分。

175、现券交易品种目前为国债和以市场化形式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券;用于回购的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 债券市场准入实行备案制,具有债券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基金管理、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均可加入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时间:每周一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清算办法:债券托管结算和资金清算分别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进行。实行“见券付款”、“见款付券”和“券款对付”三种清算方式。 2、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又称三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一个以证

176、券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契约为基础,依托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技术系统,以证券公司代理买卖挂牌公司股份为核心业务的股份转让平台 第三节 证券价格指数掌握股票价格平均数和股票价格指数的概念和功能,了解编制步骤和方法;掌握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债券指数和基金指数;了解主要国际证券市场及其股价平均数、股价指数。 一、股价平均数和股价指数 股价平均数和股价指数是衡量股票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及其变动趋势的尺度,也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状态的灵敏信号。 (一)股票价格指数的编制步骤 1、选择样本股 2、选定某基期,并以一定方法计算基期平均股价或市值 3、计算计算期平均股价或市值,并作必要的修正

177、4、指数化。计算股价指数,需要将计算期的平均股价或市值转化为指数值 (二)股票价格平均数 1、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 以样本股每日收盘价之和除以样本数。 2、加权股价平均数 也称加权平均股价,是将各样本股票的发行量或成交量作为权数计算出来的股价平均数。 3、修正股价平均数 修正股价平均数是在简单算术平均数法的基础上,当发生送股、拆股、增发、配股时,通过变动除数,使股价平均数不受影响。 新除数=股份变动后的总价格/股份变动前的平均数 修正股价平均数=股份变动后的总价格/新除数 目前在国际上影响最大、历史最悠久的道-琼斯股价平均数就采用修正股价平均数法来计算股价平均数,每当股票分割、发放股票股息或增资

178、配股数超过原股份10%时,对除数作相应在的修正。 (三)股票价格指数 股票价格指数是将计算期的股价或市值与某一基期的股价或市值相比较的相对变化指数,用以反映市场股票价格的相对水平。股价指数的编制方法有加权股价指数和简单算术股价指数两类1.简单算术股价指数。又有相对法和综合法之分2.加权股价指数。是以样本股票发行量或成交量为权数加以计算,又有基期加权、计算期加权和几何加权之分。基期加权股价指数又称拉斯贝尔加权指数,计算期加权股价指数又称派许加权指数(其适用性较强,使用较为广泛,如标准普尔指数),几何加权股价指数又称费雪理想式。 二、我国主要的证券价格指数 (一)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 1、中证指

179、数公司及其指数 (1)沪、深300指数 (2)中证规模指数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价指数(1)样本指数类 上证成分股指数 上证50指数 (2)综合指数类 上证综合指数 新上证综合指数 分类指数类 3.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价指数(1)样本指数类(深圳成分股指数、深圳A股指数、深圳B股指数等) (2)综合指数类 深证综合指数 深证新指数 中小企业版指数 (3)分类指数类4.香港和台湾的主要股价指数(1)恒生指数(2)恒生综合指数系列 (3)恒生流通综合指数系列 (4)恒生流通精选指数系列(5)台湾证券交易所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5.海外上市公司指数2004年10月18日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的全资子公司

180、CBOE期货交易所推出中国指数。它推出的中国指数主要基于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以在纽交所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市场或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6只中国公司股票为样本,按照等值美元加权平均计算而成。(二)我国的债券指数1.中证全债指数。该指数的样本债券种类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信用级别为投资级以上。证券币种是人民币。指数的基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是100点。中证全债指数体系还包括4只分年期指数和3只分类别指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行了中证国债指数、中证金融债指数、中证企业债指数等3只中证分类债券指数。3只指数的基日均为2002年12月31日

181、,基点均为100点。2.上证国债指数。3.上证企业债指数。该指数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性还本付息、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信用评级为投资级以上的非股权连接类企业债券为样本。4.中国债券指数。(三)我国的基金指数1.中证基金指数系列。目前该指数系列有4只指数,包括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和3个分类指数(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中证混合型基金指数和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 2.上证基金指数 3.深证基金指数 三、国际主要股票市场及其价格指数(一)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数1884年7月3日,道-琼斯公司的创始人查尔斯亨利道和爱德华琼斯根据当时美国有代表性的11中股票编制股票价格平均数

182、。现在人们所说的道-琼斯指数实际上是一组股价平均数,包括5组指标。 道-琼斯股价平均数以1928年10月1日为基期,基期指数为100。1928年起采用除数修正的简单平均数,使平均数能连续、真实地放映股价变动情况。 1.工业股价平均数。30家著名大工商业公司股票为编制对象。平时所说的道-琼斯指数就是指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数。2.运输业股价平均数。20家具有代表性的运输公司股票为编制对性的运输业股价平均数。3.公用事业股价平均数。15家具有代表性的公用事业大公司股票为编制对象的公用事业股价平均数。4.股价综合平均数。以上述65家公司股票为编制对象的股价综合平均数。5.道-琼斯公正市价指数。以700

183、种不同规模或实力的公司股票作为编制对象的道-琼斯公正市价指数。(二)金融时报证券交易所指数(FTSE100指数)金融时报证券交易所指数(也译为“富时指数”)是英国最具权威性的股价指数。这一指数包括三种:一是金融时报工业股票指数;二是100种股票交易指数;三是综合精算股票指数。(三)日经225股价指数日经225股价指数是日本经济新闻社编制和公布的反应日本股票市场价格变动的股价指数。日经500股价指数不仅能较全面地反应日本股市的行情变化,还能如实放映日本产业结构变化和市场变化情况。(四)NASDAQ市场及其指数。NASDAQ的中文全称是全美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系统。NASDAQ采取的模式是孪生式或称

184、为附属式,即把创业板市场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NASDAQ全国市场,它是NASDAQ市场的主要部分,占总市值的95%左右。在全国市场上市的公司都是成交活跃、市场形象好并符合严格财务标准和公司治理标准的公司,最有代表性的公司是微软、雅虎、英特尔等。另一个是NASDAQ小型资本市场,它的市值占总市值的5%左右。NASDAQ综合指数是以在NASDAQ市场上市的、所有本国和外国的上市公司的普通股为基础计算的。该指数按每个公司的市场价值来设权重,这意味着每个公司对指数的影响是由其市场价值决定的。第四节第四节 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掌握证券投资收益和风险的概念;熟悉股票和债券投资收益的来源

185、和形式;掌握证券投资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的含义,熟悉风险来源、作用机制、影响因素和收益与风险的关系。 一、证券投资收益 (一)股票收益 1、股息 股息是指股票持有者依据所持股票从发行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是股东在取得固定的股息以后又从股份有限公司领取的收益。分配顺序: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优先股分配、提取任意公积金、股息分配。税后净利润是公司分配股息的基础和最高限额,股息的具体形式可以分为:(1)现金股息。(2)股票股息。(3)财产股息。(4)负债股息。(5)建业股息。 2、资本利得 股票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差额就是资本利得,或称资本损益。 3、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也采取送股的形式

186、,但送股的资金不是来自当年可分配盈利,而是公司提取的公积金。公司的公积金来源有以下几项:一是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二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积金;三是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四是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从外部取得的赠与资产,如从政府部门、国外部门及其他公司等得到的赠与资产。 (二)债券收益 债券收益的来源:一是债券的利息收益;二是资本利得;三是再投资收益。 (1)债息。通常,首先考虑投资者的接受程度。其次,债券的信用级别是影响债券票面利率的重要因素。第三,利息的支付方式和计息方式也是决定

187、票面利率要考虑的因素。一般把债券利息的支付分为一次性付息和分期付息两大类。分期付息债券又称付息债券或息票债券。分次付息一般分按年付息、半年付息和按季付息三种方式。对投资者来说,在票面利率相同的条件下,分次付息可获取利息再投资收益,或享有每年获得现金利息便于支配的流动性好处。 (2)资本利得。 (3)再投资收益率。对于投资于附息债券的投资者来说,只有将债券持有至到期日,并且各期利息都能按照到期收益率进行再投资,才能实现投资债券时预期的收益率;反之如果未来的再投资收益率低于购买债券时预期的到期收益率,则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风险。决定再投资收益的主要因素是债券的偿还期限、息票收入和市场利率的变化。 二

188、、证券投资风险与证券投资相关的所有风险称为总风险,总风险可为分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大类。 (一)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可能变动,这种因素以同样的方式对所有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政府有关证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法规、举措出台,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2、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是证券市场行情周期性变动而引起的风险。这种行情变动不是指证券价格的日常波动和中级波动,而是指证券行情长期趋势的改变。 证券行情变动受多种因素影响,但决定性的因素是经济周期的变动。经济周期是指社会经济阶段性的循环和波动,是经济发展的

189、客观规律。经济周期的变化决定了企业的景气和效益,从而从根本上决定了证券行情、特别是股票行情的变动趋势。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引起证券投资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市场利率的变化会引起证券价格变动,并进一步影响证券收益的确定性。 利率从两方面影响证券价格。一是改变资金流向;二是影响公司的盈利。 利率政策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利率还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 利率风险对不同证券的影响是不相同的:(1)利率风险是固定收益证券的主要风险, 特别是债券的主要风险 (2)利率风险是政府债券的主要风险 (3)利率风险对长期债券的影响大于短期债券 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也会受利率风险影响。 4、购

190、买力风险 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由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给投资者带来实际收益水平下降的风险。 实际收益率=名义收益率-通货膨胀率 购买力风险对不同证券的影响是不相同的,最容易受其损害的是固定收益证券。 购买力风险对不同股票的影响是不同的;在通货膨胀不同阶段,对股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二)非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是指只对某个行业或个别公司的证券产生影响的风险,它通常由某一特殊因素引起,与整个证券市场的价格不存在系统、全面的联系,而只对个别或少数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 1、信用风险 又称违约风险,指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 主要受证券发行人的经营能力、盈利水平、事业稳定

191、程度及规模大小等因素影响。 信用风险是债券的主要风险,不同债券的信用风险不同。 股票没有还本要求,普通股股息也不固定,但仍有信用风险。 回避信用风险的最好办法是参考证券信用评级的结果。 2、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公司的决策人员与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而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变化,从而使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可能。 经营风险来自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 经营风险主要通过盈利变化产生影响,对不同证券的影响程度也有所不同。 经营风险是普通股票的主要风险,公司盈利的变化同样会影响公司债的价格变动。 3、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而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 如果公司资

192、金总量中债务比重过大,或是公司的资金利润率低于利息率,就会使股东的可分配盈利减少,股息下降,使股票投资的财务风险增加。 对股票投资来讲,财务风险中最大的风险当属公司亏损风险。 三、风险与收益的关系 在证券投资中,收益和风险形影相随,收益以风险为代价,风险用收益来补偿。高收益,高风险;低收益,低风险。风险与收益共生共存,承担风险是获取收益的前提;收益是风险的成本和报酬。美国一般将联邦政府发行的短期国库券视为风险证券,把短期国库券利率视为无风险利率。预期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风险补偿 (一)同一种类型的债券,长期债券利率比短期债券高,是对利率风险的补偿。 (二)不同债券的利率不同,这是对信用风险的

193、补偿。 (三)在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债券的票面利率会提高或是会发行浮动利率债券,是对购 买力风险的补偿。 (四)股票的收益率一般高于债券,是对股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经济周期波动风险的补偿。第七章第七章 证券中介机构证券中介机构证券公司概述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证券服务机构第一节第一节 证券公司概述证券公司概述掌握证券公司的定义;了解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程;掌握我国证券公司设立条件以及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形式、条件和监管要求;熟悉证券公司监管制度的演变。 一、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程 1987年,我国第一家专业性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19

194、88年,国债柜台交易正式启动。之后,各省陆续组建了一批初期证券经营机构,形成了证券公司的雏形。2004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进行了综合治理。截止2008年12月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08家,证券公司资产的总规模和收入水平都迈上了新台阶。 二、证券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

195、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注册资本要求 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并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与证券公司从事的业务种类直接挂钩,分为5000万元、1亿元和5亿元3个标准。 1、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中的一项和数项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和其他业务中的任何一项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3、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和其他业务中的任何两项以上的,注册

196、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三)设立以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要求 1、行政审批程序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证券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2、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要求 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必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证券公司分支机

197、构的设立(一)证券公司子公司的设立1、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形式证券公司申请设立子公司有两种形式:一是设立全资子公司;二是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股东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其他投资者为境外股东的,还应当符合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规定的条件。 2、设立子公司的条件 要求最近一年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最近12个月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要求,设立子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或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其最近1年经营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不低于行业中等水平。 3、对证券公司的监管要求 一是禁止同业竞争的需求;二是子公司股东的股权与公司表决权和董事推荐权相适应;三是禁止相互持股的情形。

198、(二)证券公司分公司的设立1、证券公司分公司设立条件2、证券公司分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三)证券营业部的设立五、证券公司监管制度的演变(一)业务许可制度(二)分类监管制度(三)合规制度(四)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与预警制度(五)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六)信息披露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掌握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种类、业务内容及相关管理规定。一、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分为柜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和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我国证券公司从事的经纪业务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为

199、主。证券公司的柜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主要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的证券的代理买卖。 证券经营机构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2.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3.不得向客户保证交易收益或者允诺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4.妥善保管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5.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在批准的营业场所之外接受客户委托和进行清算交割。6.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违背委托人

200、的指令买卖证券;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多获取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代理其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 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及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及其相关业务人员运用各种有效信息,对证券市场或个别证券的未来走势进行分析预测,对投资证券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评判;为投

201、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分析、预测、建议等服务,倡导投资理念、传授投资技巧,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的业务活动。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又可细分为面向公众的投资咨询业务,为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的特定对象提供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为本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投资银行部门提供的投资咨询服务。 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建议、策划业务。 三、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保荐机构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依法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 按照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

202、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四、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证券、赚取差价并承担相应风险的行为。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应当建立健全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与授权机制。自营业务决策机构原则上应当按照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的三级体制设立。 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专用自营席位进行,并由非自营业务部门负责自营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防火墙制度,确保自营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

203、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五、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投资者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和限制,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以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的行为。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的资金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204、会核准发行的其他证券。经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批准,证券公司可以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境内募集可自由兑换的外汇资金,在境外投资规定的金融产品。 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业务。 六、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应当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体系,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证券公司应当健全业务隔离制度,确保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证

205、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相互分离。证券公司应当对融资融券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当由证券公司总部承担。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此体系原则上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并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证券公司应当按规定为客户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和实名信用资金账户。 证券公司向客户融

206、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证券公司应当将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作为对该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所欠债务的比例。 七、证券公司IB业务 IB即介绍经纪商,是指机构或者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证券公司可接受期货公司的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相关服务。作为期货公司的介绍经纪商,证券公司不得办理期货保证金业务,不承担期货交易的代理、结算和风险控制等职责。第三节第三节 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掌握证券公司治理结构

207、的主要内容;掌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熟悉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熟悉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概念、基本制度及合规总监的任职条件、职责、履职保障。掌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有关净资本及其计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监管措施的规定。 一、证券公司治理结构 (一)股东及股东会 1、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 实际控制人,是指能够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支配证券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股东应当严格履行出资义务,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股东出资提供融资或担保。证券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董事会应及时报告,并责令纠

208、正。 2、股东会的职权范围、会议召集和表决 程序都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单独或合并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 3、控股股东的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损害证券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得超越股东会、董事会任免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不得超越股东会、董事会干预证券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证券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应在业务、人员、机构、资产、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严格分开,各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

209、及其关联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与其所控股的证券公司发生业务竞争。 (二)董事和董事会 1、董事的任职要求以及知情权 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切实保障董事的知情权,为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2、董事会 在公司章程中,应当确定董事人数,明确董事会的职责。 章程要明确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缺位时董事长职责的行使,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明确具体的职权,但对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不得授权董事长决定。 董事会应当就风险管理、审计等事项设立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由独立董事担

210、任召集人。 3、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与证券公司及其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应掌握证券市场的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诚实信用,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可以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为履行职责的需要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薪酬计划、激励计划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监事和监事会 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切实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监事会应当制定规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经

211、股东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层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向股东会负责。 (四)经理层 证券公司章程应当明确经理层人员的构成、职责范围。证券公司应当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聘任专业人士为经理层人员。经理层人员不得经营与所任职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与所任职公司竞争的企业。证券公司经理层应当建立责任明确、程序清晰的组织结构,组织实施各类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并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及时处理或纠正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或问题。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是指证券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根据经营环境变化,对证券公司经营与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212、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证券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3、保障客户及证券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保证证券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5、提高证券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原则 1、健全性 2、合理性 3、制衡性 4、独立性 (三)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经纪业务内部控制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应重点防范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其他客户资产、非法融入融出资金以及结算风险等。应加强经纪业务整体规划,加强营业网点布局、规模、选址等的统一规划和集中管理;应

213、制定统一完善的经纪业务标准化服务规程、操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 2、自营业务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应加强自营业务投资决策、资金、账户、清算、交易和保密等的管理,重点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超越授权、变相自营、账外自营、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的风险;应建立、健全自营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加强对自营业务的投资策略、规模、品种、结构、期限等的决策管理;应通过合理的预警机制、严密的账户管理、严格的资金审批调度、规范的交易操作及完善的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等,控制自营业务运作风险。3、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应重点防范因管理不善、权责不明、未勤勉尽责等原因导致的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及道德风险。

214、应建立投资银行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各类投资银行项目的业务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应加强投资银行项目的内核工作和质量控制;应加强证券发行中的定价和配售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管理;应当杜绝虚假承销行为。 4、资产管理业务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应重点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越权操作、账外经营、挪用客户资产和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以及保本保底所导致的风险。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应与自营业务严格分离,独立决策、独立运作;应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控制措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应当制定明确、详细的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委托人的知情权;应当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水平,

215、合理控制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5、研究、咨询业务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应重点防范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无资格执业、违规执业以及利益冲突等风险。应加强研究、咨询业务的统一管理,完善研究、咨询业务规范和人员管理制度,制定适当的执业回避、信息披露和隔离墙等制度,防止利益冲突;应加强对客户的了解,及时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与客户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6、业务创新的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对业务创新应重点防范违法违规、规模失控、决策失误等风险。业务创新应当坚持合法合规、审慎经营的原则,加强集中管理和风险控制;应建立完整的业务创新工作程序,严格内部审批程序,对可行性

216、研究、产品或业务设计、风险管理、运作与实施方案等作出明确的要求,并经董事会批准;应对创新业务设计科学合理的流程,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及相应的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办法。 7、分支机构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应重点防范分支机构越权经营、预算失控以及道德风险。应建立切实可行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印章、证照、合同、资金等的管理,及时掌握分支机构业务状况;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应当合理、明确,确保分支机构严格在授权范围内经营,并制定防止越权经营的措施。 8、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计划控制制度,明确界定预算编制与执行的责任,建立适当的资金管理绩效考核标准和评价制度。客户资金与

217、自有资金应严格分开,强化资金的集中管理;应由专门部门统一进行证券公司自有资金的计划、筹集、分配、使用,加强对自有资金运用风险、效益的监控与考核;应制定明确的财务制度及资金管理流程,严格执行资金调拨、资金运用的审批程序,加强资金筹集的规模、结构、方式的计划管理;应制定并严格执行费用管理办法,加强费用的预算控制,明确费用标准,严格备用金借款管理和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应加强资金风险监测,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特别防范营业部违规受托理财、证券回购和为客户融资所带来的风险。 9、会计系统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证券公司的会计核算办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

218、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应合规、及时、准确、完整;应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应完善会计信息报告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 10、信息系统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应建立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技术人员、设备、软件、数据、机房安全、病毒防范、防黑客攻击、技术资料、操作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理、系统网络等的管理。 11、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应当高度重视聘用人员的诚信记录,确保其具有与业务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道德水准。应强化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及电脑、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垂直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应当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

219、化,建立、健全员工持续教育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法规及业务培训;应当加强业务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应当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员工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应当达到鼓励员工守法经营的目的;应当制定严谨、公开、合理的人事选拔制度。 (四)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合规是指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主要包括:合规总监任职条件;合规总监的职责;合规总监的履职保障。三、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一)净资本及其计算 净资本是指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负

220、债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等项目和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 净资本=净资产-金融产品投资的风险调整-应收项目的风险调整-其他流动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长期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二)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1、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

221、亿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2、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1)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2)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3)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4)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5)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3、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按托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2)净资本按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额(净资本/营业部家数)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

222、营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自营股票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2)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自营业务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3)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4)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与该类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5)违反规定超比例自营的,在整改完成前应当将超比例部分按投资成本的100%计算风险准备。 5、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证券公

223、司承销股票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10%计算风险准备;(2)证券公司承销公司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5%计算风险准备;(3)证券公司承销政府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6、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2%计算风险准备;(2)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1%计算风险准备;(3)按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0.5%计算风险准备7、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为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2)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224、3)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4)按对客户融资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5)按对客户融券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以上所称融资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资金的本金合计;融券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证券在融出日的市值合计。 8、证券公司应当按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的10%计算营运风险的风险准备。 9、中国证监会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设置预警标准,对于规定“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120%;对于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80%。 (三)监管措施 1、证券公司净资本或其他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的,派出机构采取措施:

225、(1)向其出具监管关注函并抄送公司主要股东,要求公司说明潜在风险和控制措施;(2)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公司采取措施调整业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净资本水平;(3)要求公司进行重大业务决策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专门报告,说明有关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4)责令公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频率,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2、证券公司净资本或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并报送整改计划,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证券公司未按时报送整改计划的,派出机构应当立即限制其业务活动。整改期内,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

226、当区别情形对证券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停止批准新业务;(2)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3)限制分配红利;(4)限制转让财产或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3、证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自整改期限到期的次日起,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1)限制业务活动;(2)责令暂停部分业务;(3)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4)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5)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6)认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不适当人选。 4、证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继续恶化,严重危及该证券公司稳健运行的,中

227、国证监会可以撤销其有关业务许可。 5、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无法达标,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停业整顿;(2)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3)撤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4)撤销。 第五节第五节 证券服务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熟悉证券服务机构的类别;熟悉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熟悉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管理;熟悉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熟悉对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熟悉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管理;熟悉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和市场准入。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类别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

228、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机构。 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 中国证监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于2007年3月9日发布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其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提供的制作、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可以为下列事项出具法律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境内企

229、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终止;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及上市;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组织制作与证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文件。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管理 注册会计师申请证券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证券许可证或者符合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提出申请;(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合格证;(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1年以上;(四)不超过60周岁;(五)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

230、在以往3年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在以往3年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二)具有20名以上符合本规定第五条或者第十四条或者第十五条第二、三款相关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三)60周岁以内注册会计师不少于40人;(四)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 (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实收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 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为证券、期货

231、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五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十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二)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三)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四)有公司章程;(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六)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

232、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期货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六)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两年以上的经历,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期货业务两年以上的经历;(七)通过中国证监会统一组织的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国证券法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三)买卖

233、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四)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证券评级业务是指对下列评级对象开展资信评级服务:(1)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固定收益或者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2)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固定收益或者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国债除外;(3)上述(1)(2)项规定的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评级对象。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

234、件:(1)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与2000万元;(2)具有符合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包括具有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验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六、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管理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4月29日发布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一)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应符合7个条件(二)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不应存在的情形七、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和

235、市场准入(一)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二)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 为了加强市场准入的管理,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管理,我国证券法还授予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服务机

236、构的监管权和现场检查权。 同时,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可暂停或者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的许可。 第八章第八章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掌握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熟悉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调整的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熟悉刑法对证券犯罪的主要规定。 掌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主要内容。掌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行的询价制度和对证券发售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

237、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相关规定。涉及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 一、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于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原证券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 1、调整范

238、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涵盖了在中国境内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交易和监管,其核心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2、主要内容:共分12章(1)总则(2)证券发行 (3)证券交易 (4)上市公司的收购 (5)证券交易所 (6)证券公司 (7)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8)证券服务机构 (9)证券业协会 (10)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1)法律责任(12)附则 3、修订的主要内容 (1)完善了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 (3)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建立证券

239、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明确对投资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制度。 (4)完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登记结算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5)完善证券监管制度,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 (6)强化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于1994年7月1日起实施。此后,分别根据1999年和2004年的相关会议决定进行了两次修订。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1、调整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核心旨

240、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2、主要内容:共分13章219条(1)总则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7)公司债券(8)公司财务、会计(9)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10)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11)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12)法律责任(13)附则 3、修订的主要内容(1)修改公司设立制度,广泛吸引社会资金,促进投资和扩大就业;(2)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公司运作效率;(3)健全股东合法权益

241、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机制,鼓励投资; (4)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严格上市公司及其有关人员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推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5)健全公司融资制度,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6)调整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满足公司运营和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经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1、调整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调整范围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管理、托管等活动,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242、。 2、主要内容:共分12章103条(1)总则 (2)基金管理人 (3)基金托管人 (4)基金的募集 (5)基金份额的交易 (6)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7)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 (8)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9)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及其行使 (10)监督管理 (11)法律责任(12)附则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证券犯罪的规定 1、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2、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 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特别重大损失的 4、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

243、、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5、非法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罪。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6、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7、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他人买卖证券罪 8、操纵证券市场罪 9、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 10、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

244、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二、行政法规(一)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共分8章97条,主要内容包括: 1.保护客户资产方面的措施一是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的存管、托管制度。 2.防范证券公司帐外经营的规定监管条例规定了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帐户管理、信息报送、监管措施等规定。 3.证券公司市场准入条件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共分7章63条,包括总则,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破产清算和重整,监督协调、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并规定了5种主要风险处置措施: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风

245、险处置条例自2008年4月23日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部门规章 (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重点规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等环节,完善了现行的询价制度。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的调整和补充。2.对证券发售的规定。(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共分7章48条。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 2、业务许可 3、业务规则 4、债权担保 5、权益处理 6、监督管理 7、附则(三)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一是情节严重的3-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二是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者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等情节严重的5-10年三是终身禁入 第二节

246、第二节 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熟悉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掌握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组成;熟悉新证券法赋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掌握对证券发行及上市、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内容。掌握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使用、监督管理;熟悉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设立的意义和职责。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 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保障广大投资者权

247、益的需要;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是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是证券市场参与者进行发行和交易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管理原则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3、“三公”原则 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一)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在于:运用和发挥证券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保障合法的证券交易活动,监督证券中介机构依法经营;防止人为操纵、欺诈等不法行为,维持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调控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规模,引导投资方向,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

248、应。国际证监会公布了证券监管的三个目标:一是保护投资者;二是透明和信息公开;三是降低系统风险。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1、法律手段 2、经济手段 3、行政手段三、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有权采取的措施 1、中国证监会的职责(1)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2)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3)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

249、,进行监督管理;(4)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5)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6)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7)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中国证监会有权采取的措施:(1)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2)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3)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4)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

250、通讯记录等资料;(5)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6)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7)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

251、5个交易日。 四、证券市场监管的重点内容 (一)对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 1.证券发行核准制。证券发行上市监管的核心是发行决定权的归属,我国目前对证券发行实行核准制。 2.信息披露制度。各国均以强制方式要求信息披露。(1)信息披露的意义在于:有利于价值判断;防止信息滥用;有利于监督经营管理;防止不正当竞争;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信息公开是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的关键因素。(2)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3)证券发行与上市的信息公开制度 。(4)持续信息公开制度 。(5)信息披露的虚假或重大遗漏的法律责任。 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持续信用监管和“冷淡对待”监管措施 (二)对交易市场的监

252、管1.证券交易所的信息公开制度。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对操纵市场行为的监管。分为:事前监管和事后处理。操纵市场是指某一组织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3.对欺诈客户行为的监管。4.对内幕交易行为的监管。内幕信息的界定:对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公开。内幕交易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行为主体知悉公司的内幕信息,且从事有价证券的交易或其他有偿转让行为,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等。(三

253、)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 1.证券经营机构准入监管2.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监管3.对证券公司业务的核准4.对证券公司的日常监管 分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 (四)统一行业诚信档案工作 诚信是资本市场的本质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工作;健全诚信规范和管理制度;探索诚信监管的有效机制。五、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于2005年6月30日联合发布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一)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1.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1)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交易经手费的20%纳入基金。(2)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

254、公司,按其营业收人的0.5%5%缴纳基金,经营管理和运作水平较差、风险较高的证券公司,应当按较高比例缴纳基金;(3)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4)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5)国内外机构、组织及个人的捐赠。(6)其他合法收入。 2.保护基金的使用 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用途。3.基金的监督管理 基金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中央银行债券(包括中央银行票据)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255、。(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8月30日注册成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是监管制度的创新,是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完善,是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一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是可以在证券公司出现关闭、破产等重大风险时依据国家政策规范地保护投资者权益,通过简捷的渠道快速地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予以保护;二是有助于稳定和增强投资者对我国金融体系的信心,有助于防止证券公司个案风险的传递和扩散;三是对现有的国家行政监管部门、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行业自律组织、市场中介机构等组成的全方位,

256、多层次监管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将在监测证券公司风险、推动证券公司积极稳妥地解决遗留问题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四是,有助于我国建立国际成熟市场通行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第三节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熟悉证券市场的自律性管理机构;掌握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一线监管权力、对证券交易活动、会员、上市公司的自律管理;掌握证券业协会的职责和对会员单位、从业人员、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自律管理;熟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熟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职能、结算制度等自律管理;掌握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规定的适用对象及自

257、律管理机构、基本准则、禁止行为、监督及惩戒。 一、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一)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 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提供场所和设施;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等。(二)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权力 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者,有以下监管权力: 1、根据需要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对证券(包括股票和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申请,行使审核权。 3、上市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行使

258、决定权。 4、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三)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管理(四)证券交易所对会员的管理(五)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管理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会员制的组织形式,证券公司应当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职责(1)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2)依法维护会员的

259、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3)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4)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5)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6)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7)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8)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能1.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2.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3.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由中国证券业协负责自律性管理,以契约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

260、、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1.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范围 1)、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2)、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4)、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5)、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2.从业资格的取得和执业

261、证书 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可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3.执业管理 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3年不在证券经营机构从业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职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 4.相关处罚 (四)证券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 1.诚信信息的内容 1)基本信息 2)奖励信息 3)警示信息 4)处罚处分信息 2.诚信信息的来源以及用途 1)信息来源 2)诚信信息的用途三、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一)适用对象及自律管理机构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明确了适用对象是证券业所有从业人员。(二)基本准则(三)禁止行为(四)监督及惩戒 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1)不得以获取投机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证券买卖活动 (2)不得向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 (3)不得与发行公司或相关人员之间有获取不当利益的约定 (4)不得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 (5)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 (6)不得向客户保证收益 (7)不得接受客户对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及买进或卖出的全权委托 (8)不得为达到排除竞争的目的,不正当地运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户的业务活动 谢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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