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考试专业之-银行法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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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监管银行业相关法律规定银行业监管及反洗钱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3月18日通过实施;2003年12月27日进行修改,增加至53条;修订重点:划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能,移交给新成立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不再直接审批、监管金融机构,而主要专注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维护币值的稳定以及对金融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开展。职能中国人民银行的权力检查监督权-直接执行相关规定,代理经理国库-建议根据需要建议银监会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银监会收到建议30日内予以回复-特定情况金融机构支付风险时有权监督,有权要求金融机构报送财务会计、

2、统计报表和资料注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同时拥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检查监督权,并不会导致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双重检查和双重处分。银行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机构监管权并不排斥中国人民银行对其的功能监管权,并且两者的划分在现实操作中非常清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监会该法的适用范围该法的关于监督管理措施的规定违反该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的处分措施反洗钱法律制度国务院于2003年3月19日设立银监会银监会职能: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2004年2月1日实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7年经修订后执行该法赋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权力:进行非现场监管、现

3、场检查、监督管理谈话、强制信息披露?银监法?适用范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包括商业银行、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在外设立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境外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法?有关监管措施的规定关于违反审慎经营规那么的监管措施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接管、重组、撤销、依法宣告破产的监管措施其他监督管理措施违反审慎经营规那么的监管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那么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1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危改或者情节严重的,

4、实施:责令暂停局部业务,停止批准新开业务;责令调整董事、高管或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权利;限制资产转让,分配股利和其他收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向1提交报告,1验收合格后,自三日之内解除相关措施发生风险的银行业监管接管、重组、撤销、依法宣告破产接管-金融机构已经、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接管期限不超过2年。重组-改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机构,合理解决债务,摆脱财务困难继续经营;维护市场信心和秩序,保护债权人利益。撤销-终止其法人资格;行政强制措施上述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采取:通过出境管理机关依法

5、阻止其出境;通过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等。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缺乏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缺乏明显清偿能力的。-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审慎性监督管理谈话强制信息风险披露查询涉嫌违法账户和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有关涉嫌违法资金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处分措施刑事责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欺徒刑、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力、没收财产行政处分-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撤消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相关处分措施反洗钱法律制度洗钱概述?反洗钱法

6、?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职责洗钱概述目的: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存在手段:借用金融机构购置高额保险、低价赎回,匿名存储,控制银行,利用贷款掩饰犯罪收益、伪造商业票据、利用犯罪所得直接购置不动产和动产、通过证券和保险业。表现:使犯罪收益外表合法化过程:处置、培植、融合三个阶段?反洗钱法?2007年1月施行反洗钱法内容:规定主管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明确履行反洗钱义务 规定反洗钱调查措施的行使主体、条件批准程序和期限等 开展国际反洗钱合作原那么 明确违反?反洗钱法?责任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由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职责组织协调全国反洗钱工

7、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接受单位和个人举报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的交易活动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其他民商事法律根本规定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担保法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合同法民事权利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民是自然人,自然人不一定是公民,比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组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事法律行为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

8、、不违反法律法规强行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代理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相对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其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的法律特征: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意思表示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定、委托、制定代理无权代理:行为人不具备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无权代理人的行为客观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相对人出于善意-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担保法律制度担保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

9、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资信,以确保债务的履行。?民法通那么?、?物权法?、?担保法?以及?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共同形成了我国较为完善的担保法律制度?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保证、质押、抵押、留置、定金物权法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力。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又分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需要担保的,设立担保物权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不是绝对的。物保与人保并存物权法和担保法的适用-担与物的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物权法-物未做相应规定时,担的有关规定仍适用-担的司法解

10、释与无不同的,应适用物权法担保物权-抵押抵押物:动产、不动产最突出的特点: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不得抵押的: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其他规定的财产。抵押合同:书面形式?物权法?建立了抵押合同成立与抵押权设立相别离的机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混淆担保合同的效力与担保物权设立的问题。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等土地、建筑类等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抵押权的实现-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依照: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

11、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券比例受偿。-注意:?物权法?规定了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时限,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人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担保物权-质押质押对象:动产、权利?物权法?规定了最高额质权,出质人和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质押合同的生效和质权的设立是不同的,即质押财产的交付是质权设立的前提条件,而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注意:在质押合同中,不得约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如果不履行到期债务,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权利质押-支票、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12、。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订立书面合同。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出质后不得转让。另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保证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方式不明确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范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

13、得保证人的书面统一,否那么,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有规定的除外。-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行,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而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担保物权-留置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两个月以上的履行债务期间,鲜活商品除外。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法,施行我国

14、?公司法?将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两类,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公司资本公司组织公司终止公司资本制度-资本法定原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应一次缴足。-股份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资本维持原那么-强调公司必须有维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财产资本不变原那么-公司资本不得任意变更。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公司股东会作出

15、决议,并由2/3以上表决权通过,并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权力机构董事会-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公司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终止制度公司破产公司解散-营业期满或其他事由-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违法被撤消执照等强制解散情形出公司合并或分立免于清算外,其他情况公司必须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破产法律制度破产:法律规定的债务清偿的特殊手段,目的是通过破产程序使全体债权人获得公平清偿。关于破产条件-发生资产缺乏、清偿危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的,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

16、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可提出重整、破产清算的申请。关于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债权申报期限为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最短不低于30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期限内未申报的,可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前分配与其无关,且为补充申报人产生的费用由其承担。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方案,和解协议,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其他破产程序:是指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终结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程序,也叫破产还债程序。它主要包括破产申请和受理、破产宣告、破产清算三大程序。特点:是清偿

17、债务的特殊程序;适用以法定事实存在为前提;以债权人债权依法得到公平清偿为目的;实行一审终审重整和和解程序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的核心工作。首先破产宣告,其次变价和分配,最后破产程序终结。破产财产的分配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1、职工;2、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票据法律制度票据法概述票据的功能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出票人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本票、支票、汇票。票据的功能:1、支付-最简单、最根本的作用,代替现金使用。汇票和支票和委托他人付款,本票那么是自己付款2、流通-票据本身具有流通转让的属性3、融资-该作用主要是通过票据

18、贴现来实现的4、信用-主要表达在汇票和本票上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做成票据交付于受款人的行为。包括做成和交付两种行为。背书:是指在票据反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承兑为汇票所独有。保证:适用于汇票和本票不适用于支票。票据权利一、概念是持票人因合法拥有票据而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第一顺序请求权和追索权第二顺序请求权。二、取得按照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按照主观状态:善意取得和恶意取得三、行

19、使和保全行使:在票据债务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无营业场所的,在其住所进行。保全:票据提示、作成拒绝证书、中断时效四、消灭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力,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力,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五、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1、挂失止付2、公示催告-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事后,想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3、提起诉讼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的订立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合

20、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合同的订立1、形式。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采取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2、内容3、订立程序:要约、承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生效,要约可以撤回、撤销;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可以撤回。4、合同成立的方式合同书形式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可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合同生效1、要件-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2、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前提,合同成立主要是事

21、实问题,合同生效主要是法律评价问题3、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开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局部无效不影响其他局部效力,其他局部仍然有效。4、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事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的合同。救济:变更和撤销。5、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的履行1、原那么:老实信用。2、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不安抗辩权3、代位权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强制履行定金制裁采取补救措施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金融犯罪概述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

22、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概述金融犯罪的概念狭义:金融业务活动本身的犯罪,主要指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最广义:还包括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犯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此处讲解狭义金融犯罪。金融犯罪的构成1、犯罪客体 金融犯罪的客体侵犯的是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是各种金融工具。2、犯罪客观方面 违反金融管理法规,这是金融犯罪凸出的客观特征。 非法从事货币资金融通的活动。3、犯罪主体 金融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犯罪主观方面 金融犯罪是一种图利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成心,有的还要求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危害货币管理罪-

23、伪造货币罪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出售、购置、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置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注意:出售、运输假币后又使用的,数罪并罚-变造货币罪对货币实施手段,使原货币加大数量或改变面额,数额较大的行为破坏金融机构组织管理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破坏银行管理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利转贷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新罪名-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新罪名-洗钱罪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信用卡并使

24、用的,定盗窃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职务侵占罪非国有、非国家、非法占为己有挪用资金罪非国有、超过三个月未还、大营利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有、非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判断题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有权请求投资收益分配。R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T经理可以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T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中有关和解的规定,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议生效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R?合同法?规定,当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T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即是拍卖人、招标人发出的要约表示。R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

25、部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消。T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的,应通知债务人并获得债务人的同意。R按照?会计法?的要求,所有实行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R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实质上就是内部牵制制度。R财会相关法律规定会计法企业会计准那么会计根底工作标准会计法总那么会计核算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从业人员法律责任总那么?会计法?是会计法律中层次最高的法律标准,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那么。?会计法?的根本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注意:不包含个体工商户根本规定:单位负责人依法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

26、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根本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和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原那么: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的内容 生产经营或者预算执行等过程中发生的:能够引起资金增减变化的事项-如:现金的收付、财务收发结存等虽不能引起资金增减变化,但需要在会计帐簿中记录反映的各种事项-如:费用的合理分摊分配、有关账项结转具体包括:1、款项和有加证券的收付;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本钱的计

27、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事项;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为外币为主的可选定一种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报告必须折算为人民币。会计监督单位内部实施会计监督1、各单位的法定义务2、符合规定要求3、禁止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办理违法会计事项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对违反事项,有权拒绝或者按职权予以纠正。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责任定期核对账实、账款等,发现不符合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报告单位负责人。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1、监督是否依法设置账簿;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4、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全社会参与的会计

28、监督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违反会计法的行为2、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检举,并为检举保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1、各单位根据需要设置会计机构2、可以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制定会计主管人员3、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实行代理记账会计人员1、从事会计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条件:取得会计职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法律责任违反?会计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主观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两千以上二万以下的罚款;会计人员的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

29、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撤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伪造、变造、虚假、成心销毁等,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授意、指使、强令犯罪的,处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行政处分等。企业会计准那么企业会计准那么体系根本准那么具体准那么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那么体系内涵1、反映经济活动、确认产权关系、标准收益分配的会计技术标准,是生成和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依据。2、是资本市场的一种重要游戏规那么,是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依据。3、是国家社会标准乃至强制性标准的重要组成局部体系1、从法律定位看,属于法规体系的组成局部。其中,根本准那么属于部门规章,是财政部以部长令的形式签署公布的。具体准那么、应用指南和解释属于标准性文件,财

30、政部以财会字文件印发。会计准那么作为法规体系,具有强制性的特点。2、从内涵上看,企业会计准那么强调了会计要素和主要经济业务事项确实认计量和报告,同时兼顾了会计记录的要求。3、从标准对象上看,企业会计准那么包括根本准那么、具体准那么、应用指南等三个层次;具体准那么又分为确认计量准那么,报告披露准那么,特殊行业准那么等三大类38个准那么。根本准那么地位1、类似与国际会计准那么中“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在会计准那么中起统驭的作用。2、是会计准那么体系的概念根底,是具体准那么、应用指南和解释的制定依据。标准的内容1、关于财务报告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

31、况。2、关于会计根本假设。强调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应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为会计根本假设。3、关于会计根底。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根底。4、关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5、关于会计要素分类及其确认、计量原那么。6、关于财务报告。具体准那么地位涵盖了目前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那么的内部结构相同,主要标准了各项具体业务事项确实认、计量和报告。标准内容1、一般业务准那么。25个2、报告准那么。8个3、特殊行业准那么。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4个。4、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那么。1个应用指南地位对具体准那么相关条款的细化和重点难点内容提供的操作性规定标准内容32项具体准那么的进一步阐释和对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作出的操作性规定。会计根底工作标准总那么会计机构和工作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岗位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岗位应有方案的轮换,设置由各单位根据需要确定。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效劳、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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