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章税费计算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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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进出口税费重点难点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确定及税率适用进出口税费计算滞纳金及滞报金的计算进口货物原产地确定进出口税费第一节 进出口税费概述 进出口税费进出口税费是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等税费。一、关税一、关税1关税是流转税关税是流转税:海关代表国家按有关的政策与法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准许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关税是一种国家税收 征税主体国家 课税对象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纳税义务人依法负有直接向国家缴纳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一)进口关税 指一国海关

2、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保护手段。2、计征方法 (1)从价税 从价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从价关税税率 (2)从量税 从量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税同时使用(1)、(2)两种标准计税,按两者之和作为应征税额征收的关税 进口复合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从价关税税率+进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4)滑准税按产品的价格高低分档制定税率,再根据商品的价格变动而增减税率价格低税率 价格高税率 l目前,我国对配额外进口棉花实行5%40%滑准税:对滑准税率低于5%的进口棉花,按0.570元/千克征从量税。配额外进口完

3、税价格11.397元/千克,按0.570元/千克征从量税;配额外进口完税价格11.397元/千克,则按下面公式计算暂定税率:Ri=8.686/Pi+2.526%Pi-1Pi-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千克;Ri计算结果换算成暂定关税税率,高于40%时,取40%;Ri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进口关税的种类、进口关税的种类进口关税进口正税按海关税则中的法定进口税率征收的关税进口附加税正税之外另行征收的一种进口税,具有临时性,但不准随意征收。例: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等。 (二)出口关税(二)出口关税 l1含义指以出境货物、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主要以从价税计征)。

4、l2目的限制、调控某些商品的过渡、无序出口,特别是防止本国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无序出口。l 3计算公式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1+出口关税税率 (三三)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口关税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口关税 第二类暂准进出境货物(即关税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范围以外的其它暂准进出境货物 (第三章所述的是第一类)计征税款的期限为60个月不足一个月但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计征;不超过15天的免予计征。计征税款的期限自货物放行之日起计算。适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的汇率、税率 按月征收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每月关税税额=关税总额(160) 二、进口环节海关

5、代征税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一)增值税(一)增值税 1含义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2征纳 进口环节增值税海关征收,50元起,征免由国家规定 其他环节增值税税务机关征收 3征收范围 我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或免征的除外)、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或个人税率: 17%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除适用低税率的货物以外的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3%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lA粮食、食用植物油;lB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lC图书、报纸、杂志;lD饲料、化肥、农药、农机

6、、农膜;lE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4计算公式增值税计税组成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二)消费税1含义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目的:调节我国的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确保国家财政收入。 2征纳 税务机关征收 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50元起征 3征收范围仅限少数消费品,大致分为四类:l A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的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例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等;l B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例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及护肤护发品等;l C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例如小

7、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l D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例如汽油、柴油等。 4计算公式(从价、从量计征)计算公式(从价、从量计征)l (1)从价征收公式:)从价征收公式: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l(2)从量征收公式:)从量征收公式:应纳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l(3)从价)从价+从量征收公式:从量征收公式:应纳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三、船舶吨税(吨税)三、船舶吨税(吨税) (一)含义l 是由海关在设关口岸对进出、停靠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l 目的:用于

8、航道设施的建设。 (二)征收依据l1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港口行驶,使用了我国的港口和助航设备,应缴纳一定的税费;l2征收了船舶吨税的船舶不再征收车船税,对已经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船舶,不再征收船舶吨税;l3船舶吨税分为:A优惠税率与我国签订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B普通税率与我国未签订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适用船舶吨税普通税率。香港、澳门籍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三) 征收范围 l1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l2外商租用(程租除外)的中国籍船舶;l3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国籍船舶;l4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l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为单独关税区。对于香港、澳门

9、特别行政区海关已征收船舶吨税的外国籍船舶,进入内地港口时,仍应照章征收船舶吨税。 l例题: 下列几种船舶,哪种船舶应征收船舶吨税:1、在青岛港口航行的日本油轮;2、在厦门港口航行的台湾货轮;3、航行于广州港口、被马来西亚商人以期租的方式租用的中国籍船舶;4、航行于国外兼营国内沿海贸易的、被中国商人租用的韩国籍船舶(四)计算公式 1船舶吨税计算A封闭式为大吨位(装货多时用,同持有大小吨位证书时用)净吨位=船舶有效容积吨/立方米(尾数四舍五入)B开放式为小吨位,装货少时用, 2吨税征收和退补 起征日起征日 进口船舶应自申报进口之日起征;进境驶达锚地:以船舶抵达锚地之日起;进境直接靠泊:以靠泊之日起

10、计算 征收方法分90天期缴,30天期缴,可自行选择。 3计算公式:应纳船舶吨税税额=注册净吨位船舶吨税税率(元/净吨) 4可退补的情况(1年内办理)l A船舶负责人因不明规定而造成重复缴纳船舶吨税的;l B其他原因造成错征、漏征的。 四、税款滞纳金四、税款滞纳金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一)征收范围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在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海关依法在原应纳税的基础上,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l1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

11、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放行即结关的货物)l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海关后续监管的货物)这里所述“应缴纳税款之日”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该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应当以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作为应缴纳税款之日。 3租赁进口货物,分期支付租金 正常:在每次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纳税;l逾期:征收税款外加收滞纳金,时间申报办理纳税手续l期限届满(即第16日起申报纳

12、税止);应纳税款的0.5/天。 租赁进口货物,租赁期满 正常:30日内,应办理结关手续;l逾期未办结关:除征收税款外加收滞纳金时间届满后30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l金额应纳税款0.5/天 4暂时进出境货物未按规定期限复运进出境,且未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办理纳税手续,除征收应纳税款外加收滞纳金,时间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金额应纳税款05/天 l特别注明:特别注明:1海关对滞纳金的征收是自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之日止;2其中间的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3法定缴纳期限届满日是星期六、星期天等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4

13、国务院临时调整休息日与工作日的,则按调整后的情况计算缴款期限。 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在征收税款的同时加收滞纳金,如果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的15天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另行加收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所滞纳税款的0.5的滞纳金。 l(二)征收标准(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不足50元免征)计算公式为: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进口环节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税税额05滞纳天数 第二节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一、我国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分为三个层次:l 1法律层次 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

14、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由海关估定”。l2行政法规关税条例。l 3部门规章审价办法、征管办法 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包括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倒扣价格法计算价格法合理方法经海关同意可颠倒次序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 (1)完税价格满足一定条件的成交价格+相关费用(指: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与运费相关的其他费用、保险费等)。 公式定价是指买卖双方未以具体明确的数值约定货物价格,而是以约定的定价公式来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定价方式。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海关以买卖双方约定

15、的定价公式所确定的结算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在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前买卖双方已书面约定定价公式; 结算价格取决于买卖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客观条件和因素; 自货物申报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能够根据定价公式确定结算价格; 结算价格符合审定办法中成交价格的有关规定。 (2)成交价格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和间接支付的价款。(不完全等同于发票价格) (3)关于“调整因素”(计入项目和扣减项目计入项目(若由买方支付则计入完税价格 A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B与进口货物作为一个整体的容器费(同一税则号) C包装费:材料费、劳务费 D协助的价

16、值(买方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的方式向卖方提供) 协助价值计入到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应满足的条件:l由买方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提供;l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l 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l可适当按比例分摊。 下列四项协助费用应计入:进口货物所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货物的价值;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的价值;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的价值;在境外完成的为生产该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工作的价值。 E特许权使用费:买方为取得特许权(专利权或分销权等)而支付的费用 F返回给卖方的转售收益 扣减项目 进口货物的价款

17、中单独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l A厂房、机械或者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援助费用,但是保修费用除外;lB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lC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及其国内税;lD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lE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lF. 码头装卸费(THC):指货物从船舷到集装箱堆场间发生的费用。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利息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la.利息费用是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而融资所产生的;lb.有书面的融资协议的;lc.利息费用单独列明的;ld.纳税义务人可以证明有关利率不高于在融资当时当地此类交易通常具

18、有的利率水平,且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与没有融资安排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的价格非常接近的。 (4)成交价格本身须满足的条件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和使用不受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买房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受到了限制:A进口货物只能用于展示或者免费赠送的;B进口货物只能销售给指定第三方的;C进口货物加工为成品后只能销售给卖方或者指定第三方的; D其他经海关审查,认定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或者使用受到限制的。 下列限制不影响成交价格 :A国内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限制;B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C对货物价格无实质影响的限制。 货物的出口销售或价格不应受到某些条件或因素的影响,由于这些条件或因素,导致

19、该货物的价格无法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进口货物的价格受到了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者因素的影响:lA进口货物的价格是以买方向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其他货物为条件而确定的;lB进口货物的价格是以买方向卖方销售其他货物为条件而确定的;lC其他经海关审查,认定货物的价格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者因素影响的。 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获得因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收益,除非上述收益能够被合理确定。 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不影响价格买卖双方的特殊关系这个事实本身并不构成海关拒绝成交价格的理由,若能证明其成交价格与下列任一款价格相近,则视为无影响lA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

20、出售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lB按照倒扣价格估价方法所确定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lC按照计算价格估价方法所确定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若不能证明,则视为特殊关系影响了成交价格。 2相同及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采用与被估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及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1)l相同货物: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除表面微小差异外,在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l类似货物: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有相似的特征、材料、商业中可以互换、功能相同。 (2)时间要素:“同时”或“大约同时”指进口货物接受申报

21、之日的前后各45天内。 3倒扣价格法 以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第一环节的销售价格为基础,扣除境内发生的有关费用来估定完税价格。 (1)上述的销售价格应具备的条件:A在被估货物进口时或大约同时,将该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销售的价格B按照该货物进口时的状态销售的价格;C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的价格;D向境内无特殊关系方销售的价格;E按照该价格销售的货物合计销售总量最大 (2)倒扣价格方法的核心要素lA按进口时的状态销售;lB时间要素满足“进口时或大约同时”即被估货物申报日前后各45天或各90天;lC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 (3)倒扣价格方法的倒扣项目 lA该货物的同级或同种类货物

22、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时通常支付的佣金或利润和一般费用;lB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lC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及其他国内税;lD加工增值额。如果以货物经过加工后在境内转售的价格作为倒扣价格的基础,则必须扣除上述加工增值部分。 4计算价格法(以生产国或地区的生产成本作为基础的价格) (1)计算价格的构成项目lA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价值和进行装配或其他加工的费用;lB向境内销售同等级或者同种类货物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lC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用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l(2)注意事项应纳税人要求,可以与倒扣价格法颠倒次序用

23、,海关在征得境外生产商同意后可以到境外核实有关资料。 5合理方法 指不能依据上述几项方法时,根据公平、统一、客观的估价原则,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的方法。在运用合理方法估价时,禁止使用下列六种价格:l(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销售价格;l(2)在两种价格中选择高的价格;l(3)依据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也就是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 l(4)以计算价格法规定之外的价值或者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l(5)依据出口至第三国或地区货物的销售价格;l(6)依据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l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一般估价方法l

24、2出口加工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制成品估价办法l 3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估价办法l 4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区域、场所进入境内需要征税的货物的估价方法l 5其他进境货物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 上述加工贸易进口货物估价的核心问题有两个:l一、是按制成品征税还是按料件征税l二、是征税的环节是在进口环节还是在内销环节 (三)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 运费 lA按实际支付费用计算lB利用自身动力进境,不算运费lC不确定时以进口同期公布的运费率计算 2保险费l A按实际支付费用计算l B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保险费=(货价+运费)3 l

25、3邮运货物运费:邮运货物主要是指快件,其邮费即为运保费l4边境口岸运费: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三、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二)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货物出口销售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l(三)不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税收、费用l1出口关税;l2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费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l3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四)出口货物其他估价方法l1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

26、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l2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l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l4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出口关税=FOB(中国境内口岸)(1出口关税税率) 四、海关估价中的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程序 (一)价格质疑程序海关质疑申报价格价格质疑通知书纳税义务人5日内(最迟延期10天)回复制 发 资料证据等 (二)价格磋商程序纳税义务人需自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价格磋商

27、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海关进行价格磋商。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纳税义务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不进行价格质疑或价格磋商,依法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l1同一合同项下分批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对其中一批货物已经实施估价的;l2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或者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总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l3进出口货物属于危险品、鲜活品、易腐品、易失效品、废品、旧品等。 五、纳税义务人在海关审定完税价格时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 1要求具保放行货物的权利 2估价方法的选择权 3对海关如何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知情权4对海关估价决定的申诉权 (三)义务 1如实提供单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的义

28、务2如实申报及举证的义务3举证证明特殊关系未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产生影响的义务 第三节第三节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 一、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一)原产地规则的含义 (二)原产地规则的类别优惠原产地规则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三)原产地认定标准 1、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1)完全获得标准:l在该国(地区)领土或领海收获或采集的植物产品l在该国(地区)领土出土和饲养的活动物;l在该国(地区)领土或领海开采、提取的矿产品l其他符合相应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完全获得标准的货物;(2)税则归类改变标准非成员国的材料在出口成员国加工制造后,其税则号列发生了改变。(3)区域价值成

29、分标准指出口货物FOB价扣除该货物生产过程中该成员国非原材料价格后,所余价款在FOB价中所占的比例。lA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部分FOB价的45%;原产于孟加拉国的产品FOB价的65%lB、框架协议来自自由贸易区FOB价的40%,即非自由贸易区FOB价的60%;lC、CEPA项下的港澳产品比例FOB30%;lD、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来自巴基斯坦成分40%或巴基斯坦+中国成分占40%lE、“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受惠国的价值40%lF、中智自贸协定,来自中国或智利产品价值40% (4)制造加工工序标准是指赋予加工后所得货物基本特征的主要工序(5)其他标准(6)直接运输规则 A该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

30、区时,未做除使货物保持产品良好状态所必须处理以外的其他处理 B该货物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停留的实际未超过相应优惠贸易下定规定的期限; C该货物在其他货架或者地区作临时储存时,处于该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监管之下。2、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1)完全获得标准 l在该国(地区)出生并饲养的活的动物;l在该国(地区)野外捕捉、捕捞、搜集的动物;l从该国(地区)活的动物获得的未经加工的物品;l在该国(地区)收获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l在该国(地区)采掘的矿物;l在该国(地区)获得的除上述项范围之外的其他天然生成的物品;在该国(地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只能弃置或者回收用作材料的废碎料; 在该国(地区)收集的不能修复或

31、者修理的物品,或者从该物品中回收的零件或者材料 由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从其领海以外海域获得的海洋捕捞物和其他物品;在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加工船上加工上述第项所列物品获得的产品;从该国领海以外享有专有开采权的海床或者海床底土获得的物品;在该国(地区)完全从上述项所列物品中生产的产品 (2)实质性改变标准A税则归类改变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使其的四位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发生改变。B. 补充标准:(税则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时) la. 制造或加工工序:指在某一国家(地区)进行的赋予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基本特征的主要工序。lb. 从价百分比:在某一国家(地区)对

32、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货物价值30%。 公式:(工厂交货价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价值)/工厂交货价100%30% 二、税率的适用 (一)税率适用的规定1、进口税率适用表 2出口税率适用原则出口暂定税率优先于出口税率 (二)税率的实际应用l1先行申报 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适用载货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之税率。l2进口转关运输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载货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之税率;正常情况适用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之税率。l3出口转关运输启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之税率。l4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 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

33、进出口之日之税率。l5超期未报依法变卖货物适用载货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税率。l6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适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l7. 已申报进境并放行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者已申报进出境并放行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由下列情形之一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可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或者进境的; 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

34、纳税款的。 第四节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 l1以人民币计征,完税价格、税额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起征点为50元起。l2成交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先按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l 3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如遇假日则顺延至第四周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折算价,元后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 一、进出口关税税款的计算(一)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1从价关税 (1)计算公式l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法定进口关税税率l减税征收的进口关税税率=完税价格减按进口关税税率 (2)计算程序l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l根据原产

35、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l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和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CIF价格;l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以外币计价的CIF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l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计算实例 :l实例一: 国内某公司向香港购进日本皇冠轿车10辆,成交价格合计为FOB香港120,000.00美元,实际支付运费5,000美元,保险费800美元。已知汽车的规格为4座位,汽缸容量2000cc,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美元人民币7.0648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l计算方法:l确定税则归类,汽缸容量,000cc的小轿车归入税目税号8703.2314;l原产国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

36、25;l审定完税价格为125,800美元(120,000.00美元5,000美元800美元);l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888,751.84元;l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法定进口关税税率l888,751.8425222,187.96(元) l实例二:l国内某远洋渔业企业向美国购进国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柴油船用发动机台,成交价格合计为CIF境内目的地口岸680,000.00美元。经批准该发动机进口关税税率减按1%计征。已知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7.0648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l计算方法:l确定税则归类,该发动机归入税目税号8408.1000;l原产国美国适用最惠国5%,减按

37、1%计征;l审定CIF价格为680,000美元;l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4,804,064.00元;l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减按进口关税税率l=4,804,064.001%=48,040.64(元) 2从量关税(1)计算公式: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2)计算程序l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l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l确定其实际进口量;l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CIF价格(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时需要);l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l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计算实例l实

38、例三:l国内某公司从香港购进柯达彩色胶卷50,400卷(宽度35毫米,长度不超2米),成交价格合计为CIF境内某口岸10.00港币/卷,已知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港币=人民币0.9088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计算方法:l确定税则归类,彩色胶卷归入税目税号3702.5410;l原产地香港适用最惠国税率28/平方米;l确定其实际进口量50,400卷0.05775平方米/卷(以规定单位换算表折算,规格“135/36”1卷=0.05775平方米)=2,910.6平方米;l审定完税价格为504,000港币;l将外币总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554,400.00元(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时需要); l应征进口

39、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l=2,910.6平方米28元/平方米=81,496.80(元) 3复合关税 (1)计算公式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l(2)计算程序l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l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l确定其实际进口量;l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l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l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计算实例实例四:l国内某一公司,从日本购进广播级电视摄像机40台,其中有20台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4,000美元/台,其余20台成交价格为CIF

40、境内某口岸5,200美元/台,已知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7.0648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l计算方法:l确定税则归类,该批摄像机归入税目税号8525.8012;l原产国日本关税税率适用最惠国税率,经查关税税率为:完税价格低于5,000美元/台的,关税税率为单一从价税35%;lCIF境内某口岸5,000美元/台以上的,关税税率为12,960元从量税再加3%的从价关税;l确定后成交价格合计为80,000美元(每台4,000美元的20台)和104,000美元(每台5,200美元的20台); l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165,184.00元和734,739.20元;l按照计算公式分

41、别计算进口关税税款。l单一从价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l=565,184.00.0035%=197,814.40(元)l复合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2012,960元/台)+ (734,739.203%)=259,200.00+22,042.18=281,242.18(元)l合计进口关税税额=从价进口关税税额+复合进口关税税额=197,814.40+281,242.18=479,056.58(元) 4滑准关税(1)计算公式l从价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暂定关税税率 l从量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进口货物数量暂定关税税率l公式: Ri=8.686/Pi+2.52

42、6%Pi-1Pi-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千克;Ri计算结果换算成暂定关税税率,高于40%时,取40%;Ri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2)计算程序l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l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l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l根据关税税率计算公式计算关税税率;l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l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l(3)计算实例l实例五:l国内某公司购进配额外未梳棉花1吨,原产地为美国,成交价格为CIF某口岸980.00/吨美元。企业已向海关提交由国家发改委授权机构出具的“关税配额外

43、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经海关审核确认后,征收滑准关税。 已知其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7.0648元,l计算应征进口关税税款 l计算方法:l确定税则归类:未梳棉花归入税目税号5201.0000.08;l确定关税税率:审定完税价格9807.06481000=6.924元/千克;将此完税价格与11.397元/千克作比较,鉴于6.924元/千克11.397元/千克, 该进口货物原产国适用最惠国税率,根据“当配额外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1.397元/千克时, 即:按照计算的关税税率计征关税;若计算的关税税率大于,则按照的关税税率计征关税的规定和进口暂定关税税率(滑准关税税率)公式

44、,计算该货物的暂定关税税率: l暂定关税税率=8.686关税完税价格+2.526%关税完税价格-1l=8.6866.924+2.526%6.924-1 =0.429l该滑准关税税率计算后为42.9%,大于40%,按照40%的关税税率计征关税。l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暂定关税税率l=6,923.5040%=2,769.40(元) l实例六:l某加工生产企业内销一批配额外未梳棉花1吨,原产地为美国,成交价格为CIF某口岸1020.00美元。企业已向海关提交由国家发改委授权机构出具的“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已知其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7.0648元,计算应征进

45、口关税税款 l计算方法:l确定税则归类:未梳棉花归入税目税号5201.0000.08;l确定关税税率:审定完税价格10207.06481000=7.206元/千克;将此完税价格与11.397元/千克作比较,鉴于7.206元/千克11.397元/千克, 该进口货物原产国适用最惠国税率,根据“当配额外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1.397元/千克时,按照计算的关税税率计征关税;若计算的关税税率大于,则按照的关税税率计征关税的规定和进口暂定关税税率(滑准关税税率)公式,计算该货物的暂定关税税率:l暂定关税税率=8.686关税完税价格+2.526%关税完税价格-1l=8.6867.206+2.526%7.2

46、06-1 =0.387 l该滑准关税税率计算后为38.7%,小于40%,按照实际计算的关税税率计征关税。l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暂定关税税率l=7,206.1038.7%=2,788.76(元) 实例七: 某加工生产企业内销一批配额外未梳棉花1吨,原产地为美国,成交价格为CIF某口岸美元。1.65美元/千克,企业已向海关提交由国家发改委授权机构出具的“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已知其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7.0648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税款。 l计算方法: l确定税则归类,未梳棉花归入税号5201.0000.08;l确定关税税率,审定完税价格为1650.007

47、.06481000=11.657(元/千克), 将此完税价格与11.397元/千克作比较,鉴于11.657元/千克11.397元/千克l该进口货物原产国适用最惠国税率.根据“当关税配额外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397元/千克时,按0.570元/千克计征从量税的规定,该批货物的暂定关税税率为0.570元/千克 l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进口货物数量暂定关税税率l=10000.570=570.00(元) l(二)反倾销税税款的计算反倾销税是为抵制外国商品倾销进口,保护国内生产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即在倾销商品进口时除征收进口关税外,再征收反倾销税l 1计算公式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48、l2计算程序l(1)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l(2)根据反倾销税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l(3)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l(4)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l(5)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反倾销税税款 l实例八:l国内某一公司,从韩国购进厚度为0.7毫米的冷轧板卷200吨,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560美元/吨,生产厂商为韩国制钢株式公社,已知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7.0648元,现计算应征的反倾销税税款 l计算方法:l确定税则归类,厚度为0.7毫米的冷轧卷板归入税目税号7209.17

49、90;l 根据有关规定,进口韩国厂商韩国制钢株式公社生产的冷轧卷板反倾销税税率为14%;l审定完税价格为112,000美元;l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791,257.60元;l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791,257.6014%=110,776.06(元) (三)出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1实行从价计征标准的出口关税的计算方法l (1)计算公式l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FOB(中国境内口岸)完税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l(2)计算程序l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l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l根据汇率使用

50、原则和税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l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出口关税税款 (3)计算实例 l实例九:l 国内某企业从广州出境合金生铁一批,申报出口量86吨,每吨成交价格为98美元。其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7.0648元,要求计算出口关税。 l计算方法:l确定税则归类,该批合金生铁归入税目税号7201.5000,税率为20%,出口暂定税率为25%l审定FOB为8,428美元;l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59,542.13元l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FOB(中国境内口岸)完税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l = 59,142.13/(1+25%)

51、25%l= 47,633.7025%= 11,908.43(元) 二、进口环节税的计算(一)消费税税款的计算 l(1)计算公式:l从价征收的消费税按照组成的计税价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l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 1消费税税率 l从量征收的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l应纳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l同时实行从量、从价征收的消费税是上述两种征税方法之和。其计算公式为:l应纳税额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进口数量消费税

52、定额税率(2)计算程序l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l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l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CIF价格;l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l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消费税税款 (3)计算实例l实例十:l 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丹麦产啤酒3,800升,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总量为CIF境内某口岸1,672.00美元。其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7.0648元,现计算应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税款。 l计算方法:l确定税则归类,啤酒归入税目税号2203,0000;l进口完税价格370美元/吨的消费税税率为

53、250元/吨,进口完税价格370美元/吨的消费税税率为220元/吨;l进口啤酒数量:3,800升988升/吨=3.846吨,计算完税价格单价:1,672美元3.846吨=434.74美元/吨(进口完税价格370美元/吨),则消费税税率为250元/吨。l按照计算公式计算进口环节消费税 l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l=3.846吨250元/吨=961.50元 l(二)增值税税款的计算l1、计算公式l应纳税额=增值税组成的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l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l2、计算程序l(1)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适当的税号;

54、l(2)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l(3)根据审定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CIF价格;l(4)根据汇率适用规定,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l(5)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关税税额l(6)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消费税税款、增值税税款 l实例十一:l 某公司进口货物一批,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1,200.00美元,其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7.0648元,折合人民币为8477.76元。已知该批货物的关税税率为12%,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现计算应征增值税税额。 l计算方法:l首先计算关税税额;然后计算消费税税额;最后再计

55、算增值税税额。l计算关税税额:应征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l=8477.7612%=1,017.33(元)l计算消费税税额: 应征消费税税额=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l =(8477.76+1,017.33)/(110%)10%l=10,550.1010%=1,055.01(元)l计算增值税税额:l应征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l=(8477.76+1,017.33+1,055.01)17%l=10,550.1017%=1,793.52(元) l实例十二:l 某进出口公司进口某批不用征收进口消费税的货物,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总值为

56、CIF境内某口岸800.00美元。已知该批货物的关税税率为35%,增值税税率为17%,其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7.0648元。请计算应征增值税税额。l计算方法:l首先计算关税税额,然后再计算增值税税额。l计算关税税额:l应征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l=800.007.064835%l=5,651.8435%=1,918.14(元)l计算增值税税额:l应征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增值税税率l=(5,651.84+1,918.14)17%l= 7,629.9817%= 1,297.10(元) 三、滞纳金的计算三、滞纳金的计算(一)滞纳金的计算计算公式为:关税滞纳金金额

57、=滞纳的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进口环节税滞纳金金额=滞纳的进口环节税税额0.5滞纳天数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起15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从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由海关按日加征收0.5滞纳金。在实际计算纳税期限时,应从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第二天起计算,当天不计入。缴纳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节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果税款缴纳期限内含有的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滞纳天数从缴纳期限最后一日的第二天起,按照实际滞纳天数计算,其中的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节假日一并计算。下

58、表为2002年9月、10月日历周日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9月1日 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10月1日 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l(1)、如果海关于2002年9月10日(周二)填发税款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最迟于9月25日(周三)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关税。l(2)、如果海关于2002年9月6日(周五)填发税款缴款书,纳税义务人本应最迟于9月21日缴纳税款,由于9月21日是星期六,缴纳期限顺延至9月23日星期一缴纳税款。如果纳税义务人9月24日(周二)缴纳税款,即构成滞纳,滞纳天数为1天。 l(3

59、)、如果海关于2002年9月30日(周一)填发税款缴款书,缴纳期限中间遇到国庆节,节假日不能从中间扣除,纳税义务人应当最迟于10月15日(周二)缴纳税款。l(4)、如果海关于2002年9月17日(周二)填发税款缴款书,纳税义务人本应最迟于10月2日(周三)缴纳税款,但2002年政府通知临时调整休假时间使国庆节与两个周末从10月1日至10月7日连续休息7天,则应认为政府的通知这个具体的行政行为临时改变了休息日与工作日,缴纳期限应当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天,即10月8日(周二) 例例国内某公司向香港购进日本皇冠轿车10辆,成交价格共为CIF境内某口岸125,800美元。已知该批货物应征关税税额为人民币

60、352,793.52元,应征进口环节消费税为人民币72,860.70元,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247,726.38。海关于2004年10月14日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该公司于2004年11月9日缴纳税款。现计算应征的滞纳金。 计算方法:l首先确定滞纳天数,然后再计算应缴纳的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的滞纳金。l 税款缴纳期限为2004年10月29日(星期五),10月30日11月9日为滞纳期,共滞纳11天。l 按照计算公式分别计算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的滞纳金。 关税滞纳金=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l=352,793.520.5%11=1,940.36(元)l进口环节消费滞纳金=

61、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0.5滞纳天数l=72,860.700.511=400.73(元)进口环节增值税滞纳金=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0.5滞纳天数l=247,726.380.511=1,362.50(元) l例例l某公司进口货物应缴纳关税80000元,增值税100000元,消费税70000元,海关与2002年9月5日(周四)填发税款缴款书,该公司与2002年10月10日(周四)缴纳税款。请计算海关应征的滞纳金。 l计算过程为: l(1)确定滞纳天数: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为2002年9月5日(周四),纳税人应当最迟于9月20日(周五)缴纳税款,9月21日之后为滞纳天数,至10月10日共滞纳20天。 l

62、(2)确定滞纳的税款总额l滞纳关税的总额=80000元l滞纳的代征税总额=增值税100000元消费税70000元=170000元(3)计算滞纳金额:l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的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l=800000.520=800元l代征税滞纳金金额=滞纳的代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l =1700000.520=1700元l滞纳金总额=800元1700元=2500元下列几种情况也要征收滞纳金 l1进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l2因纳税

63、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l滞报金的计算l计算公式为:滞报金金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天数l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例:载有进出口企业A从国外购买的进口货物的某海轮B于2002年10月8日(周二)向海关申报进境,但A企业于2002年10月31日(周四)才向海关申报进口该批货物。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CIF上海150000美元,已知其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为1美元=7.0648元人民币

64、。计算应征收滞报金额。 l计算过程:l(1)确定滞报天数:因为进口货物申报期限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4日。所以A企业应当最迟于2002年10月22日(周二)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而实际的申报日期为月日,所以滞报天数为天。l(2)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并折算为人民币:完税价格=150000.00美元7.0648/美元=1,059,720.00元(3)计算滞报金l应征滞报金金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天数l =1,059,720.000.59=4,768.74元第五节 进出口税费减免一、减免税规定(一)、法定减免税不需要前置审批和后续监管l(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

65、货物;l(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l(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l(4)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l(5)进出境运输工具运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l(6)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l(7)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二、特定减免税-对特定地区、特定用途、特定企业给予的减免关税的优惠,也称政策性减免税1、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额度内进口自用设备2、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外进口自用设备 3、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4、贷款项目进口物资 5、特定区域物资6、科教用品 7、科技开发用品 8、无偿援助项目进口物资9、

66、残疾人专用品10、远洋渔业项目进口自捕水产品11、远洋船舶及设备部件项目12、集成电路项目13、海上石油、路上石油项目14、贷款中标项目进口零部件15、救灾捐赠物资16、扶贫慈善捐赠物资 三、临时减免税指法定减免税和特定减免税以外的其他减免税,“一案一批”。1、内销远洋船用设备几关键部件2、国内航空公司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3、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4、专项税收政策(振兴装备制造业进口部分关键设备先征后退)二、减免税申办及管理与第三章第五节类似第六节第六节 进出口税费的缴纳与退补进出口税费的缴纳与退补 一、税款缴纳(一)缴纳地点与方式1、进出境地纳税为主-指货物在设有海关的进出境地纳税2、属地

67、纳税-在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主管海关缴纳 l纳税方式:(1)持缴款书向指定银行办理税费手续;-柜柜台支付税费台支付税费(2)向签有协议的银行办理电子交付税费的手续。-网上支付税费网上支付税费 (二)缴纳凭证1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缴纳凭证 海关制发“海关专用缴款书”作为缴款凭证l第一联“收据”由国库收款签章后交缴款单位或缴纳人;l第二联“付款凭证”由缴库单位开户银行作付出凭证l第三联“收款凭证”由收款国库作收入凭证;l第四联“回执”由国库盖章后退回海关财务部门l 第五联“报查”关税由国库收款后退回海关,进口环节税送当地税务机关;l 第六联“存根”由填发单位存查。 2滞纳金的缴纳凭证 海关专用缴款

68、书 二、税款退还 (一)退税的范围l (1)已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l(2)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l(3)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已退关的;l(4)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短卸、短装并已征税放行的,如果该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已对短卸、短装部分退还或者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或者出口短卸、短装部分的相应税款;l(5)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的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

69、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l(6)因海关误征,致使纳税义务人多缴税款的(二)退税的期限及要求 l(1)海关发现多征税的,应立即通知纳税人办理退还手续。l(2)纳税义务人发现被多征税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以书面形势要求海关退还多征税款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l(3)进口环节增值税已予抵缴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予以退还;已征收的滞纳金不予退还。l(4)海关应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l(5)退税在原征税海关办理。 (三)退税凭证- “收入退还书”l一联 “收账通知”交收款单位

70、;l二联“付款凭证”由退款国库作付出凭证;l三联“收款凭证”由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作收入凭证;l四联“付款通知”同国库随收入统计表送退库海关;l五联“报查”由国库将进口环节税联送当地税务机关,关税联送退库海关;l 六联“存根”由填发海关存查。 缴纳及退补凭证 税款税款缴纳缴纳种种类类适用的适用的缴纳缴纳凭凭证证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税海关专用缴款书退还收入退还书追补税海关专用缴款书滞纳金海关专用缴款书滞报金海关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三、税款追征和补征 (一)追征和补征税款的范围 l1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l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l3海关监管货物在海关监管

71、期内因故改变用途按照规定需要补征税款的。 (二)追征、补征税款的期限和要求l1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l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l3海关发现海关监管货物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并从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三)追征、补征税款凭证l-“海关专用缴款书”。 四、延期

72、纳税:延期纳税应在货物进出口前向申办纳税海关所在地的直属海关办理。延期纳税的期限,自货物放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在规定期限内延期纳税,不征收滞纳金;逾期纳税的,自延期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征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五、加工贸易缓税利息l1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出口,由海关通知中国银行将保证金及利息全部退还。l2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活制成品内销,海关除依法征收税款外,还应加征缓税利息。缓税利息缴纳方式、缴纳凭证、缴纳规定等与税款缴纳相同。 (一)征收规定 1、缓税利息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至1年(含1年)短期贷款年利率,简称短期贷款年利率。海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

73、公布的短期贷款年利率随时调整并公布执行。2、逾期未核销手册项下的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征税,按短期贷款年利率征收缓税利息。3、因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导致到期合同不予延期、按内销处理的,按上一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征收缓税利息。对于实行保证金台帐实转(包括税款保付保函)管理的加工贸易手册项下的保税货物,在办理内销征税手续时,如果海关征收的缓税利息大于对应台帐保证金的利息,应由中国银行在海关税款缴款书上签注后退单,由海关重新开具两份缴款书,一份将台帐保证金利息全额转为缓税利息,另一份将台帐保证金利息不足部分单开海关税款缴款书,企业另行缴纳。 (二)计息期限1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经批准内销

74、的缓税利息计息期限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至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加工贸易E类电子账册项下的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电子账册的最近一次核销日期的之日(若没有核销日期,则为电子账册的首批料件进口之日)至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2、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未经批准擅自内销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或加工贸易保税货物需要后续补税但海关未按违规处理的 缓税利息计息期限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 至保税料件或制成品内销之日(内销之日无法确定的至海关发现之日 ) 若内销涉及多本合同,且内销料件或制成品与合同无法一一对应

75、,则计息起始日为最近一本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至保税料件或制成品内销之日(内销之日无法确定,中止日期为海关发现之日); 3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等违规内销的,还应根据规定征收滞纳金。滞纳金是从应缴纳税 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之日止按日计算,滞纳金征收比例为少征或漏征税款的0.5。 4. 加工贸易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等内销需征收缓税利息的,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三)计算公式缓税利息=补征税款计息期限缓税利息率/360 六、强制执行 (一)强制扣缴海关自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从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强制划拨应纳税款及滞纳金至中央国库 (二)变价抵缴 指银行中没有存款或存款不足以强制扣缴,依法变卖未放行货物或依法变卖其他货物、财产,所得款以抵缴税款(含滞纳金)。七、缴纳税费责任1报关企业代理报关(因报关企业违规造成少征、漏征税等)l以纳税人名义报关(直接代理)-负连带责任;l 以报关企业名义报关(间接代理)-负相同责任。 2海关监管货物损毁或灭失保管义务人应承担相应纳税责任 3欠税的纳税义务人合并、分立l A合并、分立前,依法缴清税款;l B合并时未清,由合并后法人承担;l C分立时未清,分立后法人承担连带责任。l4减免税、保税货物有合并、分立情形,按规定办理。l5减免税、保税货物有撤销、解散、破产等,依法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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