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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相关政策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相关政策目目 录录申报内容申报内容申报口径申报口径 申报期限申报期限 申报地点申报地点 5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政策依据政策依据一、政策依据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二、申报内容二、申报内容1、年所得12万元以上2、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是在日常扣缴或自行纳税申报基础上的一次按月按次分项计税、汇总申报,其申报口径是全年所得。3、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
2、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4、免予申报的项目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全部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所得项目是指税法第二条列举的应税所得项目,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申报口径三、申报口径1、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月20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2800元)的收入额计算。 例题1: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
3、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三、申报口径三、申报口径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例题2:三、申报口径三、申报口径 3
4、、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计算。例题3: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例题4:三、申报口径三、申报口径 5、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
5、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例题5:6、财产转让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即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据此计算年所得。股票转让所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例题6:三、申报口径三、申报口径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
6、得所得年度的所得。四、申报期限四、申报期限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按规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纳税人只要全年所得达到12万元,即使各月份、各次所得已扣缴或缴纳税款,仍需要再申报一次。3、“重复申报”的疑惑五、申报地点五、申报地点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
7、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纳税人不得随意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因特殊情况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须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2、纳税
8、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理。3、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4、纳税人有扣缴义务人支付的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5、税务机关应当在每年法定申报期间,通过适当方式,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并将各类申报表,登载到税务机关的网站上,或者摆放到税务机关受理纳税申报的办税服务厅,免费供纳
9、税人随时下载或取用。6、受理纳税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按照规定办理税款的征、补、退、抵手续。按照规定为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7、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The end,thank you!谢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
10、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免予申报的项目 (1)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具体是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
11、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予申报的项目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12、住房公积金。例题1 小王是我市某公司(非上市公司)的技术骨干并拥有公司的股份。2010年,小王的全部工资收入188400(应发工资),“三费一金”合计30240元,其中12月份应发工资12200元,“三费一金”2520元,年终奖36000元。2010年该项目年所得=188400-30240=158160(元)以12月份为例,年所得=12200-2520+36000=45680(元)应纳税所得额=12200-2520-2000+36000=43680(元)应纳税额计算月工资应纳税额=(12200-2520-2000)20%-375=1161(元)年终奖应纳税额的确定:3600012=3000 适
13、用税率15%125=3600015%-125=5275(元)应纳税额合计=1161+5275=6436(元)例题2 小李2010年月应纳税经营额为15000元,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附征率为2%。小李2010年度该项目年所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15000122%+1250)20%=24250(元)例题3 小张2010年度承包某市A服装厂,分别在6月、12月两次取得承包收入100000元、60000元,6月份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希望工程捐款10000元。该项目应纳税所得额=100000+60000-10000-200012=126000(元)小张2010年度
14、该项目年所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必要减除费用年度内实际承包、承租经营月份数+年度内取得的“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126000+200012)+10000=160000(元)例题4 2010年8月,小刘为美伦服装厂设计服装,取得设计费138000元,11月客串B电视台某法律节目,取得劳务收入3000元。8月份为青海玉树灾区捐款2000元。该项目应纳税所得额=138000(1-20%)-2000+(3000-800)=(1104002000)+2200=110600(元)小刘2008年度该项目年所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内每次税前定额或定率减除费用的合计数+年度内取得的“经国务院财
15、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110600+2000)+110400(1-20%)20%+800+0=141000(元)例题5 2 010年,小赵出租自有商铺给某公司,每月租金6500元。6月份修理下水管道,花费1000元。小赵该项目6月份应纳税所得额=(6500-1105-800)(1-20%)=3676(元)7月份应纳税所得额=(6500-1105-200)(1-20%)=4156(元)其余10个月每月应纳税所得额=(6500-1105)(1-20%)=4316(元)小赵2008年度该项目应纳税所得额=3676+4156+431610=50992(元)小赵2008年度该项目年所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0%)20%+年度内税前扣除的修缮费用总额+年度内取得的“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78000(元)例题6 2010年度小杨转让一套原值为150万元的住房,取得住房转让收入23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4.515万元;当年境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所得盈亏相抵后获利8900元。该项目应纳税所得额=230-150-4.515=75.485(万元)小杨2010年度该项目年所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内取得的“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75.485+0.89=76.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