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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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一一 、律师争诉性业务、律师争诉性业务律师业务分类:争诉性业务和非争诉性业务律师业务分类:争诉性业务和非争诉性业务律师法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

2、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3、七)解答有关法律的(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二二 、律师回避、律师回避1 1、律师回避是指律师因特定身份而依法不得参与办理、律师回避是指律师因特定身份而依法不得参与办理特定诉讼法律事务的情形。特定诉讼法律事务的情形。从特邀律师到律师回避制度的建立从特邀律师到律师回避制度的建立2 2、我国关于律师回避的规则、我国关于律师回避的规则(1 1)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

4、察院离任后民检察院离任后2 2年年内,内,不得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护人。在离任二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法院担任诉讼在离任二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法院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人或辩护人(能否以律师身份?能否以公民身份能否以律师身份?能否以公民身份?能否在所任过职的法院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能否在所任过职的法院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能否在其他法院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能否在其他法院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二二 、律师回避、律师回避2 2、我国律师回避的规则、我国律师回避的规则(2 2)法官、检察官

5、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或者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或者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近代理人或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进行辩护的除外。亲属代理诉讼或进行辩护的除外。 终身终身不得以不得以任何身份任何身份担任担任原任职原任职法院或者检察院办法院或者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离任法官在为近亲属或者监护人担任诉讼代理人或离任法官在为近亲属或者监护人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既不受二年的限制,也不受是否是原任职法辩护人既不受二年的限制,

6、也不受是否是原任职法院的影响。院的影响。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二二 、律师回避、律师回避2 2、我国律师回避的规则、我国律师回避的规则(3 3)律师如果是法官、检察官的配偶、子女,则不)律师如果是法官、检察官的配偶、子女,则不得担任该法官、检察官所任职法院或检察院办理得担任该法官、检察官所任职法院或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父母可不可以父母可不可以(4 4)受上述规则限制的律师,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参)受上述规则限制的律师,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参与所在律师事务所所承办的诉讼法律事务。与所在律师事务所所承办的诉讼法律事务。第四章第四章 律

7、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一)会见权(一)会见权律师法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和委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一)会见权:(一)会见权: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

8、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四十八小时。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

9、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经侦查机关许可。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

10、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一)会见权(一)会见权从上述规定看,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从上述规定看,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应当遵守以下规则:1 1、会见时间:时间前移、会见时间:时间前移 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一)会见权(一)会见权从上述规定看,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从上述规定看,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应当遵守以下规则:2 2、会见手续:三证(不需要审批,、会见手续:三证(不需要审批,4

11、848小时内)小时内)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罪案件 三证三证+ +许可(侦查期间)许可(侦查期间)?律师未经被告人委托,冒充被告人的辩护人并会见被?律师未经被告人委托,冒充被告人的辩护人并会见被告人的行为告人的行为 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一)会见权(一)会见权从上述规定看,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从上述规定看,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应当遵守以下规则:3 3、会见纪律:不受监听,既不能派员在场,也不能秘、

12、会见纪律:不受监听,既不能派员在场,也不能秘密录音、录像。密录音、录像。4 4、会见内容(保守秘密)、会见内容(保守秘密)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律师律师在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的的法律咨询法律咨询包括:包括:(1) 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2) 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有关侦查人员、检察

13、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3)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及时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及时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4) 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5) 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

14、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6) 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 (7) 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 (8) 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 (9) 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有关规定;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有关规定; (10) 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 (11) 其他有关法律问题。其他有关法律问题。 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三

15、、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二)阅卷权(二)阅卷权律师法律师法第三十四条受委托的律师自第三十四条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案件审查起诉之日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所有材料。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案卷

16、材料。 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二)阅卷权(二)阅卷权1 1、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中:(1 1)阅卷时间)阅卷时间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二)阅卷权(二)阅卷权1 1、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中:(2 2)阅卷地点)阅卷地点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未移送人民检察院的材料是否可以阅卷公安机关未移送人民检察院的材料是否可以阅卷侦查案卷分为诉讼卷侦查案卷分为诉讼卷( ( 正卷正卷) ) 、秘密侦查卷、秘密侦查卷( ( 绝密卷绝密卷) ) 和侦查工作卷和侦查工作卷( ( 副卷副卷) ) 。其中诉讼卷。其中诉讼卷包括案件侦查中

17、各种法律文书以及获取的证据,包括案件侦查中各种法律文书以及获取的证据,这一部分是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这一部分是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的诉讼案卷。的诉讼案卷。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二)阅卷权(二)阅卷权1 1、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中:(3 3)阅卷范围)阅卷范围律师法律师法第第 34 34 条中所规定的条中所规定的“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案卷材料”、“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究竟是何种材料究竟是何种材料? ? “诉讼文书与案卷材料诉讼文书与案卷材料”指的是侦查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指的是侦查机关移送的

18、全部案卷材料,包括补充侦查后形成的材料。料,包括补充侦查后形成的材料。“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指的是一审检察机关移送的全部证指的是一审检察机关移送的全部证据材料与卷宗正卷,也包括在审理中检察机关补充提供的材据材料与卷宗正卷,也包括在审理中检察机关补充提供的材料和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料和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 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二)阅卷权(二)阅卷权1 1、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中:(3 3)阅卷范围)阅卷范围律师法律师法第第 34 34 条中所规定的条中所规定的“案卷材料案卷材料”、“与案件有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关的所有材料”究竟

19、是何种材料究竟是何种材料? ? 立法表述不明。立法表述不明。四川省检省司法新规:检察院应当允许律师查阅、摘抄和复制四川省检省司法新规:检察院应当允许律师查阅、摘抄和复制案卷案卷中的全部材料,包括案件的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中的全部材料,包括案件的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诉讼文书包括诉讼文书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等为立案、采取强制措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等为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以及提起审查起诉而制作的程序性文书施和侦查措施以及提起审查起诉而制作的程序性文书 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

20、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二)阅卷权(二)阅卷权刑刑事事诉诉讼讼案案卷卷被告人陈述和辩解被告人陈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物证、书证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证人证言采集的特点证人证言采集的特点证人保护证人保护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二)阅卷权(二)阅卷权1 1、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中:(3 3)阅卷范围)阅卷范围?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办案中形成的请示、报告、审批材料、部门讨论记录、检察办案中形成的请示、报告、审批材料、部门讨论记录、检察委员会讨论记录、退查提纲等检察机关的

21、内部工作材料委员会讨论记录、退查提纲等检察机关的内部工作材料办案机关无论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还是法院,都办案机关无论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还是法院,都将有关案卷材料分为正卷与副卷,并且把副卷编订将有关案卷材料分为正卷与副卷,并且把副卷编订保存。办案机关内部意见作为副卷,通常不能作为保存。办案机关内部意见作为副卷,通常不能作为律师阅卷的允许范围。律师阅卷的允许范围。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二)阅卷权(二)阅卷权2 2、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

22、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各种证据材料等。各类案件各类案件副卷副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1)卷宗封面;卷宗封面;(2)(2)卷内目录;卷内目录;(3)(3)阅卷笔录;阅卷笔录;(4)(4)案件承案件承办人的审查报告;办人的审查报告;(5)(5)承办人与有关部门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内部交换意见的材交换意见的材料或笔录;料或笔录;(6)(6)有关本案的有关本案的内部内部请示及批复;请示及批复;(7)(7)合议庭评议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案件笔录;(8)(8)审判庭审判庭研究、汇报案件记录;研究、汇报案件记录;(9)(9)审判

23、委员会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讨论记录;(10)(10)案情综合报告原、正本;案情综合报告原、正本;(11)(11)判决书、裁定判决书、裁定书原本;书原本;(12)(12)审判监督表或发回重审意见书;审判监督表或发回重审意见书;(13)(13)其他不宜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对外公开的材料;(14)(14)备考表;备考表;(15)(15)卷底。卷底。 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三)调查取证权(三)调查取证权 律师法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

24、取证据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务有关的情况。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25、,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三)调查取证权(三)调查取证权1 1、调查取证的时间:、调查取证的时间:原原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新新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 33 33 条的规定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托

26、辩护人; ;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阶段被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就成为侦查阶段被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就成为 “ “辩护辩护人人”或或 “ “辩护律师辩护律师”。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三、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三)调查取证权(三)调查取证权2 2、调查取证的类型、调查取证的类型自行调查取证自行调查取证协力调查取证协力调查取证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四、庭审仪表与言论四、庭审仪表与言论(一)庭审仪表(一)庭审仪表1 1、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律师出

27、庭服装使用管理办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法第二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第二条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第三条律师出庭服装由律第三条律师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领巾组成。师袍和领巾组成。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四、庭审仪表与言论四、庭审仪表与言论(一)庭审仪表(一)庭审仪表1 1、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1 1)律师出庭着装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律师出庭着装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

28、着;间、场合穿着;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下着深色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保持律师出庭服装的洁净、平整,服装不整洁或有破损的不保持律师出庭服装的洁净、平整,服装不整洁或有破损的不得使用;得使用;律师穿着律师出庭服装时,应表现出严肃、庄重的精神风貌。律师穿着律师出庭服装时,应表现出严肃、庄重的精神风貌。律师出庭服装外不得穿着或佩带其他衣物或饰品。律师出庭服装外

29、不得穿着或佩带其他衣物或饰品。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四、庭审仪表与言论四、庭审仪表与言论(一)庭审仪表(一)庭审仪表1 1、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2 2)管理规定)管理规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统一制作律师出庭服装。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统一制作律师出庭服装。律师出庭服装的购置、更新或因遗失、严重坏损而需要重出庭服装的购置、更新或因遗失、严重坏损而需要重新购置的,由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地市级律师协会提新购置的,由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地市级律师协会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汇总各地申请,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汇总各地申请,统一向

30、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购置律师出庭服装。统一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购置律师出庭服装。律师出庭服装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承担。律师调离律律师出庭服装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承担。律师调离律师事务所时,需将律师出庭服装交还律师事务所。师事务所时,需将律师出庭服装交还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服装不得转送、转借给非律师人员。律师出庭服装不得转送、转借给非律师人员。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四、庭审仪表与言论四、庭审仪表与言论(一)庭审仪表(一)庭审仪表2 2、必须佩戴徽章、必须佩戴徽章律师协会标识使用律师协会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执业律师出庭必须执业律师出庭必须佩戴徽章。佩戴徽章

31、。4040毫米徽章为执业律师出庭佩戴专用毫米徽章为执业律师出庭佩戴专用标识;标识;1818毫米徽章为律师平时佩带标毫米徽章为律师平时佩带标志。志。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四、庭审仪表与言论四、庭审仪表与言论(一)庭审仪表(一)庭审仪表2 2、必须佩戴徽章、必须佩戴徽章律师协会标识、律师协会会徽及律师徽章不得用于以下律师协会标识、律师协会会徽及律师徽章不得用于以下方面:(一)不得用于任何以营利为目的商标、商业方面:(一)不得用于任何以营利为目的商标、商业广告;(二)律师出庭徽章不得用于平时佩带;(三)广告;(二)律师出庭徽章不得用于平时佩带;(三)不得用于与律师职业无关

32、的任何个人活动;(四)其不得用于与律师职业无关的任何个人活动;(四)其他不适于使用的场所。他不适于使用的场所。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四、庭审仪表与言论四、庭审仪表与言论(二)庭审中的言语(二)庭审中的言语1 1、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指使、诱导委托人发表扰乱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指使、诱导委托人发表扰乱诉讼、仲裁活动正常

33、进行的言论的的言论的2 2、律师庭审发言应当用词文明、得体、律师庭审发言应当用词文明、得体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四、庭审仪表与言论四、庭审仪表与言论(二)庭审中的言语(二)庭审中的言语张金龙律师在张金龙律师在20032003年年1111月代理石家庄市某服装集团公月代理石家庄市某服装集团公司诉司诉中国中国报报名誉侵权一案,在庭审中因对被名誉侵权一案,在庭审中因对被告方证人的质证言论被该证人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诉至告方证人的质证言论被该证人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该证人原为执业律师,其因在执业期间以公民法院。该证人原为执业律师,其因在执业期间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受到了河北省

34、律师协会省直分会的处分,身份代理案件受到了河北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的处分,20032003年未注册,张金龙律师在质证时披露了其受到过年未注册,张金龙律师在质证时披露了其受到过行业处分以及未注册的事实,意在表明证人法律意识行业处分以及未注册的事实,意在表明证人法律意识的淡漠,以削弱其证言的效力。该证人以张金龙律师的淡漠,以削弱其证言的效力。该证人以张金龙律师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张金龙律师承担民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张金龙律师承担民事责任。事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五、对案件承办机关的坦诚性五、对案件承办机关的坦诚性1 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故意提

35、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利诱他人提供虚e e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证据(1)(1)律师不得故意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律师不得故意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仲裁机构提交虚假证据,或者指使、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提交虚假证据,或者指使、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的;证据的;?当事人隐瞒真相,向律师提供虚假证据的?当事人隐瞒真相,向律师提供虚假证据的律师具有审查义务,在能力范围内对证据的真实性进律师具有审查义务,在能力范围内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行审查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

36、务规则五、对案件承办机关的坦诚性五、对案件承办机关的坦诚性1 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2)(2)律师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指示或者帮助委托律师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指示或者帮助委托人或者他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指使或者帮助犯罪人或者他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指使或者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威胁、利诱证人不作证或者作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威胁、利诱证人不作证或者作伪证的;证的;(3)(3)律师不得妨碍对方当事人及其

37、代理人、辩护人合法取律师不得妨碍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合法取证的,或者阻止他人向案件承办机关或者对方当事人提证的,或者阻止他人向案件承办机关或者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供证据的。?律师可不可以依据证据法上的特免权建议有关人员不提律师可不可以依据证据法上的特免权建议有关人员不提供相关言词性证据供相关言词性证据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五、对案件承办机关的坦诚性五、对案件承办机关的坦诚性2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刑讯逼供等

38、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五、对案件承办机关的坦诚性五、对案件承办机关的坦诚性案例案例1: 1: 毛某诉张某返还租金案毛某诉张某返还租金案2002

39、2002 年年 5 5 月月 14 14 日,毛某与张某签订租房协议,毛某租赁日,毛某与张某签订租房协议,毛某租赁张某住房一套,租赁期为张某住房一套,租赁期为 1 1 年,年租金年,年租金 1 19 9万元。合同万元。合同签订期间,毛某付给张某押金签订期间,毛某付给张某押金 500 500 元,张交给毛房屋钥匙元,张交给毛房屋钥匙 3 3 套。因家里出事急需用钱,同年套。因家里出事急需用钱,同年5 5 月月17 17 日,毛某提出解日,毛某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张返还除合同,并要求张返还 1 195 95 万元。张某则否认收到租金。万元。张某则否认收到租金。庭审中,毛某亮出了杀手锏庭审中,毛某亮

40、出了杀手锏其表姐与张某有关收房租其表姐与张某有关收房租的谈话录音,录音磁带被当庭播放。张某承认磁带内容及的谈话录音,录音磁带被当庭播放。张某承认磁带内容及其本人录音,但还是否认收到过其本人录音,但还是否认收到过 1 1 9 9 万元房租。法官问万元房租。法官问为何在谈话中承认收到过为何在谈话中承认收到过 1 1 9 9 万元房租,张甲回答万元房租,张甲回答:“:“当时随便说说,和我说话的人不是原告当事人。当时随便说说,和我说话的人不是原告当事人。”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五、对案件承办机关的坦诚性五、对案件承办机关的坦诚性案例案例2:2:陈某诉王某离婚案陈某诉王某离婚

41、案2004 2004 年年 10 10 月,慈溪一中学老师陈某以妻子王某月,慈溪一中学老师陈某以妻子王某“红红杏出墙杏出墙”为由诉请离婚,并拿出拍摄的王某与男子在为由诉请离婚,并拿出拍摄的王某与男子在床上的录像带作为证据。王某辩称,录像带是陈某强床上的录像带作为证据。王某辩称,录像带是陈某强行闯入自己在外租的房子后,用警棍殴打自己及同在行闯入自己在外租的房子后,用警棍殴打自己及同在屋内的一名男子,并用事先准备好的摄像机和照相机,屋内的一名男子,并用事先准备好的摄像机和照相机,强迫他们强迫他们“演戏演戏”并拍照。并拍照。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五、对案件承办机关的坦诚性

42、五、对案件承办机关的坦诚性案例案例3:3:吴某诉付某离婚案吴某诉付某离婚案吴某与付某在婚后几年中,相处和睦,且儿子已经三岁。吴某与付某在婚后几年中,相处和睦,且儿子已经三岁。但不久后吴某便感觉到丈夫付某变心且有了外遇。吴但不久后吴某便感觉到丈夫付某变心且有了外遇。吴某为了挽救家庭对付某委曲求全,但是依然没有效果。某为了挽救家庭对付某委曲求全,但是依然没有效果。出于无奈,吴某在家中安装了一套针孔探头设备,将出于无奈,吴某在家中安装了一套针孔探头设备,将付某与其他女子在家中的出轨情景录下来。随后,吴付某与其他女子在家中的出轨情景录下来。随后,吴某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诉讼请求。某向杭州

43、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诉讼请求。在庭审中,付某对录像带中的情景予以承认。最终该在庭审中,付某对录像带中的情景予以承认。最终该案经法院调解离婚。案经法院调解离婚。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六、庭外宣传六、庭外宣传1 1、庭外宣传是指律师在裁判程序外就承办案件情况所、庭外宣传是指律师在裁判程序外就承办案件情况所作的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的披露。作的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的披露。2 2、律师的言论自由包括庭上言论和庭外言论,庭外言、律师的言论自由包括庭上言论和庭外言论,庭外言论又分为就一般性法律问题所发表的言论和就所承办论又分为就一般性法律问题所发表的言论和就所承办的特定案件所发表

44、的言论。的特定案件所发表的言论。3 3、律师就所承办的特定案件所发表的言论,受到律师、律师就所承办的特定案件所发表的言论,受到律师庭外宣传规则的约束。庭外宣传规则的约束。律师不得以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有误导性的宣传律师不得以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有误导性的宣传等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等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律师不能以诋毁有关办案机关和工作人员以及对方当律师不能以诋毁有关办案机关和工作人员以及对方当事人声誉等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事人声誉等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第四章第四章 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律师争诉性业务规则六、庭外宣传六、庭外宣传3 3、律师就所承办的特定案件所发表的言论,受到律师、律师就所承办的特定案件所发表的言论,受到律师庭外宣传规则的约束。庭外宣传规则的约束。该规则适用于尚未得到终局处理的案件;该规则适用于尚未得到终局处理的案件;该规则适用于正在办理该案件的律师,也适用于曾经该规则适用于正在办理该案件的律师,也适用于曾经承办该案件的律师。承办该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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