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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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宣传提纲宣传提纲共讲三点: 一、技术管理规范的编制背 景情况 二、技术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三、技术管理规范与其他检测鉴定规范的关系。 一、一、技术管理规范技术管理规范的编制背景情况的编制背景情况 (一)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是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文)的要求编制。2011年4月2日以第973号公告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编号为GB50618-2011。 新中国成立以来,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2、以往都是由施工企业自行管理,作为施工质量控制的手段。改革开放后,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扩大,为规范建筑企业,保证工程质量的行为,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原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标准局1984年共同制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暂行)条例,1985年10月制订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规定,作为监督工作的主要手段。 1988年3月出台了“试验室定级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建筑企业、混凝土构件厂两种类型的试验室,每种类型分为一、二、三级。从技术力量、设备、管理制度、业务范围四个方面做出规定。一级可承担企业内、社会上的检测任务;二级可承担部分外部质量控制检测任务;三级只承担

3、企业内部的质量控制检测任务。1990年又提出各省市建立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到1993年全国地市级城市都成立了自己的检测中心,县级城市也有60-70%有了试验室或检测中心。并有了5个国家级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到此,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但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工程建设的规模、技术难度、工程结构的复杂程度都有了大的发展,工程检测要求越来越高,检测技术管理应加强。1988年出台的“试验室定级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工程质量检测的要求了。在2000年时就将其废除了,但由于多种原因,检测机构的技术管理要求一直未能制订新的办法。2005年出台了行政管理办法141号部令。由于其规定较笼统,对其

4、技术条件等要求不够具体。致使一段时期检测管理出现了一些空档。在这种背影下,住建部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制订一个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是非常必要的。同时部里也在抓紧制订检测管理办法,以完善141号部令。由于后期国务院管理工作的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只负责房屋建筑与市场基础设施工程,故本标准更名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同时,为了与部里制订的检测管理办法协调,不重不漏,对一些行政管理的事项,在本规范中尽可能少规定。 (二)技术管理规范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依赖关系。 工程质量的管理离不开检测,检测为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控制、试验以及完工后的验收提供见证数据。在建筑工程质量检

5、验评定标准GBJ300-88以前,(编制任务是1978年下达,1986年完成征求意见稿,1987年2月通过审定,在全国试用一年。)尽管由于建筑工程的特点,需要用数据或技术资料来见证工程质量,但列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条件,还没有形成质量验收的正式内容。尽管在1974年的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提出了质量检测的原则,一直没有落实。只作为施工企业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一些手段。如建筑材料的检测,供水采暖管道试压、砂浆、混凝土试配及试块强度评定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也是1988年3月1日施行。 在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0-88系列标准中,提出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检测的要求,也提出

6、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检测及一些项目、系统完工后的检测要求,但执行的也不好。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是一些检测设备手段落后、检测方法不规范以及规范要求不具体所致。而88标准只列出了多项检测资料。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配套的系列质量验收规范中,对工程质量的检测,不仅列出了项目,而且提出了检测方法、程序等要求。 同时,将检测方法标准作为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系列标准中的辅助标准。提出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支持体系。见下图。 统一标准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工艺检测方法标准优良标准操作规程(企业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基本试验方法标准现场检测方法标准建筑工程优良工程标

7、准工法、工艺标准 这个支持体系与以往不一样的是,通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只设合格质量指标 ,单独的一个质量验收系列也是不行的。落实贯彻这个系列规范,必须建立一个全行业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验收规范必须有企业的企业标准作为施工操作、上岗培训、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的基础,来保证质量验收规范的落实。同时,要达到有效控制和科学管理,使质量验收的指标数据化,必须有完善的检测试验手段、试验方法和规定的设备等才有可比性和规范性。 现在可以这样讲,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离开检测就无法进行。在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发布后,条例将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列出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

8、的地方认为检测单位也应成为责任主体。并有深圳市、天津市、甘肃省等,在地方法规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将检测单位列为质量责任主体。 鉴于上述内容,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质量管理是相随发展的,是不可分离的。 同时,随着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大量既有建筑的增加,工程质量检测的范围不仅是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检测、施工试配,部位、系统完工后的检测及竣工验收检测等,也不仅只是保证工程安全的检测,现在要求对建筑形成的环境、舒服性能检测。而且有大量既有建筑管理中的定期检验,鉴定检测等。 由此可见,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的重要性。这就是大力宣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的原因。 (三)补充完

9、善了有关检测标准的技术管理内容。 二、二、技术管理规范技术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技术管理规范共有6章和5个附录。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检测机构能力、检测程序、检测档案等,共122条。下面分别介绍。 (一)总则: 总则是本规范编制的宗旨、依据、适用范围和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1、本规范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管理法规编制。其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说明检测工作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工程检测是工程建设过程质量控制、竣工验收和工程使用过程管理的科学管理的主要手段。 2、本规范强调了只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过程及使用过程的有关建筑材料、工程实体质量

10、(结构性能、功能质量、结构构件)等的检测。是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活动和检测结果、数据的,以增强检测结果的规范性和可比性。也为检测机构的技术管理提供了依据。其他工程检测的技术管理可参考。 3、工程检测活动,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有关现行规范、标准。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在很多情况下,是与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配套使用的。 (二)列出了9个常用术语。以简练条文,方便理解和使用。其他地方使用时仅供参考。 (三)基本规定 本章是整个规范承上启下,主要环节的集中表述。将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的关键环节给予了重点提示。是学习各种规范重点学习的章节,对理解规范有很好作用。 1、工程质量检测应执行国家现行

11、有关技术标准。这是保证工程质量检测质量的基本要求,是检测工作必须执行的规定。在工程检测中,有质量控制检测、质量验收检测和既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情况。执行的标准主要有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材料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工程结构检测鉴定、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等。 (1)在工程建设过程工程质量控制检测、施工试验检测,要按有关标准及建筑材料产品标准提供的相应标准进行建筑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复试检测。如水泥的强度复试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GB175等的规定进行;钢筋的力学性能复试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进行。 (2)施工过程的施工试验及质量验收检测应

12、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如地基的质量应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规定,用标贯、静力触探、十字板剪切强度及承载力检验。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附录E的规定进行。 (3)竣工后的工程实体检验应按有关检验评定标准进行。如建筑桩基检测应按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判定房屋结构危险程度的检测应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 2、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发的资质证书。要求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检测数据的重要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比

13、性,关系到工程质量、安全,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很大,政府必须加强管理。经对其考核认定资质,认可检测范围,发给资质证书。 3、检测的数据和结论是判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检测机构的工作成果必须保证质量,检测工作政府必须严格的管理。要求检测机构具有什么样的技术能力,包括检测人员、设备配量、检测场所和管理制度等,开展什么样的检测项目。所以,规定在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这是保证检测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故规定为强制性条文。 4、检测报告是检测机构的产品、成果,必须真实、准确。作为一个法人单位,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这是一个社会单位的社会责任,这是检测机构应承担的义务,应对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由于检

14、测数据是判定工程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其数据要同其他检测机构有可比性,要求检测的方法、程序、检测条件要符合检测方法标准的要求。使检测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科学、规范。达到这些要求是要有一系列科学的工作内容,有完善的技术能力,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等。是要体现在一套科学的工作程序上,来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故规定为强制性条文。 5、有关见证取样的规定。见证取样是建设部2000年以建建2000211号文规定的,这是在人们法治观念不强、质量责任不强,职业道德失实的情况下,为了取样真实性、规范性提出来的笨办法。取样一般由施工企业的人员承办,见证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

15、理人员来承担,由双方人员共同对取样的真实性负责。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机构也是见证取样的一个承办环节。这是当前一个政府的规定、应该贯彻执行。检测机构也是保证检测试样真实性的一方,应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有些时候检测机构也是取样的承担方,更要做好这项工作。不然见证取样这一措施就走了过场。检测机构对不符合见证取样规定的,无见证人员、无见证封样措施的试件不予接受检测。 对要求现场实体检测见证的项目,无见证人员在现场不得进行检测,由检测机构的人员和见证人员现场共同确定检测部位、检测点及点数,按共同确定的检测方案、程序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 无论见证取样送检试块,还是现场实体见证检测,必须是有相应检测资格的

16、在其检测范围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6、这条是对检测机构管理制度提出综合要求;承担工程检测的检测机构应有一套完善的有效的管理制度。以规范检测工作的全部活动。并有随时检查和纠正不符合规范的问题的制度,有负责的人员,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这才是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现了一个单位管理体系的水平。要建立一个在一件工作完成后,要进行评价,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找出原因。不断纠正不足、完善措施,持续改进完善管理和提高产品质量。对检测机构完善管理指出了方向。 7、对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的基本技术要求。分检测项目(参数)列出了主要仪器设备、检测人员的配备要求(具体情况见

17、附录A),是本规范的重要内容。 8、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是搞好检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是科学检测的一部分。包括从试件取样开始自动采集检测数据的全部过程都用信息系统管理,到直接自动打出检测报告。有利于检测机构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也有利于当地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果在当地局域网中运行,还有利于信息共享等好处。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手段的信息系统管理,实施检测数据自动采集、整理、分析、传输及信息共享等,是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和防止人为因素影响的必要措施。作为科技含量较高的检测机构,信息系统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9、检测机构建立检测档案

18、和日常检测资料管理制度,是检测机构的一项基本制度。有利于研究资料,不断改进提高检测管理水平,特别是检测不合格项目的处理记录,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等。有利于检测数据的可追溯性,有利于数据的分析处理,有利于分析研究质量发展趋势等。各种资料应建立管理制度,编号存档,有利于查找利用等。 10、已检试件留置和保管制度,是便于检测数据的可追溯性,当对检测报告或数据有疑问时,便于检查和验证。这也是检测机构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是代表检测工作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已检试件在留置期限内,对要求留置的已检试件必须完整,并要按程序有效管理,标志、放置要规范,便于查找,不得损坏。 对于留置期限的确定,是一个难题,留

19、置时间长了,场地占用太多,管理费用投入大。太短了起不到追溯的作用。经过多方权衡征求意见。在通常情况下,检测报告到有关人员看到时,时间不能太长,在2448小时应该看完的。检测报告、数据发现疑问,有72小时的时间,是应该发现了,故规定为不少于72小时。并将这条规定为强制性条文。是必须执行的。有的地区主管部门和检测机构自身认为可以延长留置期限也是可以的,但不能缩短留置时间。 11、这条规定了工程检测委托。工程检测的环节很多,要保证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3.0.3条规定了检测机构必须在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本条规定了委托单位应委托有检测项目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是相互

20、呼应的。这是对多委托单位提出的要求。 委托单位在施工期间通常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来委托,既有建筑通常房屋是由房屋业主,市政基础设施是由其管理单位来委托。由于检测报告、检测数据、结论是为工程责任主体范围,由其委托更有可靠性,但也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对见证检测、鉴定检测还要委托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或授权的检测机构。 12、这条是规定了施工单位在检测工作中应做的工作。主要是三件工作。一是编制检测计划。在工程施工期间,检测委托不论是建设单位委托,还是施工单位委托,检测计划都是施工单位来编制的。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及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检测标准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检测计划。以便于

21、在委托检测机构时,提供给检测机构,方便其安排检测工作。 二是做好现场取样、试件制作,以及有需要养护试块的养护工作。这是检测工作的重要环节。检测报告数据要真实、准确。试件取样、试件制作不真实、不规范是不行的,对取样、试件制作提出了要求。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取样、试件制作,必须真实,同时取样要符合有关规范,具有代表性。对一些现场制作试件需要进行养护的试件,现场应有相应要求条件的养护室(箱),要按规范正确养护,以保证试件的代表性。 三是试件的送检工作。现场取样、试件制作,以及需养护试块、试件到令期送检测机构检测的工作,这也是检测工作的重要环节,而且是首要的环节,试件的真实性、规范性不符合要求,后续的检测

22、工作再规范、再科学也是没用的。这些也是检测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 13、这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就是把试件的真实性、规范性提到检测技术管理的程序中来,而且明确谁提供试件,谁对试件取样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明确了工程质量检测过程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 (四)检测机构能力 检测机构能力是检测技术管理的重点,从技术条件上给予要求。检测能力的基础包括人员、设备、场所和管理制度等。同时还有检测程序等也是检测能力的重要内容。这些是保证检测工作活动的条件,应遵照执行。 1、检测人员规定 检测人员是检测技术能力的最基础内容,没有一定数量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检测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就不能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故把检测机构

23、应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人员,最低应满足附录A、附录B的规定要求。并做了以下具体规定: (1)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人员,作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下来。明确了要配备相应数量,符合技术能力要求的检测人员,否则就不能开展检测活动。 (2)规定了配备足够的检测人员数量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只有有了一定数量的、有一定技术要求的人员,才能开展检测工作。同时要求设立相应的技术岗位,来保证检测工作质量。这些岗位规定了职责和技术条件,为检测工作把好各个阶段的质量关。 (3)对检测人员中的检测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做出规定,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报告批准人、检测报告审核人等,从专业、技

24、术职称、掌握的相关领域的知识,具有规定的工作经历和检测工作经验等技术方面做出规定。对一些岗位管理人员,检测报告批准人、审核人还应有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授权后才有资格执行权力,因为这些权力是代表检测机构执行的 。 这些检测技术管理人员从知识和见识两方面要求,是开展检测工作的技术骨干,是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核心力量、技术把关人员。决定着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水平。这是保证检测管理方面的重要措施之一。 但本规范这些要求没有具体化,原因是以后政府的检测管理文件对这些来规定。这样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不重不漏,也不会产生交叉矛盾等。 (4)对检测人员中的操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做出了规定。对室内检测项目由于比较

25、固定,环境条件较好,操作程序、规范相对好掌握,为了能有互相提示监督的作用,每个检测项目(参数)不得少于2人;对于现场实体检测项目,由于在现场、在室外,环境条件较差,操作程序头绪多,有的还要手工记录等,故要求每个检测项目(参数)不得少于3人。同时,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参数)多时,操作人员可适当兼职,但也不能兼职过多。兼职项目也应取得上岗证书才能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岗位证书,否则不得上岗操作。操作岗位证书有的是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发的,如焊缝检测人员、工程结构检测人员等;有的是省市地方主管部门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的;有的国家、地方都没规定的项目,是检测机构自己考核合格发的。相应的检测项目必须取得相应

26、的操作证书才能上岗操作。 (5)检测操作人员应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书才能上岗操作。技术培训有全国统一制订的培训大纲,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操作证书,才能从事检测工作,这条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做出了具体规定。给人员配备设置了门槛,也是保证检测工作质量操作方面的重要措施之一。 (6)检测人员更新知识。检测技术、检测项目、检测设备、检测要求等都在快速发展,检测人员必须及时更新知识。各检测岗位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国家、地方有相应的规定。应达到规定的学时。这些当地主管部门、行业都有要求,多数地方规定每年每人继续教育时

27、间不少于72学时,可参考。检测机构应有专人管理继续培训,制订知识更新教育的计划,并组织落实。 (7)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的岗位能力应按规定定期进行确认。这也是一项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一般每3年审核一次,以保证检测工作跟上科技进步。 2、检测设备规定 检测设备是检测工作的基本技术能力的要素之一。是技术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具有要求的数量、技术性能、规格、精度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是检测机构必备的条件之一。同时规定了对检测设备配套、管理的具体要求: (1)检测机构应配备能满足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设备。这强调检测仪器、设备是检测工作的基本技术能力要素之

28、一,没有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就做不好检测工作。仪器设备配置数量、规格、品种、性能及精度,而且要使仪器、设备经常保持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及良好的状态,按相应程序检测,检测的数据才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比性,才能正确反映工程的质量状况。检测机构所开展的检测项目需要的全部检测设备,都应保持其精度及有效性,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这是检测技术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2)检测机构检测设备的配备可符合附录A的规定,这是最低配备要求,随着检测技术的发展,还应更新换代,按照相应有关规范发展的要求配备检测仪器设备。 检测设备的管理,应根据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分别管理,突出重点,提高效率。以保证其

29、发挥正常性能为原则,重要的严格管理,比较重要的比较严格管理,一般的一般管理就行了。其管理规定提出了分类管理的规定。将检测仪器设备分为A、B、C三类分别管理。可参照附录C的分类表分类管理。 (3)A类的检测仪器设备,参照C01条划分,并符合下列原则: 本单位的标准物质(如有时); 精密度高或用途重要的检测仪器设备; 使用频繁、稳定性差,使用环境恶劣的检测仪器设备。 (4)B类的检测仪器设备,参照C02条划分,并符合下列原则: 对测量准确度有一定要求,但寿命较长,可靠性较好的检测设备; 使用不频繁,稳定性比较好,使用环境较好的检测设备。 (5)C类的检测设备,参照C03条划分,并符合下列原则: 只

30、用作一般指标,不影响试验检测结果的检测设备; 准确度较低的工作工具。 (6)A类、B类检测设备重点管理的主要内容,目的是为保持其精度。 开展检测项目使用前,检测设备启用前应进行首次校准或检测; 放置在恶劣环境,可能影响其精度时 ; 进行维修或搁置时间较长后使用前,应重新校准或检测; 目前国家对检测设备有检定、校准、检测或测试的要求。检定主要是精密计量器具,工程检测机构使用的检测设备绝大多数是校准、检测或测试级别的。所以没列出检定档次的。如有时应按规定进行检定。 (7)规定需要校准或检测的工程检测设备,应由有校准或检测资格的试验室进行校准或检测。这些项目国家都有指定的单位。 (8)A类检测设备的

31、校准或检测周期。A类检测设备除启用前进行首次校准或检测外,还应定期进行校准或检测,其校准或检测周期,根据相应有关标准规定、检测设备出厂技术说明书、实际使用情况或校准单位的建议确定。目前其检测设备的范围应符合附录C.0.1条的规定。其校准或检测周期多数为一年。 (9)B类检测设备的校准或检测周期。B类检测设备除启用前首次校准或检测外,也应定期校准或检测。其周期应根据检测设备的使用频次、环境条件,所需测量的准确度,以及由于检测设备发生故障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原则就是能保证其检测的精度为原则,来确定其校准或检测周期。目前,B类检测设备的范围应符合附录C.0.2条的规定。其校准或检测周期为1

32、2年。 (10)A类、B类检测设备在每台设备确定校准或检测周期后,应编制校准或检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 (11)C类检测设备,首次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测一次,经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可使用至报废,一般没有校准或检测周期。 (12)检测设备的校准或检测结果,由检测项目负责人管理。这样规定便于保证检测使用的设备进行控制。总的校准或检测计划及实施由检测设备负责人管理,建立校准或检测台帐。项目检测负责人,在项目进行检测时,首先应确认检测设备的校准或检测结果有效后,才能投入使用。这样方便动态管理。有利于达到预期的检测效果。 (13)对检测机构自制、改装的检测设备,首先要经过检测验收,符合研制、改装的目标

33、,然后委托校准单位对相关参数进行校准,达到要求的精度后,才能投入检测工作。 (14)对放置在检测场所的所有检测设备,包括不需安装或暂时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均应有统一的标识编号管理。在用的检测设备,还必须标出设备校准或检测的有效期,符合精度的状态标识。对检测设备的管理进行动态管理。这是检测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 (15)检测设备管理要建立检测设备的管理台帐,A、B类检测设备要建立校准或检测周期台帐。台帐应记录检测设备的进场、启用时间,每次使用记录,保养、维护记录;A、B类检测设备的校准或检测周期及其记录;C类检测设备的首次使用登记等。 (16)大型的、复杂的、精密的检测设备,这些设备在附录C中已用

34、*号标出,还有技术负责人指定的检测设备。应逐项根据其出厂技术说明书和设备工作环境情况编制操作规程,并按规程进行操作。这些是规范检测工作活动的基本措施,以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保持检测设备的精度及安全等的基本条件。操作规程是根据设备技术性能,按照检测程序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是保证检测科学性的保证条件。 (17)主要检测设备、室外现场检测的主要检测设备,每次使用时应有使用记录。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管理编号;试样名称、编号、数量,每组试验开始和结束时间;初始技术状况,检测结束检测设备的技术状况是否与初始状况相同等;操作过程中设备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设备领用日期

35、、归还日期、领用人、使用情况,检测项目及检测设备归还检查情况等。 (18)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为了检测设备在检测时处于良好的状态,检测设备应做好定期维修、保养,这是检测设备的技术保障,检测机构检测设备的管理部门建立检测设备保养、维护制度,对每台检测设备都应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执行。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应做好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 (19)检测设备正常情况按校准或检测周期进行校准或检测,当检测设备出现下列情况时,检测设备应及时进行校准或检测,以保证检测数据的正确、有效。 可能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改装、移动、修复或维修后; 使用超过校准或检测有效期; 检测设备出现不正常工作情况; 使用频

36、繁或经常携带运输到现场的,以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检测设备。 (20)为保证检测结果的正确性,检测设备出现下列情况时,停止使用。 当设备指示装置损坏、刻度不清或其他影响测量精度时; 仪器设备的性能不稳定,漂移率偏大时; 当设备出现显示缺损或按键不灵敏等故障时; 其他影响检测结果的情况。 3、检测场所规定 检测场所也是检测技术能力的重要方面。包括建筑面积及工作场地,以及场所的环境条件等,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1)建筑面积及工作场地能满足检测设备的合理布局及检测工作流程的合理要求。要求有科学合理的平面、空间,能保证检测工作的合理布局安排,流程科学,方便管理能保证工作的区域管理,安全操作等。包括设备

37、、设施的摆放,待试试件的放置及养护,辅助材料的存放,已检试件的堆放管理等。 (2)在建筑面积及工作场地满足要求前提下,提供正常工作环境条件,其场地及周边环境能保证满足检测工作及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安全的要求。如内部及周边振动、噪声、温度、湿度、空气污染、辐射等,影响到检测结果正确、规范等。对有环境要求的场所,应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记录环境条件,以说明检测结果的可比性。 (3)检测场所应有合理存放特殊物质的设施,包括检测所需的有关材料、物质、化学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还包括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影响环境条件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这些东西的安全存放要事前安排存放好。并符合环境保护和

38、人身健康安全的规定,并设置有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 (4)检测场所的标识,是保证检测工作及有关工作正常进行的保障。不该去的地方,无关人员不得去。与检测无关的人员、物品不得进入和放置在检测工作场所,现场检测场所也应有临时标识及管理措施,以保证安全和不影响检测结果。 (5)检测场所应制订有场所安全作业的措施和安全预案。安全作业措施是正常情况下遵守的,安全预案是出现不正常情况时采取的措施。并在每次试验前要熟识这些措施。 (6)检测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这是防火的措施。这些器材应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管理。 4、检测管理规定 检测机构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并按管理体系运行,也是保证工程质量检

39、测质量的技术管理基本要求之一。 (1)检测机构为保证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检测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应建立一套管理制度,形成一个管理体系,规范机构内部的全部管理工作,来保证国家的检测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 技术管理体系是一套技术管理制度,是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发挥的基础,使检测工作做到方法正确、操作规范、记录真实、数据结论准确,是提供正确、真实检测结果的重要措施。 管理体系按ISO9000标准的精神,就是用一套科学的制度,将各质量要素有效地管理起来。检测机构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的要素就是:人员、设备、场所、检测程序(各环节)等。也就是将检测工作的政策、制度、计划(方针、目标、质量手册)、程序和作业指

40、导书等制订成文件,达到保证检测工作结果正确、真实所需的程度。这些体系文件传达到有关人员,并能认真执行。并定期对这些文件执行情况进行评审,找出问题进行修改文件、改正。这套文件要形成一个正规的程序制度。 (2)建立内部审核、评审制度、不断找出不足,进行改进。 (3)建立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手段的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对检测工作全过程管理,对各阶段、各环节产生的信息进行自动采集、加工、储存、传送、维护和使用等。 (4)管理信息系统要覆盖到全部检测项目(室内、现场)的检测业务流程。有局域网的,在局域网络下运行,有利信息共享及督促检查。 (5)检测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采用数据库管理系统,有确保数据储存

41、、传输安全、可靠。留有相应的数据接口,能使系统与检测设备与有关信息网络系统互联互通。 (6)应用软件要满足软件工程的基本要求,满足检测功能要求,经过评审鉴定,并定期进行更新改进。应用系统将合同管理,收样管理,设备管理,检测管理。试验报告管理、检测数据分析管理,人员档案及系统维护管理等,全面管理起来。 (7)检测机构设专人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随着技术规范更新,系统也应及时升级更新。 (8)检测机构应按行政管理的要求,定期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主要技术工作: 按检测业务范围进行检测情况; 遵守检测技术条件(技术能力和检测程序)的情况; 执行检测法规及技术标准情况; 检测机构检测活动、

42、规范情况。包括工作行为、人员资格、检测设备及其状态、设施及环境条件、检测程序、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等; 按规定报送报表及有关事项。 (9)检测机构应定期做对比试验。对比试验的作用: 统一方法,统一程序; 规范操作环节; 提高操作水平; 确保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准确性、规范性; 培养执行规范、程序的严肃性;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水平。 地区有组织的应积极参加本地区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 (10)检测机构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作为强制性条文。其范围: 不按规定的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中数据、结论等实质性内容被更改的检测报告; 未经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超出技术能力和资质规范范

43、围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检测程序规定 检测工作在很多情况下,不是一个检测机构独立完成的工作,在一些环节是由其他单位参与工作的。而且检测程序的每个环节都直接影响到最终检测结果。检测程序管理也是检测技术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主要程序: 1、检测委托规定 (1)根据工程项目和工程实际需要,委托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以保证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客观、真实、规范。对检测委托方的要求。 (2)检测当事双方应签订检测合同,说明检测项目及相关保证检测数据结果真实、准确的要求。见合同主要内容。检测合同样本没有提供,因一些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有合同样本。这里只将主要内容列出。共15个方面。见附录D。这样既不与有关样本

44、相驳,又有了具体内容要求。 (3)检测项目采用的检测方法,检测要求应在合同中说明,采用非标准检测方法,应在合同中说明。检测机构应编制检测作业指导书,说明检测的方法等主要事项。作业指导书应经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方认可。以提高检测结果的可信度。 (4)现场工程实体检测的委托合同,要在合同中说明检测范围,执行标准。检测机构事前应编制现场工程检测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鉴定检测、危房检测,以及重大、主要工程检测项目和为有争议的事项提供检测数据的检测方案应取得委托方的同意。必要时应经过有关专家论证。这些检测方案的编制应与有关标准协调一致,检测的参数等要求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2、取样送检规定

45、 (1)对取样的主要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取样的真实性,代表性。建筑材料的取样多数由施工单位、见证单位和供应单位按采购合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共同对取样、制样、养护、送检等进行共同负责,并做好试件标识。有关人员签字负责。 取样、制样的标准,多数是按相应建筑材料的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 (2)建筑材料本身带有标识的,取样时应按建筑材料产品标准规定,应选择有标识的部分取样。没有明确取样方法时,可按随机取样方法GB10111的规定取样。 (3)检测试件标识规定。标识应清晰、不易脱落、有唯一性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要求和组号等。 (4)施工过程施工试验,工程实体检

46、测抽样方法(分项、分部、子分部、系统)应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混凝土、砂浆试配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9的有关规定;分项、分部、子分部、系统工程的检测抽样方法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规范的规定。 (5)既有房屋、市政基础设施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抽样方法、检测程序及要求应符合相应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危险房屋鉴定检测应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桩基检测应按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房屋可靠性检测应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等。 (6)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其构件、部位、检测点确定后,应绘制

47、检测点图,图示不易表示的,应用文字说明,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检测点的选取与委托单位共同确定,可选择有代表的部位。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7)见证取样的检测项目,确定见证人不少于2人,参与见证的可1人,并通知检测机构。 (8)见证取样人对取样(制样)过程进行旁站见证,并做好见证记录。主要内容: 取样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取样用的方法及工具模具情况; 取样、试件制作操作的情况; 取样各方对样品的确认情况及送检情况; 施工单位养护室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检测试件标识情况。 (9)检测收样人签收。检查检测委托单内容、试件的状况、封样、标识情况无误后签收。 (10)试件按年度建立台帐,编写试件流转单,采用

48、盲样形式或条形码保密。 (11)检测机构自行取样的检测项目取样应做好取样记录,包括抽样方法、抽样人、环境条件、抽样位置、试件状态及试件正常情况下偏离情况,并在检测报告中说明。 (12)检测机构对接受检测试件的存放条件符合试件要求,正确存放、养护。 (13)需要现场养护的试件,包括同条件养护试件。责任在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制度,配备取样、制样人员,配置取样、制样设备及养护设施。 3、检测准备规定 检测工作正式开始前,为保证检测工作的正确和顺利进行,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准备,包括检查有关条件,符合条件后再正式开始检测。 (1)收样人员不能做操作人员。为保证检测的公正性,收样人员对试件进行盲样

49、或条形码处理,规定收样人员、检测试件管理人员不得将试件信息告检测人员也不得从事检测工作。 (2)对试件检查。检测人员校对试件编号,任务单流转单的一致性,使委托单编号、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相联系。 (3)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运转正常,数据显示器归零状态。 (4)对需储存的试件检查。检查储存期间环境符合情况及试件外观情况。 (5)对首次使用的检测设备或新开展检测项目及检测标准变更的,应对检测设备、人员技能、环境条件等进行确认。 (6)检测前确认检测人员的岗位资格、检查资格证。操作人员应熟识相应检测设备的检测操作规程和检测设备使用、维护技术规定,学习使用、维护技术手册等。 (7)检测前确认检测依据

50、和相应标准条文。确认检测环境条件,并将环境条件调到检测要求的状况。 (8)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前,检查工程实体及周围场所及工程实体及周围保证检测及人员的安全措施;危险房屋进行检测时,应先对工程进行勘察,必要时应先进行加固,以便选取检测点及保证安全检测。 (9)检测前检测人员应再次熟悉检测异常情况处理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10)检测前再次确认检测方法标准,并注意以下原则: 有多种检测方法标准可用时,应选用在合同中明确的检测方法标准; 对合同中没有明确检测方法标准或有地区特点的工程检测项目,其检测方法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11)检测委托单位应配合做好检测准备,提供必要的条件: 按时提供试件(由其提

51、供试件时); 提供合理的检测时间,不要赶工期、加班检测等; 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提供配合,为安全、正确检测提供条件。 4、检测操作规定 检测操作是检测的重要环节,应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和连续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 (1)检测方法应严格按照确认的检测方法和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方案进行。并列为强制性条文。因为方法标准不同,结果就会不同,检测的公正性、规范性就受到大的影响,检测结果可比性就差。 (2)检测操作由不少于2个持证检测人员进行。以便共同保证操作正确,有互相检查、见证的作用。 (3)记好检测原始记录。检测原始记录是验证检测规范化的重要文件,追溯检测的依据,不断总结提高检测规范性的根据,必须

52、做到真实、及时、清晰。原始记录按附录E的规定,用统一的格式记录,便于保存和查阅。试验室检测原始记录内容应符合E.0.1;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原始记录内容应符合E.0.1。 E.0.1试验室检测原始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1)试样名称、试样编号、委托合同编号;2)检测日期、检测开始及结束的时间;3)使用的主要检测设备名称和编号;4)试样状态描述;5)检测的依据;6)检测环境记录数据(如果有要求);7)检测数据或观察结果;8)计算公式、图表、计算结果(如有要求);9)检测方法要求记录的其它内容(如有要求);10)检测人、复核人签名,有见证取样要求的见证人签名。 E.0.2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原始记录应包括下列

53、内容:1)委托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2)检测工程概况,检测鉴定各类及检测要求;3)委托合同编号;4)检测地点、检测部位;5)检测日期、检测开始及结束的时间;6)使用的主要检测设备名称和编号;7)检测的依据;8)检测对象的状态描述;9)检测环境数据(如有要求);10)检测数据或观察结果;11)计算公式、图表、计算结果(如有必要);12)检测中异常情况的描述记录;13)检测、复核人员签名,有见证要求的见证人员签名。 (4)原始记录需要更正时,由原始记录从更改,并由更改人签字,加盖更改印章。这也是考核检测人员的一项内容,如经常改正,说明你的工作不熟悉。 (5)自动采集数据的更正规定,规定了更

54、正程序。检测管理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需更改时,应先做好记录,说明情况,由检测人做出书面说明,由检测技术负责人审查后批准更改。 (6)检测完成应及时做好的几件工作: 整理数据和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应表格化,统一表格。其主要内容符合附录E的规定: 试验室检测报告符合E.0.3要求; 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报告符合E.0.4要求。 E.0.3试验室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检测报告名称;2)委托单位名称、工作名称、工程地点;3)报告的编号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4)试样接收日期、检测日期及报告日期;5)试样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代表批量;6)试样的说明和标识等;7)试样的特性和状态描述;8)

55、检测依据及执行标准;9)检测数据及结论;10)必要的检测说明和声明等;11)检测、审核、批准人(授权签字人)不少于三级人员的签名;12)取样单位的名称和取样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13)对见证试验,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14)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及通讯信息。 E.0.3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委托单位名称;2)委托单位委托检测的主要目的及要求;3)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结构类型、规模、施工日期、竣工日期及现状等;4)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名称;5)被检工程以往检测情况概述;6)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依据的标准;7)抽样方案及数量(附测点图);8)检测日期

56、,报告完成日期;9)检测项目的主要分类检测数据的汇总结果;检测结果、检测结论;10)主要检测人、审核和批准人的签名;11)对见证检测项目,应有见证单位、见证人姓名、证书编号;12)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和通讯信息;13)报告的编号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做好检测设备使用记录; 对环境、检测设备及时清洁保养; 对已检试块的留置处理。 1)已检试块留置时间不少于72小时; 2)已检试块的留置应与其他未检试块有明显的隔离和标识; 3)已检试块留置应有唯一性标识,其封存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4)已检试块留置应有完整的封存试件记录。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以便于查找。 (7)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进行见证检测时

57、,对关键环节应实施见证,并做好见证记录。主要内容如下: 1)检测机构名称、检测内容、部位及数量; 2)检测日期、检测开始及结束时间; 3)检测人员姓名及证书编号; 4)主要检测设备的种类、数量及编号; 5)检测中异常情况的描述记录 ; 6)现场工程检测的影像资料; 7)见证人员、检测人员签认。 (8)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遵守现场安全制度,现场安全措施不够完善时应补充安全措施;对既有建筑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自行架设安全措施,对危险房屋及基础设施还应先采取加固措施,再进行检测。以保证检测顺利进行和检测及人员安全。 (9)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还应有环保措施,对环境有污染的试剂、试材有防撒漏的措施,检测完成

58、后应清理现场,将残剩试剂、试材及垃圾等带走。 5、检测报告规定 检测报告是检测机构的产品、成果,是提供给客户使用的,其管理应有严格的明确的规定。 (1)检测项目出具检测报告的期限,根据不同的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应公示检测周期。按公示的期限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2)检测报告应统一格式,表格化,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的检测项目,应通过系统出具检测报告。其试验室检测报告和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分别符合附录E的E.0.3和E.0.4的规定。 (3)检测报告的管理。检测报告应按年度编号,号码应连续,不得重号和空号。是防止撤换、更改的措施之一。 (4)检测报告管理的又一项内容。有效的检测报告应有检测

59、操作人、检测审核人签字,检测批准人签发,加盖检测专用章,多页的检测报告应加盖骑缝单。又一项防止撤换、更改及方便查找的措施。 (5)检测报告管理。检测报告发放应进行登记编号,对份数、领取人及日期等进行记录,便于查找及分清责任。 (6)检测报告的结论要求。判断依据及结论要明确,做到: 1)材料的试验报告结论应按相关材料、质量标准给出明确的判定; 2)当仅有材料试验方法而无质量标准,材料的试验报告结论应按设计要求或委托方要求给出明确判定; 3)现场工程实体的检测报告结论应根据设计及鉴定委托要求给出明确的判定。 (7)对检测不合格项的规定。 1)建立检测结果不合项目台帐; 2)对涉及结构安全、重要使用

60、功能的不合格项,按规定时间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6、检测数据的积累 这项内容是对检测工作的一个希望,不完全是检测技术能力的内容,但很重要。我们开展大规模建设多年了,一些数据的积累非常不够,很多基础工作需要的数据不足,使一些统计数据不完整。如果将日常工程检测的数据利用起来,其技术意义和经济意义都会是很大的。 检测数据积累对一个检测机构来讲,也是有意义的事。可通过数据的分析改进检测工作,找出检测中存在的问题,为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建议,提高检测行业的社会作用(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地位)。 (1)检测机构应将日常检测取得的数据分门别类的定期分别进行整理,作为检测的原始资料保存起来。在整理过程中分别分

61、析,应将一些离散性大的,真实性差的数据摘除。 (2)检测机构定期对一些数据进行分析,以改进自身检测管理工作。 改进检测操作规程,提高操作的规范性; 经过对比试验,分析以往检测存在的不足,改进检测操作或管理; 经过统计分析,为服务方提供信息等。 (3)检测数据是宝贵的资源,检测机构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供检测数据,以便充分利用。 检测数据的积累利用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利用现有的数据,分析研究一些质量发展趋势和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了解工程质量,建筑材料等质量趋势。在现有数据的基础上,可以统计分析的项目有: 通过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测数据的对比分析,了解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情况,及其分布情况。如钢筋的

62、复检合格率,各种品种、规格的分布情况等; 工程质量检测符合率的对比及分布情况,如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混凝土强度的符合率,各种强度混凝土等级强度符合率的比较;不同工程符合率的比较。这些都可作为检测机构对建筑市场情况的掌握和了解,可以不针对哪项工程项目; 施工控制有效性、工程质量的对比分析,通过一定的检测数据比较,可以了解工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性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工程质量水平是高了还是低了。了解掌握建筑材料的质量形势,工程质量形势等; 了解一些试件的试验数据的年均值。离散性、均方差的情况;以及分别落到每个工程上来掌握、了解情况; 了解掌握技术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其他变化趋势、性能变化原因的分析等。

63、二是在此基础上再有计划地增测一些数据,进行分析比较,来验证和建立本地区的一些技术参数。在目前项目有: 混凝土强度配合比试配的均方差值的调整值;包括地区、施工单位、混凝土生产单位的混凝土强度配合比试配均方差值等; 混凝土结构同条件养护试块判定参数,600度天及1.1系数的本地区调整值; 回弹法推定混凝土强度值参数本地区调整值; 其他。 (六)检测档案规定 检测机构检测档案是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的补充,对改进、提高技术能力有重要作用,是检测机构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1、检测机构建立检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检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这是研究改进检测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检测结果追溯性重要措施。

64、 2、检测机构应有档案室,档案室的条件应能满足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长期存放。建立资料档案室,档案室的环境要符合要求。 3、检测资料档案包含检测委托合同、委托单、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和检测台账、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检测设备档案、检测方案、其他与检测相关的重要文件以及有关积累的各类检测数据等。 4、检测机构检测档案应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并由专(兼)职档案员管理。 5、检测资料档案保管期限,检测机构自己的资料保管期限分为5年和20年两种。 下列资料档案保管期限为20年: (1)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结构建筑材料的检测资料汇总表; (2)有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市政基础设施主体结构的检

65、测档案; 其它检测资料档案保管期限为5年。 6、检测档案可以是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应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7、保管期满的检测资料档案销毁应进行登记、造册后经技术负责人批准。销毁登记册保管期限应不少于5年。 三、三、技术管理规范技术管理规范与其他检测与其他检测鉴定规范的关系鉴定规范的关系 技术管理规范主要从检测技术方面为保证工程检测做出了规定,是检测机构本身应具备的技术能力。这是开展工程检测的基本技术能力。要做好工程检测还需要与其他标准、规范配合,才能开展有关检测工作。按大的阶段分,工程检测有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使用过程的既有工程质量检测。 (一)施工过程又有建筑

66、材料、设备进场检测、施工试验及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检测。 1、建筑材料、设备检测除具备检测技术能力,其检测方法、标准应按有关建筑材料的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如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进场检测的取样方法、试验方法、检测项目及判定指标应按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GB18967执行。 2、施工试验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还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配套验收规范执行。如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试验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的取样方法、试验方法、试验项目及判定指标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执行。围护工程节能检测的取样方法、检测方法、检验项目及判定指标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67、验收规范GB50411的规定执行。 3、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质量检测的检测方法、检验项目及判定指标应按相应规范执行。如:室内环境污染物测定应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执行。建筑工程安装系统的功能性能、节能效果检测应按相应规范规定执行。 如室内消火栓系统消火栓试射试验的取样方法。取样数量、试验方法及判定指标应按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执行。系统节能联合试运转和调试的方法、要求、调试项目及判定指标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规定执行。 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工程实体质量及使用功能检测的取样方法、检测项目(参数)、检测程序和

68、判定合格的指标等,应依据有关建筑材料、设备的产品标准;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检测的取样方法、检测项目(参数)、检测程序和判定合格的指标等应依据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应检测标准。施工现场过程的检测具体做法可参照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的规定。常用建筑材料复试项目及判定标准可参考表一(见资料);施工过程施工试验项目可参考表二(见资料) ;施工过程工程实体检测项目可参考表三(见资料) 。 (二)既有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既有建筑工程检测都是工程实体检测,其取样方法、检测项目、检测程序及要求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包括桩基、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既有建筑结构性

69、能检测、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检测、危险房屋鉴定检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检测以及工程质量争端的仲裁性检测等。这些项目的检测,由于检测的目的不同,适用的规范方法不同,检测的项目也不同,判定指标也不同。但有共同点是其检测技术管理要求都是相同的。 1、桩基检测 建筑基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技术要求。基桩检测虽是施工过程工程实体检测,但其有很大的独立性,施工多数由专业队伍进行,在各种既有建筑检测中,也都出现基础、桩基的检测,故单独列出。其方法、程序、抽样方法及数量、评价方法等应符合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程JGJ106的规定。检测结果应给出基桩检测报告,给出单桩承载力能否满足设计要求、桩身完整性类别及各类桩的

70、比例。 (1)基桩检测方法 基桩检测方法见表四。(见资料) (2)检测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 调查及资料收集。勘察资料、桩基设计图、施工记录、检测具体要求、可靠性等; 制订检测方案。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依据的标准、抽样方案、需要的机械、人工配合、试验周期等; 前期准备。仪器、设备调试; 现场检测。桩混凝土强度达到预期(或70% 15MPa)。休止时间符合要求,施工后宜先检测桩身完整性,再测承载力。当发现异常时,重新检测或验证扩大检测; 计算分析,结果评价; 检测报告。 (3)检测数量 静载试验。同一条件下不少于3根,且不少于总桩数的1%,总桩数50根以内时,不少于2根; 打入式桩。高应变法,同施

71、工工艺、相近地质条件,不少于3根; 承载力、完整性检测。宜优先选择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设计认为重要的桩、出现异常的桩、施工工艺不同的桩、承载力完整性检测判定类桩,同类桩宜均匀分布选; 完整性检测。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承重不少于1根; 设计甲级、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样不少总桩数的30%,且不少20根; 其他桩基抽样不少总桩数的20%,且不少于10根; 抗拔力、水平力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 (4)检测结果 桩身完整性评价。桩身完整性按检测结果分类判定。桩身完整性分类见表五。(见资料) 出现类桩的应进行工程处理。 桩承载力评价 工程桩承载力检测结果的评价,

72、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结构型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地质条件描述; 3)受检桩的桩号、桩位和相关施工记录; 4)受检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 5)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6)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2、既有建筑工程实体检测包括的内容很多,根据不同的检测目的,确定检测项目并执行有关标准,并在检测委托合同中给予明确。 (1)工程实体检测

73、的目的 工程实体检测,主要包括既有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检测、危险房屋鉴定检测、以及为有质量争议提供判定依据的检测等。包括既有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在设计寿命使用期内,以及超过设计寿命使用期的检测。使用过程中的检测,以保证既有房屋、市政基础设施使用过程安全管理。这是工程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阶段。 工程实体检测,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中,对检查、鉴定已做了规定。这些检查、鉴定的检测是工程检测必不可少的部分,而且越来越重要。这些包括安全鉴定(包括危险房屋鉴定及其他应急鉴定)、使用功能鉴定及日常维护检查、改变用途、改变使用条件和改造前的专门鉴定等。也可分

74、为可靠性鉴定、安全性鉴定和正常使用鉴定。工程检测都是为其安全、合理使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3)工程实体质量检测选取检测点的原则 工程实体检测选取检测点时,通常应优选考虑下列部位为检测重点: 出现渗漏水部位的构件; 受到较大反复荷载或重力荷载作用的构件; 暴露在环境外的构件; 受到腐蚀的构件; 受到环境等污染的构件; 受到冻害的构件; 常年接触土壤、水的构件; 委托方提出的怀疑构件; 容易受到磨损、损伤的构件等。 (3)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范围 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委托大致有: 建筑结构安全鉴定; 建筑大修前的可靠性鉴定; 建筑改变用途、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 建筑结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要继续使用

75、的鉴定; 受到灾害、环境侵蚀等影响建筑质量的鉴定; 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工程质量有怀疑或争议。 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时,应对既有建筑机构现状缺陷和损伤、结构构件承载力、结构变形等涉及结构性能的项目进行检测,为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评定或建筑结构性能的鉴定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 (4)检测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 有关资料的调查收集(设计图及变更、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和地质报告等); 现场调查(结构现状、环境条件、使用期限、加固维修情况、使用情况、委托方检测目的及具体要求等,以及现场安全性); 制定检测方案;选择及确认检测设备; 现场检测; 计算分析及结果评价; 检测报告。 (5)工程实体质

76、量检测应编制完备的检测方案,并应征求委托方意见,重要工程还应组织专家论证,检测应严格按检测方案进行。 (6)提交工程检测报告。给出所检项目的评定结论。为工程判定提供可靠依据。 3、危险房屋鉴定检测 危房鉴定检测是为正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保证使用安全。 危险房屋鉴定检测通常分三个层次进行,构件危险性鉴定、结构危险性鉴定和房屋、设施危险性鉴定。危房鉴定分为4个等级。 (1)构件危险性鉴定,构件分为危险构件和非非危险构件; (2)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鉴定分为4个等级; (3)房屋危险性鉴定,鉴定分为A、B、C、D4个等级: A级:机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栋危房。 (4)检测报告。 通过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等程序,对检测数据进行全面分析,确定其危险程度等级。对被鉴定房屋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谢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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