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权利保护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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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人权利保护残疾人权利保护第一节第一节 残疾人的概念与地位残疾人的概念与地位 一、残疾人的概念一、残疾人的概念(一)残疾的两种认识范式(一)残疾的两种认识范式1.1.残疾的个体认识残疾的个体认识(1)(1)内涵内涵“残残疾疾的的个个体体认认识识” 认认为为残残疾疾就就是是人人们们在在感感官官、生生理理、智智力力或或者者精精神上存在的缺陷,是残疾人的个人问题,与社会和他人无关。神上存在的缺陷,是残疾人的个人问题,与社会和他人无关。障障碍碍就就是是一一个个人人,由由于于缺缺陷陷或或残残疾疾,而而处处于于某某种种不不利利地地位位,以以至至于于限限制制或或障障碍碍该该人人发发挥挥其其按按年年龄龄、性

2、性别别、社社会会与与文文化化等等因因素素应应能能发发挥的正常作用挥的正常作用 (2)(2)代表模式代表模式 “医医学学模模式式”认认为为,残残疾疾人人就就是是丧丧失失了了独独立立和和有有效效地地完完成成他他人人所所能能完成的活动的某些重要功能的人。完成的活动的某些重要功能的人。 (3)(3)典型立法典型立法国内法以约旦为代表。国内法以约旦为代表。 国国际际文文件件以以1980世世界界卫卫生生组组织织国国际际缺缺陷陷、残残疾疾和和障障碍碍分分类类和和(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的定义为代表。的定义为代表。 (4)(4)处理残疾问题和保护残疾人的方式处理残疾问题和保护残

3、疾人的方式 针针对对个个体体的的医医学学治治疗疗和和康康复复服服务务,实实行行机机构构化化(福福利院、精神病院、监狱)。利院、精神病院、监狱)。(5(5)法律表现和代表国家法律表现和代表国家残疾人福利以及国家承担的给付义务。残疾人福利以及国家承担的给付义务。代表国家:日本和德国。代表国家:日本和德国。(6 6)主要领域)主要领域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保障领域(7 7)价值目标价值目标强调残疾人个体的自立,消极地维持残疾人的基本强调残疾人个体的自立,消极地维持残疾人的基本生存。生存。 2 2 残疾的社会认识残疾的社会认识(1 1)内涵内涵残残疾疾的的社社会会认认识识认认为为,残残疾疾的的原原因因和和责

4、责任任主主要要应应归归咎咎于于社社会会对对残残疾疾人人这这一一特特殊殊群群体体充充分分参参与与和和融融入入社社会会造造成成的的障障碍碍,而而不不是是个个体体存存在在的的自自身身缺缺陷陷。障障碍碍就就是是由由于于潜潜在在受受损损而而导导致致在在期期望望的的功功能能活活动动中中所所受受到到的的限限制制;不不能能充充分分地地在在被被认认为为是是人人类类正正常常活活动动的的范范围围内内开开展展活活动动。这这种种限限制或能力的缺乏往往是由社会导致的。制或能力的缺乏往往是由社会导致的。 (2 2)代表模式代表模式“社社会会建建构构模模式式”认认为为,残残疾疾人人在在社社会会上上被被认认为为是是依依附附性性

5、的的,主主要要因因为为社社会会和和人人为为环环境境是是为为非非残残疾疾人人设设计计建建构构的的,如如果果社社会会能能够够尽尽量量消消除除这这些些外外部部的的障障碍碍,残残疾疾人人就就能能获获得最大限度的权利实现和自我实现。得最大限度的权利实现和自我实现。 (3 3)典型立法典型立法1999年年美美洲洲国国家家关关于于消消除除对对残残疾疾人人一一切切形形式式歧歧视视公公约约 。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2001年年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 。 (4 4)处理残疾问题和保护残疾人的方式处理残疾问题和保护残疾人的方式 赋赋予予残残疾疾人人权权利利和和消消除除社社会会障障碍碍,对

6、对残残疾疾人人实实行行去去机构化(家庭、社区)。机构化(家庭、社区)。(5 5)法律表现和代表国家法律表现和代表国家残疾人权利以及国家、社会和他人相应的义务残疾人权利以及国家、社会和他人相应的义务 。代表国家:美国和菲律宾代表国家:美国和菲律宾 。(6 6)主要领域)主要领域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诸领域。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诸领域。 (7 7)价值目标价值目标禁止社会歧视禁止社会歧视,积极地促进残疾人实现自己的人权,积极地促进残疾人实现自己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和基本自由 。 (二)残疾的分类(二)残疾的分类20112011年年5 5月月1 1日日实实施施的的国国家家标标准准化化管管理理委委员员会

7、会、民民政政部部、中中国国残残疾疾人人联联合合会会日日前前在在京京联联合合发发布布残残疾疾人人残残疾疾分分类类和和分级分级国家标准。国家标准。 1.1.视力残疾视力残疾2.2.听力残疾听力残疾3.3.言语残疾言语残疾4.4.肢体残疾肢体残疾5.5.智力残疾智力残疾6.6.精神残疾精神残疾7.7.多重残疾多重残疾二、残疾人的社会弱势群体地位二、残疾人的社会弱势群体地位(一)残疾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一)残疾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首先,残疾是人类的一个客观现象,永远不可能消首先,残疾是人类的一个客观现象,永远不可能消除,还呈现增长的趋势。除,还呈现增长的趋势。 其次,残疾人因残疾而在社会生活中处于特别明

8、显其次,残疾人因残疾而在社会生活中处于特别明显的不利地位,这是一种全社会的、全方位、更难的不利地位,这是一种全社会的、全方位、更难主张和根深蒂固的不利地位。主张和根深蒂固的不利地位。 (二)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性(二)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性第一,残疾包括先天残疾和后天致残这样两种情况,第一,残疾包括先天残疾和后天致残这样两种情况,这可能发生在人生命过程的任何一个阶段。这可能发生在人生命过程的任何一个阶段。 第二,残疾这一特征和语言、文化以及种族相比,第二,残疾这一特征和语言、文化以及种族相比,是具有外在客观标准的自然特征。是具有外在客观标准的自然特征。 第二节第二节 残疾人权利

9、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规定的主要权利规定的主要权利一、生命和安全权一、生命和安全权生命权是生命权是残疾人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规定的第一项权利。规定的第一项权利。二、平等和不歧视权利二、平等和不歧视权利(一)平等和不歧视的含义(一)平等和不歧视的含义第一,每个人都因为自己是人而有权不因包括残疾在内的第一,每个人都因为自己是人而有权不因包括残疾在内的任何歧视,平等地享有法律给予的保护和权益。任何歧视,平等地享有法律给予的保护和权益。第二,残疾人享有在法律面前的人格在任何地方均获得承第二,残疾人享有在法律面前的人格在任何地方均获得承认的权利。认的权利。第三,残疾人有尽可能地独立地享有个人行动能力的权利

10、。第三,残疾人有尽可能地独立地享有个人行动能力的权利。(二)促进实质平等的优待措施(二)促进实质平等的优待措施残疾人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第第5 5条规定:条规定:“为促进平等和消除歧为促进平等和消除歧视,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步骤,确保提供合理便利。视,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步骤,确保提供合理便利。为加速或实现残疾人事实上的平等而必须采取的具体措为加速或实现残疾人事实上的平等而必须采取的具体措施,不得视为本施,不得视为本残疾人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所指的歧视。所指的歧视。”二、平等和不歧视权利二、平等和不歧视权利(三)无障碍(三)无障碍1 1障碍的类型障碍的类型物质障碍物质障碍 信息障碍信息

11、障碍 制度障碍制度障碍 态度障碍态度障碍2 2国家的义务国家的义务实现物质无障碍。实现物质无障碍。实现信息障碍。实现信息障碍。 实现制度障碍。实现制度障碍。实现态度障碍。实现态度障碍。国家实现无障碍的基本途径就是贯彻国家实现无障碍的基本途径就是贯彻“通用设计通用设计”。 三、获得司法保护的权利三、获得司法保护的权利(一)残疾人获得司法保护和救济的权利(一)残疾人获得司法保护和救济的权利(二)残疾人依据法律规定参与司法过程的权利(二)残疾人依据法律规定参与司法过程的权利四、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权利四、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权利五、工作和就业权五、工作和就业权(一)公私部门的雇佣问题(一)公私部门的

12、雇佣问题 第一种模式是没有制裁的法律建议。第一种模式是没有制裁的法律建议。 第二种模式是没有有效制裁的法律义务。第二种模式是没有有效制裁的法律义务。第三种模式是有制裁的法律义务。第三种模式是有制裁的法律义务。(二)就业的支助问题二)就业的支助问题第一,提供与工作有关的特殊设备。第一,提供与工作有关的特殊设备。第二,提供与日常生活有关的特殊设备。第二,提供与日常生活有关的特殊设备。第三,提供交通设施。第三,提供交通设施。 第四,财政支助。第四,财政支助。 第三节第三节 残疾人权利的国内法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国内法保护 一、一、残疾人权利的立法保护残疾人权利的立法保护(一)通过宪法确认残疾人权利(一)

13、通过宪法确认残疾人权利第一,关于残疾人权利的专门规定。第一,关于残疾人权利的专门规定。 第二,明确禁止以残疾为理由的歧视。第二,明确禁止以残疾为理由的歧视。 第三,综合规定残疾人权利。第三,综合规定残疾人权利。我国在我国在19821982年宪法第年宪法第4545条第条第3 3款规定,款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育。”(二)(二)制定残疾人权利法典制定残疾人权利法典1.一般情况一般情况第一种类型的立法,全面规定残疾人享有的政治、经济、第一种类型的立法,全面规定残疾人享有的政治、经济、社会

14、和文化等各种权利,强调残疾人在社会中通过充分社会和文化等各种权利,强调残疾人在社会中通过充分参与,全面实现其尊严和价值。参与,全面实现其尊严和价值。 第二种类型的立法,一般不涉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第二种类型的立法,一般不涉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主要强调在就业、教育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不歧视和平等主要强调在就业、教育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不歧视和平等地保护残疾人的权利,并具体规定了歧视情况以及相应地保护残疾人的权利,并具体规定了歧视情况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的处理措施。 2.我国情况我国情况19901990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第是我国第一部全面保障残疾人权益的

15、法律,也是目前唯一一部全面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也是目前唯一一部残疾人专门立法。一部残疾人专门立法。20082008年年4 4月月2424日依据日依据残疾人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内容,的内容,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 2次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障法。(三)完善保护残疾人权利的相关立法(三)完善保护残疾人权利的相关立法1民法、劳动法和社会法民法、劳动法和社会法 2 2刑法刑法我国已逐渐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我国已逐渐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导,以刑事、民事

16、、行政等领域法律为补为主导,以刑事、民事、行政等领域法律为补充的全面的残疾人法律保障体系。充的全面的残疾人法律保障体系。二、残疾人权利的行政保护二、残疾人权利的行政保护(一)执行法律规定(一)执行法律规定1.一般情况一般情况(1 1)政府建立无障碍环境)政府建立无障碍环境 (2 2)政府实现实现残疾人的平等就业)政府实现实现残疾人的平等就业 2.2.我国的情况我国的情况(1 1)制定保护残疾人权利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保护残疾人权利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有关残疾人保护的行政法规,主要是有关残疾人保护的行政法规,主要是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和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 (2 2)执行残疾人

17、权利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权利法律法规第一,在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第一,在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第二,在促进残疾人康复方面。第二,在促进残疾人康复方面。第三,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第三,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第四,在残疾人教育方面。第四,在残疾人教育方面。第五,在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方面。第五,在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方面。(二)制定政策和开展宣传教育(二)制定政策和开展宣传教育1.1.一般情况一般情况由于立法的规定是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的,所以,各国行政由于立法的规定是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的,所以,各国行政机关针对残疾人权利保护的实际需要可以制定各种政策、机关针对残疾人权利保护的实际需要可以制定各种政

18、策、计划和指导原则。计划和指导原则。2.2.我国的情况我国的情况 (三)设立保护残疾人权利的专门机构(三)设立保护残疾人权利的专门机构1.1.一般情况一般情况综合性保护机构综合性保护机构 单一性保护机构单一性保护机构 2.2.我国情况我国情况 19931993年,国务院正式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并年,国务院正式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并于于20062006年年4 4月正式更名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月正式更名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三、残疾人权利的司法救济三、残疾人权利的司法救济(一)残疾人权利的司法救济(一)残疾人权利的司法救济1美国的情况美国的情况关于就业平等权关于就业平等权

19、 关于享有公共服务的平等权利关于享有公共服务的平等权利 关于无障碍权利关于无障碍权利 2我国的情况我国的情况“王红秋诉漯河市农业银行、市德隆公司案王红秋诉漯河市农业银行、市德隆公司案”(二)残疾人司法救济的条件(二)残疾人司法救济的条件1 1一般情况一般情况第一,在司法支助方面。第一,在司法支助方面。第二,在司法环境方面。第二,在司法环境方面。第三,司法的程序方面。第三,司法的程序方面。第四,司法官员的残疾人权利认知方面。第四,司法官员的残疾人权利认知方面。2 2我国情况我国情况(1 1)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司法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司法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200420

20、04年年1010月月8 8日共同发布的日共同发布的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 截止到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年底,全国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545个,办理案件个,办理案件 4153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作站)2933个,办理案件个,办理案件2.13万件。万件。(2 2)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第第6060条也做了相同的规定,条也做了相同的规定,“对有经济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截止到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年底,全国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构761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545个,办理个,办理案件案件 4153件。件。(3 3)为残疾人提供诉讼便利)为残疾人提供诉讼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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