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服务与接种单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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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接种服务与接预防接种服务与接种单位管理种单位管理新乡县CDC免疫规划主要内容n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n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试行)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接种单位的条件与职责接种单位的条件与职责第三章第三章 预防接种单位设置预防接种单位设置第四章第四章 预防接种单位分类分级管理预防接种单位分类分级管理 第五章第五章 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 第六章第六章 预防接种单位人员配置预防接种单位人员配置第七章第七章 预防接种单位制度与公示预防接种单位制度与公示 第八章第八章 疫苗和注射器管理疫苗和注射器管理第

2、九章第九章 预防接种实施预防接种实施第十章第十章 资料管理资料管理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健康教育和宣传健康教育和宣传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流动儿童管理流动儿童管理第十三章附则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n制定目的:加强我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预防接种质量保障受种者的健康和安全n制定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工作实际n预防接种单位指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条例指定的,承担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有明确责任区域,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卫生机构。第二章第二章 接种单位的条件与职责接种单位的条件与职责接种

3、单位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接种单位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n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n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n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n预防接种门诊应当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条件,乡级以下应积极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预防接种单位的职责预防接种单位的职责(一一)n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n制订第一类疫苗、注射器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正常的冷链运转;n按照要求定期上报第一类疫苗、注射器和第二类

4、疫苗的使用情况;n按照有关规定为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及时发现和掌握流动儿童情况,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并给予接种或补种;预防接种单位的职责预防接种单位的职责(二二)n开展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与监测;n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协助上级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n开展免疫预防及相关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活动等;n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的接种单位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未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的接种单位负责向乡级防保组织提交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资料;预防接种单位的职责预防接种单位的职责(三三)n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

5、的基础资料;n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乡级防保组织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协助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免疫规划工作;n不承担常规预防接种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应重点配合辖区接种单位做好预防接种宣传、免疫规划目标儿童调查、接种通知、疫苗预防接种情况核对等有关公共卫生工作第三章第三章 预防接种单位设置预防接种单位设置预防接种单位的认定与许可预防接种单位的认定与许可(一一)n预防接种单位由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颁发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n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或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未实施门诊化接种的乡镇,每个行政村指定1所接种单位。区域范围较大或人口较多的乡镇、

6、街道可适当增加接种门诊设置数量;预防接种单位的认定与许可预防接种单位的认定与许可(二二)n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区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单位设置预防接种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个村级预防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具备条件的医院产科,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产科接种点;n各级疾控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须与本单位免疫规划管理科室分开,并接受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科室业务管理;预防接种单位的认定与许可预防接种单位的认定与许可(三三)n产科接种点按照“谁接生,谁接种”的原则,承

7、担新生儿乙肝疫苗及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并接受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管理;n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承担除卡介苗、狂犬病疫苗接种以外的其他疫苗预防接种工作;n预防接种单位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仅接种第二类疫苗、无明确责任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不作为接种单位,逐步取消其接种资格。责任区域划分责任区域划分n划分原则以居住地划分的原则城市(城镇)按行政区划与街道相结合的方法农村按行政村或自然村进行划定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避免区域交叉和遗漏。n责任区域公示预防接种单位必须绘制责任区域示意图责任区域的范围清晰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在预防

8、接种单位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市、县CDC预防接种门诊n基本条件必须由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以文件形式明确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划与街道相结合的方法划定,避免区域交叉和遗漏,并颁发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负责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单位职责,承担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及相关。业务上接受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科室指导和管理;必须达到示范预防接种门诊标准。 第四章第四章 预防接种单位分类分级管理预防接种单位分类分级管理 预防接种单位分类预防接种单位分类(一一)n预防接种单位分为四类:o预防接种门诊o村级接种点o产科接种点o临时接种点预防接种单位分类预防接种单位分类(二二)n预防接种门诊包括

9、城市(城镇)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的接种单位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设立的接种单位大型厂(矿)、大中专院校等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的接种单位实行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接种的接种单位n村级接种点指农村地区覆盖1个或几个村级单位的固定预防接种点,按月进行预防接种。预防接种单位分类预防接种单位分类(三三)n产科接种点产科接种点指承担本机构所接生新生儿的首针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的医疗机构。n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指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设置的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接种门诊分级管理预防接种门诊分级管理(一一)n分级管理-按不同的硬件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等,示范预防接种门诊n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省卫生厅组织考核评定规范

10、预防接种门诊n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评定,报省卫生厅备案合格预防接种门诊n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评定,报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五章第五章 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 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n服务形式定点接种入户接种临时接种n服务周期:固定时间提供预防接种服务。预防接种门诊n至少按旬接种,条件允许的应按周或日开展接种,每旬(周)需固定不少于2天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村级接种点n每月至少应固定1-2天提供预防接种服务;产科接种点n应保证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及卡介苗及时接种第六章第六章 预防接种单位人员配置预防接种单位人员配置 预防接种单位人员配置 (一一)

11、n人员配置预防接种单位应根据其职责和任务,结合责任区域内的服务人口、面积和交通、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接种人员要求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整。n 预防接种门诊的接种人员应按照服务总人口的万分之一配备,但不得少于3人;n村级接种点至少安排1名接种人员;n城市产科接种点至少配置2名接种人员,农村产科接种点至少配置1名接种人员。n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及所辖行政村,均应至少安排1人,负责及时收集、准确上报本地区适龄儿童信息,通知适龄儿童及时进行预防接种,宣传普及预防接种知识等工作。预防接种单位人员配置 (二二)n预防接种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n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

12、本行政区域内接种人员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记录在河南省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合格证内。n持有河南省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合格证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否则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n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业务科室人员不得兼职从事预防接种门诊接种工作。第七章第七章 预防接种单位制度与公示预防接种单位制度与公示预防接种单位制度预防接种单位制度n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冷链设备管理制度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安全接种制度预防接种信息化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制度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新生儿报告登记制度乡级预防接种门诊的例会制度接种单位公示制度(一)

13、接种单位公示制度(一)n接种单位应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内容:预防接种工作流程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价格等接种服务咨询电话宣传资料等。n预防接种门诊各室应公示的主要内容如下:预诊室(区)n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预防接种认证书、责任区域示意图、家长须知、预防接种流程、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的品种及免疫程序、接种服务价格及咨询电话等接种单位公示制度(二)接种单位公示制度(二)n候种观察室(区)接种方法、疫苗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预防接种科普知识宣传版面(非固定,可随时更换)等。n接种室(区)安全接种制度,常用疫

14、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宣传画,留观醒目提示等。n资料室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制度,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资料管理制度,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新生儿、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等。n冷链室冷链设备管理制度,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等。第八章第八章 疫苗和注射器管理疫苗和注射器管理n疫苗出入库记录及专账n接种完毕后统计第一、二类疫苗的使用量n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疫苗使用量及下月疫苗使用、购进计划,记录应真实完整。n定期分析疫苗/注射器使用情况与接种人次数的关系,减少消耗,杜绝浪费第九章第九章 预防接种实施预防接种实施预防接

15、种实施预防接种实施n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n预约、通知、主动搜索、查漏补种等方式,预约、通知、主动搜索、查漏补种等方式,及时掌握应种对象,提高儿童家长接受预及时掌握应种对象,提高儿童家长接受预防接种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防接种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工作要求工作要求(一一)n筛选应种对象接种单位要对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信息档案,至少每月一次对适龄儿童预防接种个案记录(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筛查,确定应种对象,按照年龄、住址、应种疫苗种类等记入接种登记册,作为应种对象预约、通知、接种及报告的依据。n预约预防接种单位在预防接种证或预约单上,填写儿童近期应接种疫苗的时间、地点,

16、交由儿童家长嘱其按时前来接种;未如期接种者,应在预防接种登记册中进行标记,并再行预约或通知其接种。工作要求工作要求(二二)n通知未采用预约方式,或多次预约仍未接种者,应通知其前来接种。每次接种前,根据筛选出的应种对象名单,利用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口头、广播通知等方式,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领儿童前来接种;通知后仍未前来接种者,应在接种登记册中进行标记,并在下次接种前再次通知。n查漏补种接种单位要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城市区每季度、农村地区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查漏补种工作。接种单位要定期汇总查漏补种相关数据。工作要求工作要求(三三)n正确掌握接种禁忌症产科接种点要正确掌握乙肝疫苗、卡介

17、苗接种禁忌症,对因故不能在出院前接种首针乙肝疫苗或卡介苗的新生儿,应书面告知其家长在出院后到居住地接种单位进行接种。n接种证查验接种单位应对接种证查验工作中所发现的漏种儿童进行补种,无证者补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n主动搜索接种单位要经常深入城市街道、农村,并定期到计划生育部门、公安部门,收集掌握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资料,做好主动搜索记录;每月到辖区产科接种点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每年对辖区内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第十章第十章 资料管理资料管理资料管理资料管理n内容:人口资料、疫情资料、接种资料、疫苗管理资料及各类宣传资料等。n接种个案预防接种

18、单位要在适龄儿童接受首次预防接种服务时,或儿童出生1个月内(外地儿童流入超过3个月及以上),为其建立预防接种个案记录(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并详细记录儿童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保存和保管n预防接种单位要将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资料,包括接种底册和(或)接种卡等妥善、分类保管,应在儿童满6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n实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计算机数据应定期备份,长期保存;可不再使用预防接种卡,但需使用和保存预防接种登记底册。n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保管,由接种单位免费发放,统一编号产科接种点资料管理n接种信息登记产科接种点应详细登记新生儿出生信息、家庭住址、有效联系方式等。接种

19、首针乙肝疫苗及卡介苗后,认真填写“新生儿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记录单”。n接种信息报告产科接种点每月5日前向当地县级疾控部门报告上月出生活产儿数、首针乙肝疫苗接种人数、及时接种人数、卡介苗接种人数、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名单、以及未接种儿童名单等资料。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健康教育和宣传健康教育和宣传宣传的形式和方式宣传的形式和方式n预防接种单位应采取日常宣传和定期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在辖区内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提高儿童家长接受预防接种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n宣传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健康教育讲座、发放宣传单、出墙报、设置信息公示栏等。宣传的时间和时机n预防接种单位应利用“4 .25”儿童预防接种日

20、、脊灰强化免疫日等集中开展宣传活动。n特别是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城乡结合部等既往预防接种工作薄弱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宣传活动;n要结合强化免疫、查漏补种等活动,广泛进行社会宣传和动员,告知群众获得预防接种服务的方式、方法和途径,提高群众预防接种意识。预防接种信息公示宣传栏n有条件的社区或村镇,可在醒目位置设置预防接种信息公示栏,把免疫规划程序、针对疾病、预防接种单位地点、咨询电话、接种日时间等告诉辖区居民。n各级医疗单位(包括村卫生室、社区服务中心,站),要在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栏或预防接种信息公示栏,增加儿童家长获得预防接种信息的机会。n预防接种单位定期对辖区内设置的公告栏、宣传牌进行

21、查看,如有损坏或灭失,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修补。发放宣传资料n预防接种单位在为儿童建立接种证(卡)时,向儿童家长发放宣传资料,或将免疫程序等信息印制成册,发放给家长并进行相应的解释和介绍。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流动儿童管理流动儿童管理流动儿童定义n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市、区)或无户口, 随父母或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的6周岁及以下儿童。n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相同的接种服务。流动儿童接种点n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可设立接种点,适度增加接种单位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以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如都市村庄、大型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村偏远地区等,可以就近在社区卫生

22、服务站(村卫生所)设置预防接种门诊(点)。流动儿童摸底排查n预防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一次到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开展入户调查,掌握流动儿童情况,开展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n预防接种单位要定期对辖区内流入的适龄儿童进行排查登记,主动索取、查看接种信息,补卡、补证,开展查漏补种。n预防接种单位应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管理,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期间的接种情况,及时转卡、登记;利用春节等民俗节日期间检查外出返乡儿童接种情况,并给予查漏补种流动儿童宣传n预防接种单位要针对流动人口特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如访谈交流、举办知识宣传讲座等,以提高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相关知识知晓水平和预防

23、接种意识第十三章附则第十三章附则n预防接种单位责任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接种单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预防接种工作管理混乱,接种率低下;出现免疫空白,造成免疫规划相关疾病暴发;发生接种事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影响;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等;n对各类预防接种单位实行抽查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降级,直至取消其接种单位资格。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方案考核验收方案 一、目的一、目的n(一)全面梳理我省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机构,强化预防接种单位的规范管理。n(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建

24、设,促进预防接种单位的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预防接种工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n(三)建立并完善全省预防接种单位认证制度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全省预防接种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二、考核验收对象二、考核验收对象n常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单位,乡(镇、社区、地段医院)预防接种门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村级接种点产科接种点等n不包括强化免疫、应急接种等设置的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点,以及非常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村级接种点等。 三、考核验收的原则三、考核验收的原则n所有常规开展预防接种的单位均作为考核对象接受县级考核;n预防接种门诊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分级验收。四、组织职责四、组织职责

25、n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机构n技术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n验收工作实施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小组四、组织职责四、组织职责n县级考核验收小组在本级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分类和分级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各预防接种点的考核认证辖区内合格预防接种门诊的验收辖区内规范和示范预防接种门诊的初审、上报四、组织职责四、组织职责n市级考核验收小组在本级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本行政区域内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的验收辖区内合格预防接种门诊的抽查复核辖区内示范预防接种门诊的审核、上报四、组织职责四、组织职责n省级考核验收小组在本级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全省预防接种单位

26、审核、发证工作组织开展示范预防接种门诊的验收抽查合格、规范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复核五、考核验收程序五、考核验收程序n(一)预防接种单位自评(一)预防接种单位自评符合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不同标准进行自评n河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标准n河南省村级接种点考核验收标准n河南省产科接种点考核验收标准确定所申报预防接种单位的种类和等级。五、考核验收程序五、考核验收程序n(二)申报单位提出申请(二)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申报单位按照自评情况,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n1、河南省规范化预防接种单位评审申请表(附表一)一式三份;n2、预

27、防接种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n3、预防接种单位所有预防接种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以及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n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其为当地预防接种单位并明确其责任区域的文件(复印件);n5、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平面图(需标明各功能室及总面积);n6、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设备清单(包括登记室、冷链室、接种室、候诊室、观察室等所需仪器设备和有关器械等)。n7、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工作报告,可附其他相关材料。五、考核验收程序五、考核验收程序n(三)根据申报种类和级别,相关验收小组进行审验、复(三)根据申报种类和级别,相关验收小组进行审验、复核。核。1、所有接种单位首先均需经过县级

28、考核验收小组初审考核、验收。2、申报“村级接种点、产科接种点、合格预防接种门诊”的预防接种单位,由县级考核验收小组进行考核、验收。3、申报“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的接种单位由县级推荐,市级考核验收小组进行复审和最终考核、验收。市级考核验收小组同时负责对辖区内通过验收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抽查复核。4、申报“示范预防接种门诊”的接种单位由县级推荐,经市级考核验收小组复审通过后,报省级考核验收小组进行最终考核、验收。省级考核验收小组同时负责对全省通过验收的“合格、规范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抽查复核。五、考核验收程序五、考核验收程序n(四)考核验收(四)考核验收各级考核验收小组按照标准进行考核验收n河南

29、省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标准n河南省村级接种点考核验收标准n河南省产科接种点考核验收标准根据实际考核情况确定分类分级结果。五、考核验收程序五、考核验收程序n(五)备案,颁发标牌,统一标识(五)备案,颁发标牌,统一标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情况进行存档备案,省级统一编号编号为预防接种单位的唯一编码,预防接种单位建立、撤销或发生机构变更等变化者,应及时调整、更新预防接种单位的备案,确保预防接种单位与其编号保持一一对应关系。五、考核验收程序五、考核验收程序n(五)备案,颁发标牌,统一标识(五)备案,颁发标牌,统一标识预防接种单位通过考核验收后,由各级卫生行政

30、部门颁发预防接种单位标牌。“示范预防接种门诊”标牌由省卫生厅颁发,“规范、合格预防接种门诊”标牌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村级接种点等标牌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接种单位设置统一格式标识。各预防接种单位标识统一格式为蓝底白字,不少于3米,并注明该接种单位编号五、考核验收程序五、考核验收程序n(六)复核(六)复核示范预防接种门诊每4年、规范预防接种门诊每3年、合格预防接种门诊每2年,由相应各级考核验收小组组织复核。各级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对各类各级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和运转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发现预防接种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或造成重大接种事件或事故,或不能完成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任务,或不能满足相应级别接种单位标准,经警示不能及时整改的,取消其对应级别接种单位的认证资格,摘除标牌,情节严重者取缔其预防接种资格。五、考核验收程序五、考核验收程序n(七)时间进度(七)时间进度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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